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① 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培養法治思維方式
導入:法治理念是理性化的法治觀念,是指導人們進行法治實踐的思想基礎、基本原則和價值追求大學生應當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實踐,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1)樹立法治理念的重要的意義:1.有利於促進正確法治觀念的形成;2.有利於理解法律的內在精神;3.有利於養成依法辦事的行為習慣
(2)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1.依法治國;2.執法為民;3.公平正義;4.服務大局;5.黨的領導
(3)法治思維方式的基本含義和特徵:
基本含義:指人們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則和標准判斷、分析和處理問題的理性思維方式。 特徵:1.法律至上;2.權力制約;3.人權保障;4.正當程序
(4)正確理解法治思維方式認識和把握幾種關系:1.民主與法治的關系;2.權利與權力的關系;3.權利與義務的關系;4.自由與平等的關系;5.實體與程序的關系
(5)培養法治思維方式的途徑:1.學習法律知識;2.掌握法律方法;3.參與法律實踐
(6)案例:王老漢的兒子是一橫行鄉里的惡霸,在鄉里民憤極大,而在家裡他對王老漢也是動輒打罵 ,一次,他向王老漢要錢出去讀博未果,將王老漢暴打一頓,然後揚長而去,晚上又喝得大醉回家,這時王老漢越想越氣,用菜刀將兒子砍死,然後去公安機關自首,從公安機關立案開始一直到法院審判階段,鄉民們都在不斷為王老漢請願,要求對其從輕處罰並且認為王老漢的行為是大義滅親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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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意義是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中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出發,立足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
深刻地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人類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2)如何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
1、鮮明的政治性。法治的實現需要相應的政策、組織和權力基礎,其實現程度受制於政治文明的發展程度; 法治為政治建設提供了權力運行的規則與依據
2、徹底的人民性。社會主義法治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法律,有效治理社會的方式、過程和狀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
3、系統的科學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吸收借鑒國內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總結我國法治建設經驗教訓,從現階段基本國情出發。
科學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怎麼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民族性與時代性的現實結合,是科學、先進的理念。
4、充分的開放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個封閉、靜止的思想體系,它的形成、發展與實踐都具有充分的開放性。廣泛吸收、兼容並蓄、與時俱進的特性,才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能夠始終指導中國的法治實踐,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③ 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內容是在我們國家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應當遵循的依法治國、公平正義、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等這些具體理念。前提就是必須堅持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念下,不能脫離這個實際。我們各項工作要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樹立大局意識,樹立服務意識,樹立責任意識。對於審判工作,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最基本的客觀要求,不能單純的就審判而審判,不能把審判工作獨立與社會主義特色建設的客觀實際,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要強調調解,要強調通過調解實現和諧。
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觀念。法治理念是人們對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實施所持有的內心信念和觀念,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會制度、法律文化和價值觀念所決定,一旦形成,便相對固化於人們的思想中,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持久性,有什麼樣的法治理念,就會表現為什麼樣的立法、執法及守法行為。因此可以說,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動的靈魂,決定著法治行為及法治效果。另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樹立又具有長期性、不穩定性,需要全體政法幹警持之以恆、循序漸進、不斷深化、與時俱進。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出的國際國內背景分析
中央政法委決定2006年對全體政法幹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政法幹警公正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治本之策,是保持政法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時代要求,這一理念的提出具有復雜而特殊的歷史背景。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深刻的變革,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日益突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日趨復雜多樣,改革攻堅的任務艱巨而緊迫,國民經濟正處於經濟周期上升階段,經濟、科技、國防實力顯著提高,民族凝聚力明顯增強,我國的綜合國力、綜合競爭力已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和理念不斷產生,在法學理論界和司法領域里也難以避免地受到西方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的沖擊,導致一些政法幹警、檢察幹警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產生混亂,執法工作出現偏差,尤其在執法層面,執法不公、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嚴格的問題比較突出,嚴重製約和阻滯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
從國際形勢看,西方敵對勢力始終沒有放棄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戰略,影響我國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意識形態的沖突加劇,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總體來看,和平、發展、合作仍是當今時代不變的主流,世界經濟正處於新一輪增長時期,世界局勢總體保持和平,我國周邊局勢比較平穩,這一時期也是我國快速發展難得的戰略機遇期。
二、為什麼要開展業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時代的需要。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指出,我國的發展已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新的發展時期,必然要對政法機關提出新的要求,政法隊伍、政法工作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就必須有一個科學、明確、符合時代需要的執法指導思想,因此說,中央在政法系統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時的戰略舉措。
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巨大變革,各種經濟成份不斷出現,使經濟實體呈現多元化,必然導致經濟利益的多元化,人們的思想、觀念、利益也同時也發生著變化,各種利益沖突不斷發生,使處在快速變化階段的司法工作者有時不知如何面對,司法執法相對滯後的情況比較突出,如何有效服務、怎樣服務也需要進一步明確,因此,這種客觀發展要求司法機關在執法辦案中要體現出公平、正義,維護各個階層群眾的合法權益,這也要求政法機關要有一個科學、正確的的法治理念。
穩定的需要。中國要發展、要富強、要崛起、要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因素還大量存在,改革和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有的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社會管理、經濟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極易滋生和誘發違法犯罪,甚至導致嚴重刑事犯罪高發。而擔負維穩重任的政法機關,就需要進一步明確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個正確的法治理念。
法制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擴大和深化,政治體制、文化體制、司法體制等上層建築的改革和調整也必將提上日程。這些體制、制度的改革和調整,包括司法制度、執法機制怎麼改、如何改,如何才能適應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們有一個統一明確的認識。在討論這一問題之前,首先要對我國國體政體加以明確,即我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西方國家法治理念的根本的區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應當與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相適應,其中也包括對各國現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融合,但決不能盲目移植和照搬西方國家法治理念和民主政治模式。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關鍵是要堅持我們的國體和政體,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
執法的需要。在建設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日益增強,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不斷提高。而我們政法隊伍、檢察隊伍在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的現象,甚至執法犯法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上述行為的背後存在著不合時宜的執法觀念急需糾正,混亂的執法思想需要澄清,不適應新形勢的執法思想迫切需要得到改變。
對此,我們一方面要用好這個機遇期,推動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協調發展;另一方面,面對新形勢,政法隊伍和政法工作必須主動應對新挑戰,積極適應新要求,盡快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維護國家政治穩定的能力、公正執法的能力。而要做到這些,必須用科學、先進、正確的法治理念武裝政法幹警頭腦,也就是說,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政法工作。
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指社會主義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觀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原則的概括和反映。其基本內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等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四、怎樣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政法戰線開展的一場深刻的社會主義法治理想信念的思想教育,要開展好這場學習教育活動,就必須做到:學習認識階段「五個明確」,對照檢查階段「五個結合」,整改提高階段「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
(一)檢察實踐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做到學習認識「五個明確」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出發,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在認真總結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個符合時代要求的重要思想,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要理解和掌握上述重要思想就必須做到「五個明確」。
1、明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進行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讓執法者樹立和形成遵守法律並維護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辦案的自覺意識,通過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實現民主政治的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法治」是迄今人類社會探索治理國家的最合理模式。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完成了了我黨治國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轉變。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依法執政,把依法治國理念又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明確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我們一切執法行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者,在執法實踐中要體現執法本質,體現執法為民的宗旨,要時刻想著人民,一切為了人民,這就要求我們對待人民群眾的態度要和藹,要急為人民群眾所急,想為人民群眾所想,要依靠人民群眾,走群眾路線,執法中尊重保護人權,防止和杜絕亂作為和不作為。
3、明確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追求。價值是經濟學的概念,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這是價值規律,用在這里講就是比喻執法要圍繞著公平和正義進行,公平和正義是法治的核心,沒有這個核心或中心,法治就無從談起。我國法律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同的人犯同樣的罪,要受到同樣的處罰,有罪的不追究,無罪的反受「追究」,合法的利益受到保護,不合法的利益也受到「保護」,這就不能體現公平正義。法律是最講公平的,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提前公布於世,人人都明白,誰觸犯就追究誰,理所應當,這就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道理,不依法辦事,不嚴格執法,違法不糾,就不能體現法律的威嚴,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價值要求就無法體現。
4、明確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社會主義法治的大局就是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服務,執法者的工作就是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現階段就是服務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等,總之就是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為此每一個政法幹警都要胸懷全局、立足本職、正確履職、努力工作,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即服務大局與嚴格履職的關系,大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
5、明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的領導是人民和歷史的選擇,是憲法確定的一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的辯證統一、相輔相成的,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司法機關要正確理解和處理黨的領導與獨立行使職權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都是憲法規定的原則,都是保障國家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保證,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指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要堅決糾正把黨委督促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等同於干涉司法活動的錯誤認識,更要堅決防止借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抵制和否定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堅持黨的領導,首先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統領法學輿論陣地,堅決反對打著依法治國、「司法獨立」的幌子否定黨的領導,其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第三自覺服從黨對政法工作領導和監督,做到令行禁止。
(二)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要與檢察實踐緊密聯系,做到對照檢查「五個結合」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理論指導,同時也與政法工作、檢察實踐密不可分。通過學習統一了認識,增強了理解,明確了內涵,關鍵還要與我們的檢察實踐相結合,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用以指導我們的工作和辦案,實踐中有哪些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符的,就要下功夫去改正它,哪些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差距的,就要認真去彌補它,在這個過程中檢察工作、檢察幹警要做到「五個結合」。即一要與履行檢察監督職責相結合;二要與「規促」專項整改活動相結合;三要與社會主義的榮辱觀教育相結合;四要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相結合;五要與「雙創」活動相結合。
(三)確保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取得長效,做到整改提高「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
具體講就是要在檢察實踐的整改階段中做到「五個與時俱進、五個保持不變」。即執法觀念和執法策略必須與時俱進,堅持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保持不變;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途徑和方式必須與時俱進,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始終保持不變;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必須與時俱進,服務大局的重要使命始終保持不變;檢察機關是履行職能的方式方法必須與時俱進,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始終保持不變;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要必須與時俱進,黨的領導這個根本保證始終保持不變。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是一次全國政法系統的重要思想教育活動,全體檢察幹警要通過這次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端正執法觀念,進一步增強執法能力,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堅定改革方向,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提供高效優質的司法服務和法治保障。
④ 要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四個在中心" 什麼是四個在中心
1必須貫徹科學發展觀 為中心。
2必須立足我國國情 為中心。
3必須遵回循客觀規律為中心。
4 必須科學合理地規定權答利與義務;權利與責任為中心。
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全面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
⑤ 如何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強調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第一次載入黨的歷史性文獻,充分表明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高度重視,說明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一定要充分認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及其與和諧社會根本特徵的內在一致性,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並將其貫穿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過程,貫穿於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過程。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人類歷史上最先進的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設必須遵循的指導思想
在人類社會的法治進程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涵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最具先進性的法治理念。這種先進性,不僅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所規定的,而且是由其自身屬性所決定的。表現在:一是法律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同於一般的政治意識、道德觀念,它是以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和法的學說為指導,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過程中,繼承和發揚我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吸收借鑒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的,包含超越時空的對法治建設一般規律的認識,因而具有普遍性的指導意義。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標志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只有把握了這種規律性,我們才能增強法治建設的能動性,避免或少走彎路。二是政治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反映和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強調黨的領導,旗幟鮮明地體現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法治理念。它是我們黨政治理想、政治原則、政治路線在法治領域的具體化,絕不是一般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法律知識問題,而是社會主義法治觀,屬於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講政治,強調政治,突出政治,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在屬性。三是人民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人民主權原則,確認人民的主體地位,強調以人為本,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堅持把人民滿意作為衡量法治效果的根本標准,始終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永恆的價值追求。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不是為法治而法治,而是服務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格局,服從服務於黨、國家、民族、人民利益的大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體現了黨的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法為民」要求,具有鮮明的人民性。四是實踐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源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偉大實踐。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法律體系的逐步健全,司法制度的日臻完善,法律意識的普遍增強,法學研究的不斷深入,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和實施,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孕育、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是一句空洞的政治口號或空泛的學術概念,而是有著很強可操作性,可以踐之於行的思想、觀念,對法治實踐有直接的指導作用。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需要付出不懈努力、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實踐過程。五是科學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我國的憲法和法律制度、我國當前所處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以及我國的法律文化,體現了社會主義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道德要求,吸收了人類法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是一種主觀認識符合客觀實際的科學理論。而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一個開放的、能夠不斷融入鮮明時代精神的理論體系,有著馬克思主義與時俱進的理論品格,其科學性是其它法治理念所無法比擬的。
具有上述先進品質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很好地解決了堅持什麼、澄清什麼、反對什麼、更新什麼的問題,科學地回答了「建設什麼樣的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它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法治領域的基本指導思想。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對於統一執法思想、永葆政法隊伍的政治本色,對於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領域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主導權,堅定不移地堅持政法工作的社會主義政治方向,對於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必須深刻認識黨中央作出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決策的極端重要性,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深刻理解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對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的根本性、基礎性、長遠性作用,不斷增強學習、樹立、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社會和諧為目標的理念,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指導原則之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社會和諧為目標的理念。社會主義法律的產生,是為了解決矛盾、化解矛盾、預防矛盾,使社會歸於平和,實現社會和諧。維護和促進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終極價值所在。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與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有著內在的統一性,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胡錦濤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要求我們全面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確保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貫徹落實,使國家權力的行使和社會成員的活動處於嚴格依法辦事的狀態,為經濟、政治、文化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提供良好的秩序保障。公平正義,要求我們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強有力地制裁邪惡、克服偏私、弘揚正氣;要求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依法確定利益主體、界定利益范圍、指導利益分配、協調利益關系、完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妥善處理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在全社會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要求築好築牢司法這條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以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誠信友愛,要求我們依法制裁違約、侵權、詐欺等民事行為,依法嚴厲打擊詐騙、瀆職、侮辱、誹謗等刑事犯罪行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規范社會行為,引導在全社會建立誠實信用、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人際關系。充滿活力,要求我們創設相關的法律制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創造活力;要求依法確認和維護勞動者的創業動力、經濟利益和創造成果,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創造一個公正競爭、鼓勵創造、保護創新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安定有序,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穩定觀,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依法打擊和預防犯罪,加強以對"社會人"、社會組織和虛擬社會為重點的社會管理,認真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措施,深入推進平安創建工作,確保社會秩序良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要求我們加大對自然環境和物質資源的法律保護力度,依法保障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促進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與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的政法工作有著內在的一致性,二者統一於全局與局部、目的與手段、過程與結果的互動之中。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政法機關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機關在執法辦案和從事社會管理的過程中,不僅要著眼於社會穩定,更要著眼於社會和諧,轉變思想觀念,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式,把工作標準定位在促進社會和諧上,善於把各種消極因素轉化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積極因素。這就要求政法機關必須進一步處理好專政與民主、打擊與保護、管理與服務、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嚴格執法與維護群眾利益、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做好本職工作與服務大局的關系,依法履行職務與接受監督的關系,繼承與創新、立足國情與借鑒各國法治經驗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關系,以更好的執法質量、更低的執法成本、更便捷的執法形式,為社會營造更多的和諧因素。因此,要自覺地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之中來研究,提升到促進社會和諧這個更高的起點、更高的層次、更高的水平上來探索追求。
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生動實踐中既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更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政法機關既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諧社會的建設力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擔負著重大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政法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題,不斷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政法幹警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
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體化為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自覺性。緊密結合政法工作實際,組織政法幹警認真研讀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賦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以嶄新的內容和鮮明的時代性。要適應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點,把握新形勢下開展集中學習教育的新規律,積極創新教育形式,搞活教育載體,增強學習教育的感染力、滲透力和吸引力。採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體驗式等多種形式,把大道理講實、講透,真正把概念上升到理念,轉化為執法的指導思想;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發揮政法機關內部區域網作用,建設新的學習平台;堅持從實際需要出發,廣泛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過程中加深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解與把握。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深化學習教育效果。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同時,重點抓好領導幹部、一線幹警和年輕幹警的教育。通過深入扎實有效的學習教育,引導廣大幹警特別是政法領導幹部,真正把是否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作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標准,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生命線,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執法辦案的始終,不斷強化服務和諧、促進和諧、保障和諧的意識和自覺性。
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標准著力提高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履行好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使命,必須大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公正執法的能力。要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要求,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執法環節,圍繞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實際的問題,健全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執法質量和效率考評體系、執法監督體系,建好執法檔案並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高度重視執法信息化建設,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做到以信息化規范執法程序、落實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和效率。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推進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堅持從嚴從高要求,抓好經常性的查擺整改,認真解決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相適應、不相符合的問題,特別是下大力氣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心、最現實的執法問題,確保公正執法、規范執法。按照中央關於加強幹部培訓的要求,以提高實戰能力和執法水平為目標,進一步修訂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抓好經常性教育培訓,不斷加大崗位練兵力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認證升級制度。著力培育和諧政法文化,大力加強作風建設,實現政治性、紀律性與和諧性的有機統一,提高政法機關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融入促進社會和諧的任務措施之中。緊緊圍繞促進社會和諧這個核心,樹立正確的穩定觀,拓寬視野,完善思路,強化措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扎實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加強民主法治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的根基。堅持執法為民,事事、時時、處處以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為重,調動和保護人民群眾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性。牢記公平正義理念,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維護社會公正。自覺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激發社會活力。高度重視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善於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積極改進社會管理,努力消除各種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安定有序。
⑥ 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5、監督制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障。法治的意義就在於,既能充分地利用國家權力促進和保障公民權利,又能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和腐敗,保證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正確行使權力,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社會主義法治防止權力濫用和保證權力正確行使的基本措施是建立在結構合理、配置
⑦ 論述結合自身實際談談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養成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習慣
一,學習法律常識,知識,學習法治思維,增強法治理念,遵法,守法。回做學習法律的模範。二,敬畏法答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會風氣。三,學會運用法律的思考和解決問題,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運用法治思維思考問題,處理問題,提高自己的用法水平,積極推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⑧ 在檢察工作中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適應現代司法形勢發展,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匹配的先進司法理念。其基本內涵可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筆者結合基層院工作實際,體會到在檢察工作中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重要的是樹立四個優先意識。 一、法律優先意識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內容,其要義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按照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辦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任何人和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擔負著監督法律執行和遵守,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職責,是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一支重要力量。檢察人員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首要的就是要樹立法律優先的意識,要用依法治國的思想武裝自己的頭腦,使執法辦案沿著法制軌道規范有序進行。筆者認為著力要做到學好法、用好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一是要夯實法律理論基礎。學習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的憲法、組織法、刑法、刑訴法、民商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積極參加法律和檢察業務培訓學習,擴大法律視野,提高解釋法律、運用法律地水平。二是要提高依法辦案的自覺性。在基層院部分幹警中,常常存在一些憑經驗辦案、憑感覺辦案的現象,他們辦案常採取的是類比推理的方法,慣於沿用以往的案例判罰,缺乏法律理性思維,造成了失之毫釐,謬之千里的錯誤。 因此,筆者認為,作為一名執法者,檢察工作人員要將依法辦案內化為自己的行為准則和價值取向,努力培養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識,自覺依法辦事,從法律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來看問題、想事情,用自己的言行樹立起法律的權威。 二、程序優先意識 目前,許多檢察幹警辦案中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對打擊犯罪抱有片面和機械的認識,簡單地把辦案理解為:只要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程序上的問題能過去就過去,能省略就省略。具體表現為違規收取涉案款物、違法調查取證、超期羈押等等。程序上的缺失一方面使公平正義成為空中樓閣,喪失了對實體公正的保障。更為重要的是極大地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及檢察機關的形象,造成了許多不良的後續反應。實踐證明,連年出現的涉檢信訪上訪問題,往往就與我們在辦案中漠視程序的執法方式有關。因此要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然要把握程序優先這一準則。 為使程序優先免於落入形式主義地俗套,一是檢察幹警要准確把握各項訴訟法的立法意圖。正確理解程序公正對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作用,在執法辦案每一環節,嚴格按照程序法操作,切忌將辦案程序當作累贅和羈絆。二是要在日常的督查和定期考核中,充分體現對執法程序規范的重視程度。特別是在基層院人員少辦案量大,容易出現辦案程序問題的現實情況下,更應建立專門性的常設執法督查機構。目前,雖然很多基層院都建立了相應機構,但存在著「三多三少」的狀況,即兼職人員多專職人員少,監督實體多監督程序少,事後監督多事前防範少,監督效果實難保證。在此,筆者認為一方面要對執法督查機構的職責、許可權、人員配備從制度上予以保障,另一方面要從監督方式上求創新。如針對一些重大復雜、社會影響面大的案件,執法督查人員應提前介入,跟蹤調查,掌握辦案人員程序是否規范的第一手資料。三是要加大檢務公開的力度,摒棄檢察工作神秘化觀念。近年來,檢察機關相繼推出了一些檢務公開措施,如設置檢務宣傳欄、開通舉報電話等,但相比起法制社會的要求還是遠遠不夠的,僅憑簡單的告知,很多案件當事人,特別是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知識欠缺的案件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辦案程序還是處於一知半解的階段,更談不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了一些違法違規辦案的行為。筆者認為,檢務公開方式應該做到經常化、基層化、平民化,檢察機關應在社區、學校、農村建立長期法制宣傳聯系點,與當地基層組織搞好配合,將檢察機關辦案流程等知識製成小冊子,發放到基層群眾手中,並定期進行法制宣傳講解,普及法律知識。 三、大局優先意識 法治作為國家治理方式,歸根到底是受國家建設的大局和根本任務所決定並為之服務,黨和國家根本任務具有統領性、目標性、引導性的地位。法治的使命與國家發展目標和發展途徑是統一的,黨和國家大局的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就奠定了其在各項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任何工作與之相比都是部門工作與整體工作,局部工作與全局工作的關系。 在檢察工作中,我們要准確把握大局優先與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之間的辯證統一關系。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是指人民檢察院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由此可以看出,這種獨立是相對的獨立,並不是絕對的獨立。檢察機關履行職責的過程應該是為黨和國家大局服務的過程,絕不能脫離大局,為辦案而辦案。否則,檢察工作就會缺乏生命力,甚至會偏離政治方向。 就基層檢察院而言,尤其應樹立大局優先的意識。其原因在於: 一是有助於把握決策方向。基層檢察院作為基層司法機關,是黨和政府及上級檢察機關許多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實際執行者、操作者,如何能做到政令暢通,就要求我們基層院領導必須樹立大局優先的意識,自覺有效執行有關政策和指令,同時在制定各項工作決策時,要以上級政策和指令為依據和指導,將基層檢察工作置於黨和國家工作的大局之中,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進行思考和謀劃,使基層院檢察工作與黨委工作大局協調一致、步調統一,不給大局添亂。二是有助於更好地打擊犯罪。因體制、機制的限制,基層檢察院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來自各方面的阻力,很多涉嫌犯罪的領導幹部自侍位高權重,四處「打招呼、遞條子「,甚至無視基層檢察幹警依法查辦案件的職權,一定程度上束縛了辦案手腳。這時候,更要求我們的幹警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拓寬辦案視野,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辦案合力,共同打擊犯罪。三是有助於正確處理打擊和保護的關系。基層院在辦案過程中,經常會碰到打擊犯罪和服務經濟社會大局之間的矛盾,陷入兩難境地。處理不得當,要麼會出現打擊面過大,不利於經濟發展,要麼就會放縱犯罪,損害法律權威。這與社會主義法制社會所要求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等要義是相悖的。因此,基層檢察院在辦案中,要從黨和國家的大局出發,正確界定罪與非罪的概念,即不能濫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也不能屈從於地方保護主義,用公平正義換取短期經濟利益。做到凡是有利於當地經濟發展、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就堅決予以保護;凡是以職權謀取私利的,侵犯人民群眾利益的,擾亂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的,就依法予以打擊,實現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群眾利益優先意識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必須依靠群眾」。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必須貫徹執行群眾路線,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依靠群眾開展檢察工作,是人民檢察院活動原則之一,也是在檢察工作中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法律依據。高檢院也根據「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提出了「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充分體現了群眾利益在檢察工作中的重要性,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本質要求。 筆者認為,將群眾利益優先的意識具體落實到檢察機關辦案中,就是要樹立人性化執法的理念,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長期以來,不少檢察幹警將政法機關簡單地作為專政機關,對群眾利益存在不關心、不重視的思想,主要表現在:藐視無罪推定原則,重視有罪供述,濫用強制措施等。這種陳舊的辦案執法模式不僅跟不上現代司法形勢的發展,與社會義法治理念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相悖,最終損害的將是司法的權威和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如何貫徹群眾利益優先、人性化辦案的理念,筆者結合基層院檢察工作實際,認為要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切實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寬嚴相濟的實質就是要對刑事犯罪區別對待,做到既要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制的嚴肅性,又要盡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充分體現人性化辦案的思想。特別是對主觀惡性不大的偶發性輕傷害案件和因民事糾紛引發且具有偶發性的輕傷害案件,區別於主觀惡性較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如流氓斗毆、尋釁滋事引發的輕傷害案件的辦理,靈活運用逮捕、起訴標准,適時採取調解措施,在打擊犯罪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雙方利益,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要正確對待群眾訴求。我們在檢察工作中遇到的大量問題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大多數執法對象也是通情達理的,在檢察工作實踐中,很多檢察幹警總是將涉檢信訪上訪的群眾,下意識地歸為無理取鬧、找麻煩的對象,容易產生先入為主的思想。不能正確對待群眾訴求,造成檢民矛盾激化。因此,我們在檢察工作中,要將群眾利益放在至高的位置,充分尊重其合法權益,站在群眾的角度多考慮,多安排,盡可能為群眾解決困難,盡可能少給群眾增加麻煩。比如在控告申訴這類直接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的部門,可以聯合偵查監督、起訴、民行等部門推行一站式服務,適時開展聯合辦公,使人民群眾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三是要適當增強工作的「柔」性。長期以來,檢察機關與其它政法部門一起被視為專政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基層院工作中,常會遇到一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被害人來咨詢相關事項時,「大氣不敢出,有話不敢講」。部分幹警心中也存在特權思想,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盛氣凌人,工作方法「剛「性有餘,「柔」性不足,以人民賦予的檢察權人為割裂了檢察機關和人民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因此,筆者認為,檢察幹警在工作中要在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的前提下,適當增強工作的「柔」性,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從細節中體現人性化。在詢問證人和訊問犯罪嫌疑人時,規范辦案用語,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污辱、不嘲諷、不挖苦;自偵案件查案中,不輕易扣押、凍結、查封犯罪嫌疑人財物,不隨意採取強制措施;在受理當事人咨詢時,應准確告知當事人相關的程序和手續,最大程度為群眾提供便利。 (作者單位: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檢察院)
⑨ 思修大學生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一、准確把握社會主義法治本質內涵,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思想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核心就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新時期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根本目標。為此,我們必須正確理解和把握依法治國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核心的深刻內涵。
首先,應該明確依法治國的主體是廣大人民群眾,而不是少數黨政官員或國家公職人員。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只是在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的范圍內具體行使國家行政管理權或司法權,而不能超越人民的授權,成為人民之上的治理國家的主體。因此,對於檢察機關而言,就是要求我們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既必須注意切實、充分地履行人民所賦予我們的權力和職責,真正做到為人民執法,對人民負責,又必須注意我們的一切檢察活動都只能在人民的授權范圍內進行,不能超越於法律之外,凌駕於法律之上,隨心所欲,濫用檢察權。
其次,應該明確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但其實質是依法治權,防止權力的濫用。因此,依法治國重點是依法治官,依法治好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只有把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治理好,才有可能把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管理好。因此,檢察機關通過行使法律監督職能,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進行監督,正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形式,是依法治國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其三,應該明確依法治國的依據是憲法和法律,而不是某個領導人或者某些領導人的個人意志。這是區分法治與人治的根本標志。因此,要特別防止和杜絕個別或少數領導幹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以權廢法,徇私枉法。而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更應該自覺地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依法履職,並且堅決地同那些利用職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權廢法,以身試法,徇私枉法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以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
其四,應該明確依法治國的領導者是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並行無悖,相互促進。依法治國必須依靠黨的領導,沒有黨的領導,依法治國難以實行,堅持黨的領導有利於推進依法治國。因此依法治國不但不能離開黨的領導,而且還必須不斷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而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實行依法治國的重要工具,我們的各項檢察工作也同樣必須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只有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我們的各項檢察事業才能不斷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穩步地向前發展;只有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我們的各項檢察事業才能在前進的道路上披荊斬棘,一往無前。
二、深刻理解鄧小平法制思想精髓要旨,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需要
鄧小平法制理論在總結社會主義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全面概括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個字的前兩句是董必武同志1956年在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發言中首次提出來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在當時並沒有引起全黨的足夠重視,直至時隔22年後的1978年,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的一次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在提出新時期加強法制建設的同時,針對當時我國法律建設的基本情況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往往把領導人的話當作法,不贊成領導人的話就叫做『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就隨著改變。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此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方針,作為我國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載入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和黨的許多重要文件。這十六個字既是我黨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鄧小平法制思想的精髓。它的提出,對於我國法制建設的各項工作具有廣泛而深遠的指導意義。其中,除「有法可依」是針對國家立法部門提出的要求外,「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都是針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提出的具體要求,既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又提綱挈領,切中要害。因此,作為國家司法機關之一的檢察機關,如果不去深入學習鄧小平法制理論,不能深刻領會鄧小平同志的這一重要法制思想,不能正確理解和認識我國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的這一基本方針,所謂的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或者說就不可能真正樹立起正確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三、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的客觀要求科學發展觀就是尊重客觀規律的發展觀,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就是要堅持尊重和把握客觀規律,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積極推進事物的健康發展。
堅持科學發展觀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客觀要求,是因為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進程,也是依照一定的客觀規律而發展變化的,只有在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樹立起來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不至於偏離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正確軌道,才能有利於推動和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健康發展。
堅持科學發展觀,就是要求我們要不斷更新執法觀念,如變過去的教條執法、就案辦案,為理性執法、關懷人性;變過去的漠視程序、只重實體,為注重程序、序實並重;變過去的只注重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為既注重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也注重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益的保護;變過去隊伍管理的簡單說教,為注重隊伍管理的人文關懷等等,從而不斷地適應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
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就是要堅決摒棄或改革阻礙和影響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進程的一切不合理的框框和制度,如當前嚴重影響我國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檢察經費保障體系和人事管理體系等,真正實現其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所應該具有的憲法地位。
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就是要求我們用科學的、發展的眼光,不斷強化執法、司法機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使之能夠在推動和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忠實履行檢察機關職能,是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目標歸宿
我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立足崗位,切實充分地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只有這樣,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有現實而深遠的意義。因此對於檢察機關而言,我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是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就是要依法打擊和防範各類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就是要不斷強化訴訟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就是要不斷規范執法行為,努力提高自身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增強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