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橋整治
1. 以保護環境為主題的汾江河作文
一、治理概況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未期,汾江河首次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污染,佛山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治理汾江河領導小組,制定出「動員各方,綜合治理,分期實施,減少污染」的方針,並決定採取「興建水閘,疏浚河道,沿江重點污染源治理及河邊增設自來水供應點給水上居民」等措施,從此揭開了整治汾江河污染的序幕。1982年4月26日,新落成的沙口引水閘,引入東平河水,對汾江進行稀釋沖污,有效地改善了水環境的質量。加上疏浚河道,清除沉積的淤泥,使水流順暢,以此同時,對廢水排放量大污染嚴重的企業制定廢水處理方案,限期治理。通過這些措施,汾江水漸漸地變清了,1983年,汾江河重新出現了魚蝦,一些離開汾江的漁民又回來捕魚。然而,「好水」不長。隨著經濟的發展 ,人口的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增加,而水閘引入的清水量遠遠趕不上污染物的增長,特別是枯季所引清水,杯水車薪。從1980年到1988年,市區工農業總產值翻了兩番,日用水量從1700多萬噸增加到7900多萬噸,其中工業用水佔70%。但工業污水處理率不到10%,生活污水基本沒處理,直接排入汾江河。汾江又開始發黑發臭,漁民不得不再次傷心地離開。1987年,省市人大代表再次提出整治汾江河的方案,並撥款1500萬元,提出用3年的時間將汾江水質改善到地面水環境質量三級標准,再次拉開了汾江整治的序幕。該次整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污染企業籌集資金,建污水處理工程,在21個重點整改項目中,投資4100多萬元,建成19污染處理設施,每天污水處理能力新增4萬噸。在重點整改的同時,共用258天時間,疏浚了近10公里長的河道,清挖淤泥7.52萬立方米,增加汾江的水流量。1992年汾江河水中的溶解氧由1989年的每升2.72毫克上長到4.13毫克,全河段綜合污染指數由0.64下降到0.53,降幅達18.2%。1993年省人大代表來佛山視察時,給予高度評價。經過第二期的整治,汾江水環境有所改善。但九十年代以來,佛山經濟迅速發展,企業規模和數量迅速壯大,城市人口劇增,汾江河的納污量大大增加。魚蝦絕跡,河水再次發黑發臭,徹底整治汾江的呼聲越來越高。1995年,市政府為此成立了汾江綜合整治委員會,並首次制定頒發了《汾江河管理辦法》,掀起了第三次大規模的整治行動。該次整治,提出了「截污工程—將直排入汾江的工業、生活污廢水全部截住,引入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後再排放。自96年至2000年底的5年時間里,佛山市共投入4.3億元,南海市共投入6.1億元,整治汾江,並成立水上清潔隊,建成日污水處理能力達10萬噸的凈水廠,日處理糞便600噸的糞便處理廠,對沿江所有企業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等等一系列措施。但從我分中心多次監測的主要指標來看,氨氮19.9mg/L,超地表水SL63-94三級水標准18.9倍,高錳酸鹽指數22.5mg/L,超地面水Ⅲ類水2.8倍,水質超Ⅴ類水,溶解氧為0,由此可以看出,汾江水質不盡人意。汾江河,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還是污染。這場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持久戰,到二十一世紀尚無結束之意。治理為何如此艱辛,如此反復,甚至有惡性循環的趨勢,每治理一次,又增加一次污染。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歷史的因素,客觀和主觀的因素並存。二、歷史原因汾江河沿岸,人口聚居的密度大,上沙和文沙、是漁民生活和水產品交易集散地,而中山橋、人了橋附近,則是船運碼頭和貨運碼頭所在地,火車,汽車站設在傍邊。紡織印染和陶瓷企業,是佛山的傳統工業項目,自明未清初,已成為佛山工業主柱,但他們卻是用水大戶,污染大戶。三、客觀原因改革開放後,經濟發展迅速,人口成倍增長,汾江沿岸的企業中,紡織印染,製革、鋁型材、造紙、食品陶瓷等嚴重污染類企業所佔比例較大。在新興的鋁型材工業中,曾留傳:全國鋁材在廣東,廣東鋁材在南海的說法。可想而知,南漲的鋁型材規模和數量之大。二十年來,佛山由不足20萬人口,猛增至近50萬人口,且基本上是外來人,並相當部分在沿江兩岸的企業生產和生活,客觀地造成了汾江河的污染。另外,縱觀現階段佛山、南海的企業,均處在擴規模,拼產量的擴產時期,科技含量低。這種現象在資本主義高速發展的階段也曾出現。也許,這是社會發展,工業成熟的某一特定階段。四、主觀原因決策層沒有從污染的嚴重性,污染的危害性去考慮,欠缺前瞻性,重蹈了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所走的彎路,先污染,後治理。為追求產值的最大化,偏面強調經濟指標的百分率,對污染大戶下不了決心,對產業結構沒有及時調整,對產品的升級換代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盲目擴充原有的行業。管理者存在監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現象,管理手段落後,管理方式單一;企業則認為排污費已繳交或罰款,超標排污就理所當然。群眾的意識薄弱,錯誤地認為,治理是政府的行為,沒有自覺地充當母親河的保護者,反而自覺不自覺地成為造污者,近期,水上清潔隊每天在河上打撈15噸多的水上垃圾即可證明。五、污染根治以上的情況,證明汾江河的治理,決非一朝一夕的事,水環境保護更是淡何容易。要使汾江河達到「河水清,交通暢,無洪澇,兩岸美」的要求,佛山市政府痛下決心,用六年時間花40億,這痛下決心,40億,多麼深刻的教訓,多麼沉重的代價啊?從治理到治理,忽視了從根本上整治,忽視了水環境保護,即使新一輪的治理,實施七大工程,從總體上講,依然是過去那種治標不治本的未端治理。例如鋪設截污管道,擴建污水處理廠,引水沖污等,都欠缺從根源上去整治的措施。一方面擴大生產,加大污染,另一方面,再擴建污水處理廠,如此這般,污水處理量始終跟不上污染量的增長。據不完全統計,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從80年代初的1900萬噸,到1999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增加到15122.4萬噸,污水總量上升了近8倍,而建成的污水處理廠的年污水處理能力為4680萬噸,相差甚大,由此形成惡性循環。治理汾江河,是汾江河水環境保護的內涵之一。要徹底治理汾江河,則要與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相結合,要走出為治理而治理的怪圈,走出單純治理的死胡同。使經濟建設,人口增長,治理等與水環境保護同步,協調發展。由汾江河的治理到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是一次飛躍,是一次質的轉變。這樣,才能使汾江,佛山乃至珠江三角洲的水更清,天更藍,樹更綠。希望萬人暢游汾江的情景再次出現。開展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這一項系統工程,除了有徹實可行的措施治理外,更應從源頭上著手,調整市區特別是沿江的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對污染整治無望的企業,隱痛割愛,實行關停並轉,引進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少產業,結合佛山的實際,從客觀上定好位,作好規劃,從微觀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強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等等。目前,受機構及體制等因素的影響,多次的汾江河治理基本上由環保局監督和實施,出現了運動員和裁判員合一的不正常現象,造成治理不到位,監督不到底,效果不理想,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按省政府三定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利,有義務對流入汾江河的排污口進行監測,核實排污量,確定汾江河的納污量,從發展的角度提出治理和保護的措施。水環境分中心要徹底履行好水資源管理專業隊伍的職責,當好保護水資源的哨兵,要主動出擊,主動服務,主動介入。使環保部門從各污染源著手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門從入河排污口的未端控制,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使治理逐步走向水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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