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紳保甲治理
A. 為什麼古代十幾個官吏就能治理一個縣呢
以官員編制最少的清代為例,縣的最高長官為知縣,兼管刑事和賦稅,正七品;縣令的副手為縣丞,正八品,主管行政;清代沒有設縣令的武職副手縣尉。
盡管如此,這個班子也不算很龐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清代對基層地方單位的編制和人頭費用開銷控制嚴格,“官”都是國家發薪俸,而“吏”則或由地方財政負擔,或由名目繁多的補貼、攤派,甚至知縣自己從“小金庫”里開支,國家負擔少且固定,知縣和相關地方部門只能量入為出,省著花錢,這樣政府負擔比較輕,如果耽誤公務,大不了撤換個縣令,換個有錢的捐班上去,至於耽誤公務或權力尋租,那就再說了。
此外清代乃至帝王時代絕大多數朝代,基層主要是靠保甲制、里甲制,依靠宗族或士紳來維持最基層的秩序,縣官不會真的“下鄉”到最基層的村鎮,去管雞毛蒜皮的事,因此自然也就不需要過於龐大的官吏編制了。
B. 宋朝的保甲制度如此復雜,為啥會一直延續至清朝
而在清朝時要想進入國家編制,就必須對朝廷有一定的貢獻;而隨著朝與清朝實力的發展,這些貢獻經常會和錢財劃上等號。
因此雖然程序復雜,但保甲制度從實際上確確實實為減少國家財政的壓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舊能夠繼續發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結語:
自宋代以來創制的保甲制度雖然程序繁瑣,但是依舊能夠流傳到清朝,這在很大程度是因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這使得與其他制度相比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間。
保險制度的流傳,恰恰證明了與時俱進才是所有事物,最終能夠發展的最終因素。對於時代聲音的正確反應,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頂峰的最好做法。
C. 民國時期國民黨武制人民實現白色恐怖,是因為法制威力不夠嗎,那武制人民法制人民,都是為了制服人民嗎
你這個問題包含三個問題:
實行白色恐怖確實因為法制威力不夠
a.民國時期是共和制,國民黨是執政黨,還有很多的民主黨派,有很多議員,奉行的依然是美國為核心的三權分立學說,但實際中法制威力不夠,設想一下,現在中國推行依法治國幾十年,依然有很多法盲,更別說近一百年前了。國民黨是依託買辦和資產階級為主體,那麼在實際的政權控制中特別是對於下層的區縣鄉的控制非常弱,基本屬於傳統的保甲制度,依靠鄉紳治理,依託家族宗親來進行協調,魯迅的《祥林嫂》中可見一斑,大家對於法律及法制的理解更多是表層的,舊社會的捕快變成了巡捕房而已。
b.實行白色恐怖的主要手段是任務逮捕和殺害異見人士和抵抗人士
這點從政權的角度說是無可厚非的,無論哪個政權上台都不會容忍顛覆政權的所謂叛亂行為,越是強力的政權,鎮壓的越是恐怖。清朝初期的 江南屠城留發不留頭 其實本質是一樣的。
武制人民和法制人民的目的不是為了制服人民,而是政治訴求
a.國民黨的統治在孫中山時代已經確立了大致方向,在民智未開的時代實行訓政,在條件適合的時候實行憲政
b.說的簡單點,訓政就是以嚴厲手段約束,憲政是以憲法治國,進入真正的法治社會,最終達到孫中山心目中的大同世界,這個學說 很明顯蔣介石也是相信的,後期放手蔣經國之流走憲政的道路,剖離一黨制,進行民主選舉,造成島內藍綠陣營的對立。
3.人民不是任由掌控武器的政府驅趕的牛馬
a.首先人民是個政治概念,人民的概念在國內過敵人是對立的,似乎是個統一的集體。
b.人民的概念是需要分階層的,在民主社會政府由人民選出,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但歸根到底代表人民中的大階層的利益,即在選舉中佔大多數話語權的選民的利益。比如美國人民內部會有勞工階層/中產階級/財團/華爾街/鋼鐵公司/醫葯巨頭等多個不同階層,他們通過支持選舉來實現自己的政治訴求實現。
c.在成熟的國家中 政府充分代表民意,當民意對政府執政表示懷疑時政府會重新解散選舉,充滿體現民意。日本近十年來反復換首相,菅直人等等,直到安倍才比較穩定,獲得日本國內的高支持率。
d.在獨裁政府中,由於政府不是人民選舉而出,故政府對於民眾的呼聲和利益訴求基本時暴力壓制。比如薩達姆屠殺庫爾德人,以國家安全之名,肆意關押秘密處決異見人士,在獨裁政府中人民反而變成了政府驅趕的牛馬。
D. 概括並評價中國鄉村治理模式的階段性特點
一、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第一階段:鄉官制模式
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典型形態是鄉里制度,鄉官制是鄉里制度早期的具體形態與模式,這一時期自夏商周到春秋戰國直至隋文帝開皇十五年(公元595年)。
二、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第二階段:由鄉里制到保甲制、鄉官制到職役制的模式轉折
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第二階段是由鄉里制向保甲制、鄉官制到職役制的轉折時期,大致為隋唐兩宋時期,從隋文帝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至宋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
三、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第三階段:職役制模式
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第三階段是從王安石變法至清代,鄉里制度轉變為職役制,治權所代表的官治體制從鄉鎮退縮到縣一級,縣為基層行政組織,縣以下實行以代表皇權的保甲制度為載體,以體現族權的宗族組織為基礎,以擁有紳權的士為紐帶而建立起來的鄉村自治政治。
由於中國古代社會的特點,其鄉村治理盡管含有一定的自治因素,但始終沒有發展為真正的鄉村地方自治。隨著中國封建社會王權的擴張,鄉村社會治理越來越深地受到國家政權的干預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漸消退。鴉片戰爭以後,在接連不斷的內亂外患的打擊下,農村社會的權力組織趨向解體,進入20世紀之後,清王朝被迫於宣統五年實行新政,傳統的鄉里制度、保甲制度被鄉鎮地方自治所取代。其後國民黨政權雖重拾保甲制,但旋即被新政權以摧枯拉朽之勢廢止。
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發展中,鄉村治理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的歷史變遷,並以鄉里制度和保甲制度為主線,結合歷朝歷代的具體實踐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與特點。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變遷體現出鄉村治理的內在規律,即國家政權對鄉村社會治理的介入應當適度,鄉村治理不應被過多限制,唯有增強其自治性,方能保持其活力。在當前推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農村社區建設的背景下,尤應注意國家與社會的適度分權,保障村民自治的自治性。
E. 宋朝保甲制度復雜卻一直延續到清朝,為何生命力強大
而在清朝時要想進入國家編制,就必須對朝廷有一定的貢獻;而隨著朝與清朝實力的發展,這些貢獻經常會和錢財劃上等號。
因此雖然程序復雜,但保甲制度從實際上確確實實為減少國家財政的壓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舊能夠繼續發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結語:
自宋代以來創制的保甲制度雖然程序繁瑣,但是依舊能夠流傳到清朝,這在很大程度是因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這使得與其他制度相比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間。
保險制度的流傳,恰恰證明了與時俱進才是所有事物,最終能夠發展的最終因素。對於時代聲音的正確反應,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頂峰的最好做法。
F. 鄉紳指的是什麼人群,清代縣以下的治理真的要靠他們嗎
我們觀看各種清代影視劇時,經常會發現有“九品芝麻官”這樣一個人物形象的塑造。似乎這個芝麻官縣太爺就是官員的最低一級。那麼,清代在縣以下怎樣實行基層社會的治理呢?隨爛柯人君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G. 宋朝保甲制度復雜,一直延續到清朝,為何生命力強大
而在清朝時要想進入國家編制,就必須對朝廷有一定的貢獻;而隨著朝與清朝實力的發展,這些貢獻經常會和錢財劃上等號。
因此雖然程序復雜,但保甲制度從實際上確確實實為減少國家財政的壓力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它即便到了清朝,依舊能夠繼續發展下去的重要原因。
結語:
自宋代以來創制的保甲制度雖然程序繁瑣,但是依舊能夠流傳到清朝,這在很大程度是因為它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這使得與其他制度相比這一制度更具研究的空間。
保險制度的流傳,恰恰證明了與時俱進才是所有事物,最終能夠發展的最終因素。對於時代聲音的正確反應,才是把一件事物真正推向頂峰的最好做法。
H. 清末到民國時期的人,如何管理人的
應該還是以保甲制度為核心的,鄉紳的作用很重要
I. 宋江、方臘起義,是王安石的「保甲法」導致的嗎
王安石變法里抄實施的「保甲襲法」一開始就是為了防止農民的起義,並節省軍費。 從熙寧三年(1070年)法令頒布以來,就很受老百姓反抗,因為鄉紳、官府向來是陽奉陰違,繼續壓榨農民,一時間北宋後期的階級矛盾更加激化。 然而宋徽宗時期,宋江起義的導火線卻只是宋朝廷為解決財政困難,宣布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為「公有」,貧苦的農民與漁民交不起重稅,長期積壓在胸中的對社會現實的不滿終於像火山一樣爆發了。他們在宋江等人的領導下,鋌而走險,武裝聚險,憑借梁山泊易守難攻的地形,阻殺前來鎮壓的官兵。 在宋江起義後,南方的方臘假託「得天符牒」,率領農民,殺死地主家,以幫源峒為據點,聚集貧苦農民,號召起義。
J. 民國時期,保長是做什麼的有工資拿嗎
在中國的歷代王朝當中,基本上到縣一級的長官就沒有了,也就是所謂的九品芝麻官。很多時候都是家族式管理,如果有了問題,先不找父母官,族內人自行解決。
但是這種自製效果並不理想,於是很早之前就探索於如何治理“最後一群人”的問題。
什麼叫做聯保連坐?
所謂的聯保就是戶與戶之間互相做保證,承諾不通共、通匪等行為。所謂的連坐,就是有一家犯罪,其他的9戶人家都要舉報。但凡有不舉報的人,10戶人家同等罪責處理。
一旦發生連坐的相關事宜,由戶長簽字畫押。一式兩份,一份放在縣裡面,一份放在區裡面。
等到了抗戰時期,有關於連坐甚至更加嚴格起來。根本都不用再簽保證書了,也不用給大家互相擔保。只要發現一家有罪,全部人都要受罰。
總的來說,保長相當於現在的村長,不過管轄范圍更大。因為以前人口稀少,居住的也不是特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