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治理治問
1.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什麼體系問題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內和治理能力現代容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2.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必須解決好什麼問題
首先要解決往什麼方向走的根本問題,必須解決好制度模式的選擇問題,必須解決好價值體系問題。
1、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首先要解決往什麼方向走的根本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完整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前一句規定了根本方向,也就是在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後一句規定了實現途徑,也就是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完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任務。
如果只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就會偏離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正確方向。
2、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制度模式的選擇問題。
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群眾決定的。不顧本國實際和人民意願,照搬照抄別國的制度模式從來都不會成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絕不是西方化、資本主義化。」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是在我國歷史傳承和革命建設實踐的基礎上長期形成、內生演化的。
國家治理體系需要不斷改進,需要現代化,但怎麼改進,怎麼現代化,我們要有主張、有定力,要以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根本前提和最終目的。否則,就會南轅北轍,出現顛覆性錯誤,引起經濟衰退、政治動盪和社會動亂等嚴重後果。
3、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價值體系問題。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包括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四個方面,有一個系統性、總體性的框架。
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實際上回答了我們要建設什麼樣的國家、建設什麼樣的社會、培育什麼樣的公民的重大問題,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集中概括和具體展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培育和弘揚核心價值觀,有效整合社會意識,是社會系統得以正常運轉、社會秩序得以有效維護的重要途徑,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我們要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核心價值觀,加快構建充分反映中國特色、民族特性、時代特徵的價值體系,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思想保障。
(2)治理治理治問擴展閱讀
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堅持求真務實、知行合一,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互銜接、協調推進。要注重宣傳教育、示範引領、實踐養成相統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規范、法律約束相結合,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方方面面。
要堅持正確的利益導向和政策導向,使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都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防止「兩張皮」現象。要把核心價值觀貫徹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實踐中,落實到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各環節,使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得到褒獎,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懲戒。
要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業規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職工守則、學生守則等行為規范,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付諸實踐,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只有這樣,才能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於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 綜合治理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六個方面。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四)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五)加強基層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採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於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二、綜合治理的解釋
1、綜合治理是黨和國家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戰略方針,也是預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確而有效的途徑。
2、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政法機關為骨幹,依靠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綜合運用法律、政治、經濟、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種手段,懲罰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預防犯罪,達到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目的。
三、綜合治理的目的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為全面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年規劃及「八五」計劃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3)治理治理治問擴展閱讀:
綜治「三防」:人防、物防、技防。
1、人防、物防和技防是安全防範的三個范疇。人防和物防是古已有之的傳統防範手段,它們是安全防範的基礎。
2、人防、物防顧名思義就是通過人力,物力進行安全防範,比如人員巡邏,站崗等等防範措施。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這些傳統的防範手段也不斷融入新科技的內容。物防就是物理防範,由能保護防護目標的物理設施,如門、窗、櫃等構成,主要作用是阻擋和推遲罪犯作案。
3、技防則是通過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安全防範,比如電子監控,電子防盜報警等等技術手段。
4. 中國共產黨問四項治理。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基本國策有 計劃生育、環境保護、耕地保護、科教興國和對外開放.(一)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 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確定了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的人口政策,全面推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即國家鼓勵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並依照法律、法規合理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對少數民族也實行計劃生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面上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具體政策規定.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資源相對不足.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人口問題分不開,人口問題成了制約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和首要問題.能否解決好人口問題,直接關繫到人民生活的改善、全民素質的提高和中華民族的興衰,也關繫到世界和平與發展.中國人口與發展目標是,到2005年,全國人口總數控制在13.3億以內(有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長率不超過千分之九;2010年,全國人口總數控制在14億以內,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到21世紀中葉,全國人口總量在達到峰值(接近16億)後緩慢下降.(二)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 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保護和建設好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環境保護是關系我國長遠發展和全局性的戰略問題.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相對短缺,科技水平不高,經濟技術基礎比較薄弱,保護生態環境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我們必須努力做到投資少、消耗資源少,而經濟效益高、環境保護好.保護環境實質就是保護生產力,環境意識和環境質量如何,是衡量一個國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十五「規劃中指明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為目標,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可持續發展戰略,貫徹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並重方針,提高全民環境意識,依法保護環境,依靠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科技進步,確保國家環境安全.向所有地球公民呼籲:珍惜生命,保護環境,結束戰爭,維護和平,全球一家,共同繁榮.2001年——2015年環境保護目標是:到2005年,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管理體系,力爭環境污染狀況有所減輕,生態環境惡化趨勢開始減緩,重點城市和地區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建成一批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清潔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城市和地區;到2015年,環境污染得到控制,力爭使生態環境有所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基本適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需要.(三)耕地保護的基本國策 我國土地基本國策的內容是逐步發展完善的.1982年2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我國人多地少,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們的國策.同年5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第三條規定:節約土地是我國的國策.1984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我國人口多,耕地少,隨著人口增長,這個矛盾將會越來越尖銳.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應該是我國的國策.」1986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佔耕地的通知》中指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1991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關於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中決定,將保護耕地、計劃生育和環境保護共同列為我國的三項基本國策.1992年6月2日,李鵬總理題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1998年8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首次以立法形式確認了土地基本國策的法律地位,這不僅表明土地管理在國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且還表明作為基本國策的土地管理方針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
5. 推進社區治理方面還存在哪些問題
加強社區社會管理是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社區從開始就被定義為「小社會」,社會的一切活動都是在一個個實體的社區里進行,一個社區所面臨的許多問題,既是某一社區中單獨的存在,也是更大社會范圍內的問題的具體表現。因此,探索社區存在的一些問題,為解決整個社會普遍存在的一些現象有所幫助。
一、「社區」來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區」與「社會」兩個綜合性分析概念,來說明人類演進過程中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的兩極特徵。他認為「社區是一種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種原始的或者天然狀態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統一體。」社會則是一種有目的的聯合體。在社會里人們「雖然也像在共同體里一樣,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處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結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離的。」由此,滕尼斯認為社區是由一定地域范圍內的同質人口組成的、價值觀念一致、關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撫的富有人情味的社會共同體,並強調人與人之間所形成的親密關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識以及對社區的歸屬感、認同感。隨後20世紀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區的芝加哥學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強調了社區的本質特徵是「地域性」的觀點。1955年,美國社會學家G.A.Hillery則認為,大多數社會學家認同的社區概念應包括社會互動、地理區域和共同關系三個特徵。
目前我國對社區的研究較有影響力的範式是「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此類研究將社區視為社會的代表或者國家與社會的中介,通過社區去驗證關於國家與社會關系的某些重要論點。另外一個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區治理的具體范疇,他們認為社區是中國公民社會崛起、推動社區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區讓權、還權、授權,成為社區自治的推動力,而草根社區通過公民行動和政治參與,並對管理體制形成強大的沖擊力。
目前,按經濟結構、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規模標准分類,主要有農村社區、城市社區和集鎮社區(或城鎮社區)三種,本文探討的是城市社區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國城市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經濟發展,我國的國家和社會關系經歷了巨大的轉變,國家對社會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務,各類非政府社會組織取得了一定能動性,社會管理的創新活動正如火如荼。盡管公民社會形成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結構已逐步改善,但因為公民意識尚不普遍、法制體系尚不健全、民間組織的自主性不強等原因,雖出現了不少社區自治的示範社區案例,但大多數採取的仍然是政府為主導的社區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會力量如社區法定組織與民間組織等都還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1.治理主體定位不清
我國社區自治程度普遍較低,政府往往通過行政命令和強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區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區治理中,社區的獨立性與法律賦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區成為基礎政府組織及其派出機構的「附屬物」。市、區各管理部門存在工作職能相互混淆的情況,結果往往各自為政,工作布置繁雜和重復交叉,使社區居委會這一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了大量原本屬於政府部門的工作任務,成為政府部門的承受層、操作層和落實層,加之工作中權、責、利的不明晰和當前考評機制的綜合因素,社區工作開展起來力不從心,疲於應付。這種社區行政化實際上形成了領導與指導兼有的雙重關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卻日益萎縮,不利於提升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也不利於提高社區居委會的威信,同時還嚴重影響了社區的承載能力。
在治理角色錯位的的同時,政府過多地干預了非政府社會組織的自主權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會承擔了一些應由非政府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職能,如社區文化活動、公益慈善活動、志願者活動等。由於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現了「該管的未管,不該管的強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現象,影響了社區建設的健康發展。
2.社區管理資源匱乏
我國城市社區普遍面臨資源匱乏、配套支持難以滿足社區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資源匱乏。由於編制等歷史原因,當前從事社區治理與服務工作的多是下崗職工、家庭婦女、離退休職工等,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比例偏低,大多數從業者沒有經過社會工作的專業培訓,缺乏社會管理知識,面對社區各項功能社會化服務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另外社區工作人員工作強度很大,但工資薪酬卻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質人才,社區工作者隊伍青黃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資源缺乏。社區治理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很多條例過於籠統,執行起來難度較大,而政策間也缺乏有效銜接,這為注重細節管理的社區治理帶來了很多困難。具體表現在:一是街道辦事處指導下的社區居委會,對自身行政服務和管理的范圍沒有制定明確的制度規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現象;二是社區內的市、區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分別按各自指令行事,與社區之間的關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往往造成社區事務相互推諉扯皮;三是社區管理運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難以制約一些權力集中部門的工作。
3.社區參與性不強
社區治理的目標就是通過多元的社區組織實現對社區治理的參與,治理的主體既包括黨團組織和政府組織,也有非營利組織和市場組織,還有居民個人。現階段社區內居民參與和社會組織參與積極性都不高,社區活動的行政化痕跡明顯。雖然很多社區管理機構對居民的意願和要求給予了一定的重視,居民的合理化建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採納,但靠行政推動力來整合社會力量的方式很難吸引居民自覺參與。而在政府的強勢領導下,社區社會組織活動的開展很多時候處於被動地位,因為這些組織無法像政府那樣採取合法的強力手段實現公共管理和保護公民的公共安全與人權,而政府與營利組織又不能像非營利組織那樣對社區弱勢群體提供免費而又受到受助者歡迎的服務。此外,社區中存在各種各樣的社會主體,這些主體在社區活動中構成錯綜復雜的關系,但目前各組織尚未明確各自所應該承擔的職責和義務,比如社區非正式組織與政府機構之間、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共建與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區治理的對策分析
1.創新政府管理方式
雖然我國的社區治理模式大多數還是政府主導,但是參照武漢、上海等社區管理的創新經驗,我們發現城市社區管理體制由單一行政管理模式轉變為政府與社區互動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這是構築政府依法行政與社區依法自治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模式,也是架構「小政府、大社會」的創新社會管理途徑。一要明確居委會與各職能部門所擔負的職責。各職能部門必須獨立承擔的行政管理責任,對於自己職能內的事務不推給社區,如果需要社區協助應該提供工作人員和相關經費,其他如社區保障、群眾文化等社會性服務工作應從行政職能中分離出來,按「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移交社區,並界定社區自治管理的職責,包括社區社會機構的管理、鄰里關照等社區公益事業建設等。二要創新社區評議的考核監督機制。對社區的考核由上級部門的單向考核,轉變為上級部門、駐區單位、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的多向考核;政府職能部門在社區建立公示制、承諾制,接受社區成員的監督和評議;考核管理社區、服務居民的內容應當以社區居民的滿意度為主,並取消考核與社區職能無關的內容,切實為社區工作減負。
2.加大人才隊伍建設
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規劃》指出,要積極推進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落實「一社區一名大學生」政策,實施50萬大學生服務社區計劃。對各種不同類型的人才,要採取公開推薦、民主推薦、群眾推薦、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推行競爭上崗,創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針對社區管理特點,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建立培訓登記管理制度,鼓勵社區工作者參加各種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對社區服務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切實提高社區幹部的計算機操作、口頭表達、文字組織、矛盾協調等技能。另外,要認真落實政務公開、財務管理、民主評議幹部等規章制度,保障社區人才隊伍的穩定,從而使社區管理服務水平向規范化、專業化、制度化發展邁進。
3.提升社區居民參與
社區居民參與度的高低,決定著社區建設與城市基層民主化實現程度的高低,是創建和諧社區的基礎,也是實現社區建設自治發展的關鍵。首先,要引導居民群眾在社區民主管理中發揮作用。通過建立社區網站、張貼宣傳通知等各種方式實行居委會工作公開;開展試行社區事務聽證制度,增加社區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責任感,對影響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過召開聽證會、樓道會等形式解決。其次,開展各類豐富多彩的社會活動和互助活動,融洽鄰里關系,消除矛盾糾紛,滿足社區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並通過樹立社區活動積極典型,引導居民自覺參與社區的管理,形成和諧鄰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區風氣。
4.培育各類社區組織
社區服務組織是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的重要力量,對該類組織的設立和發展要給予必要支持,特別是對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等應簡化登記手續,降低准入門檻,減免稅收費用,對辦公場所方面也應積極配合。此外,對一些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可以借鑒香港地區的做法,試水市場化的購買制度,引導符合條件的組織或個人創辦公益性組織,擴大試點服務范圍和內容,實現社區居民綜合性服務的提供。
當前中國社會結構正處在公民社會逐步形成發展階段中,處於這個階段的公民社會雖已形成,但還不夠成熟。作為典型的政府主導型的公民社會,中國處在市場、社區與民間組織還不成熟的轉型時期,只有採取多種管理方式,積極加強人才培養,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培育社區公民意識,不斷提高社區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識,才能引導社區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6.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什麼問題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解決好(制度)模式選擇問題。
7. 我國鄉村治理方式問題表現在哪些方面
1、農民權益保護問題突出。
隨著城鎮化的加速,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提高政績,不遺餘力征地賣地,盲目招商引資和興建新城或各類園區,這樣不僅犧牲了當地的環境,還損害了當地農民的各種利益,導致農民與當地基層政府間的矛盾加劇,影響了這些地區的穩定與和諧。
2、農村空心化問題日益嚴重。
留守在農村居住和生活的基本是婦女、兒童和老人,號稱「386199部隊」,這些人員不僅無法承擔起農業生產的重任,更使鄉村治理主體乏力,不能承擔起鄉村治理的重任,特別是影響村民自治的順利推行。
3、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發展滯後。
農村自然環境有加速惡化的趨勢,主要表現在農村水土污染嚴重,污水和垃圾處理落後,不僅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也極大影響了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與健康。
(7)治理治理治問擴展閱讀:
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行動方略:
1、實現理念創新,重點是把握因地制宜、地方特色、科學治理三個要點。
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以人民為中心,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強調地方特色,構築符合當地鄉村社會特點、合法合理合情的治理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凝聚人心、最大程度地改善民生福祉、最大程度地維護民眾的共同利益。
2、在治理方法上,應實現自治優先、道德約束、法治保障。
有了科學的理念、完善的治理主體以後,能否採用正確的治理手段和方法,就顯得非常重要。對此,黨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總體方法論要求。
3、在治理支持上,可實行「班長」工程、能人計劃,並努力推進服務延伸。
鄉村治理體系的建設,除了需積極發揮鄉村自身的力量外,還需依靠鄉村外部力量的支持和幫助。堅持以人才振興為抓手,「輸血」和「造血」並重,治理體系才能夠得以長期、有效的運行。
8. 高校現代治理體系 解決哪些問題
如何實現教育治理體系現代化
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
遏制教育職能部門公共權力的不斷擴張,建立權力邊界清晰、權責匹配、相互制約、執行有力、接受監督的國家公共教育行政權力配置機制,多位專家表示,這是建立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關鍵所在。
「要全面推進我國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張志勇說。
「『確權』即確定教育行政權力歸屬,改變多頭管理導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這主要表現在職業教育管理、民辦教育管理和校外管理方面。建議將勞動人事部門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師教育交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由門統籌管理整個職業教育。勞動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制定行業標准和嚴格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另外,要將民辦教育和校外教育的資格准入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張志勇說。
對於教育、編制、人事部門管理許可權相互交叉、邊界模糊現象,張志勇提出,要盡快「分權」。張志勇建議,在教育人事權力配置方面,國家必須釐清各自權力邊界,將教師招聘權和職務(職稱)評審權還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財政權力配置方面,要與教育、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權力清晰、權責明確、分權與制衡相統一的教育財政管理體制。
在「放權」方面,張志勇認為,加快教育管理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向地方和學校放權,是激活地方和學校辦學活力的關鍵。一方面,中央要向省級下放地方教育的統籌權,包括教育管理職能的調整,教育事業的規劃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統籌權,包括高等學校的設立權、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權等;下放統籌推進教育改革的自主權,包括符合國家法規和中央政策的各項教育改革試點。另一方面,各級要向學校放權,關鍵是要依法確保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權、自主招生權、財政教育經費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經費的自主使用權等。
「在歸還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同時,學校和學院也必須完善內部治理機制。」石中英說,從高校而言,學校要為學院發展服務,要建立學術委員會,確定以學術權力為軸心,同時要用好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黨政聯席會議等民主管理的,才能激發基層創造改革的活力,促進中國大學的內涵式發展。
對於一所中學來說,郭涵認為,學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第一要全面、准確理解改革的任務,自覺地運用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創新思維、戰略思維、底線思維來思考問題、謀劃思路、改進工作,要進行綜合改革,不能顧此失彼、跑偏走樣,也不能斷章取義、生搬硬套。要給學校一定的自主權,要明確學校的辦學目標。第二要廣泛凝聚共識,有所擔當。隨著形勢的發展,改革的難度和風險都在不斷加大。過去合理的做法,現在可能不適應現實需要了。以前長期有效的,可能現在失靈了。要建設學習型學校,解放思想,增強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協調推進改革,在教育內部,統籌推進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等,從人民群眾和廣大師生最期盼的事項改起,從各個部門、社會各界、師生員工形成共識的環節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北京中關村第一小學校長劉暢也認為,在放權的同時,學校也應加快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從管理走向引領,從標准走向個性,從制度走向文化,從行政走向學術,從資源走向開放。「一方面,要激發教師的生命自覺,把各種教學自主權還給教師;另一方面,要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主動參與學校事務。此外,要帶動家長、社區一起參與學校的教育活動,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的立體教育環境。」
「讓權」,即改變及其教育行政部門集權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調動社會包括社會組織和公民個與教育管理、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張志勇說:「一是向社會組織讓權,各級可以把各種決策、專業管理、質量管理、教育改革項目等委託給具有資質的教育專業服務或者行業協會。二是向社會讓權,讓作為教育利益相關方的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各級各類教育的決策、監督和管理。」
「現在最重要的是調整的角色定位,改變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員會制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教育決策和教育內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發展一批中介,特別是學術性的專業組織來參與教育的管理。要通過完善立法和學校的章程來完善學校制度。還要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劉寶存說。
「此外,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對行政權力進行嚴格制約。」褚宏啟說,第一要通過實體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權力,依然需要對學校進行監控,但應該強調服務和支持,強調間接管理、宏觀管理。第二要進行程序立法,通過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申訴等手段限制權力。第三要實行行政問責,三者合一能讓權力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又受到一定製約,這才是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特點。
9. 治理是什麼意思
治理[zhì lǐ]
基本釋義
1.整治調理
2.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