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對經濟
㈠ 環境污染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事例
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environment pollution:
環境污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地向環境排放超過其自凈能力的物質或能量,從而使環境的質量降低,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生態系統和財產造成不利影響的現象。具體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雜訊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大氣污染是指空氣中污染物的濃度達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壞生態系統和人類正常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對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現象。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的現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物料、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例如,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標准,超種類、超量、超濃度排放污染物;未採取防止溢流和滲漏措施而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致使貨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氣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等等。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環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 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成為世界各個國家的共同課題之一。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 三大危機 : 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 . 人類不斷的向環境排放污染物質。但由於大氣、水、土壤等的擴散、稀釋、氧化還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質的濃度和毒性會自然降低,這種現象叫做 環境自凈 。如果排放的物質超過了環境的自凈能力,環境質量就會發生不良變化,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這就發生了環境污染 。
環境污染有各種分類:
按環境要素分 :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類活動分:工業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
按造成環境污染的性質、來源分:化學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雜訊污染、放射性、電磁波)固體廢物污染、能源污染。
環境污染會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如沙漠化、森林破壞、也會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 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 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 三大危機 : 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 . 人類不斷的向環境排放污染物質。但由於大氣、水、土壤等的擴散、稀釋、氧化還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質的濃度和毒性會自然降低,這種現象叫做 環境自凈 。如果排放的物質超過了環境的自凈能力,環境質量就會發生不良變化,危害人類健康和生存,這就發生了 環境污染 。
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環境污染的防治
每一個環境污染的實例,可以說都是大自然對人類敲響的一聲警鍾。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為了維護人類自身和子孫後代的健康,必須積極防治環境污染。
我國防治環境污染的對策
為了防治環境污染,我國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1983年,我國政府宣布把環境保護列為一項基本國策,提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戰略方針。1994年,我國政府制定了今後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指南——《中國21世紀議程》,指出「通過高消耗追求經濟數量增長和『先污染後治理』的傳統發展模式已不再適應當今和未來發展的要求,而必須努力尋求一條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的、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對滿足後代人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為了做好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努力增強環境意識:一方面要清醒地認識到人類在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往往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另一方面要把這種認識轉變為自己的實際行動,以「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態度積極參加各項環境保護活動,自覺培養保護環境的道德風尚。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很多,其中與生物科學密切相關的有利用生物凈化來消除環境污染和發展綠色食品等。
生物凈化
生物凈化是指生物體通過吸收、分解和轉化作用,使生態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和毒性降低或消失的過程。在生物凈化中,綠色植物和微生物起著重要的作用。
綠色植物的凈化作用
綠色植物的凈化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綠色植物能夠在一定濃度范圍內吸收大氣中的有害氣體。例如,1hm2(公頃)柳杉林每個月可以吸收60kg的二氧化硫。第二,綠色植物可以阻滯和吸附大氣中的粉塵和放射性 污染物。例如,1hm2山毛櫸林一年中阻滯和吸附的粉塵達68t;又如,在有放射性污染的廠礦周圍,種植一定寬度的林木,可以減輕放射性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第三,許多綠色植物如懸鈴木、橙、圓柏等,能夠分泌抗生素,殺滅空氣中的病原菌。因此,森林和公園空氣中病原菌的數量比鬧市區明顯減少。總之,綠色植物具有多方面凈化大氣的作用,特別是森林,凈化作用更加明顯,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屏障。
我國是一個地域遼闊、地形復雜的國家,發展林業有著比較優越的條件,我國古代許多地方都覆蓋著茂密的森林。但是,長期以來,由於人們對森林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如亂砍濫伐、毀林開荒等,使我國的森林越來越少。近幾十年來,我國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目前我國的森林覆蓋率仍然很低,按人均計算,我國是世界上森林最少的國家之一。因此,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從我做起,愛護周圍的一草一木,積極參加植樹造林活動,努力提高我國的森林覆蓋率。
自1978年起,我國先後確立了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資源永續利用為主要目標的十大林業生態體系建設工程。這十大林業工程是:三北(東北西部、華北北部、西北地區)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長江中上游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平原農田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太行山綠化工程;全國防沙治沙工程;淮河太湖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珠江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遼河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和黃河中游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共規劃造林1.2億公頃。十大林業生態體系建設工程的實施,使我國相當大一部分地區的生態環境開始逐步得到改善。
微生物的凈化作用
污染物中往往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土壤和水體中有大量的細菌和真菌,這些微生物能夠將許多有機污染物逐漸分解成無機物,從而起到生物凈化作用。
自然界中微生物的凈化作用
自然界中不同的有機污染物,被微生物分解的情況不同:有些有機污染物比較容易分解,如人畜糞尿等;有些有機污染物比較難分解,如纖維素、農葯等;有些有機污染物則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如塑料、尼龍。
農葯的化學性質一般比較穩定,能夠在土壤中殘留較長的時間。農葯能不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呢?對此,科學家們進行了實驗。他們選取幾種有代表性的土壤,將土壤混合均勻,並等量地分裝在一些相同的容器中。容器分成兩組:一組進行高壓滅菌;另一組作為對照不滅菌。接著,分別向兩組容器內的土壤上噴施等量的「敵草隆」①,然後把兩組容器放入溫箱中培養。六周以後,檢測兩組容器中「敵草隆」消失的情況,發現經滅菌處理過的土壤中「敵草隆」只被分解了10%,而對照組土壤中的「敵草隆」則被分解了近50%。科學家們通過多種實驗得出結論,土壤中農葯的消失,微生物的分解作用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利用微生物凈化污水 污水處理廠對污水進行處理時,一方面利用過濾、沉澱等方法,除去工業污水②和生活污水中個體比較大的固體污染物;另一方面利用污水中的多種需氧微生物,把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以及含氮的和含磷的無機鹽等,使污水得到凈化(如圖)。污水經過凈化處理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就可以用於農田灌溉和工廠的冷卻用水。
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是指按照特定的生產方式生產,經過專門機構認定和許可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的營養食品。由於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通常都冠有「綠色」二字,為了突出這類食品產自良好的生態環境,人們將這類食品叫做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的開發包括產地的選擇,以及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和儲運等一系列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有嚴格的標准和要求,以便防止和減少污染。例如,農田的大氣、土壤、水質都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標准;包裝時不能對食品造成污染,食品要密封。
綠色食品標志由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組成,象徵和諧的生態系統。整個標志為正圓形,寓意為保護,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兩類,這兩類的主要區別是:A級綠色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有機化學合成物質;AA級綠色食品在生產過程中不允許使用任何有機化學合成物質。1999年,我國生產出七百多種綠色食品,有些已經進入國際市場,並且使一百多萬公頃的農田受到了良好的保護。
總之,開發綠色食品,是我國重視保護生態環境的產物,是我國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產物,也是我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費觀念改變的產物。綠色食品的開發,不僅有利於提高我國人民的身體素質,而且能夠促進我國生態環境的改善。
㈡ 環境治理和經濟發展有什麼聯系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
進入21世紀,環保問題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天更藍、樹更綠、水更清、城更美」,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江總書記在建黨80周年講話中強調指出:「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協調與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保工作的高度重視。
環境的一般概念是指圍繞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圍事物。中心物不同,環境的概念也隨之不同。我國《環保法》中所稱的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產、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環境保護就是採取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適合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它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環境保護的內容大體可分兩方面:一是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包括保護城鄉環境,保持鄉土景觀,減少和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的調節凈化能力,確保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庫的持續發展,保持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二是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即防治在生產建設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污染物質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環境保護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盡管中央把環境與資源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之一,但環境保護形勢仍然十分嚴竣,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城市生活污染和農村面臨污染問題又接踵而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解決環保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我國要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各項工作都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展開,無論是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綜合國力的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質的提高,還是資源的有效利用,環境和生態的保護,都有賴於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我國在這方面的教訓是極為深刻的。因此,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保持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方針。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志。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第三章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一、環境保護法基本原則概述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環境保護法中規定或體現的,對環境保護實行法律調整的基本指導方針。它是調整因保護和改善環境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基本准則,是環境保護法本質的集中表現。
⑴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不是隨意確定的。而是應該由法律確認,在環境保護法中有所體現。
⑵不能把它同一般的立法和司法原則混為一談。如立法原則中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司法原則中的以事實為依靠,以法律為准繩,適用法律人人平等等原則。
⑶它也不同於一般的法律規范,它是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在法律上的體現,是貫穿於整個環境保護法的,具有普遍意義和指導性的規范。
二、協調發展原則
1、概念
協調發展原則 : 是指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協調發展原則非常概括地闡明了環境與發展的相互關系,是環境立法的一項重要的原則。
關於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國際上曾出現過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種主張:先發展經濟,然後再治理環境----即「先污染,後治理」。很多工業發達國家就是走了這條道路,我國也曾經歷過一段「先污染後治理」和嚴重浪費資源的道路。
另一種主張停止發展論----主張應強調環境保護,抑制經濟發展。
認為環境污染和破壞既然是由於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那麼,要解決環境問題的出路就只有停止發展。其著名代表是羅馬俱樂部於1972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該報告有如下基本觀點:
人類社會的發展由人口激增、加速發展的工業生產、農業生產、資源消耗和環境惡化五種相互制約的因素構成。這五種趨勢都按一定的指數增長。五種增長的啟動因素是人口的增長。人口增長要求提供更多的糧食和工業品,進而使耕地和工業生產量也以指數增長,工業增長使資源的消耗量越來越大,排入環境的廢棄物也越來越多。它們是人口增長和工業增長的雙重產物,因而其增長速度比人口增長和工業增長更快。當時通過計算機模擬,五種增長趨勢到本世紀會達到極限。由於人類與環境系統存在著發展的無限性和地球的有限性這一基本的矛盾,如果增長不停止而達到極性時,便會導致全球性危機和人類社會的突然瓦解。因而,他們提出「必須把經濟增長限制到零」,即所謂「零增長論」。
兩種觀點顯然都不妥當。「先污染後治理」論,實際是只重視經濟發展,而不顧環境保護,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求經濟的發展。如果說"先污染後治理"是對過去發達國家在沒有認識到生態規律的狀況下經濟和社會發展模式的和種總結的話,那麼在今天,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則應盡量避免再走這樣的彎路。而《增長的極限》雖忽視了人類社會的能動性,但它指出了五者之間的相互制約的關系,提出增長超過極限將導致全球危機的警告是具有科學意義的.
雖然兩者完全相反,但有一個共同的錯誤:都把發展與環境看成是互不相容的對立關系。反映到環境立法中,就是的「環境優先論」或「經濟優先論」片面認識的根源。
我國早在70年代初,中國就在國家計劃工作提出了"要把防治污染,保護環境列入國民經濟計劃中去 " 的國家在發展經濟的進程中協調環境保護的政策。
1979年,在中國制定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第一次對該原則作了法律規定。該法在第5條規定:"國務院和所屬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作好環境保護工作;在制定發展國民經濟計劃的時候,必須對環境的保護和改善統籌安排,並認真組織實施……"。
為了貫徹和落實該原則,198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其中特別規定了要加強對環境保護的計劃指導,並且各級人民政府在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時,要求必須把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作為綜合平衡的重要內容,把環境保護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切實納入計劃和規劃,加強計劃管理。
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召開,會議進一步總結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經驗,制定了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統籌兼顧、同步發展的方針。原國務院副總理李鵬代表國務院在大會報告中提出了環境保護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基本保證條件和戰略任務。在這次大會上,該原則得到了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1989年12月,新修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第四條在總結了該原則的立法和實施經驗的基礎之上,重新對該原則作了明確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採取有利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三同步、三統一 "方針的核心思想和理論基礎是"協調發展",這與國際環境組織提出的指導思想完全一致。
2、意義
⑴是社會經濟規律和自然生態規律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最大限度地滿足整個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自然生態規律是處理好人與自然關系的重要規律,必須遵循。
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⑶是保障人體健康、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需要
3、貫徹
⑴加強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
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必須全面考慮,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科學決策。不僅要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考慮環境和資源的承載能力。
要正確處理經濟增長速度和綜合效益的統一、生產力布局與資源優化配置、產業結構調整與解決結構性污染、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生態環境等問題。從源頭就控制可能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⑵把環境保護切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把環境保護切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即明確一定時期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如何同時進行環境保護建設,針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定環境保護的基本政策目標和實現該目標的政策、法律措施或方法以及資金的投入,等等。
「六五」以前,我國實際上都沒有把環境保護列入五年規劃。這是造成我國環境污染和破壞嚴重的總根源。
在「六五」計劃中,開始列入了環境保護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在「七五」計劃中,繼續列有環境保護專章,規定了「七五」期間環境保護的基本任務和主要措施;「八五」計劃中的環境保護有了加強。
1996年3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將實施"可持續發展"規定為中國現代建設的一項重大戰略。
⑶ 制訂國家環境保護計劃
在已制訂的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經濟基礎上,制訂國家環境保護計劃。環境保護計劃,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配合和相銜接的、全面反映國家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和措施的有關計劃指標和統計指標體系的規定。中國從"七五"計劃時期已開始制定國家環境保護計劃。 為了保證環境保護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參與綜合平衡,國家計委和國家環保局於1994年發布了《環境保護計劃管理辦法》,從而使編制環境保護計劃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⑷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是為了解決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實現預期的環境保護目標,保障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有力手段。它對於環境保護工作具有誘導、約束和協調的功能
環境經濟政策主要有:獎勵綜合利用政策,經濟優惠政策,徵收環境資源費政策等。 ⑸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
我國當前環境問題相當嚴竣,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科學技術落後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依靠科學技術解決問題。
三、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
1、概念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是指採取各種預防措施,防止環境問題的產生和惡化,或者把環境污染和破壞控制在能夠維持生態平衡、保護人體健康和社會物質財富及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限度之內。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是針對環境問題的特點和國內外環境管理的經驗和教訓提出來的。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經濟的發展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1980年《世界自然資源保護大綱》在環境和資源保護方面實現提出了"預期的環境政策"。同一時期的經合組織的環境委員會也提出建議:各國環境政策的核心應該是預防為主。
我國在70年代開展環境保護工作時,便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作為防治工業污染的方針政策。1978年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寫進《憲法》第11條。在1979年制定《環境保護法(試行)》時,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作為立法指導思想之一,並且為之規定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以及防止自然資源破壞的措施。在此之後中國制定的所有環境法律也均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明確了預防和治理的關系,確定了治理環境污染和破壞的途徑和方式。它要求將環境保護的重點放在事前防止環境污染和自然破壞之上,做到「防患於末然」;同時,應採取各種措施,積極綜合治理和恢復已經產生的環境污染和自然破壞,以保護生態系統的安全和人類的健康及其財產安全。
實行預防為主原則是由環境問題的本身的特點決定的:
⑴環境問題一旦發生,消除危害需要時間長,有些甚至是不可逆轉性;
⑵治理代價高,在經濟上不合算;
⑶如果重視環境保護,環境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2、意義
⑴可以獲得投資省、收效大的效果 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於國家財力有限,不可能拿出很多資金用於治理環境污染和破壞。實行這一原則,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⑵可以使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由消極的應付轉為積極的防治
3、貫徹
⑴全面規劃、合理布局
全面規劃就是對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生產和生活、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各方面的關系作統籌考慮,進而制定國土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和環境規劃,使各項事業得以協調發展。
合理布局主要是指在工業及其發展過程中,要對工業布局的合理性作出專門論證,並且對老工業不合理的布局予以改變,使得工作布局不會對周圍環境和人民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不良影響。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同生產的不合理布局有重要的內在聯系。其中:農業生產和資源的開發布局(直接以自然資源作為勞動對象,如農、牧、採掘業)同自然環境破壞有直接關系;工業生產布局(不直接依賴環境,但生產中排放廢棄物)同環境污染有直接的關系。生產部門的分布,又影響居民點的分布,從而影響城鎮分布、人口密度及交通、文化設施分布。
⑵嚴格控制新的環境污染和破壞。
增強公民尤其是決策者和管理者的環境風險意識。對於大型建設項目、改造自然項目(如在河川築壩、發展核電、興建大型工業、農業、水利、交通等項目),更應將可能造成的長久不良環境影響放在首位考慮。
在對環境具有影響的重要政策和大型建設項目的決策中,要充分聽取科學家、經濟學家和法學家的意見。
通過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把環境問題解決在建設之前或建設過程之中。
⑶積極治理老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對已經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破壞,要採取綜合措施積極治理;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要限期治理,對逾期末完成治理任務的,應依責令其關閉、停產或轉產。
⑷實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把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城市總體發展規劃,調整城市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改善城市能源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完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⑸加強環境監測。通過環境監測,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為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和治理提供科學依據。
四、開發者養護、污染者治理的原則
1、概念(環境責任)
開發者養護、污染者治理的原則是中國在借鑒國際社會普遍採用的"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 Pay's
Principle)"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的實際提出的。污染者付費原則是1972年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其通過的一項決議中提出的。這項決議規定,禁止各成員國對該國就企業污染防治工作所採取的措施予以資金上的補助,要求排污者(即污染者)負擔由政府部門決定的減少污染措施的費用,以保證環境處於一種可被接受的狀態。這項原則現在也與國際社會提倡的"受益者付費原則"相吻合。
我國在參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的基礎上,於1979年在《環境保護法(試行)》第6條規定了"誰污染誰治理"原則,即"已經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應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制定規劃,積極治理,或者報請主管部門批准轉產、搬遷"。
這一原則在當時主要是為了明確污染單位有責任對其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在1989年修改《環境保護法》中,刪去了"誰污染誰治理"的字樣,改為由具體的制度和措施規定來隱含這一基本原則。
污染者治理是指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組織或個人,有責任對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治理。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污染者治理"的原則,目的就在於明確污染者的責任,促進企業的污染治理,保護環境。
開發者養護是指對環境與自然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的組織或個人,不僅有依法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同時還有保護環境資源的義務。有責任對其進行恢復、整治和養護。
自然資源的開發與保護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開發的目的是為了利用,而保護好環境資源,就可以使開發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並為更好地持續利用創造條件。所以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不僅有依法開發利用的權利,同時還負有保護的義務。
《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採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第二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
「利用者補償」,是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認為環境資源不是勞動創造的,沒有勞動價值;隨著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和理論研究的深化,人們認識到環境資源是有價值的,其價值表現在自然再生產能力上,人類為維護、恢復、增殖自然資源及開發替代資源應付出的必要勞動時間。所以,國家作為環境資源的所有者,實行環境資源有償使用是理所當然的
「破壞者恢復」,是指因開發環境資源而造成環境資源破壞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負有恢復整治的責任。
2、意義
⑴可以促使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環境管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⑵可以為治理環境污染和恢復生態環境積累資金
3、貫徹
該原則的貫徹實施方面,我國目前主要實行了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排污收費制度、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制度以及限期治理制度等,通過具體的環境與資源保護單行法來明確各種強制性環境與資源整治措施和養護責任。
⑴結合技術改造、治理工業污染 這是從我國國情出發,解決我國工業污染的一條根本途徑。1983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結合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污染的幾項規定》,要求所有工業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在編制技術改造規劃時,必須提出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技術措施,並在年度計劃中作出安排,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通過採用先進的技術設備,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開展綜合利用,把污染物消除在生產過程之中。
⑵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加大限期治理力度 實行限期治理是分期分批解決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的一項重要制度和措施。
⑶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防止在開發建設活動中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⑷運用經濟手段,促使污染、破壞者積極治理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主要有:徵收排污費;徵收資源費和資源稅;徵收生態環境補償費。
五、依靠群眾保護環境的原則
1、概念
依靠群眾保護環境的原則,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動和組織廣大群眾參與環境管理,並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依法進行監督。
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城鄉人民的身體健康,關繫到千家萬戶。《環境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執行這一原則,就是把對環境的國家管理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把依法保護環境和人民群眾的自覺維護相結合。
2、意義
⑴有利於調動各行各業和廣大群眾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共同搞好環境保護工作 環境保護是一項公益性的全民事業。挖掘群眾中蘊藏著的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巨大潛力,是搞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條件。
⑵有利於吸收群眾參加環境管理 每個公民都有享受清潔、優美、安靜的環境的權利,同時也負有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義務。國內外環境保護實踐證明,廣大群眾有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強烈願望,有參與環境管理的迫切要求。
3、依靠群眾保護環境原則的貫徹
⑴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通過各種形式宣傳讓每個公民了解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懂得環境科學基礎知識,從而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這是搞好環境保護工作基礎。
⑵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切實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環境保護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通過發布環境狀況公報,使廣大群眾了解環境污染和破壞以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情況,了解環境問題的嚴重性及保護環境的迫切性,增強基保護環境的責任感。
⑶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制度 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是搞好環境保護工作的群眾基礎和社會保證。如《水污染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關於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有該建設項目所在地單位和居民的意見的規定,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一種體現。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程度有待提高。
4、國外環境權理論
近年來國外有學者提出"環境公共財產理論"、"公共委託理論"和"公民環境權理論"。
環境公共財產理論是經濟學家基於公共物品經濟學提出的。這種觀點認為, :空氣、水、陽光等人類生活所必需的環境要素,不能想古典經濟學的觀點那樣,認為它是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自然物,任何人無需任何代價既可任意佔有和處置。環境污染的根源或環境質量之所以會惡化,關鍵是由於人們所使用的環境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夠嚴密和周全所致。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的環境要素在當今受到嚴重污染和破壞,以致威脅人類的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不應該視為"自由財產",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
公共信託理論認為:環境資源應該是人類的共同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任何個人不能任意佔有、支配和損害。為了合理支配和保護共有財產,共有人委託國家來管理。國家對環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託行使管理權,因而不能濫用委託權。
以"環境公共財產理論"、"公共委託理論"為依據,一位美國教授提出了"公民環境權理論"。他認為:每一個公民都有在良好環境下生活的權利,公民的環境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應該在法律上得到確認並受法律保護。並由此引出了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的各種權利。
從法律上說,環境保護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應該把環境保護事業建立在更加廣泛的民主基礎上,把政府、企業的環境管理活動和法律的執行建立在人民群眾廣泛支持、參與和監督的基礎上。
5、我國公民的環境權
⑴公民的法律權
我國現行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民的環境權。但在《憲法》、《環境保護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的有關規定中,體現了維護人民良好生活環境的精神。 例如:《憲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環境保護法》第1條關於立法的目的規定:"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這實際上規定了公民應該享有的環境權。
⑵我國公民有參與國家環境管理的權利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公眾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可以有廣泛參與國家的環境管理。
⑶公民有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都對公民享有監督、檢舉和控告的權利作了規定,充分體現了環境管理的民主原則。但在實踐中,公民如何真正有效地參與環境管理,參與監督以及檢舉,還存在許多困難,如缺乏具體行使權利的形式、程序和具體的法律規定。
㈢ 環境污染對經濟發展的社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環境污染包來括了空氣污源染,水污染,森林銳減和樹木砍伐,物種滅絕,噪音污染等等,隨著這些污染的日益嚴重,尤其是污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機污染物和難分解的物質流入到江河中,造成不同程度的水資源污染,也導致了江河的富營養化趨勢越來越嚴重。這些違反自然常規的活動不僅給企業增加了處理的成本,同時也破壞了環境和資源的平衡,對於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是影響巨大的。社會需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治理,每年所消耗於環境污染上面的資金和人力也是逐年增加,當增加的比例越來越快時,對經濟發展的社會影響就會越大,我們處在一個資源虧乏,人口眾多的社會,環境污染間接性的限制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大量的資源流失,所以減少污染和無污染是必要的,不要「先污染,後治理」。天貓美國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㈣ 治理環境影響經濟嗎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環保部獲悉,自2013年9月頒布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通常簡稱「大氣十條」),實施兩年來淘汰落後產能共造成GDP減少約1148億元,占同期GDP0.03%。
淘汰產能累計減少GDP1869億
環保部昨日對外發布《新常態下環境保護對經濟的影響分析》報告。環保部科技司技術處副處長陳勝介紹,前一段時間有關環境治理影響經濟的聲音不小,環保部為此特意邀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環境規劃院的專家組成調研組,歷時兩個月調研後形成上述報告。
報告認為,環境保護在短期和小范圍內可能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但從影響經濟下行的原因看,治理環境只是影響我國經濟下行的因素之一,並不構成主要因素。其中,短期負面影響主要指淘汰落後產能帶來GDP的減少。據宏觀測算研究,我國大力淘汰落後產能,累計減少了GDP1869億元。剛實施的「大氣十條」淘汰落後產能共造成GDP減少約1148億元。
唐山APEC期間損失近百億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環保部調研組對河北調查後認為,應對重污染天氣可能對經濟產生一定影響。《關於河北省大氣污染治理對經濟運行影響的分析報告》指出,2014年為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河北省先後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11次,採取了限產限排等措施,對企業生產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以唐山市為例,2014年APEC會議期間,唐山市對全市242家企業實施停、限產措施,估計損失近100億元。
不過,報告認為,重污染天氣應對是為切實保障人體健康必須要付出的經濟代價。對河北APEC會議期間經濟損失,報告稱「考慮到時間僅有10天左右,對全年的GDP增長影響不大」。
「十三五」環保投入達6萬億到10萬億
「污染治理帶來短時的經濟下降是正常的,如果經濟一點都沒有下降,那污染治理的效果值得懷疑。」昨日出席座談會的環境規劃院環境經濟部主任葛察忠表示。
葛察忠曾參與臨沂治污的情況調查。今年8月山東臨沂「鐵腕治污」,10天內關停57家企業,有媒體報道稱造成數萬人失業、千億債務危機。葛察忠用數據力證:根據測算,臨沂市大氣污染治理一年的環境效益大概為16.5億元,社會經濟成本約為9.7億元,效益和成本比為1.71。
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表示,一般認為對GDP的貢獻達到2%或3%即可理解為支柱產業。他預測,「十三五」期間國家的環保投入可能為6萬億到10萬億。文/本報記者 鄒春霞
㈤ 如何處理好環境治理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兩手抓咯,在保證不影響環境的前提下盡力發展經濟
㈥ 環境治理需要怎樣的經濟政策
好幾條了,每條下面有解釋(你自己選可用材料吧)3.關於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建議我國是在經濟技術相對落後的情況下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人口基數大,人均資源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防治將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特別是水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經過一個艱苦的治理過程。因此,我們必須在認真總結「九五」期間水污染防治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借鑒世界一切成功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不斷加強政策創新、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逐步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3.1在決策中控制新的水環境問題產生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在確定經濟發展速度、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資源開發計劃、區域開發計劃,以及制定經濟技術政策,進行重大經濟決策時,應當對實施這些決策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做出科學評價,評價的結論作為各級決策的依據。在決策中綜合考慮環境、經濟和社會因素,統籌兼顧,使發展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設置專門的評價審議機構,並使這一制度法制化,逐步建立起依法決策的運行機制。區域經濟的發展要充分考慮水資源保護。限制缺水地區發展耗水型產業,調整缺水地區的產業結構,嚴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設項目。近期應重點調整北方缺水地區的產業結構,防止水資源短缺問題進一步加劇。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經濟發展應考慮為生態用水留有餘地,防止因過度開發導致下游地區河湖萎縮、土地沙化、生態退化。在水源地區,引導和組織水源地生態經濟體系建設,避免水源地區經濟發展導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3.2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要堅持開源節流並舉的方針大力開展節水活動,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水消耗。有組織地推行節水、高效的農灌技術;完善科學的農業用水管理措施,盡快改變農業生產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單位產品用水定額和水重復利用率考核指標,建立工業用水考核制度;明確規定冷卻水及工藝用水等工業廢水必須循環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發展水的閉路循環使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水排放量。在開展節約用水,解決我國水資源短缺的同時,全面加強水污染防治,特別是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的重點在城市,城市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要走集中與分散治理相結合和廢水資源化路子。因地制宜地建設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的污水要用於工業冷卻水、城市景觀和園林綠地用水等。3.3建立和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價格體系國家有關部門應抓緊組織開展資源定價研究,有計劃地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資源和國家稀缺資源制定分類指導的價格政策,盡快改變「資源無價」,資源產品低價的不合理狀況,使水資源價格體現資源價值、資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費用。同時,積極推進水資源資產化管理進程,加強資源核算體系的研究,為逐步將水資源核算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創造條件。3.4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抓緊制定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環境經濟政策,進一步強化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環境經濟手段。盡快提高排污費標准,使之高於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關政策,建立資源更新的補償機制;全面實現「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在用水收費中,普遍增加污水處理費,作為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費用;環境保護作為「市場失效」的領域,特別是環境科技研究與開發、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國家應加強產業政策支持。同時,鼓勵和推動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企業化。積極建立環境稅收制度。擴大資源稅的徵收范圍,對地下水等稀缺資源徵收資源稅;對新建污染項目徵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控制結構型污染;對現行排污費與費改稅進行利弊分析,探索徵收污染附加稅;對從事城市污水處理的企業實行零稅率;對生產再生資源和利用再生資源生產的產品,應給予稅收減免的優惠。3.5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工業部門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合理調整工業布局,推動資源消耗小、效益高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結合技術改造推行以清潔原料、清潔生產過程和清潔產品為主要內容的清潔生產。要把清潔生產當作在可持續發展戰略指導下的一次工業企業的全面改造,在全國所有工業企業推行清潔生產。通過加強環境管理審計,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促進我國工業向新的技術基礎轉移,以集約方式提高質量,降低消耗,增加經濟效益。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我國資源節約型生態工業生產體系。3.6加強農村面源污染的防治農村要推行以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為主要內容的生態農業生產體系。全面推廣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合理配置的「大農業」生產模式,注重農、林、牧、副、漁各業全面發展,農、工、商綜合經營。把現代化科學技術和傳統農業精華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增加有機肥料的使用,減少化肥、農葯的使用。開發生物農葯技術,推廣以菌治蟲、以蟲治蟲的生物技術替代農葯。目前,我國已有2000多個生態農業試點,應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把推行生態農業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一場革命,在全國廣大農村普遍。逐步把農村富餘勞動力從污染型鄉鎮工業轉移到生態農業建設上來。縣、鄉兩級政府要制定生態農業建設規劃,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技術推廣,有計劃地在全國鄉、村培養一批技術骨幹,指導農民發展生態農業。3.7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改革現行城市污水處理體制,實現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的社會化、市場化、企業化。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要引入競爭機制,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建立多元化投資建設、企業化運營管理、社會共同負擔費用、政府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積極探索城鎮給排水建設和運營一體化的管理體制。逐步使政府從直接管理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中解脫出來,讓污水處理真正走向市場。環保產業的發展應當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國家應制定扶持環保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在投資、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鼓勵一部分產品過剩的企業轉向環保產品生產和服務;組建環保產業集團,盡快形成產業規模;抓緊培育環保市場,把原來政府管理的環保服務事業推向市場。同時,要加強環境科學研究,組織開展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等急需的重點水處理技術攻關;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態工程成套設備的國產化,改變我國環保產業落後的現狀,以適應我國污染防治的需要。
㈦ 如何理解環境治理和經濟發展的關系
一、由單純注重GDP增長向注重綠色GDP轉變,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二、由「飢不版擇食」到「權擇優錄取」轉變,處理好當前發展與長遠發展的關系三、由「小而散」向「大而強」轉變,處理好產業集聚與資源集約的關系應該就這三方面吧PS:正在做任務,求最佳答案
㈧ 環境治理和經濟發展有什麼關系
一、改善人居環境不僅僅是改善市民的住房條件。
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文明發展與協調穩定功能,以人為本,下決心解決老百姓廣泛關注,影響環境質量和日常環境生活質量的突出環境問題。強化飲用水源的環保嚴管措施,保證飲用水安全。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水源地,確保生態環境改善。大力改善區域環境,創建綠色環保文明社區,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二、強化環境意識,樹立生態理念。
要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環境價值理念,實現以環境換取經濟增長向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轉變。綠水青山意味著優美的人居環境、清潔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氣,可以大大減少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大大減輕因污染治理和生態恢復所需付出的巨大代價,大大緩解生態環境問題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要充分認識環境保護與科學發展的高度一致性,正確處理環境與建設的關系,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環境保護,教育為本」,要大力普及環保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環境意識,通過多種途徑普及科學知識,在全社會形成了解國情、珍愛環境、保護生態、節約資源、造福後代的共識,大力倡導生態工業、生態農業、以及生態環境境,倡導正確的生活方式。
三、把環境保護作為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解決經濟高速增長與生態環境日益惡化這一矛盾,根本出路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用綠色核算體系來重新審視和把握經濟發展的途徑,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積極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與環境「雙贏」。建立循環生產的新模式,徹底改變傳統單向線性模式和「先污染後治理」為特徵的末端治理模式。推行清潔生產,不斷運用綜合性的預防戰略,努力改進產品設計,改變生產工藝,減少對人體和環境的污染。要從企業內部循環的角度,大力發展生態工藝,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生態工業鏈園區,大力發展綠色消費市場和資源回收產業,優化產品結構。
四、把環境保護作為決策的重要一環節,從源頭落實環保基本國策。
環保從源頭抓起,最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要依法承擔起改善環境質量和環境管理的責任,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念,轉變把環境因素置於決策之外的決策模式,實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同時,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當前,要根據實際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明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區域定位,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發展導向明確、開發秩序規范、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相協調的科學區域開發新格局。要著力合理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盡快改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長方式。
總之,只有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貫徹落實好環保優先政策,走科學先導型、資源節約型的發展之路,才能實現由「環境換取增長」向「環境優化增長」的轉變,由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兩難」向兩者協調發展的「雙贏」的轉變,才能真正做到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同步推進,產業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一起提升,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共同發展。
㈨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系。
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
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
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
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9)環境治理對經濟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一般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
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
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
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
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污染和影響。
㈩ 環境治理制約經濟發展怎麼理解
著名城市問題專家、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鐵臻斷言,「在21世紀里,一座不適宜現代人生存的城市必將被淘汰,一座壓抑人、限制人的創造性和發展的城市必將衰落。」他指出,「城市要選擇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雙贏戰略。」1保護環境不會阻礙發展目前,工業化、城市化已成為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全國實現小康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但目前我國城市化和城市發展也面臨著重大難題——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雙重挑戰。朱鐵臻教授指出,發展與環境二者密不可分,從工業革命開始,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就形成了一個尖銳的矛盾。由於發展模式的選擇不當,造成發展經濟的同時帶來嚴重的環境問題,進而制約了經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環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通常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左右,因此,轉變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增長方式,高效利用能源、資源,保護修復和改善生態環境,是城市亟待解決的迫切任務。朱鐵臻認為,一個現代城市,能否可持續發展,關鍵在於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能否協調,是否堅持科學發展觀,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和人文環境。城市環境又是一種稀缺的資源,它是城市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人類的文明與進步需要城市的發展,而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又需要良好的環境,這兩者是對立的,又應當是相互統一的。因而,城市必須選擇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雙贏的發展戰略。專家指出,保護環境不會阻礙發展,我們還可以發現一些經濟的增長點,可以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又促進環境的發展。2科技是可持續的積極力量「對於積極的、可持續的發展來說,科技是非常必要的。在中國5000年歷史當中,中國的科技發明史也在世界上非常突出,所以中國應該有能力准備好,有智慧在城市化進程當中做好轉變。」幾位國際環境專家在闡述應對環境問題時,都用大量的事實印證和強調了科技的積極力量。比如,在美國洛杉磯的中心區聖塔莫尼卡:已將一半的車輛改為使用天然氣,同時也使用其他的環保能源;建起了第一個太陽能驅動的摩天輪;現在正與南加州其他5個城市合作,一起推進通過電解水獲得氫氣燃料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一些新建改建的公共與私人住房用上了天然氣、氫氣而成為綠色建築;私人住房使用太陽能,可以降低2/3的能源消耗,並降低了污染的排放;操場的下面等地方安裝了雨水收集循環系統,收集雨水沖洗廁所,而如果建設了所有這些設施的話,整個城市就不會花費40億美元治理雨水的污染。在北京,3000輛公共汽車已經使用天然氣減少環境的污染。最近,科技的一種進步就是在水過濾過程當中使用薄膜技術,這能夠使水的循環更加高效和經濟。可以說,科技是構建可持續的人居環境的積極力量。3完善人居,公共服務是重頭戲構建城市人居環境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朱鐵臻對這個問題做了以下解答。城市人居環境的建設,第一,要以滿足城市居民的需要為尺度,最大程度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第二,要以安全性為人居環境的突出要素。現代的城市要把安全置於重要的地位,如防洪、防震、防火、防交通事故、防突發事故,等等,都是理想的人居環境不可缺少的。都市人在享受現代化發展帶來的文明之時,又要謹慎地防禦自然的報復和人為破壞所帶來的惡果。最近美國新奧爾良的颶風就是自然的報復,前不久英國的地鐵爆炸就屬於人為的破壞,這都是需要重視的安全問題。第三,要以文化為基石,構築城市人居環境。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城市的本質就是文化,文化也是人類的生活方式,城市的人居環境一個不可忽視的要求就是文化性。第四,以方便的公共服務來完善人居環境。城市人居環境的重要條件是公共服務,其中包括便利的商業網點、健全的醫療保健機構和實施穩定的供電、供水和排水系統,良好的電信服務,高質量的物業管理,較為齊全的學校教育設施以及充裕的公共設施,例如停車場、文化亭設施等。4科學規劃是改善人居的龍頭對於如何構建城市人居環境,不少專家都把做好規劃放在了重要位置。朱鐵臻認為,不斷改善人居環境是城市發展的永恆追求,而良好的城市人居環境則是現代城市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首要的問題是科學規劃,特別是要做好城市的總體規劃,規劃的核心是搞好城市的總體布局,將城市中的各種物質要素合理地進行空間分布和組合,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的依據。城市布局發展趨勢是:由分散走向集中;再由集中走向分散。現代城市都呈現出分散化、郊區化的趨勢。新城建設多是脫離舊城進行的,大城市新增部分主要由分布在主城周圍的衛星城來容納;城市中心功能多樣化,由單中心變為多中心,空間結構由向心結構轉向離心結構。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楊慎指出,現在城市的高樓太高,樓房密度太大,人口的密度太大,會對我們城市發展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城市要建低密度建築,適當地留有空間,留有發展餘地是最大的節約。一些當前看來是合理的東西最後會證明我們是錯誤的。他還強調,在居住區裡面一定要注意不要蓋高層建築,要以人為本。建了高層建築以後,遮陽、遮風、遮視線,對廣大的居民來講是對他們居住權利的侵害,我們不應該建太多的高層,應該防止互相遮擋的現象。建高層,雖然說是節約了中國的土地,但是過多地建高層,以後會給中國帶來很大的負擔。國家環保總局自然生態保護司副司長王德輝說,他參加過很多城市總體規劃的論證,看過很多的文件,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確實在城市建設、人居建設中起著很重要的指導作用,但與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還不太適應。他說,我們在審查城市總體規劃當中發現,以前大部分的城市和社區發展總體規劃缺乏以生態系統的方式做指導,沒有把整個城市和周邊地區作為一個大的生態系統加以規劃和建設。王德輝指出,在科學的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中,用優化生態系統做指導,及時修訂社區居住建設的規劃是非常重要的。5改善人居須落在社區建設上城市社區是城市的小社會,是城市大社會的基礎,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空間和載體。正如朱鐵臻所指出的,「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必須落實在社區生態文明建設上。」他進一步指出,生態文明社區包括綠色空間系統、水資源系統、廢棄物自理系統、清潔能源系統、道路交通系統、文化活動系統以及社區服務系統。社區建設是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轉型期間需要完成的一項重大任務,能有效地促進城市人的全面發展,增強城市群體之間的交流與協作。沒有文明的社區,也就談不上良好的城市人居環境。朱鐵臻強調,社區建設、環境建設,要避免太多的無謂奢侈和浪費,要地關注與人的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細節,如近人處的建築細節、無障礙設計、體貼人的公共設施、小尺度的綠色和公共空間、精緻而舒適的步行環境等。並且要強化對社區弱者(老年人、殘疾人、失業者等)的支持,體現平等公正的城市生活。我們在深圳桃源居社區看到,他們就注意把居住、就業、文化、商業、娛樂、公共服務等方面綜合在一起,在社區體制創新、建設生態文明社區上走在了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