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巡視整改
1. 2020年是政治巡視整改的什麼年
2020年是政治巡視整改的什麼年?這是國家的事情,國家的大政方針,我們不願在這上議論。
2. 如何認識專項巡視整改工作
(1)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到位。逐條逐項對照檢查、深入剖析,明確問題清單,明確責任清單,明確整改時限,明確質量標准,加大工作力度,推進專項整改,確保整改落實率達到100% 。
(2)確保意見建議落地落實 。 對於反饋意見中提出的意見建議,研究提出具體落實措施,舉一反三、糾建並舉,著力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簡便易行、街接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
(3)確保修復政治生態取得明顯成效。 深刻汲取沉痛教訓, 切實履行好組織部門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扎實開展「商學一做」學習教言,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牢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純潔選人用人風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
(4)確保黨的建設堅強有力。結合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深入査找解決黨的建設缺失問題,創新思路、改進工作、補齊短板,進一步提高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
3. 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情節較重人,給予什麼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五條: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第三十七條詳細規定了干擾巡視和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的6種具體情形,即:
1、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2、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3、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5、對反映問題的幹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
(3)山東巡視整改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嚴格遵循巡察制度。在巡察中,巡察組應嚴格按照巡察制度的規矩辦事,履行規定范圍內的職責,做到四不,即不幹預被巡察地方的日常工作,不處理被巡察地區的具體業務問題,對涉及的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不作個人表態。,
不履行查辦案件職能,一旦發現問題線索,按照類別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將其分別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在此基礎上,還要處理好巡察組與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的關系。巡察組人員少、時間緊、任務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的重視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導和督促被巡察單位對存在的問題即行即改,促進和完善工作。
4. 中央巡查組2016年巡視山東哪些地方
巡查組的領導們好、能給棗庄市嶧城區峨山鎮石灰窯埠村民一個明白的說法嗎?土地補嘗為什麼太少、到底為哪班、請明查、
5. 針對巡視整改存在的問題,在措施上採取了什麼思路、什麼方法,有什麼特點,如何保證所有問題得到整改
專業性和季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