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減掛鉤與土地綜合整治
『壹』 如何保障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效益
摘要: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自實施,為提高耕地質量、增加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民收入等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有力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的有效流轉,部分解決了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對建設用地的迫切需求;指標轉移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通過科學、統一的規劃使用,積極加大對農村建設的投入,為統籌城鄉建設提出了新的出路。(剩餘4701字)
『貳』 土地整治項目和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區別
綜合整治還包括其他行政行為,例如清繳違建等,屬於多部門聯合執法。
『叄』 土地整治和增減掛鉤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
增減掛鉤針對的是拆舊復墾和新建地塊,側重於拆舊,這個舊不是舊耕地,是城市建設地塊
土地整治是強化原有耕地的情況下開發新增耕地且側重在強化原有耕地提高土地產能
『肆』 請問土地整理和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內容有哪些不同
1、根據土地整理的概念,土地整理是指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2、程序根據新《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各地實踐,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確定土地整理區域,提出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對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分區和有關專項規劃,選定實施土地整理區域,制定實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區域一般集中連片,規模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2)組織進行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具體分析土地整理潛力、綜合效益,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權屬調整的意見等,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完善有關規劃及各類備件。 (3)依法報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上級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規、政策、技術標准等,結合當地情況,審核、批准土地整理規劃設計與工作方案並進行備案。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及工作方案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組織土地整理實施。按照批準的土地整理規劃設計和工作方案,縣、鄉(鎮)人民**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土地整理建設。 (5)確認權屬。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調整後的土地,辦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6)檢查驗收。按土地整理規劃設計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或土地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並確定土地利用調整情況,包括耕地面積調整情況。有關資料、圖件等整理歸檔。
『伍』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什麼意思
土地綜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台,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聚集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
(5)增減掛鉤與土地綜合整治擴展閱讀
土地綜合整治主要政策:
土地整治目的:在充分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將農村土地資源轉化為農房建設資金,用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農房建設方式:農房建設按統規自建方式實施,農戶將富餘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盤地等)開墾為耕地,換取農房建設的資金補貼,建房工程中的安置點選址、規劃、監理、排污、綠化等工作均須群眾討論通過。
自建房補貼額度:全鎮農村人均擁有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盤地等)約0.2畝,扣除人均自建房用地約0.075畝(包括建房佔地30平方米和公用設施佔地20平方米),剩餘集體建設用地約0.125畝,按集體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15萬元/畝計,人均可獲得約1.5—2.0萬元的建房補貼(含宅基地整理復墾、權屬調整、規劃設計、工程監理等費用)。
『陸』 土地綜合整治規劃與增減掛鉤中間的有什麼聯系啊
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是土地綜合整治的一個內容,增減掛鉤只是一個政策,政策是可以調整的,但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方向是不會錯的。
『柒』 土地綜合整治
1.1.3.1 土地綜合整治內涵
土地綜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台,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聚集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嚴金明等,2012)。土地綜合整治事關長遠、牽動全局,只有拓寬視野,整體謀劃,創新思路,統籌推進,才能實現「政府得土地、農民得實惠、城鄉得發展」(劉雙良,2011)。
中國《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已明確,通過土地整治再建成4億畝旱澇保收的高標准基本農田,通過農田整理、宜耕後備土地資源開發和工礦損毀土地復墾補充耕地160萬hm2 ,進一步提升農業現代化基礎;在村莊土地整治工作中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整治農村散亂、廢棄、閑置和低效建設用地30萬hm2 ,優化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和結構;全面推進舊城鎮、舊廠礦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開發,切實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全面推進生產建設新損毀土地全面復墾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及時復墾、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率達到35%以上,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可持續利用。
1.1.3.2 土地綜合整治戰略目標
推動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應進一步明確其戰略目標。一是以農用地整治為基礎,保障糧食生產安全(馮應斌,楊慶媛,2014);二是以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中心,大力開展建設用地整治(嚴金明等,2012);三是以生態環境整治為途徑,提升土地資源整體環境質量(鄖文聚,宇振榮,2011);四是以土地綜合整治為平台,統籌城鄉土地利用(嚴金明等,2012)。
『捌』 土地綜合整治的目標和意義是什麼
土地綜合整治的目標意義:
1.加強土地整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力開展農田整治,對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在增加耕地的同時,建設高標准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推進土地平整和農田水利、田間道路、林網等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田成方、林成網、路相通、渠相連、旱能澆、澇能排、村成片」的社會主義農村新貌。
2.推進村莊整治,優化用地結構布局。依據村鎮體系規劃和新農村布局建設,適度調整撤並布局分散的自然村,合理開發利用騰退宅基地、村內廢棄地、空閑地,改造舊村、建設新村,形成農村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產業向集聚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的新農村格局。
3.完善設施配套,改善人居環境。通過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完善農村路網、供水、通電、通訊、廣播電視以及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和處理等基礎設施,健全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社會養老、商業網點等公共服務設施,推廣清潔能源,改變農村「臟、亂、差」狀況,實現農村布局優化、道路硬化、村莊綠化、環境凈化。
4.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積極引導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優化農業產業布局,推廣應用現代農業科技,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確保農民持續增收。
5.實現增減掛鉤,破解建設項目用地難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的集體建設用地整理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在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和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先減後增,增減平衡」原則,把農村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通過有償轉讓,調劑到產業集聚區和城鎮建設使用。
『玖』 關於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綜合整治、增減掛鉤的問題,請教各位大蝦
這個問題太多,我做的也很少不好回答啊·~~~土地復墾目前很少,主要是可行性研究是專重點屬,表述目前土地現狀被破壞情況,復墾可行性,然後才是方案·~~土地第類,是否符合土規~~~!綜合整治內容就多了···跟你說的現狀規劃,可研,規劃設計·~~增減掛就是一個復墾方案,報件材料包括拆遷安置意向書,補償··建新區開發方案什麼的·!
『拾』 什麼是土地整理的增減掛鉤項目
土地增減掛鉤(以下簡稱掛鉤)即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拓展資料:
從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一些地方相繼採取建設用地置換、周轉和土地整理折抵等辦法,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解決城鎮和工業園區建設用地不足。為了引導城鄉建設集中、集約用地,解決小城鎮發展用地指標問題,2000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00〕11號)提出,「對以遷村並點和土地整理等方式進行小城鎮建設的,可在建設用地計劃中予以適當支持」,「要嚴格限制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審批,鼓勵農民進鎮購房或按規劃集中建房,節約的宅基地可用於小城鎮建設用地。」
為貫徹落實中發〔2000〕11號文件,國土資源部隨後發出《關於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337號),第一次明確提出建設用地周轉指標,主要通過「農村居民點向中心村和集鎮集中」、「鄉鎮企業向工業小區集中和村莊整理等途徑解決」,對試點小城鎮「可以給予一定數量的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的周轉指標,用於實施建新拆舊」。對目前我國土地政策具有重要影響的《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也提出,「鼓勵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
為了穩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掛鉤試點工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基本政策要求。試點工作初期,增減掛鉤試點數量有限且試點項目區直接由國土資源部批准和指導、管理,自2009年起,國土資源部改變批准和管理方式,將掛鉤周轉指標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國土資源部負責確定掛鉤周轉指標總規模及指標的分解下達,有關省區市負責試點項目區的批准和管理。
參考資料:
土地增減掛鉤-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