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環境整改報告
1、好處:有利於提高登記審批效率;降低市場准入門檻;推動監管方式創新;促使監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後轉移;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2、「先照後證」顧名思義就是先申領營業執照後再有關許可證。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娛樂場所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等31項前置許可審批改為後置許可審批,各地工商部門一律不再將其作為登記前置,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相關經營范圍登記,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後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許可手續。
B. 甘肅省旅發委對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自查整改
近日:甘肅省,省委、省政府全面安排部署祁連山環保問題整改工作以來,省旅發委深刻認識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認真汲取教訓,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緊密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委市政府,對位於保護區內的旅遊基礎設施全面復核排查評估,並督促項目所在地政府堅決依法整改。截至目前,已配合張掖、武威兩市,對清理出的25個旅遊項目全部進行了整改,並以此為契機,對全省60個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開展了全面自查整改。
從根源上解決事情就是好事
C. 關於整治環境問題,黨應該怎樣做
我國環境管理政策核心是採取防範措施和加強環境管理,力求不產生或少產生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一、主要措施
1、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在經濟發展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嚴格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的生產主體工程與防治污染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產使用)。現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都達到95%以上。
3、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使環境管理沿著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發展。
4、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從中央到省、市、縣四級政府建立了環境管理機構,這些機構依法行使環境管理權利。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也建立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管理本行業和本企業的環境問題。
二、在環境經濟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資金投入和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將防治污染所需資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2、列入國家重點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項目,國家給予資金支持;城市政府將城市維護費用於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國家徵收的排污費用於污染防治。
3、國家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所得稅優惠:對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作為原料進行生產的,在5年內減征或免徵所得稅;
投資方向稅優惠:建設污水處理廠、資源綜合利用等項目,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實行零稅率;
增值稅優惠:對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廢渣為原料生產的建材產品,以及利用廢液、廢渣提煉黃金、白銀等免徵增值稅;
建築稅優惠:建設污染源治理項目,在可以申請優惠貸款的同時,該項目免交建築稅;
關稅優惠:對城市污水和造紙廢水部分處理設備等實行進口商品暫定稅率,享受關稅優惠;
消費稅優惠: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標準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
農業特產稅優惠:西部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而產出的農業特產收入,在10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
三、實施環境技術政策的目的在於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1、工業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採用先進的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
2、按照環保法律有關規定,對企業浪費能源和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實行限期淘汰。
3、企業在生產中應該採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原料。
D. 環境建議整改措施,環境的!!
具體整改措施:一是嚴把建設項目准入關。各縣(市、區)在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中要把握好項目的篩選,重點引入高附加值、高效益、低耗能、低污染的項目,對新批項目和企業,要把環評放在第一位,使污染處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從源頭上控制項目污染排放。未經環境評估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二是補辦區域環評審批手續。各縣(市、區)在工業園區建設中要把區域環境影響評估放在首位。潞城市政府、屯留縣政府要在年底前完成潞寶、康莊工業園區的區域環評審批手續,同步建設廢水、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和事故應急池。否則,市委、市政府將按照《山西省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暫行辦法》追究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環保不作為責任。三是清理環境違法問題,各縣(市、區)要對轄區的各類工業園區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環境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整治洗煤、焦化、鋼鐵、水泥、化工、冶煉等重污染行業的集中排污問題。對工業園區內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或已完成環評但變更原有設計而擅自開工建設、投產的企業,一律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建有污水處理廠但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園區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對已安裝治理設施而不正常投入運轉或排放污染物超過標準的,責令立即恢復正常運轉或限期重新安裝治理設施後投入使用;屬於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後工藝和設備,一律依規淘汰;對私設排污管線和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停產整治;對故意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屢查屢犯或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違法企業,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同時要追究企業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評審批、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沒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對擅自動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對環保設施沒有建成,以及未經環保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監管失職或者違規審批環境違法建設項目的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市委、市政府將依照《山西省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暫行規定》和《環境保護違法違規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五是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環保部門要把執法的重點放在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上,採取硬手腕,強化執法,堅決遏制住建設的勢頭。對轄區內檢查出的未批先建的違法建設項目,要依法予以處理。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要予以拆除,對符合環保准入條件的項目,監督企業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對擅自投入試運行和拖延試運行時間不驗收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停產處理。六是嚴格"三同時"管理制度。環保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已建成的建設項目監管,監督其及時申請試生產和驗收。對申請試生產項目,環保部門應按要求組織環評單位、環境監察部門和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是否具備試生產條件進行現場檢查,並向項目審批部門出具檢查報告。對不符合環評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允許進行生產,擅自進行試生產的應責令停止,並依法予以處罰。對符合試生產條件,但超過三個月滿足不了環保要求的項目,責令建設單位限期進行整改。七是扎實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今年12月底前,全面清理轄區內所有排污企業,依法落實治理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人。保證全市489家企業的達標率達到80%。對不達標企業在市場准入、總量核准、新項目審批、治理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限制。對國家和省明令取締、淘汰的污染嚴重的落後生產設施、工藝和產品,要按照規定的期限予以關閉、拆除。八是加強濁漳河流域污染治理,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開展對濁漳河流域污染源專項調查,摸清沿岸排污企業現狀,按行業提出分類處置措施,在10月底前要落實到各個污染源,明確完成時限並予以落實。濁漳河幹流兩側3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建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嚴格控制源頭礦產開采,嚴禁私開濫采,已建成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在年底前完成治理、搬遷或改造任務。加快濁漳河沿線特別是上游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落實收費政策,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