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流域治理
A. 鄱陽湖流域環境問題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你好海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這種波浪運動引發的狂濤駭浪,洶涌澎湃,它捲起的海濤,波高可達數十米。這種「水牆」內含極大的能量,沖上陸地後所向披靡,往往造成對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摧殘。智利大海嘯形成的波濤,移動了上萬公里仍不減雄風,足見它的巨大威力。海嘯是一種災難性的海浪,通常由震源在海底下50千米以內、里氏震級6.5以上的海底地震引起。水下或沿岸山崩或火山爆發也可能引起海嘯。在一次震動之後,震盪波在海面上以不斷擴大的圓圈,傳播到很遠的距離,正象卵石掉進淺池裡產生的波一樣。海嘯波長比海洋的最大深度還要大,軌道運動在海底附近也沒受多大阻滯,不管海洋深度如何,波都可以傳播過去。劇烈震動之後不久,巨浪呼嘯,以催枯拉朽之勢,越過海岸線,越過田野,迅猛地襲擊著岸邊的城市和村莊,瞬時人們都消失在巨浪中。港口所有設施,被震塌的建築物,在狂濤的洗劫下,被席捲一空。事後,海灘上一片狼藉,到處是殘木破板和人畜屍體。地震海嘯給人類帶來的災難是十分巨大的。目前,人類對地震、火山、海嘯等突如其來的災變,只能通過預測、觀察來預防或減少它們所造成的損失,但還不能控制它們的發生。海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這種波浪運動引發的狂濤駭浪,洶涌澎湃,它捲起的海濤,波高可達數十米。這種「水牆」內含極大的能量,沖上陸地後所向披靡,往往造成對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摧殘。智利大海嘯形成的波濤,移動了上萬公里仍不減雄風,足見它的巨大威力。海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海嘯是一種災難性的海浪,通常由震源在海底下50千米以內、里氏震級6.5以上的海底地震引起。這種波浪運動引發的狂濤駭浪,洶涌澎湃。它捲起的海濤,波高可達數十米。這種「水牆」內含極大的能量,沖上陸地後所向披靡,往往嚴重摧殘生命,造成財產損失。智利大海嘯形成的波濤,移動了上萬公里仍不減雄風,足見它的巨大威力。它們同風產生的浪或潮是有很大差異的。微風吹過海洋,泛起相對較短的波浪.相應產生的水流僅限於淺層水體。猛烈的大風能夠存遼闊的海洋捲起高度3()米以上的海浪,但也不能撼動深處的水。而潮汐每天席捲全球兩次.它產生的海流跟海嘯一樣能深入海洋底部,但是海嘯並非由月亮或太陽的引力引起,它由海下地震推動所產生,或由火山爆發、隕星撞擊、或水下滑坡所產生。海嘯波浪在深海的速度能夠超過每小時700千米,可輕松地與波音747飛機保持同步。雖然速度快.但在深水中海嘯並不危險,低於幾米的一次單個波浪在開闊的海洋中其長度可超過750千米這種作用產生的海表傾斜如此之細微,以致這種波浪通常在深水中不經意間就過去了。海嘯是靜悄悄地不知不覺地通過海洋,然而如果出乎意料地在淺水中它會達到災難性的高度.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水下地震、火山爆發或水下塌陷和滑坡等大地活動都可能引起海嘯。地震發生時,海底地層發生斷裂,部分地層出現猛然上升或者下沉,由此造成從海底到海面的整個水層發生劇烈「抖動」。這種「抖動」與平常所見到的海浪大不一樣。海浪一般只在海面附近起伏,涉及的深度不大,波動的振幅隨水深衰減很快。地震引起的海水「抖動」則是從海底到海面整個水體的波動,其中所含的能量驚人。海嘯時掀起的狂濤駭浪,高度可達10多米至幾十米不等,形成「水牆」。另外,海嘯波長很大,可以傳播幾千公里而能量損失很小。由於以上原因,如果海嘯到達岸邊,「水牆」就會沖上陸地,對人類生命和財產造成嚴重威脅。海嘯可分為4種類型。即由氣象變化引起的風暴潮、火山爆發引起的火山海嘯、海底滑坡引起的滑坡海嘯和海底地震引起的地震海嘯。中國地震局提供的材料說,地震海嘯是海底發生地震時,海底地形急劇升降變動引起海水強烈擾動。其機制有兩種形式:「下降型」海嘯和「隆起型」海嘯。「下降型」海嘯:某些構造地震引起海底地殼大范圍的急劇下降,海水首先向突然錯動下陷的空間涌去,並在其上方出現海水大規模積聚,當涌進的海水在海底遇到阻力後,即翻回海面產生壓縮波,形成長波大浪,並向四周傳播與擴散,這種下降型的海底地殼運動形成的海嘯在海岸首先表現為異常的退潮現象。1960年智利地震海嘯就屬於此種類型。「隆起型」海嘯:某些構造地震引起海底地殼大范圍的急劇上升,海水也隨著隆起區一起抬升,並在隆起區域上方出現大規模的海水積聚,在重力作用下,海水必須保持一個等勢面以達到相對平衡,於是海水從波源區向四周擴散,形成洶涌巨浪。這種隆起型的海底地殼運動形成的海嘯波在海岸首先表現為異常的漲潮現象。1983年5月26日,中日本海7.7級地震引起的海嘯屬於此種類型。希望這些資料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加油!!!!!!
B. 小流域治理的方法,及水土流失的治理,沙漠的形成,望能人志士們能夠幫助我.謝了
1 流域水環境和水生態情勢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流域水環境質量不斷下降,河流水質普遍下降,藍藻水華頻繁暴發,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飲用水安全頻頻告急。嚴峻的水環境形勢和水安全危機,己經制約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威脅著人們的生存安全。
1.1 流域河流水污染狀況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我國七大水系的411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Ⅰ~Ⅲ類、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1%、32%和27%。其中,珠江、長江水質較好,遼河、淮河、黃河、松花江水質較差,海河污染嚴重。
1.2 流域湖泊富營養化突出
目前我國湖泊水體的富營養化嚴重,發展趨勢迅速。對全國200多個重點湖泊的監測分析表明,已達富營養化的湖泊佔65%,東部地區的湖泊已有80%處於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階段,許多湖泊成為超富營養型,超越在湖泊的自然演替過程中所能達到的營養水平。
1.3 城市水環境質量還在不斷下降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各大流域的主要污染河段均集中在城市河段,監測統計的5個城市內湖中,昆明湖(北京)和玄武湖(南京)為V類水質,西湖(杭州)、東湖(武漢)和大明湖(濟南)為劣V類水質。
1.4 飲用水水質得不到保障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110個環保重點城市中有20個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達標率達不到50%;113 個環保重點城市月均監測取水總量為16.1 億噸,不達標水量為3.2 億噸,佔20%。2005年初有關調查顯示,調查范圍內的45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機物污染,其中部分有機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毒性。
1.5 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
我國流域水污染事故屢屢發生,黃河流域1993年以來,發生較大的水污染事故40多起,而2005年吉林石化發生爆炸事故造成的松花江嚴重水污染事故、1990年7月和2007年5月太湖藍藻水華的大規模爆發事件,極大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影響特別重大,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2 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分析
流域是匯水和水體運動形成的特定區域,地表徑流和河流通道是流域物質輸移的主要特徵,水體運動是污染物轉移的主要載體,污染物從源頭到湖泊的主要途徑是流域河流系統,掌握流域水動力特性是流域水環境治理的關鍵,了解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是流域水環境治理的基礎。
盡管我國 「973」計劃和「十五」期間通過重大水專項計劃針對湖泊富營養化發生過程和藍藻暴發機制、水源水質改善、面源污染控制和重污染湖泊生態重建等方面開展了研究,取得了科學和技術突破,為河湖水環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持。但缺乏對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的系統分析,缺少從流域尺度對河湖污染控制的全面研究,沒有掌握流域營養物質發生和輸移過程與不同界面之間轉化調控機理,未能提出流域水環境治理的系統科學方案。
因此,應將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分析作為重點基礎科學問題開展研究,查明流域點源和面源營養物質發生與入河規律,探討河流河網營養物質輸移過程,揭示陸域與水域、河流與湖泊、地表與地下不同界面之間營養物質的轉化機理,掌握流域水動力特性對流域污染物輸移轉化的影響規律,為建立具有我國特點的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理論體系,保障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3 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
水利工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保障了防洪排澇安全,提供了生活生產用水,改變了貧窮落後和靠天吃飯的局面。但傳統水利工程確實給生態和環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阻斷了水體自然流動,削弱了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惡化了局部水域環境質量。具體主要表現在:
(1) 河道順直化工程加快了行洪流速,增加了行洪流量,降低了受淹時間,提高了防洪安全,保障了身命財產,穩定了社會秩序;但同時改變了自然水系,單一了生態結構,減少了生物群落,縮短了滯流時間,削弱了凈污能力,降低了環境質量,導致了生態退化。
(2) 河道硬質化工程減少了水體滲漏,提高了水利用率,減較了邊坡沖刷,維護了堤防穩定,簡化了河湖管理;但投入了巨大資金,改變了自然系統,單一了河流功能,侵佔了濱水濕地,阻斷了水陸通道,滅絕了河流生境,削弱了凈污能力,降低了環境質量,破環了景觀結構,造成了生態退化。
(3) 流域系統水庫(湖泊)調控工程提高了水資源利用率,改善了局地氣候,保障了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升了人們生活水準,實現了豐枯水量調劑;但減少了河流基流生態水量,加劇了河道斷面萎縮,增加了污水排放總量,改變了農業灌排系統,提高了面源入河比例,加快了面源入河速度,惡化了下遊河泊水環境質量。
(4) 流域水系閘、壩、站控制工程調控了洪峰洪量過程,控制了水體隨意流動,提升了局部水域水位,改善了灌既用水條件,增加了水體停留時間,抑制了污染物輸移擴散,阻止了污染物易地轉移;但同時也攔截了水體自然流動,阻斷了水生生物傳輸,蓄積了水體污染物質,惡化了當地水環境質量,增加了水污染風險事故。
因此,必須深刻變革水利建設理念,充分和全面認識到水利工程的積極作用和負面效應,才能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博弈中立於不敗之地,實現水利真正全面地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服務。
4 水利部門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的地位和責任
(1) 水利工程式控制制著流域自然水體流動過程,掌控污染物輸移快慢和擴散區域,因此對流域水環境治理具有重要地位。
(2) 水利部門掌握水資源配額計劃,供水多少決定城市污水多少,灌水多少決定農田退水多少,以控制供給或節約用水來減少污染物排放是十分有效的科學途徑。
(3) 法律授予水利部門管理河湖水域的權力,限制向水域排污和優化排污口是法律賦予的責職。
(4) 為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水資源是水利部門的基本責職,水量和水質是水資源同等重要的要素,水質保障是水利部門未來的主要任務。
(5) 水利部門必須通過流域坑、塘、溝、渠和河道系統,研發達標尾水和農田退水的水質凈化技術,解決排放標准與河湖水質標准差異的問題。
(6) 構建流域水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的體系,水利部門具有重要作用,水利功能與生態功能的良好協同是流域健康生態系統的關鍵。
5 水利部門在流域水質改善中的關鍵性工作
5.1 流域水系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
流域水系綜合治理規劃應在「完整連通、等級分明、形態調整、分級定位」的指導思想下,重點完成流域水系行洪體系規劃、流域水系截污凈化體系規劃、流域水系生態廊道範圍劃定、流域水系規劃水環境質量影響等方面內容。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應在「污染負荷、水體功能、宏現控制、區域協調」的指導思想下,重點完成不同水文尺度條件下河流水動力特徵、流域水系河流允許納污能力、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排放口優化布置與污染物削減方案等方面內容。
5.2 流域污染源綜合治理和系統截留
流域污染源綜合治理和系統截留應重點關註:(1) 節水減污型社會建設構想,(2) 達標尾水深度處理、輸導凈化和潛設排放技術,(3)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生態布局,(4) 農田面污染源控制和削減技術,(5) 農業節水減污和農田退水循環利用,(6) 灌區溝渠排灌系統生態化建設,(7) 農村窪地坑塘系統濕地化建設,(8) 流域農村與城鎮協同控污系統。
5.3 流域河流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
流域河流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應在分析流域河流類型及特點(幾何尺度、時間尺度、發育程度、功能定位、區域位置、水動力特性、污染程度等)、河流水文及水動力特性、河流生態特性的基礎上,著力研發河道土質邊坡穩定和截污凈化、河道已建硬質護坡結構分析和生態修復、河道擬建硬質護坡生態建設、河道濱水帶恢復、河床基質生態系統構建、河道景觀廊道系統建設、河道生態流速和水位調控、重污染河道水質強化凈化技術、城市河道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流域不同尺度河道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水質凈化技術等關鍵技術。
5.4 流域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
水利工程是流域水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閘、壩、堤防護坡、河道襯砌等水利工程在流域防洪、排澇、抗旱、發電、供水、漁業、航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然而水利工程改變了原有的生態系統平衡,對水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既有正面效應和也存在負面效應。正面效應通常有洪泄枯蓄、引水治污、水體流動、蓄渾放清等;負面效應最主要是破壞水體的自然循環,佔用了生態用水,降低水生態系統的凈化能力,破壞了水生生物的生境,造成水生態環境的惡化。流域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的判定,應以流域水利工程類型和結構特點的分析為基礎。
如何減少水利工程對水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增大正面效益是當今水利工作者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應重點研究典型水利工程對水生態系統凈污能力的影響規律及修復理論,探討典型水利工程對水生植物的脅迫機理以及水生植物的響應機制,分析工程在水生態系統中的環境功能,揭示典型水利工程引起自然水流結構變化和水生植被消亡所造成的水體凈污能力退化的規律,尋求水利工程與生態工程功能協同技術改善水環境和修復水生態系統。
5.5 流域水力調控技術
流域水力調控中應重點解決以下技術問題:(1) 調水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關鍵問題和前提條件,(2) 調水水量的確定方法,(3) 水量增加和水體流動的環境效應,(4) 不同空間尺度跨流域調水工程,(5) 不同空間尺度流域內跨區域調水工程,(6) 不同時間尺度流域蓄洪濟枯工程,(7) 不同時空尺度調水的生態風險,(8) 平原河網水力調控和水體有序流動技術。
5.6 流域水環境系統模擬和管理
流域水環境系統模擬和管理主要包括:(1) 流域水量水質耦合模擬,(2) 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流域控制斷面水質變化過程,(3) 流域水環境監控與預警系統,(4) 流域水環境管理體系,(5) 流域水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6 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6.1 太湖流域水系規劃
太湖流域具有完整水系系統,主要是由少部分山丘區自然匯水河道和大部分復雜河網所構成。長期以來,太湖流域水系規劃建設主要是從防洪和航運角度進行的,現在的流域水系對水環境保護和治理有重大影響,高密度河流為污染物輸移擴散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增加了治理污染的復雜性和困難性。特別是方便的水資源取用帶來大量的污水排放量,甚至連排污口影響范圍和程度都難以識別認定。
6.2 太湖流域水功能區劃和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方案
太湖流域主要河流和湖泊已經劃定了明確的水功能區,制定了明確的水質保護目標。藉助於復雜的河網區水量和水質耦合模型,計算了河湖水域允許納污能力,確定了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方案,提出了污染物削減意見和對策措施。
太湖流域復雜河網及湖泊系統水量水質耦合模擬模型,模擬計算流域系統水動力和水質變化過程,制定了污染源治理、河湖水環境整治和流域系統水力調控方案。
6.3 太湖流域面污染源截留控制和去除示範研究
太湖流域與其它流域一樣,主要污染源有點污、面源和內源,由於雨水充分、農民生活水準高、農田產量大,產生面污染源的單位面積負荷遠大於其它流域。面污染源控制和治理直接關繫到太湖富營養化水平,也是我國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控源的重點和難點。
在國家「十五」 「863」項目的資助下,我們在西太湖宜興大浦鎮境內進行全面研究和技術開發。在流域的層面上,以區域源頭控制為根本,以系統生態截留為重點,以水系水力調控為突破,以溝渠河流凈化為依託,以流域生態整體修復為目標,實現「區域減源、系統截留、水系調控、水域凈化、生態修復」的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戰略。構建了「面源污染源頭減量和截留、溝渠濕地和河道污染控制、河口區湖濱濕地生態修復」三級系統,實施後主要河道的水質明顯改善,示範區整體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取得了顯著效果和可以廣泛推廣應用的技術。
6.4 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關鍵問題
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是國內外最常見的方法,引水對污染物的稀釋容量將明顯提高,水動力條件改變加快了污染物的混合,將提高局部水域凈污能力,在我國現階段經濟條件和人們環境意識情況下,採用引水來改善局部水質是經濟的。引(調)水改善水質效果好,但倍受爭議:(1) 在水動力的作用下,水體污染物發生轉移,影響其它水域的水環境質量(污染轉移問題);(2) 水體流速加快,容易引起河床底泥浮懸,造成水體二次污染;(3) 引水使水流加快,導致污染物與河網區水生植物的接觸時間縮短,污染物的截留吸附量減少;(4) 引用大量的清潔水去稀釋污染,對水資源的優化配量和合理使用是不利的。而且關鍵性技術問題研究較少,很多問題無法解釋、內部機理尚不清楚、綜合效應難以評判。
目前,「引江濟太」、「引江濟巢」等重大工程正在規劃和准備實施之中,因此,必須對調水引流的關鍵性技術問題進行研究,更好地指導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工程的實施工作。太湖流域調水引流工程的必須要研究解決的主要內容和核心技術主要包括:(1) 平原河網區引水河流系統與原自然河網水系流量、水位和水質協同關系,(2) 引水水位頂托區域水流的水環境質量改善方法,(3) 引水河道水體推流、混合和受納水域污水雲團輸移規律,(4) 引水水動力條件變化引起的底泥沉浮規律,(5) 引水河道和受水區環境容量和凈污能力變化規律,(6) 引水引起水域生物交換的生態效應,(7) 受水區生態風險分析方法,(8) 區域水量水質聯合運行系統,(9) 輸水河道的污染控制系統,(10) 引水與防洪風險評估,(11) 輸水廊道生態修復原理。
6.5 引江濟太工程的總體戰略
(1) 近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尚未達到要求期間,通過應急調水迅速改善太湖局部區域和部分河網水環境質量。但應注意近期方案仍存在污染物轉移、部分河網區污染水體頂托等缺點。
(2) 遠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達到要求期間,通過引水或動力調水實現流域河網和湖泊水體有序流動,提高水體凈化能力和增加水環境容量,改變因水利工程閘壩阻斷而造成的水體滯流和水質惡化的狀況,確保河網和湖泊水體流動和水環境質量。
7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需要解決的水利科學問題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存在以下水利科學問題:(1) 流域河流、湖庫、濕地系統宏觀格局與支撐能力,(2) 河流縱橫形態的生態影響規律,(3) 流域不同尺度河流連通和生態基流維持,(4) 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污染物輸移過程和生態效應,(5) 流域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和科學增容強凈,(6) 水資源生態配置與節水減污社會建設,(7) 農田溝渠生態化與生態型灌區建設,(8) 河道硬質化的生態效應及改進和修復技術,(9) 防洪堤壩安全穩定與生態化協同技術,(10) 水利工程與生態工程協同建設、運行和管理,(11) 河流水生植物修復對行洪能力影響規律及對策,(12) 調水引流和水力調控的科學原理與生態風險。
C. 在山區如何開展流域治理規劃
1 流域水環境和水生態情勢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流域水環境質量不斷下降,河流水質普遍下降,藍藻水華頻繁暴發,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飲用水安全頻頻告急。嚴峻的水環境形勢和水安全危機,己經制約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威脅著人們的生存安全。
1.1 流域河流水污染狀況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我國七大水系的411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Ⅰ~Ⅲ類、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1%、32%和27%。其中,珠江、長江水質較好,遼河、淮河、黃河、松花江水質較差,海河污染嚴重。
1.2 流域湖泊富營養化突出
目前我國湖泊水體的富營養化嚴重,發展趨勢迅速。對全國200多個重點湖泊的監測分析表明,已達富營養化的湖泊佔65%,東部地區的湖泊已有80%處於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階段,許多湖泊成為超富營養型,超越在湖泊的自然演替過程中所能達到的營養水平。
1.3 城市水環境質量還在不斷下降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各大流域的主要污染河段均集中在城市河段,監測統計的5個城市內湖中,昆明湖(北京)和玄武湖(南京)為V類水質,西湖(杭州)、東湖(武漢)和大明湖(濟南)為劣V類水質。
1.4 飲用水水質得不到保障
2005年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110個環保重點城市中有20個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達標率達不到50%;113 個環保重點城市月均監測取水總量為16.1 億噸,不達標水量為3.2 億噸,佔20%。2005年初有關調查顯示,調查范圍內的45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機物污染,其中部分有機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毒性。
1.5 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
我國流域水污染事故屢屢發生,黃河流域1993年以來,發生較大的水污染事故40多起,而2005年吉林石化發生爆炸事故造成的松花江嚴重水污染事故、1990年7月和2007年5月太湖藍藻水華的大規模爆發事件,極大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影響特別重大,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2 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分析
流域是匯水和水體運動形成的特定區域,地表徑流和河流通道是流域物質輸移的主要特徵,水體運動是污染物轉移的主要載體,污染物從源頭到湖泊的主要途徑是流域河流系統,掌握流域水動力特性是流域水環境治理的關鍵,了解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是流域水環境治理的基礎。
盡管我國 「973」計劃和「十五」期間通過重大水專項計劃針對湖泊富營養化發生過程和藍藻暴發機制、水源水質改善、面源污染控制和重污染湖泊生態重建等方面開展了研究,取得了科學和技術突破,為河湖水環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持。但缺乏對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的系統分析,缺少從流域尺度對河湖污染控制的全面研究,沒有掌握流域營養物質發生和輸移過程與不同界面之間轉化調控機理,未能提出流域水環境治理的系統科學方案。
因此,應將流域水循環過程和污染成因分析作為重點基礎科學問題開展研究,查明流域點源和面源營養物質發生與入河規律,探討河流河網營養物質輸移過程,揭示陸域與水域、河流與湖泊、地表與地下不同界面之間營養物質的轉化機理,掌握流域水動力特性對流域污染物輸移轉化的影響規律,為建立具有我國特點的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理論體系,保障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3 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
水利工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保障了防洪排澇安全,提供了生活生產用水,改變了貧窮落後和靠天吃飯的局面。但傳統水利工程確實給生態和環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阻斷了水體自然流動,削弱了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惡化了局部水域環境質量。具體主要表現在:
(1) 河道順直化工程加快了行洪流速,增加了行洪流量,降低了受淹時間,提高了防洪安全,保障了身命財產,穩定了社會秩序;但同時改變了自然水系,單一了生態結構,減少了生物群落,縮短了滯流時間,削弱了凈污能力,降低了環境質量,導致了生態退化。
(2) 河道硬質化工程減少了水體滲漏,提高了水利用率,減較了邊坡沖刷,維護了堤防穩定,簡化了河湖管理;但投入了巨大資金,改變了自然系統,單一了河流功能,侵佔了濱水濕地,阻斷了水陸通道,滅絕了河流生境,削弱了凈污能力,降低了環境質量,破環了景觀結構,造成了生態退化。
(3) 流域系統水庫(湖泊)調控工程提高了水資源利用率,改善了局地氣候,保障了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升了人們生活水準,實現了豐枯水量調劑;但減少了河流基流生態水量,加劇了河道斷面萎縮,增加了污水排放總量,改變了農業灌排系統,提高了面源入河比例,加快了面源入河速度,惡化了下遊河泊水環境質量。
(4) 流域水系閘、壩、站控制工程調控了洪峰洪量過程,控制了水體隨意流動,提升了局部水域水位,改善了灌既用水條件,增加了水體停留時間,抑制了污染物輸移擴散,阻止了污染物易地轉移;但同時也攔截了水體自然流動,阻斷了水生生物傳輸,蓄積了水體污染物質,惡化了當地水環境質量,增加了水污染風險事故。
因此,必須深刻變革水利建設理念,充分和全面認識到水利工程的積極作用和負面效應,才能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博弈中立於不敗之地,實現水利真正全面地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服務。
4 水利部門在流域水環境治理中的地位和責任
(1) 水利工程式控制制著流域自然水體流動過程,掌控污染物輸移快慢和擴散區域,因此對流域水環境治理具有重要地位。
(2) 水利部門掌握水資源配額計劃,供水多少決定城市污水多少,灌水多少決定農田退水多少,以控制供給或節約用水來減少污染物排放是十分有效的科學途徑。
(3) 法律授予水利部門管理河湖水域的權力,限制向水域排污和優化排污口是法律賦予的責職。
(4) 為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水資源是水利部門的基本責職,水量和水質是水資源同等重要的要素,水質保障是水利部門未來的主要任務。
(5) 水利部門必須通過流域坑、塘、溝、渠和河道系統,研發達標尾水和農田退水的水質凈化技術,解決排放標准與河湖水質標准差異的問題。
(6) 構建流域水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的體系,水利部門具有重要作用,水利功能與生態功能的良好協同是流域健康生態系統的關鍵。
5 水利部門在流域水質改善中的關鍵性工作
5.1 流域水系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
流域水系綜合治理規劃應在「完整連通、等級分明、形態調整、分級定位」的指導思想下,重點完成流域水系行洪體系規劃、流域水系截污凈化體系規劃、流域水系生態廊道範圍劃定、流域水系規劃水環境質量影響等方面內容。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應在「污染負荷、水體功能、宏現控制、區域協調」的指導思想下,重點完成不同水文尺度條件下河流水動力特徵、流域水系河流允許納污能力、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排放口優化布置與污染物削減方案等方面內容。
5.2 流域污染源綜合治理和系統截留
流域污染源綜合治理和系統截留應重點關註:(1) 節水減污型社會建設構想,(2) 達標尾水深度處理、輸導凈化和潛設排放技術,(3)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生態布局,(4) 農田面污染源控制和削減技術,(5) 農業節水減污和農田退水循環利用,(6) 灌區溝渠排灌系統生態化建設,(7) 農村窪地坑塘系統濕地化建設,(8) 流域農村與城鎮協同控污系統。
5.3 流域河流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
流域河流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應在分析流域河流類型及特點(幾何尺度、時間尺度、發育程度、功能定位、區域位置、水動力特性、污染程度等)、河流水文及水動力特性、河流生態特性的基礎上,著力研發河道土質邊坡穩定和截污凈化、河道已建硬質護坡結構分析和生態修復、河道擬建硬質護坡生態建設、河道濱水帶恢復、河床基質生態系統構建、河道景觀廊道系統建設、河道生態流速和水位調控、重污染河道水質強化凈化技術、城市河道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流域不同尺度河道綜合治理與水質改善技術、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水質凈化技術等關鍵技術。
5.4 流域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
水利工程是流域水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閘、壩、堤防護坡、河道襯砌等水利工程在流域防洪、排澇、抗旱、發電、供水、漁業、航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然而水利工程改變了原有的生態系統平衡,對水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既有正面效應和也存在負面效應。正面效應通常有洪泄枯蓄、引水治污、水體流動、蓄渾放清等;負面效應最主要是破壞水體的自然循環,佔用了生態用水,降低水生態系統的凈化能力,破壞了水生生物的生境,造成水生態環境的惡化。流域水利工程的環境影響和生態效應的判定,應以流域水利工程類型和結構特點的分析為基礎。
如何減少水利工程對水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增大正面效益是當今水利工作者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應重點研究典型水利工程對水生態系統凈污能力的影響規律及修復理論,探討典型水利工程對水生植物的脅迫機理以及水生植物的響應機制,分析工程在水生態系統中的環境功能,揭示典型水利工程引起自然水流結構變化和水生植被消亡所造成的水體凈污能力退化的規律,尋求水利工程與生態工程功能協同技術改善水環境和修復水生態系統。
5.5 流域水力調控技術
流域水力調控中應重點解決以下技術問題:(1) 調水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關鍵問題和前提條件,(2) 調水水量的確定方法,(3) 水量增加和水體流動的環境效應,(4) 不同空間尺度跨流域調水工程,(5) 不同空間尺度流域內跨區域調水工程,(6) 不同時間尺度流域蓄洪濟枯工程,(7) 不同時空尺度調水的生態風險,(8) 平原河網水力調控和水體有序流動技術。
5.6 流域水環境系統模擬和管理
流域水環境系統模擬和管理主要包括:(1) 流域水量水質耦合模擬,(2) 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流域控制斷面水質變化過程,(3) 流域水環境監控與預警系統,(4) 流域水環境管理體系,(5) 流域水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6 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6.1 太湖流域水系規劃
太湖流域具有完整水系系統,主要是由少部分山丘區自然匯水河道和大部分復雜河網所構成。長期以來,太湖流域水系規劃建設主要是從防洪和航運角度進行的,現在的流域水系對水環境保護和治理有重大影響,高密度河流為污染物輸移擴散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增加了治理污染的復雜性和困難性。特別是方便的水資源取用帶來大量的污水排放量,甚至連排污口影響范圍和程度都難以識別認定。
6.2 太湖流域水功能區劃和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方案
太湖流域主要河流和湖泊已經劃定了明確的水功能區,制定了明確的水質保護目標。藉助於復雜的河網區水量和水質耦合模型,計算了河湖水域允許納污能力,確定了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方案,提出了污染物削減意見和對策措施。
太湖流域復雜河網及湖泊系統水量水質耦合模擬模型,模擬計算流域系統水動力和水質變化過程,制定了污染源治理、河湖水環境整治和流域系統水力調控方案。
6.3 太湖流域面污染源截留控制和去除示範研究
太湖流域與其它流域一樣,主要污染源有點污、面源和內源,由於雨水充分、農民生活水準高、農田產量大,產生面污染源的單位面積負荷遠大於其它流域。面污染源控制和治理直接關繫到太湖富營養化水平,也是我國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控源的重點和難點。
在國家「十五」 「863」項目的資助下,我們在西太湖宜興大浦鎮境內進行全面研究和技術開發。在流域的層面上,以區域源頭控制為根本,以系統生態截留為重點,以水系水力調控為突破,以溝渠河流凈化為依託,以流域生態整體修復為目標,實現「區域減源、系統截留、水系調控、水域凈化、生態修復」的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戰略。構建了「面源污染源頭減量和截留、溝渠濕地和河道污染控制、河口區湖濱濕地生態修復」三級系統,實施後主要河道的水質明顯改善,示範區整體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取得了顯著效果和可以廣泛推廣應用的技術。
6.4 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關鍵問題
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是國內外最常見的方法,引水對污染物的稀釋容量將明顯提高,水動力條件改變加快了污染物的混合,將提高局部水域凈污能力,在我國現階段經濟條件和人們環境意識情況下,採用引水來改善局部水質是經濟的。引(調)水改善水質效果好,但倍受爭議:(1) 在水動力的作用下,水體污染物發生轉移,影響其它水域的水環境質量(污染轉移問題);(2) 水體流速加快,容易引起河床底泥浮懸,造成水體二次污染;(3) 引水使水流加快,導致污染物與河網區水生植物的接觸時間縮短,污染物的截留吸附量減少;(4) 引用大量的清潔水去稀釋污染,對水資源的優化配量和合理使用是不利的。而且關鍵性技術問題研究較少,很多問題無法解釋、內部機理尚不清楚、綜合效應難以評判。
目前,「引江濟太」、「引江濟巢」等重大工程正在規劃和准備實施之中,因此,必須對調水引流的關鍵性技術問題進行研究,更好地指導引水改善水環境質量工程的實施工作。太湖流域調水引流工程的必須要研究解決的主要內容和核心技術主要包括:(1) 平原河網區引水河流系統與原自然河網水系流量、水位和水質協同關系,(2) 引水水位頂托區域水流的水環境質量改善方法,(3) 引水河道水體推流、混合和受納水域污水雲團輸移規律,(4) 引水水動力條件變化引起的底泥沉浮規律,(5) 引水河道和受水區環境容量和凈污能力變化規律,(6) 引水引起水域生物交換的生態效應,(7) 受水區生態風險分析方法,(8) 區域水量水質聯合運行系統,(9) 輸水河道的污染控制系統,(10) 引水與防洪風險評估,(11) 輸水廊道生態修復原理。
6.5 引江濟太工程的總體戰略
(1) 近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尚未達到要求期間,通過應急調水迅速改善太湖局部區域和部分河網水環境質量。但應注意近期方案仍存在污染物轉移、部分河網區污染水體頂托等缺點。
(2) 遠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達到要求期間,通過引水或動力調水實現流域河網和湖泊水體有序流動,提高水體凈化能力和增加水環境容量,改變因水利工程閘壩阻斷而造成的水體滯流和水質惡化的狀況,確保河網和湖泊水體流動和水環境質量。
7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需要解決的水利科學問題
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存在以下水利科學問題:(1) 流域河流、湖庫、濕地系統宏觀格局與支撐能力,(2) 河流縱橫形態的生態影響規律,(3) 流域不同尺度河流連通和生態基流維持,(4) 不同水動力條件下污染物輸移過程和生態效應,(5) 流域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和科學增容強凈,(6) 水資源生態配置與節水減污社會建設,(7) 農田溝渠生態化與生態型灌區建設,(8) 河道硬質化的生態效應及改進和修復技術,(9) 防洪堤壩安全穩定與生態化協同技術,(10) 水利工程與生態工程協同建設、運行和管理,(11) 河流水生植物修復對行洪能力影響規律及對策,(12) 調水引流和水力調控的科學原理與生態風險。
D. 太湖流域上污染區防治的措施預防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禁止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七條多層地下水的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
第三十八條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採取防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條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第二節工業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條國家對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採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和限期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或者使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規定的設備名錄中的設備。工藝的採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採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工藝名錄中的工藝。
依照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被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條國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葯、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採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工藝,並加強管理,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
第三節城鎮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條城鎮污水應當集中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本行政區域城鎮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城鄉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建設、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水行政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並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應當用於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收費、管理以及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排污費。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建設生活垃圾填埋場,應當採取防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節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條使用農葯,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農葯安全使用的規定和標准。
運輸、存貯農葯和處置過期失效農葯,應當加強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葯,控制化肥和農葯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條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
第五十條從事水產養殖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葯物,防止污染水環境。
第五十一條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利用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進行灌溉,應當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第五節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條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當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從事海洋航運的船舶進入內河和港口的,應當遵守內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船舶的殘油、廢油應當回收,禁止排入水體。
禁止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應當採取防止溢流和滲漏的措施,防止貨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條船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相應的防污設備和器材,並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
船舶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在相應的記錄簿上如實記載。
第五十四條港口、碼頭、裝卸站和船舶修造廠應當備有足夠的船舶污染物、廢棄物的接收設施。從事船舶污染物、廢棄物接收作業,或者從事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清洗作業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其運營規模相適應的接收處理能力。
第五十五條船舶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編製作業方案,採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並報作業地海事管理機構批准:
(一)進行殘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貨物殘留物的接收作業,或者進行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的清洗作業;
(二)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的過駁作業;
(三)進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撈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
在漁港水域進行漁業船舶水上拆解活動,應當報作業地漁業主管部門批准。
第五章飲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體保護
第五十六條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圍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提出劃定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協商提出劃定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協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徵求同級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劃定;協商不成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范圍,確保飲用水安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五十七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第五十九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採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第六十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在準保護區內採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濕地、水源涵養林等生態保護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飲用水水體,確保飲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條飲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脅供水安全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採取停止或者減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水環境保護的需要,可以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採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滌劑、化肥、農葯以及限制種植養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劃定保護區,並採取措施,保證保護區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六十五條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應當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水污染防治對策】
1.採取緊急而切實的行動,對已經受到嚴重污染的渭河和黃河幹流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造成渭河和黃河幹流污染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我們還在走只顧發展,不顧環境,或者是「先發展,後治理」的道路。這條道路急功近利,破壞性利用資源,污染環境,不僅危害子孫後代,而且已經危害到了當代人類,因此是十分錯誤的。
克服這一危機的根本途徑是改變發展模式,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具體來說,為了救活渭河,保護黃河,需要採取綜合的措施,嚴格控制沿岸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從末段治理向源頭控制轉變。第一步是要調整產業結構,對於新上的開發項目,必須加強對發展規劃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堅決不上資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量大的工業企業項目,並要堅決淘汰已有的污染嚴重項目,要堅決杜絕東部地區淘汰的污染企業西遷。
2.採取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西部大開發的過程中防止水污染處於中等水平和尚未受到明顯污染的地區的水污染態勢加重如果從工業化的起步時就開始注意把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起來,遵循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走新型工業化的道路,西北地區就能健康發展。
具體地說,新疆的烏魯木齊市、甘肅的白銀市以及陝西的銅川市等城市和地區,應在對原有污染源盡快採取綜合治理措施的同時,嚴格把住新建項目關,做到在還清老賬的同時確保不欠新賬,使大多數屬於Ⅵ類水質的河流得到改善。對於人煙稀少、河流水質保持在Ⅱ和Ⅲ類的城市和地區,則應一步到位,跨越傳統發展的模式,直接按照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實現發展經濟的目標。
3.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爭取實現工業用水量和廢水排放量的零增長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零排放工業污染的控制是水污染防治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在我國西北地區的發展中應提出實現廢水排放量零增長的要求。國內外的實踐包括西北地區一些先進企業的實踐,已經證明了實現這個目標的可能性。
在黃河流域除了發現有機污染和氨氮外,還發現了有毒、有害的酚、石油及汞等污染物,其中酚的主要排放戶是化工行業、造紙行業和冶煉行業,石油類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礦山開采、化工行業和冶煉行業,汞則主要排自冶煉行業和礦山開采。這些行業必須迅速革新工藝,改進管理,徹底消除上述有毒有害物質排放。
4.加大城市廢水處理力度,提高污水回收利用率,為西北地區開發提供穩定可靠的水資源,促進經濟的發展和保障人民的需要城市廢水經過妥善處理後完全可以回收利用於工業、農業、市政等,應該在嚴重缺水的西北地區加快城市廢水處理的速度,使受到嚴重污染的地區盡快擺脫污染的局面,盡快提高處理後廢水的利用率。
城市廢水處理廠的建設必須與城市廢水收集管網的建設同步進行,以免重復東部地區很多城市犯過的錯誤,即由於管網系統建設的滯後而使廢水處理廠的功能得不到發揮。
城市廢水處理工藝技術的選擇十分重要,不應照抄、照搬東部地區甚至國外的所謂先進工藝技術,而應特別注重採用適合於西部地區自然條件的廢水天然凈化系統,西北地區地廣人稀例如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系統和氧化塘系統。
5.加強面源污染控制,規范農葯、化肥使用西北地區農業用水量占總用水量的89.3%。農牧業帶來的污染不容忽視。國家應出台政策規范和限制農牧業農葯、化肥的使用種類及使用量,大力扶植生態農業。這不僅關繫到西北地區水污染的控制,也關繫到西北農產品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E. 流域水環境保護與修復的綜合措施
流域水環境保護與修復的綜合措施
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
(1995年8月8日國務院令第183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水質,保障人體健康和人民生活、生產用水,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庫、渠道等地表水體的污染防治。
第三條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標:1997年實現全流域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庫的水質達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要求,實現淮河水體變清。
第四條 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有關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並行使國務院授予的其他職權。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
第五條 河南、安徽、江蘇、山東四省(以下簡稱四省)人民政府各對本省淮河流域水環境質量負責,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的實現。
四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務分解到有關市(地)、縣,簽訂目標責任書,限期完成,並將該項工作作為考核有關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 淮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本行政區域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
第七條 國家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實行優惠、扶持政策。
第八條 四省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做好淮河流域關、停企業的職工安置工作。
第九條 國家對淮河流域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以下簡稱排污總量)控制制度。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計劃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商四省人民政府,根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擬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排污總量控制計劃,經由領導小組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淮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排污總量控制計劃,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排污總量控制計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第十二條 淮河流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應當包括確定的排污總量控制區域、排污總量、排污削減量和削減時限要求,以及應當實行重點排污控制的區域和重點排污控制區域外的重點排污單位名單等內容。
第十三條 向淮河流域水體排污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凡納入排污總量控制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排污總量控制計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排污申報量,確定其排污總量控制指標。
排污單位的排污總量控制指標的削減量以及削減時限要求,由下達指標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商同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核定。
超過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治理。
第十四條 在淮河流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確定的重點排污控制區域內的排污單位和重點排污控制區域外的重點排污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並在排污口安裝污水排放計量器具。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淮河流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以及四省的經濟技術條件,制定淮河流域省界水質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六條 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負責監測四省省界水質,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領導小組。
第十七條 淮河流域重點排污單位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責令限期治理。
市、縣或者市、縣以下人民政府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決定。中央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
限期治理的重點排污單位名單,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四省人民政府擬訂,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公布。
第十八條 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一切工業企業向淮河流域水體超標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九條 淮河流域排污單位必須採取措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務,保證水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國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標准;持有排污許可證的單位應當保證其排污總量不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污總量控制指標。
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務的排污單位,應當集中資金盡快完成治理任務;完成治理任務前,不得建設擴大生產規模的項目。
第二十條 淮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徵收的排污費,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部用於污染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審計部門應當對排污費的使用情況依法進行審計,並由四省人民政府審計部門將審計結果報領導小組。
F. 怎樣開展拉市海流域治理項目
拉市海是一個水域面積約1000公頃的高原湖泊,位於金沙江流域和瀾滄江流域之間。流域的匯水面面積為26560公頃。流域四周環山,中間低陷為盆形壩區。壩區的中央即為高原型濕地——拉市海。拉市海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生態環境成為候鳥理想的越冬棲息地。拉市海周圍的山區還保存著較為完好的天然林。長期以來,豐饒的拉市海流域為當地群眾提供了多種多樣的物產,包括:木材、葯材、牧草、魚蝦、海菜花等多種資源。此外,拉市海還具有維護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凈化水質、進行環境教育、科學研究等作用。
拉市海流域主要生活著兩個民族,納西族和彝族。彝族人口約500萬人,居住在流域的上游匯水區,這一地區的森林植被對整個流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於生活在高寒山區,農耕受到自然條件的限制,因此他們主要依靠林業和畜牧業為生。然而自1998年以來,長江流域實施了天然林禁伐和退耕還林,山區彝族群眾的生計和發展受到一定的影響。
另一個民族是納西族,納西族人口約一萬人,主要依靠農業和水產業為生。過去,納西族依靠拉市海肥沃的良田和豐富的漁業資源,居民們豐衣足食。
然而90年代初,麗江市政府在拉市海實施了跨流域調水工程,1998年拉市海正式向麗江古城供水,為了充分供應下游麗江古城的景觀用水,拉市海築起大壩蓄水。就這樣,拉市海在為下游城市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卻從一個自然潮起潮落的天然濕地變成了一個人工控制的水庫,給拉市海流域生態環境和社會生活帶來了諸多問題,森林大面積退化和漁業資源急劇衰退。拉市海的居民們幾乎無魚可打,他們為了從有限的土地獲得更多的產量,開始使用更多的農葯、化肥,導致水質惡化和一些水生動植物的消失。另一方面,修築水壩又淹沒了居民們的耕地,壩區居民的生計日益窘迫。
拉市海一系列生態問題的出現反映出治理的危機,即:一些政府部門看重城市的發展和經濟的增長,決策過程中未能充分考慮到基層民眾的流域權利和自然資源管理的經驗,從而導致整個流域開發中數量最為龐大、利益關系最為密切、承擔生態保護成本的原住民無法參與到流域決策中,也無法享受到保護和開發的利益。流域的綜合治理,必須依靠流域范圍內的所有利益相關群體共同協商,制定科學的流域治理規劃,才能實現流域的善治。
2000年,在於曉剛的努力下,拉市海終於得到了美國樂施會的資助。同年7月,「綠色流域」進入拉市海,與當地政府及其他各相關部門協商成立了拉市海流域管理委員會,並負責實施拉市海社區參與式流域管理項目。這是中國第一個以鄉鎮為基礎的流域管理委員會,它成為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在流域管理議題上信息共享、互相溝通和協商決策的平台。流域管理委員會下設流域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和協調流域管理委員會所提出的計劃和項目,舉行流域管理委員會會議,舉辦研討會和培訓班。
「綠色流域」希望通過社區資源管理和扶貧項目,幫助被邊緣化的村民獲得糧食和生計保障;通過社區參與式流域管理,當地村民組織的能力得到提升;在流域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建立參與和協商機制,使政策決策過程肩負弱勢群體的利益;倡導可持續流域管理,使流域資源的利用向可持續和更公平的方向發展。
2007年7月6號,拉市海流域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了由鄉政府、香港樂施會、綠色流域、濕地管理局等多方利益群體參與的綠色流域戰略規劃會議。會議上各利益相關方相互交換了意見和建議,為制定科學合理的流域治理規劃提供了保證。同時,鄉政府對民間NGO有了更多的認識和認同,促進了流域治理項目的開展。
2007年9月13日,拉市海流域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了鄉政府主要領導、流域辦工作人員、水利局、濕地管理局、漁民代表、綠色流域項目人員參加的流域管理會議,針對如何加強拉市海漁業資源管理進行了商討。此後又多次召開會議,確定了取締非法網具方案,制定了漁業資源管理辦法。這幾次流域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為拉市海漁業資源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意見。
此外,「綠色流域」還與多個政府職能部門進行了合作:
?「綠色流域」與麗江市林業局、農業局合作,共同出資開展替代能源項目,在西湖村支持72戶村民修建了三位一體沼氣池;不僅給當地老百姓帶來了實惠,而且切實保護了當地的森林資源。
?「綠色流域」與玉龍縣生物創新辦合作,開展了高寒山區中草葯種植項目,幫助拉市海上游的彝族山區建立新的可持續的生計模式。
?「綠色流域」與拉市鄉農科站合作,開展了多次有針對性的果樹種植技術培訓。
?「綠色流域」與玉龍縣水利局合作,在拉市鄉成立了麗江市第一家民間灌溉管理組織——農民用水戶協會。一年後,經驗得到推廣,在全縣16個鄉鎮共建立了45家農民用水戶協會。
G. 流域管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中外有關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比較
(一)國外水資源管理的制度
1、美國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制度
田納西河是美國東南部俄亥俄河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積10.5萬平方公里,涉及美國7個州,但是流域淤沙沉積,大多數有價值的礦產資源被盲目掠奪,土地嚴重荒漠化和風化,經常發生洪澇災害,造成了相當大的生態問題。[3]1933年美國頒布了《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法》,並成立了權威性的流域管理機構「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TVA)。該法規定流域管理局是個政府機構,負責田納西河流域防洪、航運、灌溉等綜合開發和治理。同時,法律授予該流域管理機構很大的行政管理權力並明確與其他機構的關系,使管理局能有效、順利的行使職責。由於有法律的專門授權,使得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能夠根據本流域的資源狀況、充分考慮開發工程所必須適應的長期發展要求,制定包括防洪、發電、航運、灌溉、農業生產、環境保護等內容的綜合性的長期開發方案,同時,協調產業經濟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2、法國的流域管理委員會制度
法國於1964年頒布了水法,建立起高效率的水資源管理系統。這個系統被譽為世界上比較好的水資源管理系統之一,其顯著特點是將全國按河流水系分成六大流域,成立流域管理委員會。首先將水當作水的匯集系統的整體進行管理,以河流域為單位,按照流域面而不是按行政區進行管理。由於運用了這個系統,法國河流的生態狀況有了顯著的改善,甚至在人口特別密集的巴黎地區,飲用水源的質量也能滿足現代的要求。
3、英國的泰唔士河水務局
英國於1974年成立的泰唔士河水務局是一個綜合性流域管理機構。依照1973年英國頒布的水法,它負責流域統一治理和水資源統一管理,包括水文站網建設、水文水情監測預報系統的管理、城市生活和工業供水、下水道、污水處理、防洪、水產、水上娛樂等河流管理所有方面的內容,並有權確定流域水質標准,頒發取水和排水(污)許可證,制定流域管理規章制度,是一個擁有部分行政職能的非盈利性的經濟實體。[4]
(二)我國有關水資源管理的制度
1、1988年頒布的《水法》當中規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國務院水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協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因此,此時確立的是「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質上仍是以區域為單元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2、2002年新修訂的《水法》規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因此,此時確立的是流域管理和行政區域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
二、我國現行水資源管理體制的弊端
根據我國現行的《水法》,我國的水資源管理體制是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流域與行政管理相結合的結果仍然是水資源流域管理服從於行政管理,依然不能解決日益嚴重的水危機問題。
首先,實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必然會導致「以地方行政區域管理為中心」的分割管理狀態的出現。因為,經濟學當中的公共選擇理論認為,各級政府在市場上也是一個「經濟人」,也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流域的各地方政府為了各自的利益,勢必會對流域自然資源、自然環境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統一管理產生不同程度的抵觸,勢必會「充分」地利用其在流域行政區域管理方面的權力,大力開發和利用其行政區域內的流域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為本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謀取利益,而不會自覺地、主動地從全流域的利益、從流域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開發、利用本行政區域內的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
其次,流域管理實際是一個如何設置水行政管理體制和劃分職權的問題。我國的水行政過去總是跟著行政建制走,行政區劃就是水權地界,無形中河流、水系被「腰斬」,相有悖於水性,嚴重違反自然規律。其結果是流水在地理上被切割成塊,水管理機構受行政權控制要為地方服務,再加上各部門的功能性管理,權力交叉,范圍不清,職責相互糾纏,難免促成災難的發生。[5]以黃河為例:黃河流經九省市,水在上、中、下游各有其主,上游以地勢之利在其「轄區」理直氣壯地用水,下游連續近二十年的斷流,暴露出調控體制的不適應性。黃河斷流固然有自然因素的影響,但沿河缺乏統一管理和調度是不容忽視的因素。
第三,由於對水資源的管理實質是按行政規劃進行的管理,因而,將取水、用水、排水、治理等過程人為分割,打破了水資源利用與保護的自然循環。以至於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的不管治水,治污的不管回用,或者說是污染管理者、資源開發者與排污者相脫節,管理者收費不治理,資源開發者既要開發又要治理,排污者只交費什麼都不管,其結果是水資源得不到有效保護,最終導致水危機。[6]以流域與行政區劃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不可能根據水資源的自然循環規律和水資源的總體狀況進行科學合理分配和管理社會城鄉用水,難以做到從水源的豐枯調度、地表水和地下水聯合使用,難以進行城市自來水管理、城市排水與污水回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統一規劃、科學調度。同時,由於部門管理的條塊分割,難於形成取水、供水、排水、治污、污水回用的連續管理,最終導致一方面水資源嚴重短缺,另一方面在農業用水和生活用水方面嚴重浪費。
水資源具有獨特的地域特徵,以流域或水文地質單位構成一個統一體,每個流域的水資源是一個完整的水系。現行的水資源管理體制不僅不能適合實施流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相反有礙於流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因此,必須改革現行的流域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嶄新的科學的流域管理體制。
三、建立水資源流域管理體制的模式選擇
通過中外有關水資源管理體制的比較我們可以得知,在目前,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是很多國家所普遍採取的一種方式。當然,不同國家採取的具體模式可能有所不同,正如上文所述的美國、法國和英國的流域管理模式就有區別。就我國而言,建立一個垂直領導並具有一定權力的流域管理機構是解決目前水危機的必由之路。
流域管理機構的建制可以採用如下方式:設立直屬於國務院領導的國家流域管理總局(或國家流域管理部、國家流域管理委員會),該部同水利部、環保總局、林業總局、農業部、交通部等部門平級。國家流域管理總局下設多個流域管理分局,如黃河流域管理分局、長江流域管理分局等等,分局受總局的垂直領導,不收地方行政的干涉。由於在水資源管理上出現過「多龍管水」的問題,在成立國家流域管理總局後,將上述部門有關流域管理的職能向流域管理部移交,由其統一行使。同時,為避免新設機構會出現人員臃腫的弊端,在水利、環保、農業、交通等部門執行流域管理許可權的工作人員可以同時隨業務移轉至相應的流域管理部門。
國家流域管理總局可以直接地或者通過其下屬的流域管理機關履行流域管理的職責、行使管理許可權,其財政開支納入國家預算。這種管理體制最為明顯的優勢在於「權大機構少」。權大,便於它對整個流域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工作進行全局性的通盤考慮,統籌安排,統一規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而機構少,則有利於避免流域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工作中的條塊分割、各自為政、互不協調,甚至互不買賬、互相推諉、相互扯皮等現象的發生,避免內耗,提高流域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避免地方保護現象的出現。
任何一項制度的實施均離不開相應法律法規的支撐,國外的經驗也表明,成功的流域治理需要法律的保障。雖然我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防治水污染應當按流域或者按區域進行統一規劃。」但是作為水資源保護基本法律的《水法》對流域管理的規定顯然不能適應當前水資源管理的實際狀況,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再者,我國現有的法律制度雖然基本適應我國國情,在環境管理上也吸取了西方國家發展經濟中對環境破壞的前車之鑒,在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然而,現實大量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使我國的一些相關立法形同虛設,無法實現立法者的預期目的,更無法有效的利用和保護稀缺的水資源。但我們同樣也堅信,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環保意識的日漸崛起,對於水資源流域管理體制的建立將指日可待。
H. 流域環境規劃和管理上的異同點 國內外
一、公室(信訪公室)(一)主要職責1、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2、負責局綜合性會議、局務會議和局長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會議計劃管理;負責局重要事項的督;組織局重要公務接待工作。3、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志典編纂、檔案管理、保密、機要、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獻血等工作,承擔局印章管理,負責局行政許可一門式受理工作,指導局系統公室工作。4、組織局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局政務信息化規劃與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局門戶網站及政務內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5、組織起草局綜合性重要政務文稿,組織開展流域重大水利問題的調研。6、歸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7、負責組織局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制度執行情況檢查。8、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公室內設3個科。二、規劃計劃處(一)主要職責1、組織編制流域或流域內跨省(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水中長期規劃等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流域或流域內有關水利專業、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審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流域內有關規劃的審查、審批。2、組織開展中央水利項目、流域控制性水利項目、跨省(市)重要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歸口管理局直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3、根據規定和授權,負責中央水利項目的審查、審批;對地方大中型水利項目進行技術審核;負責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4、組織提出流域內中央水利項目、水利前期工作、局直屬基礎設施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並負責投資計劃管理。5、歸口管理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負責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水利工作協調小組公室的日常相關工作。6、指導流域河口、海岸灘塗的治理和開發。7、組織、指導流域內有關水利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後評估工作。8、負責流域有關水利統計工作。9、歸口管理局水利援疆工作。10、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規劃計劃處內設3個科。三、水政水資源處(水土保持處、農村水利處、水政監察總隊)(一)主要職責1、組織擬訂流域性水利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水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2、組織協調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導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指導流域內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權范圍內的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案件查處,承局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3、負責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4、負責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5、組織擬訂流域內省際及重點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對流域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提出意見。6、組織開展流域及重點河湖取水許可總量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流域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指導流域計劃用水工作。7、實施流域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協同組織編制流域水資源有關專業或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流域地表及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統籌協調流域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指導流域內地方節約用水工作和節水型社會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流域節水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8、組織開展流域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調查評價工作,發布流域水資源信息和流域水資源公報;組織、指導流域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管理。9、指導、協調流域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組織有關重點防治區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管理。10、按規定負責有關水土保持中央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並監督流域內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11、組織編制流域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國家立項審批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流域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公告。12、按規定指導流域內農村水利及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有關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按規定開展流域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13、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水政水資源處(水土保持處、水政監察總隊)內設3個科。四、財務處(一)主要職責1、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工程、跨省(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2、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內跨省(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直管工程上網電價核定與調整的建議。3、承擔局系統中央水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4、負責局預算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局中央部門預算。5、承擔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6、負責局經濟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經濟合同的審核、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對外投資管理工作。7、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財務處內設3個科。五、人事處(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一)主要職責1、負責局管幹部的選拔、考核、任免、調動等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工作。2、負責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工作人員招錄(聘)工作;負責局績效管理工作。3、負責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4、負責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歸口管理臨時機構。5、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工資管理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6、組織擬訂局管幹部及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直屬單位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7、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8、歸口管理局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社會保險、人事統計、人事檔案、勞動保護、計劃生育和職工休假工作。9、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人事處內設3個科。六、建設與管理處(一)主要職責1、指導流域內河流、湖泊的治理和開發。2、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流域內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授權范圍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建設方案及其防洪評價報告審查許可及監督管理。3、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或指導流域內重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流域內重要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組建、開工審批、招標投標、質量監督管理和驗收等;負責局直屬工程的開工審批,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質量監督管理和驗收等,會同人事處及相關部門組建項目法人。4、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流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局直管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組織開展局直管水利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局直管水利工程建設質量事故統計、報告。5、組織指導流域內重要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局直管工程運行和養護的監督管理。6、負責授權河段河道采砂管理,指導、監督流域內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工作。7、指導和協調流域內所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關工作。8、負責局援藏工作領導小組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扶貧工作。9、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建設與管理處內設2個科。七、安全監督處(一)主要職責1、指導流域內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授權,組織、指導流域內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2、負責局內安全生產工作及直管水利工程安全監督;組織開展局內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組織或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3、根據授權,開展流域內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察。4、負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室的日常工作。5、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安全監督處內設2個科。八、科技外事處(一)主要職責1、負責局內科學技術管理工作。擬定局水利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局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局科學研究、科技創新以及技術合作交流工作。2、負責局科研項目管理工作。組織局重大科研項目、科技獎項的申報和管理以及成果推廣應用。3、負責局外事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出國任務,承局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歸口管理國外智力引進和人員交流工作。4、負責開展水利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流域內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准規程、規范的貫徹與應用並監督實施。5、負責局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局內技術基礎資料的統籌共享;歸口管理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6、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科技外事處內設2個科。九、防汛抗旱公室(一)主要職責1、負責防治流域內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協調並監督流域防禦台風工作。2、負責太湖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分析會商、研究部署和開展流域防汛抗旱工作,並向太湖防總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揮、調度和決策建議。3、組織制定或修訂流域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以及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並監督實施。4、按照規定和授權負責對流域重要的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會同水政水資源處編制流域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組織實施流域年度水資源調度工作。5、組織實施流域防洪論證制度;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監督流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6、負責局屬工程防汛歲修及防汛應急項目的審批和管理,指導重大險情的搶護和水毀工程的修復。7、負責收集掌握流域汛情、旱情和災情,並按規定及時發布相關信息。8、負責太湖局反恐工作領導小組公室的日常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9、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太湖局實施項目建設以及運行管理。10、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防汛抗旱公室內設3個科。十、監察處(審計處)(一)主要職責1、檢查局機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政決定、命令情況。2、受理對局機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局管幹部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3、調查處理局機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局管幹部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4、受理局機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直屬單位及其局管幹部不服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部門受理的申訴。5、負責局系統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行政監察工作。6、組織對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算執行、經濟管理和效益等審計。7、組織對機關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8、組織對機關及直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9、組織對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的評審。10、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制度的制定和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11、承局交的其他事項。(二)內設科室監察處(審計處)內設2個科。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黨委主要職責1、負責局機關和在滬單位的黨群工作。2、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政治理論學習。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負責統戰工作。4、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5、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6、協助局黨組管理局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8、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支持群眾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9、負責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所屬各級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處理所屬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案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10、承上級黨組織交的其他事項。直屬機關黨委內設直屬機關黨委公室。太湖工會(中國農林水利工會太湖委員會)(與直屬機關黨委合署公)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指導所屬基層工會工作。2、組織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3、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正確行使民主權利。4、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系群眾,為職工服務。5、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6、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等職工福利工作。7、承上級工會交的其他事項。中國農林水利工會太湖委員會內設公室。
I. 跨國河流治理最佳國情況
(一)萊茵河重現生機
萊茵河全長1300多公里,流經瑞士、德國、法國、盧森堡、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是以上幾個國家的重要飲用水源,也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條河。萊茵河現在的成功,與萊茵河流域各國的有效協調合作密不可分。萊茵河由萊茵河保護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主席則輪流由各成員國的部長擔任,但這卻是一個民間組織,從來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現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僅12人。
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萊茵河還很清澈,人們可以在河裡游泳、釣魚,但20世紀50年代末,德國開始了大規模的戰後重建工作,大批能源、化工、冶煉企業同時向萊茵河索取工業用水,同時又將大量廢水排進河裡。萊茵河水質急劇惡化。在污染最嚴重的上世紀70年代,城市附近的河水中溶解氧幾乎為零,魚類完全消失。為了使萊茵河重現生機,1963年,包括德國在內的萊茵河流域各國與歐共體代表,在保護萊茵河國際委員會(ICPR)范圍內簽訂了合作公約,奠定了共同治理萊茵河的合作基礎。ICPR制定了相應法規,強行對排入河中的工業廢水進行無害化處理。為減少萊茵河的淤泥污染,ICPR嚴格控制工業、農業、生活固體污染物排入萊茵河,違者罰款,罰金50萬歐元以上。保護委員會還實行「責任到戶」,如委員會下面設置若干個專門工作組,分別負責水質監測、恢復重建萊茵河流域生態系統以及監控污染源等工作。經過多年的努力,萊茵河終於恢復了生機。2002年年底調查表明,萊茵河已經恢復到二戰前的生物多樣性水平。
(二)漢江奇跡
韓國人經常自豪地稱漢江是韓國創造「漢江奇跡」的源泉。在工業化大步前進的關鍵時刻,韓國絲毫沒有放鬆對水資源的保護,《水源地保護法》規定,凡是處於上游水源的地域,一律設為保護區。在保護區內不得興建工廠等設施,對林木不得亂砍濫伐。在環境管理上,首爾市制訂了《廢棄物管理條例》,規定凡是在公園內亂扔廢棄物的人,最高罰金為100萬韓元。為監督和懲罰違法行為,公園事業所擁有165名環境監督警察,日夜對環境進行監督和管理。韓國政府規定,漢江不許行駛運輸船舶,只允許部分遊船航行,江邊不得開地種田。幾年前,有一家企業在漢江的一個島上私自傾倒垃圾,被揭發後該企業被迫關閉。此後,漢江流域再沒出現垃圾傾倒場。目前漢江的水質已達到2級國際標准。
(三)全面治理泰晤士河
橫貫英國的泰晤士河是英國的母親河。19世紀之前,泰晤士河還是河水清澈,但工業革命的興起及兩岸人口的激增,使泰晤士河迅速變得污濁不堪,水質嚴重惡化。1878年,「愛麗絲公子」號遊船不幸沉沒,造成640人死亡。事後調查發現,大多數遇難者並非溺水而死,而是因河水嚴重污染中毒而死亡的。而上世紀50年代末,泰晤士河的污染進一步惡化,水中的含氧量幾乎等於零,1849年到1954年,濱河地區約2.5萬人死於霍亂。20世紀60年代初,英國政府下決心全面治理泰晤士河。首先是通過立法,對直接向泰晤士河排放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作了嚴格的規定。有關當局還重建和延長了倫敦下水道,建設了450多座污水處理廠。目前,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先集中到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再排入泰晤士河。污水處理費用計入居民的自來水費中。經過20多年的整治,泰晤士河已有115種魚和350種無脊椎動物重新回歸。
(四)秦淮河重現碧波
曾經在城市行進中不堪重負30多年的秦淮河,經過3年治理,其12.5公里長的主城段奇跡般重現碧水清波。為何秦淮河能夠得到有效治理?治理資金從哪裡來?南京政府獨具匠心的推出了秦淮河工程的項目法人制。秦淮河綜合整治工程包括水利、環保、安居、景觀、路網5大項目,必須有高度統一的規劃和指揮。2003年7月,南京市政府授權成立集投融資、建設、管理和經營為一體的秦淮河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社會公益性工程實施項目法人制,公司打破條塊壁壘,5大項目統籌推進。隨後,南京市巧用政策,成功打開了市場化融資大門:沿河200米范圍內開發3000畝土地融資;自來水費中城市污水處理費每度上漲0.15元,每年7500萬,20年用於秦淮河治理。盡管3000畝土地還在土地儲備中心排隊,污水處理費也在等待調價指標,但是政府作出這些政策決定的會議紀要卻已成了融資「敲門磚」,公司憑此得到了銀行貸款22個億。與此同時,南京市賦予公司兩個特許經營權,一個是旅遊特許經營權,另一個是廣告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權的項目所得用來彌補秦淮河建設的資金缺口。
(五)多瑙河活力再現
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多瑙河流域因為大量的工業與生活污水的排入,曾經是一條國際性的黑河、臭河,既沒有水生物存在,也不成為一條景觀河。
1986年1月多瑙河沿岸各國在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舉行了發展多瑙河水利和保護水質的國際會議,協調行動,通過共同聲明,沿岸各國加強合作,為更合理地利用多瑙河水資源而作出努力。
1992年,來自歐共體各國、一些國際銀行和環境機構的專家們組成「多瑙河特別工作組」,開展保護多瑙河水的工作。1995年沿岸各國組成國際委員會,在保加利亞首都索非亞簽署了一項保護多瑙河水的協議。1995年初又在布加勒斯特召開沿河各國環境部長會議,通過了一項整治多瑙河的計劃。要求各國減少向多瑙河排放污水量,改善干支流的水質(包括污染嚴重的黑海),實施沿岸地區的區域合作,建立污染監測系統;對沿岸9個國家的170多家污廢水處理廠進行調查,對其中急需更新的,投入資金進行改造。
如今的多瑙河是清澈的江水,大量水鳥在河中嬉水,還依稀可見到河底中的水草與卵石,可以稱得上是世界江河治理的成功典範,其經驗和做法值得借鑒。
(六)國內外經驗對我國目前水污染治理的啟示
借鑒國內外的案例,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解決我國水污染治理問題:
首先,改革國家對地方的考核機制。對地方主要以經濟增長指標為考核依據的模式轉化為將環境污染管理作為重要的指標納入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體系。
其次,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一是借鑒「流域管理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模式。可以借鑒萊茵河的經驗,要求相關區域簽訂合作公約,奠定共同治理的合作基礎;國家對合作公約的基本原則進行規定,充分體現「政府調控、市場推進、注重協調」的原則。二是借鑒韓國漢江和英國泰晤士河的經驗,進一步完善水污染治理法律,要在現有的等24種水資源保護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出台《河川法》、《水質環境保護法》等法規和條例。充分考慮水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三者的歷史依存關系,堅持水資源開發利用和水環境管理監督職能應完全分開的原則。國內領頭羊首創股份在湖南正嘗試這中流域治理的模式。
第三,開辟水污染治理的多種融資模式。可以採用如下方式:增加政府環境保護投入,必要的時候,借鑒英國泰晤士河的經驗,由政府投資建設污水處理廠;學習南京秦淮河的經驗,運用項目法人制,或者借鑒BOT模式,讓相關公司運用項目融資;逐步推行全成本水價政策面;加快徵收城鎮污水處理費為鼓勵水污染治理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對經營水污染治理的企業實行稅前還貸還債,或者免徵營業稅;鼓勵企業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回報融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市污水處理廠;對國內目前不能生產的水污染治理設備和監測儀器等進口產品,減征進口關稅等政策措施。另外,環境官員還可通過提供不同技術或其他守法替代方面信息,如污水回收再利用技術、水凈化技術等,減少排污的成本,給企業創造效益。在北京高牌店污水處理廠就是利用水源熱泵系統,以污水為水源合理利用出水流量和溫差進行製冷和供熱,而不影響二級出水的後續回用,這種技術既高效又經濟,可在污水處理廠中直接推廣,在類似場所(如冷卻水池,湖泊,水庫等處)也可應用,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最後,引進國內外先進治污技術。建議在市政建設中多使用透水磚,以維護水的自然循環,河道治理盡可能使用軟性材料,杜絕「三面光」,讓河道恢復自然和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