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鎮治理
1.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鄉鎮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妙高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執法隊伍。不發生執法人員作惡性案件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犯罪案件。
(二)綜治委成員單位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創建責任。
(三)各村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健全。黨支部書記任綜治領導小組負責人,各村村主任具體負責綜合治理工作,定期研究綜治工作。
(四)加強各村綜治辦公室建設,各種軟體資料、制度上檔、上牆。
(五)加強公安警務室、司法所等基層政法組織建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達到上級要求。
(六)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組織網路。村調解室的建成率達100%。
(七)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委會以及民調、治保組織建設。年底之前,所有的村建立治安聯防、矛盾糾紛調解處、外來人口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以及情報信息收集等多項職能於一體的綜治辦,人員配備、辦公用房、裝備建設達到上級要求。
(八)努力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提供有力的經費保障,各級每年必須預算一定的綜治經費。
二、責任目標
(九)認真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預防和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圍堵公路、沖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位,教師集體罷課以及聚集人數在500人以上的集會。
(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健全。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對各類矛盾糾紛做到發現、疏導、化解及時。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檢查督導,對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民間糾紛調處率達98%以上。
(十一)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斗爭。刑事案件破案率達到全市平均水平。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機制健全、效果明顯。公眾安全感調查中,滿意和基本滿意度達90%以上。
(十二)深入推進平安妙高建設。切實加強對平安建設的組織領導,廣泛發動群眾,強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嚴格檢查督辦。深入開展平安村、無毒村、平安社區、平安學校(零犯罪校園)、平安醫院、平安場所、平安大道、無邪教村以及平安等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繼續堅持和推行黨員幹部義務巡防、契約化保險式聯防、校園警務站(室)建設、鞏固、發展創建成果。轄區范圍內平安建設覆蓋率達100%。
(十三)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加強村治安防範工作,積極探索村治安防範工作新路子。按照科技防範建設標准與要求,在完善和規范科技防鎮的基礎上,新建一批技防村、技防單位和技防戶。按照平安創建考評標准要求,配齊專職保安聯防隊伍。刑事案件和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發案得到有效遏制。
(十四)公共復雜場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黃、賭、毒、娼等社會丑惡現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擊。不發生有影響的、突出的治安問題。
(十五)加強道路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產和危險物品監督管理,交通、火災、安全生產事故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惡性事故。
三、檢查考核
(三十一)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鎮綜治委會同鎮紀檢、組織等部門按照《閬中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辦法》,組成檢查考核小組進行檢查考核,並按有關規定實行獎懲。
2. 場鎮規劃區規定哪些行業不能設置
重點工程建設應以民為本 2012-09-04 06:35:31 閱讀次數: 30 字數: 631 來源: 本報訊(趙升華)\「重點工程建設必須尊重民意。\」8月29日,高坪區委書記劉本良帶領區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前往御史、螺溪等鄉鎮,就部分重點工程和新農村綜合體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 雙叉河水庫是全省\「十二五\」期間的一項大型水利工程,已進入《全國\「十二五\」重點中型水庫工程規劃》和西南五省西部重點水源工程規劃\「盤子\」。工程主要位於御史鄉境內,佔地1800畝,涉及5個村,靜態投資3億元,計劃建設周期3年。建成後,可蓄水1200萬立方米,可解決周邊10多個鄉鎮的農業灌溉和人蓄飲水問題,也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水源。目前,工程已完成了勘探論證,正在進行規劃設計。 \「重點工程建設涉及千家萬戶,要認真解決好群眾安置問題,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利益;所有統征戶要向場鎮集中搬遷,高起點、高標准建設一個新型場鎮。\」8月29日,劉本良來到御史鄉爛洞子村實地踏勘,詳細了解工程選址和前期工作進展情況。 劉本良要求相關部門要超前謀劃,搞好產業發展規劃,切實解決好搬遷群眾今後的生計問題,讓老百姓在工程建設中受益。劉本良要求,要嚴禁借機在項目規劃區亂搭亂建,相關部門要搞好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走進螺溪鎮對鵝壩村新村定聚點,一排排小洋樓在陽光下格外耀眼。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建設,一個佔地90畝的新農村綜合體已初具規模,目前正在建設道路等基礎設施。劉本良一行來到一棟棟剛剛修好的樓房裡,查看房屋結構和質量,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快掃尾工作進度,解決好水、電等問題,力爭11月底前讓群眾搬進新居。
3. 南嶽鎮的場鎮三亂現象突出,綜合治理成效不明顯
1、場鎮臟、亂、差現象突出。過去場鎮垃圾隨處可見,刺鼻的異味彌漫在空氣中,給人一種難受的感覺;場鎮管理秩序混亂,當場天,公路上到處都是擺攤設點的,車輛根本無法通行;粉哥等社會閑雜人員在場鎮上總是惹事生非,打架斗毆現象時有發生;場鎮自來水被居民稱為吊氣水,遠遠不能為居民所需要,大大限制了場鎮的發展。
2、綜合治理效果差。過去,我鎮是煙花炮竹生產的大鄉,這存在著很大不安全隱患。為此,記者還專門寫過這方面的報道。2002年,我鎮綜合治理工作被上級限期整改,成了南嶽人民心中的陰影。同時,計生率逐年滑坡,也給南嶽鎮人民敲響了警鍾。
過去,由於種種原因,南嶽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對改變落後面貌沒有信心,對各項工作的開展都猶豫不決,舉步維艱,對未來感到迷茫。
4. 環境整治方案
你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借鑒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這樣來得最快最有效,省時省力
提供範文一篇:
為加快推進生態縣建設步伐,切實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省、市環境污染整治行動統一部署,特製定新昌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縣城環境污染、工業污染及農業農村污染專項整治,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環境監測和執法能力。到2007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趨勢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建成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成環境質量和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網路,環境污染防治能力明顯增強,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二、整治重點
1、新昌江城關段水環境;
2、醫葯化工企業的陣發性臭氣。
三、整治時間
2005年至2007年。
四、整治內容
(一)縣城環境污染整治
1、加快嵊新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2006年10月建成運行。加快城市截污主管道、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在已建成11公里截污主管道的基礎上,2005年底前建設城西湖電站至黃泥橋段5.3公里的截污主管道,盡早動工建設城東新區至新和成老廠區4.1公里截污主管道,爭取縣城截污收集能力達到70%以上。
2、加快實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按照垃圾處理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要求,積極推進垃圾分類收集,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快綠夏生態公司二期建設,擴大垃圾處理能力。
3、強化縣城大氣污染防治,發展管道煤氣(天然氣),完善熱管網路,鞏固「煙塵控制區」創建成果。
4、科學測定新昌江環境容量。根據新昌江枯水期、豐水期等不同時期,科學測定納污總量,控制排污量。合理調節長詔水庫的水流,增加徑流量,改善新昌江的環境容量,確保新昌江水質達到規定要求。
5、加快建立符合新昌實際的生態補償機制,實現經濟、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5. 場鎮水質差,季節性缺水嚴重,怎麼整改
我來回答廠鎮水質差,季節性缺水嚴重,怎麼整改這個必須要有規劃,按照規劃去整改。
6. 街道集中整治活動中需要整治哪些方面
第一階段鞏固情況
為徹底整治我鄉場鎮和村社環境,改善整體面貌,全面提升廣大幹部、群眾的文明素質,創建干凈、整潔、衛生、文明的生活環境,建設美好鳳凰。根據綿游委辦【2009】9號《關於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綿游美好家園辦【2009】7號《關於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檢查的通知》及綿游環境綜治辦[2009]3號《關於集中突擊階段有關具體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鄉於3月5日至今,開展了近半年的環境衛生綜合集中整治工作。在近半年多的整治工作中,鄉黨政領導,機關、村社幹部上下一心,整治工作成效顯著:鄉容村貌大為改觀;「整治環境,愛我家園」的意識逐步深入人心;全鄉群眾的生活環境在整治下,不斷得以優化,生活質量得以提高。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分工職責
為確保我鄉環境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我鄉實行了黨政一把手負責制。經鄉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以鄉黨委書記魏威、鄉人民政府鄉長金國強為組長,鄉黨委副書記、人大副主席陳瓊、鄉人民政府副鄉長龍波、文超,區委組織員蔣瑤為副組長,各村書記、主任、鄉民政辦主任、村建辦主任、計生辦主任為成員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文超任辦公室主任,抽調民政辦主任程紅梅、計生辦主任劉富斌、村建辦主任易邦宣、鄉小學校長賀剛、衛生院院長王強為辦公室成員,辦公室主要負責資料編寫、收集、宣傳、鄉農房提升,公路沿線整治,亂搭亂建的拆除、場鎮清理、亂貼亂畫、以街為市、衛生防疫,食品衛生安全、學校教育、衛生宣傳等具體工作。
2、責任明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
各村、社區及場鎮單位負責人分別與鄉政府簽訂了城鄉環境整治目標責任書,嚴格執行誰管轄誰負責。對於場鎮社區居委會在環境整治的不得力表現,根據責任書和文件要求進行了誡勉談話,並給予了經濟處罰。同時將場鎮、社區的整治由各機關幹部包片督促落實。
二、深入開展組織發動工作
1、召開群眾會,並要求各村及時把有關情況向鄉上匯報。採取隨機抽查群眾的方式,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2、鄉上黨委、政府多次組織召開城鄉環境整治流動現場會及「三路七進」工作會和流動現場會與廣播會。召開了「全鄉村、社幹部環境整治流動現場會」及「三路七進」工作會議。全體機關幹部、村(社區)幹部分別到全鄉九個村及場鎮,現場觀看環境整治效果,就各村存在的問題分別一一指出,並限制整改時限。流動現場會後,又在鄉機關會議室召開了廣揪會,通過點評、互評等形式,由幹部互相評議,並將評議情況向全鄉公布。
3、經鄉黨委研究決定,定於每周星期四,召開有機關幹部、村兩職幹部、場鎮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城鄉環境整治工作聯席例會,會議時間至少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通報環境整治的情況,處理環境整治中的疑難問題。
4、鄉小學開設文明禮儀課,開展「文明新風伴我行」活動,採取小手牽大手的形式廣泛宣傳;鄉小學還與全體師生簽訂了文明責任書400份;衛生院與鄉中心小學聯合舉辦了健康教育知識講座二期。
三、大力開展宣傳宣講工作
1、設置宣傳專欄。一是在鄉人民政府機關院內和鄉衛生院門口增設兩個櫥窗宣傳欄,專門張貼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各種資料;二是在機關大門兩側辦有關城鄉環境整治工作黑板報兩版;三是在主要路段,場鎮街道懸掛宣傳標語14 幅。
2、製作了城鄉環境整治光碟,利用廣播分別在早、中、晚定時向群眾宣讀城鄉環境整治的目的、意義,鄉人民政府城鄉環境整治的知識問答,環境整治的公告以及鳳凰社區關於加強場鎮管理的規定等資料。
3、製作城鄉環境整治、文明新風招貼畫18幅,張貼於鳳忠公路沿線;製作了城鄉環境整治宣傳資料200份,張貼於各主要路口和場鎮所有街道。
四、集中開展治臟治亂專項行動
1、落實專項經費,組織隊伍,搞好城鄉環境整治工作
為搞好環境整治工作,鳳凰鄉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仍然劃撥出專項經費54000元,用於環境整治工作。其中在社區成立場鎮環衛隊,聘請5人按合同每年撥付12000元,負責場鎮清潔、車輛管理、亂貼亂畫清理及各垃圾池清運等工作。針對鳳貫、鳳忠、鳳大路的沿線雜草、白色垃圾,劃撥專項經費12000元,成立公路環衛隊,掛靠社區聘請8人專門負責。同時為使群眾生活垃圾有處可倒,政府出資30000元,在鳳忠路建垃圾池7個,鳳大路10個,居民點3個,鳳太、鳳貫10個,其中已建成鳳忠路7個。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2、對永清村一社塘堰污染嚴重,影響較大的情況,鄉人民政府安排了專項經費,進行了規范整治。
3、7.15-7.17洪災後,對河道漂浮物嚴重現象,安排了經費和專人進行清理,並落實了監管、監護責任。
4、針對區督查組提出的鳳凰鄉至五里村橋頭垃圾未入池的問題,鄉政府責成專人對該點進行了徹底整治,目前,已拉運泥土對該處垃圾進行了填埋處理,並平整了該場地,落實了專人負責監管。
五、督促檢查與考核獎懲
1、形成清潔衛生月檢制度。每個村、社區、場鎮單位每月月底將本村清潔衛生檢查評比一次,將每月最後一天定為檢查日,並把檢查結果和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匯報給環境整治辦公室,實行鄉公布到村,村公布到社,社公布到戶。3月份已經執行了嚴格的評比制度,並進行了公布。
2、鄉黨委、政府採取隨時抽查的方式,不定時到各村入戶抽查。將存在的問題公布在鄉環境整治公示欄內,對存在的問題實行銷號制度,已整治完的定期銷號,未整治的繼續掛牌。對第一次通報的實行白色記錄,第二次實行藍色記錄,第三次通報的為紅色記錄。
3、對機關幹部、村、社幹部按次檢查分數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機關幹部每月按300元進行考核、獎懲,年底按年度總分兌現績效工資;村、社區幹部按考核分數,70分為及格,如兩次考核均未達到70分的,年終村幹部按考核分的凈得分倒扣,同時不得評為優秀,該村、社區不得評為先進;對場鎮單位工作不力,本單位整治不徹底,不配合黨委、政府工作的,掛牌為不清潔單位,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建議調換其主要領導。對場鎮和公路環衛隊伍按每月檢查和日常檢查進行考核,除16000元為基本經費外,其餘8000元作為考核經費撥付。
六、認真開展示範點建設工作
1、根據整治工作要求,我鄉確立了鳳凰社區、木龍村、鳳忠公路沿線為環境治理示範點,並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實了該村、社區一把手為具體責任人,落實了鳳忠路沿線的木龍村、永清村、鳳凰村一把手為鳳忠公路整治責任人。
2、落實了錢庫村居民點為綜合性示範點,以該村一把手為具體責任人,以農房提升、改善水、電、路、氣等配套設施、環衛公益事業為具體措施。新建垃圾池2個。
3、落實永清村、鳳凰村、五里村為一般性示範點,各村一把手為具體責任人,主要開展「四清」和「五改三建」工作,整治臟亂差現象。
七、扎實抓好「三路七進」專項治理行動
區上在6月16日召開會議後,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及時貫徹落實,6月17日召開黨委擴大會,專題研究我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三路七進」工作。會上分管領導副鄉長龍波傳達了區上會議精神,黨委書記魏威,鄉長金國強重點就我鄉的城鄉環境整治工作做了安排,各黨委委員集思廣益,結合我鄉的實際情況,就此項工作的責任分工,宣傳動員、考核獎懲提出了不同的意見進行分析研討。通過會議明確了職責,落實了責任,建立完善了檢查評比公示制度,制定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獎懲制度。為今後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基礎。
根據我鄉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中,就我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三路七進」工作的重點、要求、責任分工、工作機制、考核獎懲等工作進行了明確的安排,有力指導我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三路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在6月23日召開鄉機關、場鎮各單位負責人、村、社幹部共計120人的動員大會,會上由分管領導龍波傳達了區上的會議精神,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三路七進」工作的順利開展。
會後要求各村、社、社區、場鎮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並將落實貫徹情況於6月30日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鄉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目前,全鄉按照「三路七進」和環境整治綜合治理的具體要求,整治薄弱環節,力爭取得明顯成效。
通過近一個多月「三路七進」環境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通過檢查來看,取得了明顯效果,河道清潔,無白色垃圾,公路沿線無白色垃圾,機關、社區、村社幹部家庭衛生得到大的清理。
第一階段存在的問題的繼續治理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1、建築材料佔道嚴重,由於1640戶農戶需重建,1400戶加固,場鎮重建44戶,加固38戶。加之鳳凰場鎮街道本身狹窄,僅8米寬,場鎮建房戶確無地方堆放建材,雖然規范了部分建材堆放,但建材佔道堆放現象仍十分嚴重。
2、群眾的文明責任還亟待提升。愛環境、講衛生、舉止文明的習慣養成還需時間。
3、因拉運材料造成幾條主要外延公路嚴重受損。特別是鳳忠公路,雖已納入規劃,但遲遲未動工修建,造成路面破損不堪,無法達到道路平整,綠化美好的要求;沿線農戶雖擱置了水泥、砂石,准備打自家院壩,因公路建設不得不停止。
4、鄉財政困難,難以長期支付整治工作所需經費。
(二)解決措施
對於第一階段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採取「認清形勢,分清主次,找准原因,標本兼治」的原則和方法予以「逐個擊破」。首先是全力推進農房重建工作,以解決建築材料佔道等由其衍生的一些影響環境整治的問題。農房重建既是今年全鄉獨立的一項重要工作,又是和環境整治有著千絲萬縷聯系的姊妹工作。它的開展情況直接影響環境整治工作。如建材佔道等現象即是由其引起。兩項工作都很重要,我們不能為了路面光鮮就不讓群眾堆建材。怎麼辦?對於要完工的,我們幫助其加快進度,使其盡快完工。差資金,政府做保幫他貸;缺材料,政府出面來聯系;缺人手,黨員幹部施援手……想方設法加快修建進度,並督促其徹底清理建築垃圾;對於暫時不能完工的,則明確劃定堆放區域,甚至主動幫其另尋堆放點。通過一系列措施,目前佔道堆放建材的現象明顯緩解,除少數確因地理位置原因,無法解決的,其他佔道現象都得以消除。
其次是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解決部分群眾意識低、習慣差的問題。首先是營造氛圍,在明顯的地方張貼標語、宣傳圖畫,印發宣傳資料。其次是針對性開展宣傳教育。我們宣傳教育採用兩手抓方式:一手抓學生宣傳教育。通過學校、教師這些陣地和主體,向學生宣傳「愛清潔、講衛生」的思想,開展「獻出力量,共建家園」等活動,培養他們的良好習慣。並通過他們去影響家人,進而影響整個社會。另一手抓成人的宣傳教育。對於成人的宣傳教育工作,我們主要和生活實際聯系起來。一方面講環境與疾病傳播的關系;一方面強調生活廢品的經濟效益。把群眾的實際利益與整治工作密切聯系起來,給他們講明、講細。多管齊下,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群眾的環衛意識。
7. 場鎮規劃區和統征范圍內的集體土地房屋,若改建,應該怎樣辦理手續,及相關費用,請特別說明土地性質應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城鄉建設管理條例》、《普子鎮總體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土地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轉讓、出租、抵押集體土地。不得代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行使處置土地的政府職能。
二、嚴禁村(居)民以任何名義和形式非法向其他村(居)民轉讓、買賣宅基地或以合作建房、委託建房的名義變相流轉集體土地使用權。
三、嚴格執行村(居)民「一戶一宅」政策。杜絕一戶多宅(原有的除外)。
四、嚴格建房用地審批。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超占建房佔地面積,一律按政策規定標准執行。
五、嚴禁城鎮居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場鎮非法買賣轉讓農民集體土地,購買宅基地建房,購買村(居)民住宅改擴建房屋。
六、嚴禁非場鎮戶口的村(居)民到場鎮規劃區范圍內修建房屋,只能購買合法建設的房屋。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場鎮規劃區內非法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嚴禁買賣規劃區內要拆除的建(構)築物和附屬物。
八、符合建房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首先取得建設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許可,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規劃管理部門現場放線方可動工建設。嚴禁未批先建,不批自建。
九、經批准建房的,嚴格按照審批的位置、范圍、建築面積、層數予以建設。嚴禁超面積、超層數、超高度建設。嚴禁未經批准在原有建(構)築物上加樓或進行外牆裝飾裝修。
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承(攬)建非法建(構)築物 ,施工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要取得相應的施工資質,無施工資質的只能承建兩樓以下的建房,並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
十一、嚴禁村(居)民、國家工作人員購買「兩違」建築物。
十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兩違」建築物辦理建房用地許可、規劃許可和土地房屋所有權屬登記手續。
十三、對未辦理或未辦理完結建設合法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由建設、規劃、國土等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供水、供電等部門不得為其辦理供水、供電手續;屬商業用房的,工商、稅務機關不得為其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手續。
十四、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手續(含臨時建設用地規劃手續)之日起一年內不辦理建房用地手續或只辦理建房用地手續不辦理規劃許可的,以及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之日起一年內不動工興建,且未辦理延期手續的,上述許可自行失效。
十五、嚴禁妨礙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不得借機策劃、煽動群眾鬧事。
十六、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上條款,凡違反上述任何條款的,將按規定嚴肅查處,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是黨員、幹部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七、村莊規劃區內的用地和建設參照以上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