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復雜信訪問題整治方案
① 如何落實集中解決疑難信訪積案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多舉措狠抓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確保實現「遏總量、減存量、不出事、防反彈」的工作目標,取得顯著成效。
——領導包案,強化責任。逐案落實包案領導,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信訪人意見;重點排查梳理一批時間跨度大、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疑難復雜信訪積案,嚴格落實「一案一策」,建立積案化解台賬,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實際情況、能夠解決問題、務實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類化解。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工作要求,對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信訪案件實行分類化解。一是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分析,找准問題症結、責任主體,交辦到有權處理的責任單位處理。二是積極推動按照法定途徑解決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優先的原則,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三是對「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事發地有權處理部門是處理和化解的主辦責任主體,要主動協商有關地方和部門推動積案化解;信訪人戶籍地和常住地黨委政府承擔協辦責任,要積極配合、協助化解和穩控;主辦和協辦雙方要加強溝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決。積案分類化解情況實行掛賬動態管理和銷號制度,化解一件銷號一件。
——強化宣傳,規范秩序。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決,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② 如何破解社會和諧穩定,信訪矛盾問題獻計獻策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③ 如何化解疑難信訪案件
一、領導重視,二領導包案,三、跟蹤督導,四、協調會議,五、領導接訪,六,轉向資金保障.你自己組織去吧,吹唄、、、、
④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
⑤ 四查四整治的工作措施
(一)開展「四個一」活動,提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在鄉村幹部中開展「四個一」活動:一是開展一次「服務對象在我心中」、「我與群眾心連心」等主題演講比賽;二是開展一次為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活動;三是開展一次與服務對象談心交心活動;四是開展一次學習警示教育活動,夯實思想基礎,築牢思想防線。通過開展「四個一」活動,教育鄉村幹部把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轉化為自覺行動,把人民群眾當親人、時刻把群眾冷暖記在心上,與群眾同心同德、同行同向、同甘共苦。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的宗旨意識和公僕情懷,以扎扎實實的工作為人民群眾謀取實實在在的利益,堅決糾正黨員幹部對待群眾冷漠生硬、麻木不仁的問題。
(二)整頓幹部職工紀律作風,堅決糾正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以鐵的紀律從嚴整治鄉村幹部紀律、作風和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要集中開展轉變作風、加強紀律等方面的自查自糾,進一步完善紀律制度,嚴格落實紀律規定,嚴格要求鄉村幹部,從嚴管理鄉村幹部。要把執行「四要十不準」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考核管理和評議監督。鄉紀委要進一步加大明查暗訪工作力度,對工作作風粗暴、搞特權、逞威風、工作方法簡單、工作紀律渙散、拖拉推諉、不執行「四要十不準」規定、「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問題及時查處,對責任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還要對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問責,確保長期形成的機關頑症得以有效解決。
(三)提振鄉村幹部職工精氣神,提高執行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促使鄉村幹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投到落實中。強化督查督辦和考核,對違反上述有關制度規定、工作長期不在狀態,精神不佳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幹部,採取待崗和組織處理,切實解決在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安於現狀、缺乏工作激情和開拓創新精神的問題,使鄉村幹部始終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要深入村組、農戶,宣傳中央、省、地、縣決策部署、方針政策,聽民聲、排民憂、解民難、給民利,切實為民辦實事。在活動期間,要為村組和群眾解決3件以上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要明確職責,解決「誰去落實」的問題,細化工作措施,解決「怎樣落實」的問題,規定時限,解決「何時落實」的問題,嚴格考核,解決「落實不力」的問題,強化督查,解決「全面落實」的問題。
(四)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新機制,暢通訴求渠道。要結合工作實際,集中開展開門接訪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深入村組,對群眾普遍關心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進行細致排查,摸清底數,建立台帳。建立健全通暢快捷的民意表達機制,完善領導幹部接訪、鄉村幹部下訪制度,拓寬有話跟黨說信箱等民意表達渠道,形成通暢無阻、運轉協調、規范有效的民意表達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運用平等對話、溝通、協調、協商等辦法來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維護自身護法權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最大程度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群眾基本利益。在矛盾糾紛排查中,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要邊排查邊調處,對重大疑難問題、矛盾糾紛以及越級集體訪、非正常上訪要落實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堅持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採取行政、法律、經濟、感情等綜合措施確保調處化解到位。在紀檢監察系統集中開展領導幹部「接訪、走訪、回訪」活動,重點圍繞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開展接訪;圍繞接訪中發現的重點、疑難復雜問題開展走訪;圍繞信訪問題的答復、調處息訪息訴開展調研回訪。把矛盾化解在村組,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⑥ 十個專項整治 糾正不正之風
十個專項整治
拖欠群眾款項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管不力,導致民工工資被拖欠。對宅基地復墾費等其他應付群眾款項打白條、不兌現等突出問題。
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未按「三到位一依法」要求,認真辦理征地拆遷、城鄉建設、涉法涉訴、勞動社保、城鄉低保等方面的疑難復雜信訪問題,特別是涉及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和生活待遇的訴求問題,以及對群眾反映事項麻木不仁、敷衍塞責、久拖不決,不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導致群眾合法利益受損,長期反復上訪的突出問題。
違法建設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違章違規的用地建房行為,特別是黨員幹部在違法建設中存在的監管不力、徇私舞弊、以權謀私、非法獲利等突出問題。
執法監管部門「三亂」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執法不嚴不公,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搭車收費,指定中介機構壟斷經營等突出問題。
窗口單位吃拿卡要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服務不主動、工作效率不高,推三阻四、百般拖延,不一次性告知辦事要件、讓群眾來回折騰,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亂辦事等突出問題。
教育系統亂收費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公辦中小學校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亂訂教輔資料,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違規辦學、違規招生等突出問題。
醫療行業損害醫患利益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醫務人員在醫葯購銷中搞提成、吃回扣,在醫療服務中收紅包、開大處方、搞過度檢查等突出問題,同時整治破壞正常醫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等「醫鬧」行為。
機關幹部紀律渙散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機關幹部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玩游戲、鬥地主、逛淘寶,擅自離崗、脫崗、缺崗,以及鄉鎮幹部走讀等突出問題。
黨員幹部賭博斂財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黨員幹部參與賭博活動,以賭拉關系、借賭斂財。利用婚喪嫁娶、喬遷升學、親屬生日等名義,違規大操大辦、收受禮金,助長一些地方過度人情消費等突出問題。
基層幹部辦事不公問題專項整治
具體問題:鄉鎮街道幹部在辦理低保時,不切實際向村(社區)下指標、分名額,人為製造不公,好事辦不好;村(社區)幹部虛報冒領、截留侵吞支農惠農資金,在征地拆遷、救災物資發放、扶貧慰問等方面優親厚友,為群眾辦事收好處費、喝感謝酒、得包包煙等突出問題。
⑦ 對掛帳督辦的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嚴格落實「一人一策"要求,制定一人一策方案,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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