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霧霾怎麼治理的
⑴ 倫敦當年的霧霾是怎麼治理的
一95二年一二月四日至9日,倫敦上空受高壓系統控制,大量工廠生產和居民燃煤取暖排出的廢氣難以擴散,積聚在城市上空。倫敦城被黑暗的迷霧所籠罩,馬路上幾乎沒有車,人們小心翼翼地沿著人行道摸索前進。大街上的電燈在煙霧中若明若暗,猶如黑暗中的點點星光。直至一二月一0日,強勁的西風吹散了籠罩在倫敦上空的恐怖煙霧。 當時,倫敦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持續上升,許多人出現胸悶、窒息等不適感,發病率和死亡率中國劇增加。在大霧持續的5天時間里,據英國官方的統計,喪生者達5000多人,在大霧過去之後的兩個月內有吧000多人相繼死亡。此次事件被稱為「倫敦煙霧事件」,成為二0世紀十大環境公害事件之一。 一95二年「倫敦煙霧事件」發生後,英國人開始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此後,英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措施整治環境: 英國人開始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並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的出台。法律規定在倫敦城內的電廠都必須關閉,只能在大倫敦區重建。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還包括要求大規模改造城市居民的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逐步實現居民生活天然氣化;冬季採取集中供暖。 一9陸吧年以後,英國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空氣污染防控法案,這些法案針對各種廢氣排放進行了嚴格約束,並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到了一9漆5年,倫敦的霧日已由每年幾十天減少到了一5天,一9吧0年則進一步降到5天。 吧0年代後,交通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倫敦空氣質量的首要威脅。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來抑制交通污染。包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中國絡、抑制私車發展,以及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整治交通擁堵等等。 倫敦有著強大的公共交通系統。有一四0多年歷史的地鐵是大多倫敦人出行首選。一一條線路,全城二漆0多個站點,每天三00萬人次搭乘地鐵出行。市中心的地鐵站之間都步行可達,密如蛛中國的線路覆蓋整個倫敦。除了地下鐵,還有城市火車、港區輕軌和幾百條公交線路分流路面人群。發達的公眾交通以及政府對非公交系統用車的高壓手段,讓公眾更樂意選擇地鐵或公交系統出行。 英國除對汽車本身和燃料等做出種種規定和管制外,一直致力於控制市區內的汽車數量,在二00三年更是用收取交通堵塞費的手段限制私家車進入市區。到二00吧年二月,倫敦針對大排量汽車的進城費已升至二5英鎊/天,摺合人民幣三50元/天。這大筆收入都花在了公共交通上面。對擁堵費制度雖然抱怨挺多,但事實是收費地區交通擁堵程度減少了三0%。倫敦正計劃在今後二0年裡,把倫敦的私車流量減少9%。 此外,上世紀吧0年代,倫敦市在城市外圍建有大型環形綠地面積達四四三四平方公里。政府決定嘗試在街道使用一種鈣基粘合劑治理空氣污染。這種粘合劑類似膠水,可吸附空氣中的塵埃。街道清掃工已將這種新產品用於人口嘈雜、污染嚴重的城區,目前監測結果稱這些區域的微粒已經下降了一四%。英國民眾也可以通過中國絡查詢每日空氣質量的發布情況。 從上世紀吧0年代開始,倫敦的霧天從一9世紀末期每年90天左右減少至不到一0天,如今只有偶爾在冬季或初春的早晨才能看到一層薄薄的白色霧靄。從滾滾毒霧到藍天白雲,倫敦經歷了血的教訓,半個多世紀的鐵腕治污,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經驗
⑵ 英國人對倫敦霧霾的治理對我國有哪些啟示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現工業化的國家,倫敦是世界上最早出現霧霾問題的城市之一。20世紀50年代,震驚世界的「倫敦煙霧事件」讓「霧都」之名舉世皆知。現在倫敦已經基本拋掉了「霧都」的帽子,其中有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學習。
一、倫敦霧霾的發展歷程
19世紀,作為工業革命發源地和工業中心的倫敦進入工業急速發展期,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消耗量不斷增加,使得倫敦大氣污染愈演愈烈,工廠產生大量廢氣,形成了極濃的灰黃色煙霧,倫敦的空氣污染形勢漸趨嚴峻。從19世紀初到20世紀中期的100多年間,倫敦在冬季發生過多起空氣污染案例,最早的記錄甚至可追溯到1813年。隨後的1873年、1880年、1882年、1891年、1892年和1952年等年份又多次發生大氣污染事件,其中1952年12月的一次嚴重大氣污染事件最為典型 。
1952年12月4日至9日,大范圍高濃度的霧霾籠罩倫敦。據史料記載從12月5日到12月8日的4天里,倫敦市死亡人數達4000人,其中,48歲以上人群死亡率為平時的3倍;1歲以下人群的死亡率為平時的2倍。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統疾病的發病率也有顯著增加。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這起事件總共造成12000人死亡。這就是後來震驚世界的「倫敦煙霧事件」。空氣污染不僅損害人體健康,而且嚴重地腐蝕了建築物,還使土壤貧瘠,水質惡化,鳥類遠辟他鄉,並影響植物生長。
形成倫敦煙霧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燃煤產生的二氧化硫和粉塵污染。燒煤的工廠排放的大量濃煙、汽車排放的機油廢氣和從歐洲大陸飄過來的污染雲,都令倫敦的空氣質量變得很差。當年的倫敦,工業排污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噸的濃煙從煙囪中飄出來,排放2000噸二氧化碳(CO2)、140噸鹽酸和14噸氟化物。更為嚴重的是,燃煤粉塵中含有三氧化二鐵成分,可以催化另一種來自燃煤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氧化生成三氧化硫,進而與吸附在粉塵表面的水化合生成硫酸霧滴,混合了水蒸氣之後,就形成了800噸的硫酸。家庭燒煤也加劇了大氣污染。在集中供暖時代之前,寒冬的倫敦,數以萬計的家庭只能燒煤取暖。由於戰後經濟困難,政府將優質煤出口國外,而倫敦人則燒劣質煤,污染更為嚴重。當空氣不流通的時候,這些污染嚴重的黃煙就被「困在倫敦上空」,便形成了濃霧。這些硫酸霧滴吸入呼吸系統後會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使體弱者發病甚至死亡。倫敦煙霧事件的間接原因是開始於12月4日的逆溫層所造成的大氣污染物蓄積。
隨後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等倫敦又連續發生了多達十二次嚴重的煙霧事件。20世紀70年代中期,倫敦的「霧日」逐年減少,1980年則進一步下降。目前,倫敦有毒煙霧已銷聲匿跡,並成為全球的生態之城。
二、倫敦霧霾的治理過程
1952年倫敦的嚴重煙霧事件,促使英國人民開始深刻反思。英國政府開始「重典治霾」,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治理效果。1953年以來倫敦60多年的煙霧治理,按照其空氣質量的改善趨勢可劃分成四個階段 。
第一階段為准備階段(1953-1960)。英國政府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領導的比佛委員會(the Beaver Committee),專門調查煙霧事件的成因並制定應對方案。在比佛委員會的推動下,1956年英國出台專門針對空氣污染的《清潔空氣法》。該法提出禁止黑煙排放、升高煙囪高度、建立無煙區等措施,並且在控制機動車數量、調整能源結構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同時,清潔空氣委員會(Clean Air Council)成立,負責監督空氣污染的改善情況,並從對空氣污染治理有經驗、有學識或有責任的人那裡獲取空氣污染治理建議。具體的管理措施包括由地方政府負責劃定煙塵控制區,改造家用壁爐,更換燃料,禁止黑煙排放;設立獎懲機制,對控制區內進行壁爐改造的合理費用,由地方政府補貼至少70%,而對違反條例的人員則依情節處以10-100英鎊罰款或最高3個月的監禁。1960年,倫敦的二氧化硫(SO2)和黑煙濃度分別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階段是顯著削減階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國政府對《清潔空氣法》進行了修訂和擴充,賦予負責控制大氣污染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長更多許可權,包括出台新的鍋爐顆粒物和煙塵排放限值的權力,和可以強制要求地方政府設立新的煙塵控制區的權力。1974年,政府頒布《污染控製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規定機動車燃料的組成,並限制了油品(用於機動車或壁爐)中硫的含量。這一階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擴大了煙塵控制區的范圍。到1976年,煙塵控制區的覆蓋率在大倫敦地區已達到90%。倫敦空氣中SO2和黑煙的濃度在第一階段還略有波動,但到了第二階段,整個城市的空氣質量便有了顯著改觀,SO2和黑煙的濃度在短期內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過80%。到1975年,倫敦的霧霾天數已經從每年幾十天減少到15天,1980年降到5天。
第三階段是平穩改善階段(1980-2000),倫敦大氣控制與治理的重點已從控制燃煤開始逐步轉向機動車污染控制。政府陸續出台或修訂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車燃料法》(1981年)、《空氣質量標准》(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0年)、《道路車輛監管法》(1991年)、《清潔空氣法》(1993年)、《環境法》(1995年)、《國家空氣質量戰略》(1997年)、《大倫敦政府法》(1999)、《污染預防和控製法》(1999年)。這使得倫敦大氣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
第四階段是低碳發展階段(2001年至今),此時倫敦的空氣質量和20世紀50年代相比,已經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煙濃度分別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倫敦的主要污染物。2002年,倫敦市長經過廣泛咨詢後發布了倫敦的空氣質量戰略,其中詳細說明了倫敦要如何達到國家空氣質量目標。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經濟概念,提出將於2050年建成低碳社會。此後,倫敦的空氣質量戰略在2006、2010年進行了兩次修訂。目前,倫敦空氣質量控制的重點是機動車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低層空氣中煙的污染有93%得到控制,酸雨的危害已基本消除。今天的倫敦,已成為一座「綠色花園城市」,並榮登吸引全球遊客最多的城市之榜首。
三、主要經驗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依法治理霧霾
倫敦曾經嚴重的大氣污染引起英國各界的高度重視。具體表現在:(1)依法治霾。1956年,在著名的《比佛報告》 (The Beaver Report)推動下,英國頒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在此基礎上,20世紀60-70年代,英國主要採取「末端治理」來治理空氣污染。除了不斷完善《清潔空氣法》,1968年以後,英國又相繼出台《污染控製法》(1974)、《汽車燃料法》(1981年)、《空氣質量標准》(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0年)、《道路車輛監管法》(1991年)、《清潔空氣法》(1993年修訂)、《環境法》(1995年)、《大倫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預防和控製法案》(1999年)及《氣候變化法案》(2008)等一系列空氣污染防控法案,對其他廢氣排放進行嚴格約束,制定明確的處罰措施,以控制倫敦的大氣污染。英國根據國情,走以「立法為主,補貼為輔,全面推進,最終建立低碳社會」的模式,把建立低碳社會提升為基本國策。英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將削減26-32%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將實現溫室氣體減排80% 的長期目標。(2)制定國家戰略,指導治理霧霾。從1995年起,英國又制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對達不到標準的地區,政府必須劃出空氣質量管理區域,並強制在規定期限內達標。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年空氣不達標的天數不能超過35天,不然將面臨4.5億美元的巨額罰款。為了符合標准,早在2003年,倫敦市政府開始對進入市中心的私家車徵收「擁堵費」,以此來改善公交系統發展。隨後英國提出《能效:政府行動計劃》(2004)、《氣候變化行動計劃》(2005)、《英國可持續發展戰略》(2005)、《低碳建築計劃》(2006)、《退稅與補貼計劃》(2007)、《英國能效行動計劃2007》、《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2008)及《低碳轉型計劃》(2009)等一系列計劃與政策的出台,彰顯了英國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與決心。尤其是2009年低碳轉型計劃》勾畫出英國政府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戰略藍圖,目標是到2020年,英國的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34%,120多萬人從事綠色職業;700萬棟房屋進行節能改造,150多萬戶家庭將得到政府資助自產清潔能源;40%的電力將來自低碳能源;新車的平均碳排放量將減少40%。由於英國的大力推動,近年低碳經濟的理念在全球迅速傳播,並得到廣泛的認可。(3)加大財政投入。2009年英國政府撥款32億英鎊用於住房的節能改造,對那些主動在房屋中安裝清潔能源設備的家庭進行補償,預計將有700萬家庭因此受益。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將「碳預算」納入政府預算框架,使之應用於經濟社會各方面,並在與低碳經濟相關的產業上追加了104億英鎊的投資,英國也因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公布「碳預算」的國家。(4)構建協同配合的政策體系。英國在利用氣候變化稅、排放貿易機制等政策工具及低碳交通、「清潔煤炭」、碳預算等計劃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各種政策工具與計劃的特色,組成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有機政策計劃體系,低碳技術研發推廣計劃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已初步形成以市場為基礎、以政府為主導、以全體企業、公共部門和居民為主體的「低碳經濟」互動體系,促進低碳經濟轉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5)設立各種專項基金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碳基金」 作為由英國政府利用每年大約有6600萬英鎊的氣候變化稅作為投資、按企業模式運作的商業化基金,有力地促進英國商業和公共部門減排CO2,加大投資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術。2008年英國政府啟動「環境改善基金」,可以將政府對低碳能源和高能效技術示範和部署的支持以及對能源與環境相關的國際化發展結合起來,提供相應的基金資助。為了在綠色運輸和能源項目中加大投資,2010年3月英國設立10億英鎊(7.49億歐元)綠色能源基金,改造運輸體系使用清潔燃料,提升低碳能源(如風能、海洋波浪能和太陽能)的利用,為數千人創造新的工作崗位。
(二)利用清潔能源等技術,大力發展低碳經濟
倫敦煙霧事件發生時,倫敦的煙塵最高濃度達446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達到3830微克/立方米。1950年代,倫敦的有關部門通過對大氣污染源進行分析,發現污染物主要來自工業及家庭燃煤,因此,他們除了劃定「煙塵控制區」,區內的城鎮只准燒無煙燃料外,還決定增加清潔能源比例,推廣使用無煙煤、電和天然氣,減少煙塵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冬季採取集中供暖;發電廠和重工業設施被遷至郊外;政府採用補貼的辦法幫助居民改造燃具,而且要求市區和近郊區所有的工業企業都不準用煤炭和木柴作燃料,其產生的廢氣也均須利用物理和化學方法加以凈化,達標後才可排出等。英國還大力發展監控技術,建立大氣監測網。自1961年開始,英國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一個由450個團體參加的大氣監測網。監測網有1200個監測點,平均每小時對煙塵與二氧化硫采樣一次,每月測降塵量一次,其中倫敦、愛丁堡、謝菲爾德三個城市被列為重點監測區。再加上環保技術的推廣應用等,對控制倫敦的大氣污染和環境保護起到了重要作用。
伴隨著英國空氣質量的改善,英國的能源結構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1965年燃料構成中煤炭的比例為27%,電和清潔氣體燃料佔24 5%,燃料油為43%;1980年煤炭僅限於遠郊區工廠使用,比例進一步減少到5%,電和清潔氣體燃料提高到51%,燃料油為41%。尤其是煤炭占總能源消耗的比例,從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氣的佔比卻從0上升到了36%。2003年,英國首次正式提出低碳經濟概念,將於2050年建立低碳社會。2008年英國頒布《氣候變化法案》,政府承諾到2020年將削減26%-32%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將實現溫室氣體的排量降低60% 的長期目標。2009年英國政府公布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戰略藍圖,大力發展新能源。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中要佔15% 的份額,其中40%的電力來自低碳領域(30% 來源於風能、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10% 來自核能)。
(三)疏散人口和工業企業
為了解決城市人口和工業企業過於集中,而給市區帶來大氣污染等問題,倫敦在40年代末建成8座新城的基礎上,於60年代末在城市以北和西北地區又興建了彼得伯勒、米爾頓凱恩斯、北安普頓等3座新城(這3座新城距倫敦市中心的距離從80到133公里不等),這些新城的建設為人口和工業外遷提供了有利條件。在此基礎上,一方面倫敦政府利用稅收等經濟政策,鼓勵市區一些企業遷移到這些人口較少的新發展區;另一方面,各新城對吸引工業企業落戶也採取了積極的措施(當時的作法是,劃定工業區范圍,鋪設道路,建設不同規模的廠房以供出租,注意營造好的居住環境等,同時對優惠條件進行大力宣傳) 由於政府對外遷的優惠政策和新城具有的優惠條件,因此許多工廠紛紛外遷。自1967年起,倫敦市區工業用地開始減少,至1974年市區共遷出24萬個勞動崗位,以後又遷出4.2萬個。與此同時,新城企業由原來的823家,增加到2558家;新城的人口總數也由原來的45萬增至136.7萬(包括其他地區遷人的人口)。
(四)加強對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綜合治理
8O年代初,倫敦的機動車保有量已達244萬輛,道路交通阻塞日趨嚴重。同時,汽車數量的增加也引發了機動車尾氣排放對大氣的污染。面對這一嚴峻局勢,倫敦當局採取以下綜合治理措施。
第一,實行向公共交通、步行、騎自行車等節油、無污染的出行方式轉變的交通發展戰略,以減少對小汽車的依賴,從而有效降低機動車二氧化碳排放量。具體辦法有:設立公交專用道,設立1000英里長的自行車線路網,設立林蔭步道網,投資發展新型節能、無污染的公交車輛。
第二,擴大交通限制的范圍。過去倫敦的交通限制重點集中在中心地區的高峰時間內。隨著城市化和交通的發展,從內倫敦到外倫敦的各城鎮中心、主要的放射道路及高速公路,交通問題和空氣質量問題也日趨嚴重,因此,倫敦所有地區陸續實行了以限制為基礎的一攬子方案,同時,輔之以切實可行的土地利用和交通政策,防止了空氣質量和環境的進一步惡化。
第三,政府發布交通狀況白皮書。公告市民:為了限制轎車數量,減少堵車和空氣污染,將從2000年起提高停車費用,市內原有的各大公司、公共場所的免費停車場也一律改為收費停車場。
第四,加強對城市大氣質量的控制管理。政府制定的控制大氣質量的近期目標是,到2000年將CO2排放量降到1990年的水平。同時,建議政府制定有關機動車尾氣排放量的控制目標及實施細則。
第五,加強汽車製造業的技術改造,設計生產先進的環保型轎車。英國政府為了治理機動車污染,在多次修訂完善《清潔空氣法案》中增加機動車尾氣排放的規定,要求所有新車都必須加裝凈化裝置以減少氮氧化物排放,新生產汽車的二氧化碳排放標准在2007年基礎上平均降低40%。從2003年起,倫敦市政府開始徵收「擁堵費」,以緩解倫敦市中心的擁堵狀況,該政策減少了機動車排放對空氣的污染,增加了財政收入,為推行其他交通控制措施籌集了資金。
2008年倫敦政府推行低污染排放區政策,旨在加快污染嚴重車輛的更換速度,促進老舊車輛加裝減排裝置,降低車輛的污染排放,使倫敦的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在低污染排放區內行駛的車輛必須達到一定的排放標准,否則將會被徵收費用。研究結果表明,與低污染排放區以外的區域相比,該措施的執行使得PM10污染濃度下降了約2.46%到3.07%。而且,倫敦的空氣質量戰略也強調,未來會通過不斷提升低排放區的准入門檻,加強對機動車排污的控制
倫敦市政府還公布了更為嚴厲的《交通2025》方案,限制私家車進入倫敦,計劃在20年內,減少私家車流量9%,每天進入塞車收費區域的車輛數目減少超過6萬輛,廢氣排放降低12%。在限制轎車排放的同時,英國政府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和公共交通。倫敦計劃2015年前建立2.5萬套電動車充電裝置。目前電動汽車買主將享受高額返利,免交汽車碳排放稅,免費停車。
(五)多措並舉,協同治理霧霾
首先,建立專門的管理、咨詢機構。為了加強對大氣污染的治理,大倫敦議會確定了17個不同的行業機構,分別制定實旖大氣污染控制的各項措施。
其次,科研機構參與治理大氣污染。倫敦在治理大氣污染方面很注意科研力量的參與,許多全國性的研究機構,以及大學、工廠都廣泛參與了科研工作。如以華倫泉實驗室為中心,根據遍布全英的1200多個監測站的測定結果,對煙塵和二氧化硫在空氣中的含量進行估算,據此提出不同地區控制大氣污染的不同措施;一些高等院校如阿斯頓大學、里丁大學、帝國理工學院、威爾士大學、謝菲爾德大學、利茲大學等分剝對車輛尾氣、空氣質量標准、控制污染物的捧放、空氣污染對農作物和土壤的影響、測定灰塵及其它污染物的儀器的改進、煙囪的設計安裝及環保產品的研製等同題進行廣泛深人的研究。
第三,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監督治理。倫敦空氣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成績並不全歸功於政府,英國各大高校、環保組織與媒體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氣污染的踐行者。倫敦國王學院、倫敦蓋伊醫院與倫敦聖托馬斯醫院聯合組建的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基金會聯合主辦了一個有關「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對個人影響」的研討會,專門探討的是倫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從自身做起改善空氣質量。倫敦國王學院還於2010-03-12在多個手機操作系統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為「倫敦空氣」的手機軟體,每小時向用戶免費推送倫敦空氣質量,讓倫敦居民對城市空氣質量有了進一步了解。英國是最早將空氣治理信息向民眾實時通報的國家。官方網路向市民發布倫敦地區實時空氣質量數據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時的濃度和一周趨勢圖。
英國公民在環境問題的討論、決策、監督、執行上,有深厚的自治傳統和強大的社會根基。如果政府在治理空氣方面稍有疏失,主流媒體不會替政府粉飾遮掩而是大膽抨擊。比如2012年7月,《星期日泰晤士報》就引述環保組織「清潔倫敦空氣」所作的調查報告,質疑倫敦市政府只在監測點附近大灑化學溶劑,藉以美化空氣污染指數。英國公民獲知空氣信息的途徑也不被官方獨家壟斷。公民能直接透過《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環保機構索取相關數據,不得被拒絕。政府開設的「英國空氣質量檔案」網站、民間組織與倫敦國王學院環保組織合作開設的「倫敦空氣質量網路」均發布倫敦地區實時空氣質量數據。政府絕不敢指責民間監測組織「非法」、「違規」、「不科學」。
第四,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倫敦市在城市外圍建有大型環形綠帶,至2O世紀8O年代該綠帶面積達4434平方公里,與城市面積(1580平方公里)之比達到2.82:1。遠期綠帶規劃面積可達5791平方公里,與城市面積之比可達3.67:1。倫敦綠帶的建設在置換城市空氣,保持生態平衡,改善城市環境,控制城市向外擴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園林綠化方面倫敦還十分重視生態園林,倡導建設「花園城市」的理念。這是倫敦自加世紀中期以來一直追求的目標,是一項調節城市大氣環境、保持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充分發揮綠化功能的具有戰略意義的舉措。目前,在寸土寸金的倫敦城市中心區,有三分之一的面積被花園、公共綠地和森林覆蓋。生態園林的建設不僅美化了城市,改善了大氣環境,提高了城市整體質量,而且使昔日破敗的城市衰落區以空氣清新、優美宜人、富有特色的綠色生態環境,吸引了眾多的投資者和觀光客。
四、對我國治理霧霾的啟示
從工業革命的先驅到生態文明的領跑者,英國為世界其它國家的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提供了借鑒。
1.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環境立法
只有嚴厲的政府制度才能減少污染。自由市場並不能解決污染問題。污染在經濟學中被視作外部因素,說明單個公司是不可能為解決污染問題而付出代價的,因此公司本身沒有動力主動去做。需要有政府制度來制約、規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鐵腕治理,才能減少污染。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環境立法,加快配套的環境法規的制定進程,加重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有效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嚴格依法行政,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預執法等問題;實行嚴格的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對執法人員不作為、瀆職的要嚴肅處理。
2.全面規劃、加快實施大氣環境治理戰略
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是區域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協調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出發,對已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問題提出改善和控制污染的優化方案。做好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採取區域性綜合防治措施,是控制大氣環境污染的重要途徑。同時,制定控制大氣污染的科技計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計劃等,把大氣的綜合治理與利用,轉變為新興產業,徹底消除隱患,大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3.科學技術是解決與治理大氣污染的關鍵
在英國治理空氣污染的過程中,科學技術發揮了關鍵的指導性作用。英國政府鼓勵企業採用大氣污染控制技術改革生產工藝,優先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藝,這是防治大氣環境污染的根本途徑。政府要求企業嚴格生產工藝操作,選配合適的原材料,有利於減輕污染或對所產生的污染物進行處理。安裝廢氣的凈化裝置,對污染源進行治理,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標准。除通過攻關關鍵技術實現治污目標和產業突破外,科學技術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通過科學研究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決策過程越科學,可執行性就越好,政策就更可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4.提高認識,多措並舉、多管齊下
從1813年的大氣污染,到1952年的嚴重大氣污染,英國為工業化付出了巨大代價,之後英國痛下決心治理倫敦大氣污染,根本扭轉局面花了20多年時間,完全改善用了50年的時間,這說明空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長期性與艱巨性。即使到現在,英國政府仍然認為在空氣質量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英國在其2007年戰略中提到,經過幾十年的治理,英國由於空氣污染對人們平均壽命的影響仍然達到7到8個月左右,直接醫療成本每年約200億英鎊。即使到2020年,2007年戰略中的所有政策都得到徹底的落實,英國政府仍然預期空氣污染將使英國人平均壽命縮短5個月。因此,空氣質量的恢復過程不是自然而然出現,它需要政府下決心制定和推行相關政策,並將公眾對此問題的關注轉化為對相關政策的支持和自覺執行。為避免災難再次出現,並最大限度保障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需進行嚴格管理並對相關領域科技創新進行有力投資和推廣,這是治理環境問題的可行途徑。
⑶ 霧都倫敦的霧霾治理時新興了什麼經濟
霧其實是一種無毒無來害的自然現象源、福爾摩斯之類。
在我國最近10年開始提,社會關注是2011年底開始的,霧霾同時出現,水汽,而霾的形成主要是空氣中懸浮的大量微粒和氣象條件共同作用的結果。霧霾常常相伴而生從國際來說,100多年前的倫敦霧霾就很出名。工業化造成的污染持續了200年。在很多文學作品中都提到,比如霧都孤兒、靜風、逆溫。由於北京持續地能見度霧霾,由於美國大使館發布的空氣污染信息讓北京環保部門臉上無光引發 公眾關注。
霧霾究竟是何物
⑷ 倫敦霧霾多少年 倫敦多久治理好霧霾的
倫敦1873年的大霧讓行人看不清道路,很多人甚至走進了泰晤士河中;1879年—1880年的冬天,即有3000人死於大霧。統計顯示,1840年—1900年的維多利亞時期,英國有1/4的人死於因空氣污染引起或加劇的肺病。倫敦被形容成為「一座由沼澤、迷霧、煤煙與馬糞組成的城市」,獲得了「霧都」之名。
倫敦摘掉「霧都」帽子,用了30年
⑸ 倫敦當時治理霧霾時經濟怎樣
1952年。當時的人們沒有充分認識到霧霾的危害,發展經濟是頭等大事,環境回保護還沒有被提上答日程。在長達100多年的時間里,倫敦周期性地淹沒在霧霾之中。直到1952年那場災難的爆發,人們才幡然醒悟,開始關注霧霾對健康的危害。1952年12月5日開始,倫敦受高氣壓控制,煙塵廢氣聚集在城市上空難以擴散,導致倫敦連續5天出現厚重的霧霾。整個城市能見度極低,汽車在白天也要開燈行駛。霧霾還湧入室內,以致歌劇院因觀眾看不見舞台而停止演出。毒氣彌漫,大量市民感到身體不適,僅4天就有4000多人喪生。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又有超過8000人因呼吸系統疾病或其他誘發疾病失去生命。這場災難被稱為「倫敦煙霧事件」(GreatSmogof1952),是20世紀「世界十大環境公害事件」之一。霧霾對人的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都有危害出門做好防護美國進口普衛欣天貓有效防霧霾的吸入。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⑹ 中國霧霾很嚴重,我國霧霾為什麼比倫敦和洛杉磯還難治理
說說柴靜那個,沒有任何主義色彩。柴靜想的太簡單了,資源市場公開肯定不是解決霧霾的辦法,放開市場可能出現的惡果有人分析的很清楚了,我認為關鍵是國家的決心,在源頭上控制、減少減少能源的污染,同時做好面對能源價格由於減少污染帶來的成本增加導致的工業發展成本增大的我後果,總而言之,還是看領導人怎麼協調經濟、工業發展和環境保護
記得採納哦
我是END
⑺ 倫敦霧霾事件,英國霧霾治理了多少年
霧霾的成分十分復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顆粒物這三項是霧霾主要組成,前兩者為氣態污染物,最後一項顆粒物才是加重霧霾天氣污染的罪魁禍首。它們與霧氣結合在一起,讓天空瞬間變得灰濛蒙的。除此以外,霧霾形成中還可以裹挾各種對人體有害的細顆粒、有毒物質達20多種,包括了酸、鹼、鹽、胺、酚等,以及塵埃、花粉、蟎蟲、流感病毒、結核桿菌、肺炎球菌等,其含量是普通大氣水滴的幾十倍。
霾影響最大的就是人的呼吸系統,造成的疾病主要集中在呼吸道疾病、腦血管疾病、鼻腔炎症等病種上。但因為霧霾的成分如此復雜,多樣,不同地區,不同時間上,其內容都不一樣,因此很難說霧霾本身致癌,而是其中的某些物質是致癌物質。例如美國環保署2009年發布《關於空氣顆粒物綜合科學評估報告》指出,有足夠的科學研究結果證明了大氣細粒子能吸附大量有致癌物質和基因毒性誘變物質,給人體健康帶來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包括提高死亡率、使慢性病加劇、使呼吸系統及心臟系統疾病惡化,改變肺功能及結構、影響生殖能力、改變人體的免疫結構等。
⑻ 倫敦為治理城市漫天霧霾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在1952年的「倫敦霧霾事件」後,英國政府正式向空氣污染宣戰。1956年,英國頒布了《清內潔空氣法容案》,「大規模改造城市居民的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冬季採取集中供暖;在城市裡設立無煙區,區內禁止使用產生煙霧的燃料;煤煙污染的大戶——發電廠和重工業設施被遷往郊外」。1968年,又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
⑼ 倫敦當年到底是怎麼治理霧霾的
首先英國出台了一系列的空 氣污染防 控法案,這些法案針對各種廢氣排放進行了嚴格約束,並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然後交通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倫敦空氣質量的首要威脅,所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來抑制交通污染英國。最後又制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略,並將這個戰略強制執行,規定各個 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
其實治理霧霾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多時候我們都需要自護,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1、少出門。如果一定要出門,不要騎自行車,避開交通擁擠的高峰期以及開車多的路段,避免吸入更多的化學成分。也最好不好開私家車,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減少PM2.5做貢獻。
2、少開窗。在霧霾天氣,盡量不要開窗。確實需要開窗透氣的話,應盡量避開早晚霧霾高峰時段,可以將窗戶打開一條縫通風。
3、選對口罩。普通口罩對於2.5微米的空氣顆粒基本起不到什麼作用,要阻擋的話需要用可以防 霾的。一般的無紡布和一次性的比較厚重,會增加悶熱感,臉小的還會被遮擋住視線。因此可以嘗試隱 形 的 ,可以直接塞在鼻孔,不過阻力不大,效果肉眼可見。
⑽ 倫敦霧霾政府如何冶理人民如何應對
「倫敦霧霾事件」發生在1952年12月。12月5日到12月9日,含有多種有毒氣體和固體顆粒的厚重霧霾籠罩倫敦長達5天造成多達12000人因為空氣污染而喪生,史稱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這成為了英國人大規模保護環境凈化空氣的開端。倫敦霧霾治理過程中採取的措施有以下幾點:
首先:政府採取立法手段來約束工業及居民行為。倫敦煙霧事件使英國人開始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並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的出台。法律規定在倫敦城內的電廠都必須關閉,只能在大倫敦區重建。同時,大規模改造城市居民的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逐步實現居民生活天然氣化;在冬季則採取集中供暖,用系統化的方式減少取暖時的燃料使用總量。1968年,上一個《清潔空氣法案》到期,新的《清潔空氣法案》出台,新法案又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1974年英國政府頒布實施了《控制公害法》。該法全面、系統地規定了對空氣、土地、河流、湖泊、海洋等方面的保護以及對噪音的控制條款。政府頒布的關於控制大氣污染的法令還有《公共衛生法》、《放射性物質法》、《汽車使用條例》和《能源法》等。上述各種法令、通告的頒布,對控制倫敦的大氣污染和保護城市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依法治理污染已成為英國政府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政府發布的各種相應的法律、通告,為成功控制大氣污染奠定了基礎。這些法案針對各種廢氣排放進行了嚴格約束,並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有效減少了煙塵和顆粒物。到了1975年,倫敦的霧日已由每年幾十天減少到了15天,1980年則進一步降到5天。
其次:政府大力通過發展公共交通設施,及對私家車的高壓控制,來減少私家車數量。上世紀80年代後,交通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倫敦空氣質量的首要威脅。數量持續增加的汽車取代燃煤成為英國大氣的主要污染源。這些物質在陽光中的紫外線作用下發生復雜的光化學反應,產生以臭氧為主的多種二次污染物,就是所謂的「光化學煙霧」。對於這一趨勢,英國自1993年起要求所有出售的新車必須加裝催化器,以減少氮氧化物污染。1995年英國通過了《環境法》,要求制定一個治理污染的全國戰略。根據英國國內、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的標准,設立了必須在2005年前實現的污染控制定量目標,要求工業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減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多種常見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時,發展公共交通,減少私家車數量也是配套的手段。倫敦有著強大的公共交通系統。有140多年歷史的地鐵是大多倫敦人出行首選,密如蛛網的線路覆蓋整個倫敦。除了地下鐵,還有城市火車、港區輕軌和幾百條公交線路分流路面人群。發達的公眾交通以及政府對非公交系統用車的高壓手段,讓公眾更樂意選擇地鐵或公交系統出行。英國一直致力於控制市區內的汽車數量,在2003年更是用收取交通堵塞費的手段限制私家車進入市區。到2008年2月,倫敦針對大排量汽車的進城費已升至25英鎊/天,摺合人民幣350元/天。這大筆收入都花在了公共交通上面。對擁堵費制度雖然抱怨挺多,但事實是收費地區交通擁堵程度減少了30%。倫敦正計劃在今後20年裡,把倫敦的私車流量減少9%。
其次:制定環境衛生標准,對標准線下的集體或個人處以重罰。1973年《歐共體環境行動計劃》法案,歐共體委員會建立了一項程序,要求成員國在設定的截止日期前就環境空氣中污染物濃度不能超過的水平達成一致。英國關於空氣質量的第一項指南於1980年產生,當時僅涵蓋了煙塵和二氧化硫。1995年《環境法》首次要求政府制訂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對達不到標準的地區,政府必須劃出空氣質量管理區域,並強制在規定期限內達標。此時的新標准已經涵蓋了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多種常見污染物。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年空氣不達標的天數不能超過35天,不然將面臨4.5億美元的巨額罰款。目前英國空氣質量標准和目標取自於歐盟《空氣質量框架指南》及其子指南,明確了12項污染物的限值或目標值。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顆粒物、鉛等。
再次,堅持長期監督檢測PM10和PM2.5指標。倫敦從1994年開始監測PM10,倫敦市僅有郊區環境站年均濃度達標,城區環境站和路邊站均不達標。(郊區環境站濃度范圍為25—45μg/立方米,98年以後實現達標;城區環境站年均濃度為40—60μg/立方米;路邊站年均濃度為70—80μg/立方米)。經過十餘年的治理,根據英國2010年空氣污染年報,2010年大倫敦城市區PM10年均值達標,是英國43個空氣質量考核區唯一一個日均值超標的地區,但日均值達到寬限期要求。PM2.5的檢測要晚於PM10。倫敦市1999年建立了第一個PM2.5監測站。該站1999至2000年期間,PM2.5年均濃度值在13—16 μg/立方米的范圍內波動。隨後陸續建立郊區、城市及路邊PM2.5監測站,目前有17個監測站在運行。2010年,大倫敦城市區PM2.5年均值為16μg/立方米達標,達到歐盟和英國的標准。
第五,保持已有戰績,持續加強治理。即使倫敦的空氣污染治理在過去的半個世紀取得了如此大的進步,但對倫敦空氣現狀表示不樂觀的依然大有人在。根據歐盟委員會最近幾年所作的報告,倫敦城的空氣污染指標既不符合歐盟指標,也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標准相去甚遠。2010年,一份由倫敦市政府主導的空氣質量報告顯示,每年大約有4267名倫敦居民因長期暴露在倫敦糟糕的空氣中導致死亡。甚至,倫敦「糟糕」的空氣質量,還一度成為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前媒體報道中的主要話題。英國肺臟基金會呼吸病學顧問基斯•普勞斯就曾表示,倫敦夏季時常出現的煙霧污染可能會引起一些運動員喉嚨和胸口的疼痛,令他們的呼吸急促,選手們甚至只能藉助一些葯物來緩解這些不良症狀。盡管已不再有半個世紀前的嚴重污染,但面對這些指責和質疑,倫敦市政府能做的唯有繼續治理空氣污染。「先污染,後治理」的治污模式已經被唾棄。
第六:與時俱進,採用新型清潔空氣手段。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新的技術開始被應用於治理空氣污染,不過其主要方向仍然是工業污染和交通污染。倫敦市政府現在提出的目標是:短期內,削減污染最嚴重的機動車的排放;提高新型、清潔機動車和技術的使用率;提高清潔燃料的使用率;長期內,提高交通「零排放」模式的使用率(氫氣燃料電池和電動車)。同時,倫敦市政府正大力採用灰塵抑制劑這類的化學手段清潔空氣,醋酸鎂和醋酸鈣在2011年被首先投放在了倫敦市內污染最嚴重的瑪麗勒博路與上泰晤士街。實驗表明,抑制劑可以減少高達14%的污染水平,鮑里斯後於2011年底宣布,該方案將進一步擴展到倫敦其他十幾個監測站點。
第七:將抗霾培養為全民生活方式。改善倫敦的空氣狀況不僅有政府的努力,英國各大高校、環保組織與媒體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氣污染的踐行者。今年1月16日,倫敦國王學院、倫敦蓋伊醫院與倫敦聖托馬斯醫院聯合組建的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基金會將聯合主辦一個有關「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對個人影響」的研討會,專門探討的是倫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從自身做起改善空氣質量。為了讓倫敦居民對城市空氣質量有進一步了解,倫敦國王學院於2010年3月12日在多個手機操作系統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為「倫敦空氣」的手機軟體,每小時向用戶免費推送倫敦空氣質量,該軟體數據基於的是設於大倫敦地區100個觀察站的數據。北京時間2013年1月13日21時的倫敦空氣質量為「低污染」,其中氮氧化物1級、臭氧1級、可吸入顆粒物(PM10)2級、可入肺顆粒物(PM2.5)2級、硫化物1級(數字越低表示污染越輕)。一名用戶在評論中寫道:「數據的上下起伏都在督促我過更環保的生活。」環保不再是對短時間重度污染的反應,而是一種健康的生活方式。
由倫敦抗霾經驗可以看出,抗霾不僅是一項政府工作,更重要的是它存在於每個人每一天的生活當中。出行時盡量採用綠色方式,抗拒或者不支持污染大氣的行為,在霧霾天學會保護自己等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投入到這場抗霾戰役當中,相信藍天白雲,青山碧水,以後在中國輕松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