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工作方針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不斷發展的工作。
1991年確定的工作方針是: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的工作方針是:打防結合,預防為主。
2004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的工作方針是: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
㈡ 綜合治理方針的含義是什麼
方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堅持打擊和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
原則: 「屬地管理」原則; 「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門,辦好自己事』』原則。
工作方法: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
基本任務: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協調一致,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韻、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打擊和預防犯罪,保障社會穩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工作要求:一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階段任務、實現目標寫進工作報告,納入具體辦事日程;健全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形成『『誰主管誰負責」的局面。三是各項措施落實到城鄉基層單位,群防群治形成網路,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普遍增強,敢於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總體目標:社會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群眾安居樂業。
㈢ 在工作中如何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
1、先重點,後一般,把你單位的重點部位、關鍵要防範的做一個摸排,建立一內個安全防範台帳,容如:重點庫房、機房、資金安全等防範措施是否到位,然後要定期檢查並記錄情況(包括平常的出入登記)。
2、一般性的有:平常的水、電使用等是否規范、安全,車輛管理是否按要求做到平常日常檢查,登記,危險性崗位是否有安全員配合到位,做到流程管理清析,不馬虎!關鍵環節檢查到位等。
3、最重要的是人生安全有無保障。
這幾個是重要的,其它根據工作需要來定。
㈣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我們在生產工作中應該
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去理解它:
1、「安全第一」是安全生產方針的基礎,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的時候,必須先要解決安全問題,保證勞動者在安全生產的條件下進行生產勞動。只有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生產才能正常的進行,才能充分發揮職工的生產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和保持社會的穩定。
2、「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方針的核心和具體體現,是實施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
安全工作千千萬,必須始終將「預防」作為主要任務予以統籌考慮。除了自然災害造成的事故以外,任何建築施工、工業生產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關鍵之關鍵,必須將工作的立足點納入「預防為主」的軌道.「防患於未然」,把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所有機理或因素,消除在事故發生之前。
3、安全與生產的辯證統一關系--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生產必須安全。就是說,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盡一切所能為勞動者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積極克服生產中的幣安全、不衛生因素,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性毒害的發生,使勞動者在安全、衛生的條件下順利地進行生產勞動。
安全促進生產,就是說,安全工作必須緊緊地圍繞著生產活動來進行,不僅要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而且要促進生產的發展。離開生產,安全工作就毫無實際意義。
㈤ 什麼是綜治工作
綜治工作是綜治維穩工作的簡寫。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的一項工作,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5)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擴展閱讀:
工作任務:
一,是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階段工作計劃。
二,分析和判斷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和新趨勢,為黨委和分局的決策提供依據。
三,是組織開展「社會保障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預防與調解,聯合問題管理,關鍵工作聯合物流,基層和平共創,關鍵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接受群眾來信,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按照群眾程序解決或組織有關部門處理,監督案件的完成等工作。
五,組織流動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務,防止青少年犯罪,囚犯安置和援助,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教育和整頓,建設國家安全人員防線,禁毒和反邪教。
6,組織法制,綜合管理,安全建設等宣傳活動,做好基層綜合幹部和群體防衛組織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基層和平創建活動。
8,監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會員單位,農場和社區的綜合治理進行評估和處罰。
㈥ 我國安全生產方針中綜合治理強調什麼
我國安全生產方針中綜合治理強調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對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詳細規定。這是中央首次以綜合治理為主題向全國發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問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方針
這兩個《決定》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完善和深化了綜合治理方針:
一、提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必須長期堅持下去。
二、提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必須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
三、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范圍,即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六個方面,並一一加以說明。
四、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部門認真承擔自己的責任和共同責任,將「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制度化、法律化,並提出「抓系統、系統抓」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有機結合起來,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
五、強調了制度建設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並對社會各部門、各單位的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關系作了明確規定。
六、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作了規定,即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和逐步下降,社會丑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群眾有安全感。
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啥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的指導方針,是長期實踐的經驗總結。
安全生產方針的含義
1
、安全第一的含義。
發展是我黨的第一要務,生產經營單位作為市場主體,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理所當然。安全第一要說明的是安全與生產、效益及其他活動的關系,強調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要
突出抓好安全,始終不忘把安全工作與其他經濟活動同時安排、同時部署,當安全工作與其他活動發
生沖突與矛盾時,其他活動要服從安全,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財產損失為代價換取發展和
效益。
2
、預防為主的含義。
預防為主是對安全第一思想的深化,從安全生產管理這門學科發展的歷程
看,我們經歷了事後控制到事前預防的發展過程,也就是我們經常講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含義是立足基層,建立起預教、預測、預報、預警等預防體系,以隱患排查治理和建設本質安全為目標,實
現事故的預先防範體制。
3綜合治理的含義。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生產經營活動面臨的情況錯綜復雜,稍有疏忽
就會釀成事故,且事故後帶來的破壞性越來越大。將「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方針,標志著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秉承「安全發展」的理念,從遵循和適應安全生產的規律出發,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人管、
法管、技防等多管齊下,並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從責任、制度、培訓等多方面著力,形成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格局。
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之間的關系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的指導方針,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是
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整體。安全第一是原則,預防為主是手段,綜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預防
為主、綜合治理的統帥和靈魂,沒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預防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撐,綜合治理就失去
了整治依據。
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徑。
只有把安全生產的重點放在建立事故預防體繫上,
超前採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只有採取綜合治理,才能實現人、機、物、環境的統一,
實現本質安全,正真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