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難點
㈠ 請談談您對解決社會治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的想法
隨地吐痰問題。
中國人惡習眾多,華北隨地吐痰,華中吐口水,華南吐檳榔水,實際上都是一類不文明行為。這里專門說隨地吐痰。
吐痰行為自古就有之,古人認為吐痰是清除體內的穢,是一種自我清潔好行為,有地位人還專門發明了痰盂,窮點的就用痰筒,底層百姓就是吐地上了,不過也不吐在自家或室內,只在公共場合的泥路或泥地上吐。可見古人也知道亂吐痰是錯誤的。
現代人,不論公司經理,官員,煤老闆還是市井小民各個隨地吐痰,絲毫不覺得有什麼不妥,現代城市地面硬化了,沒有泥土地了,到處是黃白的痰漬,惡心之極。這什麼心理導致的?我認為就兩個原因,自賤和從眾,他們不是不知道吐痰很卑賤丟臉,因為在正式場合有攝影和眼睛盯著他們,他們從不隨地吐痰,甚至更極端有痰還要咽下去,一旦沒人監督了,馬上就自我貶低,因為他們內心的定位就是這個,這叫什麼,古人雲:不吐不快是也。既要面子,也要痛快。你要是提醒他們,他們馬上跳起來,「你管得著嗎?@@@@!」刺到他們G點了,他們以為他們是文明人,實際上為了痛快的除去自己的穢,他們根本不在意文明,他們的自我定義是一個立牌坊的婊子,內心的骯臟映射到外表來了而已。
結論就是:吐痰是人的一種自我清潔,而隨地吐痰的行為就是因為內心丑惡映射到了外表。
那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真不是我危言聳聽,想解決國人的隨地亂吐的行為只能靠重罰,因為我是中國人,所以太明白了,解決一種中國人的壞習慣,只能用恐懼去抑制他們內心的丑惡,就像加個塞子,塞上三代人,後代自然而然就改正這個陋習了。
㈡ 思修 中國推行依法治國的難點是什麼
我國法治建設面臨的主要矛盾
江必新
▶社會領域的治理問題仍然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突出薄弱環節,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一個顯著短板
▶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相對畸高,不僅誘使當事人違法,更重要的是守法者吃虧,違法者賺便宜,進而劣勝優汰
▶實現人心大治,不僅要強化規則意識、誠信意識,還要使法治精神浸潤人心
法治中國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中國。現實表明,社會領域的治理問題仍然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突出薄弱環節,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一個顯著短板。建設法治社會是全面深化法治的固本之舉,是法治一體建設的重中之重。要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首先必須清醒認識當前法治社會建設中的諸多矛盾,並從對矛盾的分析入手,釐清法治社會建設的進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有七。
一是公民權利意識覺醒與維權理性不足之間的矛盾。表現為:一方面渴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卻不滿法律程序上的種種限制;一方面認為他人違法侵害其權益,另一方面自己卻坦然違法、鑽法律漏洞;一方面以法律為武器,另一方面卻容易以極端方式維權。這些矛盾導致維權與違法往往交織難辨。
二是對公權力機關的訴求日益增長與對公權力機關的服從、配合與支持日益淡化之間的矛盾。大部分人仍有遇事找政府解決的習慣,而且在新的形勢下其訴求愈加多元復雜。與此同時,由於缺少對公權力機關必要的信任,對其服從、配合、支持的程度則日漸降低。這種下降狀態又反過來削弱公權力機關滿足人民群眾訴求的能力和資源。
三是對依法治國方略和法律至上原則的抽象認同與人情、關系、私利、政績大於「國法」的行動之間的矛盾。在我國,厲行法治早已是共識,憲法法律至上也獲得了最廣泛的觀念認同。但在具體的行動中,特別是關繫到自身利益的事務上,人情、關系、私利、政績等不正當考慮迅速成為行動者決策的主要考慮因素,處於至上地位的法律被架空。
四是公權力機關的退位、歸位與市場機制和社會組織發育仍不成熟之間的矛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過程是公權力機關退位和歸位,理性再定位的過程。但由於市場機制仍不健全,社會組織仍不規范,市場機制和社會組織往往難以擔當起合格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導致公權力的進退維谷。
五是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與法律質量整體上仍不理想之間的矛盾。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然而,雖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立法質量已在不斷提高,但仍有一些法律尤其是低層級的法律規范質量不高、類型化不夠、科學性不足,將執法和司法帶入或難以實施,或實施沖突,或實施背反的多難困境。
六是嚴厲制裁違法行為的要求和期待與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較高之間的矛盾。普遍守法是法治社會的當然特徵,嚴厲制裁違法行為是保障法治權威和發揮法治威懾力的必要條件。但是現實中,在一些方面,由於責任設置過低,特別是查處率不高,導致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相對畸高,不僅誘使當事人違法,更重要的是客觀上造成「逆向選擇」、守法者吃虧,違法者賺便宜,進而劣勝優汰,並導致普遍違法。
七是中國當下社會問題的復雜性和獨特性與應對方式的簡單化、低效化之間的矛盾。社會事務日新月異,紛繁復雜,情況和形勢與以往任何時候相比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社會改革進入攻堅期,社會發展進入黃金期,社會矛盾進入漩渦期,治理難度在加大,復雜性在加深,利益沖突在加劇;然而社會管理模式仍然滯後,不少應對方式過於簡單、低效,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
要應對和破解上述矛盾,需要系統治理。
第一、價值建設,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會的根本問題在於將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內化於人心,成為社會成員決策和行動的基本指引。當前人民群眾已經有一定的法治意識,但牢固的法治理念尚未確立。實現人心大治,不僅要通過立法、執法、司法著力強化規則意識、誠信意識、權利義務統一意識、責任意識,還要透過多途徑、全方位的理念引領價值觀建設,使法治精神浸潤人心。
第二、基層調整,使治理暢達「末梢神經」。體制問題具有決定性。我國傳統上從中央到基層的縱向層級化管理體制倚重「生產經營單位」和「基層組織」。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存在著在「最後一公里」失靈的問題。建議以確立社區的法律地位為主要方式,重塑我國社會的基層組織形態,確保國家與其成員之間的「感測」途徑暢通。
第三、制度改進,使規范體系管用。高度重視法律規范質量的提高,尤其是要重視法律規范的針對性、系統性以及可實施性的問題。積極完善社會領域的法律體系,推動構建和完善社會自治規則,合理配置實施資源,努力創造實施條件,保證國家法律和社會規則相互配合協調發揮作用。
第四、秩序建構,有效控制不當社會行為。在簡政放權的同時要強化對市場活動的監管和市場秩序的維護。在培育社會組織的同時加強對社會組織外部行為的規范和內部治理的引導。要切實解決專業中介組織為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市場規則的問題,要全面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誠信和公信,透過秩序的建設和維護持續規范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負面清單:一種新的治國理政模式
王利明
▶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只要不是負面清單列舉的事項,政府無權進行審批,這實際上就已經形成了對政府權力的一種有效的規范和制約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規則十分透明、公開,法律不禁止就可以直接進入,不需要進行煩瑣的審批,也非常有效率
所謂的負面清單,也稱為「否定清單」、「負面列表」等。最初它主要出現在有關國際貿易投資法的領域,後來作為一種國家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模式確定下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它是指由法律法規列舉一些禁止或者是限制市場主體進入的事項,對於法律法規沒有做出禁止和限制列舉事項之外的領域,可以由市場主體自由地進入,法律不作干預。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實際上就是在這個決議里,已經把負面清單管理,作為一項國家治理的一種重要的方式方法確立下來了。從管理模式上來說,為什麼說它是我們新時期治國理政的重要方法?
首先,負面清單管理給予市場主體廣泛的行為自由,可以有效激活市場主體的潛在活力。現代社會任何國家的立法者,能力都是有限的,很多的事情是立法者在立法時所無法預見的,立法者不知道什麼是好的,從而無法相應的強制性要求別人去做。市場主體能否進入這些領域,必然成為法律調整的空白地帶,大量的是法律調整的空白地帶,也有人把它稱之為「法律的沉默空間」。
在這樣的一個空白地帶,正面清單管理模式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完全採取了不同的看法。正面清單管理這樣的模式下,它實際上受傳統的計劃經濟的影響,對這樣一個法律沉默的空間,並不允許市場主體就可以直接地進入,能否進入,很大的程度上,實際上還是要由政府來決定,這樣市場主體的行為的空間其實是受到了很大的壓抑和限制。但是負面清單管理認為,只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或限制的領域,市場主體才無法進入,凡是清單沒有列明的領域,市場主體均可以進入。因此,與正面清單相比,負面清單模式賦予了市場主體更充分的行為自由。凡是法無禁止的,即推定市場主體有行為的自由,在「法律的沉默空間」,政府機關也不得設置額外的審批程序,實際上就給了市場主體非常大的行為自由,這種自由其實就是經濟活力的保證。
第二,為什麼說它是一種新的治國理政的模式?就是因為它能夠有效地限制和規范公權,尤其是規范審批權。審批實際上是政府部門權力的一個最集中的體現,它直接決定了針對誰,能夠干什麼,其實也是對資源的一種分配。在正面清單管理模式下,法律雖然沒有規定,但是政府依然還是在管理,政府實際上通過規章等各種規范性文件,仍然在限制著領域的進入,我們的許多規章其實都有幾個特點,首先就是宣布這個事歸我管,二是要求大家都要報批,三是不報批我就要處罰。
那麼一旦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以後,凡是負面清單之外的,凡是法律沒有限制,沒有禁止的,所有這些部門領域,不得再進行審批。這就意味著只要不是負面清單列舉的事項,政府無權進行審批,這實際上就已經形成了對政府權力的一種有效的規范和制約。所以它體現了法制的一個基本的精髓,這就是規范公權。
第三,這種模式使政府的行政行為更加公開透明。法治所追求的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要實現公開的、透明的、可預期的效果。負面清單管理可以說在很大的層面上實現了這樣的效果。
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之下,負面清單的內容本身是公開的,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也是公開的,除負面清單明確列舉的事項之外,市場主體原則上都可以自由進入,例如,在負面清單管理的模式下,一個企業要進行投資,應當首先去找一名律師咨詢,看看現在要進入的投資領域,是不是國家法律法規所限制禁止的領域,只要不在法律法規禁止限制之列,那麼其就可以放心地進入。這樣對於行為的結果,企業也能夠產生一種合理的預期,所以它能夠達到這樣的一種公開預期的效果。
第四,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能夠真正使經濟更有效率,更有活力。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到機場去坐飛機都要經過安檢,我發現了一個問題,大家每次進入安檢的時候,屏幕上顯示「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等物品」,把這些東西列舉出來,其實這種做法就是典型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即明確列舉法律法規要禁止攜帶的物品,如果我們不採用這種方法,而是採用正面清單管理方法,即明確列舉哪些物品是可以攜帶的,則機場可能需要將所有可以攜帶的物品列出來,如果採用這樣的方式,我相信可能一個安檢人員每天要檢一個人,都要檢幾個小時。這必將是非常低效率的,而且他會給安檢人員極大的自由裁量的權利。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規則十分透明、公開,其也更有效率。規則和空白地帶,法律不禁止就可以直接進入,不需要進行煩瑣的審批,這就會非常有效率。
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方面看,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這就是我們所要強調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和職權法定原則相結合,這兩項原則正是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的核心的內容。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法學院院長)
下一階段法治要解決的三個問題
吳志攀
▶改革進入深水區,就必須開大船,要駕馭一個復雜的工具和復雜的局面,就必須按規矩來辦事,要講法、信法、用法
▶我們講依法治國,也就是政府要用法律來維護社會公平,維護政府的道德形象
▶依法治國,首先要治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是同步的。離開了法治,市場就會混亂,經濟就不可能起飛,更不可能平穩、高速地發展。這是我們改革開放的一條最基本、最核心的經驗。今天,當改革開放進入到了新的階段,當我們的市場經濟發展到了比較成熟的一個新的時期,就不得不更加強調法治。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治,已經有一代人的實踐(中國的傳統,三十年為一代),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而在下一個階段,我認為要通過加強法治來解決三個問題。
其一,就是要用法律的方法劃分好中央與地方的財權、事權。中國是一個大國,即使今天有了最好的噴氣式飛機,從海南島坐飛機到烏魯木齊,也要好幾個小時,這么大一個國家,維護統一、維護中央權威,同時照顧好各個地方的不同特點,調動各地的積極性,這是執政興國的一個基礎。分稅制改革之前,我們的中央財政略顯單薄,而一些地方財大氣粗。那時的地方政府,還沒有在「土地財政」和「地方融資平台」方面「打主意」。在推行分稅制改革之後,中央和地方實際上重新劃分了財權,中央財政大大充實了,同時,城鎮的房屋市場化改革也在這個時候開始。這些改革,影響深遠。但任何一項改革,不可能只有好處,不可能沒有一點消極面。我們現在都看到了,比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問題,一些地方的收入主要靠賣地,房地產成為主要支柱產業,但泡沫大了,有問題,老百姓也受不了,國務院三令五申平抑房價,先後出台《國十條》和《國五條》,但收效都不明顯。還有地方債的問題,這個問題同樣復雜。在中國發展市場經濟,首先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這裡面要算經濟賬,還要有法治。我們現在比過去更加強調依法治國,治國首先就要治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這個大的框架當然是憲法,是我們的根本政治體制所確定下來了的,但還有很多具體的問題,在各個部門法中都有反映。新一輪的法治建設與改革,要在這方面下力氣。
其二,就是要用法律劃清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政府是市場行為的「裁判員」,企業是市場的「運動員」,兩者的角色分工不同,因此兩者不能混同。還有,運動員也應該分分類,有的是跑長跑的,有的是短跑,不能哪裡有便宜可占就到哪裡去比賽。例如,很多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央企掌握國計民生的命脈,實力雄厚,是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經濟基礎。但是,很多央企放下自己的主業,拚命往房地產市場里鑽,到處拿地,而且把地價抬得很高。政府辦企業,當然要實現保值增值,但辦企業的目的不止是為盈利,還有承擔很多社會責任,特別是央企,應該多花一些精力去發展那些中長期的、戰略性的、風險大一些、利潤可能不那麼高的大項目,只要有利於國計民生長遠發展。而不是房地產這樣的,利潤高,見效快的競爭性項目。地方政府當然特別歡迎央企去拿地,怎麼拿他們都高興,一切可以開綠燈,但這樣一來,市場就可能有點亂了,很多事情就不公平,這樣演算法治嗎?不好說了。未來著力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領域,加強法治建設。
其三,要更加強調,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政府的基本價值追求。我個人有一個看法,中國社會對公平的敏感,超過了西方。對不公平的事情,老百姓反應很激烈。所以政府要在這么復雜的一個社會,維護公平不容易。我們講依法治國,也就是政府要用法律來維護社會公平,維護政府的道德形象。政府要盡量多考慮弱勢群體,不能被利益集團綁架了。現在對城鎮低收入群體提供的經濟適用房的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全民覆蓋的醫保和社保制度的建設與完善等,都是體現社會公平的政策。這些方面還要加強。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市場經濟條件下,摸著石頭過河是成功的,但進入了深水區,有可能摸不到石頭了,這個時候就必須開大船,要開船,要駕馭一個復雜的工具和復雜的局面,就必須按規矩來辦事,要講法、信法、用法,這樣船才穩當,才能乘風破浪。
(作者為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不斷完善立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李林
▶要防止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立法不公,防止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權力關系合法化
▶應當從「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成熟一條制定一條」的「摸著石頭過河」的立法模式,向頂層設計的立法模式轉變
當前,我國法律體系雖然已經形成,但立法不當問題的存在,致使部分法律制定後不能用、不管用、難執行、難適用、難遵守,某些法律甚至形同虛設。為此,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形勢下,應進一步推進民主科學立法,不斷完善我國立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轉變立法觀念和立法模式。立法應當充分代表民意、體現民利、反映民情,公平公正地解決社會問題、分配社會利益,防止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立法不公,防止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權力關系合法化,警惕立法權力滋生的腐敗,從制度和規范的源頭上維護人民利益。一是應當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立法觀,轉變為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的立法觀;從片面追求立法數量而忽視立法質量和實效的立法觀,轉變為立法質量和實效第一的立法觀;從重立法效率、輕立法民主的立法觀,轉變為民主優先兼顧效率的立法觀;從只管法律制定不顧法律實施的立法觀,轉變為兼顧立法與法律實施並以法律實施為導向的立法觀。二是應當從「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成熟一條制定一條」的「摸著石頭過河」的立法模式,向加強領導、科學規劃、頂層設計、協調發展的立法模式轉變。從立法項目選擇的避重就輕、拈易怕難向立法就是要啃硬骨頭、迎難而上、攻堅克難轉變,使立法真正成為分配社會利益、調整社會關系和處理社會矛盾的藝術。
第二,強化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職能。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轉變被動立法局面,使立法與全面深化改革協調推進,積極主動地通過法律的立、改、廢、釋為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法律依據和法治保障。一是推進人大常委會常委的年輕化、專職化、專業化,讓人大常委會委員能夠充分發揮作用,更好履行職能。二是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會期制度,適當延長每年的會期,為民主立法提供充分時間保障。三是推行立法旁聽制度,讓公民、媒體和社會組織能夠更加直觀地了解、參與和監督立法過程。四是推行立法助理制度,以彌補人大常委人數少、時間少、專業知識不足等欠缺。五是進一步擴大人大常委會委員、專門委員會、立法工作機構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委託專家學者起草法律、法規草案的比重,增強立法的全局性,從源頭上預防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
第三,推進民主立法。擴大不同利益群體公開主張、表達利益的渠道,使人民充分表達自己的立法意志和利益訴求,通過立法博弈實現公正立法。建立和完善更加廣泛的立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制度,對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立法事項,原則上都應當向全社會公布,並建立意見採納情況的說明和反饋制度。完善立法聽證制度,對影響重大、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事項,要通過舉行聽證會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確保法律草案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全面參與立法、有效開展立法博弈,保證人民群眾立法訴求的充分表達和宣洩。推行律師和法學專家為法律草案涉及的利害關系人提供專業立法咨詢、參與立法聽證等立法援助的制度。推進立法公開,建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審議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規草案的立法旁聽制度,旁聽代表有權發言,保證人民群眾對立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㈢ 在"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中,基層工作有哪些難點
在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的話語背景之下,城市網格化管理獲得了政府行政系統的青睞,成為中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領域日漸流行的模式。毫無疑問,「網格化」管理運用科層理念和全新的治理技術,在打造「數字城市」、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以及城市管理服務規范化等方面發揮了特殊的功用,值得肯定。但這並不意味著網格化在日趨復雜的城市管理領域可以無條件地收到「一網就靈」的效果。城市管理網格化模式要想真正深度地嵌入城市基層社會,還必須克服一些局限。1、網格運行成本及其持久性
網格化管理啟動於社會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頻發的社會轉型期,因而它的提出及運行實際上依託於網路技術和科層治理技術、是一種以權責明晰劃分和監督考評為制度保障,將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服務系統與基層社區組織結合起來的管控模式,帶有一定的應急性。毫無疑問,網格化管理為在基層社會與政府公共服務部門之間建立起暢通的信息溝通反饋機制,避免政府各主管部門之間的扯皮推諉從而縮短問題解決的時間,提高政府科層系統的行政績效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網格化管理的編織及其運行也潛藏著行政成本膨脹的風險。如在一些網格內設置多名網格指導員,增設各級網格管理指導中心辦公室,這就使其人力和設備投入勢必增加。此外,網格化管理系統的建立雖然可使政府的社會治理力度得到一定的加強,但其效能是否能夠持久則令人懷疑。近年來,在一些大城市中,其網格化管理往往是作為大型活動的配套機制而出台的,而每當這些大型活動結束後,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社區組織,都不可避免地出現倦怠和鬆懈,從而導致嚴重的城市管理事故。上海「後世博」和北京「後奧運」時期出現的種種問題,即是明證。所以,如何將網格化的「非常之舉」變為「尋常行動」,則是問題的關鍵。
2.網格化與社區自治
近年來,在學界關於社區研究的成果中,很多學者都對社區行政化持一種批判的態度,認為「社區行政化」是「城市政府為尋求經濟增長與社會穩定的平衡,依靠行政權力,自上而下地實現社會再組織化的過程。其基本表現是:社會空間行政化、社區組織行政化、社區事務行政化」。從本質上講,社區建設的行政化傾向是中國傳統的城市管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的延伸,影響了社區自治功能的發揮。
在現實的社區發展建設中,網格空間的誕生存在著削弱社區自治能力的可能性。正如有的論者所言:「政府行為的全面回歸,不僅使公共服務輻射到社會各個領域,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行政強制的傾向:行政體制儼然成為一部設計合理、運轉有效的龐大機器,但面對社會出現的突發事件和具體矛盾,則需要每個部件、每個齒輪都隨同這一機器系統調整方向,連帶運行,失去了靈活多變、敏銳出擊的應對能力。」
當然,強調網格化對社區自治的消極影響,並不是要拒斥網格,而是要對兩者關系展開復雜的理解和分析。在現實社會中,社區自治與行政化之間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在現階段社區自治尚不完備的情況下,網格化管理的推進和加強可能導致行政力量的強化、社區自我管理的弱化,而弱化社區自我管理則會對社區自治的進程產生消極影響。但筆者認為,在現實中,完全意義上的社區「去行政化」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社區實際上是作為「政府」和「居民」之間的聯結組織而存在的。
社會是一個高度復雜的聯結系統,以至於我們很難用簡單的話語完全揭示其中的奧秘。但我們必須關注那些基本的關鍵性聯結環節,因為一個社會如果其關鍵的聯結處被破壞了,便會發生社會解組的悲劇。因此,我們應從社會聯結的角度來理解社區性質,這樣就不會簡單地將社區置於與政府相對的立場之上而提出「去行政化」的思路了。
在社會管理領域,最高級的管理境界實際上是「自我管理」,所以我們要大力培育各種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社會管理。當然,我們這樣說並不是要切斷社區與政府的關系,而是要弄清行政系統與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聯結,追問兩者是「協動」關系還是「服從」關系,是「聯結」還是「從屬」。
3.網格的泛化問題
網格化治理風靡於當下的中國社會,主要是緣於政府為加強社會管理而彌補現有體制的不足,加強各部門間的協動。但隨著網格化治理的推行,「網格化的功能與實施范圍都被大大地泛化了。就網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經被泛化到可以解決任何問題的地步,似乎與黨的系統和政府系統相關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通過網格化來解決,網格化的范圍被大大泛化」。當人們確信一切依賴網格、一切通過網格來解決之後,勢必形成嚴重的網格依賴症,其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必然弱化,其直接後果就是將社會管理簡單化。
總之,新時期的社會治理正在發生一些值得注意的重要改變,其具體表現是:社會治理的主體由單一的政府向多主體、多中心轉變,社會治理的手段由平面社會向網路社會轉變,社會治理的目的由工具理性向價值理性轉變。我們應以理性客觀的態度來看待城市管理的網格化模式,處理好「網格管理」與「政府治理」、「網格管理」與「社區自治」之間的關系,尋找「政府社會治理」與「社區自治」之間有效的聯結點,調適好「國家」與「民眾」間的距離構造。所以,我們應「廣泛吸收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別是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它們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努力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這是我們在構建網格管理模式進程中所應注意的關鍵問題,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軟體公司。
㈣ 上海碰瓷王77起事故獲利17萬,社會應如何治理碰瓷問題
隨著大家生活條件的改善,現在擁有私家車的也越來越多了。但是大家開車的時候卻最怕碰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出現交通意外。但是有時候交通意外並不是由你一個人引起的,而是有人故意給你製造,這就是所謂的碰瓷。根據上海交通局給出的信息顯示,這一次,他們抓住了一個在五年之間製造了77個碰瓷事件的男子。通過這樣的事件,他總共獲利十七萬余元。這件事情不會發布到網上之後,立刻就引起了網友的高度討論,畢竟沒想到他的效率如此之高,而且竟然能夠多次獲利。那麼今天我們就來分享一下如何在日常生活當中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第三,正確的處理過程。
想必很多人在碰瓷發送的時候都會想著一定要私聊,因為如果出動保險或者報警的話,對個人造成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這就是很多人出於怕麻煩,所以想要盡快解決這個問題。而碰瓷的人就是抓住了這個心理關鍵點進行勒索。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只要正常的走程序,其實一般情況下都可以避免自己造成損失。所以在遇到碰瓷的時候一定不要慌張,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一定要積極主張地提供證據。
㈤ 落後農村網格化的難點
(一)城鄉一體化快速發展,社會流動性急劇增強
伴隨著城鄉統籌發展的推進和城鄉一體化的快速發展,近十年來我省城鄉人口比逐漸縮小。2001年我省總人口約為5658萬,城市人口為2308.50萬,農村人口為3349.50萬;
2009年這組數據分別變為5720.00萬、2631.20萬和3088.80萬。盡管全省城鄉之間的人口差距由2001年的1041萬縮減至2009年的457.6萬,但全省仍有超過50%人口居住在農村。2008年全省農村實際長期居住人口仍有2000多萬,外出務工農民1000多萬人,占農村總人口的30%以上,是流動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龐大的流動性群體增加了農村網格化治理不容忽視的壓力。
(二)農村信訪事件逐年增多,農民自我合作能力下降
在農業稅費改革及取消之前,引發農民上訪的多是集中於稅費負擔和各種攤派集資、鄉村幹部工作方式簡單粗暴、基層幹部貪污、村民自治選舉不合法等問題上,其中最為嚴重的是農民負擔過重問題。2005年取消農業稅之後,農民的上訪數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在增加。其中,維權型上訪主要是源於城市化進程中因房屋拆遷與土地徵用引發的社會矛盾與糾紛。現在農民上訪除了維權以外,還增加了農村公共服務、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議題,這些「一家一戶不好辦或者辦不好的事情」,農民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政府」。農民信訪不只是一種利益表達與訴求的方式,其背後牽涉的卻是整個「三農問題」,尤其是當前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由於基層政權組織權威與治理能力的下降,農村民間社會組織發育不足,農民越來越原子化且合作能力下降,原來的民間自我合作機制喪失,造成公共物品供給缺少,社會糾紛調解難以在民間社會中自我解決。
(三)城鄉之間及農村內部分化嚴重,社會治安事件逐年增多
近年來,盡管國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加強收入分配調節,但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有效遏制。2002
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78:1,2003年為2.85:1;2004年縮小為2.78:1,2005年又躍升到2.90:1,差距再次擴大。同時,我省農村內部收入分化也越來越大。2003年我省農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2975,2004年為0.3071,2005年擴大到0.3140。農戶中20
%的高收入戶與20 %的低收入戶的收入之比,1985年為2.68:1,2002年達到4.45:1,2003
年為4.64:1,2004年為5.06:1,2005年達到5.31:1。這表明農村高低收入群體的貧富程度進一步加劇。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度擴大不僅降低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活力,而且容易激發社會矛盾,成為社會治安問題與不穩定的推動因素。據統計,河南省近十年的刑事案件發生總數在逐年增加,其中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
(四)信息傳媒快速發展,虛擬社會的興起給現實網格化治理提出了新要求
隨著網路傳媒技術的快速普及,網路已經作為一種嶄新的社會力量逐步興起。網路對人們的生存、交往和組織方式產生著重要影響,並日益深刻影響著社會情緒和公眾行為的走向。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諸如征地拆遷、勞資矛盾、官員腐敗、社會不公等問題為民眾高度關注,深惡痛絕,特別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對立。網路傳媒平台已經成為部分群體和社會個人用於擴大事件影響、獲取事件解決的途徑和手段。特別是隨著網路力量的壯大,跳過上訪與傳統媒體,直接訴之於網路,已經成為許多民眾解決利益糾紛,宣洩內心不滿的首選渠道。與此同時,也有部分群眾和個人利用網路的盲目性和虛擬性惡意扭曲事件真相,誤導網路輿論等,金鵬信息網格化軟體。
㈥ 當前我國改革中出現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是什麼
一是轉型期社會治理理論欠缺引致多重困惑。
二是亟待整合條線治理力量、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
三是亟須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和公眾充分參與治理的制度和社會環境。
四是盡快完善、規范多元共治的社會治理體制。
五是在保障與改善民生中推進社會治理。
六是真正實現社會治理的重心向基層下移。
七是創新社會矛盾化解渠道和機制。
八是合理利用現代信息與大數據技術服務社會治理。
九是發揮傳統文化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6)社會治理難點擴展閱讀:
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
1、在保障與改善民生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東部發達地區經驗表明,發展可解決群眾的訴求,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對於中西部部分貧困地區,當地政策咨詢人員指出,脫貧攻堅就是最大的社會治理。
2、真正實現社會治理的重心向基層下移
基層社會治理新舊矛盾交織,關鍵挑戰在於建立治理重心下移的激勵機制。基層社區治理人才仍相對不足,越到基層越明顯。
我國社會治理採取五級行政管理體系,上下並非一條線貫通,基層以處理小事為主,但小事有小事的邏輯,需要有足夠而且專業的人真正去發揚我們優良的宗族鄰里傳統,去鞏固黨群關系。
3、創新化解社會矛盾的渠道和機制
訴求渠道暢通與政務公開是化解矛盾的有效保證。調查顯示,只有48%的地方政府決策咨詢人員認為群眾訴求反映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