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責任規定,在生態環境治理中各級政府應當做到:
(一)樹立生態政績觀念
這是政府職能向生態文明建設回歸的關鍵。生態政績觀要求地方政府把資源、環境的成本效益納入考核目標,對生產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污染、污染治理等全部指標進行核算,增強政績成本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決策失誤、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形成科學合理的生態建設模式。中央政府需要制定更加嚴格而明確的環保政績標准,提高生態建設權重,把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結果作為官員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重大生態破壞、重大環境事故等一票否決制,有效激勵地方政府積極履行環保職能。
(二)落實生態問責制度
強化政府生態職能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生態問責制。
第一,明確生態考核指標體系,量化和細化考核條款。將嚴格的節能減排考核指標、生態評價指標和環境測評指標納入政績考核范圍。
第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堅持遵循權責統一、有錯必究、過錯與責任一致、教育和懲戒結合的原則。
第三,加強制度建設,使生態問責有章可依、有法可依,改變環境責任集體負責而實際無人負責的狀況,建立離任官員生態環境責任跟蹤制度。
第四,以事前督責為主。實行生態問責制的目的不僅僅是追究官員的事後責任,更是事前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職能,做到事前督責和事後問責相結合。
(三)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水平
第一,完善生態環境立法的指導原則。生態環境立法實行可持續發展原則,通過制定科學的環境立法規劃,用生態系統方法促進環境法向生態法轉變,實現我國環境法的生態化,實現人類、社會和自然的協調發展。
第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法規體系。合理有效的法律體系以及運作制度是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礎。因此生態立法工作中必須明確生態權利,保護公民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權益。另外,在立法實踐中研究通過多方參與平衡相關方的利益,規范生態補償機制等,結合現行生態公益林地補償金政策出台生態補償規范,現行試點取得成熟經驗後,在更大范圍內逐步推廣。
第三,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在已頒布的《信息公開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及其相關環境,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力量理性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暢通社會組織和公民對生態環境事件的監督渠道。規范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的制度,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政策和立法條款、規劃建設項目必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落實「環保監督員制度,研究和探索企業環境行為審核審計制度」。協調執法機制和監督機制,強化各級執法部門監督責任,落實生態環境監管機制,提高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七條 國家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鼓勵環境保護產業發展,促進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環境保護志願者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風氣。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㈡ 簡述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有效利用能源、減少環境污染、降低安全生產事故頻次,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確保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制定並執行環保政策和措施,致在保護環境的同時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已經成為我國民生工程的關注點。保護環境不僅關乎人們的生存環境,也影響著經濟發展。
一、環境保護就是研究和防止由於人類生活、生產建設活動使自然環境惡化,進而尋求控制、治理和消除各類因素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並努力改善環境、美化環境、保護環境,使它更好的適應人類生活和工作需要。換句話說,環境保護就是運用環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的同時,深入認識污染和破壞環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計劃地保護環境,預防環境質量惡化,控制環境污染,促進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提高人類生活質量,保護人類健康,造福子孫後代。
二、人生活在自然環境中,所以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物質源泉。如果沒有地球這個廣闊的自然環境,人類是不可能生存和繁衍的。隨著人口的迅速增長和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工業及生活排放的廢棄物不斷地增多,從而使大氣、水質、土壤污染日益嚴重,自然生態平衡受到了猛烈的沖擊和破壞,許多資源日益減少,並面臨著耗竭的危險;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也日趨嚴重,糧食生產和人體健康受到嚴重威脅,所以,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是關繫到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
三、中國環保價值鏈,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具有顯赫的地位,但是,環境污染問題,在發展國民經濟建設時是不可懈怠和輕視的;提升環保的政策力度,從而更好地採取治理和應對突發環境事故,是當前急不可待的任務。
四、我們能夠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和企業成功經驗,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發展國民經濟建設時要把保護環境放在首要位置。
五、提升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能力,是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各地區區域性經濟發展中,已經注意到了本位主義和犧牲環境為代價所帶來的最終惡果,開展清潔生產,以促進企業的認知和意識,以環保促進當地社區、工業、價值鏈、買方市場的綜合效益,相關經驗已作為成功案例,為中國企業的環保工作,提供了寶貴經驗。
六、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而不危及後代人的利益,政府,地方政府和業界應制定和實施更加嚴厲的清潔生產、高效利用自然資源等法規和政策,以減少對中國本土、人類環境的污染。
七、國家的環境保護問題,包括環境污染的防治與控制、自然生態保護、核安全監管、環境安全保護等,政策應當先行。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應當充分利用經濟杠桿策略,過去比較注重經濟份額的考量,應迅速轉為對國家法規和政策執行力的考核,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過程。
㈢ 優化資源開發模式 加強經濟利益調節——關於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調研報告
編者按 如何轉變舊的過度消耗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如何轉變舊的發展理念,科學配置資源,建立有效的保護生態環境政策體系,實現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戰略,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在這個背景下,遵循人地協調發展的規律,合理利用礦產資源,把礦業活動限制在資源承載力和生態環境容量許可的限度內,特別是保護和治理恢復礦山生態環境,成為目前礦政管理工作一項重要課題。
前不久,受環境保護部科技標准司的委託,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承擔了《關於建立建全我國保護生態環境政策的建議》課題項目。項目組先後赴江西、浙江兩省重點開展對江西省德興銅礦和浙江省舟山市慶豐採石場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的實地調研,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綜合分析研究我國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著力從體制、機制、法律、法規、管理監督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據,提出一些符合客觀實際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議。現將調研報告的精華部分選編刊發,謹供讀者學習交流。
一、現狀: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的雙重效應
礦業開發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質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但同時也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礦產資源開發產生雙重效應:一是礦產資源開發為我國經濟的增長、財富的積累和擴大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繁榮與穩定作出了巨大貢獻。二是礦產資源開發同時也引起生態環境問題,往往帶來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誘發地質災害等方面的不利影響。
(一)礦產資源開發帶來經濟與社會的繁榮與穩定
礦產資源作為生產資料,是生產力組成要素,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開發礦產資源對於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財富積累,增加就業崗位發揮了重要作用。
進入21世紀,由於國內需求和全球礦業市場的雙重拉動,我國礦業獲得持續高速發展。2005~2007年,我國礦業產值在全國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以及GDP總體上佔1/10,礦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資源全球化的今天,資源的佔有、資源的開發以及資源的爭奪已成為當今處理國際關系的重要內容。目前,全球經濟危機嚴重沖擊礦業市場,礦產品價格大幅下跌。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長期依賴的態勢不會改變,「危」中之「機」是調整結構,夯實基礎,理順關系,蓄勢待發。
(二)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
礦產資源開發產生的負面效應主要是引發生態環境問題,集中反映在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誘發地質災害等方面。
首先,礦山及其選、冶部門直接排放的廢氣、粉塵及廢渣使大氣污染並產生酸雨,其中以硫化工業和煤炭行業最嚴重,污染物多為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放射性物質,以及汞、砷、鎘等有害物質。其次,我國礦業活動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礦坑水,選礦、冶煉廢水及尾礦池水等。眾多廢水未經達標處理就隨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體中,使土壤或地表水體受到污染,其中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的廢水以酸性為主,並多含大量重金屬及銅、鉛、鋅、砷、鎘、六價鉻、汞、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元素及懸浮物。再其次,礦山尾礦尤其是浮選尾礦中殘留的選礦葯劑有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松油、有機絮凝劑、表面活性劑等,受到陽光、雨水、空氣的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就會產生有害氣體、液體或酸性水,加劇重金屬的流失,嚴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此外,礦山的廢石、廢渣的堆存還佔用了大量的土地資源。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礦業及相關行業固體廢棄物堆存情況相當嚴重,所佔比重超過了總固體廢棄物的85%。
礦山開發對水資源的破壞主要表現在地下水源枯竭或流量減少。疏干排水及廢水廢渣的排放導致地表水、地下水系統失衡,造成大面積疏干漏斗、泉水乾枯、水資源枯竭、河水斷流、地表塌陷,產生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影響礦山地區的生態環境。大規模的采礦活動常使地形發生較大改變,破壞原始地貌。礦山開採在佔用土地的同時,還對耕地、森林、草地等造成了破壞。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因采礦佔用的土地面積約586萬公頃,破壞土地157萬公頃,並以每年4萬公頃速度遞增,破壞林地面積166萬公頃,破壞草地面積26.3萬公頃,工礦廢棄地復墾率不到12%。
此外,礦產資源開發不當還會誘發冒頂片幫、地表塌陷與裂縫、滑坡與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冒頂片幫是地下開采空間頂板和邊幫岩石冒落、崩塌,是礦山開采最直接的地質災害。據統計,我國有色金屬地下開采礦山冒頂片幫造成的人員死亡人數占礦山總事故死亡人數的18%。采礦活動引起大面積的地表塌陷,在塌陷同時,地表出現高度、深度不等的裂縫。近十餘年來,金屬礦山地表塌陷呈急劇上升的勢頭。受采礦影響而引起的山體滑坡在全國許多礦山時有發生,廢石堆積體、尾礦庫等都可能誘發泥石流。據調查,全國有9000多座尾礦庫,一半以上沒有安全許可證,大部分是病庫、危庫、險庫。
二、回顧:我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歷程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我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制度的初創時期(1972~1984年)。這時期,我國由於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和重大環境問題的爆發,開始糾正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危害的行為,並對重大礦山生態環境問題開始進行治理。隨著我國《憲法》的修改完善,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始步入依法、有序的發展階段。與此同時,相應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開始建立並初具規模,保證了各項環境保護和治理制度的有效實施。
1982年,我國政府先後出台了一系列關於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法規制度,強調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但是,針對礦山生態環境的機構和法制建設還未引起全社會的重視,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仍然處在一種無序狀態。雖然一些國有大型礦山對礦山環境開始保護與治理,但大多數礦山並未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與治理礦山環境。20個世紀60、70年代,一些礦山就開始了土地復墾,但復墾率極低,在70年代我國有色金屬礦山復墾率僅12%。
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低谷期(1985~1989年)。我國最早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實踐始於1983年,當時以雲南昆陽磷礦為試點,對每噸礦石徵收0.3 元,用於開采區植被及其他生態環境破壞的恢復費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1985年以來,受「大礦大開,小礦放開,有水快流,國家、集體、個人一齊上」思想影響,放鬆了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活動的控制與管理,形成一哄而上,遍地開花的混亂局面。一些地方亂采亂挖,根本不採取與之相適應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開采技術落後,開發利用效益低下,致使我國礦山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停滯不前,舉步維艱。統計數據表明,20個世紀80年代我國礦山廢氣處理率僅12.24%,有色金屬礦山工業廢水復用率58%,土地復墾率停滯不前。一些中小礦山對生態環境破壞尤為嚴重。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有序開展期(1990年至今)。此時,我國相應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機構逐步建立,國家和有關政府部門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准以及相關政策措施,使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逐步進入法制軌道,呈有序發展態勢。原地質礦產部成立了地質環境司,專門承擔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政府職能。各地方也相繼成立了地質環境處及地質環境監測中心(站),逐步完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組織機構建設。
2002~2005年,國土資源部組織完成了《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工作,並發出《關於開展省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國土資源部和各產業部門還制定了一系列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性法規中也涉及到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在實際操作中,國土資源部已嚴格限制對生態環境有較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發,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和重要地質遺跡保護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開采礦產,嚴格禁止土法煉焦、煉硫、煉鐵等,加強了對礦山「三廢」治理的監管和查處力度。這樣在很大程度上糾正了礦山開采破壞資源、環境的不正之風,維護了礦山生產的正常秩序。
2009年國土資源部出台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是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法規建設的重大舉措,將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推動作用。
三、案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典型剖析
項目組選擇對江西省德興銅礦和浙江省舟山市慶豐採石場進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實地調查與分析研究。一是調研德興銅礦典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情況和問題,分析德興銅礦資源開發對礦區周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總結德興銅礦集團創建綠色生態礦山的成功經驗。二是對浙江省進行調研,浙江省不僅在推進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發揮著引領作用,同時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中也起到了積極的典範帶動作用。通過不斷創新治理模式,制定有效政策措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已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舟山市慶豐採石場經過幾年的生態環境治理,目前已取得了礦山生態環境根本改善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雙豐收。
(一)江西省德興銅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
江西省德興銅礦是世界五大斑岩銅礦之一,亞洲第一大銅礦山,我國最大的露天采礦場,是全國有色金屬工業的重要生產基地。德興銅礦在大規模開采礦產資源的同時,十分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治理,效果顯著,成績斐然,被譽為全國著名綠色礦山,同時被確定為江西省生態環境監察試點單位之一。
德興銅礦大規模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山及周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酸性廢水對大塢河水及兩岸土地造成嚴重污染,水質呈褐色,魚蝦絕跡,種植物減產。二是采場的固體廢棄物占據了大量的土地資源,森林植被減少,形成多個廢石裸露區,改變了這些地區地貌、水系和小氣候特點,產生熱島效應,打破了礦山原有的生態環境格局。
近年來,德興從土地復墾與生態恢復,治理酸性廢水等方面加大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的力度。從20世紀80年代初,江銅集團就開始進行生態復墾的試驗研究,經過20多年的努力,現在德興銅礦1號尾礦庫近90公頃沙化土地全部被植被覆蓋,壩體上建立了苗圃基地,凈化水池發展水產業,基本實現了生態恢復的目標。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德興銅礦在露天采礦場邊坡、廢石場等地開展生態恢復實驗,建立植被生態恢復示範基地。截至目前,德興銅礦已完成水龍山廢石場生態復墾工程、銅廠采礦場工程機械工段綠化工程、南山堆浸廠綠化工程、大山廠原礦工段綠化工程、富家塢采礦場綠化工程、富家塢聯絡道綠化工程等等。德興銅礦全礦經過20多年的艱苦奮斗,綠化面積達1110.83萬平方米,綠化率96.80%,綠化覆蓋率達30.28%,職工人均佔有綠地面積897平方米。
被酸性廢水浸泡的大塢河一直是江銅集團治理的重點。2001年通過國際互聯網招標,從加拿大引進HDS先進技術治理酸性廢水。將酸性廢水一分為三,1/3 用於廢石場噴淋浸出銅,每年回收銅金屬1500噸;1/3排入尾礦庫與庫中鹼性水中和後,返回選廠作為生產用水;1/3引入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排入大塢河,排放的水質已基本達地面水的標准,大大改善了大塢河水環境。
德興銅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經驗主要有:轉變觀念,統一認識,齊抓共管,以我為主,不等不靠;堅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復墾履約保證金」制度,以保證礦山建設項目與環境保護項目同步設計、施工、完成;同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機制,走集約化規模生產的道路,通過礦山企業兼並和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資擴大經營規模,壯大經濟實力,使公司有能力逐步加大環保投入,也從根本上杜絕了亂采亂挖、盜礦,破壞環境的行為。此外,德興還自覺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監管,積極主動協調好與礦區居民關系,共同參與建設綠色家園活動。
(二)浙江省慶豐採石場生態環境治理復綠工程
浙江省是我國東部經濟比較發達地區,在推進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發揮著引領作用,同時浙江省大力實施「千礦整治、百礦示範」工程和邊開采邊治理的計劃,通過礦區整治與景觀再造、礦區整治與生態公益林建設、礦區整治與建設用地復墾相結合的措施和辦法,著力改善礦區自然生態環境。2008年頒布了《浙江省省級綠色礦山創建管理暫行辦法》,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申報的管理模式,運用經濟手段,減少破壞生態環境與資源浪費,確保礦山生態環境達到綠色礦山創建的要求,礦產資源開發逐步走上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技術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的科學發展之路。對廢棄礦山的治理本著「土洋結合、以土為主」的治理思路,分別採取台階式、板槽式、回填種植式、築穴及混噴式、人工促進自然復綠式、平整綜合利用式、四旁綠化式、藤蔓植物攀爬式、大樹遮擋式、掛網客上噴播式等多種整治復綠方式,取得了較好的治理效果。
浙江省舟山市位於我國東南沿海,積極主動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把「生態舟山」「綠色舟山」作為戰略目標,實施礦山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實現礦山環境的整治從單純追求數量治理向質量治理轉變。舟山市「百礦示範」工程——慶豐採石場生態環境治理復綠工程就是一例。慶豐採石場位於定海城區東南火龍崗山西麓,自20個世紀50年代以來,開采從未中斷,已形成寬300餘米,坡緣周長約700餘米,開采面高達140餘米的人工陡坡。隨著市區的不斷擴大,採石場周邊已開發為居住用地及部分軍事用地,礦山開采嚴重地威脅著坡麓附近居民的安全。同時,由於該採石場規模大,在城區的大部分地區都能見其裸露的山體,嚴重影響了城市的景觀。為加快生態市建設步伐,2001年8月,舟山市政府決定關閉慶豐採石場,並對關閉後的採石場進行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整個工程採用掃石牆+爆破削坡+石碴回填+生態復綠的優化設計方案及復綠施工招標方式,為降低復綠工程成本,將部分礦山復綠任務「捆綁」交由開發企業限期完成,以解決礦山土地開發的前期投入。由於因地制宜地選擇整治復綠施工方法,使採石場周邊遺留的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隱患明顯減少,礦山自然生態基本得到修復,改善了礦區及周邊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環境。2008年5月,通過了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復綠工程的竣工驗收。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後綠化總覆蓋率達95.9%以上,其中木本植物覆蓋率達30%,草本植物覆蓋率70%,礦山生態環境復綠總面積達70655平方米,整理出39600平方米的可建設用地,取得了礦山生態環境根本改善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雙豐收。
四、問題:制度機制亟需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有待完善
雖然我國礦山環境問題已經引起各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環境產權制度仍未建立,無成本開發,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滯後,總體來看,目前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面臨的主要問題有:
(1)認識不到位,重開發、輕環保。只重視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的觀念並未根本改變,寧可犧牲環境,也要保GDP增長。
(2)環境產權制度未建立。實踐中往往因各種復雜關系使生態環境歸屬模糊,產權不清;一些企業未承擔起對環境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現階段如何合理界定環境產權,探索有效保護、開發利用資源的資源環境產權結構和管理制度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3)無環境成本開發,資源價格機制未理順。目前資源的價值沒有體現資源的稀缺性,也沒有將環境生態成本納入其中,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沒有理順。礦產品開發成本缺失是礦山企業尤其是民營礦山虛增利潤,乃至形成暴利的原因之一,也是礦山生態環境不能根本治理的主要原因。
(4)利益分配不合理。由於礦產品環境成本缺失的部分都擠進了礦業利潤,進而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各個生產要素和利益分配不合理。政府和礦山企業受益而當地老百姓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生態環境的破壞成為受害的主體。受益受損主體在時間和空間上不對稱。
(5)資源開發模式不合理。當前主要存在三種開發模式:只開采礦產資源,不治理環境;先開采,後治理;邊開采邊治理。前兩種資源開發模式不可取。把礦業經濟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才是礦山可持續發展的唯一正確之路。
(6)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評價技術標准尚未完全建立。現有評價標准已遠遠不能滿足礦山評價要求,而且由於各地標准不統一,或根本無執行標准,給一些企業治理環境不力留下很大空間。
(7)環境治理投入不足,治理技術手段落後。我國已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專項基金,用於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但因治理成本高,經費缺口大,治理率還不高,加上技術相對落後的粗放型治理狀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任重道遠。
(8)管理體制不完善。由於責任不明確,分工不協調,職責交叉、分散,標准不一,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制定和實施各種標准,未能進行充分和有效的協調,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實施難以到位。
(9)監管機制不健全。尚未建立專門的礦山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機關,基本採用多部門不定期聯合執法,缺失監管責任主體,使礦山生態環境成為監管真空。
(10)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不完整。我國目前還沒有制定具體的法律依據和管理規范鑒於礦山生態環境的復雜性,僅僅一些產業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出台一些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措施是不夠的。
五、建議:加強宏觀調控,用好經濟調節的杠桿
通過理論分析、研究及典型案例分析,我們從八方面對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提出政策建議,僅供決策部門在制定礦山生態環境政策和環境保護規劃中作參考。
(一)理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按照黨的十七大報告要求,「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納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目標。解決我國礦山生態環境出現的種種問題,關鍵是要把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理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二)發揮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政府宏觀調控的基本著力點是要推動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平衡、協調發展,既要通過資源開發促進經濟發展,又要保護生態環境。相關政府部門應建立資源環境安全的監控和預警機制,隨時監測目標的運行發展狀態,並根據警報信息和響應系統,採取相應的調控措施。通過市場調節實現礦山集約化規模發展,鼓勵經濟實力雄厚、技術設備先進的大型企業,兼並(收購)規模小、技術設備落後、不具備環保條件的中小型企業,形成規模經營,才能使資源配置合理,杜絕亂挖亂采、破壞生態環境的混亂現象,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從源頭上保護礦山生態環境。
(三)建立環境產權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環境產權不明晰和缺乏產權主體,是影響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因素之一。為了調動全社會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建議把環境資源視為環境資產,逐步列入資產化管理。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構建,一是要以戰略環評為前提,對生態補償政策的有效性,對生態補償主客體之間利益分配作出客觀評價。二是要對生態補償的標准和原則、補償范圍、補償對象、補償方式、補償資金來源,以及補償資金管理等都作出明確的規定。三是整合和完善現行的各項收費,生態環境補償收費要做到專款專用,避免重復收費。
(四)完善資源環境稅費制度,優化利益分配
(1)實施資源稅改革,完善分配機制。資源稅應是國家對采礦權人開采礦產資源產生的級差收益而徵收的。這種級差收益隨著資源稟賦、開采條件的差異而不同,因而稅率也不同,應根據不同類型資源、不同開采條件計算出不同稅率。實行開采優質和稀缺資源的企業多納稅,開采劣質資源的企業少納稅,從而實現利益平衡,建立稅收調節的公平機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此同時,完善收益分配機制,將一部分資源稅收入劃歸中央,加強國家對資源開發的調控,避免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產生短期行為,過度開發礦產資源,加劇生態環境破壞。
(2)逐步實現資源環境稅費立法。將礦產資源補償收費和生態環境補償收費逐步完善為資源環境稅費,並以法律形式明確各種稅目,提高礦山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保護意識,建立資源環境管理長效機制。
(3)實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優惠政策。對執行礦山建設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與投入「三同時」制度優秀的企業和三廢資源化循環利用的企業,給予財政優惠政策,適當減免資源環境稅率,降低信貸投資門檻,增加經費投入
(五)建立跨流域(省、市)的利益平衡與補償機制
利益平衡與補償機制主要是獲益方向利益受損方通過財政專項資金轉移支付方式實現補償。受損方需要獲得礦產資源禁止開采區域或限制開采區域的經濟損失補償、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經濟補償以及其他資源輸出補償。受益方則按地區按比例分配上述補償基金,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受損方經濟發展機會損失予以補償。
對於跨區域、跨流域財政轉移支付評估和管理協調工作需要有專門機構負責,建議由國土資源部協同環保部來統一協調,先試點再全面推廣。
(六)建立礦山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和標准體系、生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
礦山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和標准體系由於牽涉不同的行業部門,以及部門自身的局限性,礦山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實際還未完全建立。因此,評價體系標準的建立是礦山生態環境質量評價體系的關鍵。同時應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污染、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
(七)完善礦山生態環境監管體制,加強隊伍建設
一要建立和完善礦山生態環境監管和執法體制,明確責任主體。建議在監察執法中採用分權執法為主,聯合執法為輔的管理模式。二要明確政府對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的職責。健全政府職責體系,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增強其公共服務的能力,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三是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實行礦山生態環境監理制度,提高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監管質量和水平。
(八)加快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法規建設
當前盡快建立和完善礦山生態環境法規是十分必要的,亟需為礦山生態環境的資源性及其產權歸屬和產權轉讓、礦山環境的恢復與治理及尾礦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一個統一的、適合各行業、各部門共同遵守執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法律文件。同時制定配套的相關法規,使礦山生態環境產權、保護目標、恢復標准、監督職責更加明確,資金管理更加精細、環境監測與預警體系更加健全。
(原載《中國國土資源報》2009年7月3日,作者為《關於建立健全我國保護生態環境政策的建議》課題負責人,課題組成員張光弟、張興)
㈣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建議
(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原則
為了使西南地區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實現綠色礦業生產,需加速制訂一系列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政策和法規,如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制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招標引資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優惠政策,閉坑礦山、在建礦山和新建礦山等不同礦山類型恢復治理政策以及礦產開發環境恢復治理經費預算規定,礦業結構調整和發展綠色礦產品政策,礦產品回收、代用和發展環保新材料政策等。通過這些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使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業和地區經濟持續發展。
同時,要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土地復墾制度和排污收費制度,鼓勵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履約保證金制度。鼓勵採用新方法、新技術,建立環保綠色礦業。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相統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必須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使礦山環境污染和地質災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綜合整治。
建立礦山生態環境監測及預警系統。加強對采礦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和地質災害的監測及預報,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二)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
新建礦山應按有關環境法規規定,在礦山開採的設計中,明確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計劃。包括復墾計劃、處置礦山廢渣計劃、控制廢水、廢氣排放和凈化計劃等,對這些環保計劃要進行獨立核算,經費進入生產成本。並設相應機構負責實施。
根據英、美和澳等國實施礦山環保計劃的有關資料,實施上述計劃所需經費約占礦產開發總投資的10%~20%。如英國賤金屬礦山環保經費佔20%;美國佛羅里達州磷酸鹽岩礦山環保經費佔10%~15%;澳大利亞礦山環保經費平均佔10%~20%,其中僅復墾費一項平均佔5%。礦產開發成本的提高,反過來可促進礦山環保技術的革新和科技進步,這不僅有利於礦山地質環境的恢復,還可使發展環保技術的礦山企業盈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程度,是衡量一個地區發達程度的標志。只有把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作為經濟要素來實施,礦業才是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表徵,才有益於社會獲益於人民。建議如下:
1.加強新建礦山審批管理制度,防止產生新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
加強新建礦山審批管理制度。對不符合建設條件和對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又無條件採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擬建礦山,建議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限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開采礦產資源,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自然保護區等區域開采礦產資源;限制改擴建含硫量大於1.5%的煤礦,禁止新建含硫量大於3%的煤礦。
2.加強礦山地質災害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制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
新建、改擴建礦山應嚴格執行礦山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開發利用方案中必須有水土保持、環境治理達標、礦山生態恢復和重建的實施措施。經批准確定的新建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新建礦山的生態環境治理率必須達到100%。
3.提高礦山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力度,建議實行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履約金制度
建立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補償機制,實行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履約金制度。對可能造成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防治或避讓措施。新建與延續開采礦山必須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承諾書,預交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履約金。開采期間履行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責任,礦山閉坑時經檢查驗收合格,退還履約金。
4.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和綜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減少棄物,保護礦山環境
嚴格實施新建礦山的礦山設計審查制度,加強礦山企業的「三率」考核,監督礦山企業按照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和采礦設計進行采礦活動。鼓勵礦山提高采礦回採率、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減少資源損失,嚴禁對礦產資源進行破壞性開采。重點加強對開采飾面石材、普通鐵礦、稀土礦、岩鹽、芒硝、金礦的「三率」管理。推廣先進的采礦方法,露天采礦必須建立開采台階,采剝作業必須由上而下分水平進行,地下采礦要嚴格按照采礦設計有序開采。嚴禁挖底掏心式破壞性采礦,禁止土法采選黃金、白銀和土法煉硫、制硝、熬鹽,減少環境污染。
開發利用綜合性礦床,新建礦山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必須包括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措施,否則不得頒發采礦許可證。開展科技攻關,推廣先進技術,扶持、鼓勵對低品位、難選冶礦石的開發和對尾礦資源的綜合利用。重點支持綜合利用釩鈦磁鐵礦的工業化生產和稀土礦的深加工,支持煤系高嶺土、煤矸石的開發利用和有色金屬礦共伴生組分的回收利用,鼓勵開發硫鐵礦伴生高嶺土除鐵增白技術、微細粒浸染金礦原生礦選冶技術等重大課題的科技攻關。
(三)現有生產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1.實行礦山開采全過程監控,嚴格執法
對現有生產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進行專項規劃。建立健全礦山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和責任過錯追究機制。對開采造成生態環境破壞、誘發次生地質災害和環境污染嚴重的現有生產礦山,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達標的,予以限產或關閉。切實做到強化管理,定期監督檢查,嚴格執法,使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不欠新賬。
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年度檢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及時發現礦山企業存在的問題並落實整改措施。生產礦山必須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交年度生態環境監測報告,對已經產生和將要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及時提出詳細的治理措施,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未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的生產礦山必須補充提交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並依法履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義務。
2.嚴格控制礦山「三廢」排放,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土地復墾
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標准,礦山「三廢」必須達標排放。重點加強對石材、水泥原料、建築砂石、煤、硫、金、鉛鋅礦、汞礦、磷礦采選環保監督。因地制宜,實施不同類型礦區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重建示範工程,進行礦山土地整治與復墾、「三廢」的綜合處理與利用。
3.加強礦山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防止誘發次生地質災害
各級地方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監督礦山企業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點,有效地預防次生地質災害。
4.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投入
建立礦山生態環境履約金制度與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根據「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原則,鼓勵礦山企業增加生態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對利用先進技術復墾、開發廢棄礦坑和塌陷地的,可優先取得復墾地的使用權,並依法享受開發荒地後一定時間內的免稅;執行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礦山企業減收礦產資源稅、優惠貸款、提高礦產資源廢棄物綜合利用的利潤留成率等優惠政策。
5.推進礦山「清潔生產」,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
鼓勵採用先進的采、選、冶工藝,開發低廢、無污染的礦山清潔生產技術,實現礦山廢棄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
2007~2010年,加強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有密切關系的礦山環境地質學研究;開展重要礦床疏干排水對岩溶水系影響的調查評價,加強礦山開采導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禦和治理的研究;開發礦山「三廢」高效處理與資源化的技術體系的工藝設備;開發科學高效的礦山生態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和預警系統,重點加強西南三江地區、長江上游、三峽庫區礦山生態環境的監測和預警系統的研究與實施。
(四)閉坑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與重建
1.加強監督管理,開展閉坑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
嚴格礦山閉坑工作的審查與管理。礦山閉坑應向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含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的閉坑報告。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實施後,經省級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退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履約金和土地復墾保證金。
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以景觀生態學思想和生態系統理論為指導,改變單純的廢棄礦山土地復墾的觀點,採用工程技術、生物技術和生態農藝技術相結合的方法,開展重點閉坑礦山受破壞土地的復墾與生態環境恢復和重建。宜林則林,宜農則農,宜漁則漁,因地制宜綜合治理。
2.加強閉坑礦山生態環境恢復重建的科學技術與應用研究
針對不同類型礦山,開展閉坑礦山廢棄地土壤生物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應用技術研究;開展閉坑礦山地質災害防治、采礦廢棄物綜合處置與資源化的工程應用技術研究;開展閉坑礦山景觀生態規劃研究;進行閉坑礦山生態恢復工程的生態經濟評價。
(五)三峽庫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
三峽庫區生態環境是全國人民十分關心的問題,保護好該區生態環境,具有長治久安的重要意義。
1.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庫區生態建設保持協調統一的關系
加強庫區各類礦山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督促礦山企業遏制采礦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土地復墾,重建礦山生態防護林,保護庫區的生物多樣性,減輕因礦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減少庫區泥沙淤積量。對處於三峽庫區長江幹流及金沙江、雅礱江、嘉陵江、烏江、大寧河等主要支流沿岸可視范圍(或500m范圍)內的各類采礦場依法予以關閉,並責成相關企業進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護庫岸生態安全。
2.加強礦山排污治理,確保庫區水環境安全
庫區礦山開采過程中排放的「三廢」必須有效治理,治理率和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嚴格控制采礦、選礦生產中的氰化物、砷、汞、鉛、鎘等有毒物和重金屬污染物進入庫區水體;嚴格控制SO2排放總量;對礦山開采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嚴禁亂堆亂放,嚴禁向長江幹流及嘉陵江、烏江、大寧河等支流傾倒。
㈤ 生態環境保護
礦業特區建設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是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關鍵所在。生態環境保護構成礦業特區可持續發展的自然環境基礎,是礦業特區建設基本的要素之一。針對特區相對脆弱的生態環境,要始終堅持 「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以礦業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加強節能減排,促進低碳礦業經濟發展。礦業特區建設一要保護好地區相對脆弱的自然生態環境; 二要加大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對礦山地質環境造成的破壞; 三要預防和有效治理點多面廣的地質災害,造福特區人民。
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豐富且獨具特色的草原生態等自然生態資源是礦業特區建設的環境條件。國際公認阿勒泰地區具有豐富而獨特的自然生態資源和草原文化資源,以及生物的多樣性。阿勒泰地區的自然環境主要為草原生態。據畜牧部門統計: 阿勒泰地區天然草地面積佔地區土地總面積的 83. 4% 。主要生態功能區包括河谷生態、林草、湖泊、濕地和草場等。當前,由於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可利用水資源相對不足、草原超載嚴重等導致地區主要生態功能區的功能出現不同程度的退化。據統計: 2008 年阿勒泰地區草場 ( 夏牧場、春秋牧場、冬牧場) 平均超載率達到了 75. 29% ,地區有 80% 的天然草場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和沙化,產草率下降 30% ~ 50% ,已造成 50% 的國土面積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
在礦業特區的建設中,必須加強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絕不能以犧牲自然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發展。要加強防沙治沙、額爾齊斯河和烏倫古河流域治理、水源地保護等方面的工作,整頓和治理礦產資源尤其是砂金的亂采濫挖現象。積極採取工程措施,實施好天然林保護、生態公益林建設、平原綠化、 「三北」五期防護林建設等生態工程。進一步加強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工作,強化對自然保護區、國家地質公園、地質遺跡、國家森林公園等的建設和保護,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促進礦業特區自然生態環境的改善。
近年來,地區國土資源部門加大了地質遺跡保護及地質公園申報建設力度。積極申報地質遺跡保護項目,按照國土資源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要求,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於 2009 年提出項目設置建議,主要包括阿勒泰市五指泉景區地質遺跡保護等項目 9 個,保護對象主要為花崗岩地貌、冰臼、硅化木、花崗偉晶岩、中低溫溫泉。項目分布情況: 阿勒泰市 1 個,吉木乃縣 2 個,富蘊縣 3 個,福海 3 個 ( 表3-23) 。
表 3-23 阿勒泰地區地質遺跡保護項目設置建議
資料來源: 根據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資料整理,2009。
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
礦業特區建設的特點是: 合理開發利用地區豐富的礦產資源,實施優勢資源轉化戰略,實現礦業深加工上的突破,以地區礦業經濟的發展帶動和輻射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礦業開發不可避免地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但可以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促進礦業特區的健康持續發展。
從富蘊、地區等 5 個礦業園區的布局看,富蘊、地區和哈巴河礦業園區位於黑色有色稀有礦產資源豐富的阿爾泰成礦帶。地理上的阿爾泰山區與地質上的阿爾泰成礦帶大部分是重合的,阿爾泰山區的自然生態環境具有不穩定性以及生物的多樣性,是礦業特區建設的生態環境屏障。
從歷史上看,阿勒泰地區的礦業活動歷史悠久,尤以采砂金為甚,有 「阿勒泰 72 條溝,溝溝產黃金」的說法。金礦的開采歷史可以追溯到清代,代表地區最早的礦業生產活動。新中國成立後,金礦尤其是砂金的開采強度劇增,造成金礦資源的浪費,以及草原、河流 ( 床) 、阿爾泰山區等自然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至今砂金盜采及亂采濫挖仍屢禁不止,針對砂金及寶玉石等礦產的礦業清山活動年年開展。以可可托海稀有礦為代表的稀有、有色金屬礦產開發始於 20 世紀 50 年代,因地處山區,對自然景觀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的破壞,但總體上破壞不是太大。隨著可可托海國家地質公園的建立,使昔日為國家作出重要貢獻的閉坑礦山重新煥發的生機與活力,為阿勒泰地區形成以喀納斯品牌帶動下的大喀納斯旅遊圈作出了貢獻。當前,蒙庫、金寶等鐵礦、建材非金屬礦山的露天開采對地貌景觀造成一定的破壞,由於這些礦山主要位於人口比較稀少的山區或偏遠地區,對礦區周邊群眾的生產生活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針對阿勒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多、破壞面廣、破壞程度相對較小等特點,要加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力度。
1) 對歷史上的閉坑礦山,採取申請國家、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辦法,但由於阿勒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特徵所限,新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機制存在一定的不足等原因,影響阿勒泰地區申請此類項目的積極性。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對於改善礦業特區建設和發展的環境問題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進一步加大爭取國家、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的力度。2009 年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提出了阿勒泰市北屯鎮城西砂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 16 個項目的設置建議,並積極申報( 表 3-24) 。這些項目的特點是: 礦種以建築用砂、雲母等非金屬礦為主,少部分為砂金礦,面積相對較大,地質環境問題也不是太嚴重,對人居環境的影響相對較小。若這些項目實施,將對礦業特區礦山地質環境的改善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 3-24 阿勒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設置建議
續表
資料來源: 根據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資料修改,2009。
2) 對正在開採的礦山,按照 「誰開采,誰治理」 的原則,採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等制度,督促礦山企業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力度。做到逐步 「還清舊賬,不欠新賬」。目前,地區已經開始收取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新建礦山必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准入條件,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礦業開發活動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和破壞。
3) 按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 2008 ~ 2020) 》 劃定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重點區域,以及所確定的重點工程,開展對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域的治理。嚴禁在阿勒泰地區礦產資源規劃劃定的禁止勘查開采區內,開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功能不符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保護特區生態環境及資源。加強對地質遺跡 ( 公園)的保護。
4) 地區礦業特區管理委員會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
三、防治地質災害
( 一) 地質災害總體特徵
阿勒泰地區由於暴雨、融雪、氣候等自然因素,加之歷史上及當前開展的礦業活動,以及工程項目實施等人為因素的影響,在地區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縫等地質災害。據統計,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點共有 743 處,按地質災害的類型分,崩塌占絕大多數,占 79. 57%,泥石流和滑坡次之,分別占 9. 54% 和 9. 41%,地面塌陷最少,僅占 1. 48% ( 圖 3-21; 表 3-25) 。可見,地區地質災害具有數量多,以崩塌為主的特點。因此,地區地質災害的防治的重點是崩塌災害,特別要對人居環境影響較大的鄉鎮、道路及旅遊區等的崩塌要特別重視。
圖 3-21 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種類構成
表 3-25 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分布
注: ①包括 73 處崩塌隱患點; ②包括 22 處不穩定斜坡; ③包括 14 處潛在不穩定地質體;
資料來源: 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統計年報,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2008。
從地質災害的分布密度看,全地區地質災害平均密度為 63 處/萬 km2,青河縣地質災害的密度最大,達 124 處/km2,是地區平均值的 1. 97 倍。該縣地質災害點總數最多,但由於縣域面積大,加之造成地質災害的礦業等人類活動相對較弱,造成該縣地質災害密度最小。吉木乃縣次之,是地區平均值的 1. 82 倍。布爾津縣為第三,由於地區著名旅遊景區喀納斯位於該縣,與旅遊以及旅遊開發有關基礎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占很大比例,災種單一,以分布在旅遊交通道路兩側的崩塌為主,占 91. 5%。福海縣最小,為 24 處/km2,僅為地區的 39%,地質災害屬於點少面廣,但地災種類比較齊全 ( 圖 3-22) ; 這也為地區行政中心南遷福海提供了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參考依據。富蘊縣作為礦業大縣,地質災害點集中分布在縣城及部分礦山,富蘊縣南邊大部分區域幾乎沒有地質災害,導致地災密度較小。上述數據及分析說明地區地質災害在各縣 ( 市) 分布不均且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因各縣市自然地理條件、氣候、礦業等人類活動的范圍和強度存在差異,導致了地災這種發生頻度的差異性。
圖 3-22 阿勒泰地區 7 縣 ( 市) 地質災害密度分布柱狀圖
( 二) 各縣 ( 市) 地質災害特徵分析
從 7 縣 ( 市) 的地質災害的分布特徵看: 各縣 ( 市) 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以青河縣最大,布爾津次之,福海縣最少,除青河縣外,其他各縣該數值差別不大,大體在 10% ~16%之間 ( 圖 3-23) 。分述如下:
圖 3-23 阿勒泰礦業特區地質災害在各縣 ( 市) 的比例
1) 青河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最大,地質災害數量為 196 處,佔全地區地質災害總數的 26. 38%,是第二位布爾津縣的 1. 66 倍。該縣發育的災種較單一,主要為崩塌,佔全縣的 91. 33%,泥石流占 7. 14%。主要發育在青河縣第一煤礦和科克薩依金礦,金礦位於青格里河中下游,距該河較近,在融雪和暴雨季節,極易發生崩塌和泥石流。
2) 布爾津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二,占 15. 88% ,災種單一,只發育崩塌和泥石流兩種災害,其中崩塌占 91. 5%,其他為泥石流。主要發育在各鄉鎮牧道沿線、闊斯特克、阿吾肯泥石流溝、主要交通沿線、托乎木水泥用灰岩礦和黑流灘滑石礦等處。
3) 阿勒泰市。該市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三,占 13. 86% ,災種單一,只發育崩塌和泥石流兩種地質災害,且以崩塌災害為主,占 92. 23%,主要分布在烏拉斯溝、將軍山溝、駱駝峰、闊爾布礦業公司、鐵米爾特鉛鋅礦、阿巴宮鐵礦等地區和礦山。
4) 富蘊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四,占 11. 31% ,作為礦業大縣,是地質災害發育最完全的縣,4 種地災均有且以崩塌為主,其中崩塌占 91. 67%,其他地災不足10%,主要分布於縣城北坡及烏恰溝地段,該區域地勢落差大、植被稀少、土質疏鬆。近年來,曾發生多起洪水泥石流,直接威脅沿山一帶及居住在地勢較低處居民的安全,並造成街道、林帶、渠道等水利設施不同程度地破壞。由於拓荒耕地對自然植被造成破壞,暴雨易引發泥石流,直接威脅下游磚廠。另外,縣域內部分在產礦山及閉坑礦山也不同程度地發育崩塌等地質災害。
5) 吉木乃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五,占 11. 04% ,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由於地處邊境,自然條件惡劣,雪災頻發,融雪型地質災害所佔比重較大,其中崩塌占 69. 51%。地質災害主要發育在烏勒烏拉斯特溝、恰勒什海鄉政府駐地及阿合木扎村和庫爾吉村、哈爾交、鬧海煤礦等地; 省道 319 線巴扎湖以東路段由於開挖路基和削坡,在融雪季節、雨季易引發崩塌、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6) 福海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六,占 10. 9% 。福海縣作為未來地區的行政中心,正在為打造園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目標而努力。災種較多,除地面塌陷外的地質災害均發育,且福海縣地質災害的密度在全地區最小。地質災害以崩塌為主,占 41. 98%; 滑坡占 37. 04%,滑坡在各縣 ( 市) 中也是發育最多的,這是福海縣有別於其他縣 ( 市) 地質災害的又一特徵。地質災害主要發育在新金溝、西岔溝、紅山嘴等砂金礦山,薩爾布拉克至紅山嘴公路沿線、道路沿線雜石較多,兩側山體較陡,由於大部分地段岩體常年受風雨剝蝕,根部松軟,造成這些岩體穩定性差,小崩塌常有發生,若不及時預防,也孕育著大崩塌等地質災害的發生。
7) 哈巴河縣。該縣地質災害點佔地區總數的比例位居第七,是地區地質災害發育最少的縣,災害點佔地區的 10. 63%。地質災害主要集中在哈巴河縣的東部山區。災害主要發育在生塔斯大型滑坡段、縣城至喀納斯湖山區公路兩側崩塌段、縣城中部丘陵地段、縣域內銅金等礦山。礦山采坑區、尾礦壩和不合理堆放的尾礦等,在汛期極易引發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 三) 地質災害防治
根據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發育特點、發生頻度以及各縣 ( 市) 地質災害的分布等實際情況,提出礦業特區內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的措施,一是建立和實施地質災害預防制度;二是採用實施各種工程項目的措施,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
1. 地質災害預防監測及應急制度
( 1) 加強防治體系建設,落實防治責任
阿勒泰地區應成立由行署副專員為總指揮長,行署副秘書長、國土資源局局長為副指揮長,地委宣傳部、國土資源局、地區發改委、公安局、經貿委、交通局、建設局、教育局、財政局、安監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衛生局、氣象局、旅遊局、新疆阿勒泰軍分區、武警內衛、邊防、森林、消防支隊等 7 縣 ( 市) 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搶險救災組、災情評估組、監測預報組、生活安置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治安消防組、物質保障組、應急資金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災後重建組,各組安排專門的單位牽頭負責。地區應急指揮機構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全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縣 ( 市) 人民政府應建立相應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根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指揮系統,明確各部門職責,做好有關准備工作,提高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盡最大努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在青河、布爾津縣等地質災害多發區繼續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建設,並將災害監測工作落實到責任人。
( 2) 編制和落實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7 縣 ( 市) 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氣象、民政、安監等部門制定和完善以災害點預測、避讓轉移、人員避險和應急措施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對縣 ( 市) 域內重點隱患區進行及早防治,對發現的災害危險點登記建卡,並對其危險性做出初步判斷,提出防範措施。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協調各部門加強合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共同對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線、旅遊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時對潛在的災害隱患做出預測、預警和預報。
( 3) 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預測監測工作
地區縣 ( 市) 、鄉鎮等各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協調氣象、安監、建設、國土、水利等部門加強聯系,互通情報,確保及時了解雨情、水情等,為准確掌握地質災害發生提供依據。各相關部門應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及時上報,力爭盡快解決,把防範工作做到災情發生之前。應充分依靠鄉 ( 鎮) 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力量,特別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各族人民群眾的作用,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及時捕捉地質災害的特徵信息,為地質災害的避讓、治理、預報提供依據。對地區重點建設項目或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區域,如礦業園區等,應採用專門的儀器,由專業人員對有重大隱患的地質災害點建立專門的監測。監測方法、監測頻次、監測數據記錄和報送等應根據地質災害應急狀態確定。地質災害預報一般情況下由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氣象部門發布,緊急狀態下可授權監測人發布。
( 4) 完善各項制度,增強應急反應能力
7 縣 ( 市) 人民政府應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冰雪融化期和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兩卡」發放制度、災情應急調查制度,並認真抓好督促落實。在汛期前組織有關人員對主要居民點、交通沿線、中小學校、旅遊景區、礦業園區、重要礦山等所在地進行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對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或群眾提供的災害信息,迅速組織力量到現場調查,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災情,發布其災害應急狀態。
地區地質災害的應急准備,按時段和地質災害突發事件可分為四種狀態。一是Ⅳ級響應,顏色定為藍色,時間為每年 11 月 ~ 次年 3 月底,平時正常待命狀態,主要工作任務是開展日常監測、組織宣傳培訓、編制年度防災方案、維護應急反應設備。二是Ⅲ級響應,顏色為定黃色,時間從每年 4 月開始,進入汛期的預警狀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為 3 級,主要工作任務是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巡查,國土資源部門要安排 24小時手機值班,各種應急反應設備進入待命狀態,群眾監測網路及專業監測網路加密監測。三是Ⅱ級響應,顏色定為橙色,異常融雪、降雨的警戒狀態,融雪期間、連續降雨或暴雨間 ( 需延長至雨後 3 日) ,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為 4、5 級,主要工作是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巡查,縣 ( 市) 要通過電話、手機簡訊等向分管領導、相關部門送達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國土資源部門 24 小時辦公室值班,群眾監測網路及專業監測網路進一步加密監測。四是Ⅰ級響應,顏色定為紅色,災害事件的應急狀態,出現明顯地質災害險情,應發布臨災預警信號,啟動應急預案、災情速報,派出應急分隊、搶險救災。
( 5) 周密部署,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是識別危機,判斷災情。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在接到災情預警或災害報告後應緊急會商,決定是否組建地質災害救災現場指揮部及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明確各部門職責,做好救災各項准備工作,並按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二是緊急避讓,控制災情。首先應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組織避災疏散,防止災情擴大,組織幹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平息謠傳或誤解,保持社會安定。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災區實行特別管制,或向災區派出工作組協助災區政府進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三是布置應急監測。應針對災害的實際情況,布置應急的監測,對災害的形成條件、引發因素進行調查,為排除險情、減輕災情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四是按應急預案各專業小組職責,布置有關部門及救災隊伍的任務和救災措施。五是追蹤災情的發展及救災措施貫徹落實的反饋信息,評估救災措施的效果和質量、追蹤決策,修正決策。
( 6) 提前謀劃,做好搶險救援的組織和准備
各級政府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監測、應急調查等的需要。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防汛抗旱的工作中,地、縣兩級政府在防災物質准備上應予以統籌考慮安排。由於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這些地方多數交通、通訊條件較為不便,搶險救援力量、裝備等較為薄弱,因此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應首先在第一時間組織、動員基幹民兵及受災地村民搶險、自救,並根據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等力量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應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並進行訓練演習。在臨災應急狀態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值班管理,保證救援力量隨時投入搶險救災。
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
在 2009 年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設置建議中,共設置了阿勒泰市駱駝峰崩塌、泥石流治理等工程項目 7 項。主要在阿勒泰市、布爾津縣、哈巴河縣和富蘊縣。防治的災種主要為崩塌和泥石流等。威脅對象包括當地居民 ( 包括中小學生) 、牲畜、車輛、耕地和天然草地以及農田水利設施等。總體發展趨勢為易發頻率高且程度重。若不及時防治,對當地居民、牲畜、水電基礎設施等構成威脅,給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 表 3-26) 。
表 3-26 阿勒泰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設置建議
資料來源: 根據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局資料修改,2009。
㈥ 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應採取哪些有效措施
長江經濟帶生態大保護涉及的最核心、最關鍵問題,就是如何處理行政區與流域區之間的關系,依靠有效的跨界環境治理體系,破解流域生態保護中的問題,實現整個流域生態質量的同步、同向改善。這就要求我們在長江流域現有管理體制的基礎上,積極吸收借鑒國際上一些著名大江大河的跨界治理經驗,構建富有中國特色的跨行政區、大流域管理體制,確保大保護取得大成就、大成效。
長江經濟帶是以6300多公里的長江為依託,以長江三角洲、長江中游和成渝三個城市群為支撐的一條巨型區域發展帶。它覆蓋11個省市,涵養全國四成以上人口,貢獻全國GDP約45%,是帶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區域。長江經濟帶戰略的實施,核心是要做好生態大保護。因此,全力保護好長江經濟帶的生態環境,走綠色發展之路,實現人地協調,是實現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永續發展的根本基礎。
長江經濟帶生態大保護涉及的最核心、最關鍵問題,就是如何處理行政區與流域區之間的關系,依靠有效的跨界環境治理體系,破解流域生態保護中的問題,實現整個流域生態質量的同步、同向改善。這就要求我們在長江流域現有管理體制的基礎上,積極吸收借鑒國際上一些著名大江大河的跨界治理經驗,構建富有中國特色的跨行政區、大流域管理體制,確保大保護取得大成就、大成效。
一是樹立一盤棋的全局觀和整體保護觀。各級地方政府作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主體之一,其發展理念、保護理念的差異,直接決定著生態保護的實踐行動和效果。長江經濟帶生態大保護首先要求11個省市政府及其下級政府,在地方發展中,要遵循流域生態的系統性、完整性和連續性,跳出生態保護中「一畝三分地」的狹隘觀念,樹立整個長江流域「一盤棋」的全局意識和整體保護意識,實現上下游、左右岸、山湖水田的綜合保護。
㈦ 請你對愛爾湖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提出建議
目前,水生態環境問題已成為焦點、難點、熱點社會問題。長期以來,全國各地忽視對水生態環境的保護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且這種忽視所造成的惡果正在越積越重。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濕地消失,地下水枯竭,沙塵暴肆虐,已影響到工農業生產和農作物安全,據有關專家學者的估計,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國民生產總值的1.5%~3%,並且也已經直接威脅著飲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解決好水生態環境問題是當前水利工作面臨的重要任務,尤其是在由工程型水利向資源型水利轉變、由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的時期,它對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原則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要以恢復和改善水體功能為目標,實施嚴格的水源地保護政策,加大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力度,逐步形成水生態環境保障體系和長效治理與管理機制。在此提幾點意見:
一、工業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切實轉變重增長,輕環保的傳統觀念,著力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堅持節約優先的方針,努力降低消耗,減少損失浪費,走新型工業化發展之路;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重復用水和循環用水率,最大限度減少工業廢水的排放;三是嚴格實施排污總量控制,根據水環境容量和水質自凈能力,嚴格控制排污總量。
二、居民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措施
第一,加快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並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並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標准;第二,禁止向江河港流傾倒各類固體廢棄物;第三,加強船舶管理,對於燃油船要堅持安裝油水分離器方可在江河航行的原則,特別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嚴禁未安油水分離器和接油器的船舶進入。
三、面對污染的治理措施
首先,推行生態農業,提倡使用有機肥,減少化肥農葯用量,嚴禁難以降解的農葯和其他化學品的使用;其次,強化對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推行養殖——制肥(養魚)——果林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再次,加強對廣大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進入水體的管理,實行污染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四、建立生態水環境體系
一是應注重利用系統的科學方法治理水生態環境,將環保、水利、林業、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等相關工作統籌考慮,在大力治理各類污染的同時更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的修復,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採用多種治理措施,確保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二是在強化點、面源治理的同時,堅持流域性整體的水污染防治,按流域的差異分別提出各個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統一規劃,整體布局,從根本上治理水污染,建立良性循環的流域性水生態系統;三是根據不同級別的水系水質監控斷面的不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監控監測體系,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監測結果,確保流域性水環境水質質量的系統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五、加強組織領導
第一,各級政府要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水資源保護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精心組織,對轄區內水資源保護的責任進行細化分工和落實;第二,各有關部門要服從大局,服從長遠,相互之間密切配合,各司其職,決不能有利就爭,無利推諉;第三,各級政府對水資源保護應該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督促有力,檢查有結果,並且一定把水資源保護作為各級政府、各部門領導的首要任務和主要政績之一來加以考核,獎優罰劣。
六、加大立法執法力度
首先,依據國家和省(市、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區內水資源保護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使水資源保護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對於掠奪式開發,嚴重破壞水資源以及那些形形色色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行為加大處理力度,掃除水資源保護人為障礙,不斷提升水資源保護工作的權威性。
七、提高環境意識
一是制定和實施長期而全面的全民環境教育計劃,加強環境警示教育,設立青少年環境教育基地;二是完善環境狀況報告制度,定期公布環境信息,同時開辦環保熱線和網站,完善信訪管理和處理工作,接受公眾監督;三是在相關環境管理和決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眾參與程序;四是結合節約資源和固體廢物管理計劃的實施,引導公眾養成利於環境保護的消費習慣。
八、加強水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
第一,繼續開展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重點的環境科學研究,加強與水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體制、法律、文化、教育、統計、消費習慣等軟科學研究,並加以應用,重點發展環保技術服務業;第二,建設水環境污染監控中心,實現水環境監控的現代化,逐步擴大到地區生態系統的監控現代化;第三,建立現代化水平的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系統和救援隊伍。
㈧ 政府和國家應該怎麼做來保護環境
環保,我們需要做什麼(國家政府篇)2009-05-16 12:20 生態環境的恢復與保護,是一個很大很廣很深的課題,它與節能減排、節約、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科學發展觀、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循環經濟等屬於同一個命題,或者有共同的內容。進入21世紀,全球人口持續增長,經濟渴求更快發展,環境和資源的壓力也隨之劇增,人類的環境問題更加突兀,我們將何去何從?
國家和各級政府對生態環保的態度、行為,對環保執行的效果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雖然說環境污染是世界性的問題,需要國際合作,但必須通過各個國家各自的努力,才能最終解決問題。
下面討論一下國家、政府層面的具體行動:
(一)國家發展戰略
國家首先要在戰略層面高度重視環境和生態問題,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要在國家憲法中明確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與環境的和諧。
建立可持續發展經濟、循環經濟等經濟模式,開發清潔能源,建設生態文明。
(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環境普查和監測
對國土面積內的森林、江河、湖泊、海洋、水庫、沼澤、濕地、草原、山脈、沙漠、戈壁、地下資源(地下水、煤炭、石油、金屬等)、耕地、土地,等等自然地表資源,定期地全面地進行科學探測和普查。
對大氣污染、氣象變化等空間資源的污染情況,實施全國不間斷的監控;積極投入對太空、宇宙的探測研究。
(三)國家、地方的環保政策、法律、法規、指標、標准
國家和各級政府需要制定各個領域的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和公民的環保行為。
國家環境監管部門,要針對工業企業、工業產品,制定相關的環保指標和標准。
(四)環保、節能減排的執行和考核
各級環保部門建議垂直管理,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約;
對各級政府、各級官員的政績考核,必須將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節能減排,作為一項重要指標。
國家支持民間環保組織的建設與發展,傾聽他們的建議,接受他們的監督。
(五)對企業的環保監管
政府對於申辦企業的審查中必須有環境影響評價,堅決從源頭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業的落戶。
制定《回收廢舊物資法》,鼓勵和扶持企業回收利用廢舊物資,扶持和發展廢物回收再加工的企業。
根據回收法,對於塑料加工行業,要求企業生產的原材料中回收利舊部分不能低於30%,這樣肯定有效減少白色污染。
生產中的企業,沒有達到環保法規要求的,堅決關閉,依法嚴懲。尤其是那些肆意排放污水、毒氣的生產企業,往往對周邊的土地、環境造成了毀滅性的破壞,也對周邊居民造成極大的身體和精神傷害。
要制定《包裝法》,限制企業過度使用不環保的化工材料包裝產品,產生新的垃圾污染。
國家要加緊制定各類工業產品的環保指標,不達標的產品堅決不能進入流通市場。
嚴格控制燃油機動車的排放指標,不達標的機動車嚴謹出廠,否則堅決要求企業回收,嚴懲不怠。
(六) 國家要大力開發和實施各種節約資源、高效利用資源的新技術
農田灌溉新技術需要大力推廣,節水
建築保溫、節能技術
(七)國家要大力開發和實施清潔能源工程
自然清潔能源:風力發電、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
(八)繼續堅持計劃生育政策。
(九)繼續堅持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國家工程。
(十)城市建設的環保策略
禁止城市發展規劃中的「建立大型城市、國際性大都市」目標,城市的面積和規模要適度,不能再有第二個北京了,要發展衛星城,城市之間要有生態保護帶、耕田帶、綠化帶。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開發和推行電動機動車、太陽能機動車,對於行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轎車、太陽能車,在道路規劃上要優先考慮。限制燃油機動車出行時間,向外國學習,鼓勵多人共乘一輛轎車(我觀察到,北京,在上下班時間大多是一個人開一輛轎車,多浪費啊)。
道路劃分為四道三綠化:從外向里依次為:行人道、綠化帶、公交車道、綠化帶、自行車道、綠化帶、機動車道,前兩個綠化帶的寬度至少1.5米,自行車和機動車之間的綠化帶至少5米,自行車道允許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
最近看到北京鼓勵樓頂綠化,非常必要。各地城市都要制定法規,要求某些類型的建築頂面必須綠化。
還要鼓勵城市大力推行太陽能工程,有條件的單位、企業、小區,必須安裝和使用太陽能。
(十一)農村的生態建設和環保
在農村家庭推廣太陽能熱水器,政府按每戶予以補助。
繼續在農村推廣沼氣工程。
限制化肥等化工肥料的使用,鼓勵有機肥料,鼓勵秸稈還田。
開發低毒低殘留農葯,開發抵禦病蟲害的生物制劑。
轉基因食品的種植要指定區域。
嚴禁捕殺受保護的動物,嚴禁捕殺蛇類動物,嚴禁捕殺益鳥,嚴禁捕殺有益動物。
積極開展環保宣傳。
嚴禁涸澤而漁,嚴禁燒山圍捕。
嚴禁打獵。
嚴禁河水中使用洗衣粉洗衣服、放污水。
(十二)建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十三)沙漠治理
國家要制定中長期治理目標,實施國家治理戰略
鼓勵私人、集體、企業參與沙漠治理,國家要出台鼓勵政策;
對於新增沙漠速度較快的地區,要堅決撤銷行政領導的職務。
(十四)國民環保教育
從小學、中學到大學,都要有專門的環保教育課程設置。
親自體會和實踐。組織學生實際考察環境污染現狀,鼓勵學生親身做一些環保行動。
建議在植樹節之前一天定為「環境污染災難日」,提醒人們,環境污染無時不在。
(十五)污染治理
國家要制定國家層面的治理目標,各級地方政府要制定本地區的治理目標。
重點治理河水污染、水土流失、荒漠化、空氣污染、噪音污染。
尤其城市中的空氣污染、噪音污染,要長期監控和治理。
(十六)廢舊回收和垃圾處理
前面說過,國家、各地都要扶持、鼓勵企業、私人從事回收利舊,從法規上強制企業回收。
垃圾分類回收,我們還做得很不到位,要出台法規,強制執行。
㈨ 根據你所掌握的知識,針對黃河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這一現象,提出治理建議。(60字就OK)
一,在黃河上有多種樹保護環境。二,防止過度放牧,三,防止濫采亂伐
㈩ 生態環境恢復、保護與治理的方針和主要對策
1.人口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提倡優生優育,保持低生育水平,2010年後人口增長率低於5‰。2030年前人口數量實現零增長,人口總量不高於1.21億。
以農村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為重點,堅決抑制農村和流動人口出生率。
城市二胎率有上升趨勢,應嚴格依政策控制。
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實行更嚴厲的獎懲制度,杜絕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人情」失控和腐敗現象。大力開展農村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工作,解決獨生子女、雙女戶與老齡人口的後顧之憂。
發展農村教育,提高人口素質和在不破壞環境前提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富裕程度是解決農村人口問題的必要途徑。
2.土地資源
堅持保護耕地基本國策,堅決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及系列配套法規,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保護耕地總量基本動態平衡。既保證國家重點建設用地,又要注重保證我省糧食與食品供給安全。我省實現小康水平需人均耕地0.08 hm2,警戒水平人均0.073 hm2(據王國強),聯合國最低警戒線人均0.053 hm2。依此標准,我省2010年達1.03億人口時所需耕地分別為8240000 hm2、7550000 hm2和5490000 hm2。長遠而言,我省人均耕地不宜小於0.066 hm2,人口總量不可突破1.21億,依此計算,我省耕地總量不宜小於8050000hm2,其中基本農田不小於6900000 hm2。
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耕地保護關系,切實搞好土地利用規劃。統籌安排各類建設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近期嚴格執行耕地「佔一補一」規定。積極探索建立耕地儲備制度。大型、重點建設工程用地單項審批,城、鄉新增建設用地主要通過提高土地利用質量、盤活存量。要整頓回收城市閑置與低效建設用地,嚴防小城鎮建設一哄而起,大片圈地。城市綠地不宜無限制擴大,尤其不宜大片建設空間利用率低的草地,建議城市建成區綠化率不超過35%。全省林木覆蓋率不宜大於34%,土地綠化率不宜大於37%。主要交通干線兩側林地建設要適度,不可佔用或蔭蔽大量耕地,影響耕地質量。農村建設要消除「空心村」,提倡城鎮化、高層化,壓縮人均建設用地。
耕地總量穩定或增加的主要途徑應通過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實現。要加大城鄉和工礦用地的整理、復墾力度,土地整理要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要正確處理耕地開墾與生態環境的關系,生態用地不宜計入後備耕地。在開墾後備耕地時不應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生態破壞,禁止在15°以上較陡坡地和濕地、灘塗、沙丘地開墾耕地。
3.礦產資源
堅決貫徹《礦產資源法》及配套系列法規,堅持開源與節流並舉,保護與開發並重。依照「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結構優化,集約高效」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控制礦產資源開發總量,遏止無序違法開采及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障資源供給安全。
開辟多元化投資渠道,加強我省經濟急需大宗礦產(優質煤、油氣、富鋁礦)、後備資源不足礦產(金、銀、銅、鉛、鋅、銻、螢石)、資源短缺礦產(富鐵、氧化錳、富磷、鉀鹽、硫鐵礦、鉻、鎳、鉑族)、潔凈能源礦產(煤層氣、地熱)的勘查,尤其要加強資源面臨枯竭的大中型礦山周邊地區的勘查。滿足礦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建設需要。
對鉬(鎢)、銻、金、富鋁、螢石、重晶石等礦產實行保護性開發,避免無序競爭,保護資源價值。
鼓勵到省外、國外風險勘查,利用省外、國外資源彌補省內短缺。探索資源戰略儲備制度,逐步建立礦產資源可持續安全供應體系。
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高資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提高煤、金、鋁土礦等大宗礦產采選回收率,節約利用資源。開展中低品位鋁土礦、鐵礦、金礦尾礦、煤矸石、粉煤灰、鉬礦中的鎢、鐵礦中的鈷與放射性礦產、鋁土礦中的鎵、粘土礦中的鋰等綜合回收利用技術開發,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強優勢非金屬礦產如沸石、膨潤土、珍珠岩、高嶺土、耐火粘土、高鋁耐火三石、含鉀岩石等深加工利用開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益。
處理好礦業開發與生態環境關系。搞好礦山和礦業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加強礦業塌陷區與礦業廢地復墾改造,推行礦區生態環境補償金制度。加大清潔能源開發力度,如水電、地熱、天然氣、煤層氣、太陽能、風能、煤制氣、煤制甲醇等;強化坑口電廠的消煤除塵技術,降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煤塵排放。禁止平原開采磚瓦粘土,切實保護耕地。禁止在交通干線兩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進行露天開采,保護地面景觀資源。適度開發地下水資源,減輕地面沉降及其損失。
4.水土保持、綠地建設與國土整治
堅決貫徹《水土保持法》。堅持中央「退耕還林(草)、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的方針。停止毀林草和濕地開荒,不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生產糧食。農業綜合開發由改造中低產田與開墾宜農荒地相結合轉到以改造中低產田為主和保護生態環境上來。「十五」內實現25°以上陡坡耕地與活動性、半固定性沙丘沙地的退耕綠化。15°~25°較陡坡耕地除小部分土質肥厚者改造成標准梯田外,應大部分退耕綠化。2°~15°緩坡耕地改造成標准梯田,實行林、草、田間作,大力發展用材林、經濟林和人工草地。處理好退耕與農民經濟利益的關系。
組織實施重點地區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如黃河中游生態治理工程,漢江水繫上中游防護林工程、太行山二期、大別山、桐柏山、伏牛山及黃土丘陵溝壑區等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養林工程、農田防護林與農田林網恢復與建設工程、城郊生態防護林工程、農村「青山綠水」工程等。平原適度建設林地與林網,盡快扭轉我省山區山禿水枯、平原沙塵肆虐現象。
以科技進步促進水土保持與國土整治。加強天然林區生態恢復與重建技術、生態脆弱區綜合治理和植被恢復技術、生態網路建設技術、林業品種與林產品開發技術、防沙治沙林草新品種開發技術、沙漠化監測與預警技術等。借鑒鄰省成功水土治理經驗、選育適宜林種、草種與先進種植技術和多種經營等措施,實現生態與經濟效益雙贏。
認真編制國土整治規劃,合理調配土地利用結構,既保證青山綠水、生態環境好轉,又留足耕地與建設用地,保證人民生活與經濟發展。
5.濕地保護、恢復與建設
履行《濕地公約》簽字國義務。「通過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來保護與合理利用濕地」,「合理利用濕地是為人類利益而對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並能維持濕地生態系統的特徵」。
貫徹國務院「平垸行洪、退田還湖、以工代賑、移民建鎮、泄淤除障、疏浚河湖」的方針,正確處理濕地蓄洪行洪、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農業經濟發展間矛盾,有計劃開展大規模濕地保護與整治工程。
禁止在現有濕地開墾耕地和進行開發建設,為乾涸濕地引水補源,低窪易澇耕地與泄洪區腹地濕地化(建塘或培育濕地植被),適度發展濕地生態農業和旅遊業。建設良性濕地生態系統。
建立常設濕地保護機構,投入必要資金研究與保護濕地環境、珍奇禽、魚種類與生物多樣性。新建小浪底、丹江、宿鴨湖、南灣水庫、淮河幹流、淇河、小南海珍珠泉、鄭州花園口、商丘黃河故道等8個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建設黃河下游灘地、淮河干支流谷地等大型國家級、世界級濕地保護區,提高濕地保護與建設力度。
6.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生物多樣性
依法進行自然保護。堅決貫徹《環境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規;履行《生物多樣性條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等國際義務,切實保護好已建各類自然保護區。
加大我省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依照《中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綱要(1996~2010)》和《河南省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1999~2010)》中提出的目標,至2005年自然保護區達全省土地面積3.29%,2010年達3.65%。重要的是要盡快使分散的珍稀動植物棲息地連片規模化管理,保證物種與生態系統的生存完整性,以利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建設伏牛山、太行山、桐柏-大別山、熊耳山、黃河下游與淮河幹流灘地濕地等大型自然保護區,給野生動植物提供足夠的生存繁衍空間。在近期爭取申報成功2~3處世界自然遺產、國際生物圈計劃和世界地質公園,提高保護級別與知名度。
實行加強動植物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政策體系。保護區內堅決禁伐、禁獵和限制葯材採集,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內以恢復原有物種正常繁衍為主,應保持自有特色,慎重進行新種引入和馴養,避免異種入侵造成生態災難。
完善自然保護區法規體系。出台生態效益補償辦法、濕地保護辦法等地方性法律法規。
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多方面開拓引資渠道,加強自然保護的物質基礎。
7.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
強化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建設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堅決貫徹《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系列環境法規,爭取城鄉環境質量的全面好轉。
建立節約資源、高效益、低污染型經濟。在工業結構改革中,徹底淘汰高消耗、高污染型企業與生產工藝,不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不僅單項工程建設要做環境評價,所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規劃也應通過環境評價,從起點上杜絕產生新污染源的機制,以環境容量界定發展速度與規模。
改變污染監管治理觀念,從末端治理、濃度控制變為全過程總量、濃度雙控制;由單純行政手段變為自我約束、完善,主動發展生態工業,進行清潔生產;由單純防治污染變為防治污染與資源環境管理相統一,生態環境、社會、經濟三效益的統一。當前迫切需要調整我省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和控制輕工、化工等污染大戶的污染物質產生量,盡快減輕污染強度。
加強江河污染治理力度,協調與上、下游各省的治污規劃、措施,盡快實現地表水質好轉。「十五」期間除繼續加強淮河治理外,重點治理黃河水質,保障沿黃城市合格飲用水與灌區合格農灌水。
加強城市環境的綜合治理力度。切實限控機動車數量與排放標准,限期清理煙囪等點污染源;發展公交事業,提高集中供熱、供氣比例;改造城市結構,果斷關、遷有污染傾向的工廠與開發機構;實施最嚴格的城市水源保護辦法,讓人民喝上「放心水」;盡快實行污水集中處理與垃圾無害化處理;注重城市雜訊、電磁、光、熱污染等特有污染類型治理,創造舒適、安全、安靜的生活工作環境。
注意治理農村地區面源污染,實施生態農業,降低農葯、化肥施用量與地膜使用量,堅決制止鄉鎮企業污染回潮。查清地方病病因,對症採取治理措施,實行嚴格的肉、蛋、奶、糧食、蔬菜等的質量檢測標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研究制定環境價格及稅(費)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經濟與環境關系的杠桿。
加大環境保護科技投入,盡快開發出有效治理造紙、製革、化工、印染等重污染廢水和煤矸石等礦山尾礦治理與綜合利用技術。
8.自然災害類防禦
最大限度減輕自然災害損失。堅決執行《防震減災法》、《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水法》、《防洪法》等法規,爭取切實提高自然災害預報和防治能力。
科學配置自然災害防治力量。制定全省《自然災害防禦規劃》,建設自然災害防災減災統一指揮機構,統籌協調民政、氣象、水利、地震、地礦、國土、建設、林業、農業、社會保障等各部門。以高技術綜合手段建設自然災害預期預警與中長期預報信息網路系統。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超前預報、實時監測、隨時監控、及時決策,促使自然災害防治手段現代化。
注意經濟建設、自然災害防治與自然規律與自然環境相協調。把「人定勝天」的意識變為「天人合一,和諧相處」。農業要停止山地開荒、圍湖造田;工程建設與礦山建設要進行地質災害評價,慎重選址,嚴格遵循地質規律施工,預防重大災害損失;水利建設要注意攔疏有度,留夠行洪滯洪空間與下游用水,要考慮洪水資源化利用,變害為利。
均衡投資政策,把過多強調的防洪抗洪投資部分轉移至植樹造林、水土保持、滑坡泥石流防治、氣象、地震預報等方面來。這樣可收到綜合防災減災效益,變被動防治為主動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