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內部治理
❶ 高校內部管理存在什麼問題
學校經常有一些什麼也不是的人,就能管學生。也不是什麼領導,他也管不了什麼版人,就得拿學生權說事。我們學生其實在學校可是弱勢群體,老是有人拿我們的學位證來壓我們。你去干這個,你去干那個,不去就別想拿學位。凄慘啊。
❷ 如何完善學校內部治理
既然說如何推動,我就不談具體的制度內容了。
首先要有主要領導人的支持,也就是校長。不僅僅是口頭上喊喊,而是要在人力,物力,更要在財力上提供保障;其次,要組成責任明確的安全管理的專門機構,由其建立完善全校的安全管理體系組織圖(以責任來制訂崗位,與職務大小無關),並且要將組織圖(含聯系方法)張貼公布在學校顯眼位置;接下去就是加強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制訂各級安全制度和具體崗位的管理制度了。
總之要明確出現什麼問題知道找誰來處理,組織圖的成員要明確知道自己做什麼。
當然,校長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❸ 高校現代治理體系 解決哪些問題
如何實現教育治理體系現代化
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
遏制教育職能部門公共權力的不斷擴張,建立權力邊界清晰、權責匹配、相互制約、執行有力、接受監督的國家公共教育行政權力配置機制,多位專家表示,這是建立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關鍵所在。
「要全面推進我國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張志勇說。
「『確權』即確定教育行政權力歸屬,改變多頭管理導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這主要表現在職業教育管理、民辦教育管理和校外管理方面。建議將勞動人事部門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師教育交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由門統籌管理整個職業教育。勞動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制定行業標准和嚴格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另外,要將民辦教育和校外教育的資格准入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張志勇說。
對於教育、編制、人事部門管理許可權相互交叉、邊界模糊現象,張志勇提出,要盡快「分權」。張志勇建議,在教育人事權力配置方面,國家必須釐清各自權力邊界,將教師招聘權和職務(職稱)評審權還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財政權力配置方面,要與教育、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權力清晰、權責明確、分權與制衡相統一的教育財政管理體制。
在「放權」方面,張志勇認為,加快教育管理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向地方和學校放權,是激活地方和學校辦學活力的關鍵。一方面,中央要向省級下放地方教育的統籌權,包括教育管理職能的調整,教育事業的規劃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統籌權,包括高等學校的設立權、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權等;下放統籌推進教育改革的自主權,包括符合國家法規和中央政策的各項教育改革試點。另一方面,各級要向學校放權,關鍵是要依法確保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權、自主招生權、財政教育經費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經費的自主使用權等。
「在歸還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同時,學校和學院也必須完善內部治理機制。」石中英說,從高校而言,學校要為學院發展服務,要建立學術委員會,確定以學術權力為軸心,同時要用好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黨政聯席會議等民主管理的,才能激發基層創造改革的活力,促進中國大學的內涵式發展。
對於一所中學來說,郭涵認為,學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第一要全面、准確理解改革的任務,自覺地運用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創新思維、戰略思維、底線思維來思考問題、謀劃思路、改進工作,要進行綜合改革,不能顧此失彼、跑偏走樣,也不能斷章取義、生搬硬套。要給學校一定的自主權,要明確學校的辦學目標。第二要廣泛凝聚共識,有所擔當。隨著形勢的發展,改革的難度和風險都在不斷加大。過去合理的做法,現在可能不適應現實需要了。以前長期有效的,可能現在失靈了。要建設學習型學校,解放思想,增強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協調推進改革,在教育內部,統籌推進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等,從人民群眾和廣大師生最期盼的事項改起,從各個部門、社會各界、師生員工形成共識的環節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北京中關村第一小學校長劉暢也認為,在放權的同時,學校也應加快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從管理走向引領,從標准走向個性,從制度走向文化,從行政走向學術,從資源走向開放。「一方面,要激發教師的生命自覺,把各種教學自主權還給教師;另一方面,要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主動參與學校事務。此外,要帶動家長、社區一起參與學校的教育活動,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的立體教育環境。」
「讓權」,即改變及其教育行政部門集權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調動社會包括社會組織和公民個與教育管理、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張志勇說:「一是向社會組織讓權,各級可以把各種決策、專業管理、質量管理、教育改革項目等委託給具有資質的教育專業服務或者行業協會。二是向社會讓權,讓作為教育利益相關方的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各級各類教育的決策、監督和管理。」
「現在最重要的是調整的角色定位,改變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員會制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教育決策和教育內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發展一批中介,特別是學術性的專業組織來參與教育的管理。要通過完善立法和學校的章程來完善學校制度。還要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劉寶存說。
「此外,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對行政權力進行嚴格制約。」褚宏啟說,第一要通過實體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權力,依然需要對學校進行監控,但應該強調服務和支持,強調間接管理、宏觀管理。第二要進行程序立法,通過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申訴等手段限制權力。第三要實行行政問責,三者合一能讓權力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又受到一定製約,這才是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特點。
❹ 如何加強學校內部管理
1.精細化的學校管理。建立完整的學校管理體系,將制度內化為教職工的自覺行動,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做到決策科學化、管理精細化、實施規范化。師生違法犯罪率保持為零,確保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每個管理幹部都能負起責任,勝任本職工作,落實工作計劃,保證工作效果。
2.現代化的辦學條件。具有完善的辦學條件,在現有設備設施基礎上,加強教學儀器、設備高標准配備,擴大學生活動場地,利用好功能室,增加圖書種類。完成新運動場的擴建工程,安裝電子屏。綠化美化校園,增加路燈與座椅花壇,爭創深圳市及廣東省「綠色學校」。
3.專業化的教師隊伍。五年內,建設起一支有現代教育理念、作風民主、充滿愛心的教師隊伍;建設起一支有奉獻精神的、具有教育科研能力的「科研型」的教師隊伍;建設起一支敬崗敬業、教藝過硬、開拓創新、素質全面的教師隊伍。有35%的在市、區有影響的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並形成梯隊。
4.多樣化的課程類型。建立起完整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體系,學科教學、校本課程特色鮮明。在保證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基礎上,大力研發各種不同類型的校本課程,滿足學生對課程的需求,體現課程結構的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加強對現有活動課程的校本化改造。學生參加校本課程學習的比例達到90%以上。
5.全面發展的育人目標。我們的教育必須以生為本,必須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尊重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倡導自主性學習、合作性學習、探究性學習,夯實基礎,發展能力,體驗成功的快樂,開發學生潛能,發展學生特長,使學生個體在品德、知識、技能、智力、特長和身體諸方面獲得發展。
6. 有層次的校園文化。培育不同層次、不同風格、不同類型的校園文化,營造起師生間、生生間和諧融洽、生氣勃勃、奮發向上的氛圍,形成「崇德、尚美、求真」的優良校風,「講科學、講協作、講奉獻」的良好教風和「會學習、會合作、會創新」的良好學風。
7.有明顯的辦學特色。將現代教育科學理論和深圳特區的實際緊密結合,積極開發特色項目,探索九年一貫制辦學的有效途徑並總結出成功的辦學經驗,實現在實驗性、藝體、校本課程開發方面,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到2010年,學校體育一個項目成為廣東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兩個項目成為深圳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8.高質量的辦學水平。學校必須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緊緊抓住辦學質量這個學校發展的核心,切實轉變教育教學觀念,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完善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評價機制,形成具有學校特點的教育教學模式。中考合格率、優秀率、低分控制率等各項指標及綜合指標保持全區前列。學生入學率、鞏固率、體育達標率達100%。
❺ 如何建立科學民主的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探究
一、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已經成為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堅重點
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就是激發體制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的過程。在高等教育領域,宏觀上簡政放權、微觀上激勵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目的是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為此,分別進行過轟轟烈烈的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改革、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目前開始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到凸顯。
1.體制改革 「突破性進展」後劍指何方
1978年以來,經過長達二十餘年的改革探索,我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於世紀之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突破條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中央和省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之後,由於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增長,工作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上來。
因此,在21世紀初的幾年裡,政府與高校的關系是大的改革方向沒有變,但為了質量提高和社會穩定的需要,管理手段上加強了調控,如實施了一些項目工程、開展了檢查和評估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門甚至還回收了部分以前已下放了的一些權力;而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卻在加大,如以北京大學和中山大學為代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由於主要面向教師群體,有稱贊也有爭議,實施效果打了折扣。
那些年,發展成為事實上的主旋律,也逐步暴露出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沖突、學術評價向數量導向偏離、辦學條件不足等問題。
2.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逐步成為熱點
現代大學制度涉及政府、社會與高校的關系及學校內部的治理結構,既涵蓋原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也面對後來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聽起來還比較響亮,因此自提出後特別在《教育規劃綱要》制訂前後迅速成為顯學。筆者曾經專文探討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異同1,認為二者改革目的一致、改革內容相近、改革路徑相同、改革重點相關,但前者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重在解決權力集中問題、是政府主導下的改革過程,後者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在規范權力的結構、是政府、市場約束下的學校自我建設過程。因此,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學校內部治理的協調、規范任務更為突出。
《教育規劃綱要》提到了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四項內容——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均涉及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調整。完善治理結構包括內外部兩方面的關系,外部關系中使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方向是明確的,教育主管部門近期轉變職能放權的力度也比較大,而目前社會經濟的轉型又使得穩定發展的壓力突出,因此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將構成下一步的改革重點;加強章程建設涉及大學使命、目標定位、事實描述、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內部架構與運營是重中之重;擴大社會合作既針對今後辦學的方向,也包括組織機構的應對;推進專業評價是外部對學校施加影響的方式,也是學校內涵式發展的要求。以上,表明在後續工作的推進中,內部治理結構建設成為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攻堅重心。
3.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總目標中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這既是執政黨需要關心的核心問題,也是國家健康科學發展重要保障。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點開篇第一部分標題就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二級標題「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里,提出了「完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促進學校加快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制訂落實加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意見,制訂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等具體內容。
制度是一種激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創新人才培養都與制度性因素相關;制度又是一種約束,是對權力的規范與約束。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切實能對學術創新和人才成長起保障作用,並體現對外滿足社會、對內自我約束、學術創新發展、大學戰略管理、師生共同參與的多目標要求。治理方式滿足了這些要求,也就實現了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為什麼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重要性凸顯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改革的節點到了這里,不突破很難繼續前進,如我們的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也有許多很好的思想、但不少問題久攻未下;二是它與其它改革間的關聯性上升,相互影響和制約,如高校的特色發展、自主辦學權力的落實、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等。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成為當前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內容。進一步闡述如下:
1.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是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基礎
改革開放不僅要激發發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構築起保障活力的體制環境和治理結構,實現持續和科學發展。高等教育改革從擴大辦學自主權、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再到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直至目前的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科學發展的意圖十分明確。但是,我們提出的目標還沒有達到。過去每一個目標、每一段理念闡述得都很美,但缺乏具體的治理結構設計。目標不能適時轉化為制度,不能操作,只能淪為空洞的口號。例如,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教育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有關學校地位、制度關系的描述和規定,至今看來仍不過時,誇張地說如果它們當時真正實現了的話,也許就不會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提法了。這也許就是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既有行政權力行使不當的問題,也有高校在獲得更大辦學自主空間後辦學走偏的問題。
應該說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們在大學制度的一般規律方面還是形成了一些共識的,問題出在治理結構的不科學,很好的理念沒法用治理結構來保證。比如,不斷出現的放權收權循環、學術尋租現象、學者追逐官位、學校過於行政化、官學商通吃現象等問題,早期可能是認識上的原因,後來則完全是治理結構所致。這不利於學術發展和創新,創新需要制度來保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之所以成為關注的焦點,就是因為人才培養和學術創新的需求,不是為了制度而制度、為了現代化而現代化。
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與擴大辦學自主權是共存的,辦學自主權須由規范的治理結構來保障和約束,要通過依法治校、按章管理使每一所學校都能有效行使自己的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只有當高等學校既有自我發展的自主權,又有適當的自我約束機制,並能適應和推動社會的發展時,學校的科學發展才能真正實現。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著力保障教育的本質內涵
轉型是當今世界發展的共性問題。如我國正在進行著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面對著結構的調整、教育轉向以提高質量為中心的內涵式發展,發達國家在金融危機後也開始了從後工業社會向再工業社會的轉變。發展不忘本質,轉型為科學發展,如我們國家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中華民族的昌盛和人民群眾的福祉、教育的發展是為了人的成長和社會的需要。
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障礙是思想觀念問題,因為在我們的發展文化中,擴張、外延式發展深入人心,感覺地盤大了、樓高了等有形的發展才叫發展。在教育領域,大家都知道盲目升格、跑部錢進、論文唯上、官學通吃等不屬於內涵式發展的內容,可現實中這樣發展卻得到了具體實惠。發展願望與游戲規則不一致,造成了對創新文化的破壞。
內涵式發展就是按事物的本質屬性發展,完善治理結構就是要通過制度和原則保證不讓堅持內涵發展的人吃虧。要干好本職工作,不能功夫在「詩」外。教育的內涵式發展需要:2教師心無旁騖,潛心學術醉心育人;行政格守盡職,提高效率把握方向;學校面向社會,滿足需要提高質量。不能什麼都想要,什麼都占必走歪門邪道,「通吃」是內涵發展之大忌,特色是內涵發展之結果。
學校制度建設的根本是為了人,具體來說是提高質量和推動創新。因此,內部治理結構首先要能夠保證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遵循教育規律進行制度設計和工作安排,保證教學成為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學科、專業、課程建設應遵循社會需求和人的發展規律,評價、考試制度要以內涵發展和因材施教為導向,行政要切實做好服務育人工作;其次,要著力保護教師的專業發展,努力建設讓廣大教師醉心於學術工作的機制。放棄提拔幹部式的重用人才方式,杜絕以權謀學現象,讓一流人才在學術框架內成長,建立學術、行政「雙階梯」發展道路。
3.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致力推進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堅持依法治校、加強章程建設、實現民主管理和管辦評分離,最終目的是保證質量和創新。因此,我們在做具體的改革探索時不能忘記學校制度建設之大義,在談制度重要性時又需要務實地進行治理結構設計。
在學校自身運轉方面,要由過去主要根據上級的指令、指示、項目辦學,轉變為在國家大政方針指導下,學校依法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這需要健全學校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管理職能部門和院系設置科學有效。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師的參與管理,實現教授治學。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在高校與其它利益相關方關系方面,還應探索社會各利益群體參與治理的方式。
高等學校需要構築起有利於創新的文化,國內外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創新模式,需要我們認真總結歸納,如同行評議制度、學術訪問與講座制度、跨學科研究中心、產學研結合模式、高等教育國際化、科學共同體範式等。可見,創新是問題、交流、碰撞、靈感、邏輯、範式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好的治理結構能夠孕育創新的文化氛圍,我們需要去構築這種制度性的東西。
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應當表明,經過建國後60多年的前進探索,我國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內部治理結構,近些年也一直在不斷地改革完善,這一治理結構也基本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隨著社會全方位的轉型及高等教育自身轉型發展的需要,原有的治理結構越來越不能滿足需求,並導致產生一些問題。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來需要調整和完善,以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就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1.我國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現實基礎
我們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不是從零做起,至少已有以下三方面的基礎。
第一,業已支撐高校正常運轉的治理結構。如高等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制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術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院系所學術架構、職能處室行政架構等,包括機構間的運作程序,有些已經經過多年的實踐檢驗而行之有效。我們要做的是完善,是發揚優點、克服弊端,不是推倒重來,是改革而不是革命。
第二,目前正在改革完善的治理環節。如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發布學術委員會規程,加強章程、理事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等。這些,需要試點、完善和制度化構建,注重吸收成功的經驗。
第三,國外大學治理結構的現狀與經驗。幾十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學界對國外大學的認識和研究已比較深入。在內部治理方面,不同國家的特點,董事會、理事會、校務委員會功能,評議會、教授會構成與運轉,校長遴選與責任,學部、學院等學術機構架構等,許多經驗都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針對哪些問題
經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長期探索,當前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面對的問題是明晰的,而如何解決問題卻不清楚。如大的改革方向有理順高校內部領導決策體制、推進教師學術權力的有效行使、改革學術評價方式、探索多樣化的治理模式、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加強章程建設等。進一步具體歸納,問題集中為三類:
一是權力關系問題。如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書記、校長的職責分工,大學與其二級學院的職權界限,教師、員工權力和學生權力等。這類問題看上去容易解決,其實特別難,關鍵是權力邊界很難界定,常常交叉、交織在一起,而且還有利益糾紛。解決問題的出路只能是盡可能讓職責邊界清晰,甚至可以人為規定。
二是行政效率問題。如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工作運轉、崗位責任等,也包括利益相關群體的參與治理。這類問題倒好解決,關鍵是規矩、公平、正氣、監督,避免好處都要、責任推諉現象。
三是積極性激勵問題。這類問題關乎質量和創新,涉及評價方式和機制,技術含量很高,不能簡單處置。需要關注的重點是讓學術人員有成就感,讓每個崗位都有成就感,工作要細致和有針對性。
3.當前進行高校內部治理戰略性架構的著眼點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跳出已有的治理結構和當前大家關注的重點,進行戰略性架構。架構的基礎一是高等學校的學者共同體特徵,二是高等學校的外部責任特徵,需要把二者統起來、整合進行考慮。當前的重點是在不背離外部責任特徵前提下,使學者共同體特徵充分得以體現。也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實現學術創新,而這也就更好地滿足了大學的社會職能。
第一,正視大學的「分裂人格」現象。現代大學已成為分裂的整體,既需要相對獨立,成為人們的精神家園、學術殿堂、社會理想的棲息地,又要聯系社會,實現社會目標、國家戰略、區域發展和學子升學訴求。其實,教師、知識分子都是如此,理想與現實的沖突一直存在。因此,高等學校治理要力求滿足這雙向需求。
第二,著力新型學者共同體模式構建。大學在成立之初是行會式的學者共同體,這其實也是所謂「教授治校」的本來面目。隨著大學規模的擴大、職能的擴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難,我們現在稱之為教授治學。所謂學術權力,其實關鍵就是學者共同體特徵的體現。英國的做法是:大學設置學術評議會、學部、學院及學院委員會等學術機構,負責安排或執行教學、科研等所有學術事務和活動,與以理事會為主的發展決策機制及校長負責的行政執行機制形成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權力制衡格局。學術評議會是大學最高學術權力機構,享有制定大學學術政策的全部權力,是惟一和各個學部、系直接打交道的機構3;目前,教育部已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如何在學校層面形成以教師為主導的學術治理機製成為關鍵。而在院系層面,可設立教授會,為院系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即把學者共同體的管理層次降低,在基層真實構建共同體的現實模式。
第三,限定學術型行政崗位。當前,大學的行政領導人多有教授頭銜,這是有問題的,這樣會破壞學術的神聖性和專業性,因為他們真實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學術。當然,領導水平一般比較高,也許過去還是專職學術人員,但從事管理工作後職責就發生了變化。只有那些與學術工作緊密聯系的崗位可保留有關人員的職稱稱謂,如大學校長,主管科研、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教務處長、科研處長,院長及學術副院長等。這樣,高校的大部分處以上崗位人員不再擁有學術頭銜,他們是行政人員,考核的是管理才能和業績,要從領導做起。而學術型行政崗位,領導人離職後不再享有行政級別待遇。
第四,扎實進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實現機制的探索,具體界定黨委和校長的職責。黨委的職責需要落在實處,一是大事,重大事項的領導權和決策權,如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組織章程的制定和修訂、審批年度預算決算、組織發展戰略規劃的制訂、牽頭遴選校長、會同校長決定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負責人人選等。二是協調重大關系,如組織協調理事會,協調學術委員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他群眾團體等,發揮聯系社會、群眾等紐帶功能以及對行政的監督。三是黨務工作。這樣,讓黨委成為大學的戰略領導者、群眾貼心者和行政監督者;校長是執行者,是行政首腦,按照黨政分離的原則,校長在黨委重大決策的基礎上,獨立負責學校行政體系的運轉。不需要黨委會議審議決策的事項由校長全權負責,定期向黨委匯報。
第五,改革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特色發展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期對高等學校的新要求,因此大學校長的辦學理念需要與所服務高校的使命相匹配,校長需要對特定高校的發展負責。在穩妥、有序、客觀的前提下,在學校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改革校長遴選機制。為了減少日後的工作矛盾,可由黨委書記牽頭負責校長的遴選工作,再由主管組織部門予以審批。但校長一旦任命,書記和校長的崗位職責就要由章程來界定和約束。副校長實行內閣制,由校長提名,黨委審查,上級任命,可以不受行政級別的限制。校長一旦離職,副校長也同時離任,並按程序更替。
❻ 如何構建完善的現代學校內部治理體系
如何實現教育治理體系現代化
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
遏制政府教育職能部門公共權力的不斷擴張,建立權力邊界清晰、權責匹配、相互制約、執行有力、接受監督的國家公共教育行政權力配置機制,多位專家表示,這是建立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關鍵所在。
「要全面推進我國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採取『確權』、『分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個重大舉措,科學配置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權力制衡機制。」張志勇說。
「『確權』即確定教育行政權力歸屬,改變多頭管理導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這主要表現在職業教育管理、民辦教育管理和校外機構管理方面。建議將勞動人事部門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師教育交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由教育部門統籌管理整個職業教育。勞動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制定行業標准和嚴格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另外,要將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的資格准入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張志勇說。
對於教育、編制、人事部門管理許可權相互交叉、邊界模糊現象,張志勇提出,要盡快「分權」。張志勇建議,在教育人事權力配置方面,國家必須釐清各自權力邊界,將教師招聘權和職務(職稱)評審權還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財政權力配置方面,要與教育、財政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建立權力清晰、權責明確、分權與制衡相統一的教育財政管理體制。
在「放權」方面,張志勇認為,加快教育管理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向地方政府和學校放權,是激活地方政府和學校辦學活力的關鍵。一方面,中央政府要向省級政府下放地方教育的統籌權,包括教育管理職能的調整,教育事業的規劃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統籌權,包括高等學校的設立權、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權等;下放統籌推進教育改革的自主權,包括符合國家法規和中央政策的各項教育改革試點。另一方面,各級政府要向學校放權,關鍵是要依法確保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權、自主招生權、財政教育經費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經費的自主使用權等。
「在歸還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同時,學校和學院也必須完善內部治理機制。」石中英說,從高校而言,學校要為學院發展服務,要建立學術委員會,確定以學術權力為軸心,同時要用好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黨政聯席會議等民主管理的平台,才能激發基層創造改革的活力,促進中國大學的內涵式發展。
對於一所中學來說,郭涵認為,學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第一要全面、准確理解改革的任務,自覺地運用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創新思維、戰略思維、底線思維來思考問題、謀劃思路、改進工作,要進行綜合改革,不能顧此失彼、跑偏走樣,也不能斷章取義、生搬硬套。要給學校一定的自主權,要明確學校的辦學目標。第二要廣泛凝聚共識,有所擔當。隨著形勢的發展,改革的難度和風險都在不斷加大。過去合理的做法,現在可能不適應現實需要了。以前長期有效的,可能現在失靈了。要建設學習型學校,解放思想,增強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協調推進改革,在教育內部,統籌推進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等,從人民群眾和廣大師生最期盼的事項改起,從各個部門、社會各界、師生員工形成共識的環節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北京中關村第一小學校長劉暢也認為,在政府放權的同時,學校也應加快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從管理走向引領,從標准走向個性,從制度走向文化,從行政走向學術,從資源走向開放。「一方面,要激發教師的生命自覺,把各種教學自主權還給教師;另一方面,要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主動參與學校事務。此外,要帶動家長、社區一起參與學校的教育活動,構建起一個全方位的立體教育環境。」
「讓權」,即改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集權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調動社會包括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參與教育管理、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張志勇說:「一是向社會組織讓權,各級政府可以把各種決策、專業管理、質量管理、教育改革項目等委託給具有資質的教育專業服務機構或者行業協會。二是向社會讓權,讓作為教育利益相關方的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各級各類教育的決策、監督和管理。」
「現在最重要的是調整政府的角色定位,改變政府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員會制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教育決策和教育內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發展一批中介機構,特別是學術性的專業組織來參與教育的管理。要通過完善立法和學校的章程來完善學校制度。還要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劉寶存說。
「此外,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對行政權力進行嚴格制約。」褚宏啟說,第一要通過實體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權力,政府依然需要對學校進行監控,但應該強調服務和支持,強調間接管理、宏觀管理。第二要進行程序立法,通過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申訴等手段限制政府權力。第三要實行行政問責,三者合一能讓權力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又受到一定製約,這才是現代教育治理體系的特點。
❼ 如何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措施
一、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已經成為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堅重點
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就是激發體制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的過程。在高等教育領域,宏觀上簡政放權、微觀上激勵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目的是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為此,分別進行過轟轟烈烈的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改革、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目前開始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這一過程中,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到凸顯。
1.體制改革 「突破性進展」後劍指何方
1978年以來,經過長達二十餘年的改革探索,我國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於世紀之交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突破條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中央和省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之後,由於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增長,工作重心轉移到提高質量上來。
因此,在21世紀初的幾年裡,政府與高校的關系是大的改革方向沒有變,但為了質量提高和社會穩定的需要,管理手段上加強了調控,如實施了一些項目工程、開展了檢查和評估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門甚至還回收了部分以前已下放了的一些權力;而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卻在加大,如以北京大學和中山大學為代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由於主要面向教師群體,有稱贊也有爭議,實施效果打了折扣。
那些年,發展成為事實上的主旋律,也逐步暴露出了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沖突、學術評價向數量導向偏離、辦學條件不足等問題。
2.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逐步成為熱點
現代大學制度涉及政府、社會與高校的關系及學校內部的治理結構,既涵蓋原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也面對後來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聽起來還比較響亮,因此自提出後特別在《教育規劃綱要》制訂前後迅速成為顯學。筆者曾經專文探討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異同1,認為二者改革目的一致、改革內容相近、改革路徑相同、改革重點相關,但前者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重在解決權力集中問題、是政府主導下的改革過程,後者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在規范權力的結構、是政府、市場約束下的學校自我建設過程。因此,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中學校內部治理的協調、規范任務更為突出。
《教育規劃綱要》提到了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四項內容——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均涉及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調整。完善治理結構包括內外部兩方面的關系,外部關系中使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方向是明確的,教育主管部門近期轉變職能放權的力度也比較大,而目前社會經濟的轉型又使得穩定發展的壓力突出,因此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將構成下一步的改革重點;加強章程建設涉及大學使命、目標定位、事實描述、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內部架構與運營是重中之重;擴大社會合作既針對今後辦學的方向,也包括組織機構的應對;推進專業評價是外部對學校施加影響的方式,也是學校內涵式發展的要求。以上,表明在後續工作的推進中,內部治理結構建設成為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攻堅重心。
3.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總目標中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這既是執政黨需要關心的核心問題,也是國家健康科學發展重要保障。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點開篇第一部分標題就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二級標題「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里,提出了「完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促進學校加快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制訂落實加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意見,制訂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等具體內容。
制度是一種激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創新人才培養都與制度性因素相關;制度又是一種約束,是對權力的規范與約束。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要切實能對學術創新和人才成長起保障作用,並體現對外滿足社會、對內自我約束、學術創新發展、大學戰略管理、師生共同參與的多目標要求。治理方式滿足了這些要求,也就實現了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得以提升的原因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重要性凸顯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改革的節點到了這里,不突破很難繼續前進,如我們的改革方向是明確的、也有許多很好的思想、但不少問題久攻未下;二是它與其它改革間的關聯性上升,相互影響和制約,如高校的特色發展、自主辦學權力的落實、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等。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成為當前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內容。進一步闡述如下:
1.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是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基礎
改革開放不僅要激發發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構築起保障活力的體制環境和治理結構,實現持續和科學發展。高等教育改革從擴大辦學自主權、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再到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直至目前的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科學發展的意圖十分明確。但是,我們提出的目標還沒有達到。過去每一個目標、每一段理念闡述得都很美,但缺乏具體的治理結構設計。目標不能適時轉化為制度,不能操作,只能淪為空洞的口號。例如,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教育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有關學校地位、制度關系的描述和規定,至今看來仍不過時,誇張地說如果它們當時真正實現了的話,也許就不會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提法了。這也許就是改革的深水區和攻堅期,既有行政權力行使不當的問題,也有高校在獲得更大辦學自主空間後辦學走偏的問題。
應該說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們在大學制度的一般規律方面還是形成了一些共識的,問題出在治理結構的不科學,很好的理念沒法用治理結構來保證。比如,不斷出現的放權收權循環、學術尋租現象、學者追逐官位、學校過於行政化、官學商通吃現象等問題,早期可能是認識上的原因,後來則完全是治理結構所致。這不利於學術發展和創新,創新需要制度來保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之所以成為關注的焦點,就是因為人才培養和學術創新的需求,不是為了制度而制度、為了現代化而現代化。
因此,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與擴大辦學自主權是共存的,辦學自主權須由規范的治理結構來保障和約束,要通過依法治校、按章管理使每一所學校都能有效行使自己的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只有當高等學校既有自我發展的自主權,又有適當的自我約束機制,並能適應和推動社會的發展時,學校的科學發展才能真正實現。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著力保障教育的本質內涵
轉型是當今世界發展的共性問題。如我國正在進行著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面對著結構的調整、教育轉向以提高質量為中心的內涵式發展,發達國家在金融危機後也開始了從後工業社會向再工業社會的轉變。發展不忘本質,轉型為科學發展,如我們國家發展的目的就是為了中華民族的昌盛和人民群眾的福祉、教育的發展是為了人的成長和社會的需要。
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障礙是思想觀念問題,因為在我們的發展文化中,擴張、外延式發展深入人心,感覺地盤大了、樓高了等有形的發展才叫發展。在教育領域,大家都知道盲目升格、跑部錢進、論文唯上、官學通吃等不屬於內涵式發展的內容,可現實中這樣發展卻得到了具體實惠。發展願望與游戲規則不一致,造成了對創新文化的破壞。
內涵式發展就是按事物的本質屬性發展,完善治理結構就是要通過制度和原則保證不讓堅持內涵發展的人吃虧。要干好本職工作,不能功夫在「詩」外。教育的內涵式發展需要:2教師心無旁騖,潛心學術醉心育人;行政格守盡職,提高效率把握方向;學校面向社會,滿足需要提高質量。不能什麼都想要,什麼都占必走歪門邪道,「通吃」是內涵發展之大忌,特色是內涵發展之結果。
學校制度建設的根本是為了人,具體來說是提高質量和推動創新。因此,內部治理結構首先要能夠保證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遵循教育規律進行制度設計和工作安排,保證教學成為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學科、專業、課程建設應遵循社會需求和人的發展規律,評價、考試制度要以內涵發展和因材施教為導向,行政要切實做好服務育人工作;其次,要著力保護教師的專業發展,努力建設讓廣大教師醉心於學術工作的機制。放棄提拔幹部式的重用人才方式,杜絕以權謀學現象,讓一流人才在學術框架內成長,建立學術、行政「雙階梯」發展道路。
3.完善內部治理結構要致力推進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堅持依法治校、加強章程建設、實現民主管理和管辦評分離,最終目的是保證質量和創新。因此,我們在做具體的改革探索時不能忘記學校制度建設之大義,在談制度重要性時又需要務實地進行治理結構設計。
在學校自身運轉方面,要由過去主要根據上級的指令、指示、項目辦學,轉變為在國家大政方針指導下,學校依法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這需要健全學校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管理職能部門和院系設置科學有效。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師的參與管理,實現教授治學。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在高校與其它利益相關方關系方面,還應探索社會各利益群體參與治理的方式。
高等學校需要構築起有利於創新的文化,國內外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創新模式,需要我們認真總結歸納,如同行評議制度、學術訪問與講座制度、跨學科研究中心、產學研結合模式、高等教育國際化、科學共同體範式等。可見,創新是問題、交流、碰撞、靈感、邏輯、範式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好的治理結構能夠孕育創新的文化氛圍,我們需要去構築這種制度性的東西。
三、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應當表明,經過建國後60多年的前進探索,我國高校已經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內部治理結構,近些年也一直在不斷地改革完善,這一治理結構也基本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隨著社會全方位的轉型及高等教育自身轉型發展的需要,原有的治理結構越來越不能滿足需求,並導致產生一些問題。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來需要調整和完善,以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就需要進行戰略性架構。
1.我國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現實基礎
我們推進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不是從零做起,至少已有以下三方面的基礎。
第一,業已支撐高校正常運轉的治理結構。如高等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制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術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院系所學術架構、職能處室行政架構等,包括機構間的運作程序,有些已經經過多年的實踐檢驗而行之有效。我們要做的是完善,是發揚優點、克服弊端,不是推倒重來,是改革而不是革命。
第二,目前正在改革完善的治理環節。如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發布學術委員會規程,加強章程、理事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等。這些,需要試點、完善和制度化構建,注重吸收成功的經驗。
第三,國外大學治理結構的現狀與經驗。幾十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學界對國外大學的認識和研究已比較深入。在內部治理方面,不同國家的特點,董事會、理事會、校務委員會功能,評議會、教授會構成與運轉,校長遴選與責任,學部、學院等學術機構架構等,許多經驗都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2.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需要針對哪些問題
經過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長期探索,當前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面對的問題是明晰的,而如何解決問題卻不清楚。如大的改革方向有理順高校內部領導決策體制、推進教師學術權力的有效行使、改革學術評價方式、探索多樣化的治理模式、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加強章程建設等。進一步具體歸納,問題集中為三類:
一是權力關系問題。如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書記、校長的職責分工,大學與其二級學院的職權界限,教師、員工權力和學生權力等。這類問題看上去容易解決,其實特別難,關鍵是權力邊界很難界定,常常交叉、交織在一起,而且還有利益糾紛。解決問題的出路只能是盡可能讓職責邊界清晰,甚至可以人為規定。
二是行政效率問題。如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工作運轉、崗位責任等,也包括利益相關群體的參與治理。這類問題倒好解決,關鍵是規矩、公平、正氣、監督,避免好處都要、責任推諉現象。
三是積極性激勵問題。這類問題關乎質量和創新,涉及評價方式和機制,技術含量很高,不能簡單處置。需要關注的重點是讓學術人員有成就感,讓每個崗位都有成就感,工作要細致和有針對性。
3.當前進行高校內部治理戰略性架構的著眼點
推進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跳出已有的治理結構和當前大家關注的重點,進行戰略性架構。架構的基礎一是高等學校的學者共同體特徵,二是高等學校的外部責任特徵,需要把二者統起來、整合進行考慮。當前的重點是在不背離外部責任特徵前提下,使學者共同體特徵充分得以體現。也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實現學術創新,而這也就更好地滿足了大學的社會職能。
第一,正視大學的「分裂人格」現象。現代大學已成為分裂的整體,既需要相對獨立,成為人們的精神家園、學術殿堂、社會理想的棲息地,又要聯系社會,實現社會目標、國家戰略、區域發展和學子升學訴求。其實,教師、知識分子都是如此,理想與現實的沖突一直存在。因此,高等學校治理要力求滿足這雙向需求。
第二,著力新型學者共同體模式構建。大學在成立之初是行會式的學者共同體,這其實也是所謂「教授治校」的本來面目。隨著大學規模的擴大、職能的擴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難,我們現在稱之為教授治學。所謂學術權力,其實關鍵就是學者共同體特徵的體現。英國的做法是:大學設置學術評議會、學部、學院及學院委員會等學術機構,負責安排或執行教學、科研等所有學術事務和活動,與以理事會為主的發展決策機制及校長負責的行政執行機制形成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權力制衡格局。學術評議會是大學最高學術權力機構,享有制定大學學術政策的全部權力,是惟一和各個學部、系直接打交道的機構3;目前,教育部已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如何在學校層面形成以教師為主導的學術治理機製成為關鍵。而在院系層面,可設立教授會,為院系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即把學者共同體的管理層次降低,在基層真實構建共同體的現實模式。
第三,限定學術型行政崗位。當前,大學的行政領導人多有教授頭銜,這是有問題的,這樣會破壞學術的神聖性和專業性,因為他們真實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學術。當然,領導水平一般比較高,也許過去還是專職學術人員,但從事管理工作後職責就發生了變化。只有那些與學術工作緊密聯系的崗位可保留有關人員的職稱稱謂,如大學校長,主管科研、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教務處長、科研處長,院長及學術副院長等。這樣,高校的大部分處以上崗位人員不再擁有學術頭銜,他們是行政人員,考核的是管理才能和業績,要從領導做起。而學術型行政崗位,領導人離職後不再享有行政級別待遇。
第四,扎實進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實現機制的探索,具體界定黨委和校長的職責。黨委的職責需要落在實處,一是大事,重大事項的領導權和決策權,如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組織章程的制定和修訂、審批年度預算決算、組織發展戰略規劃的制訂、牽頭遴選校長、會同校長決定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負責人人選等。二是協調重大關系,如組織協調理事會,協調學術委員會、教授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他群眾團體等,發揮聯系社會、群眾等紐帶功能以及對行政的監督。三是黨務工作。這樣,讓黨委成為大學的戰略領導者、群眾貼心者和行政監督者;校長是執行者,是行政首腦,按照黨政分離的原則,校長在黨委重大決策的基礎上,獨立負責學校行政體系的運轉。不需要黨委會議審議決策的事項由校長全權負責,定期向黨委匯報。
第五,改革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特色發展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時期對高等學校的新要求,因此大學校長的辦學理念需要與所服務高校的使命相匹配,校長需要對特定高校的發展負責。在穩妥、有序、客觀的前提下,在學校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改革校長遴選機制。為了減少日後的工作矛盾,可由黨委書記牽頭負責校長的遴選工作,再由主管組織部門予以審批。但校長一旦任命,書記和校長的崗位職責就要由章程來界定和約束。副校長實行內閣制,由校長提名,黨委審查,上級任命,可以不受行政級別的限制。校長一旦離職,副校長也同時離任,並按程序更替。
❽ 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有哪些內容
首先是管理思維的改變,高校管理思維必須要進步,再者就是運用現代化的管理工具,如天翎OA進行現代化的內部管理
❾ 如何健全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保障學校權利依法依歸行駛和有效監督
一、按照層級明晰權責利一致原則,建立與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學校管理機構
事業單位法人結構治理,是從效仿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引伸來的,目的是建立現代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實現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落實事業單位自主權,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促進社會公益事業和事業單位自身的健康發展,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在學校實行法人結構治理,就是指學校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舉辦者(出資人)、決策者、管理者和教職工等權益相關人之間建立的有關學校運行與權利配置的一種機制或組織結構,以及通過這種組織結構形成的責權利劃分、制衡關系和配套機制(決策、指揮、執行、激勵、約束、監督機制等)等運行規則構成的有機整體。
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現代學校中,只要利用了國有資產就應建立學校理事會,並由這個理事會來承擔辦學責任。在這種組織結構中,不同機構依據不同的職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與制衡,以保障學校的正常決策和管理秩序。通過這一結構,出資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由理事會託管;學校理事會是學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相當於企業的董事會,作為擁有治理權的常設機關,全權負責學校的管理活動,擁有對學校法人財產的支配權,對學校校長的選聘、獎懲以及解僱權;校長(即實行校長負責制的管理層)是學校以校長為首的校內運轉的執行機構,相當於企業的總經理,受聘於理事會,作為理事會意志的執行者,在其授權范圍內管理學校,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的管理。同時學校應配有以教代會、家委會、社區委員會為主體的監督反饋系統,形成民主決策機制與系統自我調整機制。理事會必須有自己的章程,並按章程行使職權。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決定學校發展的戰略規劃、經費投入、校長任免、預決算和辦學效益評估等學校發展的重大事項。在現代學校中,師生員工要成為自己的主人,學校理事會——校長(管理層、黨組織)——監事會(教工組織、家長、社區組織)等共同組成一個命運共同體,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在校長帶領下掌握自己的命運。
對於現代學校內部的運行,現代學校制度的基本原理是共通的,即理事會與校長的關系是掌舵與劃槳的關系,校長與學校職能部門的關系也同樣是掌舵與劃槳的關系。學校內部的組織機構、崗位設置、職責制度、工作程序、自評調整機制都應根據這一基本原則予以設計與實踐。
校長是現代學校的CEO,他的任務是通過建構(價值、信仰、目標、途徑)——建立(共同願景)——帶領(員工行動)—再建構……使學校得以持續發展;通過校內分權使學校成員都成為有使命感的組織成員而不是僱傭者;通過必要的制度建設,使學校形成「依法治理」、高效運行的組織。
二、圍繞法人治理結構特點,兼顧出資人的權益和社區居民的關切,構建學校組織制度,科學組建理事會,民主選聘學校校長。
法人治理結構講的就是決策、執行和監督之間的法律關系,其特點也就是讓決策權、監督權與執行權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合作。同時應以建設現代學校為目標,充分考慮與片區生源適度的辦學規模,集中資金,優化資源配置,從而達到教育資源共享,提高辦學效益和質量的目標,提高教師隊伍的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使更多的學生接受到優質教育,滿足家長日益增長的優質教育需求。根據當地財力供給和支撐的狀況,兼顧出資人的權益和社區居民的關切,構建學校組織制度,科學組建理事會,民主選聘學校校長。
一是建立完善理事會章程,選舉產生學校理事會成員,在校內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理事會章程中要明確理事會組織形式、職責、權力和義務,理事會成員的資格條件及產生辦法,理事會議事規則,章程修改辦法等內容;要根據學校教育覆蓋的片區范圍和辦學規模,確定理事會人數。理事會的工作必須依據理事會的章程來開展。組建理事會應當由舉辦者(出資人)、教職工代大會、家長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推選的人員組成,在舉辦者(出資人)較多的學校,也可以由出資人(或股東大會)選代表參加理事會,聯合學校代表、社區代表和教育界知名人士或社會知名人士共同組成。各方都應當遵循理事會章程關於成員名額的規定,理事會成員名單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理事會議選舉產生的理事長負責主持理事會的日常工作和組織召開理事會會議。對進入理事會的成員必須把握2個關鍵點:1、進入理事會成員應當以不增加學校的負擔,不在學校經費中開支為前提,宜是政府公職人員,使用國家編制由財政供養的教師應有適當的比例;2、理事會的成員結構應多元組成,也就是理事會的人員必須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理事會的成員要由舉辦者(出資人)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社區代表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且1/3以上的人員應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二是建立健全監事會制度,引入社區、家長的參與和監督。社區與家長是現代學校辦學的一大資源,現代學校不應自我封閉,使那些願意提供幫助的人沒有什麼機會,而是通過理事會的形式廣泛吸納願意捐資助學的社會力量,通過理事會議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