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整改反饋
㈠ 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1、績效體系運行缺乏保障:如績效數據不準確怎麼辦?績效表格不能按時提交怎麼辦?解決對策:制定相關的保障機制,如對拖期提交的可建立遲交發紅包的機制等。
2、績效結果普遍高估,差異性小:如:績效結果/得分普遍較高,考核結果差異小怎麼辦?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相對比較復雜,解決對策:(1)梳理數據來源,保證數據或問題能夠盡量全的收集上來;(2)梳理歷史數據,根據歷史數據,重新制定加減分力度及目標值;(3)可以考慮使用強制分布法。
3、指標缺乏改善:主要表現為指標長時間保持不變,分析原因:責任人懈怠、制定指標的技能缺乏等,解決對策:(1)可以每個周期組織績效指標討論會議,讓每個人講述指標設置的目的,從氛圍上督促責任人改進;(2)組織相關的指標評比或公示,對於指標符合標準的給予獎勵,指標長時間不變的給予公示,讓輿論督促責任人改進。
4、目標難以確定:目標值不清楚定多少合適怎麼辦?解決對策:(1)搜集歷史數據,根據歷史數據的平均值等確定;(2)由被考核人提出,考核審核確定;(3)如果仍然定不了,可以考慮從其他角度或是更細化的角度考慮,設置更為具體或合適的指標。
績效體系在運行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上述問題只是相對出現的比較多的,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聯系我們,歡迎交流。
㈡ 如何考核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是否到位
如題所述,一般可通過採取如下措施予以確認或考核:
1,要求整改對象提交整改落實情況說明。
2,對照原整改要求逐一進行核實、分析和判斷。
3,必要時進行現地調查,實地印證。
4,結合制度機制對整改效果進行考評。
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㈢ 如何落實有關"雙向反饋,雙向整改,雙向問責
這里的主體責任,就是指黨委要對制定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承擔主要的責任。過去,人們更多的認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紀委職責,特別是少數「一把手」缺乏主體責任意識,致使黨風廉政責任制流於形式,導致腐敗易發多發,嚴重影響黨的形象和聲譽。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的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黨委和紀委的職責,如何在基層來加以落實,對深化反腐倡廉建設顯得十分重要。 負責必明責。要採取多種手段,明確「兩個責任」的具體內容和范圍,尤其是要提高責任主體的意識,只有認識到位,才能有抓這項工作的自覺性,才能對自己所管轄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敢抓敢管,認真負責。主體責任意味著黨委既是領導主體、落實主體、工作主體,也是承擔責任主體,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強化主體意識,把管事與管人、抓經濟建設與抓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全面責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部門、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領導責任,切實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堅持把責任落實到工作的各個環節上。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領導責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頭,一級抓一級,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到位。紀檢監察機關要明確監督責任的范圍,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聚焦中心任務 往「監督執紀問責」上轉,理清思路,抓好主業,把不該管的交還給主責部門,把該管的切實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履責必盡責。重點是落實「五抓」。一要抓導向,選好用好乾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探索建立科學的育人選人用人的機制,讓「好人主義」、「三拍」幹部、投機鑽營沒有市場,使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得到重用。二要抓重點,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重點聚焦「四風」抓整改。對「四風」問題建立整改台賬和盤點銷號制度,解決一個銷掉一個;聚焦「八項規定」抓落實。緊盯時間節點,從細節入手,從具體問題抓起,從拒絕節禮腐敗到約束舌尖上的浪費,不留死角,抓好落實「八項規定」的責任追究。三要抓源頭,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強化黨風廉政教育與力規范運行,加強對「一把手」的權力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釐清職責,做到幹部的日常監督不缺位。四要抓改革,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支持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確保紀委的職能回歸到監督、檢查、問責的本位上。五要抓表率,發揮領導幹部和班子帶頭作用。要求別人做到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做到;要求別的單位和部門不做的,領導班子帶頭不做。完善民主集中制、密切聯系群眾、深入調查研究、公道正派的選人用人、落實八項規定等具體的制度規定,形成規范權力運行的長效機制。 有責必查責。加強檢查考核是落實責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制的重要方法。為強化檢查考核的有效性,要對考核的標准、程序進行嚴格的規范,完善和細化考核制度。在方法上,堅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把責任主體責任制的執行情況與幹部考核相結合,與工作目標、年度考核相結合。二是把責任主體負總責的基本要求與具體工作任務相結合,做到既要有總的責任考核要求,又要結合當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具體任務進行考核,防止考核時無實際內容。三是定量與定性要求相結合。在內容上,確保「三個突出」:一是突出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注意從負總責的角度出發,強調責任主體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崗位職責,提出具體要求。二是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在檢查考核中,把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表率作用的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三是突出對實際工作的指導。要使責任主體明確,哪些工作是要抓的,從而指導其更好地開展工作。在配套制度上,重點建立「三個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報告制度。責任主體要將執行責任制的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的重大事項,定期向黨委、紀委匯報,並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是建立評議制度。即對責任主體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廣泛聽取意見,評議結果在適當范圍公開。三是建立檢查制度。對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失責必問責。過去,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由於缺乏責任追究的明確規定,往往只注重對直接違紀者的處理或處分,而沒有追究領導責任和連帶責任,特別是對一些集體研究的事項更是難以追究領導責任。這就造成出了問題沒有領導負責,或者籠統地表不「要承擔領導責任」等,責任追究不到個人身上,使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措施難以落實。執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必須將軟任務變成硬指標,不僅要明確責任主體的責任內容,而且要明確責任追究。責任主體不負責任,出了問題不但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即責任主體的責任。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使責任主體感到反腐敗不抓不行,抓的不嚴出了問題也不行。只有這樣,才能促使責任主體增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感、壓力感和自覺性,嚴肅認真地對待黨風廉政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必須強化監督檢查,發現和揭露責任主體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落實責任追究提供依據。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能夠付諸實施的追究制度,實施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方式,通常可採取四種方式:一是廉政談話,二是組織處理,三是經濟處罰,四是嚴肅執紀。實施責任追究,要防止追究過寬的好人主義,同時也要防止把追究簡單地等同於「株連」,不論有無責任都一律追究。
㈣ 員工績效考核辦法及改進建議
關於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的改進建議
績效考核管理是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事行政的重要內容,是培養、發現和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然而,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績效管理往往只做到了績效考核,而忽視了對績效管理全過程的把握。因此,在考核時將一些固定的表格發給各部門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完表格後交回行政部。那麼,這些表格中輕描淡寫的評語,成為考核工作的完畢。考核結果與激勵起不到必然聯系,激勵作用不能及時發揮,影響著激勵效果的減弱。
目前,運用的績效考核辦法,在績效表格中,不能充分體現指標的量化,對人員的考核缺乏科學的考評指標,經分析現存在如下因素:
1、上級、同級、下級對其考核採用相同的維度。上級、同級、下級工作關系不同,各方面對其了解的情況也不同,用相同的維度進行考評必然得不出真實評價。
2、考核中,上級、同級、下級在考核過程中佔有相同的權重分值。各類人員在工作關系中重要性及影響大小不同,相同的權重導致忽視了重要的評價因素。
3、現有的評價指標單一,這樣的指標體系容易導致對公司長遠發展考慮不足。缺乏科學的考評指標,無法正確引導被評人向公司所需要的方向發展。
4、不同的部門相同的考核標准,沒有特性。現行的考評體系,無法體現各崗位的工作內容,起不到考核的應有作用。
5、考核過程流於形式,激勵和指導作用不大。考核結果在實際操作中,對大多數被考核者都採用"趨中"定級。考評內容普遍一致,缺乏個性,內容雷同。
6、考核的監督機制仍不完善。缺乏專業的考核組織,並且缺少相關監督機制。
因此,深化考核制度改革,對發揮考核的激勵作用,營造和開創 "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具有非常緊迫的現實意義。根據公司的實際狀況,結合多種考核方法的分析,績效考核管理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改進:
1、改進考核內容,量化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應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和實際工作的具體內容,設定不同的考核指標,注重量化、個性化,使考核標準的導向定位能真正起到激勵和指導的作用,改變原有考核制度過於死板、無量化指標的問題。
2、採用KPI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指標。
KPI是Key Performance Lndicators的英文簡寫,稱關鍵績效指標。是目前通用的企業經營績效成果測量和戰略目標管理的工具。KPI是指標,不是目標,但能藉此確定目標或行為標准。
考核實質是引導員工的注意力方向,將員工的精力從無關緊要的瑣事中解脫出來,從而更加關注公司整體業績指標、部門重要工作領域及個人關鍵工作任務。主要用來檢測管理中存在的關鍵問題,並能夠快速找到問題的症結所在,不至於被過多的旁枝末節所纏繞。
3、抽取關鍵指標。
指標抽取是個關鍵環節,應重點考慮以下幾點:
(1)指標應涵蓋考核對象的主要工作領域,能反映考核對象工作質量的高低。
(2)指標應為考核對象所能控制。
(3)考核者應能夠獲取證明指標實現情況的客觀數據,不輕易選取需要考核者進行主觀判斷的指標。
(4)指標數量不宜過多,非關鍵指標無需納入到績效考核中。
考核不同於日常管理,更不能取代日常管理,績效考核檢測的是常規工作事項的完成情況,而難以預測的異常情況,則需要日常管理予以及時解決。
4、關鍵指標操作流程
關鍵指標是通過把影響80%工作的20%關鍵行為進行量化,變成可操作性的目標,從而提高績效考核的效率。
關鍵指標考核法的操作流程,如圖所示。
5、按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操作考核關鍵指標的量化。(例表樣式)
根據部門關鍵指標、業務流程以及各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對部門目標進行分解。根據崗位職責對個人關鍵指標進行修正與補充,建立企業目標、流程、職能與職位相統一的關鍵指標體系。
例如:行政部關鍵績效考核指標(表1)
序號KPI指標考核周期指標定義/公式資料來源
1部門人事、行政工作計劃按時完成率月/季/年度
行政部
2人力資源的管控月/季/年度招聘、人員調配、績效考核、培訓、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的管理行政部
3文書記錄起
草差錯次數月/季/年度發生影響文書記錄質量的嚴重錯誤次數行政部
4印鑒違規
使用次數月/季/年度沒有按照制度規定使用印鑒的次數行政部
5文件傳遞及時性月/季/年度考核期內沒有及時傳遞文件的次數行政部
6會議准備
的充分性月/季/年度因會議准備不足而造成會議
延誤或會議中斷的次數行政部
7檔案資料
歸檔及時率月/季/年度
行政部
例如:行政總監績效考核指標量化表(表2)
指標維度KPI指標權重績效目標值考核得分
內部管理類年度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完成率15%考核期內年度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完成率達到____%
制度執行率10%考核期內制度執行率達到____%
人事、行政工作流程改善目標完成率10%考核期內人事、行政工作流程改善目標完成率達到____%
人事、行政工作計劃完成率10%考核期內人事、行政工作計劃完成率達到100%
檔案資料
歸檔及時率月/季/年度
辦公用品費用控制5%考核期內辦公用品費用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
行政成本控制10%考核期內企業行政成本控制在預算之內
後勤工作計劃完成率10%考核期內後勤工作計劃完成率達到100%
行政辦公設備完好率5%考核期內達到____%
客戶
類內部員工滿意率5%考核期內內部員工滿意率達到____%
後勤投訴次數10%考核期內後勤投訴次數不得高於____次
學習發展類培訓計劃完成率5%考核期內培訓計劃完成率達到100%
核心員工保有率5%考核期內核心員工保有率達到____%
本次考核總得分
考核
指標
說明行政辦公設備完好率
行政辦公設備完好率= ×100%
(或其它)
被考核人考核人復核人
簽字: 日期:簽字: 日期:簽字: 日期:
例如:采購部關鍵績效考核指標(表3)
序號KPI指標考核周期指標定義/公式資料來源
1采購計劃完成率季/年度
采購/倉儲部
2采購訂單
按時完成率季/年度
采購/倉儲部
3成本降低
目標達成率季/年度
財務部
4訂貨差錯率季/年度
生產/質檢
5采購資金節約率季/年度
財務部
6采購質量合格率季/年度
生產部
7供應商履約率季/年度
例如:采購主管績效考核指標量化表(表4)
序號KPI指標權重績效目標值考核
得分
1采購計劃完成率20%考核期內采購計劃完成率達到 %以上
2采購成本降低
目標達成率15%考核期內采購成本降低目標達成率達到 %
3采購部門管
理費用控制10%考核期內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
4采購及時率10%考核期內采購及時率達到 %以上
5采購質量合格率10%考核期內采購質量合格率達到100%
6采購計劃
編制及時率10%考核期內采購計劃編制及時率達到 %
7供應商開發
計劃完成率10%考核期內供應商開發計劃完成率在 %以上
8供應商履約率5%考核期內供應商履約率達到 %
9供應商滿意率5%考核期內供應商滿意率在 %以上
10員工管理5%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平均得分在 分以上
本次考核總得分
考核
指標
說明1.采購及時率
采購及時率=
2.采購計劃編制及時率
采購計劃編制及時率=
被考核人考核人復核人
簽字: 日期:簽字: 日期:簽字: 日期:
6、正確處理公司考核、部門考核與崗位考核之間的關系,提升企業整體績效水平。
為使員工融入到團隊當中,關注所在部門的業績以及公司整體業績的實現程度上。在綜合考核成績的計算上,員工考核分數以部門/項目考核成績為重、個人成績為輔,部門領導的考核成績以公司業績為重、部門業績為輔。這樣,才能體現出一個充滿戰鬥力的團隊,而不是個人明星。應加強制度建設和管理,明確責任,獎懲措施,做到考核有法可依,增強權威性和強制性。
總 裁 辦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