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和社
『壹』 基層治理主體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基層治理的主體是多元的,社會治理重在基層,核心在共治。基層社會治回理要形成基層政答府及其派出機關和由其搭建的公共服務平台、各類社區組織、進駐社區的社會組織、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兩新組織、新老居民共同參與的局面和機制。
『貳』 如何全面加強社會治理和社會建設
在當代中國基層治理體系的演進過程中,有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在不斷鞏固著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基礎,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這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就是: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
對於現代國家來說,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國家中的村落、社區乃至一基層組織的治理,都不是像傳統社會那樣,是在封閉的「封建化城堡」中獨自運行的。無論是奉行自治原則的基層治理還是與國家政權體系相勾連的基層治理,都是作為現代國家建設的基石而擁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與作用。
基層治理與上層治理、國家政權的內部治理又是有區別的。基層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作為國家與社會的交接點而存在的。這樣就決定了基層治理既要依靠基層政府、法律、選舉等正式的制度要素,又要依靠基於信任、熟悉程度以及社區認同而形成的非正式制度要素。使基層治理體系得以運轉的是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融合。這樣,一個極為重要的要素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這就是社區精英。基層治理要過得硬,僅僅依靠地方政府正式的公務人員是永遠無法奏效的。這是基層治理的特性和邏輯所決定的。因此,要想提高基層治理的質量與水平,就得依靠一支特殊的隊伍。這支隊伍就是在社區擁有強勁影響力的「社區精英」。
一般來說,社區精英的成熟度與基層治理的質量呈現出明顯的正相關關系。完善的基層治理體系得益於基層政府管理人員與社區精英的支持與合作。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如何培養社區精英,如何提高社區精英的影響力,如何配置與基層治理要求、基層治理特性相匹配的社區精英,都決定著基層治理的水平與質量。
在當代中國基層治理體系的演進過程中,有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在不斷鞏固著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基礎,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這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就是: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以上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都是與特定時代的邏輯和特色聯系在一起的。
(一)革命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鞏固
革命型社區精英孕生於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此後一段很長的歷史時期內,革命型社區精英在基層治理體系中都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新中國城鄉社會的整合、國家政權末梢的鞏固都是與革命型社區精英的誕生與成長密不可分的。在新中國建立之後,城市和鄉村基層社會盡管都經歷了被正式體系不斷吸納的過程,但國家對社會的吸納並沒有導致基層管理人員百分之百的官僚化、脫社會化或脫社區化。以居委會為載體的城市社區精英和以村委會為載體的鄉村社區精英,都在國家與社會的連接點上發揮了極其重要的溝通價值和整合作用。大量的口述史材料已經證明,盡管革命型社區精英所使用的管理工具與國家政權所使用的管理工具有著很大的相同性,但其管理成效的取得更要依靠個人魅力、人際信任、服務精神等生活化的管理要素。這恰恰說明了基層治理有著獨特的邏輯、路徑和成效標准。
(二)經驗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重構
經驗型社區精英是在改革開放時期,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單位體制的鬆懈以及國有企業的轉制等結構性、體制性和政策性變動而逐漸孕育出來的。就城市基層治理而言,大量國有企業的中層管理者因為企業的轉制而脫離原有組織。在隨後的歷程中,他們被吸納到社區之中,從國有企業脫胎而來的管理者們在其原有職業生涯中積累的管理經驗迅速轉化為支撐社區治理的寶貴資源。由此塑造了特有的經驗型社區精英隊伍。他們對改革開放時期國家治理體系的鞏固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基礎的夯實產生了極為巨大的影響。就是在今天,很多城市的基層治理還不得不依賴於這一類型的社區精英以及他們在社區共同體中所締造的制度傳承與文化傳承。就農村基層治理而言,在改革開放中誕生的經濟能人等填補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行之後所產生的精英真空。農村新型社區精英的成長既內嵌於農村權力和經濟利益結構之中,又與正式的國家政權體系相嫁接,成為農村社會重塑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由於年齡等諸多原因,因特殊人生經歷和特殊轉型時期而誕生出來的經驗型社區精英,即將退出基層治理的舞台。中國基層社會社區精英的代際更替能否順利完成,將決定著國家治理的基石是否能夠依然堅不可摧、固若金湯。諸多跡象表明,新型社區精英的培育和成長已經成為當下中國重構基層治理體系所面臨的緊迫使命。
(三)知識型社區精英與基層治理的走向
伴隨著經驗型社區精英的隱退,一種新型的社區精英正在成長,這就是知識型社區精英。農村中的「村官」、城市社區中年輕的社區總支書記和居委會(社區)主任,已經成為當下社區治理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在我們的調查中,農村社區基層治理中擔當大任者往往是有知識(很多是高中畢業)、有見識(很多都有外出打工的經歷)的年輕人。他們與早期革命型社區精英以及後來的部隊轉業型社區精英,在其成長路徑、個人特質、管理方法和視野上都有了顯著的不同。知識型社區精英的誕生,已經證明中國基層社會的社區治理在經歷著社區精英替代進程。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特點,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節奏,同樣,每個時代也有每個時代的主角。在中國基層治理的演進過程中,基層管理隊伍特別是社區精英的成長都有其賴以存在的歷史方位。任何一種類型的社區精英的成長也都有其特定的邏輯和路徑。從革命型社區精英向經驗型社區精英的轉變,既是與基層社會的世俗化運動密切相關的,又是與國家政權對基層管理人員的結構性配置、新型社會空間對基層管理人員的吸納聯系在一起的。對於目前的中國來說,知識型社區精英的成長已經是大勢所趨,但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就是,基層治理質量和水平的提高僅僅依靠知識是難以奏效的,基層治理的具體化、生活化、人際化、議題化以及應對的迅速性、及時性,都對知識型社區精英提出了新的要求。基於調查,我們的觀點是:(1)知識型社區精英的發展空間應該是開放的而不是閉合的。換言之,知識型社區精英可能不是永遠沉澱於社區之中的,他們中的佼佼者很有可能成為新型高層管理者的一員。如果說以前的高層管理者大都有管理經濟和主政一方的經歷,那麼未來部分高層管理者可能會經歷社區化的洗禮。(2)知識型社區精英的來源應該是多渠道的,學校、社會、機關都應該成為向基層社會輸送知識型社區精英的源頭。從家門到校門再到機關門的「三門幹部」只有經受社區的洗禮和鍛造,才能成為真正的頂天立地的新型管理者。(3)革命型社區精英、經驗型社區精英和知識型社區精英三者不是割裂的,其靈魂和使命是統一的、一體的、連續的。如果將以上三種類型的社區精英進行整體性的研究,總結中國基層治理的經驗,探索中國基層治理體系演進的規律,進一步鞏固社區精英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基石效應」和「基石地位」,則是中國國家治理之大幸。
『叄』 基層社會治理指的是什麼
基層社會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專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屬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計。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當前更加凸顯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這也是我國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更加完備的表現。自治是基礎,因此在自治環節我們更強調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更貼近群眾,讓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得到落實,而不是流於形式。法治是根本,基層治理同樣需要法律規范。德治為先,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通過道德的感化培育家教家風,強化鄰里團結,這樣更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
『肆』 如何提高基層社會治理
這個一定要立法執法,守法,這樣子才可以的。
『伍』 什麼是基層治理
基層治理是對基層地區(如城市社區、農村等)的治理。
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國家治理現代化離不開基層治理現代化。城市的社區治理、農村的村落治理,都屬於基層治理范疇。基層治理涉及面寬、量大、事多,直接面對群眾,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佔有重要位置。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基層治理是否有效,直接決定著經濟社會是否能持續發展、繁榮和穩定。
(5)基層治理和社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這不僅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指明了方向,更對新時代黨的建設和以黨的建設貫穿基層治理、保障基層治理、引領基層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路徑探索,對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的發展創新,以及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地落實,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參考資料:人民網-新時代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思考
『陸』 基層社會治理是指什麼,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樣嗎
基層社會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計。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柒』 誰是社會基層治理的主體
社會基層治理
主體是社會群眾
以及基層管理人員
『捌』 如何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本路徑毫無疑問是改革,就是要以問題為導向,拿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刀」。由於我們現在的改革屬於「刺激—反應」式改革,就是揭露了問題再去解決問題,這也容易導致兩個問題:一是改革的「碎片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決定》提出的60個領域的改革,就是全面改革。二是如何進行「自我革命」,改革的內生動力來自哪裡。解決政府改革動力不足的問題,需要從法制和制度來「硬約束」。《決定》提到的「法治中國」就是為了給改革注入新的動力。同時,《決定》提出「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我覺得有必要將改革納入政府績效管理體系,把是不是改革創新作為政績的重要考核內容納入進去,促使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自覺行動起來,同時還要建立不改革、在改革問題上「不作為」的問責機制。有了這樣的機制,改革才會更有來頭、更有勁頭,才能讓更多的人嘗到改革的甜頭。
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任務十分繁重,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是解放思想。要從建設學習型政黨、學習型政府、學習型社會入手,打開解放思想這個總開關,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形成吸引最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改革的理論體系、制度體系和政策體系,從而廣泛凝聚共識,增強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