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治理的
1. 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什麼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健全的版治理體系、高權超的治理能力,是國家有序運行、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當代中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必須轉化為國家治理的效能。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有利於統籌謀劃各個領域的改革,保證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這個總目標的確立,反映了當代中國發展的要求,是我國改革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達到新的歷史高度的根本標志,為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總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 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什麼意思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
(2)現代化治理的擴展閱讀:
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3. 十九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
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製版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權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4.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包括哪些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版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權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5. 推進現代化治理是我們建設首善之局的什麼
前進方向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同志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我們要從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大意義,以強烈的使命感切實把這一重要任務落實好,力爭在社會治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使社會治理體系基本健全、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社會風險有效化解、社會生態得到優化,確保平安中國建設不斷取得重大進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現代化治理的擴展閱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牢牢把握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不斷創新社會治理理念和思路,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發生,使一系列社會治理難題得到有效破解,平安中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新時代,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進社會治理理念現代化,促進社會治理體系成熟定型,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6. 如何推進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一大亮點,體現了我國對30多年來改革開放經驗的深刻總結,表明了我們黨對政治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入把握。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豐富了國家現代化的內涵,是對改革目標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勢必要求在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重要領域進行突破性的改革。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放在總目標的高度,是對其他各領域改革的高度提煉,只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才能為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和生態文明的建設和發展提供製度保障,才能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治理理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對傳統理論的超越和發展。從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務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靈魂和宗旨,其本質特徵在於政府與社會對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持續互動過程。
1、從治理能力角度看,強調將市場的激勵管理機制以及私人部門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務,強調效率、市場化、競爭性和靈活性。
2、從治理主體角度看,強調「三部門」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場均存在失靈現象,傳統的「二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管理需求。治理主體應具有多元化,政府作為第一部門、市場作為第二部門、社會組織作為第三部門,共同構成治理的主體。
3、從職責許可權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權力機構;市場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權力組織;社會組織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營機構。三者彼此分離又相互依賴。
總之,治理是一個全新的政治理念,它不同於行政和管理,它掌舵而不劃槳。治理與管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區別:
1、主體不同。管理的主體是政府等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可以是公共權力機構,也可以是市場和社會組織。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實際上已經體現了多元主體共治的理念。
2、權力來源不同,管理的權力來自統治階級及國家法律授權;治理的權力來自公眾認可及社會契約,甚至在很多情況下,公民直接行使權力,達到自治的效果。
3、適用范圍不同,管理是一個制度性概念,體現國家意識形態,只適用於政府權力所及領域;治理是一個比政府更寬泛的概念,適用於全社會。
4、手段機制不同,管理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規制為主,強調權力自上而下的運行;治理強調對話、協商、長期合作,強調權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運行。
5、價值取向不同,管理強調的是行政觀、制度觀和責任觀;治理強調民主觀、社會觀和法治觀。
6、達成效果不同,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事務,管理多頭痛醫頭、就事論事,效果往往事倍功半;治理更注重事務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將頂層設計與摸石過河有機結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國家治理體系,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就具體內容,包括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等;就構成要素,包括治理主體、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個方面。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使之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推動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指在新的歷史時期,建構有利於激發社會活力、有利於擴大人民民主、有利於實現公平正義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方面制度和體制機制。它為行政體制改革確立了新的目標願景,是實現以發展為訴求的政治經濟社會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一個良好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至少有以下幾個特徵:
1、國家機制、市場機制、公民社會機制的互相支撐與平衡;
2、法治與德治的有機統一,憲法與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社會契約和價值認同成為公共治理的社會土壤;
3、民主與效率的相互補充與協調,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主體地位,且有利於提高行政與經濟效益。
全面深化改革,解決中國當前面臨的矛盾和挑戰,關鍵要靠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使國家治理體系規范化、科學化、程序化,使國家治理者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制度治理國家,使社會主體能夠積極、有效地參與到國家治理的過程中,最終達到國家、社會、市場三者良性互動的「善治」效果。那麼,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樹立國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思想是行動的靈魂,當前不論是權力機關幹部還是廣大群眾對國家治理的認識還不夠到位,甚至存在很多過時的、不與時俱進的觀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權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會的主人,將行政權力看作是為個人或者小集團謀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將權力的運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習慣以管理者身份干預社會管理的各個層面,缺乏服務意識,缺乏法律與規則意識,習慣以自由裁量權對權力的運用進行界定,習慣於「家長式」管理模式,認為政府或公權部門是唯一的管理者,將公民、市場及社會組織看作被管理者。同時,從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樣存在,遇事找政府成為既定的思維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缺乏參與政治生活、爭取自身利益的內生動力和能力,公民社會的發育仍處在萌芽狀態。
因此,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刻不容緩。就政府而言,必須樹立公共權力觀,充分認識到權力的委託屬性,人民群眾是權力的委託者、監督者、制約者,運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執行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必須樹立法治權力觀,用法律規范、治理和控制國家的權力,做到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必須樹立牢固的服務意識,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做到執政為民、勤政為民。從人民群眾角度而言,必須樹立主體意識觀,認識到自己是權力的委託者,積極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理順各治理主體的協調匹配,正確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關系。
一個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個內部許可權分工合理、職責范圍有限、高效運轉、與市場社會良性互動的政府體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職能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與深化進行了適應性的調整與轉變,從全能型政府到經濟建設型政府再到服務型政府,我國政府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市場經濟的活力不斷得到釋放。然而,傳統的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變,依然採取穩定壓倒一切、發展壓倒一切的管理導向。隨著經濟社會問題的不斷復雜化,國家決策范圍不斷擴大,政府已經無力包攬一切社會事務,政府失靈現象在眾多領域開始顯現。
因此,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職責有限的政府。將市場與社會納入國家治理的主體范疇,建構政府、市場、社會各歸其位,既相互制約又相互支撐的分工體系。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社會主體組織化發展,分散國家治理資源,在多元、集體、互動的治理模式中,解決龐雜、專業的社會問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為創新公共服務管理模式提供堅實基礎。
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進一步創新國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應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學謀劃各個治理領域的改革方案和具體舉措,加強統籌協調,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
四、在具體治理方式的創新上,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思路:
1、契約化與合作方式,轉命令為協商,轉獨占為合作,為權力尋求新的合法性途徑。
2、市場化與競爭方式,轉官辦為民營,轉壟斷為競爭,充分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
3、法治化與服務方式,轉人治為法治,轉管理為服務,讓權力在法律與制度的框架下運行,汲取現代治理的思想精髓。
4、注重信息與科技手段的運用,善於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成果武裝國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減少治理成本。
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必須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從各個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放權於社會、讓權於市場,既是政府轉型的現實任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一個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國家,必將是一個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國家,是一個經濟健康運行、社會充滿活力、人民的創造力得到充分釋放的國家。
7. 怎麼理解國家治理及其現代化
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種強有力的、負責任的和受紀律約束的國家治理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衡量標准至少有這么四條:第一,國家治理的民主化。人民成為國家政權的所有者( 主權在民) ,能夠通過合法的渠道直接地或者通過自己選舉的代表參與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國家治理的全過程,並擁有追究國家政權管理者責任的制度化手段。第二,國家治理的法治化。無論是國家政權的所有者、管理者還是利益相關者參與國家治理的行為,都應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合法理性地進行; 國家公共權力的運行也受到憲法和法律的限制和約束。規則和程序之治代替人治。第三,國家治理的文明化。國家治理中更少的強制,更多的同意; 「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以服務換服從; 更多的對話協商溝通合作,更少的獨斷專行; 「更多地激發權能,更少的排斥和歧視」; 更少的他治,更多的自治。第四,國家治理的科學化。各類治理主體( 上述11 類機構和個人行動者) 擁有更多的自主性,他們履行各自功能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分工程度不斷提高,執政黨和政府行政機關協調其他治理主體的能力和進行戰略和政策規劃的能力不斷提高,形塑各類治理主體互動行為的規則和程序的有效性不斷增強。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建立在政治與行政、政治與法律、政治與經濟、咨詢參謀與政治決斷、國家與社會的相互分離和各類治理主體專業分工的基礎上,同時政黨、政府、法律、市場、社會等多元化的治理機制也得到充分的發展,各類治理主體之間對話協商溝通合作的互動網路高度發達,決策咨詢系統高度發達。
8. 如何理解總目標里的"治理的現代化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是現代國家所特有的一個概念,是在揚棄國家統治和國家管理基礎上形成的。首先,它凸顯了政權的管理者向政權的所有者負責並可以被後者問責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其次,它強調政權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關者等多種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最後,它把增進公共利益同維護公共秩序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實現這兩個目的的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最重要的體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目的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普遍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和實現可持續的穩定。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衡量標准至少有4條:一是民主化。人民成為國家政權的所有者,能夠通過合法的渠道直接地或通過自己選舉的代表參與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國家治理的全過程,並擁有追究責任者的制度化手段。二是法治化。國家政權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關者參與國家治理的行為,都應納入法治化的軌道進行;國家公共權力的運行也應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約束;規則和程序之治要代替人治。三是文明化。國家治理應是「更少的強制,更多的同意」「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更多的對話協商溝通合作,更少的獨斷專行」「更多的激發權能,更少的排斥和歧視」。四是科學化。各類治理主體擁有更多的自主性,他們履行各自功能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分工程度不斷提高,執政黨和政府機關協調其他治理主體的能力、進行戰略和政策規劃的能力不斷提高等。
國家治理體系作為一個制度體系,包括了經濟治理、政治治理、社會治理、文化治理、生態治理、政黨治理等多個領域以及基層、地方、全國乃至區域與全球治理中的國家參與等多個層次的制度體系。結合我們國家的實際來說,國家治理體系實際上就是我國經濟社會管理制度體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也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領域的制度安排、體制機制。治理能力則是我們運用這些制度和機制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繼「四個現代化」後我們黨提出的又一個「現代化」戰略目標,是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
9. 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是什麼體系
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