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專項整治內容
1. 山西省公安廳長劉傑提出的四項整治是什麼
四項整治具體如下:
1、在各級領導幹部思想和作風方面,整治「軟、懶、散」問題
對照檢查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抓隊伍建設的思想行為,反思幹事創業的精神狀態,檢點愛崗敬業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擺查奮發有為的工作標准和工作作風等問題。解決領導幹部思想境界不高,履職盡責不認真,工作事業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扎實,工作要求不嚴格和不想管、不願管、不敢管、不會管的問題。
2、在隊伍管理和紀律方面,嚴肅整治「稀、拉、松」問題
圍繞公安隊伍遵章守紀、執行禁令、執法辦案、公車管理、服務群眾等重點環節,著重發現和查究公安隊伍紀律觀念淡薄,隊伍管理鬆懈,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恣意妄為等突出問題。
3、在履行職責和服務群眾方面,重點整治「冷、硬、橫」等頑疾
進一步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群眾深惡痛絕的惡劣作風。尤其要堅決遏制耍特權、抖威風和吃拿卡要、亂收亂罰等多發問題,懲治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漠視群眾疾苦、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查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違紀違法案件,轉變服務理念,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效率,提升公安形象。
4、在辦公秩序和內務管理方面,整治「臟、亂、差」等不良習氣
隊伍規范化建設和標准化管理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把辦公秩序、環境衛生、警容風紀、文明用語等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項目,整治內務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標准不高、管理鬆懈、秩序混亂、環境污垢等不良習氣。
(1)山西省委專項整治內容擴展閱讀
為扎實推進「四項整治」工作開展,省廳交管局制定實施辦法,對全局各單位「四項整治」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交管局成立了「四項整治」專項督導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督導檢查工作採取層級督導檢查方式進行,對被檢查單位逐項評分,根據總得分情況對被檢查單位予以等次評定。檢查結果將建立被檢查單位工作檔案,與獎懲措施掛鉤,列入年度綜合考評范圍,作為獎優罰劣的依據之一。
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四項整治」檢查項目及評分標准,同時要求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注重實效,嚴格工作要求;嚴明紀律,堅決問責追究;轉化成果,建立長效機制,確保督導檢查取得實效。
2. 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十二項規定」的具體內容在哪查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中央八項規定。
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
一、在改進調查研究方面,《實施細則》強調,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繞調研主題,實事求是,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堅持輕車簡從,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
二、在聯系指導基層方面,《實施細則》強調,深化省級領導同志聯系指導「五大經濟區」、聯系指導市(州)、聯系指導片區貧困縣貧困村精準扶貧工作制度。每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走基層、解難題、辦實事、惠民生」活動。規范到基層的檢查活動,減少重復檢查、多頭檢查。
三、精簡會議活動方面,《實施細則》強調,要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減少參加人員和陪會現象。
四、精簡文件簡報方面,《實施細則》強調,要嚴把發文關口,科學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發文計劃,減少臨時性發文。嚴格控制簡報期數和分送范圍。弘揚「短實新」的優良文風,部署工作的文件稿要盡可能簡短。
五、規范出訪活動方面,《實施細則》強調,出訪團組人員構成須堅持少而精原則。禁止組織「團外團」或拆分團組、分別報批等。不安排無實質內容的出訪,嚴禁無外事任務「搭車」出訪。
六、嚴格文稿發表方面,《實施細則》強調,任職期間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含攝影、書畫作品),不舉辦個人作品展覽,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原則上也不為出版物作序。
七、簡化接待工作方面,《實施細則》強調,要嚴格控制接待食宿標准,用餐原則上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檔菜餚,不上酒,不提供香煙,按規定繳納食宿費。
八、改進安保工作方面,要規范安保方式,堅持因地制宜,有針對性細化方案措施,既確保安全,又切實減少擾民。
九、厲行勤儉節約方面,要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不得突破經費標准。要帶頭堅持和發揚艱苦奮斗作風,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要帶頭樹立良好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強化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意識,按照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堅持不懈改作風轉作風,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各地、各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持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以釘釘子精神抓牢抓實抓成。
市委十二項規定。
1、調研求真務實。深化完善「三聯系、三服務」工作機制、重點項目掛鉤聯系機制、部門協作會商機制等工作制度,把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作為部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全市工業改革發展穩定重點問題,有重點地、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
2、解決實際問題。幫助企業破解難題、解決問題,是改進工作作風的本質要求。要加快轉變職能,創新服務抓手,努力為企業在市場開拓、項目建設、產學研合作、融資擔保、人才引進、要素保障等方面,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做好對上爭取工作。
3、務求調研實效。經信委班子成員到基層企業和聯系板塊調研,要輕車簡從,朴實簡約,與企業和板塊聯系對接的領導或部門負責人一並參加,主要是聽取情況介紹和意見建議,原則上不在基層用餐。對基層調研要統籌兼顧,努力使調研成果轉化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依據和工作參考。
4、始終堅持過「緊日子」理念。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勤儉節約貫穿在機關建設的全過程,把厲行節約放到機關工作的重要位置,准確把握立足服務為本、提升服務質量與勤儉節約辦事、降低行政成本的辯證關系。
5、規范公務接待和公務消費。嚴格執行上級和我市有關規定,完善公務接待和公務消費各項規章制度。本市范圍內部門工作交流以及與鄉鎮板塊、重點企業工作對接等公務活動,一般不安排就餐。
6、嚴控一般性行政開支。統籌安排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添置更新,凡列入政府采購的辦公用品、自動化辦公設備等,一律按政府采購相關程序操作,實行政府招標采購。大力倡導節能型機關建設,帶頭建設綠色低碳機關。
7、從嚴把握會議規模和會務經費。嚴格執行會議活動報批制度,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會議活動堅決不開、不組織。要整合業務條線會議活動,能歸並的盡量歸並,原則上單獨條線不召開條線工作布置會,盡量把若干條線工作會議合並召開,一並部署安排,提倡開短會、講短話。
8、壓縮各類文件簡報。精簡各類文件簡報,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積極推廣電子公文,創新文件簡報傳遞形式,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切實改進文風,領導講話要言簡意賅,務實精煉,黨政辦要加強對文件簡報的審核把關,提高文件材料質量。
9、從嚴掌握考察交流活動。組織外出考察交流活動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統籌安排,要精心組織策劃,制定活動方案,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方可實施。原則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原則上每年只參加一次市級以上條線組織的外出考察交流活動,需報主要領導同意後方能踐行。
10、進一步完善機關管理制度。梳理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重點是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制度、領導幹部和機關幹部值班制度、作風效能建設崗位責任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和請假制度、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
11、堅持集體領導與主要領導負總責有機統一。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集體決策,規范行政管理,主要領導要統攬全局。嚴格財務經費審批制度,繼續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一支筆審批」,專項資金列支原則上先由分管領導審定,再報主要領導審批。
12、規范行政經費審批程序。除業務科室專項費用支出外,為加強行政經費管理,規范各項費用支出,凡屬全委綜合性行政事業和後勤保障經費開支,統一紮口在黨政辦公室統籌報批,原則上由黨政辦負責人審核後呈請主要領導審批,實行綜合性經費開支「集中管理、一個頭審批」。
(2)山西省委專項整治內容擴展閱讀:
做好基層工作十分重要,保持基層黨組織清正廉潔更是重中之重。做好基層巡察工作,關鍵在於機制建設,也離不開群眾的支持和參與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相對於「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才能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全面從嚴治黨,巡視監督是一把利器。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除了做實日常監督管理外,還要做到「黨組織建立到哪裡,巡視巡察就跟進到哪裡」,推動對村(社區)黨組織的巡察。可以說,巡視監督效果關乎風清氣正,唯有定實措施、靶向治療,才能有的放矢、巡准察透。
巡視監督向基層延伸,各地實情不同,應因地制宜。2017年以來,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從「以鄉帶村」到「駐村巡察」,對巡視巡察制度進行了下沉式探索實踐,逐步明確「為什麼巡、誰來巡、巡什麼、怎麼巡、巡了怎麼用」等問題。
在這個過程中,規范了准備、宣傳、了解、報告、反饋、移交、整改等七個工作流程,通過巡鄉帶村、直接巡村等多種綜合方式,讓對村(社區)黨組織的巡察工作更為「短平快」,效果顯著。目前,全州已巡察村(社區)黨組織285個,發現問題3708個,立行立改3082個,立案查處和問責處理18人。
做好基層巡察工作,關鍵在於機制建設。對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巡察,應該更多地兼顧縣鄉一級人少事多、能力不均等因素,讓相關工作可執行、有效果。例如,巡察時就簡化了進駐見面溝通、情況匯報等工作環節,把工作重心放在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上,深入農戶家中、田間地頭,面對面聽意見。
同時,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事實過程清楚、責任主體明晰、可以立行立改的問題,當日問題當日收集當日移交辦理。機制活了,渠道通了,巡察效率和處置效果自然不會太差。正是通過優化工作機制,整合各部門力量,才得以實現了信息共享、問題共治、成果共用。
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離不開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文山州突出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聚焦人民群眾反對什麼、痛恨什麼,就重點巡察糾正什麼。
通過召開群眾會、收集輿情、查閱資料、受理信訪舉報及實地走訪等方式,重點對黨組織建設、脫貧攻堅、惠民政策落實、掃黑除惡、「三資」管理、環境整治等工作進行巡察,著力發現涉及民生訴求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做好基層工作十分重要,保持基層黨組織清正廉潔更是重中之重。只要每個基層黨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有強烈的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都能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先鋒模範作用,每一個「廉潔細胞」就能生機勃勃,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就能堅如磐石。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用好巡視監督,治理「微腐敗
3. 11個專項整治是什麼
11項專項整治是:
行政審批改革障礙專項整治;
不正之風專項整治;
「形象工程內」「數字工程」和容「豆腐渣工程」專項整治;
加重基層負擔問題專項整治;
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
信訪積案專項整治;
傷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
庸懶散奢和軟弱渙散專項整治;
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准配置辦公用房問題專項整治;
「三公」經費專項整治;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超編和超職數配備人員問題專項整治。
4. 四項整治中,專項整治問題包括哪些
專項整治,又稱為專項治理、專項行動、集中治理,是相關機關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某類突出治安問題,在一定時期內集中人員、集中精力針對特定內容和對象開展集中打擊或整治,減低該領域違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繼而建立該項工作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5. 山西省委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中部署的30項專項整治工作是哪些
1、整治「文山會海」「三公」經費管理不嚴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
2、整治行政審批違規和濫用審批權問題。重點整治行政審批權力濫用、暗箱操作等問題;整治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整治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問題;整治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仍然難辦等突出問題。
3、整治涉煤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煤炭系統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行業歪風、庸俗習氣和潛規則等問題。
4、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管理混亂,違反「招、拍、掛」規定,「圈而不探、占而不採」等不規范行為和容易滋生腐敗的問題。
5、整治土地整治項目突出問題。全面排查近3年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重點整治以改造坡地、荒地、荒山等土地整治項目為由,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問題;整治在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工程質量、項目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6、整治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工程建設招投標中的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分包行為;整治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中的隨意撥付、貪污挪用、管理不嚴問題;整治工程質量管理不科學不規范等問題。
7、整治公路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問題。重點整治執法人員無證上崗,隨意設立交通限制標志,隨意或非法攔截車輛,重復處罰問題;整治以罰代管、只罰不糾以及將罰款與收支掛鉤、收費罰款不開發票或不據實開票問題;整治徇私枉法、以權謀私,為違法車輛提供「保護傘」等問題。
8、整治房地產開發管理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在房地產開發、產權辦理、物業管理等工作中,違規調整「容積率」的問題,產權登記難的問題,住宅維修資金使用難的問題;整治建築工程招投標中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等問題;整治規劃、建設、房地產等部門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設租尋租等問題。
9、整治「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執法司法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隨意執法、粗放執法、越權執法等執法司法不嚴的問題;整治徇私舞弊、貪贓枉法,以罰謀財、釣魚執法,花錢「撈人」、花錢買命等執法司法不公的問題;整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問題;整治利用職務謀取私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充當司法掮客、違規說情、打探案情、辦案中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
10、整治超期羈押、超限不結、久拖不決問題。重點整治清理超審限案件、久拖未執案件;清理核查法官違法違紀線索,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案;治理「立案難」問題。
11、整治公安機關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不公、不嚴、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班子軟、懶、散的問題;整治紀律作風稀、拉、松的問題;整治執法和服務群眾過程中冷、硬、橫的問題;著力解決警民關系不密切、不融洽、不和諧等問題。
12、整治違法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問題。對近年來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全面復查復核;嚴厲查處民警在刑罰執行中的編造考核材料、組織虛假鑒定和相關評估報告等問題。
13、整治「群眾打官司難」問題。重點整治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不夠便捷高效問題;整治法律援助門檻較高問題;整治基層和偏遠地區法律服務資源匱乏、「群眾打官司難」問題;整治少數法律服務人員誠信觀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充當司法掮客、向司法人員進行非法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
14、整治幼兒教育「入園難」、義務教育「擇校熱」和高中「搶生源」問題。重點整治幼兒入園存在的「上公辦園難、進民辦園貴、無證園亂」等問題;整治小學、初中入學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錢學交易等問題;整治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亂收費問題;整治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15、整治醫務人員收受「紅包」、開單提成問題。重點整治一些醫務人員不收斂、不收手,示意患者送「紅包」或向患者索要「紅包」、禮品等問題;整治一些醫務人員在葯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拿回扣問題;整治一些醫務人員醫德缺失、服務態度生硬等職業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
16、整治「非法行醫」問題。重點打擊無證行醫行為;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業務,違規發布虛假醫療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17、整治「人情保」「關系保」「錯保」問題。重點整治城鄉低保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講人情、講關系、優親厚友問題;整治低保管理不規范,審核審查審批不認真、不嚴格,導致「錯保」「漏保」等問題;整治專項資金管理不公開、不透明,低保金發放不按時、不足額等問題。
18、整治就業資金、社保基金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社保待遇核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整治虛報冒領、套取騙取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等補貼資金以及養老金問題;整治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或欠繳、少繳、漏繳社會保險等行為;解決補繳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問題。
19、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重點整治房地產、建築、煤炭、交通等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出問題;整治用工單位非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工資保證金、不繳納社會保險等問題;整治用工單位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20、整治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重點整治以建設公益事業、提供服務、達標升級、要求贊助、教育培訓等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和收費問題;整治面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超限額征訂報刊,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收取「技術指導費」「網路上傳費」「稅務登記證年檢費」等問題。
21、整治強農惠農富農補貼政策落實問題。重點整治種糧補貼面積核實程序不規范問題;整治隨意擴大和縮小糧食補貼范圍問題;整治未嚴格按照時限完成面積核實任務問題。
22、整治騙取、套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問題。重點整治補貼工作審批環節過多,管理不科學、不規范問題;整治冒名申請補貼指標及騙取套取補貼資金問題;整治違規超標准辦理農機購置補貼問題;整治銷售偽劣機具坑農害農問題;嚴肅查處工作人員謀取私利問題。
23、整治制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葯品問題。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食品葯品行為;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合格證明」食品葯品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葯品的「黑作坊」「黑窩點」;嚴肅查處執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問題。
24、整治非法集資問題。重點在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投融資中介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投資公司、典當行等領域,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協調有關部門加快處置一批非法集資案件。
25、整治科技資源配置「碎片化」「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問題。重點整治政府有關部門科技計劃門類過多、多頭管理、定位不清,交叉重復、分散封閉、效益低下,聚焦我省戰略目標不夠的問題;整治科研項目評審立項不夠公開透明,過程監管不嚴等重立項、輕管理以及低水平重復立項的問題;整治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一線科研人員立項難的問題。
26、整治環境監管執法不力、尺度不一,濫用職權、地方保護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准不嚴格,同案異罰、執法不公、選擇執法等問題;整治不履行監管職責、對執法違法行為失察或監管不力等問題;嚴肅查處出台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違法排污等問題。
27、整治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分配不規范問題。重點整治競爭性領域財政資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規范性不強、自由裁量空間大、行政性分配色彩重、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整治財政專項資金截留挪用的問題;整治政府采購中的違規操作等問題。
28、整治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重點整治違規收送年貨節禮、購物卡、充值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整治利用現代物流快遞、以禮品冊和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通過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匿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行為。此項整治工作按照《關於對違規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通知》(晉辦發〔2014〕68號)要求執行。
29、整治領導幹部頂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借機斂財問題。重點整治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和借機斂財問題;整治通過分批宴請、分地宴請等隱形方式變相大操大辦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在婚喪喜慶事宜中,邀請管理、服務對象或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員參加,以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30、整治陳規陋俗問題。重點整治婚喪嫁娶中的奢侈攀比、鋪張浪費;整治喬遷新居,商鋪開業,孩子滿月、百天、12歲、上大學、當兵等擺酒設宴、請客送禮;整治社會上的求神拜佛、算命看相、打卦占卜、風水開運等封建迷信活動。
6. 8 2專項整治具體內容
8 2專項整治具體內容來:
1、是整治源對貫徹落實決策部署陽奉陰違的問題。
2、是整治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
3、是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突出問題。
4、是整治層層加重基層負擔的問題。
5、是整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問題。
6、是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7、是整治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
8、是整治對組織不忠誠老實、說假話的問題。
7. 山西省委組織部一倒查六整治是什麼內容
省委組織部9月19日召開組織部長座談會,針對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組織工作重點任務進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盛茂林出席並講話。
盛茂林強調,全省各級組織部門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定上來,統一到省委對組織工作的各項要求上來,堅決打贏嚴厲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攻堅戰、持久戰,為實現山西弊絕風清、富民強省提供堅強組織保證。一要充分認清吏治腐敗的嚴峻形勢,充分認清中央、省委的態度決心,充分認清干情民心,充分認清組織部門肩上的責任,與吏治腐敗作最堅決最徹底的斗爭。二要堅決遏制幹部「帶病提拔」,堅決調整幹部「帶病在崗」,堅決預防幹部「提拔後生病」。要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突出解決用人標准把握不嚴、投機鑽營者得利、老實肯干者吃虧的問題;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突出解決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搞「小集團」「小圈子」的問題;要嚴格按程序辦事,突出解決程序走過場、實質「夾私活」的問題;要認真開展「一倒查六整治」,突出解決用人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突出解決個別人說了算代替集體決策的問題;要改革考察考評方式,突出解決識人薦人失真失實失當的問題;要堅持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突出解決幹部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松、失之於軟的問題;要以最堅決的態度整治「四風」,切實解決幹部隊伍作風不正、嚴重影響幹部隊伍形象的問題。三要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組織部門職能作用,為黨委選人用人把好關當好「守門員」。
8. 全省基層黨建七類專項整治包括哪些
湖北省基層黨建八項重點任務主要包括:
(1)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
(2)信教黨員清理整頓工作;
(3)黨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未給予相應處理情況排查清理工作;
(4)黨員交納黨費專項檢查工作;
(5)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工作;
(6)基層黨組織不按期換屆問題專項整改;
(7)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百日攻堅行動」;
(8)發展黨員工作專項檢查。
七類專項整治主要包括:
(1)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
(2)黨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未給予相應處理情況排查清理工作;
(3)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
(4)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
(5)基層黨組織不按期換屆問題專項整改;
(6)「兩新」組織黨組織組建「百日攻堅行動」;
(7)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作。
9. 省第七次黨代會(六大專項整治)是什麼
是的,河北省第九次黨代會是在2016年11月召開。
省級黨代會全國均是每五年舉行一次,比如:
河北省第七次黨代會召開時間是在2006年11月;
河北省第八次黨代會召開時間是在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