整治老闆
㈠ 要怎麼舉報一家飯店的老闆
這得看你舉報什麼了,管飯店的國家機構多了,有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還有勞動局等等
㈡ 私企老闆在洞庭湖中建巨型違法堤壩,圈3萬畝「私人湖」。該堤壩曾被三級政府下令整治而未果。你怎麼看
想必說到洞庭湖,大家不約而同想到的是「氣蒸雲夢澤, 波撼岳陽城」的壯闊自然風光。不曾想,在洞庭湖的深處,還有一處巨型「人為建築」——橫跨兩市三縣的巨型堤壩。
據媒體報道,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當地政府將洞庭湖邊蘆葦地陸續承包給企業老闆。私營老闆夏某與當地蘆葦場簽訂《湖洲租賃承包合同書》,承包了洞庭湖的下塞湖區域,約定承包價格一年一議。不過,相關報道沒有寫明承包合同的期限。
2001年,由於蘆葦市場低迷,夏某發現其承包的蘆葦地不太掙錢,於是就私自建堤圈地,將下塞湖區域共約3萬畝水面圈為「私人湖」。
這個私人湖泊有20平方公里,大約是三個西湖的大小。據悉,該老闆常年在「私人湖」中進行開墾、養殖、開采河沙等活動。人為修築的堤壩上多處堆放砂石,還有兩處非法砂石碼頭。當地居民稱,自從巨型堤壩建起來以後,周圍防洪壓力加大、魚類減少、養殖牲畜的糞便散落四處,環境十分惡劣。
根據我國國家林業局2013年發布的《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在濕地內應禁止從事開(圍)墾濕地,放牧、捕撈,挖砂、取土、開礦等行為。洞庭湖屬湖泊濕地,對其開發應遵循上述法律規定。另,如果該企業非法開采河沙,還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的非法采礦罪。
令人費解的是,該堤壩雖曾被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等三級政府數次嚴令拆除,但十幾年來卻巋然不動。期間,該違法巨型堤壩還多次被媒體報道,但最後都歸於寂靜。更令人費解的是,據記者調查,從2014年至今,夏某沒有上交過任何承包費用。這種情況下,當地有關部門並未選擇終止合同,繼續放任夏某非法經營、非法獲利。
如此明顯的違法行為持續長達十餘年,竟然無人被追責。巨型堤壩存在十數年之久卻未能拆除,這背後究竟有何特殊的原因?當初曾經有一種說法是:「拆除費用需數千萬元,無法承擔」。不過,相對於違法建築、違法開采等行為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數千萬元的拆除費用並不算高。這筆帳,相信當地政府不難算清楚。更何況,既然是違法建築,拆除費用也並非需要政府部門承擔。
「強拆」、「誤拆」的新聞屢見報端,但洞庭湖中的「私人湖」卻連省市縣三級政府都奈何不了。這背後的原因,可能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
近日,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對洞庭湖巨型堤壩破壞生態環境問題開展了專項督察。當地政府也迅速行動起來,開始了對巨型堤壩的拆除整改工作。這說明,關鍵不是執法難度有多大,而是執法的意志和決心有多大。
也許這起事件背後的利益盤結很復雜,但環境保護就是要去復雜化,要搞簡單的一刀切。否則,環保大業就要在這些復雜的利益博弈和討價還價面前打折扣、誤時機。這一事件啟發我們,在整改生態環境之前,更需要優先整改的是當地的環保執法環境。
㈢ 單位里有個惡毒的老女人,總是在老闆和我之間挑撥離間,該怎麼整治她
發你工錢的是你的老闆,你只要讓老闆看到你的表現就好了,有時間多跟老闆溝通,讓他知道專你到底有沒屬有在認真工作。時間長了,老闆自然會看清楚誰才是為公司創造利益、誰是閑著沒事吃飽撐著挑撥離間的人!至於那個老女人,你最好避開她,現在認清真面目了,就更要避了遠點,不然老闆會覺得你在公司的人際關系處理不好,對你的印象會更加不好。
努力吧,別讓老闆誤會你,看清誰是老闆,沒必要的人就少花心思對付、避開就好,不然只會浪費你的時間,給你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㈣ 財旺達印刷的經理老闆都是黑心鬼,一點良心都沒有,不顧勞動法的規定該找誰整治他們
這類的老闆只要去勞動局告他就行啦~~都是欺軟怕硬的人
㈤ 國家政府部門為啥不整治那些物流黑心老闆
你不知道最黑的環節是什麼嗎》
㈥ 老闆對我毛手毛腳的,我想整治一下他,再走,請各位出出招…
這年頭,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㈦ 阿凡提用什麼的辦法整治了貪得無厭的飯店老闆
阿凡提「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飯館老闆 自己的理論來反駁他
㈧ 今年十堰私人開發小產權房受到政府整治,房子賣不出去老闆沒能力支付工人工資,工人跟老闆之間沒有任何...
人多的話,最好找十堰市勞動農民工維權辦公室解決。人少的話,讓老闆給你寫份欠條。要麼用房子抵押,你來賣。
㈨ 怎樣整治惡毒老闆
1、先忍受,要出工資再說;
2、辦法不能違法;
3、看他有什麼違法的行為,比如偷稅,貨品質量不合格,舉報到工商,或者就她拖欠你工資的事舉報到勞動保障部門,讓他也有報應。
㈩ 難道國家就沒有辦法整治這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闆嗎
目前國家已經開始整治這一部分了,只不過限於民事糾紛,沒有太大的國家強制力的保證。再有就是是一個舉證問題,工作了應該給工資,但這個工作怎麼界定?做的標準是否完成都是一個很難處理的問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