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作用
A. 公司治理結構的作用
公司治理結來構要解決涉及公司成自敗的三個基本問題。
一是如何保證投資者(股東)的投資回報,即協調股東與企業的利益關系。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於股權分散,股東有可能失去控制權,企業被內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這時控制了企業的內部人有可能做出違背股東利益的決策,侵犯了股東的利益。這種情況引起投資者不願投資或股東「用腳表決」的後果,會有損於企業的長期發展。公司治理結構正是要從制度上保證所有者(股東)的控制與利益。
二是企業內各利益集團的關系協調。這包括對經理層與其他員工的激勵,以及對高層管理者的制約。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助於處理企業各集團的利益關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決策失誤給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這就是公司的基本層。
三是提高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加速,企業規模不斷擴大,企業中股東與企業的利益關系、企業內各利益集團的關系、企業與其他企業關系以及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將越來越復雜,發展風險增加,尤其是法律風險。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能有效的緩解各利益關系的沖突,增強企業自身的抗風險能力。
B. 如何發揮黨委在國有企業治理結構中的作用
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黨對基層黨組織的明確定位。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既是《公司法》明確的治理定位,也是《黨章》賦予基層黨組織的重要職責,更是在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中,促進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的必然要求。確保黨的領導在國有企業建設現代企業制度中得到體現和加強,需要從法律和制度層面,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在企業黨組織、股東會或出資人機構、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建設「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關系,發揮黨組織承擔從嚴管黨治黨責任的核心治理作用,具體包括五大方面。
一、健全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領導體制,發揮政治核心的治理作用。
公司治理是一個開放的系統,是協調多元相關利益關系、實現長期價值最大化的制度安排。企業黨組織作為從嚴管黨治黨的責任主體,根據《公司法》和《黨章》的有關規定,推進黨的組織建設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之中。企業黨委是政治領導的核心,黨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中的黨員依照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構建「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國企領導體制。通過黨委、紀委與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成員的兼職融合,通過創新企業領導體制,構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黨建新體制,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的治理作用。
二、黨的建設與國企改革同步謀劃,黨組織同步實施政治引領作用。
按照確保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基層企業落地執行,以精幹、高效為原則,合理設置黨組織工作機構,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避免黨建工作在企業制度變革中被弱化和虛化。黨務工作者應為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既精通黨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生產經營和企業管理工作,以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更好實行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經營管理活動同步謀劃、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考核和同步獎懲,有力強化黨組織政治引領的治理功能。
三、以制度化、程序化方式,完善黨組織對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參與作用。
以企業制度形式明確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和程序。國企黨組織對涉及企業改革發展全局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安排、涉及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黨委要按照黨內議決規則進行集體研究,通過會議議決提出意見或建議。然後,由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承擔職務的黨委成員,按照治理機構的規定程序,反映黨委議決的意見或建議,使黨組織對企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主張,在企業決策中得到重視和有效體現,有效發揮黨組織參與決策的治理功能。
四、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揮思想政治優勢強化選才育人的宣教作用。
依據治理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黨組織要依照黨的政治原則和組織標准,強化政治宣傳的教化功能,加強對企業各類人員的政治理論、思想品質、專業技能和聯系群眾作風等方面的培訓宣教工作;通過把好「任前考察」、「監督評價」、「思想教育」、「民主測評」和「專業培訓」等重要的程序關,支持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層等治理機構依法行使用人權,實現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用人機制、董事會聘免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行使用人權的有機地結合;推進黨建工作融入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黨員幹部和經營管理者隊伍的建設,把黨組織的政治宣教優勢轉化為企業高端人力資源的核心競爭力。
五、加強黨的紀律和作風建設,增強黨組織的監督保障作用。
加強黨內監督力度,著力加強對國企領導班子的監督,重點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反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濫用職權和謀取私利的不正之風,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黨內監督要與出資人監督、審計等專業職能部門監督、紀檢巡視監督、職工民主監督以及社會監督相結合,增強企業監督工作合力;黨內監督要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的監督,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發揮黨組織對國企改革發展的監督保障作用。
C. 內部審計如何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
內部審計如何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
一、開展多層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並改善公司治理程序
公司的治理程序是公司管理者所遵循的旨在對管理層執行的風險和控制過程加以監督的程序。內部審計應對治理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做出評價,揭示公司治理程序中缺失或相對薄弱的環節,促進管理層改善公司的治理程序,幫助公司規避各種風險。
二、開展經常性的風險管理審計,評價並改善公司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即識別、確定和度量風險,制定、選擇和實施風險處理方案的過程,它包括了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應對、實施決策和檢查五方面的內容。風險管理是實現公司良好治理的一種手段和途徑,即通過妥善處理公司面臨的各種風險,取得盡可能大的收益。從這個角度,也可以說風險管理是公司治理的目標,這與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的目標是一致的。
三、廣泛開展內部控制獨立審計評價,夯實公司治理基礎
與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關系一樣,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又負有評價和改進內部控制的職責。《內部審計准則》明確:「內部審計的責任是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促進組織改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性特徵,決定了它是內部控制體系中一個比較特殊的組成部分,是對內部控制體系中其他控制的「再控制」。
四、開展多樣化的經濟效益審計,關注公司治理效果
公司治理的目標是經濟效益最大化,關注公司治理效果是內部審計的法定職責。所謂「三性」審計,合規性審計的對象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真實性審計的對象既指向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也指向公司經營管理的效果;效益性審計的對象則是公司經營管理的結果。
五、提升審計人員的履職能力,為公司治理提供高效服務
內部審計已經成為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決策層對內部審計的要求和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另一方面,審計對象越來越多樣化和復雜化。因此,如何建設一支能打硬仗、能打勝仗的內部審計隊伍,成為當務之急。內部審計是一項團隊性極強的工作,審計項目組全體成員的有效分力凝聚成符合審計目標的最大合力,才能夠做好審計項目。
D. 控股股東對公司治理結構有什麼作用
公司治理結構要解決涉及公司成敗的三個基本問題。
一是如何保證投資者(股東)版的投資回報,即協調股東與權企業的利益關系。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於股權分散,股東有可能失去控制權,企業被內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這時控制了企業的內部人有可能做出違背股東利益的決策,侵犯了股東的利益。這種情況引起投資者不願投資或股東「用腳表決」的後果,會有損於企業的長期發展。公司治理結構正是要從制度上保證所有者(股東)的控制與利益。
二是企業內各利益集團的關系協調。這包括對經理層與其他員工的激勵,以及對高層管理者的制約。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助於處理企業各集團的利益關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決策失誤給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這就是公司的基本層。
三是提高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加速,企業規模不斷擴大,企業中股東與企業的利益關系、企業內各利益集團的關系、企業與其他企業關系以及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將越來越復雜,發展風險增加,尤其是法律風險。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能有效的緩解各利益關系的沖突,增強企業自身的抗風險能力。
E. 會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有哪些作用
財務一般來說包括會計。
一、在完善的治理結構下,公司財務管理不可缺失
1.公司治理結構含義及組成。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用來協調企業內部不同利害關系者之間的利益差別和行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習慣和制度的統稱。它要解決的一個基本問題就是代理問題,即經營者可能偏離或損害出資人的利益去追求自身利益。治理結構由許多機制構成,其中,財務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控制機制。在完善的治理結構下,公司財務會涉及到出資者、經營者和財務經理三個層次。它們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出資者財務以資本的終極所有權為依據,以資本的安全和增值為目的,對其出資及運用狀況進行管理,是一種間接約束機制;經營者財務以法人所有權為依據,在出資者的監控下,以直接控制的方式對企業的資金運行進行管理,處於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專業財務以現金流轉為管理對象,保證經營者財務決策的順利執行和預期效益的實現。三者的辨證統一是實現公司有效治理的關鍵。
2.經營者取得法人所有權,使企業成為財務主體,從而具有了財務自主權。一方面,由於出資者財務管理是一種監控機制而不是決策機制,資本保值增值的目標就主要通過經營者所實際控制的資金運行來實現,以完成出資者的委託;另一方面,經營者還和企業內部的各層次的管理人員發生相應的委託關系,通過各種手段控制和協調其中的經濟利益關系,以保證企業價值最大的經營目標的實現。所以,這又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企業財務層次――經營者財務。
3.產權關系明晰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徵,而這就要求公司具有獨立於出資者的法人地位,出資者保留了終極所有權,企業得到了法人所有權和經營權。在這種情況下,出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形成了公司財務的第一個層次――出資者財務。
4.出資者的最終目標要通過經營者的財務決策、組織和協調來實現,而經營者財務的決策和協調又要通過財務經理和財務人員的具體操作來落實。因此,作為經營者財務的操作性財務一專業財務,也是企業不可缺少的。
二、財務在治理結構中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1.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公司經營者的約束是通過出資者的財務約束及資本市場、經理市場、銀行機構等多種約束機制的共同作用,以保證出資者的根本利益。其中,財務約束是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它以確保出資者的資本安全和增值為目標,凡是經營者行為可能損害、減少資本權益時,都應得到必要的約束;反之,則應得到激勵。如確定資本保全和增值的財務責任和相關的考評辦法:一方面根據經營者的經營績效對其實現激勵,通常採用股票選購權、績效股份等形式。另一方面,通過設計各方面相關指標,來約束經營者為追求個人利益而損害出資者利益的行為;建立企業財務監督機制,這包括三個方面:其一是建立代表所有者的監督式審計制度;其二是建立代表法人所有權的企業審計部審計制度,對企業所屬分公司和職能部門進行財務監督;其三是代表潛在投資者利益的民間審計,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公證審計。出資者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既不能幹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權,又必須維護出資者的資本權益。
2.財務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性工作。專業財務作為企業財務中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其管理的對象是現金流轉,具體的目標是現金性收益最大。它一般涉及到現金管理、籌資、信用管理、利潤分配、財務預測、計劃等工作,是公司治理中基本物流和價值流信息的主要來源,是保證其他財務活動正常運行的前提和條件。
3.經營者財務在治理結構中的主導地位和紐帶作用。在兩權分離的條件下,企業經營者擁有對資金運行的直接控制權,而這使經營者財務在企業財務中處於主導地位,這在「經理革命」的浪潮中得以進一步體現。所謂經理革命即領取薪水的經理人員在高層管理中逐漸取代傳統的所有者而占支配地位,這是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徵。由於經理革命的完成,牢固的樹立了企業經理在企業經營決策中的核心地位,原始的出資者難以染指企業的財務決策,企業的法人財產日漸脫離原始產權而獨立化。經營者對資金運作的內容不僅包括企業內部的財務問題,而且也涉及到企業在商品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的財務運作問題。這些問題涉及到專業財務運作的原則和方法,是出資者財務所不及的,也是專業財務所不能相比的。因此,在公司治理中,沒有成功的經營者財務管理,有效的出資者財務管理就變得毫無意義,專業財務也變成一盤散沙。
4.會計信息系統是公司治理、財務管理的信息基礎。財務治理需要利用信息系統提供的信息對企業管理者進行約束和激勵,同時該機制還要保證信息系統向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外界披露的信息是系統、及時、准確的信息。財務治理機制主要包括資本市場對財務管理行為的監督。資本市場發揮作用的前提是企業積極地披露信息,企業信息系統提供的信息在資本市場上起著溝通資金提供者和企業、合理配置資金資源的作用。資本市場上的決策者主要是股東和債權人,他們不能直接監督經營者,提供最方位的刷輥信息,因此要求公司向他們提供有利於其決策的、可靠的信息,為此也要求證券市場管理者制定公平交易規則,來規范信息的供給。這些都對會計信息系統產生影響。因此,財務治理的有效運作和作用發揮,主要取決於會計信息系統。如果沒有可靠、相關的會計信息作支撐,董事會、監事會及外部治理機制的任何決策都可能盲目無效。管理層面上,產生並保證真實可靠信息的系統就是確保企業內部有效運作的自我調控機制。以會計、審計系統為核心的財務管理具有一定的自我調控機制,主要服務於企業進行有效管理,提供最方位的戰歌下載信息,但它也是財務治理機制運行的信息基礎。
三、總之,公司治理結構是公司制核心的基礎,認識到財務管理目標因應公司治理結構的發展而變化,進而通過財務管理活動在企業價值的增長中來滿足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是保持我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F. 公司治理在現代企業中的作用和地位
企業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
減小字體 增大字體 作者:蓉蓉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8-1-8 18:30:19
企業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 公司治理結構立足於經理人員和企業家
對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化改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其中一個關鍵就是要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即要在產權關系清晰和責權利統一的基礎上,實現公司控制權的合理配置,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形成相互制衡的機制和對經營者的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
我們知道,公司治理結構本質上表現為一種雙層的"嵌套"關系結構:第一層是股東通過股東大會與董事會之間的"信任託管"關系,構成了出資者對公司的一級控制權的配置與行使;第二層是董事會與經理人員之間"委託代理"關系,形成了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二級控制權的配置與行使。
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必須在現代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經營權)分離的前提下,確保"所有者在位", 控制"內部人控制"。但是,"控制"並不是目的。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最終目的,是在所有者不直接經營和管理企業的情況下,追求所有者資本收益的最大化。
無論是從所有者和經營者二者關系來看,還是從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的三者關系來看,公司治理結構都是立足於 "經理人員" 的,而企業家只不過是"經理人員"的一部分。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歸根結底要著眼於對經理人員和企業家進行適當的激勵和約束,以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實現所有者資本收益最大化;就國有企業而言,就是要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 經理人員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雙面"作用
談到經理人員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人們在認識上往往隱含著兩種錯誤觀念。
一是在以往的改革實踐中,似乎只看到了經理人員的"積極"作用;無論是擴大企業自主權、利改稅,還是實行經營承包責任制,其基本思路都是"擴權讓利",片面強調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和經營者的自主權,任何人都不得"干預"。其不良後果是造成了嚴重的"所有者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出現了許多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惡劣事件。
在這種情況下,又有人片面強調經理人員的"消極"作用和加以"控制"的必要性,似乎經理人員皆為居心叵測、陰險狡詐之徒,一個個俱已撈得盆滿缽滿、腦滿腸肥;有關各方紛紛以確保"所有者在位"和控制"內部人控制"為名,把手伸向企業,結果不但使企業感到掣肘過多,行動不便;而且造成更多的國有資產流失現象和貪污腐敗現象。這就使中國的企業改革又一次陷入時"放"時"收"的怪圈。
可見,正確認識經理人員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雙面"作用,有助於更深入地了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國有企業經營效率不高等問題的症結所在,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經理人員的"積極"作用,因而是十分必要的。
在這里,有必要界定一下"經理人員"的概念所指。我們所理解的"經理人員",原則上是指以總經理為首的公司高層經理人員,亦即現代公司三大法人機關--股東大會、董事會和執行機構中的"執行機構"或"經營班子"的組成人員。然而在現實中,有些企業的執行機構的最高負責人(首席執行官員--Chief Executive Officer,簡稱CEO)是董事長,而不是總經理;這是由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尤其是人員情況所做的靈活安排,自有其合理性;即便在美國這樣市場經濟和法制十分發達的國家,這種安排也十分常見。特別是在中國,國有企業?quot;董事長"並不是實際上的"老闆",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個高級"國家公務員"、高級"打工頭"而已,與名義上的"總經理"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因此,我們這里所說的"經理人員",應當包括實際上充當著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員、較多地參與企業的具體經營活動、充當著部分總經理角色的董事長們。至於董事會中那些較多地參與企業的具體經營活動、一般都在企業中擔任著高級經理職務的董事們(執行董事),理所當然也部分地屬於經理人員范疇。
與股東、董事、監事們身居公司的"後台"不同,經理人員是公司"前台"上的"主要演員"。董事會制定戰略決策後,"企業經營"這出戲怎麼演,幾乎就全憑經理人員們施展能耐了。經理人員並非機械地、而是創造性地貫徹執行著董事會的決議。經理人員也並不僅僅是演員;在很大程度上,他們是兼具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三種角色於一身,自編、自導、自演。經理人員是公司治理結構中活動於企業前台、最富活力和創造力、貢獻實績的一群。 經理人員的經營活動並不僅僅是"貫徹"、"執行",而是不斷地向董事會積極"反饋",影響著董事會的戰略決策。中外許多企業的能乾的經理人員們,實際?quot;左右" 甚至"主導" 著董事會的意志。特別是那些不在公司擔任具體經理職務的董事人員(非執行董事),長期"遠離"企業的經營實際,"遠離"企業的中下層人員,"遠離"企業所面臨的市場,往往顯得顢頇無能、反應遲鈍、暮氣沉沉,與精明強干、反應敏捷、生氣勃勃的經理人員相比,簡直不可同日而語,完全有可能被經理人員牽著鼻子走。
所謂"內部人控制"現象,並不僅限於中國、俄羅斯這樣一些轉型經濟國家,而是一個普遍存在於現代企業界的現象。這種現象,象任何其他事物一樣,有其積極的一面,也有其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那些正派而能乾的經理人員主宰下的企業,能夠擺脫那些昏聵無知、顢頇無能的股東、董事們的過多掣肘,得以揮灑自如、有聲有色地演出企業經營的活劇,股東、董事們的利益也能得到保證,比他譴Υ∑迨志
G. 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有哪些
監事會是股東大會領導下的公司的常設監察機構,執行監督職能。監事會與董事會並立,獨回立地行答使對董事會、總經理、高級職員及整個公司管理的監督權。為保證監事會和監事的獨立性,監事 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包括調查和審查公司的業務狀況,檢查各種財務情況,並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供報告,對公司各級幹部的行為實行監督,並對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建議,對公司的計劃、決策及其實施進行監督等。 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如下:第一,可隨時調查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審閱帳簿、報表和文件,並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第二,必要時,可根據法規和公司章程,召集股東大會;第三,列席董事會會議,能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異議,可要求復議;第四,對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和處分的建議。
H. CFO制度在公司治理中有哪些作用
CFO制度發展到今天,在大型公司中發揮著「價值工程師」作用。在公司治理中,具有以下特徵:
⒈從地位方面看,CFO在決策與經營層面是董事會成員(財務正職),對股東或董事會負責;在執行與管理層面是經理層成員(行政副職),對CEO負責。
⒉從責任方面看,CFO作為董事和監督者,承擔著股東外部受託等法律責任;作為經營者和管理者,承擔著對CEO負責的內部經營責任。
⒊從協調方面看,CFO要處理好與股東、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社會審計機構等的外部關系;同時,也要處理好與CEO、內部審計機構、財務總監、司庫和首席信息官等的內部關系。
⒋從職責方面看,承擔著對戰略的參與、支持、計劃及管理,對資源的確認管理、價值創造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利益協調,對流程的價值導向創造與控制提供支持性服務,對業績評價創建激勵機制,建立風險控制系統並進行管理等職責。
⒌從保障方面看,在賦予CEO對董事會決策的統一執行權的同時,也應保證CFO與CEO的相應決策權和獨立監督權。
⒍從資質方面看,美日等國雖然沒有出台強制性政策規定,但通過政府認可並且有法律支持的行業協會效應,鼓勵CFO參加資格考試並加入協會,以提高其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規范CFO制度建設。
I. 公司治理評價對於下列()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我覺得對於下列的話,第二個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