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和整改內容
Ⅰ 企業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不同環境分為通道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綜合性安全檢查。
一、通道安全檢查
通道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檢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攜帶槍支、彈葯、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確保航空器及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安全檢查必須在旅客登機前進行,拒絕檢查者不準登機,對破壞民航安全者,依照民航安全保衛條例,進行處罰。
二、日常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安全活動(班前會、KYT、周安全會等)開展的貫徹落實情況;
3、安全規章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
4、現場安全管理情況(作業環境情況、安全設備設施設置情況;作業現場隱患查處及整改情況;設備的防護裝置、定時維護、檢查保養情況;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檢查情況;定置管理情況);
5、員工的遵章守紀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作業、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危險預知、辨識情況);
6、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常識掌握情況;
三、綜合性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作業現場隱患查處;
2、危險源的控制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5、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6、員工遵章守紀情況;
7、員工勞保用品的穿戴情況。
8、其他臨時工作的落實情況。
(1)安全檢查和整改內容擴展閱讀
一、安全檢查的對象:
安全檢查事關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須無一例外地經過檢查後,才能允許登機。也就是說,安全檢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檢對象。所有外交人員,政府首腦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國籍和等級,都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的目的:
根據關於制止和防範非法劫持航空器行為的國際公約的規定,凡締約國都應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採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發生,嚴厲懲罰和打擊犯罪行為。所以對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是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防止非法劫持航空器事件的發生。
Ⅱ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類型有:
(一)全面安全檢查
(二)經常性安全檢查
(三)專業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安全檢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
(六)要害部門重點安全檢查
按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基本內容有以下方面:
(一)查思想
檢查企業領導和員工對安全生產方針的認識程度,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重視程度,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處理態度等。
(二)查制度
為了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業應結合本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落實到具體的工程項目施工任務中。在安全檢查時,應對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6)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8)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危險作業管理審批制度;
(12)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生產、儲運、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防護物品的發放和使用制度;
(14)安全用電制度;
(15)危險場所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制度;
(17)危險崗位巡迴檢查制度;
(18)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三)查管理
主要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產管理和規章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實。
(四)查隱患
主要檢查生產作業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檢查人員應深入作業現場,檢查工人的勞動條件、衛生設施、安全通道,零部件的存放,防護設施狀況,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化學用品的儲存,粉塵及有毒有害作業部位點的達標情況,車間內的通風照明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要特別注意對一些要害部位和設備加強檢查,如鍋爐房、變電所、各種劇毒、易燃、易爆等場所。
(五)查整改
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的安全問題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安全隱患後是否採取了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整改的效果如何。
(六)查事故處理
檢查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對責任人是否已經作出嚴肅處理。在安全檢查中必須成立一個適應安全檢查工作需要的檢查組,配備適當的人力物力。檢查結束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說明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給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建議。
Ⅲ 安全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1)查現場、查隱患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主要以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深入生產現場工地,檢查企業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查思想
在查隱患,努力發現不安全因素的同時,應注意檢查企業領導的思想路線,檢查他們對安全生產是否認識正確;是否把員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特別對各項安全生產法規以及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執行情況,更應嚴格檢查。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也是對企業安全管理上的大檢查。檢查企業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五同時」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實;企業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是否對安全生產負責;安全專職機構是否健全;工人群眾是否參與安全生產的管理活動;改善勞動條件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否按年度編制和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是否按規定提取和使用;「三同時」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實等。
此外,還要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如新工人入廠的「三級教育」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和調換工種工人的培訓教育制度,以及各工種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等。
(4)查事故處理
檢查企業對工傷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在檢查中,發現未按「四不放過」的要求草率處理的事故,要重新處理,從中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Ⅳ 安全整改的內容有那些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整改內容
1、總則
1.1、為使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落實重大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建立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事故隱患,提高其本質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崗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隱患的定義
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發生(人身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3、組織管理
3.1、管理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實行「分級監管、各負其責」的原則。
3.2管理組織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由安全技術科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專業職能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各二級單位分級成立隱患治理組織機構。
3.3各級隱患排查組織的職責
3.3.1安委會研究和審查有關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督促落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措施,保證整改資金到位。
3.3.2安全技術科審查較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措施。負責各類事故隱患的匯總、復查工作;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上報。並負責對安全裝置、安全設施、消防應急設施及器材、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
3.3.3生產技術科負責審查較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措施及復查工作。並負責對生產工藝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3.3.4材料科負責審查較大設備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實消除較大設備事故隱患的措施及復查工作。並負責對生產裝置運行狀況及備用設備進行隱患排查治理。
3.3.5工會負責勞動組織及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隱患排查工作。
3.3.6質檢中心負責生產指標的隱患排查工作。
3.3.7安管科負責安全班組,裝置、設施的定置隱患排查。
3.3.8後勤部科負責勞動紀律的隱患排查工作。
3.3.9項目部各管理人員為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二級單位隱患治理組織機構負責組織對施工現場各班組崗位安全、生產工藝、施工機械進行定期檢查,並落實一般事故隱患的治理及所有隱患匯總、上報工作。
3.3.10班組隱患治理小組負責組織對各崗位進行安全生產,對查出的隱患負責組織立即整改、作好匯總記錄。整改不了的隱患上報車間隱患治理組織,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3.11各生產、工藝崗位負責對本崗位生產工藝裝置、安全、設備進行隱患排查。對查出但不能整改隱患上報班組隱患治理小組。
4、隱患排查
4.1隱患排查時間
4.1.1公司安委會組織各職能單位每月進行一次綜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4.1.2隱患治理組織每半月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4.1.3班組級安全管理人員每班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4.1.4各崗位人員當班期間內隨時進行巡檢並排查各類安全生產隱患。
4.2隱患排查人員
4.2.1公司級隱患治理組織由安委會各職能部門參加。由生產技術科、材料科、安全技術科、質檢中心、工會、企管科、勞動人事科組成。
4.2.2工地隱患治理組織機構由各班組長設備、安全員,技術員、施工員組成。
4.2.3班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由各化工班班長及兼職安全員組成。
4.2.4各崗位隱患排查由崗位操作人員組成。
4.3隱患排查內容
4.4隱患排查上報程序
4.4.1各班組人員將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報班組長。
4.4.2各班組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採取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並上報本項目部隱患排查小組負責人。
4.4.3現場隱患治理小組將各班組匯總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審查,並積極落實隱患治理措施,並上報各職能部門備案。
4.4.4對施工現場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及上級部門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員審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關應急預案,並在各職能部門備案。
4.4.5安全技術科對公司重大安全隱患匯總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處備案。
4.5建立台賬
4.5.1各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在本班組建立安全隱患治理檔案。台賬內容包括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資金。
4.5.2各班組上報到項目部的安全隱患,由施工現場隱患治理小組建立隱患治理檔案。台賬內容包括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防範措施及安全投入資金。並上報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備案。
4.5.3由安全員審批的重大安全隱患,除各相關單位建立檔案外,並在各職能部門建立檔案。
5、隱患分級
5.1分級依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技術規程》相關條款,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影響的後果、嚴重程度、整改時間、投入資金進行定性或定量評估,將安全隱患分為三級。
5.2隱患級別確定
5.2.1隱患級別以判定它的三種要素條件(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社會影響)進行判定,達到其中任意一種最嚴重的要素條件且整改時間、投入資金達到相應數量的即判定為相應隱患級別。
5.2.2分級
5.2.2.1重大隱患(一級):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5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市區范圍內的重大社會影響,且整改時間10天以上半年以內,投入資金50萬元以下的。
5.2.2.2較大隱患(二級):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統停車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傷,或者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時間10天以內,投入資金在10萬元以下。
5.2.2.3一般隱患(三級):可能造成生產系統降負荷或造成人員輕傷事故,或者1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時間3天以下,投入資金在1萬元以下的。
6、隱患評估、報告
6.1隱患的確認
6.1.1班組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編制事故隱患報告書報項目部備案,由項目部隱患治理組織機構對事故隱患進行初步確認和分級。
6.1.2屬於一般隱患,由項目部制定落實整改措施方案,明確責任人,編制資金投入計劃。
6.1.3屬於較大、重大隱患,由安全員編制隱患報告書,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生產科、設備科、安全技術科)備案。
6.1.4事故隱患報告書內容:
6.1.4.1隱患報告單位
6.1.4.2隱患的主要危害
6.1.4.3事故隱患現狀
6.1.4.4現採取的防範監控措施及應急方案
6.1.4.5有關隱患的檢查、檢測、佐證材料
6.1.4.6消除隱患的辦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6.1.4.7現隱患監控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7、隱患整改
7.1一般事故隱患,由責任單位立即整改,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天。
7.2較大事故隱患,經職能部門確認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天)要按時完成。
7.3重大事故隱患,隱患責任單位上報到安全技術科和相關職能單位,經安委會研究確認後,寫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確定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並由責任單位採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應急預案。明確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完成隱患整改,並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處備案。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進行復查。
7.4隱患整改單位建立健全整改檔案,公司主管部門根據整改時限進行復查,並建好檔案。
8、隱患排除的確認
8.1一般事故隱患,由項目部隱患治理組織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8.2較大事故隱患,由職能部門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8.3重大隱患,由公司隱患治理組織機構對其進行復查,對整改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8.4對未按時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責任單位及職能部門重新登記,重新明確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
8.5各單位每月25日前將隱患(分級)排除銷賬情況匯總後上報各職能部門。
9、考核
9.1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和考核。
9.2實行公司對項目部、項目部對班組、班組對個人的分級考核機制。
9.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使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法規定嚴肅處理。
9.4任何個人對整改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公司安委會報告或舉報。對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對舉報事故隱患查處核實的,根據相關文件給予表彰。
Ⅳ 如何做好安全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
1、檢查要有目的性,要求和計劃要明確;要經常檢查,抓落實、促整改;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2、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班組巡迴檢查制度,堅持做好巡檢工作;重視交接班的檢查,認真對待隱患問題的交接。
3、班組管理人員要強化對員工檢查與整改的監督、考核職能,嚴格要求,合理獎懲;同時加強對員工檢查整改的引導教育,提高意識,注重檢查、重視隱患、積極整改。
4、做到「四個及時」:及時查找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匯報協調,及時組織整改解決,及時做好記錄台賬。
5、定期組織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相結合,如查崗或結合活動、工作需求隨時安排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綜合全面的檢查。按要求做好專項檢查如設備、電氣、儀表、起重、壓力容器、防火、防汛等專項檢查,專項檢查還包括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檢查,如每天一次的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Ⅵ 安全生產檢查的類型和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檢查的類型有:
1、定期安全檢查;
2、經常性安全檢查;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4、專項安全檢查;
5、綜合性安全檢查;
6、不定期的職工代表巡視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主要有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日常檢查:是以員工為主體的檢查形式,各基層班組長或安全檢查員督促本班組成員認真執行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搬遷准備工作和檢查離班前的交接工作。
定期檢查:定期檢查一般包括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年度大檢查和節日檢查。
不定期檢查:是指不再規定時間內、檢查前不通知受檢單位或部門而進行的檢查。不定期檢查一般由上級部門組織進行,帶有突擊性,可以發現受檢查單位或部門安全生產的持續性程度,以彌補定期檢查的不足。不定期檢查主要作為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或部門進行的抽查。
(6)安全檢查和整改內容擴展閱讀:
檢查整改:
第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Ⅶ 安全工作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的主要類型有:
(一)全面安全檢查
(二)經常性安全檢查
(三)專業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安全檢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
(六)要害部門重點安全檢查
按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基本內容有以下方面:
(一)查思想
檢查企業領導和員工對安全生產方針的認識程度,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重視程度,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處理態度等。
(二)查制度
為了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業應結合本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落實到具體的工程項目施工任務中。在安全檢查時,應對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6)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8)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危險作業管理審批制度; (12)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生產、儲運、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防護物品的發放和使用制度; (14)安全用電制度; (15)危險場所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制度; (17)危險崗位巡迴檢查制度; (18)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三)查管理
主要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產管理和規章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實。 (四)查隱患
主要檢查生產作業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檢查人員應深入作業現場,檢查工人的勞動條件、衛生設施、安全通道,零部件的存放,防護設施狀況,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化學用品的儲存,粉塵及有毒有害作業部位點的達標情況,車間內的通風照明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等。要特別注意對一些要害部位和設備加強檢查,如鍋爐房、變電所、各種劇毒、易燃、易爆等場所。 (五)查整改 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的安全問題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安全隱患後是否採取了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整改的效果如何。 (六)查事故處理 檢查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對責任人是否已經作出嚴肅處理。在安全檢查中必須成立一個適應安全檢查工作需要的檢查組,配備適當的人力物力。檢查結束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說明已達標項目、未達標項目、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給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建議。
Ⅷ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不同環境分為通道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綜合性安全檢查。
一、通道安全檢查
通道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檢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攜帶槍支、彈葯、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確保航空器及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安全檢查必須在旅客登機前進行,拒絕檢查者不準登機,對破壞民航安全者,依照民航安全保衛條例,進行處罰。
二、日常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安全活動(班前會、KYT、周安全會等)開展的貫徹落實情況;
3、安全規章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
4、現場安全管理情況(作業環境情況、安全設備設施設置情況;作業現場隱患查處及整改情況;設備的防護裝置、定時維護、檢查保養情況;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檢查情況;定置管理情況);
5、員工的遵章守紀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作業、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危險預知、辨識情況);
6、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常識掌握情況;
三、綜合性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作業現場隱患查處;
2、危險源的控制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5、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6、員工遵章守紀情況;
7、員工勞保用品的穿戴情況。
8、其他臨時工作的落實情況。
(8)安全檢查和整改內容擴展閱讀
一、安全檢查的對象:
安全檢查事關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須無一例外地經過檢查後,才能允許登機。也就是說,安全檢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檢對象。所有外交人員,政府首腦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國籍和等級,都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的目的:
根據關於制止和防範非法劫持航空器行為的國際公約的規定,凡締約國都應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採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發生,嚴厲懲罰和打擊犯罪行為。所以對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是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防止非法劫持航空器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