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基本特徵
㈠ 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基本特徵,談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繁榮法學事業的要求
首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徵和本質屬性、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由五個方面構成,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特徵: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學性; 開放性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統一的必然要求。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包括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
其次,法治國家其實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
第三,在社會主義法治理需要自己發揮,但前提必須是牢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識,比如「三個至上」的精神實質和內在關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內在一致性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和總結。它既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本質特徵的高度概括,又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豐富和發展。「三個至上」所蘊涵的精神,不僅體現了執政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理念,也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深刻內涵,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證,人民利益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本質要求,憲法法律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實現方式。「三個至上」的提出,從政治體制、階級本質和法治特徵三個方面概括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精神實質,劃清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資本主義法治理念的原則界限,標志著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認識進一步深化。
下面摘錄一些有關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領導人講話,增強大家答題語言的規范性。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我們必須增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黨的十七大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形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而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對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對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為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作用。要更加註重製度建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有利基礎上,繼續通過完善立法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抓好促進科學發展、深化改革開放、保護資源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政府建設等方面所急需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力求體現規律要求、適應時代需要、符合人民意願、解決實際問題。要更加註重行政執法,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創新,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切實把政府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更加註重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監督體制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切實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要更加註重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行政調解制度,提高行政調解效能,完善行政復議制度,完善信訪制度。
上面的摘錄在答題時可針對具體材料有選擇的利用。
㈡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有: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各盡其能並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
一是尊重勞動,即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於人民和社會的勞動;
二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三是尊重創造,堅決破除各種障礙,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
四是形成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創業機制,即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社會氛圍,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
2、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尊重人民訴求的社會。各個階層和群體表達他們的權利訴求、民主訴求、公正訴求以及政治訴求。對於這些利益訴求,黨充分尊重,並積極整合他們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們當中的有效力量。這有利於形成一種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各得其所的社會。尊重人民訴求必須做好「整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們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徵是,力求保持各種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關系的協調與平衡,使公平和正義的理念得到體現。
4、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和諧相處的社會。只有使社會成員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會成員做到和諧相處,各得其所是和諧相處的前提條件,和諧相處是各得其所的結果。
5、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共生共進的社會。「共生共進」應成為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的落腳點。其基本特徵是形成合力,共促發展。我們的發展是追求和諧的發展。和諧,既是目的又是手段。
㈢ 法治的特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特徵: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學性; 開放性
首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徵和本質屬性、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由五個方面構成,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特徵: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學性; 開放性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統一的必然要求。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包括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
其次,法治國家其實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
第三,在社會主義法治理需要自己發揮,但前提必須是牢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識,比如「三個至上」的精神實質和內在關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內在一致性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和總結。它既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本質特徵的高度概括,又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豐富和發展。「三個至上」所蘊涵的精神,不僅體現了執政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理念,也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深刻內涵,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證,人民利益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本質要求,憲法法律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實現方式。「三個至上」的提出,從政治體制、階級本質和法治特徵三個方面概括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精神實質,劃清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資本主義法治理念的原則界限,標志著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認識進一步深化。
㈣ 法律思維的基本特徵
1、法律思維是主體認知客體的一種方法。法律思維的主體是指法律職業者,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客體是指法律規范和客觀現實。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世界就分為主體和客體兩部分。主體和客體相分而結成認識關系②,認識的方法就是作為主體的人的思維。法律是人類思維創造的產物,同時又具有獨立於人類而存在的客觀性,徒法不能自行,法律理論為法律介入社會生活提供了依據,法律思維則為法律與人類社會生活的互動提供了方法。
2、法律思維是主體從現象到本質以達至法律真實為最低標準的一個思考過程。進入法律視野的客觀事實經常呈現紛繁雜陳、雜亂無章的現象。這些現象背後隱藏著事物的質的規定性。法律思維作為理性的思考方式,需要對大量的現象進行分析加工,「無數客觀外界的現象通過人的眼、耳、鼻、舌、身這五個官能反映到自己的頭腦中來,開始是感性認識。這種感性材料積累多了,就會產生一個飛躍,變成了理性認識。」③這種飛躍本身就是思考的結果。但是,由於法律思維的對象一般都是發生過的事實,法律職業者只能根據符合程序要件的當事人的主張和舉證,以及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信息和證據進行分析判斷。只能達到程序要求的法律真實,而不可能完全再現客觀真實。因此,法律思維雖然是主體從現象到本質的思考過程,但這種思考以達至法律真實為標准,即所謂的合法性優於客觀性④。
3、法律思維以法律職業者的法律知識和經驗閱歷為前提。與法律職業者相關聯的不僅是法律規范整體,還涉及到具體的事實構成。法律思維不可能憑空產生,其必然以對事物的「先見」為前提。所謂「先見」是指個人在評價事物時所必備的平台,其先前的生活閱歷、知識等構成理解傾向的基礎因素,不可避免地帶有個人的主觀色彩⑤。法律職業者運用法律思維,必須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底蘊,否則思考法律問題就會沒有依據和方向;同時,法律職業者還必須具備豐富的人生閱歷和社會經驗,否則就無法認識事實構成。因此,只有具備了法律知識與「先見」這兩個前提,法律思維才可能發生。
4、法律思維以法律規范和客觀事實為思考質料。法律思維的邏輯起點是進入法律視野的自然事實或者說案件,這些自然事實包括時間、地點、人物、行為、動機等等。法律思維通過法律規范要求,區分出自然事實和法律事實,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建構,區分出法律事實的性質。法律思維的過程就是將法律研究和事實研究結合起來的過程,法律規范和客觀事實則是這個思考過程的質料。用簡圖可以表示為:自然事實→初步法律研究→法律事實及其性質→法律事實和證據研究→深入法律研究→裁判事實。
5、法律思維以法治理念為價值指引,以停止紛爭為目的。如前所述,法律思維是一種法律方法,其既是實現法治的條件也是法治自身的固有要求。關於法律思維以法治理念為價值指引的問題,將在下文論述。多數情況下,法律思維表現為一個判斷過程,以得出結論並給出理由為結果,其現實意義就是定分止爭,即案件的審結。定分是對爭執問題是與非的判斷,止爭是在判斷的基礎上據法裁斷,給出法律結論和理由。在此,法律的目的與法律思維的結果形成了契合。
㈤ 法治思維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法治思維就是將法治的諸種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它有四個基本特徵:1、法律至上;2、權力制約;3、人權保障;4、正當程序。
(5)法治理念基本特徵擴展閱讀:
法治文化的精神方面大概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層面。
一是法治意識和觀念的層面,這是最低最基本的層面。全社會成員都應當具備相應的法治意識、觀念,才能夠形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觀念基礎。
二是法治思維和理念的層面,表現在法治意識和觀念上升到思維、理念的層面,對制度建構和具體實踐起到更加巨大的推動作用。
三是法治的價值與態度層面,表現在人們的內心價值觀和態度上對於法治的內在認同和尊崇,直至法治內化為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層面。
㈥ 關於借鑒中體現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基本特徵,哪一說法是准確的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 [解析] 社會主回義法治理念借鑒的文答化資源,既有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又有西方法治思想,體現了充分的開放性。但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理念在本質、人民性和實踐基礎方面都是不同的。故C正確,ABD錯誤。
㈦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的基本特徵
基本特徵:鮮明的政治性、徹底的人民性、系統的科學性、充分的開放性。
㈧ 法治與思維的基本特徵
法治思維的基本特徵
所謂「法治思維」,是指按照法治的邏輯來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的思維 方式,它是將法律規定、法律知識、法治理念付諸實施的認識過程。法治思維首 先表現為根據法律來進行思維。 如果說, 政治思維方式的重心在於利與弊的權衡, 經濟思維方式的重心在於成本和收益的比較, 道德思維方式的重心在於善與惡的 評價,那麼,法治思維方式的重心則在於依據法律來進行合法與非法的預判,即 把合法性當作思考問題的前提。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要求國家工作人員,特 別是領導幹部,在行使國家公權力時,無論是決策,還是執行,都應始終關注五 個方面的內容,即目的是否合法、許可權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其次,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求法治思維方式應當具有 優先的位次, 意味著包括治國者在內的一切人都應首先按照法律的指引來行動和 思考。對於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而言,即使它被認為在政治上是有利的、在經 濟上是有收益的、在道德上是善的,只要它不具備合法性基礎,就必須將其排除 在選擇范圍之外。可以說,法治思維優先和合法性優先,是依法治國和法治原則 所必然要求的一種思維方式。 法治思維的培育,不僅是觀念養成,而且需要實踐制度的保障。法治理念是 培育法治思維的基礎和前提。法治理念根植於一定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諸 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靈魂,體現了法治的精神實質和價值追求。在 法治國家裡,法治思維的主要特徵就是要用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公平正義和以 人為本的理念去思考和評判一切涉法性社會爭議問題。 法律至上體現了對法律的 信仰。盧梭說:「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 在公民們的內心裡。」伯爾曼也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 沒有對法律信仰的心理基礎, 任何社會都不能邁進法治社會的門檻。建設法治社 會必須建立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使法律成為人們的信仰。對於領導幹部而言, 依法辦事,公正執法不僅需要知識、觀念,更需要信仰。信仰不僅是領導幹部法 律素質中內在素質的重要內容,也是領導幹部法律知識、意識、觀念表現為外顯 素質的橋梁。 法治思維的培育和確立, 離不開良好法治環境的保障。法治環境包括民主政 治、市場經濟、理性文化等各種要素以及法律運行環境。法治環境與法治思維是 辯證的和互動的關系。法治思維增強了,自然會改善法治環境,而法治環境改善 了,又會反過來影響和促進公權力執
掌者的法治思維。這正是法治的良性循環。 但現實社會中, 由於缺乏法治的歷史傳統, 民主政治建設相對滯後, 一言堂做法、 家長制派頭、官本位思想等人治的陰影和殘余依然揮之不去,權大於法、以權壓
法和權錢交易等不良現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法行為得不到追究,這不僅褻 瀆了法律的尊嚴, 而且也對法律信仰和法治思維的形成產生極為消極的影響。調 查顯示,不少領導幹部對建設法治國家的信心不足,因而對於法律往往是「講起 來重要,做起來次要,遇到問題乾脆不要」,依然固守「領導的看法是最大的法」 這樣一種人治論的觀念。改善法治環境,就要從胡錦濤同志 2011 年 3 月 28 日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組織的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時提出的四個「更加註重」著手,即 更加註重製度建設, 更加註重行政執法和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創新,更加註重行政 監督和問責,更加註重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只有建立 起良好法治環境,才有助於領導幹部在實踐工作中形成和運用法治思維。 培育法治思維, 必須建立科學的幹部政績考核和選拔任用機制,將法治指標 納入政績考核體系。 現行政績考核體系多重視經濟、 社會、 人文、 環境等諸方面, 唯獨缺少法治考核標準的指引。 各級政府和官員為了謀求政績,考慮較多的是經 濟指標的增長,缺少對法治建設的關注。更嚴重的是,法治被視為阻礙經濟發展 的力量,不少領導幹部認為在現行體制、機制和制度下強調法治思維,本地區、 本部門就會吃虧。一部分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屢封不閉、屢 關不停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違法行政。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謀求財政收入, 對野蠻暴力拆遷視而不見,土地違法屢禁不止,引發了社會矛盾和沖突。究其內 在根源, 很大程度上與當前對領導幹部的評價激勵機制密切相關。衡量各項工作 的優劣、成敗都是圍繞著各種硬性的、具體的發展指標、任務,很少審視幹部的 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及其所領導的地區、部門的法治生態和法治環境。今後,應 探討建立適應科學發展觀和法治內在要求的幹部績效考核評價機制, 只有綜合法 治、經濟、人文、社會、環境等多個指標的評價體系,才能成為一個科學、完善 的政績評價體系, 推動中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只有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 意識強,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才能促使法治思維成 為領導幹部主動、自覺的慣性思維方式。
㈨ 法治的特徵和具體要求是什麼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特徵: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學性; 開放性
首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徵和本質屬性、理論淵源和實踐基礎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由五個方面構成,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特徵: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學性; 開放性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統一的必然要求。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包括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
其次,法治國家其實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
第三,在社會主義法治理需要自己發揮,但前提必須是牢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識,比如「三個至上」的精神實質和內在關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內在一致性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和總結。它既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本質特徵的高度概括,又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豐富和發展。「三個至上」所蘊涵的精神,不僅體現了執政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理念,也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深刻內涵,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證,人民利益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本質要求,憲法法律至上是黨的事業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實現方式。「三個至上」的提出,從政治體制、階級本質和法治特徵三個方面概括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精神實質,劃清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資本主義法治理念的原則界限,標志著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認識進一步深化。
下面摘錄一些有關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領導人講話,增強大家答題語言的規范性。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我們必須增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推進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是黨的十七大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形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而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對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對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為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作用。要更加註重製度建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有利基礎上,繼續通過完善立法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抓好促進科學發展、深化改革開放、保護資源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政府建設等方面所急需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力求體現規律要求、適應時代需要、符合人民意願、解決實際問題。要更加註重行政執法,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創新,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切實把政府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更加註重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監督體制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切實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要更加註重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行政調解制度,提高行政調解效能,完善行政復議制度,完善信訪制度。
上面的摘錄在答題時可針對具體材料有選擇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