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
① 寨子開發溶洞水源飲水起草方案
工業用水經處理後再排放、生活用水經處理後再排放、合理使用農葯和化肥.
加強水源保護區的生態建設,防治環境污染(主要是工業污染和農業污染,因為附近如果不合理施肥打農葯,這些也會隨雨水進入水源的),監督舉報污染水源的活動。
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破壞水源涵養林、護岸林以及與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
(二)向水域傾倒工業廢渣、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
(三)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葯;
(四)使用炸葯、毒葯捕殺魚類和其他生物;
(五)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防污條件的運載工具,運載油類、糞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過水源保護區。
禁止運輸危險
化學
品的車輛通過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確需通過的,應當依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還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
(二)向水體排放污染物;
(三)勘探、開采礦產資源;
(四)從事養殖業和種植農作物;
(五)旅遊和旅遊開發活動;
(六)堆放工業固體廢棄物、垃圾、糞便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七)建立墓地和掩埋動物屍體;
(八)其他污染水源的活動。
在飲用水地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實行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控制。
飲用水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二)利用儲水層孔隙、裂隙、溶洞和廢棄礦坑儲存油類、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物品;
(三)設置垃圾、糞便和易溶、有害廢棄物的集中堆放場、轉運站;
(四)使用不符合國家《農田灌溉水質標准》的污水灌溉農田。
地質鑽探過程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分層止水、封隔,防止污染地下水水源。
飲用水地下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還禁止下列活動:
(一)新建化工、電鍍、製革、冶煉、印染、煉油、制漿造紙項目,以及含放射性的和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
(二)堆放化工原料、礦物油類及有毒有害物品;
(三)擅自鑿井取水;
(四)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葯。
飲用水地下水水源準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科學、合理地使用農葯、化肥;
(二)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的,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② 編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方案需要什麼資質呀急,在線等
編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方案不需要什麼資質。只要能提出正確保護區方案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