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管理辦法
⑴ 創新社區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社區建設的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居民
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物質和文化內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質量和文明容程度,把為社區居民和單位服務作為社區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擴大民主,社區自治
科學合理劃分社區,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現社區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資源整合,共駐共建
整合社區資源,充分調動轄區單位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共駐社區、共建社區、共享社區資源的良好態勢。
責權統一,管理有序
健全社區組織,明確職責和權利,依法加強管理,寓管理於服務中,逐步增強社區凝聚力。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
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勇於創新,培育特色,樹立典型,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社區建設的發展目標。
社區建設內容介紹:
社區建設指的是一種社區工作,是指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會力量,利用社會資源,強化社區功能,完善社區服務,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政治、經濟、文化、環境協調和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社區成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過程。社區建設是一項新的工作,大力推進社會建設,是我國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面向新世紀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途徑。
⑵ 如何推進社區管理與服務創新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找准切入點、運用結合點、把握著力點,抓住著重點,千方百計解決影響社會和諧德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一)要加強社會矛盾化解,有力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相關制度。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定期報告、
協調會議、首問負責制等制度,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要堅
持以人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變、重大項目引進、重要活動舉辦等重大決策之前,充分徵求群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增加透明度,減少因決策不當帶來
的社會各方的利益沖突。三是健全完善調處機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健全完善鎮(街)調解中心和村(居)調處工作站的組織體系建設和各項制度建設,運
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形式,及時有力地化解和處理矛盾糾紛,嚴防其升級、激化或轉化。四是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僅
要進行經濟效益評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看能不能幹五是建立積極預防穩妥處置社會公共危機事件機制。加強預防、穩妥處置。六是健全完善處
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快速有序反應機制,防止和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制定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處置穩妥有效、協調有序。
(二)要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整治,實現社會平安和諧。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排查整治,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改善民生、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
(三)要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現人口的有序流動。如何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隨著新的戶籍管理規定出台,就需要我們探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辦
法。一是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不僅是人口問題、經濟問題,同時也是
社會問題、政治問題。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以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以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
為目標,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的流動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體制機制,
努力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親情化服務,人性化管理,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住房保障等方面與本地居民享有平等
權益。二是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管理的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促進發展」的
根本要求,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擺上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的重要議程,著力鞏固各級管理體系;完善各級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定級定編的專
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三是以出租屋為重點,強化暫住登記,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抓手。
(四)解決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能力。我國社會正處於前所未有的深刻社會變革中,社會生活多樣化、多元化、多變化的特徵日益凸
顯,出現了一些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階層。在當前新的形勢下,解決好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管理服務能力。一方面,要加強境內社會
組織。對境內社會組織,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並重的方針,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執法監督。明確有關部門管理、監督職能,明確社
會組織開業條件、審批程序、職責任務、活動宗旨,規范其行為。
(五)加強基層墓礎建設,全面夯實基層基礎。一是進一步加大平安建設的經費投入。要將平安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證綜
治各項工作和平安建設的順利開展。二是健全完善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市區、鎮街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和工作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市區綜治辦和鎮、街
道綜治辦有足夠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鎮(街)綜治工作中心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居)綜治工作站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站建設和村(居)
委會、治保會、調解會,以及基層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設,確保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運行正常。
(六)發揮綜治委成員作用,積極推進齊抓共管。要落實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工作目標管貴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要建立和完善綜治委各成員單位以及綜治委「五個
專門工作小組」綜治工作述職報告制度、聯絡員制度、平安創建聯系點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促進綜治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增強參與社會治安綜
合治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http://www.huaanzn.com/NewsOpen.aspx?id=688
⑶ 結合材料,運用政治生活知識分析,該社區的做法是如何促進社區治理能力現代化的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鄉社區又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記者特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就實現社區治理現代化的路徑、方法作出探討。
記者: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意見》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目標指引下,各地在社區治理創新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但也面臨一些困境。請問目前在社區治理方面面對的主要挑戰是什麼?
張雷:
總體上來看,我國城鄉社區治理還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社區治理過程中居民參與的能力和熱情還有待提升,社區服務有效供給能力不足,社區文化特別是先進文化的引領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者依法辦事的能力還有待提升,社區工作者的矛盾預防化解能力和信息化應用能力也需要不斷提高。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社區人居環境(特別是城市社區)總體上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改善,但是環境質量和舒適度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很多地方政府推進社區減負增效的力度不夠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下更大的力氣、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來加以解決,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要發揮廣大居民的內生動力,著力提高居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孫炳耀:
多年來,社區建設的工作重點主要在改善服務設施,開展居民服務,專業社會工作在社區則重點關注對困難人群的服務。貫徹《決定》精神,應更加關注社區生活秩序。專業社會工作在其中可以有所作為,例如運用心理輔導專業技能參與居民糾紛調解,開展司法社會工作服務;對困難人群的服務,也要注意心理干預甚至行為干預。要實現這個目標,關鍵在於要進一步促進居民參與,例如近年來一些地方探索發展居民「信息員」,對涉及社區治理的事件進行監督。《決定》提出城鄉社區治理要「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這也是進一步強調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強調對擾亂秩序的行為進行監督。
記者:
《決定》強調黨的領導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社區治理也要進一步發揮黨的領導作用。請談談如何在城市社區這一平台上更好地以黨的領導凝聚治理合力,發揮統領作用?
張雷:
要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責主業,做好「社區黨建+」,也就是進一步拓展「三社聯動」的內涵和外延,以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治理的高質量發展,城鄉社區居(村)委會與轄區單位要實現資源共開展自治活動,及時幫助解決基層群眾自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也需要向城鄉社區延伸,切實解決居民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提高居民群眾的獲得感。
孫炳耀:
社區黨建要有新的突破,不僅要做好黨員的工作,更重要的是發揮黨的作用,與社區居民自治結合起來,與社區社會工作結合起來。這要求有觀念創新,拓展社區黨建的思路。群眾路線是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法寶之一,社區黨組織應將這一理念引申應用於社區,將視野和工作對象擴展到社區居民,與居民自治組織共同做好社區治理。在城市,專業社會工作進入社區開展服務已很普遍,許多地方在基層建立了社區工作站以及其他形式的專業社工機構,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並與居民自治相結合。社區黨組織應當利用這個工作基礎,像社區居委會那樣,與社區社會工作結合起來。
記者:
《決定》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的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為社區治理注入了新的內容,請談談有哪些實現路徑、方法?
孫炳耀:
完善法治保障要求社區治理不僅要按照法律法規開展工作,還應總結多年來的實踐創新經驗,推進社區治理法治建設,這其中規范化是基礎。近幾年來民政部門推進的社區治理和創新服務實驗區所強調的標准化,就推進了社區服務的規范化。完善科技支撐意味著社區治理的科技建設特別是信息化建設將更進一步。我國社區信息化建設已取得很大進步,城市街道普遍建有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網格化管理更是將信息化應用與社區實體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社區信息化應用還在不斷創新,例如前面所提到的「信息員」。了解和掌握社區信息化應用,也是社會工作者進入社區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應當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張雷:
《決定》中提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在社會治理的新格局中,進一步突出強調了要通過拓展居民群眾民主表達渠道的「民主協商」機制來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標,只有通過民主協商提升廣大居民群眾的參與熱情,並將熱情轉化為實際的參與行動,才能真正實現社會治理共同體「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這是實現「有效治理」的重要基礎條件。當前全國各地在智慧城市框架內開展的「智慧社區」建設是通過「科技支撐」加強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通過社區「智慧黨建」,流動黨員的管理和黨員活動這個困擾多年的問題得到了很好解決,這正是科學技術這個「第一生產力」發揮神奇作用的結果。
記者:
如何將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的探索成果、經驗更好地推廣運用到不同地區、不同發展情況的社區治理實踐中去?
孫炳耀:
總結創新經驗容易出現兩個誤區:一是傾向於拔高以至於要做成「模式」;二是強調工作成果,忽視分析所需的條件及工作方法和機制,讓學習者能看到其中的成績,但不知如何作出這樣的成績。因此,加強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經驗推廣工作,首先應做好經驗研究。可借鑒項目管理的思路,將實驗區所開展的工作分解為各個事項,選擇其中效果好的,分析其中的投入,還應借鑒社會學特別是人類學的方法,分析事項運作的機理和方法。這樣就可以從中選擇效果好、成效比高、在一定條件下能實現的事項作為推廣的內容。
⑷ 怎樣推進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工作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找准切入點、運用結合點、把握著力點,抓住著重點,千方百計解決影響社會和諧德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一)要加強社會矛盾化解,有力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相關制度。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定期報告、
協調會議、首問負責制等制度,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要堅
持以人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變、重大項目引進、重要活動舉辦等重大決策之前,充分徵求群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增加透明度,減少因決策不當帶來
的社會各方的利益沖突。三是健全完善調處機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健全完善鎮(街)調解中心和村(居)調處工作站的組織體系建設和各項制度建設,運
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形式,及時有力地化解和處理矛盾糾紛,嚴防其升級、激化或轉化。四是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僅
要進行經濟效益評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看能不能幹五是建立積極預防穩妥處置社會公共危機事件機制。加強預防、穩妥處置。六是健全完善處
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快速有序反應機制,防止和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制定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處置穩妥有效、協調有序。
(二)要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整治,實現社會平安和諧。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排查整治,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改善民生、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
(三)要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現人口的有序流動。如何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隨著新的戶籍管理規定出台,就需要我們探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辦
法。一是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不僅是人口問題、經濟問題,同時也是
社會問題、政治問題。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以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以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
為目標,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的流動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體制機制,
努力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親情化服務,人性化管理,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住房保障等方面與本地居民享有平等
權益。二是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管理的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促進發展」的
根本要求,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擺上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的重要議程,著力鞏固各級管理體系;完善各級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定級定編的專
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三是以出租屋為重點,強化暫住登記,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抓手。
(四)解決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能力。我國社會正處於前所未有的深刻社會變革中,社會生活多樣化、多元化、多變化的特徵日益凸
顯,出現了一些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階層。在當前新的形勢下,解決好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管理服務能力。一方面,要加強境內社會
組織。對境內社會組織,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並重的方針,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執法監督。明確有關部門管理、監督職能,明確社
會組織開業條件、審批程序、職責任務、活動宗旨,規范其行為。
(五)加強基層墓礎建設,全面夯實基層基礎。一是進一步加大平安建設的經費投入。要將平安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證綜
治各項工作和平安建設的順利開展。二是健全完善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市區、鎮街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和工作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市區綜治辦和鎮、街
道綜治辦有足夠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鎮(街)綜治工作中心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居)綜治工作站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站建設和村(居)
委會、治保會、調解會,以及基層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設,確保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運行正常。
(六)發揮綜治委成員作用,積極推進齊抓共管。要落實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工作目標管貴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要建立和完善綜治委各成員單位以及綜治委「五個
專門工作小組」綜治工作述職報告制度、聯絡員制度、平安創建聯系點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促進綜治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增強參與社會治安綜
合治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⑸ 如何搞好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
改善民計民生,發揮社會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
保障社會底線公平和增進國民福利是時代賦予的最緊迫任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務。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緊緊圍繞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從改善民生入手,切實構築底線公平。要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調查、認定、審核、資金發放等工作,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其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困難群體基本生活。要制訂社區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小組和應急小分隊,組織相關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切實增強社區災害應急處置及防災減災能力。要加強轄區內流浪乞討人員勸導和生活救助,引導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時加強轄區內精神病人基本情況調查,逐一建卡立檔,強化監管,確保管控萬無一失。要大力組織社區黨員、志願者「攀窮親」、「結窮對」、「幫窮戶」,對社區困難群眾進行幫扶。要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搭建社區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強社區扶貧濟困作用。要重視福利彩票銷售,積極配合開展福彩銷售進社區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傳,樹立「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監督保障和工作評價體系,推行「鄉、村兩級聯查聯審制」、「城鄉低保聽證評議制」、「票決制」、監督員制度和資金發放打卡直發制度,進一步細化和規范社會救助的申請、調查、審批、公示等程序,不斷增強社會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會救助工作真正成為陽光操作、對象准確、管理規范、社會滿意的民心工程。
⑹ 推進社區治理創新的最急迫的配套制度有哪些
我國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版期。 新型城鎮化權的深入發展、社會結構的轉型、政府職能的轉變、市場經濟的轉軌以及居民民主意識的增強,在這一系列的背景條件下,對於社區治理的條件越來越高,新的要求也越來越多。 這就需要我們加快社區治理體制的創新,與經濟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協調發展。
規范社區工作日常管理,制定社區工作規則,完善社區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流程、考評及獎懲等制度。
⑺ 如何理解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工作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找准切入點、運用結合點、把握著力點,抓住著重點,千方百計解決影響社會和諧德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一)要加強社會矛盾化解,有力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相關制度。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定期報告、
協調會議、首問負責制等制度,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要堅
持以人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變、重大項目引進、重要活動舉辦等重大決策之前,充分徵求群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增加透明度,減少因決策不當帶來
的社會各方的利益沖突。三是健全完善調處機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健全完善鎮(街)調解中心和村(居)調處工作站的組織體系建設和各項制度建設,運
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形式,及時有力地化解和處理矛盾糾紛,嚴防其升級、激化或轉化。四是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僅
要進行經濟效益評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看能不能幹五是建立積極預防穩妥處置社會公共危機事件機制。加強預防、穩妥處置。六是健全完善處
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快速有序反應機制,防止和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制定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處置穩妥有效、協調有序。
(二)要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整治,實現社會平安和諧。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排查整治,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改善民生、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
(三)要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現人口的有序流動。如何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隨著新的戶籍管理規定出台,就需要我們探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辦
⑻ 怎樣推進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工作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找准切入點、運用結合點、把握著力點,抓住著重點,千方百計解決影響社會和諧德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一)要加強社會矛盾化解,有力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相關制度。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定期報告、
協調會議、首問負責制等制度,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要堅
持以人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變、重大項目引進、重要活動舉辦等重大決策之前,充分徵求群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增加透明度,減少因決策不當帶來
的社會各方的利益沖突。三是健全完善調處機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健全完善鎮(街)調解中心和村(居)調處工作站的組織體系建設和各項制度建設,運
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形式,及時有力地化解和處理矛盾糾紛,嚴防其升級、激化或轉化。四是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僅
要進行經濟效益評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進行社會風險評估看能不能幹五是建立積極預防穩妥處置社會公共危機事件機制。加強預防、穩妥處置。六是健全完善處
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快速有序反應機制,防止和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制定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處置穩妥有效、協調有序。
(二)要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整治,實現社會平安和諧。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排查整治,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改善民生、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建設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
(三)要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現人口的有序流動。如何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隨著新的戶籍管理規定出台,就需要我們探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辦
法。一是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不僅是人口問題、經濟問題,同時也是
社會問題、政治問題。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以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設公用設施等方面,以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
為目標,統籌考慮長期在城市就業、生活的流動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體系。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體制機制,
努力為流動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親情化服務,人性化管理,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住房保障等方面與本地居民享有平等
權益。二是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管理的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促進發展」的
根本要求,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擺上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的重要議程,著力鞏固各級管理體系;完善各級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定級定編的專
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組織建設和機制建設。三是以出租屋為重點,強化暫住登記,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抓手。
(四)解決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能力。我國社會正處於前所未有的深刻社會變革中,社會生活多樣化、多元化、多變化的特徵日益凸
顯,出現了一些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階層。在當前新的形勢下,解決好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問題,提升社會組織管理服務能力。一方面,要加強境內社會
組織。對境內社會組織,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並重的方針,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執法監督。明確有關部門管理、監督職能,明確社
會組織開業條件、審批程序、職責任務、活動宗旨,規范其行為。
(五)加強基層墓礎建設,全面夯實基層基礎。一是進一步加大平安建設的經費投入。要將平安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證綜
治各項工作和平安建設的順利開展。二是健全完善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市區、鎮街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和工作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市區綜治辦和鎮、街
道綜治辦有足夠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鎮(街)綜治工作中心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居)綜治工作站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站建設和村(居)
委會、治保會、調解會,以及基層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設,確保基層政法綜治組織機構運行正常。
(六)發揮綜治委成員作用,積極推進齊抓共管。要落實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工作目標管貴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要建立和完善綜治委各成員單位以及綜治委「五個
專門工作小組」綜治工作述職報告制度、聯絡員制度、平安創建聯系點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促進綜治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增強參與社會治安綜
合治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