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整改落實方案
⑴ 基層工商部門如何正確適用「責令改正」
在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條款中都存在「責令改正」,可見責令改正是基層工商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經常實施的一種執法行為,但在監管實踐中執法人員卻較少使用,使用時也常常存在不當之處。結合基層工商監管工作,現對「責令改正」的理解和應用進行分析和探討。 一、責令改正的法律屬性及與行政處罰的區別 首先要明確責令改正是一種行政措施,而不是行政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是指行政主體責令違法行為人停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以恢復原狀,維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狀態。它只是執法過程中採取的一種行政措施,是對違法行為的制止和救濟,不是行政處罰。它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責令改正、責令限期登記、限期改正、限期辦理等。因在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中責令改正大多出現在「法律責任」章節,所以很多執法人員誤認為責令改正是一種行政處罰,將責令改正作為行政處罰種類運用。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對行政處罰種類劃分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等六種,其中並無責令改正,可見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 二、當前使用責令改正的存在問題 (一)對責令改正重視不足。目前,很多監管執法人員對責令改正的重視程度不夠,事實上,在工商行政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中多處出現「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的罰款」這樣的規定,這是科學監管、文明執法在法律中的具體體現,同時也可以看出,責令改正有時已經成為了行政處罰的前置條件。在法律有此規定的情況下,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必須要有責令改正的形式和內容。否則該行政處罰違反法定程序,為無效行政處罰,並可能引起行政訴訟並吃敗訴官司。 (二)使用責令改正時機不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使用手冊》(2009年版)對《責令改正通知書》有這樣一個說法:《責令改正通知書》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命令違法行為人停止並改正違法行為的書面通知性文書。由此可以看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確切的違法行為時,我們應當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這既是依程序辦事,也是柔性執法的體現。但在我們的執法實踐中在使用時機上卻有兩大誤區:一是日常監管中用得很少,即使發現了違法行為也由於違法行為危害性不大而疏忽掉,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錯過了使當事人改正輕微違法行為的機會。二是對違法行為直接立案調查並在最終作出行政處罰的才同時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並沒有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措施。一宗案件由立案查處到作出處理決定往往需要較長時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案情特別復雜,經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案件處理過程中聽證、公告和鑒定等時間不計入前款所指的案件辦理期限」。由此推算,案件調查處理時間可以超過四個月,因此,對某些案件,若等作出處理決定時才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不但在時效性上會有滯後,在這一時間段內還可能會出現監管執法風險。 (三)責令改正依據法律法規適用模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使用手冊》規范填寫《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內容中有規定,責令改正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實體法中有規定的,依據實體法填寫,實體法中沒有規定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填寫。在日常監管執法常用的法律法規中,有專門針對違法行為訂立責令改正條文的可謂少之又少,有訂立責令改正的法律法規中,其規定責令改正內容的條文往往是附帶有「並處」內容的罰則,將其單用於責令改正實在牽強。那轉用《行政處罰法》如何?《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按一般理解,這個責令改正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使用,那還沒有「實施行政處罰時」使用此條文似乎又不太適當。 (四)責令改正採取的措施不完善。一是書面責令改正少,由於書面責令改正通知書要填寫較多內容,部分監管執法人員為避免麻煩,在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時多使用口頭責令的方式,雖然口頭責令改正也是責令改正的其中一種手段,但與書面的責令改正通知書相比,其法律效力和對當事人起到的實際效果顯然就小得多了。二是沒有做好其他相應證據材料的搜集和文書的填寫,監管執法人員發現一些較輕微的違法行為時,往往由於該違法行為不必進行行政處罰而直接進行責令改正,忽略掉證據材料的搜集和《現場筆錄》的製作等步驟,使案件無法「證據確鑿」,造成缺陷。三是責令改正內容不準確,上面說過,責令改正有多種形式:責令改正、責令限期登記、限期改正、限期辦理等,我們在作出責令改正時有時沒有根據實際情況來表述,往往是「一刀切」表述為「責令你改正違法行為」等,使當事人不能直接「望文生義」,影響改正效果。四是責令事後跟進不到位,我們在發出責令改正後,往往就有了「我已經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理」的想法,接下來就不了了之,沒有及時對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改正情況進行跟進。 三、在執法過程中正確使用責令改正的建議 (一)充分認識責令改正的重要作用。對日常監管中和處罰中對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可減少違法行為范圍的擴大和危害性的加深,充分體現教育與懲治相結合的原則,也有利於規避由於「不作為」、「不依法行政」「不依程序執法」等給我們帶來的風險。 (二)適時作出責令改正。視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責令改正:一是在日常監管發現輕微違法行為時作出,及時糾正有關違法行為;二是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作出,保證違法行為不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生加重其違法情節嚴重性的變化,同時保存完整的違法證據;三是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作出,使當事人能在接受處罰的同時改正其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時我們應注意,當其作為行政處罰的前置條件時,則必須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責令改正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已經作出,在行政處罰決定時則不必再作,但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可以在案件闡述過程中予以表述。 (三)完善責令改正措施。一是盡量使用書面的「責令改正通知書」,書面的責令改正對當事人而言比口頭的責令改正更有威懾力,從而增大其執行有關行政措施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實在」的材料參照,當事人執行起來就更方便。而對於我們的監管或是執法辦案,責令改正通知書也是一份有力的證據。二是注意相關證據的搜集和文書的製作,先有違法行為的存在,我們才作出責令改正,因而我們必須掌握證明違法行為的證據,這同時也是為後續處理做好基礎。當然,不是每次責令改正的證據搜集都要像調查案件一樣詳細,要根據不同情況靈活處理。但就筆者意見而言,不論在哪種情況下,製作《現場檢查筆錄》都是必須的,我們要在《現場檢查筆錄》中清楚、真實、全面地記錄現場檢查情況的,並寫清楚對當事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這一過程,保證對當事人處理的「名正言順」。三是完善責令改正的內容,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的責令改正內容,要寫得清清楚楚。如逾期驗照的,責令「限期辦理驗照手續」,無照經營的,限期「辦理設立登記手續」等等。「限」的這個「期」,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法律法律法規有專門對責令改正的期限作出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四是注意做好事後跟進,根據責令改正的期限及時對當事人的改正情況進行跟進,並做好記錄。發現當事人未按照規定進行改正的,進行相應的處理。要注意,部分法律法規,如《公司法》等有專門對作出責令改正後當事人不進行改正的情況應如何處理作了明確規定,如遇此情況,應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制定責令改正法律指引。在現行法律法規,筆者認為可否對一些總體規范性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增加「行政機關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或者「對發現的違法不適宜進行行政處罰的,責令改正」等類似的規定的條文,使我們在作出責令改正時不用遭遇無法可依的尷尬。(轉)
⑵ 請問我因無照經營被工商局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現在關門不想幹了,還用去處理嗎
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不是代表要罰款,
而是工商部門督促你趕緊去辦理營業執照,
這其實是工商局放了你一馬,按規定工商局是可以立即對你處罰的
只要你在《責令改正通知書》期限內辦理好營業執照就沒問題的了
如果過了期限還沒辦好,卻沒有暫時關門停業,而是繼續無照經營,那就是逼著工商部門對你處罰了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根據《條例》(即《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非法經營,應予取締,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2、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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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補充】:還有個問題就是他給我的通知期限是 3天,但我去辦理的時候因為證件手續不齊全沒有辦理成功,晚幾天去辦的時候就讓我交罰款,可以不 交嗎?
答:工商局的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有沒有讓你在一些文書(例如《現場筆錄》、《詢問筆錄》)上簽名?有沒有要求你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你的店面的租賃合同復印件給他們?最重要的是,有沒有給你《聽證告知書》和《處罰決定書》?
如果都沒有的話,應該不用交罰款都行,你趕緊暫時別開門營業,去工商局,客氣點請他們把營業執照發給你,等辦好了營業執照再去做生意,
對了,工商局的人要求你簽名的時候,看清楚是什麽東西才簽
⑶ 工商局整改通知期限過了怎麼辦
如果未整改,工商未給你下處罰通知,那麼沒會有什麼了。但是出現責任,你會負第一責任。如果期限過了,你仍未整改,工商可以下達行政處罰通知書。
⑷ 工商局自提出整改日起多少天內可進行罰款
整改通知書按照整改的內容不同期限也不相同,一般涉及執照辦理之類的增整改通知,日期一般為15天,超過15天未辦理的,工商部門既可採取強制措施,包括罰款。
⑸ 縣工商局幹部違紀整改情況報告
縣工商局幹部違紀整改情況報告可以給你處理。
⑹ 我家服裝的執行標準是FZ/T 72020-2012工商局那邊這樣一畫就寫了個好像是2020的叫整改,請問怎麼修改呢。
1、FZ/T 73030-2009 標准名稱是 「針織襪套」,你這個是休閑服裝,明顯執行標准用錯或打錯了。工商的意思是要你改成FZ/T 73020-2012 《針織休閑服裝》,這個才是合適的。
2、順便說下,你這個吊牌的洗滌方法標的也不對,一起改一下,要不然這次沒發現下次發現了還是會要你整改。
第一個手洗符號不對
不可扭乾的這個符號早就不用了。
滴乾的符號不對,沒有三根豎線的這種
熨燙的符號也是舊版的,不過差別不大,最好改改
另外,符號後面對應的文字說明要麼都不要,要的話建議按GB/T 8685-2008 《紡織品 維護標簽標簽 符號法》去寫,不要自創說明,容易出問題。
具體符號及其排列順序見GB/T 8685-2008《紡織品 維護標簽標簽 符號法》。
⑺ 工商局行政執法力度有待加強的整改落實情況怎麼寫
基層工商是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前沿陣地。錢曉鍾局長講:基層工商是工商部門這棵大樹的根,根牢了,工商部門的形象就上去了。所以,基層工商能否履職盡責、提升監管服務水平事關全局,將直接關繫到工商機關的整體形象和工商事業的發展。
目前,雖然基層工商在維護市場主體准入秩序,規范交易競爭行為,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們還應清醒地看到,基層工商履職不到位、監管乏力等問題仍顯突出,基層工商人員的素質和履職現狀與當今經濟迅猛發展以及嚴峻的監管形勢相比,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筆者認為,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念束縛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表明了工商部門以監管為軸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履職機制初步形成。這就要求基層工商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監管為導向,正確處理監管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統籌兼顧,整體推進。但事實上,多年來由於諸多原因,基層許多工作人員思想陳舊,進取心不強,監管理念不能與新時期、新職責的要求相適應,為監管而監管,不能正確處理監管與發展、服務、執法、維權之間的關系。
二、素質制約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受隊伍結構、幹部體制和傳統業務的影響,基層工商執法人員一定程度上存在知識層面偏低、業務簡單膚淺、執法不規范等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偏重於維持簡單的傳統業務,執法技能和技巧單一,缺乏創新能力。二是疲於應付日常工作,只局限於按部就班地按俗套操作,對一些突發性工作和新的執法領域顯得束手無策。三是缺少復合型人才,精通法律、會計知識、商品知識、計算機等現代辦案知識和技巧的高、精、尖人才缺乏,致使許多監管領域不能涉足,與實現高效能監管、達到高質量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
三、體制影響了基層工商履職和監管效能。目前,縣局以上工商機關內設機構是按職能以「條」設置,而基層分局則是按監管區域以「塊」設置,基層分局接受「條」、「塊」雙重領導和多項業務指導,承擔來自轄區「塊」的工商管理職責和監管風險。而上級機關內設機構囿於職責區隔和任務的驅動, 許多監管執法工作缺乏統籌和協調,造成對下監督指導過於分散和缺失,導致基層工商難以與之形成有效的互動,造成有些管理工作無所適從或疲於應付,工作效能不高。
四、機制限制了基層人員履職能力的提升。在人才任用機制上,受體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年輕、專業性人才缺乏,幹部的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內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夠規范。
基於以上分析,基層工商提升基層工商監管效能,達到固本強基、履職盡責目標,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做起。
一、認清形勢,提高履職盡責重要性的認識。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大環境發生的深刻變化對工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門履職風險更加突出。一方面,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的監管責任明顯加重,監管對象日益多元化,監管內容更加多樣化,監管形式走向現代化,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另一方面,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壓力不斷加大,履職風險更加突出。而基層執法力量和執法水平還相對較弱,量大面廣的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讓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倍感壓力。因此,我們要清醒認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以「與時俱進履職盡責、適應形勢狠抓監管」的思維,找準定位,科學探尋,加強監管,全面履行管理職能。
二、提高素質,提升履職盡責能力。基層工商處在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第一線,許多具體工作要由基層去開展和落實,可以說,基層工商幹部隊伍的素質直接關繫到能否履職盡責到位,事關工商事業的發展和工商的整體形象。所以,基層工商要盡快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從強素質、練內功上下功夫,加強學習和崗位練兵,抓好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一是要加強政治學習和修養,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增強執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強法律學習,執法的必要前提是知法、懂法、會用法,要加強基層執法人員對工商法規和其他法律、法規學習,諳熟相關的法律知識,並能在實際工作中熟練應用,使每個人都成為依法行政和規范執法的行家裡手。三是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對商品知識、會計知識、電腦知識、寫作知識等知識技能要認真學習和鑽研,做到常學習、勤操作,學會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操作技能,提高我們的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三、固本強基,加強建設,切實提高基層工商履職效能。首先,優化配置抓機制建設。一是完善用人機制,科學用人、用人唯賢,重視幹部交流、聘用和選拔,使一批顧全大局、業務過硬、善於學習、扎實敬業的幹部進入執法重要崗位,成為我們基層工商執法的中堅力量。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有的放矢地開展執法培訓、學習、研討、技能演練等活動,使整個執法隊伍素質得到鍛煉和提高。三是完善執法辦案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優化執法人員、機構、職能配置,強化基層分局在轄區內執法監管權威,大力提升一線執法辦案水平。四是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以鼓勵學習和工作業績、增強責任意識、激勵鬥志為主旨,進行督辦和考核,並把考核結果同幹部獎懲、選拔任用相結合,不斷完善執法隊伍管理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永葆基層工商隊伍的活力和執法戰鬥力。其次,完善制度抓隊伍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是工商部門保持旺盛生命力、戰鬥力的根本。當前,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監管形勢日趨嚴峻,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我們基層執法監管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清醒地認識到加強隊伍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並針對問題研究、探尋行之有效的改進措施,要通過加強各種制度建設,使基層工商各項工作和行為步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要建立學習培訓制度,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建立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依法、科學、規范;建立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幹部的言行舉止;建立廉政制度,廉潔行政執法行為;建立督辦考核制度,定位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再次,規范言行抓形象建設。基層工商是執法前沿和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加強形象建設可以說成在基層、敗也在基層。在新形勢面前,基層工商隊伍應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既要樹立忠於職守、廉潔自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形象;又要樹立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執法形象;也要轉變工作作風,樹立勤政高效的辦事形象;還要注意風紀嚴謹、舉止端莊、體態適度的儀表形象,充分展示現代基層工商隊伍良好的精神風貌。
四、突出重點,全面履行職責。以監管為重心,努力實現「四個統一」。在服務、發展、執法、維權等方面全面履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效能。
加強服務。一是要強化服務意識,把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群眾、關注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開展各項工作中,時刻想著服務,自覺做到主動服務、超前服務、優質服務。二是完善服務手段,健全政務公開,簡化審批程序,規范業務操作,創新服務方法,讓人民群眾滿意。三是健全服務制度,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大力開展服務工作,將服務融入到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在登記、監管、執法、維權等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為經濟發展服務。
力促發展。圍繞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大局,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把有利於發展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出發點,把優化經濟發展作為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在履行工作職能中謀劃發展,在辦理執照時想到發展,在執法檢查時維護發展。圍繞招商引資、企業改組改制、項目建設等,立足工商職能,主動提前介入,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手續,做到繁事簡辦、急事快辦、特事特辦。同時,大力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盡心維權。以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為重點,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原則,熱情接待和受理消費投訴和群眾舉報,無論是一雙鞋、一件衣服、一個電筒,只要接到投訴,就及時受理、妥善解決。同時,加大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投訴站和12315申訴舉報網路「天眼」作用,實現維權投訴的方便、快速、省事,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強化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責是規范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強有力的手段是監管執法。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職責履行的「重頭戲」,所以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強化責任意識,要以監管為重心,提高監管水平,拓寬監管領域,加大監管力度。在開展日常巡查的基礎上,加強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消費安全、社會安全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和整治。同時,加大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對危害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要勇於負責、執法如山,為維護市場秩序的安全穩定盡職盡責。
總之,基層工商是工商事業的基礎和根本,只有我們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在完善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在全面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的前提下,履職盡責,務實工作,基層工商的監管執法效能才能提升,工商的神聖職責才能得以實現。
⑻ 工商局在什麼情況下會下達 責令整改通知書
企業有以下情況工商局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
1、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
3、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
4、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
5、公司在合並、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
6、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
7、清算組不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
8、未將營業執照置於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醒目位置的;
9、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
10、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
⑼ 工商局整改通知書,怎麼寫【地址沒變更】
整改通知書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你司代理的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計算機網路系統及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設備」招標項目,有關文件於2003年12月5日送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其中招標公告(包含資格預審擇優情況匯總表)招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
一、資格預審擇優情況匯總表中對投標單位企業資質,項目經理資質作為擇優加分的內容不符合穗建築[2003]334號文有關規定。
二、招標文件中「技術評審細則」中對於「設備為招標文件中所推薦品牌予以加分,不在推薦之列予以減分」、項目經理資質等級作為加分條件等內容,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七部委12號令)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你司應依法就上述問題整改後方可進行後續工作,並將整改措施及依法修改後的招標文件報我委招標辦備案
⑽ 工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怎麼寫
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
工商字〔〕號×××:經查,你(單位):××××××××××××××××××××××××(註:違法行為的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了×××××××行為,根據××××××(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如果對本責令改正通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印章)x年x月x日
註明:這是工商局的正規文書,上面的責令改正文書正文和下面的送達回證是列印在同一篇A4紙上的,格式你自己再適當調整一下。
(10)工商局整改落實方案擴展閱讀:
企業有以下情況工商局會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
1、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
3、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
4、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
5、公司在合並、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