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整改測評表
㈠ 如何填寫教育實踐活動綜合評價對照自查表
學習
教育
聽取
意見
1、前期准備工作
已落實
2、思想發動和動員部署
已落實
3、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學習計劃制定,扎實踐行「三問三行」
4、集中學習、開展討論交流及自學完成
5、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深入開展「雙學雙爭」活動
6、黨委(黨組)書記講黨課
7、學習方式是否靈活多樣,成效是否明顯
8、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聽取意見工作
9、深入基層群眾調查研究,認真落實「三聯三知三解」和「百千萬」要求
10、意見建議梳理及建立台賬
11、邊學邊查邊改
查擺
問題
開展
批評
12、開展第一環節「回頭看」
13、從嚴從實查找突出問題及問題清單
14、開展談心及列出意見清單
15、班子及成員對照檢查材料撰寫及審核
16、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徵求意見
17、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
18、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通報
19、領導幹部參加基層專題組織生活會
20、組織開展群眾評議
整改
落實
建章
立制
21、開展第二環節「回頭看」
22、整改方案台賬制定及公開承諾
23、解決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題
24、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專項整治任務完成
25、中央巡視反饋問題完成
26、本單位專項整治任務完成
27、糾正「為官不為」不良作風
28、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29、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30、落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31、健全服務群眾體系、建立民生問題台賬並推動問題解決
32、強化基層基礎保障
33、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制度落實
34、建章立制
35、正風肅紀
36、組織開展群眾評判
活動
組織
領導
37、黨委(黨組)研究謀劃、指導推動活動
38、「一把手」作用發揮
39、活動辦公室工作開展情況
40、領導幹部聯系點制度落實
41、分類指導壓茬推進
42、從嚴從實督導
43、開門搞活動
44、強化輿論宣傳
45、上下聯動
46、統籌活動、改革、發展、穩定
㈡ 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當前落實責任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認識還不夠到位。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有的把責任制寫在紙上、掛在牆上、訂在本上,只說不做搞形式;有的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工作目標責任制脫離開來,形成「兩張皮」,年中考核不掛鉤、年終考核淡兌現,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責任制形同虛設。二是怕追究上級領導影響仕途,迫追究同級領導影響關系,怕追究下級領導影響工作。三是少數單位把工作停留在轉發文件、照搬規定、馬虎應付上。四是把落實責任制簡單地等同於責任追究,出了問題再追究,沒有問題也就不用抓。
2、工作還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有的沒進行責任分解,沒有明確領導班子成員的責任,有的責任條款過於籠統,照搬上級的分解辦法,結合自身業務工作不夠,有的沒有進行責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標不科學、考核標准把握不嚴,存在政策界線不明確,追究責任程度把握不準,量紀處理時隨意性較大。
3、獎懲還不夠分明。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好壞沒有明確的評價標准,沒有形成一整套客觀、公正、可靠的評價機制,考核結果不能真實准確的反應被考核單位的工作情況。因此考核結果一般沒有與領導幹部的獎懲、任用掛起鉤來。這樣,抓責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與不抓是一個樣、抓好抓壞是一個樣。
4、追究還不夠嚴肅。一是不願追究。有的單位對責任追究案件視而不見,沒有組織力量予以調查,上級督辦也故意迴避,甚至還捂「蓋子」;有的單位「一把手」故意為下屬開脫;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連違紀的當事人都不進行嚴肅處理,根本談不上對失職、失察的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好人主義」盛行,放棄黨性原則,不願得罪人。或者對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礙。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沒有很好的進行責任分解,責任不明確,到出了問題要追究責任時,不好確定對誰進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問題,擔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後捅起漏子;有的擔心被追究者「後台」硬,招惹麻煩。三是混淆概念,把責任追究等同於對違紀違規當事人的處理。
如何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呢,我認為:
1、落實責任目標,形成壓力傳遞機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確責任主體目標,建立起縱橫交錯、科學嚴密的責任目標體系,形成多層次、多條線的壓力傳遞機制。按照「一級抓一級」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制。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時,結合工作的實際,將責任內容細化,並將具體任務、標准和目標要求分解到分管領導、業務單位和科室,作為責任履行和責任考核的依據,形成層層有目標、級級有責任的網路體系。注重發揮「一把手」的作用,下級「一把手」對上級「一把手」負責。
2、科學組織實施,健全責任考核機制。一是細化考核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將責任內容細化為共性責任、職能責任和個性責任。共性責任主要是貫徹落實黨紀法規,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等。職能責任主要是結合各單位的工作職能明確相關責任。個性責任主要是根據各個工作崗位的不同特點明確廉政建設責任。通過責任內容的分解細化、百分制量化,形成對各個部門的年度考核責任書,年終分別考核。二是優化考核辦法。考核分自評得分與考核得分兩部分,分別佔30%和70%,評分採取連帶扣分法,除對直接責任人扣分外,對分管負責人、主抓的職能部門乃至主要負責人同步扣分。三是硬化考核獎懲。凡考核中發現的違紀問題,一律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決不姑息遷就;凡考核不合格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領導幹部個人,一律實行免職、降職、調離等組織措施;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年終評先資格,實行誡勉談話,同時責令整改。
3、嚴肅認真查處,強化責任追究機制。落實責任制,必須突出抓好責任追究,責任追究工作抓得實、有力度,責任制才會有權威,才會有約束力,才能保證落到實處。
①明確任務抓追究。從反腐敗斗爭三項工作格局和源頭治理工作的要求看,應從以下幾方面抓好追究。一是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堵住資金漏洞;二是推進會計委派制;三是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
②建章立制抓追究。首先要制定科學的責任追究細則,明確追究的具體類型,如失職、瀆職責任的追究,資金運行決策失誤的追究,違規違法,出現「三亂」的追究,安全生產責任的追究等;其次合理界定責任主體,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條規為准繩,分清情況,確定追究辦法;最後要規范追究程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責任問題的審定、責任追究的辦理等作出操作性比較強的程序性規定。
③履行職能抓追究。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案件、糾風專項治理、執法監察和組織協調等項任務都涉及到責任追究。因此,紀檢監察部門抓責任追究,要與履行職能有機結合起來。檢查、糾正、處理問題,不僅要查明當事人的責任,而且要查明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責任;不僅要客觀公正地提出追究的建議,而且要跟蹤檢查,使其落實到位。責任追究時,還要克服「民不告、官不究」的錯誤認識,提高監督檢查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積極開展執法監察、專項檢查、情況調查,有針對性地發現和揭露問題。
④加強領導抓追究。堅持從領導機制上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各級部門「一把手」負責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他們既是責任的主體,又是落實責任制的組織者、領導者,理所當然地應對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責任。同時,分管領導既要增強大局意識,做好自身工作,又要做到「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管事與管人、抓業務工作與抓思想工作、抓分管工作與抓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對分管部門正職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分管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各級部門黨組織一方面要高度重視責任制工作,納入議程,作出總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並逐級建立健全落實責任制的領導機構;另一方面要切實履行責任制規定,做到重大決策直接部署,重要問題直接解決,重要工作直接抓落實,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堅決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對應當實行責任追究的問題,及時研究,明確表態,果斷決策。
⑤獎懲分明抓追究。抓責任追究,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按照中央精神積極穩妥地處理好相關問題,掌握政策,區別對待。對群眾反映強烈、有明顯違紀現象而不查不管,甚至袒護包庇的領導幹部要追究責任;對那些敢於揭露問題,積極查處案件,及時採取措施改進工作的領導幹部,應給予肯定和表揚。要把責任追究同民主生活會、廉政考核、任免考核、民主考核、領導幹部述職等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從中發現應當追究和處理的問題,以此增強責任追究的約束力和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