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前瞻性
㈠ 如何通過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國家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
近期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著力打造智慧城市的新要求。發展智慧城市同國家治理能力提升和城市治理水平提高緊密相關,是一個值得高度重視並深入探討的問題。
智慧城市的本質
當前,我國發展的環境、條件、任務和要求都發生了新的變化,要適應國際環境和世界經濟出現的新變化,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穩中求進的基調,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常態,要著力加強經濟的結構性改革,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要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發展動能。在這個大背景下,城市工作和城鎮化的步伐都面臨著新的挑戰,而全球高科技的迅猛發展,也為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了技術支撐和現實需求,智慧城市也成了當前一個非常熱門的話題。
但是,什麼是智慧城市?如何建設智慧城市?這些仍是見仁見智乃至困擾許多人的問題。智慧城市的建設離不開當前國家面臨的發展階段的現狀,離不開「以人為本」和以人為中心的城鎮化,以及離不開作為城市所必須遵循的城市自身的發展規律。必須明確,智慧城市首先是城市,因此一定要深刻的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的指導思想,盡快補齊以往城市發展過程中的短板和弱項,使城市的發展納入中央提出的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綠色化這「五化」協調發展、同步發展的大局之中,要按照「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這樣一個總體要求,這是在智慧城市的建設首先必須遵循的關鍵一點,我們必須立足國情,不能照抄照搬發達國家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已有的一些模式和做法,也不能眼睛只單純盯著高科技的一些硬體措施。
智慧城市可以說是城市化的高級階段,而我國目前仍處於城市化的初中級階段,首先必須立足於城市化。因此,講智慧城市建設要堅持城鄉統籌,城鄉一體,要大力推進農民的市民化,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通過居住證和積分入戶等各種辦法認真解決進城務工農民的就業和安置,切實解決目前已在城市務工的2.7億農民工的安居樂業問題。搞智慧城市絕不是封閉式的與鄉村隔絕的,要使城鎮化打破原有城鄉二元結構的桎梏和城鄉分割的壁壘,智慧城市建設絕不單是一個技術問題,還需深化改革。
而且,智慧城市是一個目標,是一個願景,也不是短期內可以速效建成的,智慧城市的成長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一個生命體的成長過程一樣,將經歷一個長期的建設發展、學習創新、自我完善的過程,經歷起步、發展、成熟三個階段。是一個逐步推動、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一個過程。一定要遵循經濟發展規律和城市內在規律,先行試點,逐漸推廣,要考慮不同地域和特大、大型城市及中小城市的差異性,不能搞成千城一面,千篇一律,更不可下指標,定進度,一哄而起,強行推廣,那勢必是勞民傷財,適得其反。
深化改革提高國家治理能力
為了向智慧城市邁進,必須先把基礎工作打好,要大力增強城市的宜居性,科學引導和調控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應該說,在實現宜居城市方面,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還有大量的欠賬要補。目前,我國除極少數城市外,絕大多數城市都還稱不上是宜居城市。智慧城市的前提和基礎必須是宜居城市。可以把宜居城市視為城市化的中級階段,在中級階段的任務沒有完成之前不可能進入智慧城市的高級階段。多年來,由於我們對城市的功能,對城市建設所必須遵循的規律研究和重視不夠,盲目地擴大規模,攤煎餅似的粗放外延式的發展,造成交通擁堵、雜訊污染、垃圾圍城、能源電力緊張、水資源緊缺、防洪防澇設施嚴重滯後等一系列「城市病」。許多城市一遇暴雨突襲,便一片汪洋,成了水鄉澤國。加上城鄉分割、部門分割,各自為政,互相推諉扯皮,該管的事無人管,乃至遷延時日,難題久拖不決。再就是不重視保護歷史遺產,大量該保護的重點文物單位和反映城市悠久歷史的遺跡遺址,在拆遷改造中毀於一旦化為烏有。在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因強調智慧,而毀掉文化。凡此種種,並不是少數一兩個城市的問題,而是有相當的普遍性。這些問題既影響了城市的健康發展,又妨礙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極易引發社會矛盾。
因此,我們必須要靠深化改革,從體制上加以改變,切實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通過智慧城市的建設,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來破解城市發展難題,從根本上扭轉不科學、不和諧、不合理的城市發展理念,實現城市建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看到這些轉型的任務還都是非常艱巨的,但又是在城市治理中必須實現的,在完成這些任務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把智慧城市一些更高層次的內容和建設提上日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努力地通過信息化、智慧化、人性化等手段去實現管理創新,分階段、分步驟地逐步由低端向高端發展。智慧城市要體現出人類社會對現代城市運營管理新的科技發展水平,要通過對大數據的充分分析和利用,促進人類用最高的智慧來管理城市。
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要改革完善城市規劃,准確把握城市規劃定位,加強對規劃的實施情況監督,同時要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實城市管理主體責任,改善城市管理體制,理順各部門職責分工,嚴格安全監督,及安全城市應急體系等等。
建設智慧城市,必須規劃先行。規劃制定得好不好,是否切實可行,本身就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體現,規劃必須是科學的,有戰略眼光和長期打算的,必須是切實可行和必須遵循的。再也不應該是過去那種「規劃規劃,牆上掛掛」之類的東西,也不是那種看起來高端大氣但卻是脫離實際的東西,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可操控性,既是科技含量高的,又是接地氣的,必須是城鄉一體的,而不能孤立地城是城,鄉是鄉,還有必須准確把握東西南北中各不同地區城市不同的規劃定位。為此,必須認真學習並科學運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智慧城市的數字化和模塊化,要集中各方面的專家學者智囊科學的智慧規劃並准確地實施,這其中有許多我們所未知的領域和專門的學問,當然,也要有選擇地吸收國外發達國家搞智慧城市先進的規劃和做法拿來為我所用。
智慧城市是一個系統工程,涵蓋了城市的產業、交通、環境、民生、行政治理、資本配置、防災減災、信息共享、系統共生等諸多系統。要以智慧系統為黏合劑,將集約、低碳、環保、綠色、人文等理念納入城市建設的全過程,真正實現管理創新。智慧城市建設的過程也是不斷深化行政管理職能改革的過程,也必然是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過程。
㈡ 城市文化管理的新模式有哪些
(1)演藝娛樂行業的市場化運營模式。
(2)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政府扶持模式。
(3)新聞出版事業的產業化運營模式。
(4)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的產業化運營模式
㈢ 以保護環境為主題的汾江河作文
一、治理概況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未期,汾江河首次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污染,佛山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治理汾江河領導小組,制定出「動員各方,綜合治理,分期實施,減少污染」的方針,並決定採取「興建水閘,疏浚河道,沿江重點污染源治理及河邊增設自來水供應點給水上居民」等措施,從此揭開了整治汾江河污染的序幕。1982年4月26日,新落成的沙口引水閘,引入東平河水,對汾江進行稀釋沖污,有效地改善了水環境的質量。加上疏浚河道,清除沉積的淤泥,使水流順暢,以此同時,對廢水排放量大污染嚴重的企業制定廢水處理方案,限期治理。通過這些措施,汾江水漸漸地變清了,1983年,汾江河重新出現了魚蝦,一些離開汾江的漁民又回來捕魚。然而,「好水」不長。隨著經濟的發展 ,人口的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增加,而水閘引入的清水量遠遠趕不上污染物的增長,特別是枯季所引清水,杯水車薪。從1980年到1988年,市區工農業總產值翻了兩番,日用水量從1700多萬噸增加到7900多萬噸,其中工業用水佔70%。但工業污水處理率不到10%,生活污水基本沒處理,直接排入汾江河。汾江又開始發黑發臭,漁民不得不再次傷心地離開。1987年,省市人大代表再次提出整治汾江河的方案,並撥款1500萬元,提出用3年的時間將汾江水質改善到地面水環境質量三級標准,再次拉開了汾江整治的序幕。該次整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污染企業籌集資金,建污水處理工程,在21個重點整改項目中,投資4100多萬元,建成19污染處理設施,每天污水處理能力新增4萬噸。在重點整改的同時,共用258天時間,疏浚了近10公里長的河道,清挖淤泥7.52萬立方米,增加汾江的水流量。1992年汾江河水中的溶解氧由1989年的每升2.72毫克上長到4.13毫克,全河段綜合污染指數由0.64下降到0.53,降幅達18.2%。1993年省人大代表來佛山視察時,給予高度評價。經過第二期的整治,汾江水環境有所改善。但九十年代以來,佛山經濟迅速發展,企業規模和數量迅速壯大,城市人口劇增,汾江河的納污量大大增加。魚蝦絕跡,河水再次發黑發臭,徹底整治汾江的呼聲越來越高。1995年,市政府為此成立了汾江綜合整治委員會,並首次制定頒發了《汾江河管理辦法》,掀起了第三次大規模的整治行動。該次整治,提出了「截污工程—將直排入汾江的工業、生活污廢水全部截住,引入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後再排放。自96年至2000年底的5年時間里,佛山市共投入4.3億元,南海市共投入6.1億元,整治汾江,並成立水上清潔隊,建成日污水處理能力達10萬噸的凈水廠,日處理糞便600噸的糞便處理廠,對沿江所有企業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等等一系列措施。但從我分中心多次監測的主要指標來看,氨氮19.9mg/L,超地表水SL63-94三級水標准18.9倍,高錳酸鹽指數22.5mg/L,超地面水Ⅲ類水2.8倍,水質超Ⅴ類水,溶解氧為0,由此可以看出,汾江水質不盡人意。汾江河,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還是污染。這場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持久戰,到二十一世紀尚無結束之意。治理為何如此艱辛,如此反復,甚至有惡性循環的趨勢,每治理一次,又增加一次污染。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歷史的因素,客觀和主觀的因素並存。二、歷史原因汾江河沿岸,人口聚居的密度大,上沙和文沙、是漁民生活和水產品交易集散地,而中山橋、人了橋附近,則是船運碼頭和貨運碼頭所在地,火車,汽車站設在傍邊。紡織印染和陶瓷企業,是佛山的傳統工業項目,自明未清初,已成為佛山工業主柱,但他們卻是用水大戶,污染大戶。三、客觀原因改革開放後,經濟發展迅速,人口成倍增長,汾江沿岸的企業中,紡織印染,製革、鋁型材、造紙、食品陶瓷等嚴重污染類企業所佔比例較大。在新興的鋁型材工業中,曾留傳:全國鋁材在廣東,廣東鋁材在南海的說法。可想而知,南漲的鋁型材規模和數量之大。二十年來,佛山由不足20萬人口,猛增至近50萬人口,且基本上是外來人,並相當部分在沿江兩岸的企業生產和生活,客觀地造成了汾江河的污染。另外,縱觀現階段佛山、南海的企業,均處在擴規模,拼產量的擴產時期,科技含量低。這種現象在資本主義高速發展的階段也曾出現。也許,這是社會發展,工業成熟的某一特定階段。四、主觀原因決策層沒有從污染的嚴重性,污染的危害性去考慮,欠缺前瞻性,重蹈了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所走的彎路,先污染,後治理。為追求產值的最大化,偏面強調經濟指標的百分率,對污染大戶下不了決心,對產業結構沒有及時調整,對產品的升級換代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盲目擴充原有的行業。管理者存在監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現象,管理手段落後,管理方式單一;企業則認為排污費已繳交或罰款,超標排污就理所當然。群眾的意識薄弱,錯誤地認為,治理是政府的行為,沒有自覺地充當母親河的保護者,反而自覺不自覺地成為造污者,近期,水上清潔隊每天在河上打撈15噸多的水上垃圾即可證明。五、污染根治以上的情況,證明汾江河的治理,決非一朝一夕的事,水環境保護更是淡何容易。要使汾江河達到「河水清,交通暢,無洪澇,兩岸美」的要求,佛山市政府痛下決心,用六年時間花40億,這痛下決心,40億,多麼深刻的教訓,多麼沉重的代價啊?從治理到治理,忽視了從根本上整治,忽視了水環境保護,即使新一輪的治理,實施七大工程,從總體上講,依然是過去那種治標不治本的未端治理。例如鋪設截污管道,擴建污水處理廠,引水沖污等,都欠缺從根源上去整治的措施。一方面擴大生產,加大污染,另一方面,再擴建污水處理廠,如此這般,污水處理量始終跟不上污染量的增長。據不完全統計,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從80年代初的1900萬噸,到1999年排入汾江的污水量增加到15122.4萬噸,污水總量上升了近8倍,而建成的污水處理廠的年污水處理能力為4680萬噸,相差甚大,由此形成惡性循環。治理汾江河,是汾江河水環境保護的內涵之一。要徹底治理汾江河,則要與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相結合,要走出為治理而治理的怪圈,走出單純治理的死胡同。使經濟建設,人口增長,治理等與水環境保護同步,協調發展。由汾江河的治理到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是一次飛躍,是一次質的轉變。這樣,才能使汾江,佛山乃至珠江三角洲的水更清,天更藍,樹更綠。希望萬人暢游汾江的情景再次出現。開展汾江河的水環境保護,這一項系統工程,除了有徹實可行的措施治理外,更應從源頭上著手,調整市區特別是沿江的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對污染整治無望的企業,隱痛割愛,實行關停並轉,引進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少產業,結合佛山的實際,從客觀上定好位,作好規劃,從微觀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強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等等。目前,受機構及體制等因素的影響,多次的汾江河治理基本上由環保局監督和實施,出現了運動員和裁判員合一的不正常現象,造成治理不到位,監督不到底,效果不理想,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按省政府三定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利,有義務對流入汾江河的排污口進行監測,核實排污量,確定汾江河的納污量,從發展的角度提出治理和保護的措施。水環境分中心要徹底履行好水資源管理專業隊伍的職責,當好保護水資源的哨兵,要主動出擊,主動服務,主動介入。使環保部門從各污染源著手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門從入河排污口的未端控制,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使治理逐步走向水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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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規劃環評如何促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近年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緊密配合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規劃和工作布局,開展了一系列有關中國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課題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研究就是其中一個研究重點。我們中心的專家對中國民眾極為關注的自然環境保護、環境污染防治、生態恢復等問題進行了系統研究,並從健全制度和完善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在研究過程中,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資源和環境問題是中國現階段發展所面臨的重大約束,也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都會遇到的重大約束,還是影響地球上所有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大問題,需要凝聚全人類的智慧和力量來應對。
觀諸人類現在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可以發現這些問題都是與現代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有密切的關聯,具有復雜的成因。環境問題的復雜性,決定了人們在處理環境問題時需要綜合運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各種知識,需要尋找技術性和制度性的解決方案。其中,自然科學領域里的環境科學是我們認識環境問題、開發環境技術的基礎;對環境問題的科學認知,是我們制定各類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的邏輯出發點,對環境政策的科學制定起著不可替代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因此,公共政策研究者需要同環境科學工作者緊密合作,將技術的可能性與政治的可行性結合起來,使環境保護的公共政策建立在堅實的環境科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當然,環境保護政策的需求本身,也具有引導環境科學研究方向的重要作用。沒有科學支撐的環境保護行動既浪費資源,又影響政府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會延緩政府保護環境的進程;同時,如果沒有解決現實問題的迫切需求,環境科學研究也可能走向象牙塔內的自娛自樂。英國、德國、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在治理環境污染近半個世紀的歷程中,逐漸建立了以環境科學研究為基礎的環境公共政策研究範式:一方面,通過開展環境科學研究,依靠環境監測,揭示環境質量演變規律,識別污染成因機理,最終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另一方面,公共政策研究基於環境科學研究所提供的技術解決方案,進行經濟可行性和政治可行性分析,從全社會總收益的角度,制定出最優或者最適合的環境政策。在環境污染問題、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全球化和復雜化的今天,科學研究與公共政策研究的有效互動是完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全球環境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
當前,中國在環境治理方面的緊迫性為環境科學研究帶來了重要機遇和嚴峻挑戰,對環境科學研究與公共政策研究的有效互動提出了更高要求。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中國基本形成了具有一定科技能力的環境科技人才隊伍,環境科技體系逐漸完善,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基礎性的重大環境科技問題的研究取得明顯進展,突出表現為:相關科學研究深化了人們對污染問題和治污規律的認識;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環境監測網路體系,環境質量評價與預測能力增強;建立了包括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環境基礎標准、環境監測方法標准等在內的國家環境標准體系;一批關鍵環境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得到突破。
在看到這些進展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與國內環境治理需求相比、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當前我國的環境科學研究還存在較大差距。眼下,中國所面臨的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生物多樣性銳減等嚴峻而復雜問題的解決,都有賴於環境科學研究的支撐。比如,針對當前中國嚴重的灰霾污染,我國相關科學研究尚不能對一些基本問題給出定論,在認知上處在「知道一些,但又不全知道」的水平;再比如,環境對人類健康影響的研究尚有很多空白,環境科學研究的不足增加了環境政策選擇的難度。
與此同時,中國當前的環境科學研究與環境公共政策研究的協同亟待加強。公共政策研究必須建立在堅實的科學證據基礎之上,只有基於對中國環境污染的形成原因、演化路徑、實際影響等問題的科學研究成果,公共政策的制定才能區分出問題的輕重緩急,才能對治理污染的有限資源進行最優配置,進而有效率地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此外,中國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也迫切需要科學認知的支撐。應該看到,中國正處於污染排放高位趨緩期,老百姓「盼環保」、「求生態」的訴求日益高漲,全民環保意識日益增強,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在不斷加快。在這種大趨勢下,向公眾及時完整傳播環境科技知識,可以引導公眾科學認識環境問題,有效凝聚治理污染的社會共識,為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在環境治理問題上,發達國家是先行者。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進入工業化並完成工業化的國家,英國治理污染的經驗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都是很寶貴的。英國具有悠久的理性和科學傳統,產生了洛克、斯密等思想巨人,產生了牛頓、達爾文等科學巨匠。觀察當今英國,在環境科學、環境政策以及公眾對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認知上,理性和科學傳統都得到了發揚光大。這一點很是值得我們學習。可喜可賀的是,中國的科學家和公共政策研究人員在環境治理領域已經與英國同行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交流合作,並且取得了積極成效。
長期以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同英國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政策研究機構在不少領域開展了交流合作。就在今年1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同英國國際發展部正式建立合作夥伴關系,雙方在北京共同簽署了諒解備忘錄,並啟動「發展知識合作夥伴項目」。以務實為鮮明特徵的中英「從環境科學到環境政策」研討會的舉行亦能夠有助於促進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同英國相關政府部門和研究部門與英國同行在環境科學和環境政策領域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