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個人掛靠
A. 建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違法行為,企業和個人將受到哪些處罰
對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給予版罰款、停業整頓權、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還要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2014〕118號)規定,採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得以整改代替處罰。
B. 自查自糾時間已過,現在舉報自己二級建造師掛靠會有什麼後果
何必自己舉報自己呢 二級建造師掛靠是不合法行為 你舉報自己掛靠要想清楚後果啊
你考一級建造師是的話 如果是和二級建造師同一專業的話 在注冊的時候二級建造師就自動注銷了 。。
C. 建設工程靠掛靠已受到了罰款但沒有整改還需要處理嗎
建設工程掛靠屬於違法行為,「已受到了罰款」也必須進行整改,更正違法行為。如果當事人因為「已受到了罰款」而不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將進一步進行處理。
D. 我要自我舉報二建掛靠,怎麼個流程
我也遇到同樣的事情 一再拖延付款,各種騙 答應轉出 又拖著不給轉 各種欺騙 簡直就像是被人當猴耍 太氣憤了 准備舉報 自己把證作廢 也不能便宜騙子
E. 建造師自己向建委舉報自己掛靠的後果是什麼
建造師掛靠資格證會對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5)整改個人掛靠擴展閱讀:
「掛靠」就建築業而言,允許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
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自然人為掛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並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
F. 現在很多地方掛靠名單都出來了,為什麼感覺很多企業都無動於衷呢
1萬多家「掛證」存疑企業,5萬多人名單公布!3月12日,鄭州市住建局官網發布通知,公布「掛證」存疑名單,有2.2萬餘人、3233家企業上榜。3月12日,深圳市住建局官網公布「注冊狀態異常人員」企業名單,有4265家企業上榜。3月11日,廣州市住建局官網公布「人員注冊狀態異常」相關企業名單,包括3529家企業在內。3月11日青海省住建廳官網發布《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青建工〔2019〕85號):全省涉及「掛證存疑」的企業和人員基本情況、數量已經全面掌握。日前南昌市官網公布社保存疑人數多達2萬餘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8200人,二級注冊建造師10688人,監理工程師1162人。3月4日上饒市公布人數多達1萬餘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8843人,監理工程師175人,注冊建造師1466人。西安市城建委通報「第一批註冊單位和社保繳納單位不一致或重復繳納社保人員名單」,共有1354人。之後,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第二批社保不一致或重復繳納社保名單」,共有1858人。全部都是因為社保繳納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廣東湛江市,有261家建企登上「預警信息名單」,涉嫌存在「掛證」。昨天鄭州市住建局官網發布通知,公布「掛證」存疑名單,有2.2萬餘人、3233家企業上榜。1、本月底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對仍存在注冊狀態異常人員,將納入重點排查處理。2、各地應對掛證排查做到「不漏一家」,注冊單位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自查自糾、問題整改做到「不漏一人」。3、企業應對照本單位建造師注冊異常狀態情況,認真對照整改,並於3月31日前整改到位,同時將整改情況報送市建設局指定郵箱。4、對實際工作單位與注冊單位一致,但社保不一致的人員,注冊單位應區分是否存在住建部補充通知中關於不屬於「掛證」行為的6類情形,區別進行注冊注銷或變更。5、全面排查時間順延至2019年8月底。
G. 掛靠公司被停業整頓車主想提戶改怎麼辦
如果不掛靠公司,你的車不 可能有營運資格,因為 營運資格是由交通主管部門發給掛靠單位的,而 不直接發給任何一台車輛的,再由車輛掛靠在其有營運資格的掛靠單位,你才能有《道路運輸證》,這是要通過掛靠企業的,如果不掛靠,那你只有行駛證,而沒有《道路運輸證》,只有取得了《道路運輸證》你才能駕駛貨車從事貨物運輸工作!對貨車而言,光有行駛證是沒用的,掛靠單位會和你簽協議的,協議上的字你一定要看清楚!
H. 現在在職機關事業人員掛靠證書風險大嗎
不可以。紀委正在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質資格類證書掛靠清理工作,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拒不整改的,一經查實要嚴格按照相關紀律規定從嚴處理,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I. 掛靠到底哪些情況屬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掛靠
摘自《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發包:
(一)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的;
(二)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施工單位的;
(三)未履行法定發包程序,包括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未招標,應當申請直接發包未申請或申請未核準的;
(四)建設單位設置不合理的招投標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
(五)建設單位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
(六)建設單位將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又另行發包的;
(七)建設單位違反施工合同約定,通過各種形式要求承包單位選擇其指定分包單位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發包行為。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轉包,是指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第七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轉包:
(一)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或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不履行管理義務,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不履行管理義務,只向實際施工單位收取費用,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的采購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的;
(五)勞務分包單位承包的范圍是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勞務分包單位計取的是除上繳給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全部工程價款的;
(六)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通過採取合作、聯營、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轉包行為。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違法分包,是指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第九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分包:
(一)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二)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五)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六)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七)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築材料款、周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掛靠,是指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
前款所稱承攬工程,包括參與投標、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施工手續、從事施工等活動。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掛靠:
(一)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
(二)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相互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包括資質等級低的借用資質等級高的,資質等級高的借用資質等級低的,相同資質等級相互借用的;
(三)專業分包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但建設單位依約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
(四)勞務分包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或專業分包單位的;
(五)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沒有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
(六)實際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系,或者工程款支付憑證上載明的單位與施工合同中載明的承包單位不一致,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七)合同約定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負責采購或租賃的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或者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掛靠行為。
J. 「掛靠整治」遇上資質動態核查,怎麼解決社保問題
那你可以拿著本人身份證上勞動局的社保科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