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墳治理方案
A. 農村中墳地經常佔用耕地,這種行為是不是違法有相關法律文件描述過這種狀況嗎以及墳地整理的好處
墳地經常佔用耕地,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墳地整理可以讓農村環境看起來更美觀整潔。
根據我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數量不減少。
第十五條
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佔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佔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徵收土地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
第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我國《刑法》關於違法佔用耕地的處罰。
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散墳治理方案擴展閱讀:
小的佔地幾平方米,大的佔地十幾平方米,甚至還有用紅磚圍成佔地幾十平方米的「院套墳」……在成片的耕地中,隨處可見大大小小的墳堆。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遼寧一些農村地區佔用耕地建墳現象有所抬頭,有村民甚至需要「繞墳播種」。雖然各級民政部門多措並舉治理「墳佔地」,卻屢禁不止。
占完荒山墳地開占農田
新魯高速是沈陽通往內蒙古方向的主幹線,沿著新魯高速向西北方向進入沈陽新民市興隆鎮界附近,將於2019年通車的京沈高鐵客運專線的橋基整齊地在新魯高速北側不遠處站成一排。就在這兩條交通干線中間,隨處可見大大小小的墳堆長在本應平整的耕地里。
這些墳有的零星散布,有的集中成片,有的墓碑字跡已模糊,有的墳邊仍可看到殘留的祭品。「現在種地都得給墳包讓路了。」新民市興隆鎮的一名村民說。
沿著新魯高速向西北方向繼續前行,散墳侵佔耕地的情況同樣屢見不鮮。同時,在附近的農田裡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墳堆。僅一處不足2畝的地里,大大小小的墳堆竟有50多個。當地的村幹部說,自從3年前附近的荒山被墳堆占滿,村民們幾乎全部選擇在耕地里埋葬先人。
在遼寧海城市騰鰲鎮,耕地也未能逃脫墳地的「蠶食」。騰鰲鎮一名村民說,「墳佔地」的問題還是有人管的,可是沒什麼用。「每年清明前後,會有執法隊來檢查,最多就是把墳尖削平,執法隊走了村民就填兩鍬新土繼續祭拜。」
B. 溫州散墳掃墓違反禁令怎麼處理
當前還沒有明確的處理過程,但是大家都要自覺,因為返鄉掃墓已經導致了傳播,所以請大家務必呆在家裡,不要出來了
C. 農村閑散墳墓集中公墓後剩餘土地怎麼辦
可以通過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該土地的處置方法。
D. 古墓保護措施
古墓葬保護現狀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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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元關林指著介紹,我們怎麼也想不到眼前這一大片長勢茂盛的玉米田下面,棲息著明代一位朝中重臣元守直和他的家族。
8月29日,我們前往海順祥被抓獲的現場。
元關林,這位40多歲的本地農民,現在已經說不清自己到底是元守直第十幾代後裔了。他是我們此行的帶路人,也是海順祥發案當晚的目擊者和舉報人。
被海順祥等人盜掘的古墓葬名為元家墳古墓葬,位於豫北的湯陰縣菜園鎮西河村村西。墓主元守直,據《湯陰縣縣志》記載,曾為明代禮部尚書,元家墳就是以元守直墓為主的元氏家族墓群,距今已有500多年。
由於連日陰雨,通向農田深處的小路根本走不了機動車。順著泥濘的小路走進農田深處,古墓葬就在我們腳下的什麼地方,當年宏偉的地上建築早已不見蹤影,只有路邊殘留的石人、石虎、石馬還能隱約表露這位朝中重臣曾經的顯赫與風光。墓群原來佔地近百畝,在「文革」時期遭到嚴重毀損,後來被平整後成了農田分到各家各戶。
元關林逐漸擺脫了初見面時的拘謹,與同行的菜園鎮派出所孟所長向我們講述起案發當晚的情形。
2003年7月30日晚11時左右,元關林和另外一位村民趁著夜色「到墳上去看看」。之所以那麼晚了還去看看,是因為元關林等村民在此之前就發現曾經有可疑的人到附近轉過(後查明,海順祥等人作案前去「踩過點兒」)。如今,在西河村裡居住的元姓人家有十幾戶,都是元守直這一脈的後裔。元姓人在發現祖墳面臨被盜掘的危險後,自動組織起來每晚輪流「去墳上轉轉」,以盡後輩之責。
當晚,元關林兩人在走近墓址時,發現前面有手電筒的光在閃動。二人躡手躡腳地走近,發現玉米田裡人影閃動,有六七人之多,並在路邊一棵樹下發現了探鏟、雷管等盜墓工具。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元關林他們悄悄離開,在南側一條稍寬的路上發現了一輛「三碼」(一種機動三輪車)。他們推測車是犯罪分子的,見車上沒人,就放掉輪胎的氣,並順手藏匿了犯罪分子扔在車上的衣服,隨後迅速返回村中報警。據我們推算,墓葬離村西口不過十幾分鍾的腳程。
接警後,當晚值班的孟所長帶了五六名民警趕往西河村。菜園鎮和西河村毗鄰,從派出所驅車到村口用不了10分鍾。到西河村後,幾名民警在元關林等的指引下,悄悄靠近發案現場。那季節,玉米顆子長得挺拔旺盛,正是「青紗帳里游擊健兒逞英豪」的時候。孟所長介紹,逼近現場的民警和盜墓分子不期然碰了個面對面,雙方一下子都愣了。過了幾秒鍾,孟所長突然向其他人喊:「動手!」這一聲驚醒了所有的人,犯罪分子藉助青紗帳的掩護四散逃竄,離民警最近的海順祥被當場抓獲,其他人逃逸。當時是7月31日凌晨。
今年1月初,湯陰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龐渭軍向法庭提交了安陽市文物局文物鑒定小組對元家墳古墓葬的鑒定意見。該意見稱:「湯陰菜園鎮西河村西之墓地系明代禮部尚書元守直之父元寅及其家族墓群,現存神道碑及石像生等地上文物,該墓地系重要的古墓群,且有歷史及考古價值。」
龐渭軍依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之規定指控海順祥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1個多月後,湯陰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海順祥犯有盜掘古墓葬罪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一審後,海順祥上訴至安陽市中級法院。近日,安陽市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此消息被據新華社報道後,先後被中國網、搜狐網、國際在線等多家網站轉發。
對於該案在網路和社會上受到的關注,無論是元關林、菜園鎮派出所民警還是該案的辦案人員,都表示非常驚訝。
元關林一直念念不忘的,是尚未歸案的海順祥同夥,而且,讓他和孟所長最擔心的是,最近一段時期又有可疑人在附近出沒,元家人自發組織的「巡邏」仍在繼續。
古墓葬保護任重道遠
河南地處中原,作為我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時間長達2200多年,地上地下遺存極為豐厚。據不完全統計,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河南境內出土的數十萬件文物中,有大量的具有很高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珍貴文物,有的堪稱國寶。特別是清理古代墓葬逾萬座,出土各類文物數十萬件,如朴實無華的陶器、威嚴霸道的青銅禮器、寒光閃閃的兵器、富麗華貴的瓷器、細膩溫潤的玉器、厚重蒼老的鐵器、光彩耀眼的金器、晶瑩剔透的水晶……重現了人類藝術發展歷程和歷史、文化、經濟、政治及宗教等社會構架的風貌。
然而,河南盜掘古墓葬現象也十分猖獗。僅在安陽,除湯陰縣元家墳盜掘案外,另一起古墓盜掘案近日由安陽市殷都區法院審結。庭審查明,被告人何運芳夥同他人在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陽殷墟保護區內多次盜掘古墓。僅在該區內的花園庄村西北一地就盜掘大量青銅器,並以16萬元的價格賣出。法院依法判處何運芳有期徒刑十二年。據介紹,凡是被列為縣級以上政府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多數都有盜掘現象;凡是有古墓葬的地方,都有盜掘者虎視眈眈的目光和幽靈一般的身影。
據辦案人員介紹,受「要想富,挖古墓」的利益驅動,這些盜墓者由過去一把釒矍頭、一把鍬,逐漸發展到用炸葯炸、推土機推的團伙性盜挖大型古墓群。他們的作案設備先進,從照明、通風、勘探、交通、通信等各種設備應有盡有,且手段隱秘,危害性極大。2000年下半年,犯罪分子黃小軍和李梅生,糾集10餘人,在虢國墓地挖通一條近300米的地道,把地道出口准確挖到了3座虢國貴族墓葬的中心,盜走數百件珍貴文物。經文物專家鑒定,在查獲的文物中有國家二級文物19件,三級文物60件,一般文物177件。更有甚者,有的犯罪團伙實行「挖、運、賣」一條龍,非法倒買倒賣從古墓葬里出土的文物,由此帶來的古墓葬保護問題形勢嚴峻。
在河南省文物局,文物處負責人分析了造成古墓連連被盜掘的主要問題:一是被盜古墓大部分都是一些在施工中發現的古墓,盡管國家有規定,凡在施工中發現的古墓,施工單位都應該進行保護,並報告文物部門,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執法配套措施,再加上一旦將發現的古墓報告文物部門,施工單位就會因停工而影響工期或受到經濟損失。所以,施工單位常常發現不報,甚至自己偷偷盜挖。二是一些盜掘古墓的專業村、專業戶,他們或三個一群,或五個一夥,採用先踩點,而後實施盜掘的方法,對古墓進行破壞性盜掘,盡管司法機關進行了嚴厲打擊,但是利慾熏心,他們往往甘冒風險,文保部門也防不勝防。三是古墓大都在野外,無法實現有效的看護。過去,對古墓的管理主要靠村來管理。但是隨著村裡工作重心發生轉移,造成對古墓的管理在農村出現空當。特別是近幾年,文物部門採取出錢僱人看護,但由於報酬較少,看護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猖獗的盜墓現象起不了多大的制約作用。
古墓被盜掘後,不僅使珍貴的文物流落他鄉,而且還會破壞古墓葬本身所具有的文化科研價值,其損失無可估量。
為了加強對古墓葬的保護,河南也出台了文物包括對古墓葬保護的相關措施。他們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採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文物保護意識。堅持打擊與保護並重的原則,對一些涉及古墓盜掘的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犯罪,還配合公安、工商、海關等部門,嚴厲打擊各類文物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對在古墓保護中成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他們還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科技和經費的投入,確保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墓始終處於執法部門的監控之下,確保有足夠的科技手段和經費投入,為古墓葬保護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撐。
古墓葬是靈魂安息的地方,它隱藏著許多歷史的秘密。願我們的祖先擁有一片安歇的空間!
E. 農村散埋亂葬專項整治
其實最安全最環保的還屬於土葬。人死後還能為植物做一點貢獻。百年後,所有的東西都化為烏有。
F. 國家散墳整治和殯葬管理投訴
對於目前來說首先國家都是比較實行火葬其次對有相關的散粉整治和殯葬管理的投訴你可以撥打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
G. 遷移墳墓有什麼講究
擇日要有兩個條件:一,墳山的坐向。二,死者的出生年月日時(俗稱「仙命」)。只有知道這兩條才能避免擇出來的日子與墳山及仙命相沖撞而出凶禍,並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貴人及福祿調出來(從選擇出的年,月,日,時的天乾地支里表現出來),以使死者享安寧,生者獲富貴。但如果實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則按「蒙攏大吉」下葬。而墳山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則就不須要擇日了。
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決不能草率,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義你在當地找一位正統傳承的風水師主理。各地都各地的風俗習慣,入鄉隨俗。
四、安葬, 安葬之前要讀破土文與立契文(略)。一般在沒有起靈前,墓地已有人打好墓穴,在打墓時,多給打墓人帶些吃的,讓打墓人吃飽喝好,取義為「寶墓」。
五、一定要選黃道吉日吉時,七不出八不葬,尤其是十七、十八更不能下葬,一般都忌諱雙日下葬,遇到特殊情況,風水師也選不出好日子。不得已非要急著下葬的,可使用「禳鎮重喪法」,用白紙造函一個,用黃紙硃砂書寫四字、置於函內,放在棺上,也可手拿。書寫完畢在下葬時與棺材一起埋或火化。
H. 移祖墳要注意什麼
遷墳的九大注意事項:
第一,起墳時(動土)要擺案上香,祭祖燒錢,禱告先祖所遷原因、地址,祈求先祖對後人的祝福護佑之詞等。
第二,遷墳的過程在時辰上以不過午時最利,以免午;時的陽氣灼傷屍骨。如先祖人數過多,可以在午時停止起屍骨,同時用黑布蒙穴、蓋骨。過午時後再起遷屍骨。
第三,撿骨二次入殮完畢後,必須要將原有墓穴瑩坑,扔與蘿卜一個,銅錢9枚,填充鋪平。破舊棺槨及壽衣等,在填平墓坑後,一共焚化干凈即可,不可帶去新陰宅。
第四,起穴後先祖的屍骨一定要安放整齊,把屍骨的各個關節原位安放,如有遺失的指節要仔細翻土查找,以免對後代子孫帶來肢體上的傷害。遺骸的手腳骨和膝蓋骨一定要按正常生理結構擺放,不得前後左右調轉。不然則如同先人手腳被捆、屈膝下跪,後人必定霉運,不出興旺發家之人。
第五,下葬排列要有主次之分別:即東為上位,西為下位;東北為上位,西南為下位;北為上位,南為下位;西北為上位,東南為下位;(按後天八卦陽性位為上位記)。如一夫兩妻下葬應夫在上位,先妻次位,後妻又次位;
第六,挖墳的頭三鍬土,必須由先人的兒子或孫子親自動手。如無兒孫,則需全福人代替。
第七,在先人遺骨即將出土時,必須由先人女兒或孫女撐起黑傘或蘆席1領,遮擋陽光,不可讓陽光爆嗮先人遺骨,以免先人魂飛魄散,不得輪回。
第八,由長子手持靈頭幡,摔喪盆,攜男眷走在靈前,女眷則坐車跟在靈後,棺上罩以棺罩。由八、十六、二十四、三十六人將靈柩抬至墓地,葬入事先由陰陽先生擇時辰挖好的墓穴中,用土掩埋出墳頭,將長子所持靈頭幡插在墳頭上,並將紙糊的金銀庫在墳地焚燒,供死者在陰間受用。
第九,凡是下葬不滿一年的新墳是不可以遷葬的。如果一年之內遷葬,則會造成家裡有人死亡的現象發生。
I. 墳墓安葬有哪些規則
因陰宅的重要性大於陽宅,所以對陰宅的安排有一系列的規則:
1、安葬一定要迎山立向,迎水立向。男材在上首,陰材在下首。怎樣分辯上首與下首呢?
上首在左邊,下首在右邊。這個由人站立面朝某方而定。但是,人面不宜朝東北、西北和正北,這三個方向是冷向,不宜應用。如果東北、西北有大水之地可用,這個叫做槍環水地,可用,用之不凶。如無水之境千萬不用,用叫冷向,必凶。
2、安葬的棺材應是單向,不能用兼山向。
3、一男雙妻葬法(並葬):
男在上首,下首為長妻,再下道為次妻,用之不凶,照樣並葬。
如並葬的地量不足,千萬不要並葬,不能藏葬,更不能分裙葬。所謂分裙葬,就是男女材小頭分開(不靠攏),也叫做大頭靠攏,小頭不靠攏。千萬不能葬,如葬必傷主家人口。
4、材底有材不可葬
安葬如遇材底有材,堅決不安葬,重新選新地形。如葬不叫材堆材,而叫天誅地滅。會傷地師,不傷地師,會傷主家人口。
5、不要在人家墓前安葬
安葬如在人家墓前,決不葬。這叫調人家風水,會傷人家人口的。這叫地師沒眼晴,亂用地,後葬人家優,先葬人家憂愁,眼晴出瞎子,千萬注意。
6、安葬應理:
祖父母的墓未並葬,父母的墓一般不可並葬。
父母的墓並葬,觀地形優次。如陽墓地形優於陰材,就陽並葬;如陰墓地形優於陽材,就陰並葬。不可言論,陰材一定要就陽材。優次決定不可違之而用,千萬千萬。
不管材之好壞,材一移後,將原材底血土挖一尺五寸深 全部移入新井底下,然後放材。
好材將底土移入新井中,如次材拿不上手,發現屍骨亂堆,一定將屍骨拾齊移走,到新井中,一定要將屍骨要放好,頭骨放在頭部,足骨放在足部,其於骨骼放在中間。
說明一下,原材材下血土移走一定用笆斗存放挑入新井中,不可在途中散撒。如撒下這些土會受日曬夜露或淺踏,說實話,對不起祖上骨血肉身,其次用笆斗存移時,要用東西將笆鬥上面遮好,也不許太陽曬及風吹。因為土中為親體血肉,能讓日曬風吹嗎?如果親人在世,他的血肉下人該怎樣愛護呢?
在移屍骨時,一定要請死者的弟兄或表兄弟即平輩之人去拾屍骨,去安放,他的下人無權隨便拿取安放。此人在世時,下人只有孝敬奉養權,是不得摸他的骨骼的。
如你按理辦就是一個孝子,狂者就是一個逆子,切記按理辦。
不管男女陰陽材並葬,材底部一定要相平,不許陽高陰低。如果此二老有兒孫,無女兒,千萬相平,不可亂埋。如果此二老無兒孫有女兒,那麼陰材底部可以高於陽材一些,但要女兒出喜錢,包女兒發福。
一般不許隨便遷墓。古人雲:「富不遷墳,窮不射門(置門)。」
7、如果發現墳墓無故自陷,草木枯死,出現淫亂風聲,六畜死絕,男女忤逆,顛狂劫盜,刑傷人口,婦人不孕,家財耗散,官司不休,人命盜賊,宜速遷之。
8、安葬從權法
擇大寒節五日後,立春節之前,乃新舊歲官交承之時,先擇日破土,又擇吉日安葬,如開山立向,不忌年月日時克山家,更不忌太歲日家諸凶神殺,就立春前謝墓,或於來年寒食節後清明節內,用人夫工匠,盡一日之內,加土謝墓,則無禁忌。
設從權之法:如遇貧乏之家,或死於四、五月或六、七月炎蒸酷熱之天,衣食尚且不足,棺木自然薄削,臭穢莫堪,豈可停,必致敗害,故不得已,從權葬之,術士宜諒。喪家稍有力者,則抬出陰幽之所,掘土砂從壓之,使伏土氣,免致敗害。另擇吉日埋葬,使生人致
福,死者得安,乃術士仁人之心,亦喪家子孫之幸也。
9、乘凶葬法
如死者三日之內,或七日或旬日之內,擇日安葬,不忌年月諸凶,不須昭告地,斬草名曰盜葬,當日清早開壙,盡一墓亦可。
10、地理七山不葬
一不葬童山;二不葬斷山;三不葬石山;四不葬過山;五不葬獨山;六不葬逼山;七不葬側山。
《青烏先生葬經》曰「童斷與石,過獨逼側,能生新凶,能消己福。」注曰:「舊說:不生草木曰童,崩陷坑塹曰斷。童山無衣,斷山無氣,石則土不滋,過細勢不住,獨山則無雌雄,逼山則無明堂,側山則斜欹而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