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湖南常寧市三塘鎮人,一個月前我鄰居家一個七八歲的女兒被一輛超載的貨車撞死了,雙方協調受害者最後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專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屬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所以如果超過期限肯定是違規的,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