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市預算執行審計整改報告
1. 預算執行審計的存在問題
工作思路不明確,缺乏長遠規劃。
預算執行審計受到傳統思想的制約,認為預算執行審計年年搞,年年老一套,查不出個是非曲直。即使能查出一些比較大的問題,但由於種種原因, 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在思想上產生了一種疲憊感,被審計單位也認為每年都審計而產生了一種抵觸情緒,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質量。審計人員對於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的目標是什麼、應該發揮什麼作用,還不是很清楚,工作缺乏思路。因此造成機械地參照上級執行,或者延續財務收支審計的路子,把重點放在財政部門本身的違規問題上,導致「同級審」失去應有的作用。同時,在審計方法上審計人員基本是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被動應付,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沒有站在一個全新的高度去認識,沒有一個長遠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每年的工作重點不夠突出,缺乏創新。對預算執行審計的定位不清。預算執行審計局限於對財政部門、地稅部門進行審計,審計財政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下去,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情況,只注重財政資金合規性審計這個層面,沒有對預算編制情況和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這兩個層面給予過多的關注。審計報告關於預算管理體制中的深層次問題反映得不夠透徹,在反映問題時要麼羅列一大堆現象,要麼就事論事,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財政審計工作對加強預算監督、加強財政管理的審計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審計的層次還有待提高。
對稅務部門審計深度不夠。
稅收征管審計是預算執行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往的稅收征管審計只是對地稅部門提供的賬簿、憑證進行審查,對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核對。由於受到人員少、時間緊的影響,審計人員沒有深入到納稅企業,對企業的財務賬簿進行審計。即使在審計中發現了疑點,由於受到審計部門許可權的限制,審計人員無法延伸的企業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進行審計,不能發現企業納稅中更深層次的問題。另外,地方稅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通過國稅部門徵收的,比如增值稅中地方的25%部分,2002年以後成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以及增值稅附征的城建稅和和教育費附加。由於國稅部門是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審計機關沒有權力進行審計,造成對這些稅收的真實性、合法性無從監督。
審計手段單一,審計的人員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缺乏創新。
在預算執行審計工作中,計算機輔助審計應用水平不高,地方審計機關大都停留在手工翻賬簿的階段。這一部分是由於財政部門業務數據量大,而且沒有使用統一的財政軟體,地方審計人員缺乏大型資料庫知識,不能將數據轉換成審計需要的形式;另一方面和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沒能跟上財政體制改革的步伐,對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由一定的畏難心理也有很大的關系。
2. 預算執行審計的改革思路
(一)轉變審計思路。
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需要我們改變傳統的財政審計思維方式,轉變審計思路,根據建立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要求,把審計監督貫穿於預算的全過程,一面抓預算編制審計,一面抓預算執行審計,從預算收入人手,著力於預算支m審計;從預算執行結果出發,著力於預算執行全過程審計。通過審計,健全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促進財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規范化。
(二)明確審計目標。
我同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即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改革現行的財政支出管理體制,加大支出結構調整力度減少預算臨時追加的隨意性,增強預算的透明度和約束力,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規范收入收繳分離和支出撥付程序化,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有效節約財政資金。為確保財政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財政審計必須圍繞新的財政體制,加大審計監督力度,針對當前審計發現新問題、新情況,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不斷規范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財政體制改革不斷深化。
(三)改進審計方法
一是在組織形式七,全局統一調配力量、統一部署方案實施審計,形成合力,改變以往一個科室審計人少力量不足的局面二是在審計內容』二,做到財政部門審計與延伸審計預算部門有機結合,財政審計與專業審計有機結合。這樣可以全面掌握財政資金的走向,有利於由上到下,從下及上,從宏觀及微觀兩個方面揭露和分析預算執行及管理中出現的深層次問題,確保財政審計的有效性、完整性;三是在審計手段上,改革傳統的審計方法,採用先進的計算技術,從而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不斷擴大審計成果。
3. 如何進行預算執行審計
一、突出分析重點。突出分析重點,即抓住預算執行中的重點問題、主要矛盾進行綜合分析。重點越突出,分析越容易出成果。預算執行審計涉及的情況相當多,綜合分析中如果面面俱到,什麼情況都分析,重要問題往往被一般情況所掩蓋,耗事費力,難出成效。突出分析重點,注意抓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綜合分析。如有預算資金分配權的行政主管部門、有罰沒收費權的行政執法部門、接受財政補貼數額較大的公益事業單位等等,都應列為分析重點。
二是注意抓重點問題的分析。通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分析,從中發現「數額大、范圍大、危害大、影響大」的問題。如預算執行中的嚴重弄虛作假、違紀違規問題,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不善問題,宏觀財力增長趨緩問題,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挖掘問題等等,都比較重要。從今年的審計情況來看,要重點突出對資金量大、有預算資金分配權和下屬單位多的部門審計情況的綜合分析,促進規范財政 財務管理 ,強化對政府部門權利運行的約束和監督。圍繞這些重點問題進行分析,黨政領導的關注度高,產生的效果往往比較大。
三、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不僅是預算執行審計的本質要求,也是開展綜合分析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離開了實事求是,綜合分析就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甚至會得出錯誤的結論。堅持實事求是,是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客觀公正,成績不誇大,問題不縮小,在全面搞清事實的基礎上,深入解剖,分清責任。堅持這一原則,要注意防止結論在先,分析在後的主觀做法。
四是把握事物的本質。預算執行審計中的情況比較復雜,有些現象並不反映事物的本質,甚至將事物的本質掩蓋起來。許多初始狀態的情況,有時還混雜著一些不真實的東西。比如預算收支平衡,通過對審計情況的綜合分析,我們會發現存在一些應收未收、應減支而未減支、應投入而未投入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堅持實事求是的分析原則,通過對大量的表象情況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分析提煉,就會較准確地揭示出預算收支中這種人為平衡的本質問題。
4. 怎樣寫好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永興縣審計局對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審計工作中,嚴格按照「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的工作方針,堅持以維護財經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推動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範風險為目標,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深化改革和規范管理。2015年主要審計了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移民局、縣金銀局、縣先鋒小學等部門,同時,延伸審計調查了有關單位。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
2015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財政部門努力克服宏觀經濟下行、稅收政策調整等減收因素影響,加大上級政策支持力度,優化支出與改善民生兼顧,認真執行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扎實推進有關工作,重點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
——爭取上級政策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2015年縣財政部門注重政策研究,用足、用活國家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補助資金216169萬元,同比增長30.50%,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2015年爭取獲得存量債務債券置換資金64300萬元,緩解了縣政府的債務壓力。
——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續增加民生投入。2015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總額的74%,同比增長9.90%。其中用於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交通運輸、文化體育傳媒的支出分別增長18%、86%、18%、5%、53%、28%。
——財政管理進一步加強。一是全面推進預算公開,縣財政公開2015年財政預算(草案),縣直預算單位公開了2015年度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二是盤活存量資金8087.79萬元,三是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全年納入績效管理的50萬元以上項目98個。
——實體經濟下滑,經濟增長乏力。2015年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支柱產業煤炭、有色金屬持續低迷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縣域實體經濟下滑,經濟增長乏力。2015年全縣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萬元,為預算的84.58%,同比下降6.79%;完成地方財政收入170525萬元,為預算的83.58%,同比下降8.06%。稅收收入完成113361萬元,占公共財政總收入的52.35%,同比下降1.67個百分點。
——收入質量有待提高。2015年稅收比重較2014年稅收比重有所下降。2014年縣級稅收收入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為42.41%,2015年縣級稅收收入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為39.50%,下降了2.91%。
——財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財源結構比較單一,煤炭、金銀冶煉等支柱財源受政策的影響較大,增長不穩定,新的支柱財源不多;非稅收入比重較大,提供的可用財力十分有限,單一的財源結構導致財政增收後勁嚴重不足,而財政剛性支出越來越大,財政的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但審計也發現,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違規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預算編制與執行方面
1.編制預算時,少列預算收入19261萬元;
2.部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未納入預算編制管理;
3.部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編制不合規;
4.經批復的預算支出未及時撥付給用款單位1443.22萬元。
(二)資金管理方面
1.非稅收入未及時劃繳國庫15519.46萬元,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未按規定上繳國庫8.34萬元,代扣款項未繳入國庫42.08萬元;
2.違規將社會撫養費544.88萬元用於鄉鎮計生編外人員工資、社保費、鄉鎮組信息員工資及其他工作經費;
3.擴大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18.12萬元;
4.擠占挪用專項資金279.30萬元。其中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192.23萬元,能繁母豬補貼省級配套資金5萬元,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8萬元,汰落後過剩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60萬元,地質災害應急補助資金9.97萬元,體育彩票公益金4.10萬元。
5.部分預撥款項長期掛賬,未清理。
針對上述問題,縣財政局已將非稅收入15519.46萬元劃繳國庫,其餘問題正在逐步整改落實。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2016年,對縣環保局、縣移民局、縣金銀局和縣先鋒小學2015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四個部門履行職責,預算管理總體情況較好,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預算執行方面的問題
1.超預算支出。縣環保局超預算支出24.68萬元,縣移民局(機關)超預算支出4.68萬元。
2.無預算支出。縣移民局(機關)無預算支出0.85萬元,縣金銀局無預算支出13.12萬元,縣先鋒小學無預算支出30.22萬元。
3.部分預算項目實施滯後,項目預算支出撥付不及時。如:縣環保局項目支出238.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48.77萬元的68.25%,其中空氣自動監測站續建項目,項目政府采購招標程序2015年10月份完成,項目資金當年未及時撥付。
(二)預算編制不夠完整
縣移民局移民資金收支未編制年初預算。
(三)擠占挪用專項資金
縣移民局違規將移民資金用於支付新農村建設、生態文明綠化等非移民項目支出13.50萬元。
(四)漏繳稅費
縣先鋒小學取得學校門面租金收入漏繳稅費0.79萬元。
(五)財務管理不到位
1.縣移民局支付移民項目工程結算款14萬元,未取得財政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資料;應收往來賬款長期掛賬未清理30萬元。
2.縣環保局未按規定進行項目支出明細核算,漏記固定資產0.39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四個部門預算單位正在逐項研究,加以整改。
三、加強財政預算管理的意見
(一)進一步認真貫徹執行新預演算法,完善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准確性,增加預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
(二)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及時撥付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預算約束,確保預算的「剛性」,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三)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及時足額入庫各項財政收入。
(四)進一步加大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清查、清理歷年沉澱下來的財政專項資金,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5. 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
不論是傳統審計還是現代審計,也不論是國家審計還是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都要以被審計單位客觀存在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為審計對象,對其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和評價,以便對其所負受託經濟責任是否認真履行進行確定、證明和監督。
( 一 ) 財政收支
財政收支,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預算外收支。對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是國家審計機關的主要職責。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我國《審計法》第 2 條第 2 款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應當接受審計監督。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審計法》第16條和第17條又做了更明確的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
(含直屬單位)和不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審計結果報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在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由此可見,審計機關有權對國家財政收支進行全面的審計監督:一是有權審計財政部門具體組織的預算的執行和匯總的決算;二是有權分別審計本級各部門的預算執行和決算;三是有權審計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四是有權審計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國家財政是指國家為了維持其存在和實現其社會管理職能,憑借政權的力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活動。國家財政收支包括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兩個方面。我國財政收入既包括預算收入也包括預算外收入兩部分。預算收入主要包括稅收收入、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專項收入和其他收入。預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不納入國家預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財政性資金,即預算外資金,如各種附加和其他不納入預算的基金收入等。這些基金是國家財政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的財政收入。我國財政支出也包括預算支出和預算外支出兩個方面。預算支出主要包括經濟建設支出;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發展支出;國家管理費用支出;國防支出;各項補貼支出和其他支出。預算外支出是指財政性預算外資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納入國家預算的那部分財政性資金的支出。《審計法》第4條所指的"其他財政收支",主要包括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本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下級人民政府的決算,與國有資產有關的收支,其他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重要事項等。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國財政管理體制和許可權的劃分,由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具體負責的本部門、本地方的財政收支。財政收支作為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指對哪些單位的財政收支以及對哪些財政收支的內容進行審計。
1. 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按照《審計法》第17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在本級行政首長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詐監督,是指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後,審計機關對本級財政部門是否按照批準的預算,代表政府具體組織落實收入和支出。這種審計的被審計單位是本級財政部門,審計內容是本級財政部門代表政府具體組織的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預算批復和預算變化審計。審查本級財政部門向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批復預算情況,如有預算變化就應查明變化的原因、項目數額、措施及有關說明。
(2) 本級預算收入審計。審查預算收入的徵收、退庫、劃解、入庫情況。主要應查明預算收入的徵收部門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足額地徵收,有無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減征、免徵、緩征現象,有無截留、佔有或挪用現象。
(3) 預算支出撥付審計。審查本級財政部門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及時、足額地撥付預算支出資金。
(4) 國庫的審計。審查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准確地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有無未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私自動用國庫庫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經入庫的庫款的現象。
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二)
(5)政府預備費的審計。審查政府預備費的設置,是否符合預演算法的規定,即按本級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審查預備費的動用,是否報經本級政府決定,是否用於當年預算執行的自然災害救濟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有無用於不正當投資的現象。
(6)預算周轉金的審計。審查預算周轉金的設置,是否遵循了國務院的規定,是否用本級財政的預算結余設置和補充,其額度是否正常,是否用於預算執行中的資金周轉,能否保證及時用款,有無挪作它用的現象。
2. 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
(1)預算執行審計。
對本級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與對本級財政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內容是一致的,重點是要查明各部門執行年度預算和財政、財務制度的情況,以及相關的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情況。對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審計,重點是要查明下級政府和財稅部門在組織預算執行工作中,執行稅收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情況;同時,對地方財政工作中關於全局的重大問題,應進行重點審計或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2)決算審計。根據我國《預演算法》第72條、《審計法》第16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對下級政府決算審計包括審查批准前審計和報送備案審計。下級政府將本級財政決定草案報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之前,審計機關應進行審計,也即是對年度會計報告和預算執行結果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決算是否真實、符合規定;收入是否合法,其應繳部分是否足額上繳;支出是否按規定列撥,有無以撥代支的情況;決算結余中按規定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是否符合規定,結轉項目有無超過規定的范圍等。地方各級政府按《預演算法》規定將批準的決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對報送備案的下級政府決算,審計機關應進行審計。審計的內容與批准前決算草案審計基本相同。審計機關審計之後如果認為報送備案的決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其他不當之處,需要撤銷批准決議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預演算法》的有關規定,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計議定;經審議決定撤銷的,該下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責成本級政府依照《預演算法》的規定,重新編制決算草案,並提請審查和批准。
3. 預算外資金審計
預算外資金按其管理部門,在中央可分為財政部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財政有償使用資金以及中央各部門 (含直屬單位)管理的財政性預算外資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為地方財政部門的預算外資金、有償使用資金和事業、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預算外資金按收取形式,可分為稅收附加、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發展提取的專用資金。按國務院規定,預算外資金項目應由財政部規定。其項目分為:農業稅附加、城鎮公用事業費附加、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高等院校學校基金、教育費附加、稅收分成、修理基金、事業發展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等。
預算外資金審計主要包括的內容:一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審查,即主要審查預算外資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國家的統一政策和法規,有無違反規定,自行增設項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規定的情況;二是對預算外收入審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項目、收費標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坐支、貪污、挪用、隱瞞、截留或私設"小金庫"等現象;三是對預算外支出審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開支的規定,有無健全的手續,有無亂支亂列現象等;四是對預算外資金管理審查,主要查明有無健全的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續是否清楚,有無健全准確的記錄,是否經常進行核對並對不相符情況糾正。
( 二 )財務收支
財務收支,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按照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會計事項,納入會計核算的各種收支。有人認為財務收支只是企業事業單位的收支,這是不對的,國家機關部門財政收支也可以稱之為部門財務收支。部門資金收支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部門行政管理方面的資金收支;二是事業發展方面的資金收支。從國家財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門資金收支是國家財政收支在該部門的具體表現,所以可以叫部門財政收支;從本部門及對本部門下屬單位的財務核算管理看,各項資金收支體現為內部財務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門財務收支。審計機關監督各部門財政收支 , 即是監督部門的財務收支。確切地說,財務收支是指經濟組織在從事各項業務活動中,籌集、使用、分配資金而進行的收支活動。這種收支活動不僅是國家審計的對象,也是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對象,同時也是現代審計最主要的內容。根據《審計法》第8條至第25條的規定,國家審計機關以財務收支為審計對象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二)
1. 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
根據《審計法》第18條的規定:"審計署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中央銀行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它是國務院的一個部門,是政府的銀行。國有金融機構,包括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國有保險、信託投資、證券經營、租賃機構,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等。
(1) 中央銀行財務收支審計。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都屬於我國最高審計機關即審計署的審計對象,不可授權下級審計機關審計。對中央銀行審計的內容孟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審查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財務收支及其結果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二是審查人民銀行每個會計年度是否將其收入減除該年度支出,並按照國家核定的比例提取總儲備金後的凈利潤,全部上繳中央財政。
(2) 國家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根據《審詩法》第18條第2款的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比照國有企業對其資產、負債平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在資產方面,主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貸款業務、利息計算、應收款項、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進行審計。在負債方面,主要對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在損益方面,主要對各種收入、投資收益、租賃收益、各種費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實性、正確性及合法性進行審計。
2. 事業組織財務收支審計
《審計法》第19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所謂國家事業組織是指由國家創辦的,不直接從事物質資料生產,以改善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條件、增進人民物質文化生活而發展科學和文化教育、醫葯衛生和福利救濟事業為目的的非盈利的組織。國家興辦的學校、科研機構、文藝團體、醫院、醫葯衛生檢疫機構、廣播電視電影機構、圖書館及體育館等,均屬於國家事業組織。國家財政對國家事業組織分別採取全額預算撥款、差額預算撥款、由本單位自收自支的預算管理方式。但不論採取何種管理方式,這些單位均是審計機關監督的對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執行國家對企業的有關規定,就不再作為事業單位對待。
對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一是對其收入進行審計,主要審查事業性收費的合規性,有無擅自設置項目、超范圍、超標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賬,有無先分後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現象,是否正確計算稅金,有無偷漏稅款情況等。二是對其支出的審計,主要審查各種支出費用是否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是否真實合法。三是對其成本、費用的審計,主要審查各種成本、費用開支有無超范圍、超標準的現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是否正確,有無以計劃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此外,還要審查事業單位預算結余計算是否正確、真實,是否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專用基金,有無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情況等。
3. 企業財務收支審計
《審計法》第20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第22條規定:"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審計監督,由國務院規定。"由此可見,我國審計機關不僅有權對國有企業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而且有權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是指國有資產占企業的總資產50%以上的企業。國有資產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是指國有資產在該企業中雖不佔有控股地位,但其資產與其他股東的資產相比,出資額較大。
對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對其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重點的范圍 :一是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國有企業,如屬於國民經濟基礎產生的國有企業,屬於國民經濟支柱產生的國有企業,其他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 國有企業,包括郵電、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鋼鐵、電力、國防工業、高科技電子產業、商業企業、糧食行業等。二是接受國家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較大的國有企業,接受國家財政補貼較多的企業有公共汽車行業、煤氣公司等。三是國務院和本級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國有企業。對審計監督重點范圍內的企業,均要進行定期審計。
(三)
4. 國家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根據《審計法》第23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在預算的執行情況方面,審計的重點內容是: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內容執行,有無超預算情況;建設支出是否恰當,是否應納入建設項目的范圍,在預算與原計劃中能否對號就位,有無設計外的投資;支出以後移交完成投資用工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虛報不實之處;完成投資工作量與實際進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決算方面,主要對竣工決算編制依據、項目建設及預算執行情況、交付使用財產和在建工程進度、轉出技資、尾工工程、結余資金、基建收支、 投資包干結果、竣工決算報表、投資效益等內容進行審計和評價。
5. 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根據《審計法》第24條的規定"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一是審查各種基金、資金的籌集是否真實合法;二是審查各種基金、資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專項專用、有無挪用、損失浪費及貪污行為;三是審查各種基金、資金收入、使用的真實、合法;四是審查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管理費的提取、使用的真實、合法性,以及現金收付和會計核算的正確性等。
6. 國外援款、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根據《審計法》第25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一是對國際金融組織援助和貸款項目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主要審查報表種類、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規范;報表數據是否正確;報表內容是否真實;報表基礎是否一致;報表說明及補充資料是否齊全等。二是對我國借用外國政府貸款或受其援助項目的國外資金及配套資金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進行審計。主要審查外國政府貸款的籌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國貸款協議和外匯管理、金融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查用外國政府貸款購入的設備物資是否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審查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配套資金是否及時投入 ;審查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有無效益、是否具有償還能力。
( 三 ) 有關的經濟活動
由於現代審計監督活動,在評價受託者的經濟責任方面有所擴大,不僅包括財政、財務收支方面的經濟責任,也包括與績效高低有關的經營管理方面的經濟責任。所以現代審計的對象,既包括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也包括其他經濟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如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在經營活動方面,不僅要對財務、會計活動進行審查,還要對有關的技術、商業、安全、管理等活動進行審查,以確定被審計單位整體經營活動是否按經營方針、目標執行,是否經營有效,對財政、財務收支有何影響等。在管理活動方面,不僅要對各管理職能部門的組織和職責進行審查,還要對計劃、決策、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管理過程進行審查,同時還要審查有無正確、有效的管理原則和管理觀點,以考核和評價各項管理活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以及對財政、財務收支的影響程度。
對於審計對象的確定,除了審計方面專門法規規定以外,還要考慮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政策方面的規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慮到憲法、預演算法、企業法和會計法方面的規定。如《預演算法》第72條規定:"各級政府審計部門對本級稅務部門、各單位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決算實行審計監督。"在行政法規方面,要考慮到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制訂的地方性法規,對審計事項和審計監督內容的要求。在行政規章方面,要考慮國務院各部門規定的辦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或辦法規定,對審計事項和審計內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慮黨和國家的政策對審計監督活動的要求。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接受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的通知》中規定:"各級審計機關要把贈送禮金和有價證券問趙作為審計監督的一項經常性內容,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6. 部門預算審計執行審計情況小結的回復及書面意見怎樣寫
一是重點關注預算體系審計。新預演算法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由此,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重點應關注財政部門預算體系是否建立健全;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是否都納入預算,實行了全口徑預算;各塊預算是否保持完整、獨立,並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加大政府全部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的審計監督力度是當前扎實推進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徑的,不僅包括稅收和收費,還包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加強政府收入征管審計,促進稅收政策制度改革、規范非稅收入征繳;支出也要涵蓋廣義政府的所有活動。同時,要持續跟蹤審計地方政府性債務,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況和新問題,促進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的貫徹落實。二是重點關注預算績效審計。新預演算法中從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決算等多處將預算績效的思維貫穿於各環節中。在第六章預算執行中,要求各級政府及預算部門與單位,必須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同時,新預演算法堅持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部門、各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對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之外或者超預算標准建設樓堂館所的,責令改正,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處分。所以,審計部門也應重點關注預算績效,將預算績效作為審計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看預算部門與單位是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體系是否健全完善,評價方法是否切合實際,是否將上年度預算支出績效的評價結果作為本年度預算編制的重要依據之一;是否貫徹了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單位有無在預算之外或者超預算標准建設樓堂館所。三是重點關注政府債務審計。新預演算法限制了債務舉借主體和方式,主體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省級政府,方式是只能採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採取其他方式籌措。也就是說旗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新預演算法還明確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審計部門審計政府債務時,應重點查看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有無舉借債務和為單位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同時還要關注以前年度債務化解情況,看是否制訂了化債計劃,是否新增隱形債務,分析政府償債能力,預測債務風險,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議。四是重點關注制度執行審計。一是關注轉移支付制度的執行。新預演算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進行了系統性闡述。共五項條款規定了轉移支付制度的設計原則、制度目標、覆蓋范圍、運行機制及轉移支付預算的編制和有關違反轉移支付制度的責任追究罰則等。審計部門應重點關注有關部門有無擅自改變上級政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用途的行為,並重點審查財政部門是否將全部收支均納入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各預算部門、單位有無違規將預算資金轉入財政專戶或是將財政資金從零餘額賬戶支付到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行為。五是重點關注結轉資金審計。新預演算法第四十二條「各級政府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應當在下一年用於結轉項目的支出;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上一年預算的結轉、結余資金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發揮,審計機關應加大財政結余結轉資金的審計力度,重點查看財政部門指標系統和財政各科室代列項目,看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是否用於下一年結轉項目的支出,結轉項目年度超過一年的,是否收回同級財政總預算統籌安排;對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是否按具體規定執行;連續結轉兩年及以上的,是否一律收回資金是否依照國務院、財政部關於結轉結余資金使用管理法,由本級財政總預算統籌安排;對常年累計結余結轉資金常年累計結余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是否適當壓縮部門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六是重點關注預算調整審計。新預演算法第六十八條和第七十二條強化了各級政府收支約束及各部門、單位的預算支出約束,規定「在預算執行中,各級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財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減少財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嚴格控制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的調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所以審計部門應關注政府有無隨意開增減收入和增加支出的口子;必須調整預算的,是否編制預算調整方案,是否對調整事項的理由、項目、數額進行了說明,預算調整的幅度有多大等;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是否嚴格執行預算,不同預算科目、不同項目間有無隨意調劑使用。
7. 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化對策
(一)科學組織凋度,審計關口前移
1、科學組織凋度。
一是確立全局一盤棋的大財政審計指導思想。預算執行牽涉到 方而面,比如重點建沒lr程進度 效益、各部門預算執行的真實性與效果、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是否規范,等等。因此在安排預算執行審計時,要把審計機關現有的力量科學地調動起來,形成整體合力,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提高審計的效率與效果。二是建立部門預算執行的定期審計制度。將各預算執行部門分成兩類,一類是重點審計對象,可實行每年必審制度,另一類是一般審計對象,可實行兩年審計一次,一次審兩年的定期審計制度。三是統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內容。將部門預算執行審汁所必須查清的內容作一個規范統一,以便於}r=總分析預算執行結果,提出加強和改進管理的建議。
2、審計關口前移。
一是對預算編制過程審計。對預算編制特別是部門預算編制過程進行監督,將預算支出的真實、合理與規范、科學列入預算編制審計內容,特別是要對一些使用財政資金數額大、下屬單位多或有資金二次分配權的部門的預算進行重點審計,看該列的收入是否列入,支出項日是否落在實處,有無虛列、空掛、截留、挪用或層層預留情況,部門預算是否與部門履行職能相適應,部¨之間、項日之間是否均衡等。把不合理的支出控制在部門預算編制過程中:二是預算執行過程審計。重點掌握財政收入進度是否合理正常,有無違規進入過渡戶或通過私設賬戶、「小金庫」截留、挪用財政收入等違規、違紀情況;重大建設項目資金撥付是否及盹預備費的動用及追加預算是否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及「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合規圍庫集中支付資金有無不按預算和程序支付,有無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又分散管理,集中支付有名無實情況。
(二)強化對預算編制的審計,力求促進預算編制科學與合理
一是審計應提前介人,在財政預算編制完成後向人大報請批准之前,對報批的預算從科學性、合理性和細化的程度等方面預先進行審查並 具意見。人大批准執行後再正式審計,從而使預算執行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以有效約束預算過粗、待分解預算數過多,以及未預算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行為。二是審查預算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的定員定額標準是否科學、合理和符合實際,所有預算支出是否嚴格按規定標准和列入相應科目預算,部門預算收入支出是否真實,並對資金跟蹤問效,促進部門編制科學合理的預算,嚴格執行預算,加強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T作效率。
(三)注重信息互遞和合作,加大對轉移支付、年終結算補助的審計
通過信息互遞和合作,核實上下級轉移支付資金及年終結算補助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審查I二級財政部門安排轉移支付資金及年終結算補助依據是否充分,分配足否透明,有無進行隱形分配,向地方財政部門傾斜問題下級財政是否完整編報預算和決算,有無將追加的補助資金置換年初預算安排的資金,擠占挪甩有無利用預算管理的漏洞,多跑多要,將要回的錢作為部門的機動財力的問題。
(四)科學分析財政支m結構.促進財政支出結構優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各地經濟結構不斷凋整,與之相適應,財政支出結構也要進行必要的調整,來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在預算執行審計中,審計人員要根據所掌握的宏觀經濟政策、經濟結構調整情況,通過比較、分析來判斷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是否與經濟結構調整同步。另外還應核實各項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例,分析支出的分配與經濟發展要求是否相符。
(五)規范國庫「集中收付」操作行為,促進財政資金的健康運轉
「集中收付」制度建立以後,原有的財政收支管理模式將被打破財政在整個預算收支過程中的作用將被進一步加強。因此,在預算執行審計中,加強對「集中收付」制度的監督將成為一項重要內容。首先要審查財政、稅務和其他徵收機關預算內外收入繳庫方式、程序是否合規,收人是否進入國庫同一賬戶,有無違規進入過渡戶或通過私設賬戶、「小金庫」截留、挪用財政收入等違規、違紀情況;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及「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合規等情況。其次要監督國庫集中支付的真實性、合法性,看有無不按預算和幣旱序支付或利用集中支付、集中核算之機,為某些部門開方便之門;有無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又分散,使「集中支付」、「會計核算」 有名無實等問題。
(六)完善政府采購工作運轉機制,促進政府采購規范操作
我們要緊緊抓住政府采購資金運動這條主線,通過對政府采購整個程序的跟蹤審計,來揭露泄露標的、行賄受賄、鋪張浪費等違紀違規問題。具體內容上包插一是審計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編制情 二是審計采購資金的籌集和管理情況三是審計政府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四是審計采購合 的履行情7兄五是延伸審計供應商。
(七)強化績效審計,講求支出效益
提高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益是財政支出的核心問題,要抓住財政支出改革重點轉向支出領域的契機,強化財政績效審計。主要是資源配置是否合理,重點項目有無投入產出效果不佳等問題支出管理是否嚴格、科學,有無財政資金損失浪費等問題。通過審計評價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促進提高預算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八)精心組織協同作戰,確保預算執行審計有效運行
預算執行審計是一項全局性工作,需要各專業審計科室齊心協力來完成,才能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因此在審計項目實施上,做到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計劃方案、統一質量要求、統一定性處理,最大限度地發揮預算執行審計的整體效應。堅持將其他專業審計,特別是上級審計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項目與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並注意內容安排、時間要求的協調統一。堅持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擴人預算執行部門的審計覆蓋面,並對一定數量的二、_三級頂算單位以及財政資金直達單位和項目進行延伸審計和審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