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的透明原則
1. 簡述公共管理基本理念中的幾個原則
一、服務原則 「
服務精神」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本質和靈魂。「服務」之所以成為公共行政管理的靈魂,根本在於服務本身與政府管理密不可分,二者血脈相連:「管理就是服務」、「服務是政府職能的必然選擇」。政府是公民間契約的產物,在本質上是一種為公民和社會共同利益服務的組織;服務是政府的首要職能。公共行政管理視野下,政府服務的對象是公民、國家與社會。一要為公民服務。政府一定要為公民服務,反映公民的意願,為公民利益盡心工作,完全是應有之義,應有之舉。二要為國家服務。具體形式多種多樣:代表國家利用暴力工具強制被統治階級服從國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採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協調和緩解與人民群眾之間的矛盾,保護內部的安全和穩定,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等等。三要為社會服務。現代民主社會,國家要為社會服務,政府則代表國家執行這種服務職能。二、依法管理原則
法治是一種特定的治理國家的方式,法律高於任何權威,國家公共事務的治理必須依據法律的規范進行,任何公共權力都在法律的軌道上運行,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個人、組織和集團。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確立法律優先原則:
(1)在已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任何其他法律規范,如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不得與法律相抵觸。
(2)政府抽象行政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
(3)在政策和法律規定發生沖突時,政府應當首先維護法律的至上性,不能隨意用政策解釋或取代法律。
三、公開透明原則
基本要求和核心思想是政府掌握的個人與公共信息向社會公開。政府機關的所有活動,從立法、執法、提供資訊、社會服務,以及政府所掌握的個人信息,除了必須保密以及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外,都有義務向社會公眾開放。管理透明的內容包括:
(1)政府組織的公開,即政府組織程序和權力構架必須公開。從權源的角度來看,一切權力來自於人民,人民享有對政府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2)政府決策的公開,政府決策不能搞「暗箱操作」,決策的制定過程必須接受公眾、企業的參與和監督。
(3)政府管理的公開,市場經濟發展到了今天,「看不見的手」已經不能獨立指揮國民經濟的運行,政府的「有形之手」必須對市場的無序狀態適時進行宏觀調控。政府的這種管理行為,由於更多地採取了市場的手段,眾多市場主體必然要求政府管理符合公開的規則,徹底摒棄「暗箱操作」。
(4)行政行為的公開,既提高了國民的政治參與意願、激發政治參與的熱情、促進政治民主化的發展,又可以有效地監督、制約、規范政府行為,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簡述公共治理的原則
公共治理的原則
少數服從多數
水污染水治理
3. 公開透明的原則,有什麼樣的要求和意義
一、有利於決策的科學化。決策公開、透明,可以集思廣益。
二、有利於建設陽光政府。
三、有利於建設服務性政府
四、有利於反腐。
4. 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條:
一、公眾為本原則
所謂以公眾為本,就是公共事業管理必須以公共的事業為本,也即以全體社會公眾的共同利益為本。這是公共事業管理公共性本質特徵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貫穿公共事業管理全過程的基本要求。這一基本原則有以下規定:
一是必須以維護和提高公眾利益為管理的出發點,也作為管理的歸宿。從管理過程看,公共事業管理通常是針對所出現的社會問題,即由於社會多數成員所期望的現象與實際現象產生了偏差而提出來的問題,確立管理的目標展開管理的。在社會中,由社會成員所提出的問題是很多的,在這些問題中,哪些反映的是個別成員的要求,哪些是社會多數成員提出的問題,或者哪些雖然是個別成員所提出但卻反映了較為普遍的要求,哪些雖然是一定數量的社會成員提出但卻沒有反映出社會的共同要求,等等,是極為復雜的,這就需要管理主體以公眾利益的基本要求為准繩,來認真分析和辨別,使真正的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進入公共事業管理的范疇,並以維護和提高公共利益為目的,來確立管理目標展開管理。這一規定主要涉及公共事業管理中的社會問題的提出管理和目標確定。
二是必須以公眾的特點和需要水平為依據進行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目標確定後,公共事業管理還必須靠一定的管理措施、手段和設施等將管理主體與對象聯結起來,使被管理者發揮能動作用並積極參與得管理過程中來,從而實現管理目標。在這一過程中,被管理者即公眾能否發揮出其主觀能動性,相當程度上就與管理措施、手段等是否適應公眾的特點和需要密切相關。
三是以維護和提高公眾的利益為基本要求激勵管理者的積極性。作為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的組織和機構,其實際的運行和效能的發揮,必須依靠管理人員來完成,管理效果的取得首先跟管理人員的工作效能有關。管理人員的工作效能既與其本身的知識水平和能力有關,也與其價值取向等所決定的工作態度有關。激勵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手段來看,既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而讓管理人員尤其是從事具體管理工作的低層管理人員明確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價值,將所從事的工作與以維護和提高公眾利益相連,必將極大地促進其積極性的發揮。
二、服務原則
公共事業管理就其性質而言,基本上是一種狹義的社會事務管理,或說是以管理狹義社會事務的方式來對公共事業進行統籌管理,就其內容而言,主要是圍繞社會中大量存在的問題,通過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提高公眾生活質量,增進社會共同利益。因此,雖然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需以強制管制的方式進行管理的內容或事項,如對公用事業的價格管理、對環境資源的管理,以及人口管理等,但本質上仍然是在為社會公眾進行服務。這樣可以說,公共事業管理中雖然在形式上有管制和服務,但本質上非管制的,立足點是在服務上,根本目的是為社會提供服務。這是公共管理發展中最重要的特徵。我們認為,公共組織承擔著管制管理與服務管理兩大任務,但其立足點還是在服務上。
進一步言之,公共事業管理必須遵循服務原則,究其原因,一是現代公共事業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管理,而市場經濟的核心在於尊重行為主體基本權利尤其是自利權利,通過提供一定的環境或條件,讓行為主體合乎規范的自利行為在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增進整個社會利益,因而公共事業管理主體必須順應管理對象的意志和願望來實施職能行為,為他們願望的滿足提供必要的條件;二是公共事業的內容的社會性要求管理的方式方法合乎社會事務本身的規律,要求提供條件充分發揮社會權力的作用,讓社會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達到國家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這一服務原則主要制約和影響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態度,在實際管理過程中有如下規定:
第一、在宏觀層面,公共事業管理主體必須清楚的認識到現代公共事業管理本質上是服務而非管制,服務是公共事業管理的內核和基礎,因此,宏觀公共事業管理最主要的是通過制定相關的政策和法規等,為社會或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創造良好的條件。相應的,政策和規章的制定要集中在大力增強公共管理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發展和完善有關的公共設施方面。
第二、公共事業管理中存在著管制的形式,但在根本上管制是服從於服務的,即管制是為了公眾的基本生活質量和根本利益。因此,履行帶有管制職能的公共事業管理機構在管理過程中必須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將通過必要的措施將這一理念落實到管理過程中,即不是從管理主體的角度考慮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會與民眾的立場,要求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特別是政府如何為公眾服務。
第三、中低層的公共事業管理機構面向社會,為公眾提供優質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是其最基本的職能,因而在這里,管理就是服務有最明確的體現,也是最基本的要求。這一原則要求中低層公共事業管理機構要以提供更好的服務為目標,採取一切措施,使公眾更加容易獲得公共服務,增強公共服務對公眾需求的反應力。
三、社會效益優先原則
公共事業管理是通過提供優質足量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來保證公眾的基本生活質量,和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發展的,優質足量涉及效率,而保證公眾的基本生活質量和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則涉及到公平即社會效益,就此而論,公共事業管理是在公共事業這一特定領域中有效地增進與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效率與公平是公共事業管理的必須認真考慮的兩個基本目標。
效率強調的是公共事業管理過程中的投入要素與實際之間的關系,公平則強調公共事業管理的實際結果與公共事業管理的本質和最終目的的關系。一般來說,在公共事業管理過程中必須效率與公平兩者並重,且兩者之間也是內在的聯系在一起的。因為,提高效率是為了有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而要真正保證公平並有高質量的公平只有以提高效率為基礎。但在現實中,往往會出現兩者矛盾和沖突的情況,甚至只能首先顧及一者。由於增進公共利益最終還是為了分配給社會的每一個成員,且公共事業管理本質上是一種涉及社會公眾基本生活質量的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組織的管理,而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政策機制以及非政府組織的基本職責主要解決公平問題。所以,在公共事業管理中,必須社會效益為先,首先主解決公平問題。
社會效益優先涉及到公共事業管理中的管理戰略,以及結果的評價等。主要有以下規定:
第一、在結果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統一的基礎上,重視結果管理。從管理過程的角度看,公共事業管理其基本內容社會問題的管理,一般包含三項內容,即問題提出中的管理;問題解決的過程管理和問題解決的結果管理。這其中,過程管理更多地強調效率,而結果管理更多地突出公平。社會效益優先,就要求在管理過程中不僅要圍繞如何實現這個目標去協調資源管理,關注管理過程,更必須考慮目標確定的合理性以及實際分配的公平性管理,也就是必須重視結果管理,更多地突出公平。
第二、在內部管理與外部管理相結合的基礎上,重視外部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面向社會,解決關繫到社會公眾基本生活的公共問題。顯然,強調公共利益,重視結果管理,突出公平等等,整個公共事業管理也就必須圍繞公共組織對外實施管理展開。企業管理理論主要研究企業內部問題,而在傳統的政府管理研究中,圍繞提高「行政效率」,通常把注意力放在政府的內部管理上。當然,為了實現公共事業管理的目標,加強公共組織內部的管理是必要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應該先行,但是,加強內部管理的最終歸宿還是為了更好地進行外部管理,即對社會公共事業的管理。正因為如此,現代公共事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強調以外部管理為目標的戰略管理。
第三、必須在對公共事業管理的評價中,將社會效益作為績效評估標準的最重要的內容。我們在第一章中已經指出,公共事業管理具有自己的績效評價標准,即公平與效率的統一並重在公平,具體的評估指標通常是行為的合法性、公眾輿論好壞、減少各種沖突的程度、公共項目的實施與效果、公共產品的數量及其消耗程度等等。這是公共事業管理中社會效益優先在評價中的具體要求和體現。
四、市場化原則
前面的有關部分中我們已多次強調,公眾對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要求日益提高和范圍越來越寬,是當今公共事業發展的基本趨勢,這就意味著僅靠公共財政難以承擔整個公共事業並提供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同時,隨著當今世界民主的發展,正確處理國家權力與社會權力的關系,讓社會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自己進行管理,是形成國家與社會良性互動的基本要求。再者,從公共事業管理自身來看,由於公共事業所包含的社會事務的層次、范圍等的不同,公共事業管理本身也是分層次的,這就決定了公共事業管理中的分層管理及管理與實施的分離,決定了可以引進市場化來解決問題。因此,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化是當今公共事業管理的一個基本發展方向,也是公共事業管理的一個基本原則。
這一原則主要涉及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理念,以及政府公共事業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整個公共事業管理體制的構建。這一公共事業市場化的原則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具體規定主要是:
第一、必須正確樹立公共事業管理市場化的觀念,以此為取向,採取必要的措施調整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系統尤其是政府管理系統。如,通過職能轉移縮小公共事業管理機構的規模,以減輕財政負擔;通過公共事業管理中決策與實施層的分離,縮小政府規模,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等等。
第二、在具體操作上,對能夠進行經營性投資、開展市場競爭的領域,如出版發行、大眾娛樂項目及體育活動,以及原就有營利性的傳統的公用事業等,交給社會資本經營,對不完全適宜市場化經營的領域,可交民營企業承包。而另一些不適宜市場化的公共服務領域如博物館、圖書館等,也可引入效益、效率機制進行管理。從而,通過管理理念和管理職能輸出方式市場化的改革,完善整個公共事業的管理。
5. 如何理解公共治理的責任原則它對公共治理有哪些具體要求
提到公共治理,
我們不能把公共責任全部都交給某一個部門來做,
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
6. 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http://jxjy.ecust.e.cn/jpkc/xzgl/FileDown/g3.doc
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則:
1、人本性原則
公共管理的人本性原則,就是管理主體在管理實踐中確立,並運用於管理實踐的一切從人出發,旨在調動人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的要求。它具有以下幾重規定:(1)公共管理過程的起點必須是人。公共管理的本質就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人的才能的充分發揮。因此,人的需要及其滿足是公共管理活動的終極目標。(2)人是公共管理的首要課題。公共管理中包含著措施、手段、設施等要素,但是,這些要素首先是作用於被管理的人,再通過被管理的人所發揮的能動作用,使這些要素產生協調和綜合的結果。(3)公共管理主體的人格化。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的組織和機構,其實際的運行和效能的發揮,必須依靠具體的人來完成,表現出人格化的特徵。因此,管理主體自身素質的完善、管理主體認識能力的提高和價值取向的合理化,對公共管理的結果將會產生重要的影響。(4)公共管理中人的群體性。公共管理人本性中的人,不單指現實生活中具有自己意志、利益和行為的個人,而且指具有共同目的和協作關系的個人所結成的群體或組織,有著群體的需求和願望。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與人之間、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是平等的,各級管理者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因此,從理論上說,人民群眾既是公共管理的主體,又是公共管理的客體,體現了以人為本原則的本質特性。
2、服務性原則
現代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公共管理就其本質而言,不是管制,而是服務。服務是公共管理的內核和基礎,公共管理的目的不是向社會、企業和公眾提供價值,而是為他們追求和實現自身價值創造良好的條件。因此,要大力增強公共管理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發展和完善有關的公共設施,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需要。
3、效能性原則
公共管理為了實現一定的效果,必然要求相應能力的協調和支持。公共管理必須是高效和有效的統一,高效強調公共管理過程的投入要素與實際之間的關系,有效則強調公共管理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的關系。
4、均衡性原則
公共管理中必然會遇到一些不一致的要求,從一定的條件看,這些要求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它們並不是處在同一的層面上。在公共管理中既要考慮到不這些要求的合理性,也要注重這些要求之間協調性,只有在不同要求趨於均衡的條件下,公共管理才能取得整體性滿意的效果。
7. 公共治理的基本內容
公共治理來是由開放的公共自管理與廣泛的公眾參與二者整合而成的公域之治模式,具有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依據多樣化、治理方式多樣化等典型特徵。
首先,就治理主體而言,該模式主張不僅包括國家,還包括其他公權力主體如行業協會、自治團體等,各種治理主體在公域之治中應各展其長、各得其所;
其次,就治理依據而言,該模式主張不僅包括國家立法,還包括社會共同體形成的規則甚至不同主體之間的協議等;
再次,在治理方式上,該模式主張依照公域之治的實際需要,在進行綜合性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礎上,能使用非強制方式的就不用強制方式,能用雙方協商解決的方式就不用單方強制的方式,能用自治的方式就不用他治,遵照先市場後社會、再政府的選擇標准,實現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民主化和市場化;
最後,這種模式主張,在憲政框架下,所有公共治理主體都應當權責一致,確保沒有權力不受監督,沒有權利不受救濟,所有公共治理主體都要依法承擔違法責任,尤其要確保過罰相當、罰當其責。
我國當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這在一定程度上集中體現為公域之治模式的轉換。世界范圍內的公域之治模式的變革,應當對我國公共治理模式的確立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