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
㈠ 什麼是不作為亂作為
一、不作為是指一些領導幹部既有權力,也有能力,但該管的不管。現實中碰到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黨和國家都有政策規定,但他們就是怕惹麻煩,怕干砸了影響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幹部明明知道有些群眾生活很困難,急需政府關心幫助,但他們就是漠不關心,視而不見。這裡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後的問題,但從根本上講,還是不願作為、不想作為。
二、亂作為是指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里既有幹部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也有幹部個人的品德問題。比如,不是依法辦事,不把手中的權力用到為人民服務上,而是濫用權力,違法行政,甚至以權謀私,走向腐敗。
(1)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行為類型
關於不作為的類型,刑法理論的通說是分為純正不作為與不純正不作為。此外,我國刑法學界還存在一種同時包含作為與不作為兩種形式的犯罪的觀點。我認為,這種觀點混淆了作為與不作為的關系。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別並非簡單地在於身體動靜,而主要在於違反的義務法規的性質。作為是違反禁止性義務法規,而不作為是違反命令性義務法規。
因此,凡是違反命令性義務法規,應為而不為的,就是不作為。不作為的內容是命令性義務法規規定的作為。如果應為而不為,盡管實施了其他身體動作,仍然是不作為。因此,對於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應當從本質上去把握,否則,就可能導致對純正不作為的否定。
例如,公認為純正不作為犯的遺棄罪,也並非沒有任何身體動作。遺棄嬰兒,往往將嬰兒置放在街邊路旁。在這個意義上,我主張作為與不作為是一種非此即彼的反對關系。
1、純正不作為犯
純正不作為犯是指刑法規定只能以不作為構成的犯罪。純正不作為犯在刑法中都有明文規定,據此可以對純正不作為犯予以正確的認定。
例如,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是純正不作為犯的立法適例。遺棄罪就是負有扶養義務的人有能力履行扶養義務而拒不履行這種扶養義務而構成的,是純正的不作為的犯罪。
2、不純正不作為犯
不純正不作為犯是指以不作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為形式實施的犯罪。不純正不作為由於在刑法上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司法機關在認定不純正作為犯的時候,應當注重考察不作為與作為是否具有等價性。只有在具有等價性情況下,才能認定為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例如我國刑法關於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包括作為的故意殺人與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這種不作為的故意殺人就是不純正的不作為犯。例如,母親故意不喂養嬰兒,致使嬰兒飢餓而死亡。這一不喂養的行為作為一種不純正的不作為,與作為的故意殺人具有價值上的等同性,應以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論處。
㈡ 什麼叫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現象
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不作為是行為的一種特殊方式,與作為具有一種相反關系。
慢作為,是相對於不作為而言的。相關部門對百姓提出的問題,不是什麼也沒做,但做起來有一搭沒一搭,改進起來像烏龜爬,半天沒動一步。這就是典型的「慢作為」。
亂作為,是指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里既有幹部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也有幹部個人的品德問題。
(2)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進入反腐新時期,為進一步整肅幹部作風,提升工作效能,要堅持問題導向,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說不,精準自查整改,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乾的濃厚氛圍,為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供堅強保障。成立了機關單位一把手任組長的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整治內容和重點、整治步驟和整治方法,確保行動順利開展。
二是深入自查自糾,精準施策整改。組織黨員幹部結合工作職責和崗位職責,對照自身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堅持不怕亮醜、不怕揭短,真正達到紅紅臉、出出汗的目的。同時,採取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建議,落實「登記、整改、督查、銷號」制度。
三是嚴肅督查問責,確保取得實效。定期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調度和檢查,及時發現「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清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查找機制、體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監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切實通過治「庸」、治「懶」、治「散」、治「慢」、治「軟」,轉作風、提活力、嚴紀律、增效率、樹形象。
㈢ 如何防範工作中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
公司管理者應當設立KPI考核制度,此制度可以考核員工的工作是否符合公司發展,員工的工作力度。避免員工出現濫竽充數的現象。
KPI的作用
具體來看KPI有助於:
(1)根據組織的發展規劃/目標計劃來確定部門/個人的業績指標
(2)監測與業績目標有關的運作過程
(3)及時發現潛在的問題,發現需要改進的領域,並反饋給相應部門/個人。
(4)KPI輸出是績效評價的基礎和依據。
當公司、部門乃至職位確定了明晰的KPI體系後,可以:
(1)把個人和部門的目標與公司整體的目標聯系起來;
(2)對於管理者而言,階段性地對部門/個人的KPI輸出進行評價和控制,可引導正確的目標發展;
(3)集中測量公司所需要的行為;
(4)定量和定性地對直接創造利潤和間接創造利潤的貢獻作出評估。
關鍵績效指標的SMART原則
確定關鍵績效指標有一個重要的SMART原則。SMART是5個英文單詞首字母的縮寫:
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R代表關聯性(Relevant),指績效指標是與上級目標具明確的關聯性,最終與公司目標相結合;
T代表有時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確定關鍵績效指標一般遵循下面的過程。
1、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可按照從宏觀到微觀的順序,依次建立各級的指標體系。首先明確企業的戰略目標,找出企業的業務重點,並確定這些關鍵業務領域的關鍵業績指標 (KPI),從而建立企業級KPI。接下來,各部門的主管需要依據企業級KPI建立部門級KPI。然後,各部門的主管和部門的KPI人員一起再將KPI進一步分解為更細的KPI。這些業績衡量指標就是員工考核的要素和依據。
2、設定評價標准
一般來說,指標指的是從哪些方面來對工作進行衡量或評價;而標准指的是在各個指標上分別應該達到什麼樣的水平。指標解決的是我們需要評價「什麼」 的問題,標准解決的是要求被評價者做得「怎樣」、完成「多少」 的問題。
3、審核關鍵績效指標
對關鍵績效指標進行審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確認這些關鍵績效指標是否能夠全面、客觀的反映被評價對象的工作績效、以及是否適合於評價操作。
㈣ 開展行政「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專項整治活動
一要嚴厲懲治「亂作為」。嚴格推行責任追究制,讓亂作為者丟臉、版丟官甚至丟命,權為亂作為付出慘重代價,堅決遏制亂作為的蔓延。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把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防止濫用權力,自覺依法履職。
二要嚴肅查處「慢作為」與「不作為」。要以反腐的高壓態勢問責「慢作為」與「不作為」的懶政,重點整治具體工作中「不作為」現象,使廣大黨員幹部時刻綳緊勤政這根弦,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徹底與不作為的惡習決裂。同時要形成治理懶政的長效機制,把勤政與否作為檢驗部門工作成效、衡量幹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標尺,作為幹部選拔的重要依據,形成獎優罰劣的正確導向。每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做到「有法律要遵守、有原則要堅持、有紀律要執行、有規定要照辦、有職責要盡力、有工作要完成。」
㈤ 「亂作為不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方案
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縣委辦公室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羅辦發〔**〕26號)精神,進一步優化教育環境,切實加強教育系統領導幹部教職工作風建設,提升效能和服務水平,徹底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確保教育系統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規定精神,教育和引導全體教職員工想事幹事、敢於擔當、履職盡責,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貼近群眾,真心實意為師生服務,扎實有效推動工作;進一步規范教育行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樹立教育良好形象;進一步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進教育行風建設,提升依法治教治學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營造學校「風清氣正、愛崗敬業」的教書育人的良好氛圍,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目標任務
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切實防止和糾正部分教育工作者,特別是領導幹部中「為官不為」的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以及消極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態,進一步弘揚擔當精神;堅決遏制「衙門」作風,提高服務水平;杜絕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促進系統領導幹部教職工樹立責任意識、紀律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優化育人環境,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和諧校園創建,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整治范圍
全縣教育系統領導幹部教職工。
四、整治內容
此次專項整治主要圍繞解決領導幹部「為官不為」, 群眾「辦事難」和監管不力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整治以下問題:
(一)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有關規定精神不嚴格,查糾存在問題不力的。
(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得力,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對黨員、教師特別是學校領導疏於教育、監督和管理的。
(三)學校安全工作監管不到位,發生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
(四)學校維護穩定工作措施不力、履職不到位,造成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
(五)不按要求規范使用和發放各類民生資金,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套取民生資金的。
(六)不執行教育局的相關招生規定,招生行為不規范的。
(七)分班行為不陽光,存在暗箱操作,義務段存在開設重點班、實驗班的。
(八)教師課堂上不認真授課,利用業余時間或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家教、亂辦班的。
(九)不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學校存在辦班收費、亂訂教輔收費、補課收費、擇校收費、借讀收費等問題的。
(十)固定資產、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閑置浪費現象的。
(十一)不按期推進工程項目,造成重大損失的。
(十二)不認真執行課程標准開齊開足課程的;不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和控製作業總量的;未經教育局批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活動的。
(十三)不加強學習、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擅離職守甚至長期不在崗等違反職業道德的;參與賭酒、賭博、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的。
(十四)不認真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貪圖私利、以權謀私的。
(十五)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存在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或代金券及煙花爆竹、賀卡、年歷等節禮,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出國(境)等行為的。
(十六)對收到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投訴件不調查、不處理、不整改,弄虛作假、隱瞞真相、包庇袒護的。
(十七)群眾反映強烈的其它突出問題。
五、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共分四個階段進行,從**年5月1日開始至**年12月31日結束。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
1.各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就如何開展好整治工作深入研究,結合學校實際,明確工作重心、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召開教職工大會,傳達活動相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1.對照整治內容,認真開展自查,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主動查找存在的問題,找准問題根源。
2.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對梳理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方案,逐條進行整改,認真撰寫自查自糾報告。
(三)整改落實階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
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加大源頭整治力度,建立長效機制。領導帶頭抵制不正之風,做全體教師的表率,堅持把深入整治和規范教育行為工作作為今後學校重點工作,齊抓共管,做到工作格局不變、力度不減、標本兼治、防止反彈。
(四)總結評估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時對各個階段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總結分析、綜合評估專項整治工作,認真撰寫總結分析和綜合評估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工作是**年作風建設的重點,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抓好活動的整體部署和安排,明確責任分工,教育局對活動開展情況將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活動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認真宣傳會議精神,充分認識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學校宣傳欄、黑板報、學習園地等宣傳陣地,宣傳報道活動開展情況,樹立典型,推廣經驗,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認真排查,逐項整改。要敢於正視問題,廣泛深入地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進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務對象中面對面地聽取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以及服務存在的問題,能夠做到的,必須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抓緊整改,堅決做到不掩蓋、不迴避、不護短、不走過場。
(四)建章立制,長效管理。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和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常抓不懈,通過制度機制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問題反彈、隱形變種。認真分析研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新情況、新問題,查找機制、體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監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解決好清前堵後的問題,從根本上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突出問題。
(五)材料報送。各學校要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活動相關材料的報送工作。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關鍵崗位、重點環節排查登記表》於**年5月30日前報送;自查自糾報告於**年6月1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於**年12月20日前報送;報送的材料須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後報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工作中發現的典型案件,請及時報送
㈥ 如何做好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 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
1、排查不作為的問題,重點是對群眾辦事態度冷漠、對上級布置的任務敷衍應付、工作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等;
2、排查亂作為的問題,重點是不講規矩不按程序辦事、不善於聽取群眾意見決策、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辦事不公、強占強拆等;
3、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重點是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
4、排查執法不公的問題,重點是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
5、要公開透明整治,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時公開整治項目、進度和結果,讓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督。
6、要強化正風肅紀,對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持教育和懲戒並重,對情節較輕、影響較小、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堅決糾正;對那些頂風違紀、貪腐謀私、徇私枉法的,要堅決查處。
㈦ 「不作為」「亂作為」 會違反哪些紀律
「不作為」「亂作為」 會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六條明確: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7)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整治的內容:
(一)不敢擔當,革命意志消退。
工作中,有的同志不敢擔當、怕擔責任,於是,遇到好處理、好解決的事情就主動上,遇到矛盾難題時就找理由迴避,對一些重大決策部署、棘手問題,瞻前顧後、畏首畏尾、怕擔責任,習慣於找書記、鎮長簽字,或是班子開會集體研究一盤,造成工作拖拉、久拖不決、貽誤時機。
(二)不願負責,做事得過且過。
抓工作缺乏雷厲風行的精神,缺少一抓到底、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決心和韌勁,存在虎頭蛇尾、時緊時松的現象,工作不主動、不仔細,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
(三)對幹部不敢抓、不願管。
班子成員之間、部門之間、領導與下屬之間,存在著「栽花多,栽刺少」現象,當老好人,對作風不實、工作不力的幹部不敢批評,遇事和稀泥,上下不得罪,左右留餘地,批評也僅停留在等層面。
(四)「中梗阻」「踢皮球」的現象需要改善
一是幹部職工個人學習自覺性不強,缺乏「鑽和擠」的精神。據反饋的情況看,有的同志對本部門的業務不熟悉,對當前的國家方針政策不了解,不能及時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
二是因循守舊,進取精神缺乏。有的同志干工作憑經驗、吃老本,習慣生搬硬套、斷章取義,缺乏開拓創新精神,缺乏幹事創業的激情。在研究工作時,原則性和靈活性把握不好,一說按規定就死搬條條、不講效率;
三是在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中只考慮「不得行」,不考慮如何解決問題的方法,有的辦事流程不公開,告知事項說半句留半句,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諉扯皮,讓群眾來回折騰,處處受難。
(五)漠視群眾、冷硬橫推的現象時常發生
從反饋統計來看,普遍存在服務意識不強、缺乏足夠熱情和耐心的現象。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心中無數,沒有常懷於心,行動上不急不力;二是回應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及時,有拖、推、躲的現象。
㈧ 黨員幹部亂作為不作為不善為的整改措施
1、加強教育。各級各部門要召開會議進行動員,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學習領會文件精神,舉辦執法程序和工作規范的培訓,開展「假如我是企業」、「假如我是群眾」的換位思考討論,真正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將市委、市政府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活動的具體要求變為每個人的自覺行動。
2、自查自糾。要認真組織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單位職能和崗位職責的實際情況,採取深入基層走訪、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調查表等形式,廣泛徵求服務對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擺存在問題,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3、公開揭短。通過明察暗訪、受理投訴等方式,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跟蹤督查,認真分析不作為、亂作為的表現,召開大會點評機關作風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進行公開曝光,促進及時整改。
4、通報處理。對專項整治活動中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和事,凡是能夠自查自糾及時整改的,吸取教訓,免於通報處理;對不認真檢查糾正問題的,一經發現,嚴肅通報處理;問題嚴重的,單位領導一律作免職處理。
5、嚴查案件。嚴格執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因不作為、亂作為進而違紀違法的典型案件,堅決從嚴從重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6、民主評議。年末將開展民主評議機關活動,通過社會調查、發放評議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評議意見,進行社會滿意度測評,並通報評議結果。
㈨ 開展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專項整治活動工作總結
你這行為就是不作為亂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