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1堅持黨委領導
2全黨動手
3堅持誰主管誰負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版黨的領導,全黨權動手的原則;
二、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四、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
五、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
六、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的原則;
七、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原則。
⑵ 如何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方法:
(一)完善矛排調處工作機制 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化解各類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機制;以司法所為依託,整合力量,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各村(社區)要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實行排查調處工作零報告。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排查影響工程建設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涉及重點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業停工破產、拆違控違等引發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
(二)加強和完善重點人群的社會管理
一是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組織網路,調整充實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託社區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台,配備充實協管人員。大力推進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認真開展流動人口清理登記,全面准確地掌握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堅持「以房管人」,加強對出租房屋治安檢查,解決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現象。二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快推進幫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逐步實現刑釋解教人員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和權益保護。綜合運用教育、服務、管理、幫教和環境優化等多種手段,堅持一般預防和重點預防相結合,努力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三)扎實推進平安建設 鞏固平安創建成果
一是推進行業平安建設。深化行業和系統平安創建活動,把平安建設向更多部門、行業延伸,不斷擴大平安建設覆蓋面,提高平安創建質量和水平。二是加強鎮維穩綜治辦建設。配齊配強綜治工作領導和專職工作人員,整合綜治、信訪、司法、民政、武裝等部門力量,成立綜治工作中心。三是推進社區維穩綜治工作站建設。配齊配強社區維穩綜治站信息員,建立社區警務室,成立專兼職群防群治隊伍。四是加強綜治規范化建設。完善工作例會、信息報送、資料台帳、考核獎懲等有關制度,規范綜治工作。
(四)加強嚴打整治體系和治安防範體系建設
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犯罪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高壓態勢,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加強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及時分析評估治安形勢。對排查出的治安問題,登記造冊,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工作責任。二是深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各村(社區)大力推廣物防和技防設施,實施「平安衛士」、警連心」農村技防工程。在城區繼續推廣以電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為主的技防設施,重點做好城鄉結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點場所的技防設施建設。
(五)強力推動「兩新組織」健康快速發展
推動非公有制建立健全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兩新組織」健康發展,落實非公有制組織內部安全穩定法人責任制,開展綜治進非公有制組織活動,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健全完善統一登記、分類管理、行業指導綜合監管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少數民族信教群眾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的綜合治理
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加強全鎮社會管理工作網路建設,建立統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綜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鎮區中市和舊縣進行社區資源整合,提升社區功能試點,建立健全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落實社會管理工作責任,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組織機構,強化考核獎懲。
(七)加大維穩綜治工作的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加強以平安建設為主題的綜治宣傳,提高平安建設的群眾知曉率和參與率。二是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三是辦好《綜治工作簡報》,及時向縣綜治委上報有價值的綜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制度
強化綜治責任,完善目標管理,充分發揮綜治成員單位的作用,堅持綜治委會議制度、委員述職等制度。加大綜治考評力度,將重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設定指標,分年中、年末兩次考評,總分平均值為年終排名分值。對在年度考核最後一名的村(社區)實行「籠子」管理,連續兩年最後一名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倒數第二的村(社區)實行重點管理,連續兩年到數第二實行「籠子」管理。鎮綜治委對各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要實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在上級檢查中獲得好評的村(社區)、單位,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經費支持,當年目標考評前三名的村(社區),由鎮黨委、政府給予表彰。
⑶ 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綜治維穩工作是新時期政府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生活而做的工作,它包括打黑掃黑、消化社會矛盾、反恐等工作。
工作任務: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和總體部署,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二、分析研判影響社會穩定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黨委、分局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開展「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防合調解、突出問題聯合治理、重點工作聯勤聯動、基層平安聯合創建、重點人員聯合服務管理」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四、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訴求事項依照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組織相關部門辦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3)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制度擴展閱讀:
綜治維穩要求
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工作。社會管理創新要著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堅持把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結合起來,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著重在加強人口服務管理上下功夫,實現由防範、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務型管理的轉變;著重在加強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服務上下功夫,真正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延伸到「兩新組織」。
著重在加強網路虛擬社會管理上下功夫,堅持建設和管理並重;著重在推進基層基礎建設上下功夫;著重在加強群眾工作上下功夫;著重在推進信息化建設上下功夫。
一、社會管理創新要確立正確方向和科學路徑,要促進社會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會活力,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強調要尊重不同的價值觀念,倡導不同的行為模式,傾聽不同的利益訴求,重視溝通與協調。
二、社會管理創新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同時要盡可能地兼顧各方各類利益。但是,強調兼顧各方各類利益絕不是不能損害任何利益,絕不意味著不能採取任何強制性手段。
問題的關鍵在於改革中的利益調整要著眼於整個社會發展進步,要引入行政過程論,對各方各類利益進行綜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學合理的裁量判斷。
⑷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大任務是什麼
(一)打擊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要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通過打擊,可以發揮震懾的威力,狠煞嚴重犯罪分子的氣焰,有力地遏制嚴重刑事犯罪。為此,必須長期堅持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採取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的政策,必要時在全國范圍或較大區域內開展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集中統一的打擊行動。這一行動,多數情況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社會治安情況出發,主動地和有節奏、有準備、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打擊或專項斗爭。
(二)防範
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應對廣大社會成員進行治安形勢和違法犯罪發展趨勢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範意識。要在社會各個方面健全治安防範制度,加強預防設施的建設,檢查、堵塞各種治安漏洞。要建立預警制度,通過治安信息的收集與分析,不斷提高對治安危害的預見性,加強超前控制。
(三)教育
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多層次的。一是全社會普遍進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等。二是為防範治安危害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可能釀成違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點地開展教育工作。三是對造成治安危害的有關人,在執法過程中進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後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教養及執行治安處罰以後的人員的幫教工作,使他們記取教訓,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會教育,是有廣泛群眾性的思想工作,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發動各個部門,特別是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以健康的、進步的思想佔領思想陣地,並且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細,促進消極的、破壞的因素轉化為積極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礎工作。通過管理堵塞漏洞,發現違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識,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強制性,又有行政說服性。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同時努力發展群眾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場、工商、財貿、稅務、衛生、海關、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減少治安問題的發生。
(五)建設
加強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規范建設,是落實綜合治理的關鍵。所謂「治理」,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設」,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的一項積極措施。因此,應是邊治邊建,治中有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就是要使全社會,特別是有關的各級領導,用科學的綜合治理的理論與知識武裝起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就是抓緊整頓建設好辦事機構和城鄉基層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規范建設,是要建立健全有關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體系。這三方面的建設要同步進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體效能。綜合治理社會工程的建設是長期任務,必須有長期規劃,堅持不懈地進行。
(六)改造
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監獄和勞動教養管理機關要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地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實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改造工作。
⑸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原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和協調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建立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要完成這樣一個具有長期性、廣泛性、復雜性和綜合性的艱巨的歷史任務,必須確立並遵循符合其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其高效有序地運作 一、預防為主、重在治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重在治本的原則,就是要在宏觀上把預防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最基本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注重從抑制和消除產生危害社會治安現象的具體原因和條件入手,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違反法律、紀律、道德等社會行為規范的現象發生,從而達到治本之目的。 二、法制原則。確立法制原則,就是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法律的軌道,使綜合治理工作法律化、制度化,從而在法律制度上保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三、協調原則。確立協調原則,就是要求從宏觀上對社會治安綜合治安工作予以統籌協調,以提高這項工作的整體功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一項宏偉的社會系統工程,它不是各種社會組織、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和治理活動的簡單相加和無序堆砌,而是各個子系統和諸因素的有機結合,相輔相成,協調運作的動態大系統。 四、科學原則。確立科學原則,就是要強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科學性。</p><p>首先,要重視和開展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學」的研究。只有切實加強這方面的科學研究,才能使這項工作獲得科學的指導而富有成效。 網上摘錄,請參考做答!如果需要更詳細的論述請補充提問!
⑹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原則有哪些
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版用的同時,組織權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
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6)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制度擴展閱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范圍:
(一)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二)防範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⑺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鄉鎮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妙高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執法隊伍。不發生執法人員作惡性案件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犯罪案件。
(二)綜治委成員單位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創建責任。
(三)各村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健全。黨支部書記任綜治領導小組負責人,各村村主任具體負責綜合治理工作,定期研究綜治工作。
(四)加強各村綜治辦公室建設,各種軟體資料、制度上檔、上牆。
(五)加強公安警務室、司法所等基層政法組織建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達到上級要求。
(六)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組織網路。村調解室的建成率達100%。
(七)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委會以及民調、治保組織建設。年底之前,所有的村建立治安聯防、矛盾糾紛調解處、外來人口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以及情報信息收集等多項職能於一體的綜治辦,人員配備、辦公用房、裝備建設達到上級要求。
(八)努力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提供有力的經費保障,各級每年必須預算一定的綜治經費。
二、責任目標
(九)認真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預防和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圍堵公路、沖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位,教師集體罷課以及聚集人數在500人以上的集會。
(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健全。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對各類矛盾糾紛做到發現、疏導、化解及時。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檢查督導,對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民間糾紛調處率達98%以上。
(十一)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斗爭。刑事案件破案率達到全市平均水平。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機制健全、效果明顯。公眾安全感調查中,滿意和基本滿意度達90%以上。
(十二)深入推進平安妙高建設。切實加強對平安建設的組織領導,廣泛發動群眾,強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嚴格檢查督辦。深入開展平安村、無毒村、平安社區、平安學校(零犯罪校園)、平安醫院、平安場所、平安大道、無邪教村以及平安等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繼續堅持和推行黨員幹部義務巡防、契約化保險式聯防、校園警務站(室)建設、鞏固、發展創建成果。轄區范圍內平安建設覆蓋率達100%。
(十三)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加強村治安防範工作,積極探索村治安防範工作新路子。按照科技防範建設標准與要求,在完善和規范科技防鎮的基礎上,新建一批技防村、技防單位和技防戶。按照平安創建考評標准要求,配齊專職保安聯防隊伍。刑事案件和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發案得到有效遏制。
(十四)公共復雜場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黃、賭、毒、娼等社會丑惡現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擊。不發生有影響的、突出的治安問題。
(十五)加強道路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產和危險物品監督管理,交通、火災、安全生產事故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發生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惡性事故。
三、檢查考核
(三十一)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鎮綜治委會同鎮紀檢、組織等部門按照《閬中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辦法》,組成檢查考核小組進行檢查考核,並按有關規定實行獎懲。
⑻ 如何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請參考:
(一)完善矛排調處工作機制 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及時化解各類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機制;以司法所為依託,整合力量,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各村(社區)要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實行排查調處工作零報告。二是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排查影響工程建設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涉及重點工程的矛盾,梳理涉及企業停工破產、拆違控違等引發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 (二)加強和完善重點人群的社會管理
一是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組織網路,調整充實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託社區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台,配備充實協管人員。大力推進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認真開展流動人口清理登記,全面准確地掌握流動人口基本信息。堅持「以房管人」,加強對出租房屋治安檢查,解決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突出現象。二是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快推進幫教安置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逐步實現刑釋解教人員管理信息化。三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和權益保護。綜合運用教育、服務、管理、幫教和環境優化等多種手段,堅持一般預防和重點預防相結合,努力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三)扎實推進平安建設 鞏固平安創建成果
一是推進行業平安建設。深化行業和系統平安創建活動,把平安建設向更多部門、行業延伸,不斷擴大平安建設覆蓋面,提高平安創建質量和水平。二是加強鎮維穩綜治辦建設。配齊配強綜治工作領導和專職工作人員,整合綜治、信訪、司法、民政、武裝等部門力量,成立綜治工作中心。三是推進社區維穩綜治工作站建設。配齊配強社區維穩綜治站信息員,建立社區警務室,成立專兼職群防群治隊伍。四是加強綜治規范化建設。完善工作例會、信息報送、資料台帳、考核獎懲等有關制度,規范綜治工作。
(四)加強嚴打整治體系和治安防範體系建設 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犯罪及「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高壓態勢,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一是完善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加強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及時分析評估治安形勢。對排查出的治安問題,登記造冊,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工作責任。二是深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各村(社區)大力推廣物防和技防設施,實施「平安衛士」、警連心」農村技防工程。在城區繼續推廣以電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為主的技防設施,重點做好城鄉結合部和重要路段及重點場所的技防設施建設。
(五)強力推動「兩新組織」健康快速發展
推動非公有制建立健全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兩新組織」健康發展,落實非公有制組織內部安全穩定法人責任制,開展綜治進非公有制組織活動,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健全完善統一登記、分類管理、行業指導綜合監管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少數民族信教群眾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的綜合治理
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加強全鎮社會管理工作網路建設,建立統一高效便民利民的綜治工作中心平台。在鎮區中市和舊縣進行社區資源整合,提升社區功能試點,建立健全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服務機制。落實社會管理工作責任,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組織機構,強化考核獎懲。
(七)加大維穩綜治工作的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加強以平安建設為主題的綜治宣傳,提高平安建設的群眾知曉率和參與率。二是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三是辦好《綜治工作簡報》,及時向縣綜治委上報有價值的綜治工作信息。
(八)建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制度
強化綜治責任,完善目標管理,充分發揮綜治成員單位的作用,堅持綜治委會議制度、委員述職等制度。加大綜治考評力度,將重點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設定指標,分年中、年末兩次考評,總分平均值為年終排名分值。對在年度考核最後一名的村(社區)實行「籠子」管理,連續兩年最後一名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倒數第二的村(社區)實行重點管理,連續兩年到數第二實行「籠子」管理。鎮綜治委對各成員單位和村(社區)要實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對在上級檢查中獲得好評的村(社區)、單位,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經費支持,當年目標考評前三名的村(社區),由鎮黨委、政府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