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環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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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關於蘇州歷史文化,風貌狀況調查的提綱
第一章:總 則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與整治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為指導,通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的實地調查,在詳細考察街區的歷史變遷,綜合分析街區區個性特徵,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礎上,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制定。
保護與整治規劃的目的在於指導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整治工作全面展開,統籌安排歷史街區內的各項建設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保持歷史街區的社會經濟活力,在整體保護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特色文化旅遊的開發和經營。
本規劃受長沙市人民政府委託,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承擔編制任務。
1.規劃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2年)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
1.4 《湖南省文物保護條例》
1.5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1994)14號令
1.6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建設部、國家文物局(1994)533號文
1.7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9號)
1.8 《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
1.9 《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送審稿)(2004年)
1.10《長沙市中心區E片控制性詳細規劃》
1.11長沙市規劃管理局《長沙市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設計要點》(長規函〔2004〕65號)
1.12長沙市文化局《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要點》
2.規劃范圍
2.1 本次規劃的范圍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衛國街,東到三泰街、三興街,規劃總用地面積為12.57公頃。
2.2 其中重點規劃地段為沿太平街、西牌樓、馬家巷、孚家巷、金線街、太傅里兩側的歷史街區核心保護區,用地面積為5.07公頃。
3.規劃原則
在全面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的前提下,發揮歷史街區的潛在優勢,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現存的歷史遺產、人文資源,綜合發展旅遊事業,發展城市經濟,徹底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準。
通過本次規劃,促進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更新和協調發展,統籌安排各項開發建設項目,為改造更新提供技術指導。
3.1 文化內涵導向原則
充分挖掘太平街歷史街區和長沙的傳統民俗文化,建立民間文化保護機構,全面提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護
對傳統建築的修復以及新建建築的設計,應建立在對本地建築文化嚴謹調查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地域文化真實而的獨特魅力。
3.3 保護與發展互動原則
在對歷史街區的物質性遺產保護的同時,應充分利用對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並積極進行文化產業的挖掘,對傳統建築進行積極有效的保護性利用,在一定程度發掘歷史遺產的社會經濟價值。
4.規劃目標
4.1 規劃確定太平街歷史街區是以生活居住、旅遊觀光、商業服務、文化經營為主要職能,集中體現長沙民國傳統人文風貌的歷史文化街區。
4.2 本次規劃主要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國的民居風貌,長沙市街的生活氣息,充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三大文化特徵:
屈賈文化紀念地:主要通過對賈誼故宅保護與賈誼祠園林的恢復建設,以及相關文化設施如太傅書院等的建設,展現楚辭漢賦博大精深及屈原、賈誼、陶侃三人事跡中的人文魅力。
商業民俗傳承地:通過保護太平街、西牌樓的傳統商業建築,恢復若干老字型大小,以及對金線街兩邊長沙民俗作坊的開發展示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商業民俗的文化內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中與辛亥革命有關的文物古跡,挖掘其在長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義,建立建設小型的博物館。
5.規劃內容
5.1 本次規劃的內容包括保護與整治兩大部分。
5.2 保護規劃主要包括:分級保護的范圍劃定與保護要求,歷史街區的風貌景觀保護,歷史街區建築高度控制、各級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宅院的保護、土地利用與道路交通調整規劃等。
5.3 整治規劃主要包括:保護與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點地段詳細設計等。
6.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由人工環境和人文環境兩部分組成。歸納如下表,需要針對各自的特點進行相應的保護。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要素構成表
人工環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魚骨狀,街巷普遍較窄,保持民國初年格局。
文保單位 賈誼故居、「四正社」舊址、魯班廟舊址、辛亥革命「共進會」舊址、孚嘉巷42號、乾益升糧棧
歷史建築 老通義油漆號、楊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鹽號、楊隆泰釘子鋪、洞庭春茶館等
特色構築 金線街麻石路面、常懷井
景觀大樹 散布在各條街巷上的胸徑超過20厘米的大樹
人文環境 節慶習俗 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過小年、除夕、春龍節、花朝節、觀音菩薩誕辰、上巳節、龍王節、天貺節、乞巧節、中元節、灶王節、老郎神壽誕
革命事跡 兩湖暴動、長沙起義
地方特產 湘綉、湘菜、湘蓮、湘粉、菊花石雕、瀏陽豆豉、菌油、棕編、白沙液酒、銅官陶瓷、瀏陽夏布、瀏陽紙傘、瀏陽花炮、紅繼木
歷史人物 屈原、賈誼、陶侃、焦達峰
奇聞掌故 呂洞賓與金線街、陶侃射蟒
7.保護框架的空間構成
根據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價值及其環境要素構成,可以將太平街的空間框架劃分為「五街三片一點」,即以五條特色街道串起來的三片傳統居住街坊(見保護框架規劃圖)。
「五街」是指:
太平街傳統商業街、金線街傳統風貌街、西牌樓傳統餐飲街、馬家巷和孚嘉巷傳統居住巷。
「三片」是指:
馬家巷孚嘉巷傳統居住街坊:以馬家巷、孚嘉巷為中心,東面到太平街,西面到衛國街,南到金線街的以傳統居住風貌為主要特色的地塊。
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北,三泰街以西。
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以太傅里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南,西興街以西。
「一點」是指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第三章:保護等級與范圍
8.歷史街區分級保護
根據現狀特徵以及國家對歷史街區保護的相關規定,在本次規劃中,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范圍劃分為二個層次: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
8.1歷史文化風貌區
歷史文化風貌區根據保護對象性質和措施的不同分為兩部分: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
8.1.1 保護范圍
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是指從沿太平街(北起長沙食品城,南至金線街口)、馬家巷(東起太平街,西至衛國街)、孚嘉巷(東起太平街,西至長沙港務招待所)、西牌樓(西起太平街,東至三泰街)、太傅里兩側傳統民居集中的區域。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面積為5.07公頃。
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包括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衛國街,東達三泰街、三興街的整個太平街歷史街區,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為12.57公頃。
8.1.2 保護要求
對於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要求確保此范圍以內的建築物、街巷及環境不受破壞,如需改動必須嚴格按照保護規劃執行並經過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各種修建需在城鎮建設部門及文管會等有關部門嚴格監督下進行,其建設活動應以維修、整理、修復及內部更新為主。其建設內容應服從對文物古跡的保護要求,其外觀造型、體量、色彩、高度都應與保護對象相適應,較大的建築活動和環境變化應由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會通過方可執行。
1) 古街市應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地面鋪裝應逐漸恢復傳統特色,採用麻石條鋪砌;原有電線桿、有線電視天線等有礙觀瞻之物應逐步轉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廁、標牌、廣告、招牌、路燈等)應有地方傳統特色,不宜採用現代城市做法。
2) 街巷兩側建築功能應以傳統民居和傳統商業建築為主,鼓勵發展傳統商鋪茶肆和產商結合的手工作坊,建築的門、窗、牆體、屋頂等形式應符合風貌要求,色彩控制為黑、白、灰及黃褐色、原木色。
3) 傳統民居選擇相對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維修恢復,保持原有空間形式及建築格局,古井、古樹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應予以保留並清理恢復,不符合風貌要求的建築應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對本區內保留的傳統民居建築應加強維修,建築色彩應取黑、白、灰、黃褐色等其他長沙傳統民居的色彩加以統一控制,建築裝飾、建築形式應採用民居形式的坡頂青瓦白脊房,建築門、窗、牆體、屋頂及其它細部必須嚴格按規劃管理確定的長沙傳統民居特色細部做法執行。建築功能主要為居住建築或民居旅館。
5) 建築物一層檐口高度控制為2.8~3.5M,二層檐口高度控制為6.5 M。
對於建設控制地帶,此范圍內的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得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1) 建築形式以坡屋頂為主,體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為主色調,最大建築高度為四層;對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舊建築必須搬遷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難的都應改造其外觀和色彩,以達到環境的統一,遠期應搬遷和拆除。
2) 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文物管理部門指導並同意下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建築功能應以居住與公共建築為主。
8.2環境協調區
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太平街歷史街區歷史風貌地完整性,根據歷史街區四個方向的不同情況,劃分出環境協調區。
8.2.1 保護范圍
環境協調區的范圍規劃為:西起湘江之濱,東到三泰街、三興街道路紅線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側紅線,南至解放路紅線外50米。具體保護范圍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環境協調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環境協調區面積為23.98公頃。
8.2.2 保護要求
在此范圍內的新建建築或更新改造建築,必須服從「體量小、色調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綠化帶」的原則。其建築形式要求不破壞古鎮風貌的前提下,可適當放寬,該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批准、審核後方能進行。
對整個區域協調區,新建築應鼓勵低層,原則上不超過6層,街坊內部建築高度應嚴格按照「高度控制規劃圖」執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設行為,對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築,應停止其建設活動,並在適當的條件下予以改造。
9.建築及院落分級保護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現存建築的詳細調查和評估後,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優秀建築及宅院分為三級進行保護:一級——文物保護單位、二級——不可移動文物、三級——優秀歷史建築。
9.1文物保護單位(一級)
9.1.1 保護范圍
保護等級為一級保護的范圍:劃定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本身和其組成部分的四至界線以內為絕對保護區。太平街歷史街區內目前共有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9.1.2 保護要求
所有的建築本身與環境均要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有狀況、面貌及環境。如需進行必要的修繕,應在專家指導下按原樣修復,做到「修舊如故」,並嚴格按審核手續進行。絕對保護區內現有影響文物原有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必須堅決拆除,且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建築形式:不能隨意改變現狀,不得施行日常維護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損環境、觀瞻的項目。在必須的情況下,對其外貌、內部結構體系、功能布局、內部裝修、損壞部分的整修應嚴格依據原址原樣修復,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其它有關法令、法規所要求的程序進行,並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高度控制:保持現狀或根據原狀恢復。
9.1.3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
不容許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9.2 不可移動文物
根據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和長沙近現代歷史建築保護單位的劃定,及現場對歷史建築的調查審定,本次規劃共劃定不可移動文物6處。分別為馬家巷17號(共進會舊址)、孚嘉巷12號(四正社舊址)、太平街67號(乾益升糧棧舊址)、孚嘉巷14號(魯班廟舊址)、孚嘉巷42號、金線街麻石路面。
9.2.1 保護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對於不可移動文物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築高度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建築維護修繕應優先採用舊料來更換損毀構建,修繕的原則是「只修不建,修舊如舊」。
附表:太平街歷史街區不可移動文物匯總表
編號 名稱 地址 建築面積 建築年代 房屋性質 進數 備注
13 共進會舊址 馬家巷17號 450 公私合用 二
18 四正社舊址 孚嘉巷12號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糧棧舊址 太平街67號 500 公房 四
16 魯班廟舊址 孚嘉巷14號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號 孚嘉巷42號 480 民國 公房
37 金線街麻石路面。 金線街
9.3 優秀歷史建築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歷史遺存詳細踏勘和審核後,本次規劃共劃定優秀歷史建築25處。
9.3.1 保護要求
對於優秀歷史建築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和建築高度不得改變,建築內部允許改變;建築修繕的重點是恢復其傳統建築與院落的布局,在細部做法上採用長沙地區的典型做法、樣式材質等,可以在對當地建築的特色提煉下,對無法恢復原樣的部分做一定的創意性設計。
第四章:高度控制規劃
10. 高度控制
為維護街區的歷史文化風貌,需要對街區的建設進行高度控制。具體如下:
文物保護單位:維持原有建築高度,不容許在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
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維持原有建築高度。周邊20米范圍內有高度超過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的建、構築物,應降低層高或拆除。
控高二層區域:建築高度控制為二層坡屋頂傳統建築。建築二層檐口高度不超過6.5m,屋脊總高不超過8m;結合現狀特點,允許建國以前傳統風貌建築維持原高。
控高四層區域:位於本次歷史街區規劃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四層及四層以下,四層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總高度不超過14米。
控高六層區域:規劃范圍西向外至湘江岸邊,北至五一路南側紅線,東、南道路紅線外50米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六層及六層以下,總高度不超過20米。
各控高區域的具體范圍詳見高度控制規劃圖。
附表:高度控制區域匯總表
區域名稱 面積(hm2) 比 例
維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層 8.43 32.73%
控高四層 8.19 31.79%
控高六層 8.10 31.44%
11. 景觀視廊控制
為了保證湘江風光帶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交融,新開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龍街兩側應控制高度為二層。
為了保證金線街傳統風貌的完整性,金線街南側的新建建築須有一定的高度控制,即沿街道紅線南側15米的范圍內控制高度亦為兩層。
第五章:土地利用規劃
12.用地調整目標
根據保護與發展歷史文化風貌區的原則,通過對現狀土地使用的合理調整,以達到科學合理地使用土地,從而更好地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風貌,同時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發展文化及旅遊事業,為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發展注入新的生機。
從用地功能結構上將整個規劃區劃分二個節點、三條軸線、五個區域。
節點:規劃有兩處,分別位於太平街的南北兩頭入口處。北節點規劃為公共服務中心節點,結合救火會舊址,設立一處「文夕」大火紀念廣場;南節點規劃為文化休閑廣場,主題為長沙市井萬象。
軸線:一條是太平街特色商業軸,以經營長沙傳統特產和展示太平街傳統特色經營為主;一條是金線街地方文化軸,以經營長沙傳統文化產品和手工作坊參與展示為主;一條是西牌樓休閑餐飲軸。
區域:分為三片傳統居住街坊,一片傳統園林區,一片文化創意區。傳統居住街坊有馬家巷傳統居住街坊、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傳統園林區為結合賈誼故居進行更新復原的旅遊區。文化創意區為結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的商業區位。
詳見功能結構規劃圖。
13.用地調整措施
太平街歷史街區仍以居住用地為主,恢復傳統民居街坊,商業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樓兩側布置。文化娛樂用地主要沿金線街兩側、孚嘉巷西側布置。廣場空間主要設置在太平街北頭、南頭。公共綠地均布於各居住街坊內部,調整設立一處新的幼兒園,各居住街坊內部設置托兒所和老年人活動中心,在太平街北部東側設小區級的老年人活動中心和診所一處。
附表:規劃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質 面積(m2) 比例
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飲服務業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1437 1.14%
公園 2019 1.61%
醫療衛生用地 450 0.36%
商業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險業用地 7320 5.83%
旅館用地 3146 2.50%
文化娛樂用地 6663 5.30%
影劇院用地 656 0.52%
圖書展覽用地 3166 2.52%
科研設計用地 913 0.73%
文化創意產業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跡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431 0.34%
綠化用地 2833 2.25%
廣場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會停車場庫用地 2072 1.65%
合計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會生活規劃
14.人口規劃
太平街歷史街區現有常住人口7359人,暫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戶,居住用地面積約5.7公頃,人均居住用地面積只有約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住宅建築面積約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為6.3人/100平方米,達到了居住舒適標准中的經濟型標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擁擠。
用地規劃中約五分之二的街區作為市級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和綠地,保留其它部分歷史街區作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為主,考慮到街區居住建築保留現狀多為二層,另有較多居住用地控高為四層,按容積率為1.5,人均居住建築面積25平方米(處於經濟型與舒適型標准之間,為4人/100平方米)的標准進行規劃,則街區人口規劃為約4500人,1500戶,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約為16.8平方米。
根據規劃需遷出居民約4400人,1450戶。
15.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規劃對原來建築外部空間功能進行梳理打通,構成多級網狀的外部交往空間,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內部小廣場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間結構。
規劃安排一處新的幼兒園、一處新診所、一個老年人活動中心、一處小型影劇院。同時加強垃圾箱、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的統一管理和標准化設置。
太平街和西牌樓街作為主要旅遊服務性質的商業街道,同時要保持一定的為居民日常生活服務的商業設施。
風貌的要求。
本著「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遊發展、提高環境質量、促進持續發展」的規劃思路考慮技術要求。結合長沙的歷史街區特點,因地制宜,尋找最佳的技術途徑,節省用地和投資及運行費用。技術上安全可行,維護管理方便,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便於專業部門實施。。
況統零售商業風貌軸、西牌樓為傳統餐飲服務風貌軸、金線街為傳統商業居住風貌軸。
強化歷史街區的入口標志空間,保護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景觀。在西牌樓東口與三泰街交接處恢復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樓,孚嘉巷西巷口復原太平門,馬家巷和金線街的街巷口建坊門,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設廣場空間,作為歷史街區標志性入口。街區內部利用救火會舊址建設「文夕」大火紀念廣場,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賈誼故宅作為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游覽景觀特徵。
第十章:建築保護與更新模式
30. 保護更新模式
建築的保護與更新模式規劃是本著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和傳統空間格局的要求,充分考慮現狀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按建築的等級分類及其質量、風貌等的綜合調查評估,對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構)築物提出分級保護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繕:針對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對其殘缺損壞的部分進行修補,對文物整體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原則是修舊如故、只修不建。具體辦法參照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辦法。
修護:針對優秀歷史建築,對其進行不改變外觀特徵和內部結構格局的修理維護,其使用性質的改變需報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方能進行。
改善:對一般歷史建築和歷史環境要素進行不改變其外觀特徵的維護、改建活動。
整修:針對一般建築中與歷史風貌有沖突的建構築物和環境要素進行的改建活動。
暫留:針對質量較好,但與古鎮風貌沖突很大且不處於核心風貌保護區的紫線范圍內的一般建築,由於經濟社會原因而暫時無法更新拆除的,暫時保留,建議遠期更新拆除。
拆除:針對風貌極差、質量極差的一般建築,或該建築原址曾經有重要的古跡遺址,則根據規劃需要將其拆除,進行新的建設活動或對古遺跡進行復建,或開辟為綠化及開敞空間。
對文物建築(包括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築、一般歷史建築、一般建築、障礙建築等相對應的保護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護與整治策略表
類型 文物建築 優秀歷史建築 一般歷史建築 一般建築 障礙建築
保護與整治
方式 修繕 修護 改善 整修 暫留、拆除
附表:核心保護區范圍內的保護與整治模式
31. 規劃原則與目標
本著在社會中確認、尊重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則,對享用這些遺產的特殊習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確保和支持創造、保養和承傳這些遺產的社會群體以及物質性的承載環境,保證這些遺產不僅作為歷史資料得到靜態的保存,還要使其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應用與發展。
31.1 規劃原則
作為人類特殊的文化遺產,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目標,其保護應遵從以下原則:
1) 原真性原則,作為盛行於特殊歷史時期被特殊群體所珍視的文化遺產,因其獨特的內涵而受到人們的關注和保護,只有保證其內涵包括與內涵統一的形式的歷史真實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存在的依據。
2) 發展性原則,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社會性,在其保護過程中必須注重遺產隨社會環境條件的變遷而進一步得到發展,從而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則,需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所依託群體的特殊性,在進行保護時,必須尊重享用這種遺產所必須遵從的習俗和儀式。
③ 歷史文化街區 核心保護范圍 原樣復建可以嗎
第一章:總 則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與整治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為指導,通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的實地調查,在詳細考察街區的歷史變遷,綜合分析街區區個性特徵,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礎上,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制定。
保護與整治規劃的目的在於指導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整治工作全面展開,統籌安排歷史街區內的各項建設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保持歷史街區的社會經濟活力,在整體保護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特色文化旅遊的開發和經營。
本規劃受長沙市人民政府委託,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承擔編制任務。
1.規劃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2年)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
1.4 《湖南省文物保護條例》
1.5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1994)14號令
1.6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建設部、國家文物局(1994)533號文
1.7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9號)
1.8 《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
1.9 《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送審稿)(2004年)
1.10《長沙市中心區E片控制性詳細規劃》
1.11長沙市規劃管理局《長沙市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設計要點》(長規函〔2004〕65號)
1.12長沙市文化局《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要點》
2.規劃范圍
2.1 本次規劃的范圍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衛國街,東到三泰街、三興街,規劃總用地面積為12.57公頃。
2.2 其中重點規劃地段為沿太平街、西牌樓、馬家巷、孚家巷、金線街、太傅里兩側的歷史街區核心保護區,用地面積為5.07公頃。
3.規劃原則
在全面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的前提下,發揮歷史街區的潛在優勢,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現存的歷史遺產、人文資源,綜合發展旅遊事業,發展城市經濟,徹底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準。
通過本次規劃,促進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更新和協調發展,統籌安排各項開發建設項目,為改造更新提供技術指導。
3.1 文化內涵導向原則
充分挖掘太平街歷史街區和長沙的傳統民俗文化,建立民間文化保護機構,全面提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護
對傳統建築的修復以及新建建築的設計,應建立在對本地建築文化嚴謹調查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地域文化真實而的獨特魅力。
3.3 保護與發展互動原則
在對歷史街區的物質性遺產保護的同時,應充分利用對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並積極進行文化產業的挖掘,對傳統建築進行積極有效的保護性利用,在一定程度發掘歷史遺產的社會經濟價值。
4.規劃目標
4.1 規劃確定太平街歷史街區是以生活居住、旅遊觀光、商業服務、文化經營為主要職能,集中體現長沙民國傳統人文風貌的歷史文化街區。
4.2 本次規劃主要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國的民居風貌,長沙市街的生活氣息,充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三大文化特徵:
屈賈文化紀念地:主要通過對賈誼故宅保護與賈誼祠園林的恢復建設,以及相關文化設施如太傅書院等的建設,展現楚辭漢賦博大精深及屈原、賈誼、陶侃三人事跡中的人文魅力。
商業民俗傳承地:通過保護太平街、西牌樓的傳統商業建築,恢復若干老字型大小,以及對金線街兩邊長沙民俗作坊的開發展示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商業民俗的文化內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中與辛亥革命有關的文物古跡,挖掘其在長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義,建立建設小型的博物館。
5.規劃內容
5.1 本次規劃的內容包括保護與整治兩大部分。
5.2 保護規劃主要包括:分級保護的范圍劃定與保護要求,歷史街區的風貌景觀保護,歷史街區建築高度控制、各級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宅院的保護、土地利用與道路交通調整規劃等。
5.3 整治規劃主要包括:保護與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點地段詳細設計等。
6.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由人工環境和人文環境兩部分組成。歸納如下表,需要針對各自的特點進行相應的保護。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要素構成表
人工環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魚骨狀,街巷普遍較窄,保持民國初年格局。
文保單位 賈誼故居、「四正社」舊址、魯班廟舊址、辛亥革命「共進會」舊址、孚嘉巷42號、乾益升糧棧
歷史建築 老通義油漆號、楊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鹽號、楊隆泰釘子鋪、洞庭春茶館等
特色構築 金線街麻石路面、常懷井
景觀大樹 散布在各條街巷上的胸徑超過20厘米的大樹
人文環境 節慶習俗 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過小年、除夕、春龍節、花朝節、觀音菩薩誕辰、上巳節、龍王節、天貺節、乞巧節、中元節、灶王節、老郎神壽誕
革命事跡 兩湖暴動、長沙起義
地方特產 湘綉、湘菜、湘蓮、湘粉、菊花石雕、瀏陽豆豉、菌油、棕編、白沙液酒、銅官陶瓷、瀏陽夏布、瀏陽紙傘、瀏陽花炮、紅繼木
歷史人物 屈原、賈誼、陶侃、焦達峰
奇聞掌故 呂洞賓與金線街、陶侃射蟒
7.保護框架的空間構成
根據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價值及其環境要素構成,可以將太平街的空間框架劃分為「五街三片一點」,即以五條特色街道串起來的三片傳統居住街坊(見保護框架規劃圖)。
「五街」是指:
太平街傳統商業街、金線街傳統風貌街、西牌樓傳統餐飲街、馬家巷和孚嘉巷傳統居住巷。
「三片」是指:
馬家巷孚嘉巷傳統居住街坊:以馬家巷、孚嘉巷為中心,東面到太平街,西面到衛國街,南到金線街的以傳統居住風貌為主要特色的地塊。
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北,三泰街以西。
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以太傅里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南,西興街以西。
「一點」是指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第三章:保護等級與范圍
8.歷史街區分級保護
根據現狀特徵以及國家對歷史街區保護的相關規定,在本次規劃中,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范圍劃分為二個層次: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
8.1歷史文化風貌區
歷史文化風貌區根據保護對象性質和措施的不同分為兩部分: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
8.1.1 保護范圍
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是指從沿太平街(北起長沙食品城,南至金線街口)、馬家巷(東起太平街,西至衛國街)、孚嘉巷(東起太平街,西至長沙港務招待所)、西牌樓(西起太平街,東至三泰街)、太傅里兩側傳統民居集中的區域。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面積為5.07公頃。
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包括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衛國街,東達三泰街、三興街的整個太平街歷史街區,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為12.57公頃。
8.1.2 保護要求
對於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要求確保此范圍以內的建築物、街巷及環境不受破壞,如需改動必須嚴格按照保護規劃執行並經過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各種修建需在城鎮建設部門及文管會等有關部門嚴格監督下進行,其建設活動應以維修、整理、修復及內部更新為主。其建設內容應服從對文物古跡的保護要求,其外觀造型、體量、色彩、高度都應與保護對象相適應,較大的建築活動和環境變化應由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會通過方可執行。
1) 古街市應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地面鋪裝應逐漸恢復傳統特色,採用麻石條鋪砌;原有電線桿、有線電視天線等有礙觀瞻之物應逐步轉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廁、標牌、廣告、招牌、路燈等)應有地方傳統特色,不宜採用現代城市做法。
2) 街巷兩側建築功能應以傳統民居和傳統商業建築為主,鼓勵發展傳統商鋪茶肆和產商結合的手工作坊,建築的門、窗、牆體、屋頂等形式應符合風貌要求,色彩控制為黑、白、灰及黃褐色、原木色。
3) 傳統民居選擇相對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維修恢復,保持原有空間形式及建築格局,古井、古樹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應予以保留並清理恢復,不符合風貌要求的建築應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對本區內保留的傳統民居建築應加強維修,建築色彩應取黑、白、灰、黃褐色等其他長沙傳統民居的色彩加以統一控制,建築裝飾、建築形式應採用民居形式的坡頂青瓦白脊房,建築門、窗、牆體、屋頂及其它細部必須嚴格按規劃管理確定的長沙傳統民居特色細部做法執行。建築功能主要為居住建築或民居旅館。
5) 建築物一層檐口高度控制為2.8~3.5M,二層檐口高度控制為6.5 M。
對於建設控制地帶,此范圍內的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得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1) 建築形式以坡屋頂為主,體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為主色調,最大建築高度為四層;對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舊建築必須搬遷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難的都應改造其外觀和色彩,以達到環境的統一,遠期應搬遷和拆除。
2) 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文物管理部門指導並同意下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建築功能應以居住與公共建築為主。
8.2環境協調區
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太平街歷史街區歷史風貌地完整性,根據歷史街區四個方向的不同情況,劃分出環境協調區。
8.2.1 保護范圍
環境協調區的范圍規劃為:西起湘江之濱,東到三泰街、三興街道路紅線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側紅線,南至解放路紅線外50米。具體保護范圍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環境協調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環境協調區面積為23.98公頃。
8.2.2 保護要求
在此范圍內的新建建築或更新改造建築,必須服從「體量小、色調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綠化帶」的原則。其建築形式要求不破壞古鎮風貌的前提下,可適當放寬,該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批准、審核後方能進行。
對整個區域協調區,新建築應鼓勵低層,原則上不超過6層,街坊內部建築高度應嚴格按照「高度控制規劃圖」執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設行為,對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築,應停止其建設活動,並在適當的條件下予以改造。
9.建築及院落分級保護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現存建築的詳細調查和評估後,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優秀建築及宅院分為三級進行保護:一級——文物保護單位、二級——不可移動文物、三級——優秀歷史建築。
9.1文物保護單位(一級)
9.1.1 保護范圍
保護等級為一級保護的范圍:劃定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本身和其組成部分的四至界線以內為絕對保護區。太平街歷史街區內目前共有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9.1.2 保護要求
所有的建築本身與環境均要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有狀況、面貌及環境。如需進行必要的修繕,應在專家指導下按原樣修復,做到「修舊如故」,並嚴格按審核手續進行。絕對保護區內現有影響文物原有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必須堅決拆除,且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建築形式:不能隨意改變現狀,不得施行日常維護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損環境、觀瞻的項目。在必須的情況下,對其外貌、內部結構體系、功能布局、內部裝修、損壞部分的整修應嚴格依據原址原樣修復,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其它有關法令、法規所要求的程序進行,並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高度控制:保持現狀或根據原狀恢復。
9.1.3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
不容許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9.2 不可移動文物
根據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和長沙近現代歷史建築保護單位的劃定,及現場對歷史建築的調查審定,本次規劃共劃定不可移動文物6處。分別為馬家巷17號(共進會舊址)、孚嘉巷12號(四正社舊址)、太平街67號(乾益升糧棧舊址)、孚嘉巷14號(魯班廟舊址)、孚嘉巷42號、金線街麻石路面。
9.2.1 保護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對於不可移動文物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築高度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建築維護修繕應優先採用舊料來更換損毀構建,修繕的原則是「只修不建,修舊如舊」。
附表:太平街歷史街區不可移動文物匯總表
編號 名稱 地址 建築面積 建築年代 房屋性質 進數 備注
13 共進會舊址 馬家巷17號 450 公私合用 二
18 四正社舊址 孚嘉巷12號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糧棧舊址 太平街67號 500 公房 四
16 魯班廟舊址 孚嘉巷14號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號 孚嘉巷42號 480 民國 公房
37 金線街麻石路面。 金線街
9.3 優秀歷史建築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歷史遺存詳細踏勘和審核後,本次規劃共劃定優秀歷史建築25處。
9.3.1 保護要求
對於優秀歷史建築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和建築高度不得改變,建築內部允許改變;建築修繕的重點是恢復其傳統建築與院落的布局,在細部做法上採用長沙地區的典型做法、樣式材質等,可以在對當地建築的特色提煉下,對無法恢復原樣的部分做一定的創意性設計。
第四章:高度控制規劃
10. 高度控制
為維護街區的歷史文化風貌,需要對街區的建設進行高度控制。具體如下:
文物保護單位:維持原有建築高度,不容許在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
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維持原有建築高度。周邊20米范圍內有高度超過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的建、構築物,應降低層高或拆除。
控高二層區域:建築高度控制為二層坡屋頂傳統建築。建築二層檐口高度不超過6.5m,屋脊總高不超過8m;結合現狀特點,允許建國以前傳統風貌建築維持原高。
控高四層區域:位於本次歷史街區規劃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四層及四層以下,四層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總高度不超過14米。
控高六層區域:規劃范圍西向外至湘江岸邊,北至五一路南側紅線,東、南道路紅線外50米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六層及六層以下,總高度不超過20米。
各控高區域的具體范圍詳見高度控制規劃圖。
附表:高度控制區域匯總表
區域名稱 面積(hm2) 比 例
維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層 8.43 32.73%
控高四層 8.19 31.79%
控高六層 8.10 31.44%
11. 景觀視廊控制
為了保證湘江風光帶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交融,新開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龍街兩側應控制高度為二層。
為了保證金線街傳統風貌的完整性,金線街南側的新建建築須有一定的高度控制,即沿街道紅線南側15米的范圍內控制高度亦為兩層。
第五章:土地利用規劃
12.用地調整目標
根據保護與發展歷史文化風貌區的原則,通過對現狀土地使用的合理調整,以達到科學合理地使用土地,從而更好地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風貌,同時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發展文化及旅遊事業,為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發展注入新的生機。
從用地功能結構上將整個規劃區劃分二個節點、三條軸線、五個區域。
節點:規劃有兩處,分別位於太平街的南北兩頭入口處。北節點規劃為公共服務中心節點,結合救火會舊址,設立一處「文夕」大火紀念廣場;南節點規劃為文化休閑廣場,主題為長沙市井萬象。
軸線:一條是太平街特色商業軸,以經營長沙傳統特產和展示太平街傳統特色經營為主;一條是金線街地方文化軸,以經營長沙傳統文化產品和手工作坊參與展示為主;一條是西牌樓休閑餐飲軸。
區域:分為三片傳統居住街坊,一片傳統園林區,一片文化創意區。傳統居住街坊有馬家巷傳統居住街坊、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傳統園林區為結合賈誼故居進行更新復原的旅遊區。文化創意區為結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的商業區位。
詳見功能結構規劃圖。
13.用地調整措施
太平街歷史街區仍以居住用地為主,恢復傳統民居街坊,商業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樓兩側布置。文化娛樂用地主要沿金線街兩側、孚嘉巷西側布置。廣場空間主要設置在太平街北頭、南頭。公共綠地均布於各居住街坊內部,調整設立一處新的幼兒園,各居住街坊內部設置托兒所和老年人活動中心,在太平街北部東側設小區級的老年人活動中心和診所一處。
附表:規劃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質 面積(m2) 比例
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飲服務業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1437 1.14%
公園 2019 1.61%
醫療衛生用地 450 0.36%
商業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險業用地 7320 5.83%
旅館用地 3146 2.50%
文化娛樂用地 6663 5.30%
影劇院用地 656 0.52%
圖書展覽用地 3166 2.52%
科研設計用地 913 0.73%
文化創意產業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跡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431 0.34%
綠化用地 2833 2.25%
廣場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會停車場庫用地 2072 1.65%
合計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會生活規劃
14.人口規劃
太平街歷史街區現有常住人口7359人,暫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戶,居住用地面積約5.7公頃,人均居住用地面積只有約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住宅建築面積約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為6.3人/100平方米,達到了居住舒適標准中的經濟型標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擁擠。
用地規劃中約五分之二的街區作為市級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和綠地,保留其它部分歷史街區作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為主,考慮到街區居住建築保留現狀多為二層,另有較多居住用地控高為四層,按容積率為1.5,人均居住建築面積25平方米(處於經濟型與舒適型標准之間,為4人/100平方米)的標准進行規劃,則街區人口規劃為約4500人,1500戶,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約為16.8平方米。
根據規劃需遷出居民約4400人,1450戶。
15.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規劃對原來建築外部空間功能進行梳理打通,構成多級網狀的外部交往空間,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內部小廣場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間結構。
規劃安排一處新的幼兒園、一處新診所、一個老年人活動中心、一處小型影劇院。同時加強垃圾箱、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的統一管理和標准化設置。
太平街和西牌樓街作為主要旅遊服務性質的商業街道,同時要保持一定的為居民日常生活服務的商業設施。
風貌的要求。
本著「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遊發展、提高環境質量、促進持續發展」的規劃思路考慮技術要求。結合長沙的歷史街區特點,因地制宜,尋找最佳的技術途徑,節省用地和投資及運行費用。技術上安全可行,維護管理方便,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便於專業部門實施。。
況統零售商業風貌軸、西牌樓為傳統餐飲服務風貌軸、金線街為傳統商業居住風貌軸。
強化歷史街區的入口標志空間,保護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景觀。在西牌樓東口與三泰街交接處恢復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樓,孚嘉巷西巷口復原太平門,馬家巷和金線街的街巷口建坊門,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設廣場空間,作為歷史街區標志性入口。街區內部利用救火會舊址建設「文夕」大火紀念廣場,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賈誼故宅作為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游覽景觀特徵。
第十章:建築保護與更新模式
30. 保護更新模式
建築的保護與更新模式規劃是本著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和傳統空間格局的要求,充分考慮現狀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按建築的等級分類及其質量、風貌等的綜合調查評估,對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構)築物提出分級保護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繕:針對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對其殘缺損壞的部分進行修補,對文物整體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原則是修舊如故、只修不建。具體辦法參照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辦法。
修護:針對優秀歷史建築,對其進行不改變外觀特徵和內部結構格局的修理維護,其使用性質的改變需報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方能進行。
改善:對一般歷史建築和歷史環境要素進行不改變其外觀特徵的維護、改建活動。
整修:針對一般建築中與歷史風貌有沖突的建構築物和環境要素進行的改建活動。
暫留:針對質量較好,但與古鎮風貌沖突很大且不處於核心風貌保護區的紫線范圍內的一般建築,由於經濟社會原因而暫時無法更新拆除的,暫時保留,建議遠期更新拆除。
拆除:針對風貌極差、質量極差的一般建築,或該建築原址曾經有重要的古跡遺址,則根據規劃需要將其拆除,進行新的建設活動或對古遺跡進行復建,或開辟為綠化及開敞空間。
對文物建築(包括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築、一般歷史建築、一般建築、障礙建築等相對應的保護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護與整治策略表
類型 文物建築 優秀歷史建築 一般歷史建築 一般建築 障礙建築
保護與整治
方式 修繕 修護 改善 整修 暫留、拆除
附表:核心保護區范圍內的保護與整治模式
31. 規劃原則與目標
本著在社會中確認、尊重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則,對享用這些遺產的特殊習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確保和支持創造、保養和承傳這些遺產的社會群體以及物質性的承載環境,保證這些遺產不僅作為歷史資料得到靜態的保存,還要使其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應用與發展。
31.1 規劃原則
作為人類特殊的文化遺產,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目標,其保護應遵從以下原則:
1) 原真性原則,作為盛行於特殊歷史時期被特殊群體所珍視的文化遺產,因其獨特的內涵而受到人們的關注和保護,只有保證其內涵包括與內涵統一的形式的歷史真實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存在的依據。
2) 發展性原則,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社會性,在其保護過程中必須注重遺產隨社會環境條件的變遷而進一步得到發展,從而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則,需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所依託群體的特殊性,在進行保護時,必須尊重享用這種遺產所必須遵從的習俗和儀式。
採納把 謝謝
④ 全國婦聯聯合出台《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指導意見》,哪個部門負責
十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版農村生活垃圾權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
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參與制定農村垃圾治理有關政策,做好政策落實有關工作。
文明辦:負責將農村垃圾治理納入文明村鎮的考評內容。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農村垃圾治理納入相關規劃,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負責農業生產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協調。
財政部門:負責統籌現有資金支持農村垃圾治理。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組織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重點支持,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示範村鎮考核內容,對農村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農業部門:負責加強沼氣和生物天然氣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產廢棄物和農資包裝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
商務部門:負責指導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愛衛辦:負責協調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將農村垃圾治理情況納入衛生鄉鎮的考核內容。
婦聯:負責發動農村婦女積極參與農村垃圾治理。
⑤ 請問社區居委會由哪些成員組成,具體負責什麼工作
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五至九人組成。多民族居住地區,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助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調解民間糾紛;做好生活安全,社會治安宣傳;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
(5)指導環境整治工作擴展閱讀:
居民委員會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可以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可以分設若干居民小組,小組長由居民小組推選。 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由上級政府規定和撥付。
產生原則,通過選舉產生。選舉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戶代表或者居民小組推舉的代表過半數出席,由出席人的過半數通過。
⑥ 7.如何理解科學發展觀對於實現高質量發展和環境治理的指導意義
1.其一,科學發展觀的內涵
發展觀是關於發展的本質、目的、內涵和要求的總體看法和根本觀點,也是發展理論的核心內容;科學發展觀中的「以人為本」,是指發展的目的,「全面發展」是指發展的內容,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是指發展的原則。科學發展觀解決了何為發展、為誰發展、發展什麼、如何發展、怎樣評價發展的問題。
2.其二,科學發展觀提出的背景
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具有歷史必然性:
(1)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進入人均GDP為1000至3000美元的發展敏感期;
(2)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著一系列需要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3)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客觀上要求我們轉變發展觀念;
(4)以往的各種經驗教訓促使我們實施新的戰略決策;
(5)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水平使我們有條件解決過去想解決而解決不了的問題。
3.其三,提出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意義
(1)科學發展觀是黨中央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著眼於豐富發展內涵、創新發展理念、開拓發展思路、破解發展難題而提出來的,是對我們黨關於發展的理論的繼承、豐富和發展。
(2)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對發展本質的新揭示、發展主體的新闡述、發展內涵的新界定、發展規律的新探索、發展目的的新認識,是對馬克思主義發展觀的繼承與創新。
(3)科學發展觀深刻揭示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充分體現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重大發展,是統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根本指導思想。
(4)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豐富了黨的執政理念,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富民安邦的行動綱領。
因此,科學發展觀對於實現高質量發展和環境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⑦ 村監委主任職責
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
村民監督委員會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按照民主內監督的要求,履行容以下工作職責:
一、對村「兩委」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村各項管理制度情況實行監督;
二、監督黨務公開工作,根據黨員群眾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見、建議;
三、檢查、監督村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審核公開內容;
四、對村級事務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業、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實施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監督;
五、參與村幹部「上考下評」活動,並評議村幹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六、對村「兩委」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決策、決定以及群眾反映村幹部違規違紀的行為,及時與村「兩委」協商和質詢,並報告鄉黨委或紀委;
七、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實施的其他監督職責。
⑧ 街道辦事處展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有什麼看法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容貌秩序和發展環境,加快建設災後美好新家園、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促進我省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作如下決定。
一、深刻認識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
(一)良好的城鄉環境,是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託,是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在治理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事業有了較快發展。特別是去年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試點以來,試點地區城鄉環境明顯改觀,人居環境較大改善,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但我省作為經濟欠發達省份,地區發展很不平衡,各地在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方面還存在不 少亟待解決的問題,「臟亂差冶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別是「5·12冶汶川特大地震又對我省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隨著災後恢復重建加快進行,城鄉環境亟待治理的問題日趨突出。 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的惠民工程,是創造發展優勢、增強競爭實力的環境工程,是完善城鎮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堅持執政為民、檢驗幹部隊伍的作風工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關系我省長遠發展的戰略任務,也是當前我省一項重大而緊迫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站在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把加快營造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作為促進發展的一件大事、執政為民的一件實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冶重要思想
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災後恢復重建和擴大內需為契機,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環境衛生、容貌秩序為切入點,以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按照「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冶標准(以下簡稱「四化冶標准),災區先行,試點示範,制定規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廣泛宣傳,完善機制,健全隊伍,強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積極創造舒適優美的發展環境和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加 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
(三)主要目標。 通過持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到
2011年底,全省所有縣級以上城市、80%的鄉鎮、60%的村莊達到「四化冶標准,縣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區領先水平,全省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明顯改觀,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相適應的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形成城鄉容貌改觀、環境管理有序、城鎮品位提升、發展環境優化、居民素質提高的局面,為推進「兩個加快冶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人民群眾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
2009年下半年工作目標:在地震災區和試點城市先期啟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市場環境治理、城鄉交通秩序治理、城鎮綠化及容貌治理等專項行動「攻堅月冶活動,集中治理城鄉環境「臟亂差冶,在城鎮切實解決「垃圾亂扔、廣告亂貼、攤位亂擺、車輛亂停、工地亂象冶問題,在村莊切實做到「垃圾不亂扔、污水不亂排、雜物不亂堆冶。同時啟動城鎮、村莊容貌改造,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冶活動(以下簡稱「七進冶活動)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2011年工作目標:鞏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集中開展城市環境改造、鄉鎮容貌整治和村莊庭院美化等專項治理工作,持續推進「七進冶活動,著力提高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加強管理隊伍和專業隊伍建設,努力營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協調、村容整潔、民風文明的新氣象。
2011年工作目標:結合治理工作實踐,重點抓好完善設施、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等工作,全面實現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標。地震災區、試點城市的工作目標按《災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確定。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構根據上述要求, 在工作方案中確定具體工作步驟和年度工作具體目標。
(四)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共享和諧。 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注重培養提高人民群眾文明、衛生意識,接受群眾檢驗,切實讓群眾滿意,確保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統籌安排,標本兼治。 綜合治理城市、鄉村和災區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把專項治理與長效管理、恢復重建與發展提升、當前工作與長遠目標、改善環境與提升素質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從各地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劃分平原地區、丘陵地區、盆周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區域,區別城市、鄉鎮、村莊等層面,確定不同標准,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具特色地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三、加強管理,切實解決影響城鄉環境的突出問題
(五)規范城鄉垃圾收運處理,重點治理城鎮街道、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城中村冶及轄區公路、河道、堰塘、橋梁、鐵路周邊、公共廁所等衛生死角。指導鄉鎮、村採用「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冶和衛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潔、清運機制,配置完善相應設施,集中收集、處理各類生產、生活垃圾。 抓好衛生防疫和生活垃圾及災後建築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利用工作。大力推進城鄉道路保潔作業機械化,逐步提高環衛道路清掃機械化水平,力爭在2011年底全省設市城市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
(六)規范城鄉戶外廣告、牌匾、霓虹燈設置,重點治理廣告亂貼亂畫「牛皮癬冶頑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完善戶外廣告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對城市建築立面裝飾、戶外廣告、商店招牌及內部陳設進行規范引導。 在居民區、辦公樓等處建設一批廣告欄、廣告櫥窗,引導廣告規范發布。
(七)規范城鄉車輛停放,重點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無序佔道停車、阻礙交通危及安全等問題。實施「暢通工程冶,建設「平安暢通縣冶,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加強對城鄉主要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管理,進一步完善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合理設置車輛停放區域,嚴格管理車輛停放秩序。 禁止在盲道和無障礙設施上停放車輛,為殘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八)規范城鄉攤位擺設,重點治理亂設亂擺、跨門檻經營、佔道經商等問題。堅持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 立足於既方便群眾又促進就業,合理布局、科學規范建設一批農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發展鄉村糧油超市與連鎖店,合理設置臨時市場,提供規范、低門檻的經營條件,加強綜合管理,引攤進場,保持環境整潔。
(九)規范建築工地管理,重點治理施工現場噪音擾民、揚塵污染及建築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問題。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標准化工地活動,強化建築工地文明施工長效管理。 採取限時施工和應用散裝水泥等措施,解決施工現場噪音擾民和揚塵污染問題。 運輸建材與建築垃圾的車輛必須採取加蓋密閉等措施,嚴厲查處隨意撒漏和傾倒建築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的行為。加強城鄉規劃督查,治理違法違規建設。
(十)規范城鄉居民集中居住區管理,重點治理「城中村冶、城鄉結合部居民的生活環境。繼續推廣和規范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小區物業管理。 積極探索「城中村冶、城鄉結合部的治理和改造模式,縣級及以上城市逐年安排綜合治理任務,推進「城中村冶、城鄉結合部的改造和社區化管理。
四、強化建設,大力改善全省城鄉環境面貌
(十一)加快規劃制定和風貌改造步伐,著力解決城鄉建設管理水平不高的問題。 抓好城市風貌的規劃和建設。明確城市風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建設宜居、生態、現代城市;注重個性特色,提升單體建築設計水平,編制城市重要節點、重要地段的局部規劃,做到既個性突出又整體協調;注重色彩協調,提升建築立面裝飾美感,形成鮮明的城市色彩基調;注重歷史傳承,精心保護承載城市文化的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風情 和文化傳統的魅力。 按照「路通、燈明、特色、排水暢、環境整潔冶的要求,積極改造小街小巷、公廁、重點街道兩側建築外觀,通過風貌改造形成特色建築風格。合理配置環衛、健身、宣傳等各類公益設施,改善鄰里和諧共處的物質條件。 抓好村鎮建設規劃。 提高村莊布局水平,做到離開公路一定距離布局新建村莊,嚴禁在公路兩側夾道建房,實現道路通暢、村容整潔;提高村落規劃水平,依山就勢,錯落有致,體現山水田園風光和自然和諧之美;提高民居設計水平,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外觀突出特色,內部優化功能,讓農民群眾享受現代生活。
(十二)加快城鄉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著 力解決設施不足、運行不暢的問題。 常住人口在1萬人以上的縣城,原則上都應建立污水處理設施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常住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應因地制宜加強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 加強對已建成設施的日常運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范和標准,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確保達標排放;加快在建設施的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建成投入使用;尚未建設的市、縣,按污水、垃圾處理專項規劃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落實相關建設條件,爭取盡快啟動實施。 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做好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 對鄉鎮和農村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持區域統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技術可靠、經濟適用的原則有序推進。實施環境保護民生工程,推進治污減排,治理面源污染。 加快城區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確保各繁華地段建築和住宅區的原有停車場按設計功能使用,積極推進立體停車空間的開發與利用。
(十三)加快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低的問題。 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推進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工程建設。做好世界遺產和國家遺產、省級遺產的保護、監測和申報工作。開展「中國人居環境獎冶、「環保模範城市冶、「園林城市冶、「森林城市冶等創建活動和生態村、生態家園、各類型生態小區及綠色學校、綠色飯店等「生態細胞冶工程建設,抓好城市「拆牆透綠冶、「屋頂添綠冶和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建成區和村莊的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綠化質量。
(十四)加快推進城鄉居民文明素質建設,著力解決部分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較差的問題。 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既需城鄉居民積極參與和支持,也是提高城鄉居民素質的有效途徑。 要突出人民群眾在環境建設和城鄉容貌治理中的主體地位。 加強宣傳教育,大力推行新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引導城鄉居民破除陋習,移風易俗,養成講文明、愛衛生、懂禮貌的良好習慣。 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鄉鎮、文明村為載體,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不斷增強廣大城鄉居民的文明、衛生意識和環境保護觀念。
(十五)加快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行業改革,著力解決機制不活、行動乏力的問題。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扶持環保、市政等行業發展的經濟政策,依法依規減免行業發展的有關稅費,鼓勵行業加快發展。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鼓勵社會資金、國(境)外資金採用多種方式參與環境、市政行業的建設和運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建立健全城鎮生活污水與環衛處理及園林、綠化基礎設施運行與維護工作的市場運作機制。 開放作業市場,實現清掃保潔、垃圾收運與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的企業化運作。
五、全力保障,扎實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納入全局工作統籌安排。 建立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由主要領導牽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深入扎實推進。 省上成立相關工作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各級黨委、政府對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 建設、環保、衛生、交通、工商等有關部門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積極作為、主動作為。
(十七)科學制定規劃。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3年規劃要求,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門的治理規劃,編制(修訂)並嚴格執行市容、環衛、污水和垃圾處理、市場環境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專業規劃。地震災區的治理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要圍繞三年任務兩年基本完成的目標,結合城鄉住房和城鄉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
(十八)開展試點示範。 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方案》要求,指導試點城市繼續抓好試點工作。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選擇不同類型的城鎮和村莊抓好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示範,指導和帶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推進。
(十九)加大宣傳力度。 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廣泛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取得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大力宣傳涌現的先進典型和模範人物,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積極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
(二十)健全長效機制。 堅持一手抓專項治理、一手抓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深入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 著力建立經費保障和穩定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將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必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建立行政監督機制,緊密結合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加強督促指導,強化規劃和目標督查。 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完善服務熱線,設立公開電話或投訴信箱,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先進,曝光問題,鞭策後進。 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法制軌道。 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規;健全法規、規章和規范體系,盡快啟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聯系實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固化加強城鄉環境建設和管理的政策規定, 並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為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
(二十一)強化隊伍建設。 堅持「專群結合、廣泛動員、形成合力冶的原則,著力建設好職能化的管理隊伍、專業化的技術隊伍、市場化的日常保潔維護隊伍。 配齊配好懂管理、會管理的管理人員,努力提高管理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實行依法管理和職能化管理。 積極推進執業資格制度, 逐步完善專業技術崗位從業人員准入與執業的管理,大力實施專業技術崗位的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不斷提高專業工作質量和水平。 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分離管理監督與日常保潔維護職能,聘用專業保潔公司,建立競爭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環境綜合治理水平。
(二十二)加強督促檢查。 加強對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 對工作落實、完成任務好的,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按照相關法規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責任。 把群眾監督、媒體監督與行政單位監督結合起來,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動態督導機制,採取設立舉報電話、明察暗訪、定期檢查、突擊抽查和隨機復查相結合等方式,查找問題、督促整改。 實行規范化考評,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成效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