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訴源治理
① 司法警察如何開展好訴源治理工作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內部的一支准軍事化隊伍,在保障法院正常審判工作秩序、處置突發抗法事件、維護司法尊嚴等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擔負著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特定的司法任務,是人民法院實施國家強制力的最直接、最具體的執行者。擔負著值庭、押解、看管、送達、執行死刑等職能,並參與對判決、裁定財產的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實施,參與對突發事件的處置等職能作用。它既要為審判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業務訓練;既要接觸案件當事人和人民群眾,又要為法院的其它部門服務;同時,還要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任務。因此,充分發揮司法警察的職能作用,對於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法律尊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筆者從事司法警察二十餘年,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就司法警察如何更好地為審判工作服務,談幾點粗淺的意見,僅供商榷。一、更好地為審判工作服務,法警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在新的形勢下,司法警察要想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必須要有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保障。同時,還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大局觀念。要擺正位置,端正態度。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少數司法警察認識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大局觀念和進取意識,認為法院工作是以審理案件為主,司法警察工作只是服從、服務於審判工作。甚至一些司法警察在思想上存在著自卑心理,覺得司法警察工作是職低位卑,在院里被視為弱勢群體、「二等公民」,因此產生不安心本職工作,甚至缺乏責任心和進取心。針對這些情況,筆者認為首先要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強化政治教育功能,培養高尚的職業道德,明確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從踐行「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解決好「為誰服務、為誰執法」的問題,增強司法為民理念,提高拒腐抗變能力。第二,是院領導和法警大隊的領導要及時發現問題,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思想苗頭,採取談心、鼓勵、疏導等方式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摸准警員思想脈搏,指導警員端正工作態度,樹立服務審判,服務群眾的觀點,增強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神聖感,為充分發揮司法警察職能作用提供思想上的保證。第三要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時,狠抓司法警察的隊伍管理。要堅持從嚴治警,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增強自我約束能力,努力提升司法警察的自信心和責任感。譬如我院一名司法警察,剛當警員時,覺得法官高高在上,而自己站著值庭,心裡很不平衡,幾度要有離隊思想,院領導和隊領導發現後,對其耐心教育,幫助其端正工作態度,促使這名警員轉變了理念,增強了信心,由於工作出色,這名同志連續幾年被本院和上級法院評為優秀司法警察。二、更好地為審判工作服務,司法警察必須具備良好的業務能力司法警察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保障能力和職能作用的發揮。因此,我們要強化警員素質養成。如何提高隊伍素質?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途徑還是加強學習,強化訓練。一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逐步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培養奉獻精神,樹立愛崗敬業意識,增強全局觀念,講究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法警這一小崗位可以大作為的觀念,努力做到文明執法,優質服務;二要加強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要堅持做到在學中干、在干中練,逐步提高自身的法學理論水平;三要加強文化知識的學習,拓寬知識面,夯實文化功底;四要加強警務專業技能的學習和訓練,提高職業素養,養成良好的職業風范,強化廉政自律意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五要加強應對突發事件、暴力抗法事件的訓練與演練,以適應當前日趨復雜的執法環境。那麼,怎樣學好、訓好、練好呢?第一要請進來、走出去。作為基層法院的法警隊伍,視野不那麼寬,見識不那麼多,所以聘任有經驗、學識淵博的司法警察專家來院進行現場講座。同時,分期分批派員到上級法院和外地法院學習觀摩。第二要強化業務技能訓練,做到每日一題,每周必練,每月必考。第三要學以致用,兌現獎懲。對於刻苦鑽研、學有所成、學有所用的法警,要及時予以表彰和獎勵,特別是在實際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要予以重獎。對工作懶散、不思進取、業績平平、不學無術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嚴重的予以辭退,真正做到獎勤罰懶。三、更好地為審判工作服務,司法警察必須具有甘當配角的理念《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職責。這就充分說明了司法警察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擺正好自己的位置,積極配合法官的工作,聽從法官的指揮,為審判工作做好服務與保障,這是法警工作的出發點,也是法警隊伍建設得以全面發展的基本載體和生命力所在。對此,我們要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根據條例第八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職責」,這就是說,在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或執行案件活動中,法官是代表國家法律行使審判權和執行權的,是處於主導地位的,司法警察所履行的職責固然也是法律所賦予的,但它有一個前提,就是要「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職責」,這就很明確,法官是主角,司法警察是配角。這個問題在審判活動中很明確
② 江西興國籍現任在各地任職市級幹部以上的有哪些人物
江西興國籍現在各地任職市級以上幹部有以下幾位:
1、郭聲琨,男,漢族,1954年10月生,江西興國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科技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助推訴源治理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2020年5月29日主持召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時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信心、迎難而上,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實,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郭聲琨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節點,要增強改革成效,緊緊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把防風險、打基礎、惠民生、利長遠的改革有機統一起來,集中力量推進有助於促進復工復產、創新創業、基本民生、脫貧攻堅的改革舉措,使改革更加符合實際。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符合人民群眾新期待。要牢牢抓住制度建設這條主線,完善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的制度機制,完善政法機構職能體系,完善權力運行制約監督制度,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政法領域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政法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郭聲琨強調,要堅持效果導向,加強跟蹤督辦,強化評估檢查,推動政法領域改革任務落實落地。要圍繞促進疫後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司法權運行監督管理、深化「訴源治理」等,打造改革新亮點,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要加強改革政策解讀,凝聚改革共識。
③ 矛盾糾紛化解存在的問題
一是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推進訴源治理。在黨委的領導和支持下,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築牢矛盾化解人民調解陣地。強化考核驅動,抓好目標落實,適時將民商事案件萬人訴訟率、矛盾糾紛調處率、解決率、專職調解員配備及工作開展情況、糾紛響應度等納入政法建設考核。二是充分發揮「無訟網路」作用,提升調解成效。探索構建矛盾糾紛化解新平台,推進無訟網格建設,以村居網格員為單位,以預防糾紛發生為抓手,以矛盾調處為重點,打造「無訟網路」。推行審務進村居、法官與網格員結對,建立一鄉鎮一審務站,進一步深化網格員矛盾調處成效,在服務鄉村振興、村民自治前提下,促進矛盾糾紛的就地化解,實現「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鎮村」的目標。三是因地制宜落實「楓橋經驗」,推進多元化解。暢通與行業協會、行業組織、商會等對接渠道,推進調解前置,實質發揮行業調解、律師調解、商會調解等訴前調解作用。積極推動訴訟服務全方位改革,探索建立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線上、線下雙升級,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指尖上」解紛的便捷。充分發揮法庭在鄉村治理中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推進自治、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加大對多元化解工作的宣傳,讓社會公眾更多了解多元化解、訴前調解的便捷、高效、低成本。
④ 多元解紛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徐明成 費光明
當前,矛盾糾紛在多元化解上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矛盾化解的合力不足。在行動上,有的單位部門、基層組織不願意發揮其解決矛盾糾紛的職能作用,使一些矛盾糾紛變成訴訟案件。在機制上,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之間互動不足。在技術上,尚未形成矛盾糾紛治理智能化。二是非訴解紛的活力不足。部分非訴調解組織出於人員、經費、責任等方面的考慮,對開展訴調對接工作重視程度不高、積極主動性不足,畏難情緒突出、調處工作不力。有的調解員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專業知識,影響了矛盾糾紛調處效果及司法確認效果。三是非訴調解的認識不足。由於目前非訴訟調解的權威性不足,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調解的案件比例不高,有些訴訟代理人受到經濟利益的驅使,也不願主動選擇訴前調解。調解機制的宣傳力度不夠,社會大眾對其他方式處理矛盾糾紛不夠了解。
為此,建議如下:一是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推進訴源治理。在黨委的領導和支持下,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築牢矛盾化解人民調解陣地。強化考核驅動,抓好目標落實,適時將民商事案件萬人訴訟率、矛盾糾紛調處率、解決率、專職調解員配備及工作開展情況、糾紛響應度等納入政法建設考核。二是充分發揮「無訟網路」作用,提升調解成效。探索構建矛盾糾紛化解新平台,推進無訟網格建設,以村居網格員為單位,以預防糾紛發生為抓手,以矛盾調處為重點,打造「無訟網路」。推行審務進村居、法官與網格員結對,建立一鄉鎮一審務站,進一步深化網格員矛盾調處成效,在服務鄉村振興、村民自治前提下,促進矛盾糾紛的就地化解,實現「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鎮村」的目標。三是因地制宜落實「楓橋經驗」,推進多元化解。暢通與行業協會、行業組織、商會等對接渠道,推進調解前置,實質發揮行業調解、律師調解、商會調解等訴前調解作用。積極推動訴訟服務全方位改革,探索建立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線上、線下雙升級,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指尖上」解紛的便捷。充分發揮法庭在鄉村治理中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推進自治、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加大對多元化解工作的宣傳,讓社會公眾更多了解多元化解、訴前調解的便捷、高效、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