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攤點整治
A. 2020年國務院對流動攤販有啥新政策
沒有什麼政策出台,可以等。
B. 如何整治校園周邊流動攤販
給他們一個經營地帶,他們只是想糊口而已。都是打份工,何必為了那份存在感去傷害他們呢
C. 針對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的管理,是應該講和諧還是應該嚴格執法!
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這確實是現在社會上普遍的一種現象,許多人有這樣的感受。
分析產生這種現象原因是:一是這些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都是些小商小販,大多數學歷等素質也不高,謀生手段單一,擺攤販賣賺錢,養家糊口,確實也不容易,因此小商小販往往要佔據人流多的地方販賣,既逃脫了交管理費,又由於人流較多,生意相對比較好。二是相關交易市場較少或者有交易市場但是收取管理費用較高些,不能吸引小商小販,於是人行道、馬路、交通要道出現了流動攤販。
小商小販占據人行道、馬路、交通要道,影響市容和交通,城管執法人員當然要管理,這就與小商小販產生了矛盾甚至沖突。
針對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的管理,是應該講和諧還是應該嚴格執法就成為了矛盾。
對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應該勸阻和取締是城管執法人員的職責,因此,道理上來講應該嚴格執法。
目前的情況是城管執法人員教育、驅趕、取締過了後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還會卷土重來,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沒收、暫扣東西,佔道經營和流動攤販許多人不理解,小商小販就與城管執法人員產生了矛盾,雙方甚至產生沖突。當然期間有些因為是一些城管執法人員素質總體不高,執法比較粗野,造成較壞的影響;
因此治理占據人行道、馬路、交通要道設攤,需要綜合治理,疏堵結合。首先要疏導,政府要開辟相關交易市場,收取管理費用要低廉甚至免費,吸引小商小販。其次城管執法人員要加強學習,加強文明執法。
D. 怎樣解決路邊流動攤販,嚴重影響交通
設置關門的區域讓他們經營就好了,要麼就是抓著就斃!
E. 流動攤販合法化的管理困難
國家信息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高清輝表示,《條例》實施的難點主要還是管理。首先,流動商販本身流動性就很大,沒有城市中固定的居所,甚至往來於不同的城市間也是常見的現象,給他劃定固定的區域就會給政府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
北京開創律師事務所姚毅律師基本持類似的觀點,他指出,行政管理和訴訟管轄這兩方面將成為具體操作的難點所在。因為,在《條例》中並沒有將個體攤販的經營場所規定在內,這就很容易出現無人管理的現象或者引起「多個婆婆」管理的糾紛。而且,不登記經營場所,出現問題時,無論這些個體攤販作為原告還是被告,都將缺乏起訴的依據。因為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公民是以其居住地、法人以其住所地作為其管轄權確定的依據。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則認為,目前對於流動攤販的數量沒有一個統計數據,這是最大的問題。如果流動攤販的數量很多,就會導致《條例》實施時出現很多問題。
劉元春表示,2009年我國非農領域的失業人數規模非常大,再加上農業人口。如果現在申請個體工商戶的門檻很低,人數過於龐大,工商體系根本無法承擔,這就可能導致有《條例》但無法實施。
劉元春建議,政策正式實施前,基礎的調研一定要做扎實了。目前我國的個體工商戶是3000多萬,經濟危機使很多城市人口成為了流動攤販,個體工商戶的數量可能會大幅度地增加。如何劃定區域、進行民間管理與政府管理相結合、是否需要相應戶籍、每個城市是否需要進行人數限制等問題的討論都需要建立在對流動攤販的數量,以及潛在申請個體工商戶人數的大致統計數據之上。如果缺乏相關數據,而倉促地出台管理政策,反而會使一些好的設想出現很大問題。
F. 請從城管大隊隊員的角度,就流動攤販的管控,提出兩條可行性建議
從城管人員的角度看流動攤販,要從出發點與著眼點出發去看問題版。城管就是要讓城市權有序整潔,而流動攤販在這方面正是它的薄弱點,然而為了活躍市場,增長內需與就業,在當前又是必需的,就要揚長避短。讓它存在是揚它的長處,合理監管是避它的短處,兩個方面都要兼顧。第一條就是合理規劃經營場地,讓流動攤販有合適的地方經營,不要妨礙交通,消防,人們的出行,即使在同一個地方,也要及時引導,盡可能更加合理與有序;第二條建議是衛生包干,誰在那裡設攤,誰負責那裡的衛生打掃,規定每一個小時或者多少時間打掃一次,為了便於監督,攤位要與身份信息或手機掛鉤,以便及時跟進,這樣不至於對城市環境造成太大的影響。
G. 如何對流動攤販管理,是困擾執法人員的一個問題,因為攤販要生存、市場又有需求,另一面影響交通和衛生。
可以加強管理,對流動攤販,專門設置場所供其所需,工商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確定他們有從業資格,保證他們能夠生存下去
H. 河北任丘市最近全部取締流動攤販,大街小巷都禁止,請問這么做合法嗎
治理流動攤販,應合理疏導,疏堵結合,對影響環境,有礙市容市貌的堅決取締,另外政府應建立流動攤飯擺賣點,規定在相對時段,相應的區域內擺賣,對不按規定者一律納進黑名單,嚴禁以後擺賣!
I. 為什麼要治理街邊攤販佔道經營
一是流動商販攤位零亂,噪音嚴重超標,油煙飛揚、污水橫流、果皮和垃圾等,加上各種不符合城市文明的舉止,嚴重毀壞城市市容秩序;
二是流動攤販多在熱鬧路段、工廠門口、學校門口、小區門口、景點門口等人群多的地方佔道經營,且多為車流、人流高峰期,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
三是流動商販不少存在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不誠信行為,加上不繳稅款,自由定價,侵害了消費者以及合法經營單位的利益,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四是部分流動商販在居民區內從事經營活動時伺機偷盜,給城市治安管理帶來難題,毀壞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在非機動車道上,很多汽車肆意停車,嚴重影響附近居民進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給居民生活帶來很大的苦惱,也給廣大市民的出行帶來了麻煩。小攤佔道就喊打喊殺,汽車佔道就不是佔道了?小攤佔道是經營,汽車佔道就不是經營了?汽車停在非機動車道,車主幹嘛去了?是間接的開會,去公司或者談業務去了。是間接的,隱形的。小攤佔道經營是為了艱難的生存,養活一家的溫飽而已。希望大家睜開眼,汽車也佔道,也佔道經營。汽車佔道的隱患和范圍、影響程度比小攤佔道經營大了去了。
攤販佔道居民苦不堪言?應該是車主無法佔道,通行困難,車主才苦不堪言吧。和居民有什麼關系?看看危害最大的,影響更重的汽車佔道經營吧。別總是盯著小販,人家能掙幾個錢?汽車佔道才是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