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辦法
① 建設企業環保制度和考核辦法急需~!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了員工建造適宜和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雜訊經處理後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 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 責任
生產部、總務部及各生產車間。
4 內容
4.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 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 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 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 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 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 廢水方面
4.7.1 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2 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3 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後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後排放。
4.8 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 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採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 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採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各級環境保護任制
1.1環境管理者代表
由總經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實施,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並負責向總經理匯報運行經果和管理者
1.2環境管理委員會
由由主任委員(環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員組成的一個環境方面的審議機構。
1.3各層人員的職責
總經理:
三.三廢處理方案
1.1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可以通過排風設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1.3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1.4廢料銷毀
鍋爐房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皋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採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5、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6、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採取防止揚塵措施。
7、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採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採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採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8、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
9、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採取封閉、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及時清運出場。
1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2、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澱池,施工污水經沉澱後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4、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5、食堂設置隔油池,並及時清理。
16、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並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8、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准《建築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製定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2、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況,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3、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盡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總務部門回收;
5.「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符合排放標准;
6.躁聲的管理:採用低躁聲設備。
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消滅污染物。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並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並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繫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本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後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並確保備品備葯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並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台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並監督、檢查。
環保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執行廠部有關環保的制度、規定和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以及本科規定。
二、協助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有關的環保措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
三、掌握全廠工業污染物排放情況,並協助科長提出有關污染治理的意見。
四、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廠環保長遠的規劃,治理污染科研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技術方案的編制工作。
五、掌握全廠工業污染物的綜合利用情況,按期向本科、廠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或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水質監測取樣工作,完成各種報表的填報工作。
七、協助科長做好環保工作規劃、典型經驗總結及其他文字材料的編寫整理工作。
八、做好環保宣傳教育及接待來廠參觀學習環保工作的外來人員。
九、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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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十二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實施細則》是哪個機構制定的
《"十二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實施細則》是國家環保局制定的
③ 什麼是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城內市生態學理論為指導,以容發揮城市綜合功能和整體最佳效益為前提,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總體環境,對制約和影響城市生態系統發展的綜合因素,採取綜合性的對策進行整治、調控。對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中的活動予以管理和調整的一項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幫助!
④ 什麼是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城市生態學理論為指導,以發專揮屬城市綜合功能和整體最佳效益為前提,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總體環境,對制約和影響城市生態系統發展的綜合因素,採取綜合性的對策進行整治、調控。對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中的活動予以管理和調整的一項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幫助!
⑤ 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認真貫徹實施本屆政府(2003—2007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根據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現行有關環境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並重的原則;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堅持遠近結合、以近為主的原則;堅持年度考核與日常監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管理機制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共同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是以市政府同各縣(市)區政府簽訂責任書的形式將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制度。責任期限與政府任期相同,一般為五年,各縣(市)區政府與基層簽訂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期限可視情況自行確定。 (三)各縣(市)區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每年要向當地政府報告所承擔環境保護指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四)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內容原則上不能變更,如確需調整,須由下級政府呈報上級政府批准。有關工程項目可視具體情況以保證環境保護目標的完成為原則進行適當調整,由下級環保部門報上級環保部門審批。 (五)涉及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由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協調確定,並按管理許可權,將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 (六)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國家和省級各類開發區。 三、考評內容與指標體系 各縣(市)考核環境質量指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污染防治指標、生態環境建設指標、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環境管理與執法等七個方面的指標;各區考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污染防治指標、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環境管理與執法等六個方面的指標。 (一) 環境質量指標 1、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TSP(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值。 2、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水環境各監測斷面考核指標為河流水質11項指標、湖庫水質13項指標。 3、各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城市區域環境雜訊。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2005年底以前,考核市政府下達給各縣(市)區政府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確定的六項污染物控制目標。2006年和2007年,按照省里部署,另行確定考核內容。 按照「十五」總量控制計劃的規定,各縣(市)區將六項污染物排放量和凈削減量分別落實到2003、2004和2005年,現已達到總量控制目標的可不制定削減任務,但必須控制在規定的總量控制目標之內。 (三)污染防治指標 2007年以前,各縣(市)區所有工業企業排放的污染物要全部實現達標排放,各縣(市)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 (四)生態環境建設指標 各縣(市)到2007年前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建成一個環境優美鄉鎮;各區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每年要核定每個項目年度進展形象化目標和完成期限。 (五)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 考核各縣(市)區每個年度環境保護投資占生產總值的百分比。環境保護投資包括環境污染治理、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投入三部分。 (六)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縣(市)環境質量、污染控制、環境建設、環境管理等18項指標。 各區考核區域環境雜訊平均值、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及清潔能源使用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工業煙塵排放達標率、工業粉塵排放達標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等8項指標。 (七)環境管理與環境執法 考核各縣(市)每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情況、環境信訪結案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考核各區每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情況、環境信訪結案情況、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及所有規模醫院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 四、考評辦法 (一)方法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採取一簽五年、項目一年一核定、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獎勵、五年進行總評的辦法。每年由市政府組成檢查組,對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委、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進行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發布。考評成績優秀的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未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 年度考評和任期總評是在各地自檢的基礎上,採取聽取匯報、查閱檔案材料、現場檢查和抽測等形式進行。 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任期總評按年度加權計入總評分,2003—2006年每年權重各佔10%,2007年佔60%。 (二)評分 各縣(市)區考評滿分為100分,並按如下規定評分: 1、各縣(市)環境質量指標18分。 (1)城市環境空氣質量10分,其中TSP(PM10)6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各2分。 (2)地面水環境質量指標6分。 (3)城市區域環境雜訊2分。 2、各縣(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15分,各區20分。 3、污染防治指標各縣(市)22分,各區15分。 (1)各縣(市)污染物全部實現達標排放10分,各區15分。 (2)各縣(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各6分。 4、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各縣(市)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及建成一個環境優美鄉鎮共15分,其中各項均為5分。 各區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共16分,其中各項均為8分 5、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各縣(市)6分,各區10分。 6、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縣(市)考核分數達到68分(含68分)以上的12分;各區考核分數達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20分。 7、環境管理與執法指標各縣(市)12分,各區19分。 (1)各縣(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3分;環境信訪結案3分;污染防治設施4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2分。 (2)各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4分;環境信訪結案率4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4分;污染防治設施和醫院污水污染處理設施7分。 各委、局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分。 (三)要求 1、考評數據來源要具有代表性、准確性、科學性和規范性,要有正式認定的手續。 2、市環境監測站負責對各類監測數據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將監測指標納入日常質量管理體系中,參與監測指標的考評。 3、各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有驗收手續。企業長期停產、關閉等情況,視為污染物達標排放(以消除污染為原則)。未按期達標排放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發現對各種數據檔案弄虛作假者,取消該指標分數,同時予以通報批評。 五、獎勵 (一)縣(市)區的獎勵 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按照年度考評和任期總評在縣(市)設一個一等獎、一個二等獎,城區設一個一等獎、一個二等獎。一等獎考評得分必須達到90分,二等獎考評得分必須達到80分。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評一等獎獎金3萬元;二等獎獎金2萬元;2007年任期總評一等獎獎金5萬元;二等獎獎金3萬元。 (二)委、局的獎勵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評達到90分獎金3000元,80分獎金2000元;2007年任期總評達到90分獎金5000元,80分獎金3000元。 (三)獎金來源及分配 獎金來源由市財政預算列支。獎金的分配按單位和責任人的貢獻確定。
⑥ 中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有何特點和優勢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指在城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城市生態學理論為指導,以發揮城市綜合功能和整體最佳效益為前提,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總體環境,對制約和影響城市生態系統發展的綜合因素,採取綜合性的對策進行整治、調控。對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中的活動予以管理和調整的一項環境監督管理制度。
⑦ 如何開展村莊環境整治,加強長效管理
為鞏固提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成果,現就進一步加強全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人居環境為核心,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為保障,以統籌城鄉發展為抓手,強勢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提高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二、總體要求
一是要不斷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重點解決農村環境「三臟六亂」(「三臟」:房前屋後臟,村道河道兩側臟,河塘溝渠水面臟;「六亂」: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披亂掛、亂停亂放、亂倒亂排、亂塗亂貼)。二是要進一步健全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加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力度,健全村莊環境衛生保潔、道路清掃、河塘清理、綠化管護、垃圾清運和工業、農業污染源防治等方面的長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機制,確保組織管理有力、硬體設施到位、保潔隊伍齊全、資金籌措多元、考核機制有效,不斷提高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和質量,實現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一體化發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隊伍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由鎮長掛帥的領導小組和專門辦公室,負責對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督查和考評工作;城管中隊每村安排一名隊員,負責日常巡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村委通報;各村要成立工作班子,要有專門管理人員(由村幹部兼任),具體負責本村環境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2、加強保潔人員配備。各村要根據人口、規模和地域環境等不同情況,配備相應的保潔員隊伍(一般根據服務范圍和農村人口數量500:1的比例配備專職保潔員,如自然村較分散則按同等勞動強度配備)。保潔人員應選擇身體素質好、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的村民擔任,劃分作業范圍,包括農村道路。
3、加強對保潔人員的管理。保潔員由各村委負責招聘、管理和考評,根據保潔量安排保潔員一定的工資收入,並應拿出部分作為考核工資,考核工資年終根據全年考核成績一次性發放(年終與村幹部報酬同時兌現)。各村必須與每位保潔員簽訂保潔合同,必須為每位聘用保潔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並對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組織應有的技能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二)完善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基礎設施建設。
農村環衛基礎設施設備,是加強農村環境衛生管理的必要條件。各村要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加強管理。一是要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自然村按每20戶建1座垃圾房(桶)的要求或根據村民「一事一議」的原則,設置垃圾房(桶)。垃圾房(桶)的設計要規范,要有門窗(頂蓋)。二是加強對衛生設施的管理。各村應對垃圾房(桶)、垃圾收集點的所在位置、數量等登記造冊,備案留查。垃圾房(桶)由保潔員管理,加強維護保養。三是配齊配全環衛工作必需的作業工具,落實環衛工具維護責任制。
(三)落實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責任制度。
1、落實垃圾清掃和收集責任制度。要合理界定環境衛生責任區,明確責任人。要與保潔人員簽訂保潔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工作區域和工作報酬,並公示上牆。要督促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實行房前屋後自我清掃、保潔,要按規定地點、方式投放垃圾。垃圾清運人員要做到日產日清。
2、落實垃圾集中處理制度。各村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統籌處理機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收集和集中處理的制度。要不斷提高利用農村垃圾資源化水平,積極引導農村居民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垃圾總量。
3、落實考核獎懲制度。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領導小組將實施動態督查和考評驗收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及時組織對各村和城管隊員在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具體執行情況進行考評和跟蹤督查。(1)對各行政村的考核: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領導小組每季度考核或暗訪一次,鎮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辦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具體詳見《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2)對城管中隊定村人員的考評:根據各定村人員工作表現,年終由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評選3名先進,給予適當獎勵。(3)對優秀保潔員的獎勵:在各行政村對保潔人員考核的基礎上,年終各行政村各推薦一名優秀保潔員,由政府對其嘉獎。
4、落實情況通報制度。村將每次檢查情況通報城管定村人員和長效管理辦公室。鎮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辦公室將每次考核結果和年終考核總評結果採用不同形式進行公示和通報,通報對象:領導小組人員、村書記、城管隊員、定村領導。對考核檢查中發現和群眾舉報的突出問題,要督促限期整改,鎮村兩級要設立反映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舉報電話(鎮舉報電話:環衛所87967870),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
(四)建立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經費保障機制。
各村要按照「政府導向、多元投入、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採用鎮政府補一點、村委拿一點、社會籌一點的運行機制,多方籌措落實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經費。一是鎮政府根據各行政村人口、面積、自然村個數等情況,安排財政資金年終對各行政村進行「以獎代補」,用於環衛設施建設、保潔人員工資等運行經費。二是村委要測算全年環衛管理經費,安排專項資金彌補政府「以獎代補」資金的不足。三是要積極探索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市場化運作,吸納各類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
⑧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有何關系
個人覺得考核是考核 綜合治理是綜合治理了 不能混淆
考核是對整個城市環境的一個定量評價
綜合治理是根據城市環境的好壞 採用不同的方法 改變城市環境臟亂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