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共商
『壹』 完善共建 共治 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 扎實推動什麼 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完善共建,共起共享的社會距離去進度加十吹動,什麼不轉圈,從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完整的共建建,供起共享的社會,起的嫉妒,嘉實驅動。不短,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幸福。
『貳』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政治建設的內在聯系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回業答、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針對社會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
『叄』 黨的19大報告強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文什麼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肆』 新時代社會治理體系的政治靈魂是什麼
新時代社會治理治理本系的政治路魂是什麼?新時代的錄混,就是我們在政治上一定要符合政治的條件,符合政治的要求。
『伍』 我黨對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重點任務做了哪些具體部署
1、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到黨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再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
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實現社會治理理念的科學化、結構的合理化、方式的精細化、過程的民主化,以科學完備的社會治理制度助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以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和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必然要求。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
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更加重視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參與社會治理意願強烈,希望在促進社會發展中更好地實現人生價值。
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聚焦人民期待的增長點,找准各方利益的結合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差異化、個性化的需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是防範化解風險、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的迫切需要。
現代社會是高風險社會,風險的跨界性增強、傳導性加快,容易形成風險綜合體。這迫切需要我們通過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整合優化各類社會資源。
從事前、事中、事後的整體視角進行防範,從源頭、傳導、轉化等關鍵環節進行化解,形成互信、互助、互擔的整體防控鏈,提高風險防範化解的前瞻性、系統性、協同性。
(5)社會治理共商擴展閱讀: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保障全體人民參與社會建設、社會治理權利的重視,對全體人民享有社會治理成果權益的維護。
共建是共同參與社會建設,要求突出制度和體系建設的基礎性、戰略性地位,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共治是共同參與社會治理,要求樹立大社會觀、大治理觀,打造全民參與的開放治理體系,是社會治理的關鍵。
共享是共同享有社會治理成果,要求社會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是社會治理的目標。
『陸』 社會治理意義
社會治理是一個不斷變革的過程,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國社會治理形態發生了深刻變革。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社會治理具有不同的特點。最早在社會領域的體現就是「社會管控」,即國家對社會的嚴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開放後,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即體現為一種「社會經營」。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首次提出社會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2011年,社會管理及其創新上升為國家重大戰略任務。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社會治理」概念。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
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體現在:管理是單一靠政府監管主體的模式,治理體現的是多方主體的平等參與;管理體現的是政府本位,治理體現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體現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體現的是協商、民主合作與參與;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動性行為,治理則是上下互動、全方位互動的管理過程;管理體現的是行政效率優先,治理體現的是和諧團結、共享發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會、市場、群眾的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通過民主協商,共同把社會管好,治理成果由群眾共享。當前,社會治理取得偉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問題,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通過分析問題,剖析原因,尋找對策。
一、當前社會治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結構問題
城鄉結構的失衡,「城市病」問題嚴重,環境污染、交通擁堵、人際關系疏離、相互信任度低、社會治安問題等還比較突出,農村則是「三留守」人員缺少關愛、人口離散化、土地拋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較嚴重的問題。
(二)社會流動問題
由於區域和城鄉發展差異明顯,大部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必然是跨區域的、離土離鄉的轉移。往往是青壯年勞動力隻身外出務工,但在務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學等難以解決,客觀上必然形成農村「三留守」問題。當前,加強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課題。
(三)社會訴求問題
我國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發展的過程中,矛盾增多是個不可迴避的現象。工業化過程中,環境污染、產能過剩、勞務糾紛、安全生產等問題;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外來人口管理、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工作、社會治安等問題;市場化過程中,企業破產、改制,職工勞動關系、利益分配等問題;信息化過程中,針對網路虛擬社會管理等問題。我國現階段的群體性事件絕大多數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另外,群眾的需求是不斷增長的,比如群眾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優美的環境。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環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對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識形態問題
拜金主義、官員腐敗、質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鬧劇、互聯網水軍、網路打手等問題,反映出「信仰危機、信任危機、信心危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這些都嚴重沖擊了社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人與窮人貧富差距過大,再加上一些富人「為富不仁」和「炫富」行為,不斷激化階層矛盾,導致部分社會成員存在「仇富」「仇官」心態。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問題
一些基層自治組織,軟弱無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組織、引導群眾致富能力,在群眾中沒有威望,使得各項工作難以推進;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別,利益斗爭不斷,上訪事件不斷。干群互不信任,對幹部也缺乏有效監督,使得矛盾不斷激化。
一些領導,社會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問題,比如選擇性執法、突擊性執法,很多問題不是長期以來一貫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執法,而是媒體曝光了、上級來檢查了、領導有新要求了再執行,使得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迅速突擊解決,沒有考慮到群眾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突擊掃黃、突擊拆遷等,這些突擊做法,只能說歷史欠賬比較多,突擊治理後並沒有形成長效機制。執法中,存在選擇性變通執法,熟人來說情了,從輕解決。還有的是「越鬧越解決,不鬧不解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重視。對群體性事件,採取強硬措施,上綱上線。諸如此類行為,都反映出一些幹部「人治」思想很嚴重,缺少法治觀念。
二、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幾點要求
(一)創新社會治理的根本立足點
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為什麼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解決為什麼人的問題,必須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
必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質上和量上、在種類和范圍上都出現了一些新變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還需要持續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斷出現。這就需要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當作我們社會建設工作的奮斗目標。
(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把握的重點
由於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社會建設長期滯後,產生和積累了不少社會問題,有許多問題成為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人民反映強烈,嚴重影響了我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揮,影響到了我們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會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會保障的基礎上去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眾關心的教育、就業、扶貧、健康等問題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獲得感。對於這些社會問題必須盡快逐步解決,分清楚輕重緩急,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有步驟有計劃地予以解決。
(三)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處理好的關系
社會治理關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務繁重,必須協調好經濟與社會發展、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社會領域各項事業的發展、社會治理與社會服務,做到可持續發展。同時還應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黨委、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關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關系。
政府把經濟領域的問題交給市場來起決定性的作用,通過市場機制本身的運作實現好優勝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經濟干預的做法轉到加強社會服務上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扶持社會組織更好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政府對於社會組織要給予更多支持,扶持社會組織做大做強,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更好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對於群眾不斷提升的對於美好生活的各種需求,政府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努力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們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要遵循好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