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治理
A. 每天那麼多走私丶能治理一下嗎
B. 如何發揮各級政府在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中的基礎作用
傳統意義上的人力資源部門主要從事招聘、培訓、員工發展、薪金福利設計等方面的工作,隨著現代企業對人力資源部門工作要求和期待的提升,部門角色的轉變逐漸具備了外在的條件,這與人力資源部門本身不滿足於單純的行政管理職能相結合,使得在未來的世紀中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向企業管理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轉變。但著眼於目前的現實,人力資源部門最終完成這種轉變還要有相當長一段路好走。企業的經營管理對人力資源部門要求的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說到底是資源的爭奪、重新組織和利用,在知識經濟的時代,在企業的眾多資源中,人做為一種資源的重要性越來越引起重視,任何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優秀的人力資源和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如何為企業尋找合適的人才,留住人才,發展人才,為組織保持強勁的生命力和競爭力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成為人力資源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在這種背景下,如果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仍是僅僅停留在「以人為本」,「人盡其才」這樣傳統的口號下顯然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話。如果把大部分時間都用於日常性事務的協調和處理,而根本沒有時間來研究和預測、分析、制定計劃來解決企業的根本問題,這樣的人力資源部門自然是仍無威信可言。人力資源的從業人員只有對企業存在的問題、發展方向、面臨的挑戰和機遇有清醒的認識,才有可能為各業務職能部門提供有益的幫助。人力資源戰略的制定,應以企業總體的發展戰略為指導,以遠景規劃所規定的目標為方向。也就是說,在確定人力資源發展戰略時,首先必須清楚企業的遠景規劃和戰略目標,然後再確定人力資源發展戰略,人力資源戰略作為企業發展總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實現企業發展的總體戰略起著巨大的支持和推動作用。人力資源部門「尷尬」:在許多人的印象中,人力資源部是既不懂技術、又不懂管理的,他們甚至也不用關心企業業務的發展狀況,因為這些似乎都與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什麼關系。大部分的人力資源經理將大部分的精力放在行政事務上,只是用了相當少的時間從事戰略性人力資源的規劃上,而用於人力資源咨詢和技術應用和開發上的時間就更少了,這與人力資源的發展趨勢上有相當大的差距。人力資源部門在行政事務上的過多投入,有著諸多方面的原因,但這種狀況持續下去的後果就是在企業的運作中處於不重要的地位,影響了人力資源工作在企業管理中作用的發揮,無法樹立起其應有的權威。實際上企業各種目標的實現都與人力資源的工作息息相關,比如說企業的財務目標,在進行財務分析時,要分解出成本、技術、效率以及客戶的滿意度等因素,這些都關系著企業的經營業績,無一例外與員工的知識、技能、態度、行為和思想觀念有關,這些都離不開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如果人力資源部門只是被動的執行命令,而在這些方面都提不出建設性的意見,不能幫助業務部門解決實際的問題,人力資源部門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戰略夥伴關系就無從談起。要真正實現角色的轉變,就需要人力資源部門能從企業經營目標的背景下來思考和研究問題,要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影響業績的原因,在公司的高層會議上,能從人力資源的角度提出提高公司業績的建議,而不單單是被動的執行公司的命令,只有這樣,才能使人力資源工作成為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主要力量。角色轉變對人力資源從業人員的要求:從傳統的行政支持轉變為企業經營管理的合作者,要求人力資源部門本身要懂得重點管理的原則,對日常事件能授權則授權,而把大部爭精力放在研究、預測、分析、溝通並制定計劃方面。從目前的趨勢來看,越來越多的行政事務將由專業化的公司來運作比如說員工的招聘、各種培訓、薪資設計等等,這些渠道的出現也為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轉變提供了有利的機遇,做為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關鍵是要能夠有效地駕馭這些資源,從公司發展戰略的高度,選擇有利的資源提供商,提高效率。此外人力資源部門從以往的「行政支持」轉變為「策略的籌劃及執行者」,為業務部門提供增值服務,就需要了解的企業的經營目標,了解各業務部門需求,要多方面了解企業職能、產品、生產、銷售、企業使命、價值觀、企業文化,並圍繞目標實現的高度來設計對員工的基本技能和知識、態度的要求,深入企業的各個環節來調動和開發人的潛能,所以工作是否具有預見性、有無管理技能及對管理的操作能力成為衡量人事經理是否稱職的重要標准。人力資源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量化」人力資源這項管理工作說起來容易真正量化起來卻比較難,即使是在對人力資源管理體制與開發極為重視的國家,長期以來也沒有找至牢固的理論基礎,這一方面是由於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本身並非是一種嚴格的可以量化、容易量化的經濟行為,這使得將經濟學上的原理應用在人力資源工作的量化並找到企業的人力資源功能與企業的最終目標所存在的清晰的關系變得很這困難。雖然還沒有哪一套標准被公推為最有效的評價標准,但人力資源工作做的好與壞還是可以通過幾個指標衡量的,這里推薦幾種方法來量化人力資源工作,這些方面也是衡量人力資源部門優劣的標志。一是員工的滿意率。包括員工對學習培訓、薪金業績的認可和管理及文化的滿意率。二是人員配置包括員工的招聘、內部的提拔及規劃、員工的具體要作職責關系。三是人均產值,好的人力資源工作有助於支持企業高績效的成長。四是資源支持,是否為各業務部門進而為整個公司的發展提供了及時有力的資源支持。未來展望做為企業管理的戰略夥伴,人力資源部門不僅要了解企業的經營、了解業務部門對人才的要求、了解員工的要求,還需要了解客戶的需要。將人力資源策略與企業的經營策略結合起來,去支持企業實現經營目標。具備企業經營的知識可以使人力資源從業人員加入至決策的團隊中,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實務的能力會提高人力資源開發的效益從而有助於提高企業最終的經營業績,具備企業管理能力能夠幫助人力資源從業者實現人力資源管理創新。
C.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的介紹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已經2010年1月2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4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D. 鄉鎮反走私綜合治理屬哪個部門管
走私車,如果是到手的車,開車上路,最大的管理部門應該是交通警察、其它公安部門。海關,稅務,都沒有專門的部門和機構管這個,除非是在海關直接收繳並罰沒。才有可能是海關和稅務、緝私部門管!
E.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協調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預防和打擊走私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條反走私綜合治理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盡其責、企業自律配合、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配合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履行反走私職責。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市、縣(區)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的業務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反走私綜合治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指導、督促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基層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
(三)組織、指導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合行動和專項行動,組織對非設關地重點地區反走私巡防督查,聯合督辦、組織查處跨地區、跨部門走私案件;
(四)組織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調研、收集和分析走私情報資料,並將有關情況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通報有關單位;
(五)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應當確定負責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
第七條經濟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外經貿、工商、海洋漁業、質監、口岸等部門和省港澳流動漁民工作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支持和配合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所需的專項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第二章綜合治理
第十條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核,並建立以考核結果為依據的獎懲制度。具體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科學、動態、有效的進出口企業誠信守法分類管理制度,完善進出口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並引導進出口企業加強行業自律。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預警監測機制,分析預警走私動態,指導有關單位開展預防工作。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反走私綜合治理應急體系,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制定預案,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應急預案,報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宣傳教育,有關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五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走私行為。對舉報者的信息給予保密,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可以建立反走私綜合治理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學者等對有關單位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反走私視頻監控等科技設施和設備,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人員業務培訓,提高預防和打擊走私行為的工作能力。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查處發生在海關監管區外的槍支、毒品等非涉稅走私犯罪案件;配合海關、工商等部門依法履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職責。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工商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執行進口固體廢物的加工利用備案制度和污染環境舉報制度。
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部門查獲的走私廢物處置過程的監管,建立走私廢物處理的備案制度。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海洋漁業等部門和省港澳流動漁民工作機構,應當在各自職權范圍內,支持和配合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管理,預防和打擊利用各類交通運輸工具進行走私行為。
第二十一條經濟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工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開展商品流通領域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依法查處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走私成品油、汽車及其零配件、電子產品、化工原料、冰凍類產品、舊衣物和香煙、酒類等貨物的集散地和經營場所。
第三章聯合緝私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定期召開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席會議,總結反走私綜合治理階段性工作情況,分析走私動態,研究部署反走私綜合治理具體措施,協調解決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聯合行動和專項行動。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反走私區域合作,加強情報互通和信息交流。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毗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交流合作。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建立反走私督查工作機制,組織海關、公安和工商等部門聯合督查走私、購私、販私案件。
第二十六條沿海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基層反走私巡查工作機制,重點地區可以組建巡邏督查專業隊伍,協助配合海關、公安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非設關地反走私重點地區的巡查。
第四章協調處理
第二十七條各行政執法部門查獲的依法由海關管轄的涉嫌走私案件,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移送海關處理。對案件管轄有異議的,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如無法達成一致,由異議各方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協調處理。
第二十八條移送海關處理的涉嫌走私案件,移送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海關查處涉嫌走私案件中需要交由地方有關部門處理的貨物、物品,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
第三十條各行政執法部門在非海關監管區查獲現場無所有人的應稅應證進口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經認真調查未能查清所有人、未能取得貨物涉嫌走私入境證據的,應當通知貨物存放場所的管理人員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開列物品清單,由參與處理的人員和其他見證人在物品清單上簽字,並交由當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協調處理。
當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反走私綜合治理機構應當發布期限為六個月的認領公告。物主在公告期內持合法證明認領的,應當及時退還;公告期限屆滿無人認領的,移交財政部門依法處理,所得款項存入財政專戶,並接受同級審計部門的審計及省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的監管。
以下物品可以按照規定先行處理,所得款項存入財政專戶:
(一)危險品;
(二)鮮活、易腐或者易失效物品;
(三)易貶值物品;
(四)其他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在非海關監管區查獲的非涉稅走私物品的處理,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在商品流通領域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以營利為目的,為經銷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提供倉儲、運輸及其他便利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0元。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本行政區域內走私活動嚴重,發生重大、特大走私販私案件,影響惡劣的;
(二)未能通過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考核的;
(三)未能妥善處理暴力抗拒緝私或者阻撓緝私等突發事件的;
(四)泄露舉報者信息的;
(五)其他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所稱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是指未能提供進口手續、合法經銷單位的發票或者合法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貨物、物品。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實施。
F. 對金三角毒品走私採取了哪些治理措施 最好具體一些,非常感謝~~
找緝毒部門聯系下。
縱橫法律網-新疆梨城律師事務所-肖剛律師
G. 遼寧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怎麼樣
遼寧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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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走私的預防對策
走私犯罪是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要從根本上遏制走私犯罪,就必須動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動員全社會力量,實行總體作戰,依靠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專業執法隊伍和廣大人民群眾,全面治理走私犯罪。綜合治理是中國預防、減少一切犯罪的有效對策,通過對走私犯罪原因的分析,走私犯罪也是多層次,多環節的原因導致的復雜現象,要有效控制走私犯罪,必須將這一現象作為一個系統,實行綜合治理。
隨著打私鬥爭的深入,中央的全社會反走私綜合治理格局已經確定,這就是:「黨政統一領導,打私辦監督協調,部門各盡其責,企業支持配合,群眾積極參與,上下齊抓共管,加強法規建設,輿論引導,嚴格管理」。就當前形勢而言,在有效地遏制走私活動方面,我們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
加速發展國內經濟,適當放鬆外貿管制國家之所以實行對外貿易管制,歸根結底目的還是為了維護本國利益,其中最為核心的還是經濟利益。放鬆外貿管制的主要內容是因勢利導,確定合理稅率。制定關稅稅率時,應從有利於緩解走私的角度加以考慮,合理的稅率對走私分子才有遏製作用。稅率過高,不僅國家收不到稅,更使走私分子在高倍率經濟利益驅動下,甘願冒著「殺頭的風險」走私。可以認為,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內經濟的健康發展和對外貿易的放寬,走私犯罪的逐漸減少將是必然的。
提高國內企業競爭能力,縮短商品價格差距前面分析已經述及,國內外商品差價懸殊,是走私犯罪存在的內在原因之一,國外一些產品通過走私渠道進入我國,有其一定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是,如果我們提高了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則能通過縮短商品差價和質量差距途徑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走私行為。我國近幾年一些國內產品不斷增強競爭力的事實,已經證實了這一點。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產品質量的提高,價格的降低,會使走私分子「無利可圖」,進而使走私行為的減少成為可能。
加強監督,削弱、限制地方保護主義反走私
提高對單位走私的控制能力由於中央與地方的利益沖突,又允許展開競爭,地方保護主義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某些地方對走私犯罪活動的縱容是當地走私犯罪活動長期猖獗的主要原因,要消除地方保護主義,一方面應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監督,建立健全制約機制,尤其是強化外貿活動中的制約機制;另一方面,適當擴大地方自主經營權,緩解地方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消除其以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的心理,從而減弱地方保護主義,單位走私嚴重的局面也將能得到很大的改觀,地方對其他走私犯罪活動打擊不力的情況也將不會存在,這樣走私犯罪得以存在的條件也將大大減弱。
加強緝私隊伍和裝備的建設中國緝私能力相對較弱,許多走私案件未被查獲,助長了走私犯罪的氣焰。緝私是反走私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加強緝私工作,提高走私案件的查獲率,可以有效消除走私分子的僥幸心理,減少走私犯罪。要提高緝私能力,首先要保證緝私人員的數量,解決許多口岸緝私力量不足的狀況;其次,還必須提高海關等機構緝私人員的素質;第三,加強緝私裝備建設;第四,完善管理機制,協調各緝私部門的關系,使緝私工作進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改變我國公安,海關,工商,邊防,稅務,漁政,民兵在緝私工作中各自為戰的局面,使我國整體緝私能力迅速提高。
非緝私機構的管理人員共同參與加強對船舶、港口、碼頭的綜合治理。大宗貨物通過船舶走私入境,是近幾年走私犯罪的基本特點,加強對船舶、港口、碼頭的管理,便抓住了遏制走私的關鍵,這就要求充分發揮緝私機構以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作用,為此,有關部門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建造漁船和交通運輸船舶時,任何單位及個人應按照規定報警漁業或交通主管部門批准,船檢部門要按有關技術指標嚴格把關。
反走私
2.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對於「三無」船舶,要堅決清理取締。
3.加強對港口和碼頭的管理。
整頓國內市場,堵住走私犯罪後路在中央提出的「海上抓,岸上堵,口岸查,市場管,處罰嚴」這五項反走私工作方針中,加強市場管理是重要的一個環節和一項對策。加強對國內市場的管理,使國內市場規范化,有序化,是斷絕走私犯罪分子來源,堵住走私犯罪分子貨流,從而控制和預防其犯罪實施的一項有效措施。
加強對走私案件的司法處理對犯罪分子的司法處理。離不開刑事制裁。雖然刑事制裁不是對付走私犯罪的唯一手段,甚至不是主要手段,但其預防,減少犯罪的作用是不能忽視的。尤其對於走私罪,社會公眾包括走私分子本人對於走私行為的犯罪感相對薄弱,這樣,輿論的譴責,社會的監督和教育等許多對其他犯罪具有重要遏製作用的社會因素在走私犯罪面前顯得軟弱無力。刑罰既有威懾功能,又有教育功能,通過刑事制裁表明國家和社會對犯罪行為的否定評價,對於走私犯罪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I. 東莞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怎麼樣
東莞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東莞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更多信息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