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會治理
『壹』 社會治理在中國的當前目標
社會公平是通過社會角色的公平合理分配使每一個社會成員得其所得內,而中國特色社會治理容是一個多元利益主體之間協商持續互動的過程。當今中國社會治理中存在著很多亟待解決的社會不公問題:居民收入分配規則不公、教育權利和機會不公、社會保障等權利和規則的不公。我們要通過樹立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理念、構建合理的分配調節機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完善維護人民權益機制來實現中國特色社會治理的核心訴求———社會公平。
『貳』 怎麼做到社會管理手段打擊與教育相結合
法治是治理國政的基本方針。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必須堅持依靠法治思維方法分析觀察問題,運用法律手段妥善解決問題,才能有效的化解各類社會矛盾,打擊預防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一、堅持依靠法治思維方法分析觀察問題,統籌協調各種利益沖突,最大限度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
1、依靠法治思維方法,認真分析當前社會矛盾糾紛根本原因和問題,因時事宜及時解決。
2、依靠法治思維方法,妥善協調各種社會利益關系,確保社會長治久安。
二、堅持運用法治手段妥善解決問題,依法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會和諧因素
1、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社會關系,激發社會管理創新活力,力推經濟建設科學發展。
2、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3、運用法律手段預防和打擊犯罪,優化社會發展環境。
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打擊是手段,預防是根本,穩定是前提,改革是動力,發展是目的,嚴厲打擊干擾和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積極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堵塞違法犯罪空隙,減少安全隱患,有利於優化社會發展環境,同時,為深化法治承德建設健康有序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動力和重要保障。
三、堅持依法治國,加強普法教育,為推進法治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以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理論為重點,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通過多層面、多渠道的學法,切實增強領導幹部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2、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指導,引領和規范黨員幹部學法遵法用法守法行為。正確引導和教育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運用正確的理念武裝頭腦,指導工作。
3、以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為載體,強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4、以扎實推進依法治國(治市)工作為目標,著力提升全民法治維權觀念。
『叄』 什麼是社會治理
社會治理: 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版的人民群眾的力量,運權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治安秩序,保障 社會穩定的社會系統工程。
『肆』 基層社會治理是指什麼,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樣嗎
基層社會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計。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伍』 什麼是教育轉化與社會管理一體化工作機制
"一體化管理體系"(又被稱為"綜合管理體系"、"整合型管理體系"等)就是指兩個內或三個管容理體系並存,將公共要素整合在一起,兩個或三個體系在統一的管理構架下運行的模式。通常具體是指組織將ISO9000標准、ISO14000標准、OHSAS18000標准三位合一。 "一體化審核"則是指認證機構在同一時間,用同一審核組,按同一審核計劃,對同一組織已整合運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管理體系進行審核。一體化審核適用於多種情況,有許多種組合的方式,比如:ISO9001與HACCP的整合、ISO9001與ISO14001與OHSMS18001整合、TL9000與ISO14001的整合等等。
一般認為,無論被審核方的管理體系是整合的一體化體系,還是分立的幾個體系,凡是由同一審核主體將被審核方管理體系作為一個整體並同時依據相關的審核准則(包括各認證標准)進行的一次性審核,都屬於一體化審核的范疇。按照這種界定原則,由同一審核組在一次審核中通過其內部的分組分別承擔不同標準的審核,不能稱之為一體化審核,只是屬於一種"聯合審核"。
『陸』 簡述教育管理與一般社會管理的特殊性
這是中小學教育管理試題里的,教育管理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一般還會問二者的共性。參考答案如下:
『柒』 簡述教育管理區別於一般社會管理的特殊性
原來大家都是這個公選課,哈哈,~~~~~~~~~ 這個提問的太壞了,居然給0分,我找到點,大家一起分享啦,好歹也一起上公選課的~三,教育管理與公共管理一個國家的公共事務很多,所以屬於公共管理范圍內的管理活動也很多,如,國防,外交,教育,科學,衛生,交通運輸,財政,體育,郵政,民族事務等.顯然,教育在一個國家的公共事務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於教育管理工作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因此,很多公共管理所特有的屬性在教育管理過程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教育管理除了把服務於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外,還必須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教育管理雖然也要講效率,但更重要的是效率必須服從於社會效益.四,教育管理與企業管理說說教育管理與企業管理的異同 相同:都受到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管理的對象是相同的,即管人,管財,管物,管事,管時間,管空間,管信息;都表現為一個過程,並有其專門的職能——計劃,執行,檢查,總結;管理的方式也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不同:(1)教育是培養人的事業,教育領域中很多東西難以定論.(2)教育是價值高度涉入的事業,教育管理活動常常會涉及倫理,道德,價值觀方面的問題.(3)在教育系統中,教學有日趨專業化的跡象.(4)對教育管理工作成效的評價,比企業管理工作的評價要復雜得多.(5)教育涉及千家萬戶,容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捌』 如何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政府宏觀管理,就是要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創新方式,把該放的放掉,把該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學校自主辦學,就是要落實學校辦學主體地位,明確權利責任,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社會廣泛參與,就是教育質量要接受社會評價、教育成果要接受社會檢驗、教育決策要接受社會監督,最大限度吸引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領域。政府、學校、社會,管、辦、評三者之間,權責邊界既應當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對的,既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現代教育治理體系,不斷提升現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實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把握辦學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職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做好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工作,始終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當前的關鍵,是要把黨的教育方針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細化、實化、具體化,轉化為學生的核心素養和學業質量,體現到課程標准、教材編寫以及考試評價之中。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最近,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要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創造有效形式、形成長效機制。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開展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活動。特別是節約糧食工作,要從餐桌抓起,從食堂抓起,從各級各類學校抓起,營造勞動光榮、節約光榮的濃厚校園文化氛圍。要突出誠信教育重點。
在教育系統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將學生誠信表現記實性寫進成長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有效機制,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價值觀念和制度保障。要用鐵的手腕治理考試招生違規違紀問題,用鐵的紀律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堅決守住教育考試招生這塊凈土。要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出台《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指導綱要》,創新教學方法,分學段有序推進,打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思想文化根基。要堅持知行統一原則。完善「青少年志願服務制度」,明確學生在學期間參加志願服務的要求,以記實方式納入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體系,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
加強和改進體育美育工作。要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通過多種形式,保障學生體育活動時間,教會學生掌握一兩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養成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推進體質健康測試,學生測試結果通知家長,學校測試結果向社會公開。要改進美育教學,充分發掘傳統藝術資源,因地因校制宜,教會學生使用一兩種樂器、培養一兩項藝術愛好,提高學生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
部署和推進各類課程改革。出台實施《全面深化課程改革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研究制定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和學業質量標准,對各學段育人目標和各學科內容設計提出具體要求。修訂課程標准,啟動普通高中課程標准修訂工作,修訂中等職業學校課程教學大綱,研究提出大學相關教材修訂和使用意見。做好教材編寫工作,全面修訂義務教育各年級各學科教材,完成義務教育德育、語文、歷史三科起始年級統編教材審定;組織修訂中等職業教育教材;修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高質量編寫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確保其政治性和學術性的高度統一。
二、促公平,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本質要求,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辦法、多做實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審視體制機制,重新評估政策措施,通過規則調整和制度創新,不斷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線,保障每一個孩子都有學上。要抓好貧困地區教育。治貧先治愚,扶貧先扶智,緊緊扭住教育這個脫貧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證貧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研究實施「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編織貧困地區兒童成長安全網,增強脫貧致富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要重視農民工子女教育。把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流入地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努力保證他們能在當地就讀,完全由公辦學校接收暫時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
努力做好隨遷子女在當地升學考試工作,擴大進一步接受更高一級教育的機會。要支持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啟動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提高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覆蓋率。要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抓緊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密切會同相關部門,緊緊圍繞留守兒童安全、學習、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務。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
保基本,使每一所學校都達到基本辦學條件。要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增加對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落實《關於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使貧困地區學校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符合安全、學習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對確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學點,不僅要堅持辦,而且要辦好。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將各地辦學條件達標情況列入督導,全面普查,納入學校管理信息系統,並向社會公開。要多策並舉,切實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
上水平,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要優化學校布局。學校布局規劃要納入新型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從嚴控制農村學校撤並行為,調整須經省級政府批准。創新學校管理模式,鼓勵強校帶弱校,組建教育聯盟,推行學區一體化管理,探索學校託管,實行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力度,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
要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進入重點大學的比例。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規模,調整完善招生規則,讓更多部屬及省屬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惠及農村學生,促進社會縱向流動,形成巨大的人才紅利。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長效機制,並將每年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向社會公布。要提升中西部地區教育水平。
教育資源要繼續向中西部傾斜,加強東中西部教育協作,鼓勵優秀教師以多種形式到中西部服務,強化國家重點高校服務國家戰略的意識,為中西部經濟社會發展多做貢獻。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為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作出貢獻。今年,全國80%以上中小學校要實現「寬頻網路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礎。推進「優質資源班班通」,使優質數字教育資源通達具備條件的每一個班級,促進信息技術與教學活動深度融合。
三、調結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不斷調整優化教育結構,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當前應著力在發展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要從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校企緊密合作、產教深度融合、中高職銜接、職普溝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今年將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推動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要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要全面清理各類歧視性政策,創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出台關於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解決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法人屬性、產權歸屬、教師保障、財政扶持等問題。要根據三中全會要求,積極探索運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推動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
四、抓改革,積極穩妥破解考試招生制度難題。
推進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當前,教育改革任務艱巨繁重,三中全會作了全面部署,我們要一項一項地抓好落實。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實施方案。教育部將出台「總體方案」和關於高考、外語一年多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違規處理等配套「實施意見」。各省要根據教育部總體方案和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出台改革「實施方案」。
開展改革試點。在有意願、有條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開展改革試點。改革試點包括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改革試點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試點「實施辦法」。
改進考試內容。抓緊研究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等課程考試內容改革,完善國家考試題庫。高等職業教育推廣「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
確保公平公正。這是社會各界最為關心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要抓緊完善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糾,有責必問。調整高校招生委員會人員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建立校長作為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公布各校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名單。對學生作弊、作假,經查實除按規定處罰外,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就學、就職單位了解。進一步清理規范和逐步減少各類加分政策。
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強改革舉措的可行性論證,加強改革的風險評估。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則,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實施辦法。要加強對改革辦法和政策的宣傳解讀,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五、轉職能,改進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在「管辦評分離」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礎。推進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義是加快轉變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同時督促基層和學校把權接住、管好,確保放而不亂。
積極簡政放權。「善政必簡」。只有該簡的簡,該放的放,才能激發學校和社會活力、需求潛力和發展動力,才能從名目繁多、繁瑣細碎的評估、評審、評比中解脫出來,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抓大事、議長遠、謀全局,做好該做的事、能做的事。要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按國務院統一部署,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對已經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給學校、放給社會,不能變相保留。對保留的項目,要抓緊清理審批流程,公開審批的標准、程序和結果。要統籌整合專項資金。
根據財稅體制改革要求,整合農村義務教育改善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統籌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資金,擴大基層和學校資金統籌使用權,提高資金使用的整體效益。要減少各種檢查活動。建立檢查工作歸口管理,整合各種常規性和臨時性檢查,給學校創造一個安心靜心辦學的環境。簡政放權,當前重點是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
加強標准建設。標准具有普遍的約束力。要依據標准進行規范化管理,用標准加大投入、加強監督、加強約束,從根本上減少管理中的隨意性。這些年,相繼出台實施了一系列教育標准,但目前一些領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經不合時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標准與指南》制定和發布規程,強化對國家教育標准體系的頂層設計。
要加快對一些標準的廢止、修改,制定學校建設、經費投入、教師編制、教育質量、儀器設施、專業教學、語言文字等標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國特色的教育標准體系。特別是要推動健全各級教育生均撥款制度,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完善職業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研究學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擔與運行保障機制,健全教育財政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要優化教育投入結構,堅持向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傾斜,向教師隊伍建設傾斜。要加強教育經費監管,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嚴防違規違紀行為和鋪張浪費現象。
推進法治建設。「政貴有恆」。法治是現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徵,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具有穩定持久的保障作用。要推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4部法律一攬子修訂工作,抓緊職業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不斷健全教育法律制度體系。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
強化教育督導。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要簡政放權,也要加強監督監管。教育督導是政府加強宏觀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決策、執行、監督三者相互協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要進一步完善督學、督政、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推進國家、省、市、縣四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印發深化教育督導改革 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建設,充實教育督導隊伍力量。
研究制定督學管理辦法,提高督導工作規范化專業化水平。做好督導重點工作。督政方面,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省級督查、國家認定工作,探索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和復查制度,印發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辦法、省級政府發展義務教育督導考核辦法,加強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監督檢查。督學方面,完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實現全國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全覆蓋,推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
制定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推動學校辦出特色,扎實實施素質教育。質量監測方面,制定發布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開展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科學評價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質量,為改進教學和科學決策提供支撐。制定教育督導報告發布辦法,完善教育督導報告發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復查和問責力度。
六、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教育有沒有活力,關鍵要看學校有沒有活力。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把學校作為基本立足點,建立以學校持續健康發展為導向的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激發學校作為教育「細胞」的活力。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形成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內部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這也是政府放權的制度前提。對公辦普通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根本制度,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事范圍和規則。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參與機制、理事會(董事會)的社會聯系和合作機制。加強高校學術委員會建設,出台高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規范學術委員會的組成、權責和運行規則。
章程是明確學校內外部權利義務關系、促進高校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載體。要按照統一部署,加快推進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對民辦高校,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學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理事會(董事會)結構,規范決策程序。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制度,保障校長、教職工特別是學生等相關主體的權利。對中小學,主要是加強黨組織建設,實行好校長負責制,加快推進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家長委員會建設。
推進依法辦學。教育部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標體系,形成依法辦學的考核標准、考核辦法,為政府、社會、家長監督評價學校辦學行為和管理活動提供依據。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為評價學校領導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內容,切實推動學校管理觀念的轉變。教育部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對學校辦學活動合法性的監管上,提高學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堅決杜絕任何學校出現有悖於法治原則的管理手段和規定。要建立和完善教師申訴、學生申訴制度,讓每一個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學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要建立教育領域公益性法律服務機制、學校安全事故依法調解制度,完善保障學校依法辦學的制度環境。
堅持面向社會。學校只有主動面向社會、服務社會,不斷提高服務意識、服務能力、服務水平,才能實現持續健康發展。教育部將出台關於引導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一批本科高校在辦學思路、模式、方法上向應用技術大學轉變。
七、發揮社會評價作用,動員社會參與支持監督教育。
在「管辦評分離」中,評價是反饋環節,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客觀、科學、公開、公正的評價,是增強教育工作針對性、有效性的前提,可以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為學校改進工作提供依據。治理模式下的「社會評教育」,實質是要把評價權和監督權更多交給社會、回歸社會,在「管」與「辦」的互動中,保持相對獨立性,成為教育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
發揮行業企業作用。在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體制下,教育所提供的課程專業、所培養的人才、所創造的科研成果,最終都要接受市場和社會的檢驗。這不僅要求我們的辦學理念、辦學方式和培養模式做出調整,也要求我們的評價主體、評價方式相應變革。行業企業是教育的主要服務對象,是畢業生最終的去向。無論是職業院校,還是普通院校,都要加快建立行業企業評價機制,吸收行業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把行業企業的評價作為衡量辦學質量的一項重要指標。
重視行業企業評價,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是畢業生就業狀況。就業是個試金石,高校辦得好不好,歸根到底要看學生就業能力強不強、創業水平高不高。今年高校畢業生727萬,這都是國家寶貴人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學校責無旁貸,教育部門義不容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在開發就業崗位、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基層就業、激勵自主創業等方面,出台更多具體政策,解決畢業生就業創業中的具體困難。要加大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力度,深化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作為高校評估重要內容。實行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和就業信息貫通,及時、准確、客觀地反映和把握各校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並向社會公布。
強化專業組織評價功能。教育評價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正確發揮評價的監測、診斷、指導功能,專業機構不可替代。要支持現有專業機構建設,發揮專業學會、行業協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快培育獨立於教育部門的專業教育服務機構,不斷提高其評估監測水平。要引入競爭機制,推廣政府購買服務,通過合同、委託等多種方式向專業組織購買高質量的服務。
將加快整合國家教育監測評估機構和資源,為開展專業化監測評價提供支撐。加大力度推進一些機關職能向直屬單位和社會組織轉移,原則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組織評估評價評審等具體事項。委託第三方全面啟動「教育現代化進程監測評價」和「教育滿意度測評」兩項監測評估工作。通過測評,及時發現問題,准確找出差距,切實提高各級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工作的自覺性、針對性,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和教育滿意度。
重視社會公眾監督。社會監督是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推行教育部門、高校權力清單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社會各界在公開中監督。要通過信息公開,確保社會公眾及時、便捷、有效地獲取各類教育信息,這是社會監督不可或缺的環節和基礎。強化社會評價,
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主動加強信息公開,主動讓社會了解,提高政務和校務公開的水平,提高政府和學校的公信力。對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中央關於推進政務公開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把各項政策和重要事項依法、及時、全面、准確地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加強職能公開、依據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公開。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在決策前都要公開徵求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採納情況。
要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及時公布行政審批項目目錄、辦理程序和審批結果。大力推進工作過程公開,及時發布重大教育項目和工程實施情況。大力推進工作結果公開,推動教育質量標准、教育質量監測結果和教育督導報告向社會公開。要公開違法違規事件查處結果。對各級各類學校,要把辦學條件能力、質量水平等信息向社會公開,讓社會了解。今年要進一步推動本科院校向社會發布教學質量年度報告。積極公開群眾關注的信息,對學校重大決策、政策及時宣傳,贏得社會理解;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回應,掌握輿論主動權,樹立和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當前,特別要加大高校招生和財務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擴大公開范圍,切實加強師生和社會對招生、財務工作的監督。信息公開,核心是「公開」,關鍵在「真實」,根本在「監督」。沒有「監督」的公開,就可能是不公開、半公開,甚至是假公開。要改革信息公開監督檢查機制,引進第三方參與教育信息公開監督。
『玖』 如何推進社會治理工作之我見
1、繼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要進一步加強鎮、街綜治辦建設,配齊配強綜治專職幹部,健全完善協作聯動機制,從政策導向、力量配置、經費保障、技術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切實加強鎮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力量建設,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
2、廣泛開展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積極構建大排查、大調解工作格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立足源頭預防,努力抓早、抓小、抓苗頭,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機制,把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有機銜接起來,形成矛盾糾紛調處的工作合力。
3、大力推進創新社會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手段和方式,通過加強服務來提高管理效能。要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推行流動人口「一站式」、「一證式」服務;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建立銜接機制,落實安置政策,發動社會力量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教育、管理和幫扶,落實幫教、幫扶責任。
4、強化社會治安防範工作,努力推進科技防範建設。在公共復雜場所、商業金融集中區、廣場、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要害部位、案件多發區域、城市出入口、重點交通道路口等,按照有關標准建立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
5、有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健全完善綜治、紀檢、組織、人事、監察等五部委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建立並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績檔案制度,完善警示、誡勉談話、黃牌警告、一票否決等具體辦法和程序,嚴格兌現獎懲措施。
同時,要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這是必須重視的工作環節。
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新對策
(一)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議事日程,跟街道整體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做到黨、政、工、青、婦齊抓共管,持之以恆。
(二)大力加強防範工作。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要進一步把嚴打、嚴管、嚴防、嚴治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重打輕防」的錯誤傾向,切實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人員配置、經費投入、考核獎懲機制真正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要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會的防控體系,下大力氣做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
(三)嚴格執行責任制。嚴格執行責任制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領導責任制和一票否決權制等各項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實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並把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切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到實處。
總之,我街道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各項措施得到有效落實,通過上下各級的通力配合,必將開創登峰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拾』 如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一、基層社會矛盾糾紛趨向新變化
1、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類型趨向多樣化。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從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小額債務、輕微侵權等向拆遷安置、征地補償、勞資糾紛、環境保護、交通事故、醫患糾紛等社會熱點、難點擴展,且比例明顯擴大。
2、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表現形式趨向聚眾化。不少基層社會矛盾由過去的多為個人行為轉變為現在的聚集行為,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涉及面更加寬泛、復雜。拆遷安置、征地補償、企業改制等涉及群體性利益產生的糾紛,使各類利益「抱團」群體不斷增多,極易由一般性糾紛演變為群體性矛盾。聚眾反復信訪乃至纏訪、鬧訪、越級訪現象不斷增多。
3、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誘發原因趨向復雜化。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中,既有因執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發,如有些地方拆遷安置、征地補償方面政策保障前後不一致、區域不平衡,事業單位改革政策執行不一,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環保等公共設施建設帶來的民意紛爭而造成;還有因經濟利益沖突所引發,如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和市場環境影響出現經營困難、資金鏈斷裂而導致拖欠職工工資、銀行貸款、民間借貸,部分群眾因參與非法集資造成經濟損失而將矛頭指向政府監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發性事件而引發,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醫療事故糾紛和意外人身傷害等。
4、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發展過程趨向對抗化。一些群眾處在矛盾糾紛中往往極不理性,在涉拆涉遷、醫療事故等糾紛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誤解強求,如達不到其訴求目標、滿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慾望,便對政府產生強烈的對抗情緒和對抗行為。一些群眾由於貧富差距、觀念沖突、社會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產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個社會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糾紛時情緒容易失控,採取極端手段,使矛盾趨向激化。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大鬧大解決」心理,認為只有鬧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層解決問題。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結境內外敵對勢力或藉助網路將社會上發生的各類敏感事件和傳聞迅速見諸網路媒體,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傳謠生事混淆視聽,煽動不穩定情緒,製造不穩定事件。
二、確立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工作新理念
1、立足源頭預防,實現社會管理從被動維穩向主動創穩轉變。堅持從治本的高度,著力構建源頭治理體系,前移社會管理關口,優化基層社會管理的宏觀環境,通過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化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健全科學民主合法的決策機制,最大限度地防止、減少和弱化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的產生。
2、暢通訴求表達,實現社會治理從行政管制向民主協商轉變。堅持以保障各種利益主體的表達權為前提,建立利益表達和協調機制,不斷擴大群眾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務決策中的參與度,在暢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層民主和充分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群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參與權、監督權,按照民主程序維護權益,化解利益沖突。
3、強化矛盾排查,實現社會矛盾從事後處置向事前防範轉變。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先、爭取主動、防止激化,通過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社會矛盾排查機制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把社會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維穩成本,實現社會管理的最高境界。
4、規范矛盾調處,實現維護權益從依靠信訪向依據法律轉變。切實樹立法律權威,把解決社會矛盾納入法治軌道,使法治成為解決社會矛盾和沖突的長效化、制度化手段。對各類社會矛盾糾紛,要引導群眾依法理性反映訴求,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會環境。
5、著眼多元化解,實現矛盾化解從單一模式向綜合聯動轉變。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主,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等手段為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通過創新設置調解組織、完善聯調聯解機制和加強建設應急管理體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方法,鼓勵民眾合理選擇矛盾糾紛解決途徑,規范相關調解程序,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三、創建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機制
(一)堅持民生為先,創新建立源頭預防機制
1、建立群眾利益至上的公共決策機制。各級政府應逐步實現政策和決策目標取向的完全公開,以「群眾是不是願意、群眾是不是支持、群眾是不是得益」為決策目標,形成順應民意、科學民主的公共決策機制。要擴大公共決策的社會參與,讓不同利益群體在政策、決策出台前充分表達訴求,實現政府處理社會利益與社會良性互動,在博弈與妥協中達到平衡,形成開放性、社會化的利益表達機制。要積極推動社區、企業相關社會組織建設,發揮其反映訴求、規范行為和調節利益的作用,與政府進行充分溝通,表達不同群體意願,形成代表廣泛、規范有序的社會協商對話機制。要使政府的政策和決策出台前提前釋放民意,並主動吸收採納群眾積極合理的意見建議;使政府出台的政策舉措和重大決策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可靠的群眾基礎,提高決策執行的可行性和成效性,提高公眾的認可度、接受度和滿意度。
2、健全促進社會公平的公共服務機制。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應力求民生優先、突出效率和秉持社會公平的統一。要協調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抓好醫療衛生、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交通、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發展和管理,滿足群眾對公共服務產品的多樣化需求。要貫徹中央「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精神,發揮公共政策調節社會矛盾的功能,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大教育、就業、社保、住房、醫療和反貧困等公共政策的創新力度,適當向弱勢群體傾斜,使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開,從制度上保證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從分配格局上調節社會利益關系。
3、創新弘揚核心價值觀的教育引導機制。各級要創新運用各類有效媒體,教育引導群眾正確看待社會利益關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觀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一是廣泛開展普法教育,拓寬法制宣傳渠道,認真歸理解決常見矛盾糾紛的法律路徑,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使法治維權理念普及大眾,深入人心。二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大力倡導和諧社會理念,弘揚「以和為貴,和氣生財」、「遠親不如近鄰」、「重義輕利、禮尚往來」等傳統文明禮儀,並一以貫之,長期宣傳。三是強化警示導向教育,將極個別胡攪蠻纏、以身試法受到處罰的典型當做反面教材,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糾正「有事就得鬧、大鬧大解決,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認識誤區。
4、強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嚴把「五道關口」:一是依法治理,立項要過「法治關」。各類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項實施前,必須審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二是評裁分離,實施要過「程序關」。改變原有「誰決策,誰評估」、「誰立項,誰評估」的做法,實行評估與決策相分離,由第三方進行系統化、專業化科學評估。三是互利共贏,評審要過「民意關」。凡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項,實施前須徵得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同意和支持。四是科學合理,決策要過「分級關」。可將穩定風險分四級,風險較小的為四級,可實施;有一定風險但可控的為三級,分步實施;有較大風險可能引發群體性或個人極端事件、短期內難以控制的為二級,暫緩實施;有嚴重風險、可能引發重特大涉穩事件的為一級,不實施。五是明晰責任,後續要過「考核關」。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控制,既要有事前評估,還應有事中階段性評估和事後總結性評估,視情作出維穩干預,避免發生實施中止等被動局面。維穩部門應對重大事項風險評估工作跟蹤督導,並結合平安建設全員責任制落實量化考核。
(二)立足基層化解,不斷完善依法調處機制
1、做實村(社區)級,實現小事不出村。按照夯實基礎、源頭化解的要求,做實村(社區)級調解室。一要加強調解網路建設,將轄區內企業(單位)納入村(社區)調解室,確保企業內部矛盾自行解決、企業間矛盾社區調處、社區簡單矛盾就地消除。二要提升調解隊伍素質,把好調解幹部選聘關,將有基層工作經驗、熱愛調解工作的人員選聘進來;推行人民調解「以獎代補」制度,提升基層調解人員工作積極性。三要規范基層調解工作,加強村、社區、企業、市場調解室軟硬體建設,打造基層調解品牌,樹立基層調解形象,提升人民調解公信力。
2、做強鎮(街道)級,實現大事不出鎮。按照全面推進、規范運作的要求,做強鎮(街道)級大調解平台。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城管、社保、安監等條線負責人為成員的鎮級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二要強化資源整合,以集約資源、方便群眾、處置快捷為原則,依託各地綜治中心,成立相關專業調委會或專項調解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完善訴調、公調、政調、訪調和援調對接機制。三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多部門、各條線參與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機制,各部門既分工負責、又相互銜接配合,形成本級政府部門及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
3、做精區(市)級,實現難事不出區。按照整合資源、攻堅克難的要求,做精區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一要統一協調,按實運作。由區委主要領導任調處中心領導小組組長,司法、信訪、公安、勞動和工會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實現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調解」在一個平台上運作。二要集中管理,統一受理。將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和土地流轉等專業調解納入「中心」,重點調處跨區域和牽涉多個部門的重大矛盾糾紛。三要明確責任,分類處理,分流辦理。按照接待、受理、調處、歸檔「四統一」標准,實現「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一攬子解決」,做到「難事不出區,矛盾不上交」。
4、三級聯動,實現矛盾不激化。按照屬地受理、聯動調處模式,實行區(市)、鎮(街道)、村(社區)聯合調處。對涉及人員較多、情況較復雜的矛盾糾紛,所在村(社區)受理後,商請鎮(街道)調解組織上門聯合調處;對情況特別復雜疑難的矛盾糾紛,由區、鎮、村三級聯合調處;對重大矛盾糾紛,落實區分管領導包案化解。要對征地拆遷等越級上訪的歷史積累性重點疑難矛盾進行梳理,建立「會診研判、綜合化解」機制,達到化解一個重點矛盾、築牢一方社會穩定的基礎,營造一片和諧的社會環境。
5、法律至上,實現依法有序調處。解決矛盾糾紛的核心是維權,為確保群眾維權秩序,必須創新化解社會矛盾依法治理機制。要運用法律、法規向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和調處工作,對民眾釋法;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解決糾紛,保證個案公平公正,引民眾信法;依法處理起鬨鬧事、惡意攻擊黨和政府、擾亂社會秩序者,令擾者畏法;規范地方立法,從法律法規中體現科學發展、執法為民,讓民眾愛法;政府在法制框架內運用行政、非訴訟調解手段公平合理地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使行政遵法;建立「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長效機制,開展村務法律體檢,為群眾答疑釋法,助基層用法。要強化法律救助工作,創新建立社會矛盾化解中困難人員(家庭)救助扶持機制,完善包括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院司法救助、公安檢察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事故賠償救助等司法救助體系。
(三)強化系統管控,著力構建綜合治理機制
1、拓寬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廣泛傾聽民聲,大力開展「進村入企達戶到點」走訪活動,不斷加強政府部門與群眾之間的溝通聯系。要及時疏導民意,認真落實窗口單位首問代辦責任制,對群眾的問題及時解答,對群眾的要求及時回應,對群眾的不滿及時安撫。要認真解決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強基層社會管理的同時,努力提升社區平台服務能力,為群眾提供全天候的生活類、咨詢類、事務類、電子商務類、企業服務類等多項服務。
2、推行柔性網格精細管理。各級應轉變社會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強調人文關懷,以善治為目標,達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在成功推行社區扁平化管理的基礎上,深化完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在政府與基層自治組織之間形成積極有效的合作關系。要將市場、住宅、商鋪等全部納入服務管理范疇,為群眾提供政治參與、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關懷,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戶人家都有人貼心服務」。
3、落實維穩日常指導制度。維穩工作必須從日常指導做起,黨政領導幹部要利用互聯網、熱線電話、領導接訪日等民意反饋通道,經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眾訴求,與群眾面對面溝通。要堅持定期下訪制度,每月到聯系村居、企業上門走訪,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困、辦實事、辦好事,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要做好維穩日常指導,結合矛盾糾紛排查,指導基層邊排查邊化解,將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即時上報、及時化解;對無法立即解決的問題,確定責任人限期辦理、限時答復。
4、形成社會各方參與合力。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工作,離不開社會各方的支持和參與。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介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作用,代表相關群體反映訴求、與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商調解矛盾糾紛。要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反映訴求、維護權益、提供服務的紐帶作用,按照「政府主導推動,社團自主運作,社會多方參與」的方式,積極探索社會服務項目化運作。要支持和推動工青婦等群眾組織擴大服務對象,將非公企業單位、新市民列入重點服務和幫扶行列。
5、提高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領導能力。有效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必須加強各級黨政領導能力建設。一要著力提高為民執政能力。時刻心繫群眾,一切公共政策、公共決策和工作舉措應符合群眾的意願、法律法規的要求、有利於本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和群眾的長遠利益。二要著力提高系統管控能力。堅持從「前」抓起、以防為「本」, 從「底」抓起、以調為「堤」, 從「小」抓起、以暢為「要」的工作方法,在健全源頭預防機制、夯實三級調解平台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調解網路、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和關心困難群眾上出實招。三要著力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充分認識群眾工作能力的提高,實際上就是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要通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提高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的能力,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提高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傳、組織和發動群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