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要
Ⅰ 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什麼發揮作用
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 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是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
我們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設和德治建設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1)國家治理要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並就「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進行專門部署,提出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這為新時代的社會治理指明了方向、描繪了藍圖。具體來看,新時代社會治理肩負著以下幾方面任務。
構建現代社會治理格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首次被置於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這是我國社會建設理論與實踐的一次重大創新,意味著中國社會建設在頂層布局上邁上了新台階。
其後,黨中央對加強治理、完善體制、創新機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社會治理思路日益清晰、效能日益彰顯。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形成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將其置於國家發展全局高度,標志著中國社會治理邁向格局構建的新階段。社會治理格局是在更高層次更大系統中對社會治理事業的立體化全方位謀劃和安排,也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它不僅要求建立社會治理多元的制度體系、完備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全面的社會保障體系、嚴密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的社區自治體系,還意味著要營造出這些體系有效運轉和相互支撐所必需的系統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把新時代社會治理提升到更高水平
Ⅱ 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什麼共同發揮作用
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是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我們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設和德治建設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2)國家治理要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法律和道德有密切關系,它們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相互作用、相輔相成。
一方面,社會主義法律在培養人們的社會主義道德中具有重要作用。社會主義法律滲透著社會主義道德的精神,可以培養人們的社會主義道德品質和高尚的情操,以自己的規范作用培養人們遵守道德規范的責任感。
例如,我國憲法和某些法律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婚姻家庭道德等等,都作出了一系列規定,把某些社會主義道德規范變成社會主義法律規范。對於違反這些道德規范,同時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予以法律制裁。
另一方面,社會主義道德是健全法制、履行法治的重要因素。立法者制定法律、法規時,必然要考慮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和道德要求,把社會主義道德精神滲透在法律規范中。同時,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提高可以促使人們自覺守法,促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格和嚴肅執法。
Ⅲ 治理國家需要哪些方面
根據國情,正確地指導國家發展動向。冷靜的頭腦,像網上說不說就用解放軍打打打的人絕對要亡國,應用軟實力進行國際周旋(我國現在就是這樣做的),軟實力比硬實力(軍事)更有影響力,而且兵不血刃。國家根據領土的大小和地區的肥沃來發展農業和畜牧業,像戈爾巴喬夫那樣發展農業,蘇聯不跨都不行,農業有一定的發展可以保障國家的安全性。軍事主要是科技和思想的發展,思想是什麼,就是能接受新武器,新事物,並且用於實際,2戰,德國為什麼能橫掃歐洲大陸,就是採用了閃電戰(空軍和陸軍配合攻擊),現代戰爭是立體戰爭,就是所謂的三維空間。還有要有一個智囊機構,專門研究一些國家的興衰,一些大國的發展歷程和未來發展動向,為自己的國家積累一些經驗。還要有培養一批高素質外交官員,打造良好的周邊地緣環境。大力發展教育,首先改了戶籍限制,可以促進教育公平和促進商業發展(商人需要到處奔波和定居,戶籍限制是一種障礙)。建立強大綜合國力和國家凝聚力,就是大部分人都熱愛自己的國家,關心自己的國家,為自己的國家著想。是不是很奇怪我和電視上說得差不多,中國目前就是這樣發展的(除了戶籍限制外)。
Ⅳ 忠言逆耳說明國家治理需要堅持什麼理念
忠言逆耳,說明國家在治理時需要堅持實事求是敢於直面問題的理念
Ⅳ 什麼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必要內容
國家治理,就是黨領導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這些構成了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依託。
國家治理能力,就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能力,也就是制度執行力。這種能力體現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治理能力的關鍵是人的素質,特別是幹部素質。提高治理能力關鍵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建設適應現代化要求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國家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依照我國憲法,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治理的主體,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黨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擔負著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使命,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須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國家治理涵蓋現代化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和黨的建設,而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層面。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社會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依法治理,加強法制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四是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提出的全新理念,標志著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境界。
社會主義是一種新生的社會制度,還處在實踐和發展的初期。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世界社會主義歷史上沒有成功的經驗,只能在實踐中探索。馬克思、恩格斯沒有遇到全面治理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他們關於未來社會的原理很多是預測性的;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後不久就過世了,沒有來得及深入探索這個問題;蘇聯在這個問題上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但也犯下了嚴重錯誤,沒有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在全國執政以後,不斷探索這個問題,雖然也發生了嚴重曲折,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開放以來的進展尤為顯著。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同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不斷出現動亂局面形成了鮮明對照。這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同時也要看到,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不足,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主要是國家制度體系還不完善,法制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還比較突出,各級幹部的能力素質還不適應形勢任務需要,社會參與、群眾自治程度還不高,國家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待提高。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存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與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制度和法律執行不力密切相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在經歷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農村社會向工業、城市社會,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這種轉型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趨勢。長期農業、農村社會形成了深厚的「人治」傳統,而工業化、城市化的現代社會則以「法治」為主要特徵;如果說「熟人社會」難免是「人情社會」的話,那麼「陌生人社會」則必然是法治社會。就是說,我國社會轉型已經對國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對時代要求的回應。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任務,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都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Ⅵ 國家治理的方式有哪些內容
1、引領國家治理方向,需要科學的政治理論。黨要團結帶領人民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迫切需要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武裝。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堅持不懈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進農村、進社區,使之成為人民群眾的行動指南,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聽黨話、跟黨走,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2、厚植國家治理優勢,需要堅強的政治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實現有效國家治理的根本保證。新中國成立70多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推進各項事業、開展各項工作,成功應對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克服無數艱難險阻,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
3、凝聚國家治理力量,需要正確的政治路線。黨的政治路線是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越是面臨嚴峻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越是處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越要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政治路線。
制定執行國家治理現代化大政方針、部署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重大戰略、研究確定國家治理現代化工作措施,都必須服從服務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確保凝聚全黨全國人民智慧和力量,深入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6)國家治理要擴展閱讀:
人民擁護是國家治理的雄厚根基。站穩人民立場,務必緊扣民心這個最大的政治,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事情抓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人民群眾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最大受益者。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務必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社會事務,讓人民群眾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最廣參與者。
接受人民監督,務必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國家治理成效的根本標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人民群眾成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最終評判者。
Ⅶ 要實現良好的國家治理各部門應該怎麼做
要實現良好的國家治理的話,全國的各個部門都必須保持清正廉潔辦事,提高質量和效率
Ⅷ 如何理解國家管理和國家治理的區別
國家管理與國家治理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
「管理」存在著主體與客體的界分,即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治理」往往指「協同治理」,強調社會多元主體的共同管理。
管理的主體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體還包括社會組織乃至個人。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這一變化意味著,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體,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對象;社會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對象,也是治理的主體。
2、權源不同
政府的管理權,在我國從根本上說是人民授權,是通過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授權方式,實現人民間接授權。治理權當中的相當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是通過自治、共治方式實現的。
公民社會不僅要自身守法,更應參與立法,推動良法建設,優化法律環境;不僅要用好社會准則,更要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准則的立、改、廢,補上公眾社會參與意識差、參與能力低的參政議政短板。
3、運作機制不同
國家治理是制度結構的合理安排和有效協調,最終目標是實現國家秩序的和諧治理與社會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治理過程是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之間的協調互動。
「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剛性模式,而「治理」則是包含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橫向流動的多向復合型模式,更注重協調性、靈活性。
管理的運作模式是單向的、強制的、剛性的,因而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常受質疑,其有效性常難保證。治理的運作模式是多向復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視,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8)國家治理要擴展閱讀: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Ⅸ 如何理解國家治理體系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治理」思想首次進入國家高層文件,成為引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中國夢的總方針和行動綱領,意義十分重大。需要指出的是,這一總目標是由「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兩部分構成,明確和理順兩者的內在邏輯關系,是推進深化改革的邏輯起點。「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治理體系」的目的和結果,要想實現真正的治理能力現代化,首要任務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合法、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
一般認為,國家治理體系由經濟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會治理、生態治理五大體系構成,但這種縱向治理體系的觀點,實際上是一種各自為政、部門化的思路,無法從根本上建構起系統、整體、協同的治理格局。根據全球「治理」思想精髓、世界發達國家治理實踐和中國國情相結合的視角來看,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應該包括五大基本內容。
治理結構體系:「黨、政、企、社、民、媒」六位一體。治理結構解決的是「治理主體是誰」「治理主體之間是什麼關系」兩大問題。首先,要有多元化、負責任的治理主體。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結構應該包括中國共產黨(民主黨派)、國務院及各級地方政府、混合型市場企業(國有、私有;內資企業、外資企業;跨國企業、本土企業等)、各類社會組織(科技型、公益型、服務型等;全球型、本土型等)、廣大人民群眾、各類媒體(傳統媒體和新型媒體)六大主體,缺一不可。其次,要有邊界清晰、分工合作、平衡互動的多主體和諧關系。其中,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多元化治理主體之間的兩大核心關系,關鍵在於釐清各自的許可權邊界,把本應該屬於市場、社會的職能,完全交給市場和社會處理,政府重點履行好宏觀調控、公共服務、維護社會規則等職能。
治理功能體系:動員、組織、監管、服務、配置五大功能。功能體系解決的是「治理體系主要發揮什麼作用」的問題。這一體系主要發揮五大方面的作用:第一,社會動員功能。良好完備的治理體系,能夠有效發揮社會動員功能,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黨建等各個領域的深化改革中,取得最大的社會共識,凝聚社會合力。第二,社會組織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可以把個體化、原子化的社會主體(企業、個人等),融入特定類型、特定目的的各類組織體系之中(如黨組織、單位組織、社會組織、民眾自治組織等),提高國家與社會的組織化程度,謀求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一。第三,監管功能。即國家治理體系在幫助實現市場和社會不斷走向自由、民主、發展的同時,需要一套完備的監督手段,對各類經濟主體、政治主體和社會主體實施宏觀監控,保持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總體和諧穩定。第四,服務功能。即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和要求,最大程度地提供規模化、優質化、多樣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多元化物質文化與精神需求,是國家治理體系保持長久運轉的基礎保障。第五,配置功能。即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應該實現經濟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社會服務資源的社會化配置,通過建設科學化的資源配置機制,全面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挖掘國家發展的活力。
治理制度體系:法制、激勵、協作三大基本制度。治理制度體系解決的是「如何保障治理結構有效運轉」的問題。建構好治理主體、明確了治理功能後,重點要有一套完備的法律和制度體系,保障治理體系的有效運轉。制度作為軟實力,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的成敗。筆者以為,需要確立三大根本性制度體系:首先,法制體系。即在政黨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等領域,適時更新和建立成套的法律體系,把所有的政治活動、經濟活動、社會活動、文化活動、生態活動,全納入法律框架體系之下,嚴格執法,嚴厲杜絕非法犯罪活動的產生和蔓延。其次,激勵制度體系。通過制定科學、有效的激勵體系,最大程度地調動所有領域的多元化主體,在合法前提下,激發和釋放內在潛能和活力,促進國家各領域主體「從一般走向優秀、從優秀走向卓越」的縱向流動,協同推動個人和國家不斷走向進步。再次,協作制度體系。在強調各領域、各條線依法高效運轉的同時,強調縱橫交叉協作,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要義。為此,大到全球治理、次區域治理,小到主體功能區治理、地方治理、城市治理、特定問題治理等,需要一套完備的國際間、政府間、部門間、公私間的跨界協作制度體系,化解沖突和矛盾,在互動合作中尋求整體利益最大化。
治理方法體系:法律、行政、經濟、道德、教育、協商六大方法。治理方法體系解決的是「具體靠什麼手段進行治理」的問題。國家治理是一個綜合系統,需要多元方法和手段的協同使用。主要包括六大治理手段:第一,法律手段。這是首先需要採用的方法,對違反法律的一切行動,都要依法嚴厲打擊和制止,創建法治型國家。第二,行政手段。作為一個擁有龐大行政體系的大國,在經濟、社會等多個領域,適時採取高效的行政命令、指示、規定等措施,依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三,經濟手段。特別是在全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更多的要採取財政、稅收、貨幣、價格等符合價值規律的經濟手段,引導宏觀經濟的協調高效發展。第四,道德手段。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並重,是中華五千年總結的有益經驗,我們要傳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德治精髓,加強社會公德建設,引導個體加強自我約束,實現社會和諧。第五,教育手段。除了正規的學歷和職業教育,更要強調各行各業開展繼續教育和民眾社會教育,讓每個個體與時俱進,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發揮潛能,激發活力。第六,協商手段。按照民主協商的總要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建立健全多主體協商機制,疏通利益表達渠道,擴大民主參與,促進社會公平發展。
治理運行體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橫向互動三大運行方式。治理運行體系解決的是「治理體系採取何種方式、何種路徑運轉」的問題。需要三大運作方式:首先,自上而下方式。即通常所說的頂層設計,這是大國治理必須依靠的治理方式,關鍵在於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的權責關系,堅決貫徹落實有益政策,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對抗性做法,實現政策不走樣、不變味。其次,自下而上方式。即通常所說的「摸著石頭過河」,諸多領域的改革創新,可依靠地方層面的先行先試,等掌握了規律、積累了經驗以後,再向全國推行和推廣,降低改革風險與成本。最後,橫向互動方式。即通常所說的「學習借鑒」,在不同領域、不同主體之間通過互動、走訪、學習等過程,可以實現協同效應、整合效應、創新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