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廉問題整改方案
❶ 如何制定整改督促機制
一、 細化分解內容,明確落實「兩個責任」的分工定位
明晰黨委的主體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是由多個層面構成的責任體系,必須按照分層定責和結合實際的原則將基層黨委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層面,細化基層黨委班子、黨委第一責任人以及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具體職責,科學劃分各責任主體之間的責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機制,切實做到「一崗雙責」。
明晰紀委的監督責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業主責的要求,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紀委監督責任的履行,按照紀委「三轉」的要求,要著重明確、細化「檢查,督導、糾錯、考評、追責、懲戒」等環節上所應負的責任,創新監督方式,完善紀委對同級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璋設責任制的監督機制,探索對紀委監督責任的再監督機制,不斷提高紀委監督責任履行的規范性和公信力。
二、健全工作機制,把握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抓手
完善領導機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協調推進重點任務等工作機制,逐項分解夯實責任,促進黨委班子、主要領導和班子其他成員嚴格履行自身責任。
建立定期匯報制度。應組織基層單位定期召開匯報交流會,年底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重點匯報「兩個責任」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
完善巡查督導制度。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基層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優化考評機制。要積極探索建立「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群眾參與」的常態化、立體式考評模式,堅持把基層履行「兩個責任」的情況作為日常巡視的重要內容,定期選取一些權力較集中、資金較為密集、信訪問題較多、腐敗案件多發的重點地區和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同時引入第三方評議機制。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加大追究力度,強化落實「兩個責任」的倒逼機制
完善責任追究辦法。既要強化問題倒逼的原則和標准,又要理順責任追究關系,要准確區別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責任與領導責任,前任領導責任與現任領導責任等界限,用好「簽字背書」和「一案雙查」,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黨委和紀委的「失責」行為、對各級組織和領導千部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實施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