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工作個人總結
A. 集中整治我虛假作業活動總結如何寫
按照規定與要求寫就可以了
B. 森林公安機關集中整治執法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工作總結
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整治階段工作總結
根據公安部、省廳、市局的要求,我所從今年3月中旬開始,在全所開展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集中整治活動,通過組織民警學習公安部「3.16」、「6.10」、「7.23」、「10.19」會議的主要精神,明確了責任追究、工作時限和「五個更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 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
組 長:所 長
成 員: 指導員
副所長
二、領會精神,排查清理。
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突出重點,認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組織學習動員。組織全體民警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整治執法過程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學習中央政法委《關於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規定》(政法[2009]4號)和公安部《關於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通字[2009]48號)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聯單
(二)剖析典型案件。對近年來我省公安機關執法過程中發生的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特別是涉及本地區、本部門、本警種的重大典型案件,進行認真剖析,全面開展警示教育,吸取深刻教訓,深入查找執法思想、執法行為、執法紀律、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深入排查清理。重點排查詢問室、訊問室等辦案場所等辦案場所內是否放置可能被用來行凶、自殺、自傷的物品,相關通道、窗戶是否設置防止被調查對象、犯罪嫌疑人逃跑的防護設施;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辦案場所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吃飯、如廁、休息時,是否有辦案人員負責看守、傳喚、訊問、繼續盤問、抓捕、押解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有無刑訊逼供、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等問題。
(四)落實整改措施。認真梳理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和查辦案件中暴露出來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逐項分類提出整改措施。能馬上解決的,迅速採取措施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列出時間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意見,限期解決。
三、強化責任,完善制度。
進一步強化執法工作責任,完善執法制度,及時解決消除執法過程中突出的安全隱患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切實解決執法場所相關硬體設施等問題,確保執法安全;進一步加強執法行為,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機制;切實解決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執法不作為和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執法亂作為問題,使廣大公安民警執法安全、防責任事故的意識明顯增強,執法水平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