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基金專項整治
❶ 新農合基金是什麼意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時間:2008-2-24 12:47:52來源:衛生部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內作醫療(以下簡容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統籌地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❷ 哪些情況屬於套取新農合資金
套取新農合資金的形式多種多樣,下面列舉供參考:
1、是使用參合人員信息,直接開具虛假住院發票套取新農合資金;
2、無中生有編造虛假住院信息套取新農合資金;
3、重復調用新農合患者住院信息套取新農合資金;
4、非參保人員冒用參保人員信息住院套取新農合資金;
5、非參保人員住院費用冒用參保人員信息報銷套取新農合資金;
6、門診費用按住院報銷套取新農合資金;
7、虛假處方列支費用套取新農合資金;
8、提高報銷比例套取新農合資金;
9、變通葯品名稱或者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名稱套取新農合資金;
10、篡改不符合新農合報銷范圍的外傷住院等信息報銷,套取新農合資金。
(2)新農合基金專項整治擴展閱讀
新農合異地就診報銷流程是,患者異地就診住院,先是自行墊付醫療費用,等出院以後,再攜帶身份證、參加「新農合」的醫保本以及就診住院的各項材料、收費單據,交到自己所屬鄉鎮的衛生院,進行初審和復審。再由縣一級的新農合管理中心或者相應醫保部門進行終審,審核無誤後上報財政進行報銷。
但是新農合再為村民提供保障時,卻成為一些醫療機構的「唐僧肉」。
在2016年12月5日,國家衛計委發布《關於將開展全國新農合基金監管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通報了數起騙保的典型案例和專項督查的方式。醫療機構通過虛構住院天數來騙取新農合基金。
❸ 當年漏繳新農合基金怎麼辦
新農合當年漏繳的基金不能補交,只能等到繳納下一年度新農合基金時時候重新參合,新農合基金每年只有一次繳費參合機會。
❹ 套取新農合資金怎樣處罰
如果農合工作人員採取偽造變造等套取資金涉嫌貪污等罪名,
如果投保村民套取,實踐中按照詐騙罪處理。
❺ 新農合基金的套取舉報文章
什麼叫套取,這個你了解嗎?套取新農合基金一般指醫療機構,編造假的住院報銷資料領取內新農合容基金,這是犯罪行為,被查出會受到刑事處罰的。有些沒有參合對象借別人的合作醫療證住院報銷,這種行為叫冒名就醫,屬騙取新農合資金。如果想舉報的話,關鍵需要足夠的證據,文章寫的太好,沒有證據也是不行的。證據充分,打個電話就可舉報,只需說清怎回事,把證據提交給他們就行了,縣新農合管理部門會自己查的,舉報方式直接打新農合咨詢電話即可!
這個問題是很敏感的,其實就是你不提供證據,新農合也會對醫療機構查下去,方法很簡單,調取這個醫院參合患者的報銷記錄,然後對村裡調查這個人生沒生病、住沒住院就一清而楚了!
❻ 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是由我國農民(農業戶口)自己創造的專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屬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
❼ 套取新農合資金犯什麼錯誤
涉嫌詐騙,情節嚴重是犯罪。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專相的方法屬,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❽ 我用了社會救助基金後為什麼醫院就不讓用新農合報銷醫葯費了
新農合報銷分門診報銷和住院報銷。門診報銷是報銷所在鄉鎮衛生院的門診和經縣審定的鄉鎮衛生室的門診,而門診報銷是有封頂的。鄉鎮以外的門診不報銷。再有住院報銷。
❾ 新農合基金工作要貫徹什麼的原則
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內助籌集的,用於容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基金實行監督管理,並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業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各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賬(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專門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不得用於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