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誠信缺失
Ⅰ 針對當前的一些社會現象,如誠信缺失、食品安全等問題,該如何發揮法治和德治的
針對當前的一些社會現象,如誠信缺失、食品安全等問題,該如何發揮法治和德治的
Ⅱ 急需關於「會計職業道德建設」論文的案例,必須是最近幾年的案例!像「藍田」「銀廣夏」之類的就不行啦
在我國資本市場出現一系列會計造假事件(藍田股份、鄭百文、銀廣廈、紅光實業等)和美國資本市場一連串丑聞(安然事件、世界通信公司案等)驚曝之後,關於會計誠信問題的研究已成為會計學界、經濟學界乃至社會學研究的一個熱點(楊雄勝,2002;李心合,2002;張維迎,2002;王善平,2002;等);政府部門也對此給予了高度關註:朱總理在為三個國家會計學院提了「不做假帳」的校訓後,在世界第十六次世界會計師大會上再次要求所有會計審計人員必須作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准則,不做假帳」,恪守獨立、公正的原則,不屈從和迎合任何壓力與不合理要求,不已職務之便謀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布希在一系列會計舞弊案後也提出:「一切破壞公眾信任的行為,都是不能容忍的」。
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即,以「己之誠實」換「他人之信任」。一個主體若長期誠實守信,就形成自己的信譽。誠實信譽是兩個對等的概念(王善平,2002)。同樣,會計誠信是指隨經濟發展對會計信息要求的不斷提高,會計界對社會的一種承若。即以會計誠實守信的態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相關性。本文擬在已有成果的基礎之上,對會計誠信的原因及其治理作一探討。
一、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
(一)會計誠信問題的表層原因
美國一系列財務丑聞表明,各大會計公司可以為了咨詢費而默認公司或助其造假,獨立董事不獨立,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默許經營者的造假行為而不顧中小股東的利益;在我國,鄭百文公司前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 439億元;瓊民源、大慶聯誼、銀廣廈等證券市場舞弊案無不牽涉到注冊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從這一系列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失范、誠信缺失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大問題。據調查,當會計人員同本單位負責人意見產生分歧時,只有16. 87%的會計人員認為應該做到堅持原則,在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中會計人員應負的責任方面,有38%的會計人員主動出謀劃策、配合作假行為。(韓傳模、郝景昭,2002)因此,會計人員道德素質偏低是會計誠信缺失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對會計人員的培養只重技術傳授不重道德教育①又是會計人員道德素質偏低的重要原因。
會計教育重技術輕道德,會計人員道德素質偏低只是會計誠信缺失的一個表層原因,但不能因此認為不重要,在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相同的背景下,不同的會計人員將會有不同的選擇,正如前面所講的調查中,畢竟還有部分會計人員能堅持原則、「不做假帳」。
(二)會計誠信問題產生的深層原因
光從表面找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找出其深層原因(制度原因),才能從制度安排層面上解決會計舞弊和審計失敗導致會計失信危機,實際上會計舞弊和審計失敗是由人的有限理性和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所共同引起的。在此,我們不討論人的有限理性問題,僅從制度方面進行分析。
1、制度本身的缺陷。法律制度越健全,不講信譽的成本就越大,人們就將越講信譽(張維迎,2002)。對於會計制度這一結論同樣適用。會計制度制定機構的不合理性極其所制定的會計制度本身的有效性是會計誠信形成的基礎。下面將從我國會計制度(以會計准則為例)的制定機構及制定程序和會計制度及相關層面尋找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
實證研究表明,會計准則不僅僅是一項技術手段,還具有經濟後果,會計准則的制定也是一個政治程序。因此,一項准則的出台是綜合各方面力量的結果。一項准則制定如沒有經過允當程度(eprocess),則很難達到使各利益集團「均衡滿意」的結果,從而使得不能從准則中獲得好處的集團違背准則的可能性增大,會計誠信問題可能因此而生。這就對會計准則制定機構提出了要求,即獨立性和廣泛的代表性。獨立性是指准則制定機構不應受到少數利益集團的控制,而是自主地根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制定科學、公正、合理的會計准則;廣泛的代表性則是指制定機構的組成人員應能代表最廣大的利益集團的利益,讓各方都參與到這個規則的博弈過程中來。我國會計准則由財政部會計司制定的,它是一個典型的政府機構。這種政府主導型的准則制定模式是與我國國有企業的優勢地位、會計職業界的不發達相適應的,但也應該看到其不合理性: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產權多元化趨勢的不斷增強,以政府為主導的准則制定機構也應當吸收更多的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私營企業的代表。另外,目前參與准則制定的人員多是剛從院校畢業的、對會計實踐經驗的感性認識不夠豐富的「書生」(劉峰,1996),容易出現准則與實踐脫節的現象。我國會計准則形成過程的「隱蔽性」②和社會各界參與程度的不夠,一方面,勢必影響會計准則的普遍可接受性和合理性。各企業、利益集團當不能在准則制定階段維護自己的利益時③,就在事後(即執行當中)違背誠信原則,以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目的。另一方面,這種准則制定過程實際上是沒有提供一個供社會多利益集團(包括政府)重復博弈的機制。而這是信譽機制發揮作用的條件之一(張維迎,2002)。
要使當事人的不誠實行為能被及時地發現,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是關鍵,這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市場的完善程度,二是注冊會計師的監督作用。市場機制越完善,信息不對稱現象越少,信息的傳遞也會越順暢,但要想市場機制達到理想的完善的狀態是不可能的,因而就要設置第二因素來克服第一個因素所導致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它雖然無法完全消除信息不對稱現象,但可有效抑制這一現象的發生④。當前,我國由於制度弊端導致審計公司無法保持獨立性。如在98年以前,中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由政府經營,從而很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預。另外,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治理結構也存在極大的弊端。其結果是審計公司缺乏誠信舞弊的積極性,企業為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犧牲「會計誠信」,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合謀生成「內幕」信息,從而無法形成社會與企業之間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當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經理層的不誠信行為由於信息傳遞機制的問題不能被委託人或監管機構所及時發現,其違規行為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管時,經理人員必然會違背會計誠信而去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會計誠信」作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承諾———誠實、信用,屬於社會意識范疇。現行會計制度的安排(正式或非正式)作為一種社會存在將決定會計誠信,這就涉及到會計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問題。因為合理、有效的會計制度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會計誠信程度的高低。既定製度安排下,只有誠信對謀取利益有助的情況下,誠信才能真正為本(陳新權,2002)。這對會計制度安排的要求就是以利益導向為基礎,即當遵守會計法規時,不但誠信可以提高,從而提高其自身的無形資產價值,使得不遵守法律所帶來的收益小於遵守法規帶來的收益。
2、會計制度執行方面。(1)我國發展股市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國有企業融資,一個地區經濟的發展水平和程度是本地區政府所高度關注的,而中國大型國有企業的發展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地區經濟的總體情況。因此,各級政府將會極力為本地區企業的上市融資出謀劃策,這是因為資金的融入一方面可能幫助貧困企業脫困;另一方面,大量資金的注入將增強本地經濟的活力指數,而在當前情況下,每年上市的公司數額有限,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博弈結果將是實行上市配額制,這又進一步促進當地政府對企業上市的干預度,甚至不惜往要上市的企業注血,如在「猴王」的上市過程中,宜昌市就曾撥劃500萬元給其做「效益 」。政府幹預的表現就是對企業管理層,大股東作假帳、造效益行為的縱容和對注冊會計舞弊的默許甚至指使其作弊。地方政府由一個市場公平秩序的維護者、最廣大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淪為」一個會計造假的幕後指使者。我國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的另一個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它其實也是一個政府職能部門,一方面它不希望虛假會計信息上市,因為由涉假會計信息所引發的資本市場危機是其工作失誤的表現;另一方面,它又要貫徹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針、政策(劉峰,2002)。證監會的這種兩難處境使其無法很好地履行監督的義務,在維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和貫徹中央政策方面出現「一邊倒」的傾向。這種政府監管的形同虛設連同和社會監管的乏力,企業內部監管的薄弱使得理性經濟人更加「理性」,更加懂得如何運用「誠信成本」換取經濟利益。
(2)對違規上市公司懲罰機制的不合理和力度不夠也是良好的會計誠信難以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⑤一方面,未給予當事人嚴厲的懲罰。在鄭百文造假的處理中,只對董事長、總經理等12人和參加作弊的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行政處罰。據《財經》雜志報道,1981年以來,只有大約10名會計師因作弊行為而被剝奪了再從事這一職業的資格。另一方面,懲罰的范圍不夠,大量的上市公司舞弊案都與當地政府的默許、幕後指使有關,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有幾個參與造假的政府官員承擔了相應的責任,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3、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缺陷,已經嚴重製約著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進一步提高,會計信譽度低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國公司制度缺陷。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由國企改制而來的,由於改制不徹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約機制,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較突出的問題。
二、會計誠信問題的根源
市場經濟發展的程度越高,不確性越大,用正式契約(制度)對社會各方面進行全面的規范的成本也就越大,非正式契約作為替代品發揮作用也應該越大。但非正式契約履行的基礎是誠信。因此,市場經濟越發展,對誠信的要求也就越高。從這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也是一種誠信經濟。要使社會誠信的發展跟上市場經濟的需要,就需要使社會思想意識形態、政治上層建築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全同步。換言之,當經濟、社會意識形態與政治上層建築的發展完全同步,平衡發展,誠信將不再是一個問題。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講,誠信(會計誠信)產生的根源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平衡。要使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完全均衡發展是不可能的,故嚴格意義上的誠信也只是一種理想狀態,我們日常所講的誠信社會中的「誠信」是有一個度的。即以能夠維持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為限。當前,我國政治體制改革落後,人們頭腦中還大量殘存著計劃經濟和封建殘餘思想,而市場經濟卻在堅定不移地往前推進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不平衡尤為突出,其引發的結果就是誠信的缺失(會計誠信只是其中的一個較突出的方面)。因此,對會計誠信的治理絕不能就會計誠信論會計誠信,必須把它放到整個社會、整個市場經濟體系之中去加以考慮和治理。
三、治理對策
與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相對應,對其治理也應該從五個不同的層次著手。
首先,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建設。⑥會計誠信教育要從課堂開始抓起,注重對即將走向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的教育,注重對已經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的誠信品質的培養,從而營造會計誠信氛圍,培養會計誠信精神,塑造企業誠信形象,打造會計誠信品牌。在進行誠信教育的同時,注重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建立必要的會計職業道德准則,由「良心主導」型轉向「基於規范型」的會計職業道德模式(田昆儒,蘇亮,2002)。另一方面,推行信息檔案制度,形成良好的社會誠信輿論氛圍,建立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的個人信息檔案,並向全社會公開。對信譽嚴重不良者,各單位嚴禁聘用,從而促使單位個人珍惜自己的信譽。不僅如此,還要使我國逐步形成良好的誠信輿論氛圍,人人蔑視造假者,讓造假者成為「過街老鼠」,無地自容,這樣的輿論氛圍的監督是市場經濟得以良性運轉的基礎。
其次,加強會計制度方面的建設。會計制度建設包括會計制度本身和會計制度執行兩個方面。前面我們分析了會計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對會計誠信有著基礎性的影響,但在我國,相比較而言,會計制度的執行方面顯得更為突出。加快會計准則的研究和制定,減少會計虛假信息的施展空間。一是完善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壓縮財務報告粉飾的空間。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留有過多的靈活性,是財務報告粉飾的重要前提。因此,防範財務報告粉飾,應該對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予以完善,主要包括:適當調整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則。(1)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作為首要目標。眾所周知,可靠性和相關性是會計信息的兩個重要質量特徵,可靠性和相關性孰輕孰重,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但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如果一味強調借鑒國際慣例,盲目側重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則可能加重財務報告粉飾的嚴重性,因而,當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更為重要,這是我們審視我國近幾年來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後得出的結論。(2)正確處理統一性和靈活性的關系。應在盡可能的范圍內減少可供公司會計選擇的餘地,尤其是對於收入和費用的確認、計量原則應盡可能地明確規范,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財務報告粉飾的可能性。同時,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若過於強調統一性,不給會計人員以適度的專業判斷空間,也會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因此,在強調統一性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如何保持一定的靈活性。二是針對我國特別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現的信息披露問題加以規范。信息披露中主要存在兩大類問題:第一是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上市公司對會計信息披露總是抱著能夠少披露就少披露,能夠不披露就不披露的心態,而不是把它作為一種應該主動承擔的義務和股東應該獲得的權利。這種認識上的偏差造成了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包括臨時報告披露的隨意性和定期報告披露的滯後性。150家上市公司中,就有87家上市公司未履行重大事件的披露義務。第二是信息披露的虛假性。這是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問題:(1)虛增利潤;(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披露不實;(3)披露內容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信息;(4)盈利預測弄虛作假。要從根本上解決公司信息披露問題,必須加強公司治理,強化監事會等監督機構的職能和作用。為減少會計欺詐事件的發生,審計師、公司管理層及財務專業人員之間必須建立合作關系,營造無虛假財務申報的環境,提高各級金融機構負責人會計反假意識,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披露承擔法律責任。對公司提供虛增利潤而導致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要實行經濟賠償責任。
第三,要保證會計信息傳遞機制的有效性就必須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解決會計制度和中介服務方面的問題可從如下兩個方面著手:(1)將地方政府和有關監管機構(如證監會)納入責任主體,使它們對自己造假責任和監管失職負責。(2)建立民事賠償制度。從中國證監會對違規公司的處理來看,都是以行政處罰為主,以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為輔,這是不盡合理的。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特別是美國,讓證券違法最為膽顫的不是行政訴訟或行政處罰,而是小股東提起的民事訴訟要求民事損害賠償(湯立斌,2002)。民事賠償制度的建立可使得管理當局、中介機構違規的成本增大到其違規的收益,從而減少他們違規的動力。
第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內部制度安排,為此必須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首先要切實建立政企分開、產權明晰、責權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股東等財務信息需求者參與監控的動機和能力,這包括健全董事會、建立審計委員會、建立股東對經營管理者的強力約束、建立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基於合約的委託代理關系等措施;其次是完善業績評價機制,應考慮增加一些涉及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等的非財務會計指標,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與企業目標約束掛鉤;三是改變激勵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為,就是要把對經營管理者的激勵措施將長期績效補償與短期工薪支付分開;四是要通過持股結構的調整,分散大股東的股權,增加股權之間的相互制衡,解決「一股獨大」的問題;五是建立和健全獨立董事制度,增強董事會內部制約機制,切實維護中小股東利益;六是完善公司內部會計控制體系,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
第五,從誠信產生的根源著手,營造一個誠信的社會氛圍。前面論述了誠信產生的根源在於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不平衡。因此,對會計誠信的治理還應從上層建築、意識形態的角度進行,這就涉及到政治體制的改革、法律制度的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意識形態的培養,這必將是一個艱巨而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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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將被集中整治嗎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印發了《關於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 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組織中央文明委有關成員單位,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誠信缺失問題,針對經濟社會領域出現的失信突出問題,集中開展19項專項治理。
中央文明委還要求,要加強誠信宣傳教育,組織「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加強誠信理念教育和風險意識教育,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學習宣傳誠實守信道德模範,開展誠信公益廣告宣傳,把誠信建設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把誠信要求融入社會規范,引導人們將誠信價值准則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Ⅳ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中小企業誠信缺失的治理對策是什麼
一、關於電子商務誠信缺失的問題表現
(一)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得不到保護網路具有公開性,商家和消費者的個體信息在未徵得同意時不得公開,否則將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而目前很多商業性網站並不注重對客戶信息的保護,甚至有時將客戶信息資料,如名稱、營業地址、通訊地址、聯系方式以及個人的姓名、郵寄地址、聯系方式和公司經營信息、公司員工資料以及個人的家庭住址、家庭電話、個人工作信息、簡歷等作為商品在出售。於是,商業秘密和隱私將可能受到侵犯,且難以獲得有效的法律保護。
(二)通過網路詐騙,以銷售之名,行詐騙之實。有的網站以虛假不實的公司名稱、地址誘導和欺騙消費者,而網站本身既沒有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也沒有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卻在網站上提供虛假的商品信息,以低價誘導消費者,待其向指定的銀行賬號上匯入款項後便沒了下文。如深圳就多次發現行騙網站冠以「深圳某某公司」,使用「沙頭角中英街」等地址,甚至將一些香港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和網址都用上,打著免稅、批發甚至走私的幌子,使外地消費者誤以為深圳的電器商品都比內地便宜,從而達到騙取消費者錢財的目的。
(三)商品質量低劣。有的網站虛假宣傳,誇大其辭,在網上將自己的產品吹得天花亂墜,以此來誤導消費者,但實際銷售的商品質量低劣,與網上宣傳的並不一致。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後往往費時費力去投訴,而網站則不肯承擔責任。
(四)不及時送貨。有些網站承諾在顧客購買後在一定時間內送貨上門,但往往不能在承諾的時間內及時送貨,影響到顧客的消費信心。特別是食品、飲料等即時消費性的商品,這一問題就尤為突出。
(五)不履行售後服務承諾。說一套做一套,對網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擔「三包」責任。一些網站在網上銷售列印機、電腦等商品,但是當消費者購買的這些商品在出現質量問題後,網站卻讓消費者直接去找廠家。
(六)違法開展經營活動。有些網站鑽國家法律法規的空子,大打「擦邊球」,如違法提供有獎銷售服務,以巨額獎金、獎品吸引消費者瀏覽其網站,以提高網站瀏覽量,有一家網站推出的「10分鍾做主頁」大獎活動,頭等獎竟然是一套價值不菲的商品房。甚至還有的網站置國家禁令於不顧,違法在網路上開展非法傳銷活動。
二、造成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滯後。盡管國家已經頒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的法律規范。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於2005年4月l日才開始實施。它的實施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將產生深遠影響。可以說它是「中國首部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法律」。然而,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規范,目前實施的法律規范顯然不足以完全解決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問題之一誠信。
(二)利益驅動。透過撲朔迷離的網路社會現象不難發現,誠信缺失背後隱藏著深刻的經濟根源。正是由於不正當的經濟利益和商業利潤驅使人們藐視道德和法律而在網路這個「自由時空」中為所欲為。此外,一些網站的經營者僅僅注重短期效益,抱著「撈一把就走」的心態經營網站,結果在商品質量、物流配送和服務承諾等方面很難讓人滿意。
Ⅳ 集中整治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有什麼意義
誠信是立國之本,比如法院判決說,如若不是你將老人撞倒,那為什麼你要去扶呢?這種邏輯就把一個助人為樂的國度演變成漠視他人困難的國度,這就是把助人為樂的誠信推翻了。誠信不是個人想作為社會就認可,而是社會要贊揚助人為樂這種風氣才能得到發展,整治誠信缺夫不是從個人開始,而是國家要提倡,如果國家都不提倡,這就是本末倒置。所以想使社會成為一個誠信的國家,國家就要提倡立法並進行表彰。
Ⅵ 中央文明委組織將整治哪些誠信缺失突出問題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印發了《關於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 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組織中央文明委有關成員單位,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誠信缺失問題,針對經濟社會領域出現的失信突出問題,集中開展19項專項治理。
中央文明委提出,要加快推進徵信體系建設,全面建立各領域信用記錄,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信用信息網路,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機制。要構建信用聯合獎懲聯動機制,建立健全信用紅黑名單和公共信用評價制度,發揮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引導力和威懾力,鼓勵失信主體加快整改修復信用,引導全社會褒揚誠信、懲戒失信。
中央文明委還要求,要加強誠信宣傳教育,組織「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宣傳,加強誠信理念教育和風險意識教育,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學習宣傳誠實守信道德模範,開展誠信公益廣告宣傳,把誠信建設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把誠信要求融入社會規范,引導人們將誠信價值准則內化於心、外化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