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超標整改通知
❶ 環保系統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下達幾天後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環保系統對違法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後,如果違法單位拒不改正的,環保機關可以對違法單位進行處罰。
法定期限為十五日。
處罰前,環保機關應該給違法單位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然後由違法單位進行陳述和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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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提出,排污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並授權地方性法規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
環保部發布的按日計罰徵求意見稿,將此具體為8種情形:未批先建排污、未經環保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排污、未取得許可證或與許可證不符的排污、通過暗管等逃避監管排污、超標超總量排污、排放違禁污染物、違法排放傾倒工業廢物及其他情形。
對新環保法中未具體規定的按日計罰期限,環保部的辦法將其明確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送達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復查之日止」,復查期限為決定書下達後30日內。按日計罰的基數為環境違法行為的原處罰數額。
30天是根據具體的環境執法實踐及考慮到企業壓力設置的標准。該負責人進一步解讀,送達責令整改書後,30天內環保部門隨時可能復查,如果復查未整改,就按日連續處罰,如果改正則不進行處罰。
如果環保執法人員在復查最後期限,即第30天去復查,發現企業未整改,那麼按日計罰的金額,就是原處罰金額乘以30天,這與此前的無上限有所區別。
按照辦法的表述,未改正的,環保部還將在按日計罰的同時,作出新的整改書,進入新的按日計罰周期,多次復查仍拒不改正的,計罰天數累計執行。這樣按日計罰的金額仍將大大超過單一的罰款金額。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昨天還表示,對已經整改的,但仍有違法排污行為的,將同時適用其他處罰。但對排污者在30天的整改期內認真整改,但在30天後繼續排污的情形,環保部表示目前還只能依賴公眾監督和舉報。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環保部:8種環境違法行為 30天內按日計罰
❷ 物業針對破壞環境綠化問題的告示
物業關於解決侵佔公共綠化及竊用公共用水的通知書
尊敬的業主(住戶)朋友們:
部份業主不僅在自家院內種植疏菜,還把方向擴大到公共區域的綠地,將公共綠化侵佔,據為己用,損壞綠地並種植疏菜,嚴重損害了小區其他業主的權益並污染環境;還有極個別業主竊用公用水洗私家車、給自己的院子澆水、洗衣物做飯等。
為遏制事態惡化,杜絕不良行為繼續衍生,經與業主委員會溝通,Z城物業服務中心決定採取如下措施:
1、對於破壞小區綠化據為私用的業主送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在12月20日前自行整改;
2、物業服務中心將安排在12月30日前對損壞綠化進行翻新、栽種新的植物;
3、對於竊水現象,服務中心將對竊水人勸阻,履次未改正的將實名公布;
4、物業服務中心正對個別經常被竊的取水點進行改造試驗,以尋求從根本解決。
5、鼓勵、歡迎業主共同監督,並引導正氣之氛圍;
「業主家園業主管,美好家園為自己」,共創美好家園是我們每個業主的共同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義務和責任。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用我們的行動,共建美好的家園,共享和諧小區!
武漢市AA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Z城物業服務中心
二○**年十二月*日
❸ 環境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期限是多長時間
環保法是效力涵蓋全國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難以就整改期限作出具體規定,只能提出限期整改。就某一具體事件的改正期限,則由具體負責該行政行為的行政部門在責令改正通知書中依據該事件難易程度確定。
❹ 消防整改報告如何寫
消防支隊:
應08年8月10日消防檢查中發現我單位有以下消防隱患,.....
消防指示燈壞,防火門壞,全部更換為新的。
現已整改完畢,請求復檢。
❺ 什麼是不安全行為
不安全行為是人表現出來的,與人的心理特徵相違背的,非正常行為,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險性的做法,也是「三違」的部分內容。
不安全行為的分類:
1、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等);
8、在起吊臂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沒有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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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470萬居民年內將簽天然氣合同以規范不安全行為
北京470萬戶居民年內將簽天然氣合同有望對供用氣雙方責任、用戶繳費等進行約定;以合同規范居民的不安全行為。
年內,北京市有望推廣居民天然氣供用合同,全市470萬戶使用天然氣的居民用戶將與燃氣供應企業簽訂該合同。
從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獲悉,今年內有望出台居民天然氣供用合同,全市470萬戶居民用戶將與燃氣集團等燃氣供應企業簽訂該合同。合同中,有望對燃氣供應企業責任、用戶責任、燃氣計量、用戶繳費等進行約定。假如居民家中發生燃氣事故,將根據合同約定,追究居民用戶和供氣單位各應承擔的責任。
燃氣集團每18個月對這470萬戶居民巡檢一遍,在巡檢中,經常發現新裝修的居室為了美觀將天然氣管道包上,這會造成天然氣管線被置於密封環境下,如果有輕微泄漏的燃氣無法排出,逐漸積蓄就有可能造成爆燃。此外,裝修中還易發生擅自更改天然氣管線走向的問題。
使用過期的直排式熱水器則是另一類存在較大隱患的情況。目前燃氣集團發現上述問題後,只能給居民下發整改通知,無法進行任何強制。而居民天然氣供用合同,將會就居民需要履行的安全責任寫明,以合同制止居民作出容易造成燃氣隱患的不安全行為,保護其自身以及鄰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