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地方治理
① 隋唐時期中央政府對西南地區的治理
為取得西南地區各族人民對中原王朝的信任,歷代王朝就十分重視對派內往西南夷地區容官吏的選拔。
隋文帝時「盛行屯田」。唐代西南地區州(郡)縣的增置呈現數量大,增置時間相對集中,新增州(郡)縣的地域分布大體相同和增置方式各有側重等特點。而安置移民之所需,社會經濟發展之所求以及納「化外」之區於「化內」則是州(郡)縣增置的主要原因。州(郡)縣的增置對安定社會、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保障;擴大人力資源規模,為人口增長奠定基礎和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以及為商品的流通搭建平台等,均有重大意義。
在交通民生方面,繼承秦漢時期的成果,發展西南少數民族的交通。全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便都包括在了一個整體而又統一的王朝版圖中。唐代西南地區從貞觀至天寶百餘年間,社會經濟發展迅速。
在文化教育方面,唐朝在成都設立郡學,許多少數民族子弟在此上學,並由唐王朝承擔費用。
② 隋唐時期在地方上實行什麼制度
在地方組織方面,隋唐時期有重大變化。西周初期,受封諸侯可謂周朝的地方長官,但其又不同於秦以後的地方長官,因為他可以在封國內仿照王室的官僚制度設置百官有司。春秋戰國時期,一些國家在邊遠或兼並之地設置郡、縣,派官吏進行管理,開始產生真正的地方長官郡守和縣令。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實行郡縣制,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集權。漢代地方長官也是郡守和縣令兩級,而在京師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種官職,稱為三輔,相當郡守。漢武帝時,設十三部州刺史,為監察官性質。成帝時改稱「牧」,成為事實上的一級行政區域。這種縣令、郡守、州牧三級地方長官體制,一直通行於魏晉南北朝時期。
至隋文帝,改行州、縣兩級制,廢去了郡的建置,並合並了不少州、縣。經此調整,裁除了大批冗官,行政區劃簡明。在州、縣屬吏的任用方面,隋文帝又廢除了秦漢以來地方官就地自聘僚屬的舊制,規定凡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吏,一律由吏部任免,並每年進行考核,即所謂「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纖介之跡,皆屬考功」。又規定州、縣佐官要3年一換,不許重任,而且必須選用外地人,本地人不得就地為官。這些措施簡化了地方的行政機構,把任免地方官屬之權收歸中央,有利於打破舊有的地域觀念,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唐代又設道,猶如漢初設州,作為對諸州的監察區,道的長官為觀察使。唐代還在邊鎮地區設都督府,長官為都督,後稱節度使。唐中期節度使制度行於內地,節度使又兼州刺史之職,手握軍、政大權,成為權勢顯赫的地方長官。李林甫為相時,專任蕃人為大將,這些人多不識文字,便可解除「出將入相」之憂了。但他沒有想到,此後這卻成為藩鎮鬧事的禍根。安祿山初為邊將,後靠行賄送禮、獻忠取媚得平盧節度使、范陽節度使、河東節度使。「祿山恃此,日增驕恣。嘗以曩時不拜肅宗之嫌,慮玄宗年高,國中事變,遂包藏禍心,將生逆節。」此後節度使作亂遂為常事,唐也由最初的良策後因宰相的偏私而終遭禍亂,並由此釀成大勢導致唐朝滅亡。
唐代前期對州、縣長官設立是非常重視的,直到唐玄宗即位之初,還「勵精政事,常自選太守、縣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縣,民獲安樂。二十年間,號稱治平,衣食富足,人罕犯法」。唐玄宗還貫徹並推行一項「出入常均」的措施,這里的一「出」一「人」,實即京城官與地方官的交流。許多京官被選為刺史外出掌政,加強了對地方的治理。而地方上政績卓著的官員被選為京官,皆能體察民情而使決策合理。開元十三年(725),唐玄宗自選諸司長官出為刺史,並「餞於洛濱,供張甚盛」,作詩賜之。而玄宗前期任命的宰相如姚祟、宋璟、張嘉貞、源乾曜等,都是從地方官直接拜相的。唐玄宗勵精圖治,故有後人追慕的開元盛世。但至唐晚期,官僚腐敗已成普遍現象。如杜荀鶴《再經胡城縣》:「去歲曾經此縣城,縣民無口不冤聲。今來縣宰加朱紱,便是生靈血染成!」可見大勢已頹,積重難返。唐代晚期之所以如此,關鍵是最高統治者已自亂方寸,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③ 隋唐的地方官制
隋初,地方分州、郡、縣三級。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改為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版大業權三年(公元607年),又改州為郡。郡設太守。設刺史的時候,屬官有長史、司馬及諸曹屬。設郡守的時候,屬官有贊務(後改丞)、通守。刺史典兵,太守不典兵,別置都尉領兵。河南、京兆俱稱尹,煬帝時加置內史,位次於尹。縣令下有丞、尉、功曹、主簿。隋朝地方官制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改變了秦漢以來地方官自聘僚佐的慣例,長官、佐官一律由中央任免,從而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此外,地方還有行台和總管府的設置。行台是中央尚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台尚書省。設尚書令、左右僕射等。行台轄區廣,事權重,以皇子或親王任行台尚書令。後罷廢。總管府,設總管,掌一州或數州軍政事務,權任亦重。煬帝時候,廢除總管府。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說安史之亂以前是州(府)、縣二級制;至唐中後期則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州的長官為刺史。縣的長官統稱縣令。
唐代的首都長安和陪都洛陽設府,長官為牧,一般由親王遙領,實際主持政務的是尹。後來又增加了一些府,都以府尹主事。其下還有少尹、司錄參軍事等官。
④ 秦漢隋唐宋元地方政治制度的演變
秦朝主要是為了中央集權,用了分權而治的辦法
也就是,把地區的權利漸漸區分開。讓單獨的人沒有特別大的權利
不過,因為沒有參考,而且國家是滅了六國而統一,導致國家內部很不穩定
有一點是,秦國滅了其他六國,為了保護政權,不得不去扶持六國之前的世家閥門,雖然會壓制那些國家,曾經的權貴。
可也代表,無法徹底消滅前國的政權。如此,秦滅也有此關系。同樣的,即使你分化了權利,你也擋不住下面私自聯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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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漢代吸取了秦國的教訓
大量的封了同姓藩王親屬,結果也自然導致皇帝被親戚架空。國家不斷的被分割
不過,因為財閥、藩王都有自己獨立的政權。所以漢代軍隊比同時代的列國,強大太多。所以有「漢強而亡」的說法
漢代有些類似周朝,因為周朝「烽火戲諸侯」導致滅國,可以看出,中央集權十分失敗,無法命令自己國家裡的藩王、閥門
漸漸的「皇帝」被架空,皇帝之所以是皇帝,因為藩王之間也互相忌憚,誰也不服誰。所以在大義和名義,還是聽從皇帝的
只有「皇室」當皇帝,才不會被所有人「集火」其他人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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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和漢代差不多,體制沒有太大變動,因為經歷三國和反魏。晉的政權根底不是很穩定。中原等於經歷了三次大劫。導致游牧民族做大,漢人一度險些滅族
所以晉,一直在尋求自保。沒有在政治體制上費什麼心思。
同樣,為了保證政治體系的問題,拉攏世家和門閥,導致太多人才浪費。
最終滅亡也是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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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後隋唐,兩代,政治是差不多的。可以說「承上啟下」
特點都是「打擊貴族財閥」
武則天是極端的典型,成功的把貴族階級封閉體系沖垮
代價也是唐朝滅亡的伏筆。平心而論,武則天對國家治理真是毫無功勞
國家因她而混亂,政治動盪。其後代,買賣官位屢見不鮮,可見其禍
李世民打的底子,你就是把白痴放到皇位,也能經得起兩代人保持平衡。
因為從民心到軍心,李世民拉攏的太好了。財閥勢力平衡的也恰到好處。
(科舉,在隋唐時期,基本是賣萌的,科舉制度就是賣萌的,因為需要把自己「推薦」給當朝的權貴,然後引薦當官。唐朝還好,皇室權利很大,互相監督與科舉體系也有個基礎的保證!可是隋朝,隋煬帝好大喜功,性情急暴不說。對貴族影響力也不如李世民的手段高強,完全不能阻止肆無忌憚的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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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說實話,和元朝打那麼多年,真不容易。
甚至三番五次,能反殺。不過,讓一群豬領導老虎,就是宋朝的下場
元朝是什麼國家?宋朝能抵抗幾十年。真沒的說
宋朝特點,以文克武。就是用文人壓制武夫,無論是貪官也好,奸臣也好。只要壓制武夫就行,最後壓到滅國
(那些「促進民族融合」的「偉人」我真想吐編寫那些教材和帶頭的那些人一臉。中國北部被屠殺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這么屠殺,也是促進。呵呵,日本人也是促進全球融合,毛澤東是「漢奸」嘍?同樣的傻逼邏輯,不放毛主席身上說明什麼?只能證明他們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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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說實話明朝挺強的
滅國可惜在,壓制商旅封閉國土上。
八百門火炮偷工減料到殘次品。上戰場,滅的其實也不冤
明朝各方面,都比韃子強一百倍
可惜,領導國家的也是一群豬。把猴子放上去當皇帝和那些位置,都比他們強
明朝沒有能帶頭的,導致清朝一路屠殺的毫無壓力啊。
怎麼屠殺,都沒有足夠的反抗,所以一直殺下去,輕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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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實際上,就是類似,一直處於「戰時經濟」的國家
一直到元滅,也是對外攻擊導致的隱患
元朝疆土其實也不斷的被分裂。內部勢力只有在不斷的侵略下才能穩定
不斷的去消耗漢人等國家民族的有生力量,以此來保證,人口不多的蒙古人對其他種族的壓制力
元朝是停不下的騎士,哪怕面前的是風車也得沖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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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明朝+元朝+漢代的組合體
對內部國家支柱級存在「漢人」不斷的壓迫,政治上也是諸多手段。
其目的就是減少漢人,人口數量。無論怎麼喊「滿漢一家」實際上,打擊漢人毫不手軟
國家內部的貪污不斷,為什麼不治本?因為怎麼死,都是漢人死啊!
讓漢人去貪污,然後害死的是漢人,滿人出來當「天使」去「除暴安良」如此,漢人是惡人死也是活該,滿人永遠都是「英明神武」
同樣,為了避免蒙古那種無法剎車而失敗的情況。封國程度遠超明朝!
而滿人把漢人視為潛在敵人,以此讓藩王有一個向心力。
大家不約而同的去欺壓漢人,如此就等於有一個敵人。內部矛盾就減弱了很多
所以,政治很多地方類似漢代。
所以國家內部高層, 大多數毫無骨氣,面對外國入侵,竟然把外國和漢人都看為敵人,寧可跪給歐洲列強,也要去繼續「當皇帝」
這在中國明、宋、隋唐,都是不可能的。
宋朝,雖然也是迫害了大量忠良,可又一點,岳飛等人,死都是瀕臨停戰時殺的。
也即是「外國退兵」就開始內斗
雖然,和清朝皇室一樣,窩囊廢,毫無骨氣。可好歹還沒有把內部子民當成「敵人」
⑤ 隋唐時期,地方實行什麼制度
延續秦朝的郡縣制
⑥ 魏晉南北朝和隋唐時期管理地方的措施
樓上回答的是中央官抄制。地方管理是郡縣和藩鎮制度並存。唐朝建立之初,沿襲了西魏、北周和隋朝以來的府兵制。簡單的說,就是在全國設立折沖府,農民如果被選為府兵,可以免除徭役,但是農閑時節要參加訓練,戰時要自備武器、馬匹和路上的口糧從軍出征或者充任朝廷宿衛。軍府可以訓練府兵,但無權調動。調兵時必須持兵部下發的魚符與折沖府合符後,才可以發兵。戰斗結束後,將領回朝繳納兵符,府兵隨即解散,這樣將帥就無法擁兵自重。
⑦ 隋唐時期中原政權是如何治理新疆地區的
作為藩屬國,每年上貢就行,他們的領導者見到中原的皇帝稱臣就行。
⑧ 隋唐地方監察設置什麼官吏
隋唐時期,設置司隸台(隋)、察院(唐)掌巡察京城內外的地方官吏,並版制定有關監察范圍的規權定。隋代司隸台、唐代察院分別由監察御史執掌。
隋初,中央的最高監察機關仍為御史台,改長官御史中丞為御史大夫,下設治書御史;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專執掌外出巡察。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在御史台之外又增設了司錄台和謁者台。
唐代,發展了隋代的監察制度,監察機構更趨完備。唐初中央設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為台長,設正四品御史中丞 2人為輔佐。御史台稱憲台,大夫稱大司憲。武則天時,改御史台為左右肅政台。中宗後又改為左右御史台。
唐初貞觀年間和唐中葉開元年間,地方監察制度逐步健全和定型。唐中央最高監察機關為御史台,下設台院、殿院和察院。對地方官吏的監察由察院負責,監察御史屬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糾視刑獄,肅整朝儀」(《唐六典》卷十三)
唐初,全國分為10個監察區,稱10道(後增為15道),每道設監察御史 1人(先後稱為按察史、采訪處置使、觀察處置使等),專門巡迴按察所屬州縣。
⑨ 唐朝地方行政組織是什麼制度
唐太宗依山川形勢分全國為 10道,但道制僅有監察區劃性質,不是一級行政區。隋唐州內、郡同級,在建都容之地設府,與州同級;在少數民族區設羈縻府州,具有地方自治性質,隋唐 州、郡、府、監—縣唐朝加強京畿地區的治理,在長安設京兆府,以京兆尹為長官,地位高於外地各州刺史。地方設州、縣兩級,州置長官刺史,縣置長官縣令,下置各類官吏負責具體政務。縣以下的基層機構,鄉設鄉正,里設里正,除協助官府完成各項行政任務外,還負責協助維持地方治安。
⑩ 唐朝在地方上實行什麼政策
唐太宗依山川形勢分全國為 10道,但道制僅有監察區劃性質,不是一級行政區。隋唐州、回郡同級,在建都答之地設府,與州同級;在少數民族區設羈縻府州,具有地方自治性質,
隋唐 州、郡、府、監—縣
唐朝加強京畿地區的治理,在長安設京兆府,以京兆尹為長官,地位高於外地各州刺史。地方設州、縣兩級,州置長官刺史,縣置長官縣令,下置各類官吏負責具體政務。縣以下的基層機構,鄉設鄉正,里設里正,除協助官府完成各項行政任務外,還負責協助維持地方治安。
唐朝實行守外虛內的軍事政策
三省六部制是中央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